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一批加尔文郁金香神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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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对照
下列资料将加尔文主义五点论与阿米念主义五点论用最明了准确的形式作了比 较。选自大卫·斯迪尔(David N 。Steele )和克提斯·汤玛斯(Curtis Thomas )合著的《罗马人书:分解纲要》(新泽西州菲利普斯堡,长老会改革 出版社,1967 年版,第144-146 页)。
阿米念主义五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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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五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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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意志或人的能力
虽然人类的天性因为堕落受到严重的损害,人并未因此落到灵性上完全绝望的 境况。神仁慈地使每一个罪人都有能力悔改和相信,但他并不对人的自由横加干 涉。每一个罪人都拥有自由意志,其永远的归宿就取决于他如何使用这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在于他在属灵的事情上有能力择善而从,他的意志并不受制于他罪恶的 本性。罪人有能力或与圣灵合作,得到重生;或拒绝神的恩典,走向灭亡。失落 的罪人需要圣灵的帮助,但在他相信之前无需圣灵的更新。因为信心是人的作为, 是在新生之先。信心是罪人给神的礼物,是人对救恩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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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无能或全然败坏
因为堕落,人自己不能够相信福音以致得救。罪人对神的事情是死的,瞎的, 聋的,他的心地诡诈,全然败坏。他的意志并不自由,而是受制于他的邪恶天性。 因此,他不愿,也不能在属灵的王国里择善而从。因此,要把罪人带给基督,圣 灵不仅要帮助他,而且必须更新他,使他复活,赐给他新的天性。信心不是人对 救恩的贡献,却是神救恩礼物的一部分。它是神给罪人,而不是罪人给神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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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就拣选某一群人得救恩, 是基于他预见这些人会回应他的呼召。他只拣选那些自觉相信福音的人。因此 拣选是取决于人决定做什么。神所预见的信心和他由此进行的拣选不是神赐给罪 人的(即不是由圣灵更新的能力所创造出来的),而是单单出自人的意志。谁相 信,谁因信心蒙拣选得救恩完全在于人。神拣选那些他预知会运用自由意志选择 基督的人。因此是罪人选择基督,而不是神选择罪人──这才是救恩最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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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一群人得救恩,完全是基于他自己全权的意旨。他拣选某 一罪人,并非是因为预见到他会有任何顺服的反应,如信心,悔改等;相反,神 将信心和悔改赐给每一个他所拣选的人。这些行为是神拣选的结果,而不是�-因。 因此,拣选不是取决于预见到的人的任何美德或善行。神会通过圣灵的力量使他 所全权拣选的人甘心乐意地接受基督。因此神对罪人的拣选,而非罪人选择基督, 才是救恩的最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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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世救赎或普遍代赎
基督救赎的工作使全人类得救成为可能,但并未保证任何人都得救。虽然基督 为所有人,为每一个人死,但只有那些相信他的人才得了救恩。他的死使神得以 在罪人相信的基础上饶恕他们,但这并没有实际除去任何人的罪孽。只有人选择 了接受基督的救赎,这救赎才生发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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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选的救赎或有限度的代赎
基督救赎的工作只为拯救选民且确实保证了他们得救恩。他的死是代替某一群 特定的罪人忍受罪的惩罚。基督的救赎不单除去他选民的罪,还保证了他们获得 救恩所需要的一切,包括使他们与他联合的信心。圣灵将信心的礼物无误地加给 那些基督为之死的人,因此确保了他们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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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圣灵可以被抗拒
凡在耳中听到福音的人,圣灵也在这些人心中呼召。他尽其所能把每一个罪人 带入救恩。但因人是自由的,他可以成功地抗拒圣灵的呼召。除非罪人相信,否 则圣灵无法叫罪人重生。信心(即人方面的贡献)是先于新生,并使新生成为可 能。因此,人的自由意志限制了圣灵将基督救恩的功效加给人。圣灵只能吸引那 些让他作工的人到基督面前。除非罪人响应,否则圣灵无法赐给生命。因此,神 的恩典不是不可抗拒的,而是可以且常为人所拒绝,所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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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效(不可抗拒)的恩典
圣灵不仅对那些听到福音的人进行外在的呼召,而且对选民的心灵进行特别呼 召,从而使他们必然获得救恩。内在的呼召(只对选民而发)不可能被拒绝,而 总是导致他们悔改归正。靠着这特殊的呼召,圣灵将罪人带给基督,这是人无法 抗拒的。他的救恩之工不受人的意志的局限。也不靠赖人的合作获得成功。圣灵 施恩使蒙召的罪人合作,相信,悔改,甘心情愿地来到基督面前。因此,神的恩 典是不可抗拒的。对那些承受这恩典的人来说,这恩典永不会失败,绝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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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从恩典中堕落
那些相信也真正得救的人可以因没有持守信仰而失去他们的救恩。并非所有阿 民念主义者都同意这一论点:有些相信信徒在基督里永远安全,即是说一旦一个 罪人得到新生,就永远不会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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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徒的保守
所有为神拣选,被基督救赎,由圣灵赐予信心的人都永远得救。他们的信心被 全能神的大能保守,从而坚守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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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米念主义:
救恩是通过神(主动提供)和人(必须回应)的联合努力成就的,人的回应是 决定性的因素。神为每一个人预备了救恩,但只有对那些出于自由意志,选择与 神合作及接受他所赐恩典的人,这预备才有果效。关键在于人的意志,人的意志 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是人,而不是神,决定谁是救恩礼物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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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加尔文主义者:
救恩是由三一真神的权能所成就的。父神拣选一群人,神子为他们受死,圣灵 带领他们信靠悔改,使他们心甘情愿地顺从福音,从而使基督的死发生功效。整 个的过程(拣选,救赎,重生)都是神的工作,单靠神的恩典。因此是神,而不 是人,决定谁是救恩礼物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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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宇明: 加爾文主義與阿米念主義之比較
1. 引言
一個不同的假設,一個不同的進路,從哲學邏輯開始,還是從聖經直接詮釋?今天,我們經常討論關於神的恩典究竟有多深、多遠。我們究竟能否為一個永恆,且全知、全能的神定下祂能施恩典的範圍呢?一個原用多年的假設,帶來一個著名的恩典理論,推翻了不少反對者的聲音,是否是必然的真理呢?當然,支持者必定為之推崇備至。但是若然在歷史中,不斷有人多次嘗試重新詮釋,或作補充,是否真有修改或重新理解的需要呢?可是,支持者立場的強硬,帶來基督徒間對信仰理解的分化,已成為不能被否定的事實。
這是甚麼呢?這就是加爾文的預定論(Predestination)。這恩典的理論帶來了著名的「鬱金香(TULIP)」信條,亦即是加爾文主義的內容。救贖的次序亦因而重新被排列:1有效預定的揀選、2追求認信的重生、3必被稱義的相信、4蒙神大恩的稱義、5必然努力的成聖、6忍耐到底的堅持、7成聖必得的榮耀。這個次序其實相當有爭議性,若神有預定且必然有效的揀選,那麼人根本沒有聖經所說的自由意志,也沒有能力地真正地從心底裡愛神了。耶穌也不需要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30)。
恩典從何時開始?相信,沒有人反對的是恩典是從創世以先就已經存在,特別是救贖之恩(Salvation)。因為沒有救贖之恩,神根本不會冒險創造一個可能會遺背祂(其實,已預知到遺背是必然的)的世界來。問題是這恩典是叫「無能力回轉」的罪人在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下,像機械人式的聽從指揮而改變生命方向,還是叫一個「有能力選擇」的罪人在足夠的恩典(sufficient grace)下,自願地明白且主動地選擇轉向愛神呢?
從《聖經新辭典》中,我們可以見到加爾文與阿民念對恩典有不同的看法。
〔加爾文〕認為恩典可以分為基督的恩典與普通恩典,前者是人能成為基督徒和繼續是基督徒的原因,後者是防範更醜惡的罪惡發生的力量;此外,普通恩典亦能解釋人的宗教訴求、好行為、社會上的互愛互助,以及文學與科學的成就。「特別」的恩典有特別的功能。總而言之,加爾文與路德和奧古斯丁都同意,人在罪中是完全無助的,需要恩典才能接納神。
亞米紐主義(Arminianism)*的神學家拒絕承認恩典是可以分成普通恩典與救恩的恩典。他們認為只有一種恩典,是神賜與每一個人的。
從上述看來,我們可見加爾文與阿民念的立場是相當不同的。但是在阿民念時代,反天主教意識實在徽种麄改革宗的群體,支持的群眾自然不能客觀地看阿民念對加爾文的回應;以至於1619年的多特會議,將阿民念主義定為異端,將當時阿民念後人所呈上的「諫言信條(remonstrant)」定罪。不過,這沒有因此阻礙阿民念派神學的發展,後來衛斯理.約翰卻成為了此神學路線的承先啟後者。
因著「鬱金香(TULIP)」信條之著名,以下筆者會以此五點作為探討的框架,嘗識從他們雙方所引用之經文入手去看看究竟那一方較為合理。當然,筆者不能從小小的見識中,下一個定論,但筆者也盼望從中學習,並了解自己的神學取向。
2. 完全的敗壞(Total Depravity)
「全然敗壞」是加爾文預定論的重要基礎。他認為因人是所謂「全然敗壞」的,所以人是連選擇轉向神(或相信基督)的能力都沒有;因此,神有效的揀選是必然的出路。
2.1. 加爾文派:完全的無能或完全的敗壞(Total Inability or
Total Depravity)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
自從亞當犯了罪,人類世界被咒詛敗壞,所以人必須面對死亡(羅五12)。因著這敗壞,人失去了選擇全然行善的能力,所以加爾文派就引用【羅三10-12】的內容,證明人是沒有能力行善的。而他們認為選擇相信耶穌乃是一行善的行為,所以因著以上的結論,人要靠自己而去選擇相信耶穌是不可能的。唯有靠外來的能力使人重生,得回選擇成聖的能力,才能選擇救恩。
那麼,人是否真的「全然敗壞」,完全失去神的形像呢?保羅在同一章經文內指出世人「虧缺了神的榮耀」。這裡的「虧缺」是指缺少,而不是指「全然敗壞」。若然世界「全然敗壞」了,神必定不會讓它繼續存在;那麼,缺少了多少就是我們所關心的。再說,保羅在羅馬書所要指出的,是要證明人是不可能全然因行善而稱義,而不是人不能行善。而且,確實的是人真的可以行出善來,只是不能靠己力完全做到每時每刻都是善的。若然加爾文派單從個別經文去解釋「敗壞」的概念而抹殺了前後內容,他們可能會跌入斷章取義的陷阱中。
加爾文派的史鮑爾繼而指出:「我們都記得神的誡命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我們的神,…從這個觀點出發,我們就不難理解為甚麼說世人沒有真正行善的人了。我們最好的行為,都會被不完全的動機所玷污;沒有人真是盡心、盡意地愛神。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摻雜了血氣情慾在內,以致於不是十全十美。」這樣看來,似乎合理,但是他也只能說人「不是十全十美」,而不是所謂「全然敗壞」。加爾文派更推論出人是不能知道善而選擇善的,但回想撒但其實沒有向夏娃說大話;只是他以巧言誘導,以致人「虧缺」了神的榮耀,而人「分辯善惡」的能力(創三5),卻沒有消失。而且從那時起,人就可以選擇盼望那「女人的後裔」(創三15),以致得救。
2.2. 阿民念派:自由意志或人的能力(Free-Will or Human
Ability)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約十五5)
那麼,人的「自由意志」有多大的限制呢?這要算一算神給普世的恩典有多大。根據較早前提及的,阿民念主義者相信恩典不是加爾文派所謂有兩種的,他們指出神根本有無限的恩典且極其樂意分享給祂的受造物,所以恩典是沒有選擇性的。反之,祂所盼望的就是人選擇轉向祂,以至祂能因應祂的回應而施恩。那麼,人之能選擇轉向神是加爾文所謂預定的選擇或真的有「自由意志」呢?當然,萬有的存在和咝卸际巧袷┒鞯慕Y果,但是神創造人時是故意自限自己的控制權的,從分辨善惡樹事件為例,祂的抉擇是非常清楚的。若是不然,該隱就不會漂流(創四),猶大也不會吊頸慘死了(徒一)。
亞民念主義者提倡選擇神是人的責任,而非神的責任。從【約十五5】中,我們明白到選擇在基督裡的,自然就得結果子。這樣,神的自制、容忍和等候,是叫信徒可對祂所施的恩典,產生更深一層的體會了。這不是強逼的,而是真真正正的給世人選擇之恩。他們稱之為足夠的恩典(Sufficient Grace),或原用天主教所謂普遍先存的恩典(Universal Prevenient Grace)。雲德莉(Mildred Wynkoop)指出:「衛斯理強調神的愛就是全部且統合祂一切屬性的。神的行動不是因祂有創意的意志或內在的需要而出,只是出自愛。神的恩典就是神慈愛的行動。而恩典是神道德自由的表達方式。」而自由意志是神因愛的原故而賜給人的恩賜。自由的範圍是的確有限制的,就像人不能停止不作不斷出現的道德決擇一樣。又正如聖經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六16)人在不同的主人下,自然有不同的抉擇範圍。但是從舊約(就算是埃及法老王)到新約(或許是希律王),神都沒有控制過人類選擇救恩的決定。
2.3. 小結
筆者認同人是敗壞的,不能全然行善,所以我們需要救恩,但神因愛的原故,沒有控制我們選擇愛祂的決定,叫恩典顯得更大。這自由選擇的恩典,是由神從創造以先已為造我們而有的,叫我們真真正正的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神。
3.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神是全知、全能的。沒有人會否定祂能穿梭時空,在不同的年代中與人對話,知道當代的情況。那麼,是人不能選擇神,而由神親自揀選人以至人能選擇神?還是,神想揀選所有人,但讓人親自選擇祂以至祂的預知叫祂揀選某些人呢?
3.1. 加爾文派: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
(弗一4-6)
加爾文主義者堅持揀選「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基於他們認為人無論怎樣努力也不會得救,就算人之能選擇相信耶穌也是只有神所揀選的,所以無論人是好是壞,只要是神揀選的,就必然轉向神。再說,因為祂絕對有創造物的主權(祂確實是有的),所以就如【弗一4-6】所指,神「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叫被揀選的得以轉向基督。
不錯,阿民念也沒有全然否定神的揀選,因為聖經卻的的確確地提及揀選,但這個揀選是否單因神的喜愛而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呢?不應是祂在祂的全知能力下,知道某人會背棄祂嗎?就正如他們也引用【彼前一2】:「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作為信徒順服是被揀選的後果,但他們卻忘記了經文所提出人是照「先見」而被揀選的。
那麼,所指神「意旨所喜悅的」是甚麼呢?很明顯的是神預知該隱不尊重神(創四)、以掃不珍惜長子的名份(創廿五)、掃羅王喜愛自作主張(創十五)、猶大出賣耶穌卻不悔改(約十三)。神不揀選他們不是因為祂揀選了他們背棄祂,而是因為祂預知他們選擇不向祂而背棄祂,所以最後神也不揀選他們。相反,正面的例子太多了,在此無需多提了。
3.2. 阿民念派:有條件的揀選(Conditional
Election)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彼前一2)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羅八29-30)
加爾文主義者反對「神的揀選是基於祂對功德的預知。」他們始終覺得人能選擇相信耶穌是一種功德,可能是因為天主教稱信心為眾德之德。或許是真的,這只能證明神的恩典足夠讓罪人可以有能力轉向相信神,最終都是人的回應才是神最喜悅收到的禮物。相反,若然神的預知是基於神的預定,就像人自已計劃了一個棋局,決定了所有步法,可能在其他人看,這個棋局很精彩,但對設計者來說也只不過是定好了的悶局而已。而且,「『因神住在永恆的現在裡,祂的知識超越所有時間的動作和願意與即時的現在同住。』」這樣,可見神的完全不介意地活在我們人類的空間之內,也願意冒險地容讓這個世界慢慢的變遷,卻仍願意與此同行保護。
3.3. 小結
從以上的角度看,神是一個互動且願意有來有往的神;而不是加爾文時代所體會希臘色彩那種冷冰冰超然的神。筆者亦相信這位神,是一個有情且能體恤人軟弱的神。
4. 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
繼續討論下去,我們會發現加爾文主義不能解釋,而且根本說不通的論據。就以「有限的救贖」為例,救贖確實是有限的,但用加爾文主義的說法,我們所信的神就變得難以理解了。
4.1. 加爾文派:特定的救贖或有限贖罪(Particular
Redemption or Limited Atonement)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十11)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約十七9、20)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五25)
以【約十11】為例,經文所提的羊應是指信了主,且追求認識祂的人。加爾文主義的人可能相信,凡被神預定揀選的,才會認出祂來;那麼,被祂揀選的人,根本無需努力追求神的話,只要神出聲,祂就像聲控機械人般起來做神要他做的事,或讚美,或事奉,而不會偏離航道。
再說,加爾文主義指基督的死只為有限的人而死,祂以神人兩性的身份作大祭司,豈不能替世人祈求?但是,正因為「有條件的揀選」,人要願意藉著基督向父神祈求,就正如【約十七20】也提出是那些信了基督的人,基督才可以為人代求的。
筆者再看【弗五25】時,心裡覺得難以明白的是加爾文應該不是一個喜愛斷章取義的人,但是細心讀上下文時,筆者發現這段經文是一個比喻,為的是要鼓勵教會會友彼此順服,作丈夫的應如何愛妻子等倫理關係,而不是用來表明基督只為有限被揀選的人而捨命。
一些指定的群體,例如:「基督為我們死!」不一定在邏輯上隱含:「為我們而必無他人」的意思。
可見釋經的過程真的要很小心的。當然,有一些經文,就算套上加爾文主義的框架,也可解說得通,但是何不拆去這個框架,而使本來解不通順的經文,可以從正常的詮釋中釋放出來呢?
4.2. 阿民念派:普世性救贖或普遍性贖罪(Universal
Redemption or General Atonement)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提前二6)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約壹二2)
相對要思想所謂「普世性救贖」,從筆者以上所述「救贖確實是有限的」相比,好像是有衝突的,但是這只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表達。對神來說,這個救贖必然是普世性的,因為「神愛世人(原文「世人」是指「世界」)」(約三16上);但是,對人的回應來說,卻是有限的,因為只有「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下)而聖經中,實在有很多支持這信條的聖文,其中較重要的有賽五十三6;太十一28;約三16-17;提前二6、四10;提多二11;希二:9;彼後三9;約壹二2;啟廿二17。
若然以上經文所提的「世人」、「萬人」、「普天下人」等字眼,都像加爾文主義的變了做「被揀選的人」,恐怕整本聖經已面目全非了。在釋經的角度看,這是錯誤的假設。那麼,加爾文主義是否有一個錯誤的起點呢?筆者不敢在此著筆,有待公論。
聖經除了在救贖的層面上有許多的經文,也有經文證明神是願意不同的人能得救的。就像「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4)又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從基督身上,我們也看不到祂不願意接待某種人,從老到少、從好到壞,祂都是主動地去接待他們。
4.3. 小結
基督降世為人表達了祂完全接納我們,無論我們是怎麼樣的,祂也願意無條件地與我們分享祂救贖之恩。祂一次的救贖,成為永遠的大祭司,只要人願意,祂就能替他們祈求。我們的救贖,因祂一次的獻上,便永遠有功效。
5.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筆者相信神若要控制人去接受恩典,絕不是難成的事,但神究竟會否這樣做呢?
5.1. 加爾文派:聖靈有效的呼召或不可抗拒的恩典(The Efficacious
Call of the Spirit or Irresistible Grace)
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太十三14)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37、44)
從加爾文主義的角度,「恩典只有在人被視為墮落,不值得拯救,和被判以永刑,才有意義。」因為他們認為那些不見個人的敗壞而被啟蒙看見、聽見的人,才真正明白那神性的恩典的。而恩典的定義是:
神的恩典是向那些罪人顯露出最自由的愛,而反照出他們的功德之微少。這是神向那些本屬嚴厲處罰的人顯出良善的行動。
加爾文主義者相信,神有絕對的主權;再加上人是全然敗壞,沒有討價還價的地位。所以,他們認為神所施之恩,人是必定要接納的。而且,神的能力不可能有限制的,所施之恩故然是必定有效的。既然有效,自然人就像機械人式接受就可以了。但是,事實上,又真有很多人信了又放棄的,可能加爾文主義者會說那些就是神根本沒有揀選他們的。但是,有怎能解釋以下這段經文呢?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太七8)
總而言之,若要預定論解得通,就要經常將經文扭曲來詮釋,才有機會解得合理。不過,這是否正確的詮釋方法呢?
5.2. 阿民念派:聖靈確是可抗拒的(The Holy Spirit Can
Be Effectually Resisted)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相反,筆者覺得阿民念主義合理得多。神因愛,沒有因我們不愛祂而重新將世界變回「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一1)。祂創造了整個宇宙,為的是讓我們在這宇宙中分享祂的豐富。祂創造以先,明知人會背棄祂,卻愛他們以至於以己身捨命,為求人轉向祂,卻沒有強逼,這才是真正的恩典。無論信與未信的,都會抗拒這恩典。因為神正正不想用能力來改變人,祂根本沒有需要人的回應(因祂是自存的),所以祂其實有兩個選擇:1讓人藉聖靈的提醒慢慢回轉;2毀滅一切重新造過。而不是加爾文式的,將世界留下來,而只將可以自主的人變成機械人。
「機械人」可能太誇張,是否我們真的沒有擇善棄惡的能力,以至神要作出主動到這種地步呢?照加爾文主義,我們若不是被揀選的,根本不會聽得到聖靈的聲音。又何來有以上的經文呢?若我們是被有效地揀選的,更不需有上的經文,因為我們會因著神所揀選的屬靈地步而成長,而根本沒有掙扎。
但是,實際上,我們仍是要爭扎的,就好像保羅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9)。
5.3. 小結
我們成聖的路不能說是因神的揀選或不揀選,而坐下不長進的。藉著聖靈成為我們的勸慰師,我們就作順命的兒女;當中必有我們不順從聖靈的掙扎。
6. 聖徒的堅忍(Perserverance)
聖徒的堅忍絕不能賴神的揀選而不走上成聖之路。以下的一個部份因筆者已不夠時間寫而停下來。筆者會嘗試在週末,寫完並以電郵形式寄回,盼望老師著情處理。
6.1. 加爾文派:(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7-29)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有古卷: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陡妫皇锹}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陡妫昏b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3-30)
6.2. 阿民念派:(Falling from Grace)
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原文是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西一23)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來二1-3)
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
(彼前一10)
7. 總結
作為總結,筆者對閱讀過以上資料後,獲益良多。明白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神學立場。雖然筆者不太同意接受到加爾文主義的思想,但叫筆者在討論和分析聖經時,有一個清晰一點的進路。
8. 參考書目
8.1. 加爾文派
Erickson, Millard J. Introducing Christian Doctrine. 2nd Ed.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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