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的生命
18:16 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 詩篇 -
阿米念主義 及鬱金香神學五大要義簡述
首先明白加爾文鬱金香神學五大要義,不等於獲得的神的救恩,就象很多混肚皮吃
飯的神學教授不信耶穌真神一樣。呵呵!下面是加爾文鬱金香神學五大要義簡述(郁
金香的英文為TULIP,正是加爾文神學五大要義的英文首字母組合):
即:人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
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of Grace)、
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1)人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人在其墮落、罪惡的天性中,“不領會上帝
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2:14)墮落和未獲重生的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無能自助。除
非通過我們的救主白白的恩典,人不可能脫離這可怕的境地。
(2)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神沒有任憑人在罪中滅亡,而是
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一群人施行拯救,這群人的數目無可勝數。“神從創立世界以
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顯然得救的人就是那些被全權的神揀選出來
預備得救的人,“我要伶憫誰,就伶憫誰。”(出33:19)他的揀選不是基於人的任
何美德,“免得有人自誇。”(弗2:9)
(3)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基督的贖罪特別是為了他的百姓得拯救:
“我為(我的)羊捨命。”(約10:15)他並沒有為那些不來就他的人拋灑熱血,也
沒有為他們的罪付上贖價,他們自己必須為之付代價。“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禰
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of Grace):他所揀選的人一定會歸向他: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上帝派遣聖靈
在選民的心裡有效地工作,基督就是為這些選民而死。“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
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結36:26)“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11:29)
(5)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
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9)救恩不是基於任何人的美德,
主的羊在永恆中的安全也就不靠他們自己,因為“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
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神的恩典會保守真正的信徒。那些從信心
中滑落的人證明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備註1:加爾文本人不等於加爾文神學或加爾文主義。
備註2:阿米念主義(Arminianism)與加爾文主義有十三點相同-見林慈信舊文
https://www.churchchina.org/no100904
附:阿米念及阿米念神學的歷史
阿米念主義(Arminianism)一詞,是用來形容阿米念(Jacobus Arminius,1560至1609年
)的神學觀點,和阿米念的教訓所引起的運動。至於阿米念的立場,在他的跟隨者抗
辯派(Remonstrants)於1610年的文件中,已經清楚陳述;這些抗辯派正式對抗在荷
蘭的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期主要的神學論點如下:神根據他的預知,而有條件地揀選人得著
救恩;神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教贖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借著先前恩
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救恩上與神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雖然亞米紐
斯主義,是改革宗教會內神學上分歧的結果,但這些神學觀點也在今天不少神學派
系中存留。循道宗(Methodism)和衛理宗(Welseyanism)就是跟隨阿米念的教義。此
外,聖潔運動、靈恩運動及其他宗派如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Will Baptist)等均是。
阿米念(Jacobus Arminius)在荷蘭出生,並且曾在馬堡、萊頓、日內瓦和
巴色等地讀書。而在他生命中的最後六年,他曾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間教會當牧師(1588至
1603年),並在荷蘭的萊頓大學任教授。
阿米念起初是一個嚴格的加爾文派信徒。他在日內瓦時,曾受學於加爾文
的女婿伯撒(Beza)門下。但當他維護加爾文的思想,對抗古尼賀爾特(Koornheert)時,
他覺得對手比他更能保衛自己的觀點。阿米念受駁斥後,也就摒棄了加爾文主義。
阿米念反對加爾交關於預定和定罪的教義,他將加爾文的思想加以修訂,
令「神不致被人當作是罪的創始者,人也不會成為神手中的一部機器」。他根據羅
馬書第九章寫過一篇論文,提倡有條件的揀選。他認為人有能力主動尋求救恩,人
在救恩中可與神合作。阿米念與路德和加爾文不同之處,就是後者教導在墮落之後,
自由意志已經喪失,但阿米念相信,神賜給每個人基本的(primary)或先前的(prevenient)
恩典,讓每個人都可以向福音的呼召產生回應。阿米念也反對墮落前論(supralapsarianism)
-- 按加爾文的觀點,在神的計劃中,人未曾墮落,神已定下一些人得著救恩,並
且向一些人定罪。他認為,墮落前論無疑將神定為罪惡的創始者。
阿米念教導基督無限贖罪的亂點 -- 那就是說,基督為每一個人受死。他
又強調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阿米念又根據彼得前書一章10節,指出信徒有可能
永遠沉淪。
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
阿米念的觀點在荷蘭掀起了不少的爭論,就是在他的同僚中也不例外。阿
米念向政府要求召開大會,藉以定斷問題。但阿米念在大會之前九年,即1609年就
死去。多特大會是由國家召開的,會期由1618年8月13日至1619年5月9日,共有八十
四位成員出席,其中五十八位是荷蘭人。由於會議的主持和首席秘書都是屬加爾文
派的,而且整個荷蘭代表團都持正統觀點,所以抗辯派的命運已定。阿米念派領袖,
也是阿米念的繼承人依皮斯科皮烏(Simon Episcopius,萊頓大學的教授),和另外
十二位阿米念派的牧者,被召在多特大會上答辯。抗辯派的五項要點被否定,而加
爾文派的五部法典、《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及《海得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均被確定。
逼迫在多特大會之後展開了。二百名阿米念派的牧者喪失職位;政客巴尼
弗爾特(John van Olden Barneveldt)遭斬首。格魯希烏(Hugo Grotius)被定罪,受
終身監禁,但他兩年後逃獄。不少阿米念派都逃離國土。
荷蘭的領袖
1625年,逼迫停止,抗辯派就返回荷蘭,根據1630年所批準的諭令,在那
里建立教會和學校。他們在阿姆斯特丹設立了一所著名的神學院,由依皮斯科皮烏
擔任神學教授。依皮斯科皮烏在1621年寫過一篇信仰宣言,影響了不少路德宗和其
他團體傾向阿米念主義。(那些較不屬正統派的人士,對此信仰宣言感到失望,因為
它是守著正統關於三位一體的教義;阿米念派就曾被人指責在三位一體教義中滲入
蘇西尼派的觀點。)逼迫過後,阿米念派就回到荷蘭。他們採取容忍主義,這影響了
該地,後來對宗教也多採取容忍態度。可是,亞米紐斯派逐漸式微,它在荷蘭國土
上的影響力也就消減了。事實上,阿米念主義的影響力已超越宗教及地域疆界,它
為「理性主義」鋪路,令理性主義在荷蘭、日內瓦和德國的國立教會(Established
Churches)大行其道。
英國與衛斯理
其實早於阿米念,英國已有阿米念式的教義思想。舉例說,當時的宗教條
文(The Articles of Religion)中的內容就是模稜兩可的,可解釋為阿米念主義,
也可解釋為加爾文思想。克藍麥(Thomas Cranmer,1489至1556年)在1543年出版了
一本《基督徒必須的教義和學識》(A Necessary Doctrine and Erudition for Any
Christian Man),該書內容本質上屬阿米念派。劍橋大學的教義雖然屬加爾文派,
但也受到阿米念派的影響。1574年擔任劍橋大學神學教授的巴羅(Baro),是法國難
民,他說:「神預定所有人得永生的條件,是他們的信心和持守。」。以下是一些
屬阿米念派的出版物:劍橋大學教授柏拉法利(John Playfere)寫了一本《為預定論
向福音上訴(An Appeal to the Gospel for the Tru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1608年
);賀持(Samuel Hoard)在1633年出版了《否證神對人的咒詛就顯明了神對人的愛》
(God's Love to Mankind Manifested by Disproving His Absolute Decree for
Their Damnation)。
內戰之後,查理二世(Charles II)鄙視長老宗,再次將阿米念教義實施在
英國的教會中,歷五十多年。值得注意的是,英國的阿米念主義和荷蘭的不同;前
者不信恩典的教義,他們講論基督贖罪的榜樣,其實英國的阿米念派已走向伯拉糾
主義(Pelagianism),直到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才復興真理的教訓。
衛斯理約翰(1703至1791年)自小受到敬度的母親蘇珊娜的教導,他有兄弟
姐妹十九人。他在牛津受訓練,1725年經歷了一次「宗教醒覺」。此後,他就召開
一個秩序井然的查經班後來名為「神聖會」(The Holy Club)。這個查經班,稱為
「循道派」(Methodist),就是從他們那種秩序井然、循規蹈矩的查經方式而起的。
衛斯理最後成為 循道會的創始人。在他前往美國途中,衛斯理深深被莫拉維(Moravians)
信徒的信心感染。他回到英國,又遇到另一個莫拉維的弟兄,名叫貝勒爾(Peter Bohler)
,他就是領衛斯理認識,單憑在基督里的信心就可得救的人。這次經歷可以說是衛
斯理真正的悔改。自此以後,他就宣講一個新的信息:單憑信心就得著救恩。在以
儀式為重的英國教會,這信息十分不尋常。衛期理又與以前另一位「神聖會」的成
員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四出傳道;足跡所及超過250,000哩,宣講的
講章超過40,000篇。衛斯理的復興運動,令阿米念的教義又傳回英國去。
阿米念神學的教義觀點
阿米念的教義廣泛在今天不同的團體中流傳:路德宗、衛理宗、聖公宗(Episcopaliauns)
、安立甘宗(Anglicans)、五旬節宗、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 Will Baptists)教會,
和大部分靈恩派及聖潔運動的信徒。本處所臚列的教義,只能代表一般的阿米念主
義(特別是衛斯理派所持的觀點);但個別宗派與團體,對亞米紐斯主義所持的重點
各有不同,某會某派所執的,可能不同於另一會另一派。
我們不會討論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教義,只探討那些特別已成為阿米念
主義特徵的教義。
抗辯文(Remonstrance)
1610年,阿米念的一群跟隨者,為了對抗加爾文思想,就臚列了五項教義
條文,稱為「抗辯文」。抗辯文強調以下五項要點:(I)有條件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
知;(II)基督的死是普世性的;他為每一個人而死,他受死代贖的功效不只發生在
信徒身上;(III)得救的信心不可能與聖靈的重生分開;(IV)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
及(V)雖然神賜恩典讓信徒得蒙保守,但聖經中不太清楚提到,信徒是永遠不會失落
的。抗辯文的五項內容詳情如下:
第一條:揀選是根據預知(election based on foreknowledge)
神在創立世界以先,已經定下永恆的旨意,就是借著他兒子耶穌基督去拯
救那些墮落犯罪的人,並靠著聖靈的恩典,保守他們相信聖子耶穌,又持守這信心,
直到末了。另一方面,讓那些無可救藥、不信的人留在罪中,在震怒之下;並定他
們的罪,叫他們與基督分離。這是根據約翰福音五章36節所說的:「信子的人有永
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此外還有其他的經文作為
根據。
第二條:無限的贖罪(unlimited attonement)
世界的救主耶穌基督曾為所有人及每一個人受死,又借著他在十字架上的
死、使他們救贖和赦罪;但除了信徒,沒有人可以享受罪的赦免。這是根據約翰福
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
反得永生。」約翰壹書二章2節又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
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第三條:無能的本性(natural inability)
人不能拯救自己的,也沒有運用自由意志的能力,正如人在背道和罪惡的
狀態中,不能靠自己的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正如信心所作的);除了在基
督里,借著聖靈,從神重生,令心意、傾慕、意志和所有的能力都更新,才能正確
理解、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基督的話:「離
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第四條: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這種神的恩典是引發、維繫,並且成就一切良善。重生的人若得不到神恩
典的幫助、醒覺,去跟隨神,與神合作,就不能思想、渴慕或實踐善行,也不能抵
抗邪惡的試探。所有善行、善事,都歸於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但恩典的運作,並不
是不能抗拒的,正如聖經所記載的,有不少人就曾聖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和其
他經文都有記載。
第五條:有條件的保守(conditional perserverance)
那些靠著真信心歸於基督,有聖靈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去和撒但、
罪惡、世界和自己的肉體爭戰,並且得勝;如人所知,那是因為靠著聖靈的幫助而
成的;而耶穌基督更會在人遇到試探時,伸出援手,只要人願意面對爭戰,願意接
受他的幫助,而不是停滯不前。基督會保守他們不致跌倒,讓他們不因撒但的詭計
而被誤導,或從基督的手中失落,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章28節基督的話:「誰也不
能從我的手裡把他們奪去。」但究竟他們會否因為無知、離棄當初在基督里的生命,
或回到現今邪惡的世界裡,轉離聖潔的教訓,失去良知,失落恩典;這些都必須得
到更多聖經的根據,我們才可去教導眾人。
原罪
阿米念教導有關原罪的教義,他說原罪影響了整個人,使人欠缺了一切良
善,遠離神的恩典,繼續行惡。罪和死是借著亞當的罪進入世界。死亡的刑罰臨到
所有人,是因為人的內心狀況,而不是因為罪歸與人。此外,由於所有人是亞當的
後裔,故此都承受了一種敗壞的人性,但這並不是說罪在律法上歸與人。抗辯文宣
稱:「我們沒有根據說,亞當的罪歸與他的後裔,所以神因亞當所犯的同一項罪,
而定他的後代為有罪。」。
阿米念的立場和約翰衛斯理也有不同。「阿米念認為,縱然我們的本性敗
壞,神讓我們仍能與他合作,是出於神的公義。若沒有這個,人就不用為自己的罪
行負責任。」而衛斯理則認為,人與神合作的能力,是借著「神賜給所有人的先前
恩典,這是基督為全人類普世性救贖的第一種果效。」阿米念根據羅馬書三章16節
說,基督白白的恩典將咒詛和定罪從人身上除去,沒有人因為原罪或原罪的後果而
被定罪。「人現今不再因為自己的敗壞本性而被定罪,雖然這種敗壞就是罪的本質。
它所當受的譴責,已借著基督白白的恩典而除去,人單單因著自己的過犯而被定罪。」
阿米念主義雖然承認有原罪和敗壞,但它也說,原罪的影響已借著神的恩
典,在每個人身上除去和撤掉,令罪人可以主動地回應神,或在救恩上與神合作。
沒有人是因為從亞當那裡承受了罪,或因敗壞的本性而被定罪;人定罪只因為自己
所犯的罪。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或看鏈接:
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special/arminianis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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