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的生命
18:16 祂从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从大水中拉上来。 - 诗篇 -
从亚他拿修来看亚流与聚会处的教导 用“宪法”和“释宪文”作比喻:“尼西亚信经”就好像是“信仰的基本大法”;而,“尼西亚信经护文”则是“解释宪法的文章”。也就是说,凡“尼西亚信经”中不清楚的地方,必须以“尼西亚信经护文”的解释作为断案的最终解释。这也就是说,对于“聚会处是否是亚流异端”的问题,我们“不能单单的引用尼西亚信经”作为判断的依据,我们更是应当以“解释尼西亚信经的尼西亚信经护文”作为最终解释和断案的权威。 那么,我们就先看看下面摘自于“尼西亚信经护文”的段落:摘录: §. 6. 1. THEY say then what the others held and dared to maintain before them; "Not always Father, not always Son; for the Son was not before His generation, but, as others, came to be from nothing; and in consequence God was not always Father of the Son; but, when the Son came to be and was created, then was God called His Father. For the Word is a creature and work, and foreign and unlike the Father in substance; and the Son is neither by nature the Father's true Word, nor His only and true Wisdom; but being a creature and one of the works, He is by a strong figure [Note S] called Word and Wisdom; for by the Word which is in God was He made, as were all things. Wherefore the Son is not true God [Note T]." / 他们(优西比乌派的人士,亚流的支持者)说到其他的人在他们面前坚持并敢于保持的事;“父不是永远的,子也不是永远的;子在他诞生前并不存在,而是如同其他的(被造之物),从虚无中产生;因此,神并不永远是子的父;而是,当子被造而开始存有时,神才被称为他的父。因为道是被造之物和(神手的)工作,与父的本质不同;子也不用有父那真正的道,和他独有的真智慧的本质;而是被造之物和(神手的)众多工作的一员,因为他有一个强烈的形状而被称为道和智慧;如同所有的事物一样,他也是借由神里面的道而被造。因此,子不是真神。” Epistle of S. Athanasius, Archbishop of Alexandria, in Defence of the Nicene Definition.
根据这段亚他那修对于亚流派的叙述,我们可以把亚流的教导归纳为以下5点: 1. 亚流认为父和子不是永远共存的。 2. 在远古,只有神。只有当神造出子来后,神才被称为父。 3. 道成肉身的话,就是神的第一个受造物。 4.因为道是受造的,所以,他与父不同质。所以子也与父不同质。(也就是说,道没有‘神的神性’,而是一个,‘被造的,低于神,非人非神的神性’) 5. 因为子与父不同质,是被造的,所以,子不是真神。(否认耶稣的神格。) 现在,我们再看看聚会处倪柝声和李常受弟兄的教导:摘录:贰 在创造里的基督-基督在万有和人类的创造上居首位- 父有了计划,子就创造。父本己意计划,子赞成而创造,灵出能力成功。子是创造万有的。在创造里 ,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也是受造之物的第一个。(启三14。)因为神在祂永远的计划里,在创世以前,就定规要叫子成肉身,成功救赎。(彼前一20。)所以,在神的计划里,子是第一个受造的。因此,祂是受造之物的元首。 神计划、子创造,创造完了,是为着子。神所以创造万有,就是要满足子的心。哦!主是伟大的!祂是‘阿拉法!’祂是‘俄梅戛!’祂是阿拉法,因为万有都是出于祂。祂是俄梅戛,因为万有都要归于祂。(以上是第三类圣经的意义。) 第二篇 ‘神的中心’或‘基督的中心与普及’ 复兴报第三十四期倪柝声
第十二问 为什么在神的救赎法里需要基督同时是人又是神? 答 。。。。 弥迦书六章六至七节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这里说我们得罪了神,不但献上牛羊无用处,所有的祭无用处,就是献上自己所生的也无用处。所以基督必须是神,才不是第三者,因基督自己就是被得罪的。惟独因基督是神,所以赎罪的工作才是公义的。反言之,赎罪的工作既是公义的,就基督必是神,因为被得罪的才能赦免得罪他的。谁能说赦免是不公义的?基督是神,祂是被得罪的,所以祂能赦免人。 罗马七章十节说,“那本来叫人活的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六章二十三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叫我们看见,一个人完全遵行了律法才得生,否则就必须死。所以,主要叫我们得生,祂就必须吃罪的亏,祂就必须死。但是,提前六章十六节说,神是独一不死的,所以基督必须同时是人才能替我们死。祂带了身体来,才能替我们死。 祂是神,祂拯救人才是公义的;祂是人,祂才有拯救人的可能。 书名:福音问题 倪柝声
关于神格与神性 这篇声明一开头就说,“关于基督的神格,我们所相信,并一向所教训的,都是说耶稣基督从永远到永远都是神 …。” 在这里我们不是用神性(divinity)这辞,而是用神格(deity)一辞。盼望我们清楚认识“神格”与“神性”的不同。我们能有分于神的神性,但我们不能有分于神的神格 。 好像作儿女的人,都能有分于父亲的性情,却不能有分于父亲的位格。儿子和父亲有相同的性情,父亲是人,儿子也是人,都有人性;但儿子不是父亲,那是“格”的问题。神格的“格”带着“位”的意思,可说是神的位格;好像神性的“性”带着“情”的意思,可说是神的性情。 。。。。 关于三一神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分声明的第二段:“关于三而一的问题,圣经的教训是说,神既清楚分三,却又同时是独一的;故此,我们称祂为三一的神,亦即父、子、圣灵,从永远到永远,父子灵皆并重,且同时共同存在,更是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 这里说到父子灵是“同时共同存在”,更是“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是说到一种很不普通的情形。比方我和一位弟兄同存在,在这个同存在时,他又存在在我里面,我也存在在他里面,这个同存在是彼此在里面的同在,不是他在我外面的同在。这样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我们是表演不来的。 好比夫妇两个人天天同存在,但无论怎样存在,妻子也存在不到丈夫里面,丈夫也存在不到妻子里面。然而在神圣的三一里,父神与子神的同存在,乃是父在子里面,和子同存在;同时,子又在父里面,和父同存在。父与子乃是调和着,互相在里面同存在。父、子、灵乃是同时共同存在,更是彼此互相在里面的同在,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借此,我们能看见神是三一的。祂是三,但这三者却互相内住,互相在里面,而成了一;并且在这一里又有分别。 。。。。 第九篇 三一神的纯正启示,历史与启示李常受
圣经启示基督是从太初就存在的神,是自存的、是无始的。然而亚流说,有一段时间基督不存在。这种教训对基督的身位是一大侮辱!亚流完全否认了基督非受造的神性 。 他的教训被定罪为异端,并且被尼西亚大会所弃绝,是该当的。我们也彻底弃绝亚流异端的教训。 。。。。照圣经完整的启示来看,基督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因为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就着祂是神来说,祂是非受造的创造主,是无始的『我是』。但就着祂是人来说,祂是受造的,是首生的,有一个起头。我们必须看见并认识祂这两方面。我们必须看见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祂是那『我是』,也是首生者;祂是无始的,也是有始的。圣经一方面说,基督是创造主,另一方面也说,祂是受造之物 。 这是神话语中完全、清楚的启示。 出埃及记生命读经 第一百六十五篇 复合的膏油所预表复合之灵的成分(三)李常受
我们从上面的原始资料可以看到,李常受弟兄是继承倪柝声弟兄的教导,教导: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就基督的神性(或基督是神)的事实而言,基督(的神性)是非受造的。但是,就基督的人性(或基督是人)的事实而言,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所以,基督既是造物主,也是受造之物 。 而验证一般常见的,由“1600年后”归正神学鼓吹的所谓“。。。因为他说「耶稣是被造的。」李常受的「基督论」是误导性的。李常受的「基督论」是亚流派的异端 。。。 ”的说法,我们不妨那“当时在第一线抗击亚流”的亚他那修对于亚流的定义,直接与所谓“是亚流异端的李常受”的教导,做一个直接的比较:亚流: 认为父和子不是永远共存 的。在远古,只有神。只有当神造出子来后,神才被称为父。李常受: 然而在神圣的三一里,父神与子神的同存在,乃是父在子里面,和子同存在;同时,子又在父里面,和父同存在。父与子乃是调和着,互相在里面同存在。父、子、灵乃是同时共同存在,更是彼此互相在里面的同在,互相内住的共同存在 。借此,我们能看见神是三一的。祂是三,但这三者却互相内住,互相在里面,而成了一;并且在这一里又有分别。(第九篇 三一神的纯正启示,历史与启示李常受) 李常受在这里用了2个特别的词,一个叫做“同时共存”,另一个叫“互相内住”。他们的英文分别是coexist和coinhere。根据 www.dictionary.com 中的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coexit ( 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browse/coexist )它的意思是“To exist together, at the same time, or in the same place.”,翻译过来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存在。”而在 www.dictionary.com 的Webster's Revised Unabridged Dictionary 里面,coinhere ( 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search?r=2&q=Coinhere )的意思是“To inhere or exist together, as in one substance”,翻译过来就是“一同存在,如同在一个本质里面。”这个字在英文里的‘白话文’是: to dwell in each other mutually。这两个都是“非常专业的神学用语”。 (而且,读者们不妨注意,批评李常受为亚流的人,根本‘不会用’这2个词!) 所以,当李常受弟兄讲道‘父,子,灵’是‘存在的顺序’是,他就用了‘专业的神学用语’coexit。也就是说,只要有父,就有子,就有灵。不会出现,先有父,才有子,再有灵的情况。这就是亚他那修信经9-11条所谓: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甚至,李常受本人在‘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六十五篇 复合的膏油所预表复合之灵的成分(三)’中,更是明确的表示‘然而亚流说,有一段时间基督不存在。这种教训对基督的身位是一大侮辱! ’而当年亚流的口号正是:“Not always Father, not always Son”(父不永存!子不永存!) 所以,我们可以确认,李常受的教导,和亚流不同。亚流: 道成肉身的话,就是神的第一个受造物。 因为道是受造的,所以,他与父不同质。所以子也与父不同质。(也就是说,道没有‘神的神性’,而是一个,‘被造的,低于神,非人非神的神性’)李常受: 基督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因为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 就着祂是神来说,祂是非受造的创造主,是无始的『我是』。但就着祂是人来说,祂是受造的,是首生的,有一个起头。我们必须看见并认识祂这两方面。我们必须看见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祂是那『我是』,也是首生者;祂是无始的,也是有始的。圣经一方面说,基督是创造主,另一方面也说,祂是受造之物。 我们看见,亚流和李常受‘确实’都教导‘基督是神的第一个受造物’。“但是”,他们的教导,由一个‘根本性的不同’。这个不同,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被批判李常受为亚流的人士所‘忽略’。这个‘根本性的不同’是: 亚流教导“道是被造的”;而,李常受教导“基督的神性(就着祂是神来说)是非受造的,基督的人性(就着祂是人来说)是被造的”。 也就是说,亚流的问题出在,“他把本应当归于基督的人性的属性之一的‘被造’,‘扩大’到了基督的神性 。”而李常受,则是‘遵循’我在“基督教是“亚流”异端!?”所引用的,涵盖19个世纪的“正统基督论”的做法,“把被造,限制在基督的人性理。并同时宣告‘祂是创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 若我们把李常受在“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六十五篇 复合的膏油所预表复合之灵的成分(三)”里面所说的:“照圣经完整的启示来看,基督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因为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就着祂是神来说,祂是非受造的创造主,是无始的『我是』。但就着祂是人来说,祂是受造的,是首生的,有一个起头。我们必须看见并认识祂这两方面。我们必须看见祂是神,也是人;祂是创造主,也是受造之物;祂是那『我是』,也是首生者;祂是无始的,也是有始的。圣经一方面说,基督是创造主,另一方面也说,祂是受造之物。这是神话语中完全、清楚的启示”,和路得在“为基督的神性与人性争辩(Disputation On the Divinity and Humanity of Christ)”所说的:“In Christ there are two natures: the divine, which is spirit, and the human, which has flesh and bones. Christ according to his humanity is a creature, and Christ according to his divinity is God, so closely joined together [coniunctissime etiam] that the two natures are one person./ 基督里有两个本性:神性,就是灵,人性就是血肉。根据基督的人性,他是被造的,基督根据他的神性,他是神,两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coniunctissime etiam]成为一个位格”放在一起做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李常受所说的,正是基于路德的原则而说的。 另外当提到的是,之前的原始资料证明,当李常受弟兄讲道‘父,子,灵’是‘存在的方式’是,他就用了‘专业的神学用语’coinhere。这个字讲的是素质/substance。它直指的是当年捍卫真理,抗击亚流,由亚他那修领军的‘尼西亚派神学家(Pro-Nicene Theology)’捍卫的一个关键字:homoousia。Homoousia是由两个字组成:homo,ousia。Homo意‘相同’,Ousia意‘本质’。所以,Homoousia的意思,就是“同质”就是亚他那修信经#6条所谓的“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在正统的神学里面,道,作为神的自己,带着‘神性’成为人。所以,道与神/父,是Homoousia。而,因为道与神/父是Homoousia,由道成为的人,耶稣基督,自然也是与神/父Homoousia! 接下来摘录的,是亚他那修信经的相关段落。这段用‘神性’的‘不受造’、‘ 无限’、‘ 永恒’、和‘ 全能’来表达homoousia的观念。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而当时,亚流派认为,只有父是神,道是神在创世时所‘造’出来的一个媒介。若,道是‘被造的’,那么,由‘道成肉身’而成为人的耶稣基督,他有的,是一个被造的,在各方面都与神不一样的‘神性’。(而,亚流除了因为‘不承认耶稣是神’外,还因为‘在神性与人性外创造出了一个不神不人的第三性’而被定罪。)所以,他与神的关系,亚流派用了另一个字来形容:Heteousia。这个字,Hete的意思是“不同”。所以,Heteousia的意思,就是“不同质”。也就是说,亚流的教导是,因为父是非受造的,道/子是被造的,所以,父与子是Heteousia!当李常受使用了coinhere的时候,他的意思是“父在子里面,子在灵里面,灵也在父里面。父、子、灵三者是彼此互相在里面的同在/互相内住”。这是为了保守神学上所谓的“神圣合一(divine unity)”。 也就是说,若父是无限的,而子在父里面,灵在子里面,那么,子、灵必然也是无限的。当然,若父是非受造的,而子在父里面,灵在子里面,那么,子、灵必然也是非受造的。这就是Homoousia。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李弟兄用“同时共存”的时候,讲的是“三一神三的讲究”;用“互相内住”的时候,讲的是“三一神一的讲究”。)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在“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六十五篇 复合的膏油所预表复合之灵的成分(三)”中,李常受的“亚流完全否认了基督非受造的神性。”这句话,不但清楚的定罪了亚流的错误,也陈明了正统的信仰。 亚流: 因为子与父不同质,是被造的,所以,子不是真神 。(否认耶稣的神格。)李常受: 我们所相信,并一向所教训的,都是说耶稣基督从永远到永远都是神…。 ”在这里我们不是用神性(divinity)这辞,而是用神格(deity)一辞。 根据李常受自己的话,“亚流完全否认了基督非受造的神性 ”,我们可以看见,他是站在‘尼西亚派神学家(Pro-Nicene Theology)’的“同质(Homoousia)”的立场上,力证“耶稣基督从永远到永远都是神”!这点,也证明李常受不是“亚流派异端”。 解着这样实事求是,逐点对照李常受和亚流的教导,相信,任何“客观”的人,都无法认同将李常受的基督论定为亚流异端的做法。而且,我相信,看到这里,各位读者也必定能够理会19个世纪以来,所有正统的神学家都‘敢’无惧于“亚流恐惧症”,而坚持“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这个对于主耶稣正确地认识! (亚流的教导也可以参考附录三的“神学总纲”。李常受对于基督论的教导,请参考附录四“历史与启示”与“附录五出埃及记生命读经”。我特别建议读者若有兴趣,当进一步参考路德的“为基督的神性与人性争辩(Disputation On the Divinity and Humanity of Christ)”。这本书,网路上可以可以到 http://www.gift001.com/bbs/read.php?tid=7668 阅读。不过要申请密码。) 更深入的思考 在这里,我相信,从以上我提供的资料,读者们应当对于正统的基督论有清楚地认识。接下来,我想更进一步,从一个更深入的角度来看一个很严肃,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这些“受过严谨的正统神学教育的神学家们”,(甚至我们还可以称唐崇荣牧师是今日华人改革宗界的“泰斗”级人物,)在这么“基要”的神学议题上,不但出现了“错把正统批做异端”的状况,更是自己成为一个“教导异端”的人?在进入这个议题前,我想先回到基督论的一个很重要的信经,也是4大信经之一的“迦克墩信經 ”: 摘录: 迦克墩信經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认识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 按人性说,在晚进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 而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 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在这里,我想请各位注意3段。因为,这3段就是“定义正统基督论的3面围墙”。他们是: 1.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这段的中文,“同体”翻译的不好。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同一个身体”的意思。正确的翻译是“co-substantial”( http://www.cresourcei.org/creedsearly.html )。若您到 www.dictionary.com 的 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search?r=2&q=homoousian ,您就会看到,这个字就是homoousia的形容词。 所以,这段中的“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 ”应当翻译为“按神性说,他与父同质;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质 ”。也就是说,主耶稣的神性,就是“与神一样”,所以,是“非受造”的;主耶稣的人性,就是“与人一样(无罪)”,所以,是“受造”的。 也就是说,当我们看见主耶稣身上所彰显出来的神性特质(如,复活,主耶稣屡海而行,形神迹等,)应当把这些现象归于他的“神性”。而,当我们看见主耶稣身上所彰显出来的人性特质(如,会死亡,饥渴,需要走路等,)应当把这些现象归于他的“人性”。(请参考路得会的“协和信条”对于神性和人性的列表,亚他那修的“尼西亚信经护文”,以及Thomas Aquinas的“神学总纲”。) 2.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而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 因为神性和人性是不相容的,无法融于一身。很多人无法“理解”耶稣如何能够是神的儿子,又是人的儿子的这个事实,就发明了如同:耶稣受浸前,只是一个人(子)。受浸后,被神“认养”,才变成神的儿子的所谓“嗣子论”异端。这段的目的,就是要“确认”主耶稣“二性一位格”的事实。所以,我们相信的,不是“两个不同的耶稣(不论怎么排列组合)”,而是“一位是真神,也是真人的耶稣”。 (李常受弟兄是跟随教父的做法:别“理解”这些“不可能理解,并会让人不小心翻船的奥秘”,只要“承认”就好。这也是李常受的神学的特色。) 3. 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 在当时,这段可以说是为了亚流“量身定做”的“亚流条款”。不过,这个“亚流条款”也成为后世用来防止基督论异端的检验仪。 亚流的做法是:以否定基督的神性,来否定基督的神格。于是,他就以“牺牲基督的神性”为代价,而达到保卫“只有一位真神”的目的。在他过世后,我们看见几乎另外兴起了一位名叫亚波那里流的异端。他的做法则跟亚流相反。他为了强调“基督是神”的事实,反而决定“牺牲基督的人性”。他最有名的说法是:“基督的人性好像掉进汪洋中的一滴水,被他的神性吸收掉了”。也就是说,基督成为了一个“不是人的神”。 所以,这段的“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 ”,针对的就是亚流“把基督的人性的被造的特质,嫁接到基督的神性,而创造了一个非人非神的怪物”,以及亚波那里流的“全面否定基督的人性的特质,而是基督成为一位不是人的神”这2个异端的教导。而,“二性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则是为了防止任何“因为基督有神人二性,而将基督分裂为2个不同的个体”的异端教导。如第二点里面提到的“嗣子论”。 (今天的正统神学给人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印象是“三一论异端”就是“三一论异端”;“基督论异端”就是“基督论异端”。两者是不达嘎的。但是,事实上,“三一论”和“基督论”是紧密相连的。往往是,“三一论”错,“基督论”必错!“基督论”错,“三一论”必错。这也是为什么我在上面的“基督论”论述中,会突然带进“三一论”的原因。上述的“亚流”与“亚波那里流”就是好例子。)
ZT: 唐崇荣在基督论所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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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亚他拿修 ” 来看 “ 基督的人性 ” 的定 义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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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亚他拿修 ” 来看 “ 基督的人性 ” 的定 义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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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亚他拿修 ” 来看 “ 基督的人性 ” 的定 义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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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亚他拿修 ” 来看 “ 基督的人性 ” 的定 义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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