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處 | 註 解 |
林前 3:12 註2 | 金、銀、寶石,表徵在三一神的美德和屬性上,對基督的各種經歷。 使徒和屬靈的信徒,都是用這些在基督這惟一的根基上建造召會。金表徵父的神聖性情及其一切屬性;銀表徵救贖的基督,及其身位與工作的一切美德和屬性;寶石 表徵那靈變化的工作,及其一切屬性。這些寶貴的材料,都是我們在靈裡藉著聖靈,有分於並享受基督而產生的。只有這些纔適於神的建造。 召 會既是神的耕地,有栽種、澆灌、生長,就應當生產植物;但建造召會的正確材料卻是金、銀、寶石,這些都是礦物。因此,這裡含示變化的意思。我們不僅需要在 生命裡長大,也需要在生命裡變化,正如林後三18和羅十二2所啟示的。這符合主在太十三比喻的意思,那裡有麥子、芥菜種、麵(以上都是植物),也有藏在田 地裡的寶貝,就是金子和寶石(礦物)。見太十三31註1,33註3,44註1。 |
林前 12:6 註2 | 恩賜是憑著那靈;職事,服事,是由主來主動,而為著主;功效是出於神。在這裡,三一神與恩賜、職事和功效這三者有關。憑著那靈而有的恩賜,是要為主完成職事,而在為著主的職事裡,顯出了由神咝小⒐ぷ鳎械亩髻n功效。這就是三一神咝性谛磐窖e面,好成就祂永遠的定旨,以建造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彰顯。 |
林前 12:13 註4 | 基督的信徒藉著水,並在那靈裡浸入了:(一)基督;(二)基督的死;(羅六3;)(三)三一神的名─人位;(太二八19;)(四)基督的身體。受浸把信徒引進與基督並三一神生 機的聯結裡,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所有的恩賜,就是那靈所分給各個信徒的表顯,都是為著叫這身體得益處,被建造。使徒對這事非常有感覺。他非常有 身體的感覺,以身體為中心,不像哥林多人,也不像歷代許多在屬靈恩賜上,非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信徒。因此,他在這一節之後,向他們發表了關於身體的長篇談 話。他的用意是要拯救他們脫離這種為著自己的追求,而回到對身體的關心,使他們不再是為著自己的益處,乃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 |
林前 15:10 註1 | 本節三次所題到的恩,乃是復活的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45,)在復活裡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帶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在復活裡活著。因此,恩乃是三一神成了我們的生命和一切。(見約一17註1,加二21註1。)大數的掃羅原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一15~16,)但因著這恩竟成了最前面的使徒,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他靠這恩而有的職事和生活,對基督的復活乃是人無法否認的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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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 15:58 註4 | 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我們在主復活的生命裡,用主復活的大能為祂勞苦,絕不會徒然,但藉著向罪人傳揚基督,對聖徒供應生命,並用對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經歷作金、銀、寶石來建造召會,(三12,)其結果必要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並且到義人復活時,(路十四14,)我們必要得著再來之主的賞賜。(三14,太二五21,23。) |
林後 3:6 註5 | 那靈,就是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的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將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分賜到信徒和使徒裡面,使他們成為新約(生命之約)的執事。因此,他們的職事乃是憑著賜生命的靈,用那是生命的三一神構成的。 |
林後 3:17 註3 | 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七39時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 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裡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 45。)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裡稱作“那靈,”(羅八16,23,26~27,加三2,5,14,六8,啟二7,三22,十四13,二二17,)就是那賜 給我們神的生命,(6,約六63,)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 |
林後 13:14 註1 | 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約一17與註1,林前十五10與註1;)神的愛就是神自己,(約壹四 8,16,)作主恩的源頭;聖靈的交通就是聖靈自己,作了主恩同著神愛的傳輸,給我們有分。這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正如主、神、聖 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神的三個實質。”(PhilipSchaff,薛夫。)實質,原文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 之物,支撐的實質。(其單數字,用於來十一1,見該節註3。)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 神的愛是源頭,因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愛的流道,因為主是神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著神愛的分賜,因為靈是主同著神的傳輸,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聖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這裡先說主的恩,因為本書是著重基督的恩。(一12,四15,六1,八1,9,九8,14,十二9。)這樣有愛、恩、交通三種美德的神聖屬性,以及這樣有父、子、靈三面神聖實質的三一神,乃是那些被岔開並受迷惑,卻得了安慰並恢復的哥林多信徒所需要的。因此,使徒在同一句裡,把這些神聖而寶貴的東西全用上了,以結束他這封可愛又可親的書信。 本 節很強的證明,神格的三一,不是為著人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著神在祂的三一裡,把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在聖經中,神聖三一從未僅僅 當作道理啟示人,總是在說到神與祂的造物,特別與祂所造的人,尤其是與祂所揀選並救贖之人的關係時,纔啟示或說到。在說到神創造的神聖啟示裡,所使用的頭 一個稱呼,以羅欣(Elohim),在希伯來文裡是多數的,(創一1,)含示這位為人創造天地的神乃是三一的。在說到神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 人時,祂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指自己,以說到祂的三一,(創一26,)並且含示祂要與人成為一,並在祂的三一裡,藉著人彰顯祂自己。在創三 22,十一7,賽六8,祂說到與人並與祂選民的關係時,也一再稱自己為“我們。” 為了救贖墮落的人,使祂仍有地位與人成為一,祂就在子 裡,並藉著靈,(路一31~35,)成了肉體(約一1,14)來作人;又在子裡,(路二49,)並憑著靈,(路四1,太十二28,)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 在祂地上職事的起頭,父用靈膏子,(太三16~17,路四18,)為要臨到人,並帶人歸祂。祂在肉體裡釘十字架,又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以 前,用明言向門徒揭示祂奧祕的三一,(約十四~十七,)說到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約十四9~11,)靈是子的化身,(約十四16~20,)這三者同 時並存、互相內在,與信徒同住,給他們享受;(約十四23,十七21~23;)又說到凡父所有都是子的,凡子所得全由靈領受,而宣示給信徒。(約十六 13~15。)這樣的三一是完全為著經過過程的神,將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約十四17,20,十五4~5,)使他們在三一神裡面成為一,且與三一神成為一。(約十七21~23。) 祂復活以後,囑咐門徒要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太二八19;)就是將信徒帶進三一神裡, 帶進與經過過程之神生機的聯結裡。這位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並且進入復活。基於這種生機的聯結,使徒就在本書的結語裡,以可稱頌的 神聖三一祝福他們,藉著靈的交通,有分於子的恩與父的愛。在這神聖三一裡,父神憑著靈神的恩賜,藉著主(子神)的職事,在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眾肢體裡, 咝幸磺械氖隆#智笆4~6。) 整本以弗所書的神聖啟示,說到召會這基督身體的產生、存在、長大、建造和爭戰,都是由神聖的經綸,就是三一神分 賜到基督身體的肢體裡所組成的。一章揭示父神如何在永遠裡揀選並豫定這些肢體,(弗一4~5,)子神如何救贖他們,(弗一6~12,)靈神如何作憑質印他 們,(弗一13~14,)藉此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以形成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18~23。)二章給我們看 見,在神聖的三一裡,所有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在靈神裡,藉著子神,得以進到父神面前。(弗二18。)這也指明,甚至在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和復 活,這一切的過程之後,三者仍是同時並存、互相內在的。在三章,使徒陡娓干瘢行磐浇逯`神,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使基督(子神)安家在他們心裡,也 就是佔有他們全人,使他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弗三14~19。)這是在基督裡的信徒,經歷並有分於神聖三一的極點。四章描繪經過過程的神,就是 靈、主、父,如何與基督的身體調和,(弗四4~6,)使所有的肢體經歷神聖的三一。五章勸勉信徒,要用靈神的歌讚美主(子神),並在我們主耶穌基督(子 神)的名裡感謝父神。(弗五19~20。)這就是在神聖三一裡,讚美並感謝經過過程的神,使我們享受這位三一神。六章指示我們,要在主(子神)裡得著加力,穿戴父神全副的軍裝,並取用靈神的劍,從事屬靈的爭戰。(弗六10~11,17。)這就是信徒甚至在屬靈的爭戰中,也經歷並享受三一神。 使徒彼得在他的著作裡,說到父神的揀選、靈神的聖別、以及耶穌基督(子神)之血的救贖,(彼前一2,)也證實神的三一是為著信徒的享受。使徒約翰也加強神聖三一的啟示,使信徒有分於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在啟示錄中,他祝福各地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從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父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靈神),並那忠信的見證人、死人中的首生者、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子神),歸與他們。(啟一4~5。)約翰給眾召會的這個祝福,也指明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論是永遠之父的一切所是,七倍加強之靈的一切所能,以及受膏之子的一切所得並所達到的,全都給信徒享受,使他們成為金燈臺,作祂團體的見證。(啟一9,11,20。) 因 此,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對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聖啟示,顯然都不是為著神學上的研究,乃是為著叫我們領會,神在祂奧祕而奇妙的三一裡,如何將祂自己分賜 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的人,能像使徒對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於、經歷、享受並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
加 1:6 註3 | 基督的恩典是三一神,父、子、靈,經過了過程,成為我們的享受。這恩典與摩西的律法相對。(約一17與註1。) |
加 2:21 註1 | 神的恩就是基督,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藉著賜生命的靈,將神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不憑這靈活著,就是廢棄神的恩。 |
加 3:2 註1 | 信徒一信入基督,就接受了那靈。我們若認為基督與那靈是分開的,乃是嚴重的誤解。在重生時,我們信入了基督,也接受了那靈,受了祂的印記。(弗一13。)在那一刻,一種生機的聯結發生了,我們就被接枝到三一神裡,(羅十一17,)得著那靈作憑質,(弗一14,)作福音終極的福。(14。)而後,接受那靈乃是一生之久、繼續不斷的事。神將那靈繼續不斷的供應我們。(5。) |
加 3:3 註2 | 那靈,就是復活的基督,乃是屬於生命。肉體,就是我們墮落的人,乃是屬於罪和死。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卻想靠肉體成 全。我們既靠那靈開始,就當靠那靈成全,與肉體毫不相干。二20說到基督和“我”的對比,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那靈就是基 督,肉體就是“我。”從三章至本書信末了,那靈乃是在我們生命經歷裡的基督。在啟示中的是基督,在經歷裡的是那靈。 在本卷書信中,肉體 始終是被定罪、被棄絕的;(一16,二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從三章起,每章都將肉體和那 靈作對比。(3,四29,五16~17,19,22,六8。)肉體是墮落、三部分組成之人極點的表現,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肉體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試驗;那靈乃是本於信所接受並享受的。神的經綸將我們從肉體救到那靈,使我們能有分於三一神豐富的福。這無法憑著守律法的肉體作到;惟有憑著本於信接受,並藉信經歷的那靈,纔能作到。 |
加 3:14 註2 | 在福音裡,我們不僅接受赦罪、洗淨和潔淨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靈,成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極其主觀的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能享受這包羅萬有者作我們每天的分,這是何等的福! |
加 3:27 註1 | 信是信入基督,(約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藉著信和浸,我們已經進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與祂聯合為一。正確、真實和活的浸,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 神聖的名裡,(太二八19,)放在基督活的人位裡,(27,)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裡,(羅六3,)放在基督的身體這活的生機體裡,(林前十二13,)使信 徒不僅進入與基督生機的聯結,更進入與祂身體生機的聯結,並使他們脫離老舊的情形,進入新的情形,了結他們舊的生命,而用基督新的生命,給他們新生的起 頭,叫他們憑三一神的元素,活在基督的身體這生機體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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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3:28 註5 | 信徒在基督裡是一,乃是憑著祂復活的生命和祂神聖的性情,成為一個新人,如弗二15所說的。這一個新人是完全在基督裡 的。我們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這裡毫無地位;在這一個新人裡,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這基督裡的一,是藉受浸成 就的。受浸了結了一切分裂的區別,並將信徒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那神聖的生機聯結裡,使信徒主觀的確信,他們彼此完全是一。 |
加 3:29 註1 | 亞伯拉罕的後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16。)因此,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就必須屬於基督,成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們與基督是一,我們就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為後嗣,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就是那包羅萬有的靈,祂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 極的完成,作了我們的分。在新約之下作神選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兒子,乃是這樣的後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裡。猶太教徒仍然留在律法之下,將自己與基督 隔絕,乃像以實瑪利,(四23,)是亞伯拉罕按著肉體的後裔,不像以撒,(四28,)是藉著應許的後嗣。但在基督裡的信徒,乃是這樣的後嗣,承受所應許的 福。因此,我們該留在基督裡,而不轉向律法。 律法既不能賜我們生命,(21,)就不能產生神的兒子;但本於信所接受,(2,)並賜我們 生命的那靈,(林後三6,)能產生神的兒子。律法把神的選民保守在牠的監護下,直等信仰來到。(23。)在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裡的信,使神的選民照 著神的應許,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創二二17。) |
加 3:29 註2 | 本章啟示神照祂永遠的定旨賜給亞伯拉罕應許。在這應許成就以先,律法被賜下作神選民的監護人。隨後,在豫定的時候,基 督這應許的後裔來成就應許,並帶進所應許的福。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與基督同來,並帶著應許的成就而來。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們這一面,就需要一 條路,好領略、體認並享受基督這後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因此,有神那一面的恩典,也有我們這一面的信。現今,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應許的後裔, 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監護人。因此,我們該把律法擺在一邊,轉離這監護人,而與基督在一起,使我們藉著留在恩典和信裡,享受所應許的福。這福一點不差,就是經 過過程的三一神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
加 4:6 註1 | 神的兒子是神生命的具體化身。(約壹五12。)因此,神兒子的靈就是生命的靈。(羅八2。)神將祂生命的靈賜給我們, 非因我們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們是祂的兒子。守律法的人無權享受神的生命之靈,但神的兒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權利,能有分於神的靈,這靈有全備生命的供應。 這樣的靈,就是神兒子的靈,乃是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福的中心。(三14。) 本章4~6節說到三一神產生許多兒子,以成就祂永遠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們從律法下贖出來,叫我們能得著兒子的名分。祂也差出靈神,將祂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叫我們能實際的成為祂的兒子。 |
加 4:7 註3 | 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後嗣,不是藉著律法,也不是藉著肉身的父親,乃是藉著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靈;(4,6;)子,為兒子的名分成功救贖;(5;)靈,在我們裡面完成兒子的名分。(6。) |
加 4:30 註1 | 在律法奴役下的猶太教徒,是使女的兒子,絕不可承受神所應許的福,就是那作三一神終極表現,包羅萬有的靈。 |
加 5:16 註1 | 按本章上下文,這裡的靈必是聖靈,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憑著靈而行,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規律我們的行動。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見三3註2。 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創六3,)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約七39。)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我們已經接受神分賜的人,就能不憑著肉體,不憑著我們墮落的人而行,乃憑著那靈,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保羅寫本書,不僅在消極一面拯救被岔開的加拉太信徒脫離律法,更在積極一面使他們認識,在信徒的靈裡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叫他們可以在這靈裡生活行動。 |
加 6:15 註1 | 舊造是我們在亞當裡的舊人,(弗四22,)是我們與生俱來天然的人,沒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新造是在基督裡的新人, (弗四24,)是我們由那靈重生的人,(約三6,)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作到其中,(約三36,彼後一4,)有基督為其構成成分,(西三10~11,)成 為新的構成。這是指召會的性質,也就是召會裡面和內在生機的構成成分。如此,新造就是神的眾子所組成的一個團體、神聖的兒子名分,(三26,四5,7,) 藉著基督的救贖,那靈的重生,以及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並藉著我們集體的進入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裡作這新人,而產生的。 舊造是舊的,因為沒有神的成分;新造是新的,因為有神作成分。我們雖然仍是舊造,但我們憑著靈而行,(五16,25,)就經歷新造的實際。本書所論主要的是說,我們是新造,我們該藉著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憑這新造活著。這新造成就神永遠的定旨,在神兒子的名分裡彰顯神。 割禮是律法的規條,新造是有神性之生命的傑作;前者屬於死的字句,後者屬於活的靈。因此,後者是要緊的。本書暴露律法和割禮二者的無能。律法不能賜人生 命,(三21,)使我們重生;割禮不能加給我們力量,(五6,)使我們活新造。但那啟示在我們裡面神的兒子,(一16,)能點活我們,使我們成為新造;並 且那在我們裡面活著的基督,(二20,)能將祂生命的豐富供應我們,使我們活新造。律法為基督所頂替,(二19~20,)割禮藉著基督的釘十字架,也已經 成就。(14。)因此,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是作以基督為生命的新造。作新造乃是為著那靈撒種的原因和結果。(8。)守律法並行割禮是為著 肉體撒種,並不改變舊造。但為著那靈撒種,是使我們成為新造,就是由聖靈重造,因神的生命變化,並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豐富成分,與我們調和而構成的。 |
加 6:16 註1 | 指作為新造的準則,就是藉著信憑著靈活著,有三一神為生命和生活;不是藉著奉行規條來遵守律法。照這準則而行,就是憑著靈而行。(五25。) |
加 6:18 註2 | 耶穌基督的恩,乃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子裡,又實化為賜生命之靈的全備供應,藉著我們靈的哂茫o我們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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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 1:3 註3 | 直譯,讚美。意帶著敬拜而稱讚。在本段,父為著神永遠的定旨而有了揀選和豫定,(3~6,)子為著完成神永遠的定旨而成就了救贖,(7~12,)靈為著應用神所完成的定旨而作印記與憑質;(13~14;)在此,三一神受到讚美,受到帶著敬拜的稱讚。藉著神聖三一一切的美德,我們墮落的罪人成了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彰顯。 |
弗 1:3 註6 | 這裡的諸天界,不僅指明天的所在,也指明神所用以祝福我們,屬靈福分的屬天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這些福分是從諸天 來的,有屬天的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在基督裡的信徒,在地上享受這些屬天的福分,這些福分是屬靈的,也是屬天的,與神所用以祝福以色列人的福分不同, 那些福分是屬物質、屬地的。所賜給我們的福分,是屬乎父神,在子神裡,藉著靈神,且在諸天界裡。這些乃是三一神,在諸天界裡,所賜我們在基督裡的信徒,屬靈的福分,有屬天的性質、情形、特徵和氣氛。 |
弗 1:10 註2 | 或,計畫。希臘文,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意家庭律法,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引伸為行政的安排,計畫,經 綸。(見提前一4註4。)這經綸乃是神照著祂的心意,在祂自己裡面定意計畫的,要將萬有在時期滿足時,都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是藉著把作生命元 素的三一神豐盈生命的供應,分賜到召會所有的肢體裡面,使他們從死境中起來,並聯於身體而成就的。 |
弗 1:14 註6 | 這是本辭第三次的重複,這次是神對我們的祝福(3~14)這段話的結語。3~6節揭示父神為我們所計畫的,就是揀選並 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7~12節啟示子神如何完成父神所計畫的,就是救贖我們,並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 13~14節告訴我們靈神如何將子神所完成的,應用到我們身上,就是印我們,並作我們永遠、神聖基業的保證和豫嘗,使神的榮耀得著稱讚。在神所賜給我們的 福分裡,三一神的榮耀配得三重的稱讚。 |
弗 1:22 註3 | “向著召會”含示一種傳輸。凡元首基督所達到、所得著的,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召會。在這傳輸裡,召會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切:從死人中復活,在超越裡坐下,使萬有服在腳下,以及作萬有的頭。 “向著我們這信的人,”(19,)以及“向著召會,”指明神的能力,包括三一神所經過的一切,已經一次永遠的放在我們裡面,並且還要繼續不斷的傳輸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豐富的享受基督,並過正當的召會生活,作祂的身體─祂的豐滿,就是前面所說神祝福我們的結果。 |
弗 1:23 註3 | 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豐滿。基督的豐滿出自對基督豐富的享受。(三8。)藉著享受基督的豐富,我們就成了祂的豐滿而彰顯祂。 本章有七件重要的事,其成就需要相同的基本因素:神的揀選,使我們成為聖別、沒有瑕疵;(4;)神的豫定,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5;)聖靈的蓋印,使我 們完全得贖;(13~14;)神呼召的盼望;神在聖徒中基業的榮耀;(18;)神的能力,使我們有分於基督所達到的;(19~22;)以及基督的身體,就 是那充滿萬有之基督的豐滿。這些全是藉著三一神分賜並作到我們裡面所完成的。這神聖分賜進到我們人性裡面的結果,就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對祂彰顯出來之榮耀的稱讚。實際上,本章乃是啟示神奇妙超絕的經綸,從祂在永遠裡對我們的揀選,到基督身體的產生,以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 |
弗 2:5 註4 | 不僅是罪人得救,也是死人得救;不僅藉著基督的死及其救贖,也藉著祂的復活及其復活的生命,甚至藉著祂的升天及其超越。這是這位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並升天的基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對死了的罪人超越的救恩。這樣的救恩產生了召會,召會乃是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的流出,使祂得著彰顯。 |
弗 2:8 註2 | 恩典指分賜到我們裡面的神。所以,靠著恩典得救,意即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裡面。 |
弗 3:19 註3 | 父(14)答應並成就使徒藉著靈(16)的陡妫够剑ㄗ─17)安家在我們心裡;這樣,我們就被充滿,成為神(三一神)的豐滿。這是三一神分賜到我們全人裡面的結果。 |
弗 3:19 註4 | 在新約裡,豐滿是豐富得著完全而有的彰顯。這說明為何保羅在8節說到基督的豐富,又在一23和四13說到基督的豐滿。 基督的豐富乃是基督的所是、所有、以及祂所完成、所達到、並所得著的一切。基督的豐滿乃是我們享受祂這些豐富的結果並流出。基督的豐富給我們新陳代謝的吸 收到裡面,就將我們構成基督的豐滿─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作祂的彰顯。這彰顯先在一23是基督的豐滿,後在本節是神的豐滿,因為基督這神具體化身的豐 滿,就是三一神的豐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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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 4:1 註3 | 本書可分為兩大段。第一大段由一至三章組成,啟示召會在諸天界裡、在基督裡所得的福分與地位。第二大段由四至六章組 成,囑咐我們關乎召會在地上、在聖靈裡該有的生活與職責。基本的囑咐,乃是要我們的行事為人與所蒙的呼召相配,這呼召就是一3~14所啟示、那賜給召會之 福分的總和。在召會中,在三一神豐盈的祝福下,聖徒的行事為人該與父的揀選和豫定、子的救贖、以及那靈的蓋印並作質相配。因此,我們在四至六章可以看出,一面是召會應有的生活,另一面是召會應負的職責。 |
弗 4:4 註1 | 使徒在勸勉我們保衛“一”時,指出七項是我們一的根據: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一主,一信,一浸,並一位神。這 七個“一”分為三組:前三者為第一組,屬於那靈,以身體為其彰顯;這身體由為其素質的那靈所重生並浸透,而有改變形狀、與基督畢像畢肖的盼望。次三者為第 二組,屬於主,有信和浸,使我們得與祂聯合。最後是第三組,由神與父所組成,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頭。靈是身體的執行者,子是身體的創造者,父神是身體的起 源者─三一神的三都與這身體有關。三一神的第三者首先題到,因為這裡主要的是說到身體,而靈是這身體的素質,也是這身體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然後回溯到子,再到父。 |
弗 4:6 註3 | 這裡甚至含示神聖三一的思想。超越眾人,主要的是說到父;貫徹眾人,主要的是說到子;在眾人之內,主要的是說到那靈。三一神藉著成為那靈臨到我們,至終進到我們眾人裡面。基督身體的一乃是由神格的三一所構成:作源頭和起源的父是起源者,作主和頭的子是完成者,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那靈是執行者。這位三一神在我們生活中成為我們的實際和經歷,就是我們一的基礎和元素。 |
弗 5:9 註1 | 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以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 在善、義和真實中之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善,指著父神,因為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太十九17。)義,指著子神,因為基督照著神義的手續,成就祂的定旨。(羅五17~18,21。)真實,指著靈神,因為祂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7,)也指著果子在光中的彰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