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utaton on the divinity & humanity of Christ

反論都是士閔克非的話或一些假設出來的反論, 回應者是馬丁路得。 ======================================= 7. 反論:要說話說得準確,就得藉助文法。在神學上,我們的說話必須準確。故此,聖靈也有其文法根據。 回應:不錯,聖靈有其文法,在一切事上,文法是需要的,但是所說之事,若是超越任何文法哲學所能理解的,則文法必須被棄在一邊。在文法上,比喻的說法是很管用的。基督是受造的,故此基督是受造物。但在神學上,文法是絲毫不能幫助的。因這緣故,我們的口才必須受約束,我們必須滿足於聖靈所立下的話體模式。我們不是故意無端的否定文法,但我們所論的對象既是不能理解,不能說明的,[我們就不能以文法理會之。]照着舊的用法[人的用法],“受造物”這詞,指創造者所造出來的東西,這是與創造者本身不一樣的東西,但是這樣的解釋在“基督作為受造者”身上是不能應用的。在基督身上,受造者與創造者和為一,是同一位,因為“受造者”這詞的意義有其含糊之處,而人(馬聚)聽此詞都會聯想到一個與創造者有別的受造物,故此人就懼怕用此詞。但是,“受造者”這詞是可以適度被用的,正如奧古斯丁曾在極大的興奮中說:“這不是極大的奧秘嗎?那創造者願成為受造者。”57教父說上面的話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是在極大的興奮中說的。然而,他說這話,是涉及二性的聯合,而不是如文法家所指控,涉及二性的分開。當然,如我上文所說,這種說法應適度的被應用,不應過分的重複。我們興奮的情緒也得節制一點,不然就有可能印至錯誤的危險,但教父們是可原諒的,因為他們是在極度興奮中讚嘆創造者成為受造者。在軟弱的人中不宜說這樣的話,因為他們容易跌倒被得罪,但在有學問的人中,在堅守着信條的人中,你怎樣說都沒問題,甚至,假如你說:“基督就是饑渴本身,基督就是人性,基督就是囚役本身,基督就是受造物”這樣說法對我們一點問題都沒有。68 =======================================
64 這反論與第三題反論是類似的。 65 原文沒有5A。 66 那些反對說基督是受造者的人說,基督若是受造者,就一定有起始之時。路得的回答是,以他的人性說,他是有起始之時,但以他的神性說,聖子是從太初既有。 67 奧古斯丁也說過基督是受造者。 68 在此路得再次說明不要拘泥於文法。 ======================================= 8. 反論:你立論中第14點與第18點是互相矛盾的,故此是不能同時成立的。 回應:你所指的矛盾,只能存在於同義字之間(Terms of the same meaning),不能存在於等同的字(equivocalterms)之間。“受造物”一詞是有雙重意義的。 9. 反論:沒有受造物是可受敬拜的[adoranda]。基督是可受敬拜的,故此基督不是受造之物。 回應:這是士閔克非的辨理。這是他荒謬無稽之論點之一,因為他在“屬性相通”的真理偏差了。被敬拜的是神性聯而為一的人性。不錯,我們可以無誤的說基督的人性受到敬拜,因為這人性是與他的神性不可分開的,並且將這人性具體的形容為“基督的”人性,就更足以夠立場否定以上的反論。這可以約翰14章主耶穌的話做證明。腓力在那裡求基督將父獻給他看,因為他的肉眼只能看見肉身。基督怎麼回答呢?他說:“我與你們同在那麼久。。。人看見我,就是看見父。”基督說腓力看見基督就是看見父,因為他看見神性與人性聯於一身。因這緣故,他能說:“你們豈不知道,父在我裡面,我在父裡面嗎?”基於同樣的理由,經文說摸着神兒子的,就是摸着神聖本質的本身。古代神學家曾長篇大論竭盡全力回答人性如何能受敬拜。他們將dulia一字,用在對彼得、保羅等聖人的敬拜上,而以對馬利亞並對基督人性的敬拜為一種的hyperdulia,他們將latria一字,保留在用以敬拜基督的神性上。事實上,在基督身上這些分別都溶化了,因為凡敬拜基督之人性的,並不是僅以他作為受造者而敬拜之,(基於二性之聯合)而是同時以他作為創造者而敬拜之。基本的點是二性的聯合。 10. 反論:凡人都被罪所污,都有罪惡,基督沒有罪惡,亦無原罪,故此,基督不是人。 回應:我對“主因”有以下之以(言全)譯:凡人都有原罪所污,除基督在外。凡不是神聖的人位,都有罪欲,然而基督是神,故此沒有罪欲,因為他是一個神聖的人位。在他成孕中,馬利亞所懷的血肉完全被淨化(Purged),因此沒有一絲得罪痕留在他身上。以賽亞書說得對:“在他口中查不出罪惡。”除這位馬利亞的後裔外,所有人的後裔,都是被污染的。 11. 反論:假若基督僅在人性里是受造者,而不是純粹的是受造者,那就是說,在基督里有一些東西是沒有參與二性聯合的。換句話說,在基督里有一些東西不是神聖的。 回應:“純粹”一詞是有講究的。我們不可能就這基督的人性說他僅僅是一個受造者,這樣說就抹殺了他的神性。69這是士閔克非反對的理由。“他反對說基督是受造者,因有冒犯他神性的可能。”基督不是純粹是受造者,基督徒的確宣稱基督照着他的人性說是受造者。故此,人性是不能與神性獨立,分開來描寫的。他的人性不是一個身位,乃是一個性質。 11A。 反論:沒有人可以否認肉身乃是受造的。基督成為肉身。故此,他就是受造的。 回應:照着他的人性說,基督成為肉身。 11B。反論:任何可受死亡所制的,都不是神。基督受死亡所制。故此,基督不是神。70 回應:因着“屬性相通”(Communication of Attributes)這基本上屬人性的特點 亦為神性所共享。 12。反論:“人”與“人性”兩字意義相同,故此可說:“基督是人性”。 回應:不能這樣說。只能說基督是人。因為“人”是一具體名詞,指個別的人;而“人性”則是抽象名詞,指性質或屬性,故此說:“基督是人性”或“基督是人類”是錯誤的。亞理斯多得告訴我們,抽象的名詞是用來描寫性質,而具體的名詞是用來描寫個別的人。 12A。反論:一件東西是屬於一個人的,那件東西就可以作那人的述詞(predicate)用。人性是屬於基督的,故此可以說“基督”是“人性”。
回應:“屬於”的意思,乃是附於某對象,說:“白色”附於約翰,意思就是“約翰是白色”。但在抽象的領域不可以這樣說,我承認在具體的領域,以上的“反論”是可以成立的,也就是說,既然白色是附於約翰的,故此就可以說:“約翰是白的”。人性是屬於基督的,故此可以說,他就是人。 13. 反論:保羅說:基督成了咒詛,同樣原則,我們可以說:基督成了人性。 回應:我們要跟隨的是聖靈,不是跟隨比照的原則。聖靈怎麼說,我們就要怎麼說。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這含示一些很具體的意義,就是說基督為我們做了一個祭物,一個犧牲。 14. 反論:我們必須用聖靈所用的說法,而不是自己選擇另外的說法。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那人“基督”創造了世界,也沒有說,神要受害,如此我們也不應說如此的話。 回應:問題是:“假若教父們說的一些話,是聖經沒有說的,這些話應不應被維持?” 我的回答是:當這些話沒有與聖經的話相牴觸時,我們是可以用它們的,一個句子是不是錯謬並不在乎詞句,乃在乎意義。若有一些字句是會引起錯謬的,我們當遠避之。但若是不會引起錯謬的,而意義是正確的,說:“那人創造了世界”並沒有不妥當。 15. 反論:摩西說:“耶和華你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基督不可能是真神。回應:摩西說神是獨一的,這話語我們所說得沒有牴觸。我們也宣稱神是獨一的,沒有多位神,然而那在本質和實質上是一的一位確有三個不同的身位。基督雖有二性,卻只有一個身位,說:“神死了”,這話的意思好像是父與聖靈皆一同死了。其實不然,因為在神格中只有一位是曾出生,曾受害,曾受死,這是真的。故此,們必須分辨。假若你所說的“神”,指的是整個神或那整合的一性,你的話“曾出生,受害,受死等”就不能站的住腳。因為基督不能算作三一神的全部,只能算是三一神其中的一個人位。故此,只有一位神,我們的傳講,乃是雖有三個人位,卻只有一位神,並一個本質。不過,我們認為這些事是頭腦不能理解的,假如是可以理解的,就不需要信心了。 16.反論:凡有肉有魂的都是受造物,基督是有肉有魂的,故此,他是受造物。我支持“主因”的證據,是亞他那修信經。 回應:基督不是“有肉有魂”,乃是有人性並有神性,他穿上人性,而這人性是有血有魂的。亞他那修信經中指的人,是有理性的魂的人。 17.反論:一切與神有關的事都不是附帶的性質(Accident).72取了人性,這事乃是屬於附帶性質的東西。故此基督不是神。 回應:在哲學上這事對的,在神學上我們有我們的規律。當我們描寫二性的聯合時,我們以基督的恩行為本質(substance),而以他的人性為附帶的性質(accidental quality),如白色黑色為一件事物的附帶性質一樣,但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太合適。這樣說只是幫助人更容易理解事物。二性聯合於一身之真理,蘊藏着極大的可能性,二性都可作為述詞(predicate),亦可將其性質賦予那獨一的人位,而將這一個人位看為僅是神或僅是人。 18.反論:只有神是良善的,幾度不願意人稱他為良善的,不此基督不是神。73 我以馬太十九章證明我的“次因”:“為何你稱我為良善的?沒有良善的,只有神是良善的。” 回應:基督在這裡的回答,乃是就發問題的人可能地領會成都說的:“你們說我是良善的,然而你們不信我是神,所以你們稱我為良善的並不恰當。”另一種解釋是:基督乃是照着他的人性說話。 ======================================= 69 僅僅將基督當作一個人看待,因而抹煞了他的神性。 70 這與第3題反論是類似的。 71 此回應也解釋了為什麼可以說“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72 古希臘哲學將萬物分為本質與附帶性質(substance & accident),中古神學將與神有關屬性視為本質,而不與神有關之屬性視為附帶本質。 73 這與第3題反論是類似的。 ======================================= 19.反論:“主論”第15點和第16點是互相矛盾的,故此不能同時成立。 回應:教父們有時在判斷上有錯誤,有時候說話準確,故此我們不應該正他們一切所說的話。本納(Bernard)有時說的話很不合適、很不準確,幾乎像異端者說的話一樣,但在緊要關頭,他在神的同在里說話時,他的話就幾乎等於彼得,保羅的話。因此,教父們的話語和思想正確的時候,我們就應效法他們,他們的話語和思想不太正確的時候,我們就應當容讓他們併合適的解讀他們。我們不應像教皇黨人士,勉強解釋教父的話以求迎合他們的意見。 20.反論:一樣東西不能同時用作神和人的述詞(predicate)。故此。。。等等。 回應:這是從哲學來理論。從這角度看,受造者與創造者是沒有關係的,有限的不光是彼此有關,更是彼此聯合的。亞理斯多得若聽到或讀到這些話,肯定不會成為基督徒,因他肯定不同意這立場,就是有限與無限的能具有同一種關係。 21.反論:若能說基督饑渴並基督受死,就能說基督是“饑渴”本身,基督是“死亡”本身,因為詩篇說:“我是蟲,成為羞辱,成為藐視。”(另譯)而不是說“我被羞辱”。故此,基於同樣原則,似乎可以說基督是“死亡”,基督是“饑渴”。 回應:在這些地方,比照學與詞彙學是用不上的。我已經說過,我們必須堅守聖靈所留下的模式,特別在軟弱人身上,這原則更應持守。在剛強人中,就如在我面前,你怎樣說法都可以,因為我已經不是這些事的學生;我很熟識這些題目,但是在一般學習的人當中,我們應避免這些說法。只要心沒有錯,舌頭不會錯,我們口齒的笨拙是聖靈所允許的。當然,在正學習的人當中,我們當謹慎,正確,並準確地說這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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