路加札記 33~34:人救主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的職事_6
經文:路十四25~35、十五1~32節
路加十四章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恩,這救恩帶給我們今世對禧年的享受。然後這章接着啟示來世享受禧年的條件,就是在千年國時進入國度的條件。我們會看見,主在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論到這事的話是強烈的。
路加十四章二十五、二十六節說,“有好多群眾和耶穌同行,祂轉過身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限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在二十六至三十三節,主向與祂同行的群眾揭示跟從祂的代價。接受救恩就是得救;(路十三23;)跟從主就是享受祂作神救恩的福分。這需要我們捨棄一切,甚至我們的性命,並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路十四27,33。)
我們也許認為主耶穌只教導我們要愛,但在二十六節祂教導我們要恨。這不是宗教,這是神經綸里的事。按主這裡的話,我們應當恨我們所愛的人,不是恨我們所不愛的人。我們特別需要恨我們自己,就是我們自己的魂生命。
我們在自己里所愛的,主要的不是我們的靈或身體,乃是我們的魂。比方說,你上館子也許不是因為愛你的身體,乃是因為愛你的魂,要享受生活,就是使你的魂有享受。事實上,一切形式的消遣、娛樂、享樂都是為着魂的享受。在十四章二十六節,主清楚的說,我們若不恨自己的魂生命,就不能作祂的門徒。我們已經接受祂的救恩,但我們必須履行二十六節的條件,以接受賞賜。
背着我們的十字架 在二十七節,主接着說,“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十字架的目的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將人了結。在基督里的信徒,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被了結-加二20,羅六6)。他們藉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以後,就當留在十字架上,將他們的舊人一直留在十字架的了結里。(參羅六3,西二20~21。)這就是背起他們自己的十字架。基督是先背十字架,後釘十字架。(約十九17~18。)但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先釘十字架,後背十字架,使他們留在舊人的了結里,因而經歷並享受基督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我們需要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意思就是留在十字架上,將我們的舊人一直留在十字架的了結里。基督已經把我們釘了十字架,我們信徒已經接受基督,已經與祂有生機的聯結。我們既然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就必能有分於祂的釘死。當我們留在這釘死,這了結里,我們就是背着自己的十字架,經歷並享受基督作我們的禧年。
傾倒我們所有的以跟從主 在二十八至三十節,主接着說,“你們中間誰想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花費,能蓋成不能?恐怕安了地基,不能完工,看見的人都嘲笑他,說,這個人開始蓋造,卻不能完工。”這話與二十一節的話指明,在我們跟從主的一生里,需要我們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擺上:不然,我們就會失敗,變成失味的鹽,從榮耀的範圍,被扔到羞恥的範圍里。(路十四34~35。)我們不該認為跟從主耶穌是沒有意義的事,跟從主應當是我們一生的經歷。我們一生既跟從主,就需要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擺上。
在三十一、三十二節,主說,“或是一個王,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人去迎戰那領二萬人來攻打他的麼?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特使去求和平的條款。”這例證也與跟從主的代價有關。我們跟從主,需要傾倒我們一切所有的。
在三十三節,主說,“這樣,你們每個人,若不捨棄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問題不是我們有多少,要緊的是,我們跟從主必須傾倒我們的一切。我們要作祂的門徒,就必須捨棄一切所有的。 失了味, 被扔在神的國外面 在十四章三十四、三十五節,主接着說到鹽:“鹽本是好的,但若是連鹽也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鹼?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只好扔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鹽在性質上是一種殺菌防腐的元素。對敗壞的地,主耶穌的跟從者應當就是這樣的元素,防止地完全敗壞。
主指明鹽可能會失去味道。主的跟從者失了味,意思就是他們失去了鹽的功能。他們變得和屬地的人一樣,與不信的人毫無分別。
在基督里的信徒是地上的鹽,為神所用,以消殺地上的腐敗。他們的味道,在於他們對屬地事物的捨棄。他們捨棄地上的事物越多,味道就越強。他們不願捨棄今生一切的事物,就會失去味道。若是這樣,用在田裡就不合式,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林前三9,)帶進要來的國度;(啟十一15;)堆在糞里也不合式,糞堆表徵火坑,宇宙中的污穢之地。(啟二一8,二二15。)他們要從神的國里被扔出去,特別是在千年國時,要從國度的榮耀里被扔出去。他們已經得救,免去了永遠的沉淪,但他們沒有捨棄屬地的事物,失去了他們在神國里的功用;因此他們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需要被撇在一旁受管教。
我們已經指出,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帶進要來的國度,糞堆表徵火坑。信徒若失去鹽味,就不適合於今天召會生活的田地,更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因此,這樣的信徒在千年國時要從神的國里被扔出去。
十四章以打破老舊宗教規條的事件開始。(路十四1~6。)在十四章十五至二十四節,主教導神救恩的事。救恩乃是我們接受神的邀請,並領受神一切的供應。我們得救以後,需要保守自己正確且忠信的享受基督。 恨所有打岔我們享受基督的東西在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主教導如何跟從祂。按祂在二十六節的話,我們需要恨惡所有會阻撓我們或打岔我們正確享受基督的人事物。主的心意不是教導我們恨任何人,祂的心意乃是教導我們恨那些阻撓和打岔,恨一切會打岔我們或使我們不能享受基督的。主當然教導我們愛人。我們不僅應當愛我們的家人,甚至應當愛我們的仇敵。事實上,我們也需要愛我們自己。因此,主教導我們愛每個人。
那麼,為甚麼祂在二十六節,表面看來是教導我們恨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我們自己呢?這裡祂這樣教導,原因是這種愛時常阻撓我們正確且忠信的享受基督。我們要恨的,應該是阻撓,而不是任何人。主沒有教導我們恨人,但祂的確教導我們恨各樣的打岔、阻撓、攔阻和障礙。祂教導我們恨一切使我們不能忠信跟從祂的。我們若不限一切阻撓我們享受基督的,就沒有資格享受來世的禧年。
對忠信信徒的賞賜 我們不該遵從今天普遍在基督徒中間糖衣的教訓,那些教訓告訴我們, 一旦我們相信了主耶穌,就不會有任何問題。毫無疑問,主的救恩是永遠、完整而完全的。我們一旦得救了,就永遠得救。關於永遠的救恩,我們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是在神的經綸里,在祂永遠而完全的救恩里,插進一千年的時間,這就是要來國度的一千年,作忠信信徒的賞賜。神在祂的智慧里,插進了這段為期一千年的時代,作為獎勵,鼓勵祂的兒女忠信的享受基督。祂要我們忠信的享受祂在基督里所給我們的豐富豫備。
因為我們的父知道祂的兒女也許會頑皮,沒有忠信的享受基督,所以祂將祂完全救恩的一部分當作獎勵和賞賜。來世千年國的賞賜應當是個獎勵,鼓勵我們,警告我們,題醒我們,今天要保守自己享受基督,並且在這享受里行事為人。不然,我們就要受管教。這不是說,我們會滅亡,我們會失喪。我們既已永遠得救,就永不會滅亡。但是有些父的兒女來世需要受管教。那些來世遭受父管教的兒女,不會不再是祂的兒女。他們當然仍是父的兒女,但他們是需要受管教的兒女。新約里清楚的教導,神對祂兒女時代的管教這件事。
三個地方 許多基督徒沒有看見,十四章三十五節有三個地方─田、糞堆,以及那用在田裡,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之鹽所丟棄的地方。真得救卻不忠信享受基督的人,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那麼,這樣的信徒將要在那裡?按主的話,他要被扔在外面,被擺在一邊或外面。在這章里,主耶穌沒有將新約別處可找到的細節都說出來。但是有一件事很清楚,就是失了味的鹽,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卻要被扔到第三個地方去。
我們已經看見,田表徵神的耕地,就是召會,召會將帶進要來的國度。糞堆─宇宙中最污穢之地,表徵火坑,火湖。當然,沒有一個得救的人適合於這樣的地方。但是主耶穌回來以後,你適合於甚麼地方?你當然不適合於火坑,糞堆,因為主的血已經洗淨你,你已經得救了。那麼你適合於國度麼?你的良心可能不許可你說你適合於國度。倘若這是你的光景,你就不適合於火坑,也不適合於國度。這就是說,你適合於第三個地方,管教的地方。這裡主的話清楚而明確的教導這事。
我們是鹽,應當保持我們的味道,醃這個腐敗的世界。不論我們在那裡,我們都應當消殺世上的腐敗。不過,我們有可能失去鹼味。倘若這是我們的光景,當主耶穌來時,我們會在那裡?我們或在國度里,或在火坑裡,都不合式。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的鹽,要被扔在要來國度的榮耀之外。“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十四35下。)
主在路加十四章的話清楚的啟示,除了神的救恩,還有要來國度里的賞賜。救恩是給我們今天享受的,賞賜是給我們來世接受的。接受救恩是無條件的,但接受賞賜是有條件的,就是我們今世要不計代價,忠信的享受基督。不然,我們就沒有資格得賞賜。也許我們今天在禧年裡,但我們若不履行主所定的條件,我們就會失去來世的禧年。我們需要注意這件事。
十四章的內在素質是禧年。禧年與老舊的宗教毫不相干,反而打破宗教的規條。其次,禧年要求我們接受神的邀請,接受祂所供應我們的,使我們可以得救,享受祂豐富的基督。現在我們需要忠信的享受基督。我們今天若不忠信的享受基督,就沒有資格享受要來的禧年,就是千年國里的賞賜。
九章五十一節至十九章二十七節記載人救主從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主往耶路撤冷去受死,好藉着祂的死與復活帶進禧年。祂在往耶路撒冷去的路上,遭受熱心宗教之人的阻撓,特別是法利賽人和律法師的阻撓。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上發生的許多事,與熱心宗教之人引起的阻撓有關。比方說,十四章的事例與法利賽人有關。儘管主對付了法利賽人黑暗的思想和愚昧的議論,到了十五章,光景還是一樣。
三個比喻中所描述的神聖三一
路加十五章一、二節說,“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的唧咕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稅吏和罪人感激人救主,就挨近祂。但熱心宗教的人為此煩擾,紛紛唧咕議論主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由於這樣的議論,主講了十五章那三個比喻。(路十五3。)
自義的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定罪救主同罪人吃飯,救主回答他們時說了三個比喻,揭示並描述神聖的三一,如何藉着子、憑着靈作工,將罪人帶回歸父。子在祂的人性里作牧人,尋找罪人猶如尋找迷羊,並將其帶回家中。(路十五4~7。)那靈尋找罪人,如同婦人細細尋找失落的一 個銀幣,直到找着。(路十五8~10。)父接納悔改歸回的罪人如容接納他的浪子。(路十五11~32。)整個神聖的三一都寶貝罪人,共同將罪人帶回歸神。三個比喻都強調神聖三一的愛,過於悔改罪人墮落的光景,以及他的悔改。子像好牧人親切的看顧,靈像愛寶貝者細細的尋找,父像慈父溫暖的接納;在此,神聖的愛完全得了彰顯。
我年輕的時候,聽了許多慈父怎樣接納浪子的事,也聽到好牧人的事。但是沒有人向我指出,在這三個比喻里我們能看見神聖的三一,三個比喻各指神聖三一中的一者。顯然的,牧人指子,婦人指那靈,父指天上的父。因此,在這三個比喻中,清楚的描述神聖三一的三者。
路加十五章神聖三一的次序與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不同。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次序是父、子、聖靈。但在路加福音里先有子─牧人,然後有那靈─婦人,末了有父─接納回家兒子的父。因此,路加十五章的次序開始於子,接續於那靈,再引到父。這次序與以弗所二章十八節的完全一樣:“因為藉着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里,得以進到父面前。”按這節經文,我們進到父面前先是藉着子,然後是在那靈里。我們藉着子,在那靈里,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我們得以進到三一神裡面的路,就是藉着子,在那靈里,進到父面前。
我們了解路加十五章為甚麼先說到子,這是很要緊的。子在先的原因是:實際說來,在神的救恩里來臨的那一位乃是子。子來成功救贖乃是首項需要,因為救贖是我們救恩的根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所成功的救贖,乃是神救恩的基礎。這根基一旦立定了,我們就能在其上建造。為了成功救贖,路加十五章所描繪為好牧人的子,首先來到。
子既成功了救贖,那靈就來尋找我們。使徒行傳指明這事。在福音書裡,子來成功救贖。子成功救贖以後,我們由使徒行傳看見,那靈來尋找我們,並找着我們。因着那靈找着我們,我們就悔改,歸回父神。然後,按路加十五章的第三個比喻,父等待我們歸回。
路加十五章里的次序太奇妙了!這裡的次序不是照神聖三一的身位,乃是照神救恩的步驟,這救恩是基於基督的救贖。神的救恩是憑着子,藉着那靈,而達到父的。好牧人的比喻
路加十五章四節說,“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其中的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直到找着麼?”這裡的曠野表徵世界。牧人到曠野去尋找失去的羊,指明子已來到世上,與人同在。(約一14。)
路加十五章五、六節接着說,“找着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自己肩上,回到家裡,召齊朋友、鄰舍,對他們說,和我一同歡喜罷,因為我失去的那隻羊已經找着了。”
在此,我們看見救主拯救的力量,以及祂拯救的愛。
婦人找錢的比喻
在十五章八節,主接着說,“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個銀幣,若失落一個,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着麼?”一個銀幣等於一天的工資。九節者同。
燈象徵神的話,(詩一一九105,130)為那靈所用,光照並暴露罪人的地位和光景,使他悔改。
按八節,婦人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着失落的銀幣。“打掃”指明搜尋並潔淨罪人的裡面。在四節,子的尋找是在罪人外面,在十字架上藉祂救贖的死完成的;在這裡,那靈的尋找是在罪人裡面,藉祂在悔改罪人裡面的工作執行的。
九、十節說,“找着了,就召齊朋友、鄰舍,說,和我一同歡喜罷,因為我失落的那個銀幣已經找着了。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父親接子的比喻
十五章十一至三十二節有父親接納浪子的比喻。十一、十二節說,“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的對父親說,父親,請把歸我的那一分家產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那一分”指他生而承受的產業。“產業”指父親所必須賴以維生的,就是父親的生計,資產。(路十五30。)產業,原文意生命,即生存的現狀,如八章十四節(今生);含示謀生的憑藉,如本處和馬可十二章四十四節(養生)。
十三節接着說,“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收拾一切,起身往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揮霍家產。”“遠方”表徵撒但的世界。“放蕩,”直譯,奢侈。指明淫佚放蕩的生活。
十四、十五節說,“既耗盡了一切,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乏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豬是不潔淨的。(利十一7。)放豬是一種污穢的工作,表徵撒但世界中不潔淨的事業。
十六節說,“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小兒子恨不得拿豆莢充飢。這裡的豆是稻子豆,一種常綠樹,其莢可用作牲畜的飼料和貧民的糧食。一則有趣味的拉比記載說,“以色列人淪落到吃豆莢的地步,他們才悔改。”傳說施浸者約翰在曠野,曾以這種豆莢為食物;因此又稱聖約翰餅。
十七節告訴我們,“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這是由於那靈在他裡面的光照與搜尋。(路十五8。)
按十八節,浪子接着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同他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浪子決定起來,到他父親那裡去,這是八節那靈尋找的結果。“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直譯為:我向着天,並在你面前犯了罪。主這比
喻含示罪人犯罪是向着天,並在天上的父神面前,所以是得罪天,並得罪在天上的父神。
在十九節,我們看見浪子想要對他父親說,“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罷。”這指明浪子不曉得父親的愛。墮落的罪人一旦悔改了,總想為神作工或事奉神,以得祂的恩寵,不曉得這種思想乃是違反神的愛和恩,並且對神的心和意願是個侮辱。
二十節說,“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父親看見兒子,這不是偶然發生的;父親乃是走出家門,盼望浪子回來。
當父親看見兒子,就跑去抱着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這指明父神跑去迎接回來的罪人。這顯出祂是何等迫切!父親抱着兒子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顯示溫暖慈愛的接納。浪子回到父那裡,是由於那靈的尋找;(路十五18;)父接納回來的浪子,是基於子在祂救贖里的尋找。(路十五4。)
二十一、二十二節接着說,“兒子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奴僕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二十二節的“卻”字滿了愛和恩!這與浪子自己的念頭相反,打斷了他的胡言亂語。
父親吩咐奴僕,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兒子穿。“快”與父親的“跑”(路十五20)相配。與“上好的袍子”並用的定冠詞“那,”指明一件特別的袍子,是在這特別的時候,為這特別的目的豫備的。上好的,直譯,第一的。這裡上好的袍子,表徵子基督是那滿足神的義,遮蓋悔改的罪人。(耶二三6,林前一30,參賽六一10,亞三4。)這上好的袍子,就是第一的袍子,頂替了回家浪子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
按二十二節,父親也吩咐奴僕把戒指戴在他兒子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這戒指表徵蓋印的靈,是神在蒙悅納之信徒身上所給的印記。(弗一13,參創二四47,四一42。)鞋表徵神救恩的能力,將信徒從污穢之地分別出來。戒指和鞋都是自由人的標記。身上的袍子、手上的戒指、和腳上的鞋這三樣裝飾,使可憐的浪子與他豐富的父親相配,而有資格進入父家,與父親一同坐席。神的救恩是用基督和那靈裝飾我們,叫我們享受祂家中的豐富。
在二十三節,父親接着對奴僕說,“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吃喝快樂。”肥牛犢表徵豐富的基督(弗三8)在十字架上為作信徒的享受而被殺了。
神的救恩有兩面:上好的袍子所表徵外面客觀的一面,以及肥牛犢所表徵裡面主觀的一面。基督作我們的義,是我們外面的救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是我們裡面的救恩。上好的袍子使浪子有資格符合他父親的要求,使父親心滿意足;肥牛犢使他得着飽足,不再飢餓。因此,父和子能一同快樂。
在二十四節,父親解釋說,“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這裡的“死”字很有意義。所有失喪的罪人,在神眼中都是死的;(弗二1,5;)他們得救時,就都被點活了。(約五24~25,西二13)
路加十五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描述這個比喻中父親和大兒子的對話。二十五節告訴我們:“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大兒子象徵法利賽人和經學家,(路十五2,)代表不信的猶太人,靠着他們的行為(在田裡所表徵的),追求律法的義。(羅九31~32。)
在二十九、三十節,大兒子對父親說,“看哪,我像奴僕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牢一肥牛犢。”二十九節的“違背”也可譯作“輕忽。”這節的“像奴僕服事”表徵在律法之下受奴役。(加五1。)
三十一、三十二節有父親對人兒子的反應:“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在三十二節父親再次說,浪子是死而復活的,強調失喪的罪人得救時,就被點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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