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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勝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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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 祂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 詩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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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 處 | 注 解 | | 羅 8:3 注3 | 肉體是屬於罪的,但神的兒子竟然成了肉體。(約一14,來二14,提前三16。)然而,祂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林後五21,來四15。)這是摩西為有罪的以色列人舉起的銅蛇所預表的。(民二一9,約三14。)銅蛇有真蛇的形狀、樣式,卻沒有蛇毒。乃是這樣的銅蛇,為中蛇毒的以色列人擔當了神的審判,並且對付了毒害他們的蛇。
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裡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裡被釘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着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約十二31,十六11,)並且藉此將撒但廢除了;(來二14;)同時,神借着基督這在肉體裡的釘死,也將撒但在人肉體裡所帶來的罪定罪了。結果我們就能不照着肉體,只照着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4。) | | 羅 8:9 注4 | 神的靈與基督的靈,不是二靈,乃是一靈。保羅交互使用這兩個名稱,指明2節的內住生命之靈,乃是整個三一神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裡提到神、那靈和基督,神格的三者。但在我們裡面沒有三位,只有一位,就是三一神的三一靈。(約四24,林後三17,羅八11。)神的靈,含示這靈乃是屬於從已過的永遠就有,創造宇宙,為萬有起源的那一位。基督的靈,含示這靈是基督那成為肉體者的化身和實際。這位基督完成了為實現神計劃所需要的一切。祂不僅包括從永遠就有的神性,也包括成為肉體所取的人性,並且包括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這是在復活里之基督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們的靈里,(10,)將祂自己,就是經過種種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分賜到我們裡面作復活的生命和大能,以對付我們天性里的死。(2。)因此,今天我們可以借着活在我們裡面調和的靈里,而活在基督的復活里,也就是活在基督自己裡面。 | | 羅 8:10 注2 | “基督在你們裡面”是整卷羅馬書的重點。在三章,祂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贖我們;在四章,祂在復活里;在六章,我們在祂裡面;現今在八章,祂是那靈在我們裡面。 | | 羅 16:1 注2 | 本書直到十六1,才用召會一辭。本章五次提到召會和眾召會。(1,4~5,16,23。)這有力的表明,在一至十五章所論到,關於神完整救恩的許多事,全都是為着產生並建造召會;這些事就如三一神自己,(八31,)是父,(一7,八15,)是子,(一4,八3,)(子就是主─一3,7,十12,十四9;是耶穌─三26,四24;是基督─五6,六4,八34,六3,八10,十三14;是人─五15;是耶西的根─十五12,)是靈;(五5,八16,26;)(這靈作初熟的果子─八23;)祂的憐憫,(九23,十一32,)祂的憐恤,(九15,十二1,)祂的愛,(五5,八35,39,)祂的恩慈,(二4,十一22,)祂的恩典,(五2,15,)祂白白的恩賜,(五15~16,十一29,)祂的恩賜,(十二6,)祂的義,(一17,三21,)祂聖別的靈,(一4,)祂的信,(三3,)祂的平安,(十五33,十六20,)祂的盼望,(十五13,)祂的喜樂,(十五13,)祂的忍耐,(十五5,)祂的鼓勵,(十五5,)祂的豐富,(十12,十一33,)祂的智慧,(十一33,)祂的知識,(十一33,)祂的大能,(一16,)祂的權柄,(九21,)祂的生命,(五21,)祂的生命之律,(八2,)祂的兒子名分,(八15,)祂的榮耀(五2,九23)和祂的國;(十四17;)祂的預知,(八29,)祂的揀選,(九11,十一5,)祂的預定,(八29,)祂的預備,(九23,)祂的存留,(十一4~5,)祂的呼召,(八30,十一29,)祂的接枝,(十一17,)祂的救贖,(三24,)祂的平息,(三25,)祂的救恩,(一16,)祂的稱義,(三26,30,)祂的和好,(五10~11,)祂的釋放,(八2,)祂的聖別,(六19,22,)祂的變化,(十二2,)祂的更新,(十二2,)祂的模成,(八29,)祂使我們的身體得贖,(八23,)祂使我們得榮耀;(八30;)祂的接納,(十四3,十五7,)祂的內住,(八11,)祂的賜生命,(八11,)祂的引導,(八14,)祂的同證,(八16,)祂的幫同,(八26,)祂在我們裡面的代求,(八26,)祂在天上的代求,(八34,)祂將萬有賜給我們,(八32,)祂叫萬有為我們效力;(八28;)加上祂的成為肉體,(一3,十6,)祂的釘十字架,(五8,六6,)祂的血,(三25,)祂的總結律法,(十4,)祂的復活,(四25,十7,)和祂的升天。(八34。)這一切都預備好了,而且這一切也大多都已經應用了,以產生並建造召會,為要照着神的旨意,(十二2,)完成祂的定旨。
本書所啟示的,可說有四站:一至四章所說的,達到四章的第一站,就是稱義;五至八章達到八章的第二站,就是聖別;九至十二章達到十二章的第三站,就是基督的身體;十三至十六章達到十六章的第四站,就是在各地方上所顯出的召會,也就是基督的身體在各地的實際生活。這乃是本書所啟示,神福音之完整救恩的終極完成,不是照着道理,乃是照着實際。在第一站我們重生得救了,在第二站我們聖別聖化了,在第三站我們更新變化了,在第四站我們在實行的召會生活中得踏撒但於腳下,並能滿享主的恩典和神的平安。(20。) | | 林前 1:10 注5 | 和諧,在太四21譯為補網。原文意修理、恢復、調整、修補,將破裂之物完全補好,完美的合在一起。哥林多的信徒是一整體,卻分開了、破裂了。他們需要修補,完美的合在一起,得以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說一樣的話,就是基督和祂的十字架。(17~18,22~24,二2。) | | 林前 1:13 注2 | 那為我們釘十字架的,該是所有信徒所歸屬的。這必然是基督,不是別的任何人。所有的信徒都是浸入那釘死並復活之基督的名里,就是浸入祂的人位里。這產生一種與祂生機的聯結。祂獨一的名和獨一的人位,不能為祂任何一位僕人及其名所頂替。 | | 林前 1:17 注3 | 神新約的經綸乃是要藉基督的救贖產生召會;在這經綸的成就裡,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中心。保羅傳釘十字架的基督,(23,二2,加三1,)並且夸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他不傳割禮和律法,那是猶太人和一些猶太信徒所為着爭戰的;(加三11,五11,六12~13;)他也不傳哲學,那是希利尼人和一些外邦信徒所提倡的。(西二8,20~21。)基督的十字架已經廢掉律法上的規條,(弗二15,西二14,)我們信的人也已經向哲學,就是世上的蒙學死了。(西二20~21。)然而撒但煽動熱中猶太教者和希臘哲學家,傳他們屬世智慧的各種主義,使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使徒保羅在這事上很警覺。在哥林多信徒中間的分裂,大多由於猶太宗教和希臘哲學的背景。當使徒對付這事時,特別強調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人若以基督頂替宗教的意見,和哲學的智慧,並讓基督的十字架作工,對付聯結在任何背景上的肉體,分裂就會消除了。在基督和祂的十字架跟前,人所推崇的天然愛好和屬人的智慧,是無法站住的。 | | 林前 1:18 注1 | 原文同字在5節譯為發表。(見該處注。)十字架的話,乃是十字架的發表、話語和傳講。這種傳講,為那正在滅亡的人所藐視,看為愚拙;卻為我們正在得救的人所尊重,當作神的大能接受。保羅在盡職時,強調十字架是神救恩的中心。(加二20,三1,五11,24,六14,弗二16,腓二8,三18,西二14。) | | 林前 1:19 注1 | 特指在哥林多崇尚哲學的希利尼人,他們認為自己在持守哲學的智慧上,有智慧與通達。使徒盼望他們撇下他們的哲學,代之以釘十字架的基督。 | | 林前 1:20 注1 | 保羅看那些拒絕十字架之話的猶太經學家的智慧,是無用的,像賽三三18的文士(與經學家同字,指有知識者,和合本譯為記數目的),所有的智慧一樣。 | | 出 處 | 注 解 | | 林前 1:23 注1 | 釘十字架的基督,是軟弱、受藐視、被拒絕的,對求神跡、熱心宗教的猶太人為絆腳石,對尋求智慧、崇尚哲學的希利尼人為愚拙。但這基督,正是他們都需要的一位,以解決本書所對付他們的一切難處。 | | 林前 1:24 注2 | 使徒所傳講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智慧是為着計劃、定意,能力是為着實現、完成所計劃、定意的。在神的經綸里,基督是智慧也是能力。 | | 林前 2:2 注1 | 釘十字架的基督,是使徒職事惟一的主題、中心、內容和本質。為此,當他要把神見證的話供應給推崇高言並崇拜智慧的希利尼人時,他定了主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包羅萬有的基督,並祂這位釘十字架的。這是何等的定意!這該是我們眾人的榜樣。 | | 林前 2:2 注2 | 耶穌基督,是說明主的身位。這位釘十字架的,是說到主生活、行動、工作和道路的模式,指明祂的謙卑和低微。這裡沒有說到祂的復活得榮(路二四26)或升天高舉,(徒二33,36,)是要推倒希利尼人高抬智慧所生的驕傲。 | | 林前 3:18 注3 | 這裡的變作愚拙,乃是棄絕哲學的智慧,接受關於基督和祂十字架簡單的話。(一21,23。) | | 林前 4:6 注3 | 這必是指前幾章所寫的,如:“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一13。)“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他們不過是基督的眾執事,是栽種的和澆灌的。(三5~7。)他們不是為信徒釘十字架的基督,也不是叫信徒生長的神,他們不該被人高估。不然的話,評估他們的人,就像屬肉體的哥林多信徒一樣,會自高自大,高看這個,鄙視那個。 | | 林前 5:7 注2 | 這指明使徒認為信徒是神所揀選的人,已經過了他們的逾越節,如出十二者所預表的。在這逾越節里,基督不僅是逾越節的羊羔,更是整個逾越節。為了作我們的逾越節,祂在十字架上被殺獻祭,救贖我們,使我們與神和好。因此,我們能在神面前享受祂作這節。在這節中不可有酵,因為罪和救贖的基督不能並存。 | | 林前 6:1 注1 | 本書信所對付的第三個難處,是弟兄彼此告狀的事。(1~11。)這不是罪,像魂所引起的分裂;也不是粗鄙的罪,像情慾的肉體所行出的亂倫。這是人要求合法的權益,不願意吃虧,不願意學十字架的功課。 | | 林前 6:7 注3 | 寧願受冤枉、被虧負,就是情願忍受損失,學十字架的功課,出代價持守基督的美德。 | | 林前 11:25 注1 | 餅是生命的餅,(約六35,)杯是祝福的福杯。(十16。)這杯乃是新約,包含新約一切豐富的福分(包括神自己)。這是用主在十字架上,為救贖我們所流的血立的。(太二六28。) | | 出 處 | 注 解 | | 林前 14:40 注1 | 使徒對召會所關切的,乃是基督作神的中心,以及召會作神的目標,得以實行並完成,且得以在人和天使面前,(四9,十一10,)凡事行得端正得體,有秩有序。要完成這樣高的目的,我們天然的生命是無用的。正當的召會生活,需要經歷釘十字架的基督,(一23,二2,)以了結我們的己,並經歷在復活里的基督,作我們每日的聖別和救贖。(一30。) | | 林後 1:4 注1 | 我們必須先經歷神的安慰,然後才能用所經歷於神的這安慰,去安慰別人。
哥林多前書是使徒的辯論,這辯論擊敗並征服受攪亂並迷惑的哥林多人;現今哥林多後書帶他們回到對基督,就是他在前書所辯論之主題的經歷,因此,後書比前書更重經歷,更主觀且更深入。在前書,主題是基督、那靈同我們的靈、召會以及恩賜。在後書,基督、那靈同我們的靈、以及召會,都有進一步的發展,但恩賜甚至沒有提到。在本書,恩賜為職事所頂替,這職事是由對基督之豐富的經歷,經過受苦、消耗的壓力、以及十字架殺死的工作而構成、產生並形成的。本書描繪一個模型、榜樣,給我們看見十字架的殺死如何作工,基督如何作到我們裡面,以及我們如何成為基督的彰顯。這些構成了基督的眾執事,並產生為着神新約的職事。前書消極的對付恩賜,後書積極的說到職事。召會需要職事,遠過於恩賜。職事供應所經歷的基督;恩賜只教導關於基督的道理。使徒作基督執事的證據,不是恩賜,乃是由經歷基督的苦難,患難,而產生並形成的職事。 | | 林後 1:9 注3 | 死的經歷引我們進入復活的經歷。復活就是那叫死人復活的神。十字架的工作了結我們的己,使我們在復活里經歷神。十字架的經歷總是帶進對復活之神的享受。這樣的經歷產生並形成職事。(4~6。)這在四7~12有進一步的描述。 | | 林後 1:22 注3 | 印是標記,標出我們是神的基業,神的產業,是屬於神的。質是保證,保證神是屬於我們的基業或產業。(見弗一14注2。)那靈在我們裡面,乃是神在基督里作我們之分的憑質、保證。
神把我們聯於基督,產生三件事:(一)施膏,將神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裡面;(二)蓋印,使神聖的元素形成一種印記,彰顯神的形像;(三)作質,給我們豫嘗,作我們對神全享的樣品和保證。借着對施膏的靈這三種經歷,連同十字架的經歷,基督的職事就產生了。 | | 林後 3:17 注3 | 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七39時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着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着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裡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里稱作“那靈,”(羅八16,23,26~27,加三2,5,14,六8,啟二7,三22,十四13,二二17,)就是那賜給我們神的生命,(6,約六63,)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 | | 林後 3:18 注6 | 指復活並升天之主的榮光;祂是神又是人,經過成為肉體、地上為人生活和釘十字架,進入復活,成就完全的救贖,並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使祂和祂所完成、所得着以及所達到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實際,使我們與祂是一,並且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 | 林後 4:5 注2 | 基督耶穌為主,包含: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受頌讚的神;(羅九5;)永遠的話成了肉體,成了人;(約一14;)耶穌是人釘十字架,成了我們的救主,(徒四10~12,)並且復活,成了神的兒子;(徒十三33;)基督被高舉為主,(徒二36,)就是萬人的主;(徒十36,羅十12,約二十28,林前十二3;)祂是神的像,是神榮耀的光輝。(來一3。)這就是福音的內容。因此,福音乃是基督榮耀的福音,照明、照射、照耀在人心裡。(6。)人的心若不受任何事物遮蔽,也不被撒但這世代的神弄瞎,他就能看見福音的光照。(4。) | | 林後 4:7 注2 | 這寶貝,內住的基督,在我們這些瓦器里,乃是基督徒生活神聖供應的源頭。作新約執事的使徒,靠這寶貝超越的能力,就能過釘十字架的生活,使他們所供應基督復活的生命得以顯明。因此,他們將真理顯揚出來,(2,)使福音得以照耀。 | | 林後 4:8 注1 | 或,各面遭難。本節至18節描述使徒的生活,表明他們在復活里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或在十字架的殺死下,活出復活的生命,為着完成他們的職事。 | | 林後 4:10 注1 | 即殺死,致死,指死的工作,十字架的工作,就是主耶穌所遭受、所經過的。在我們的經歷中,這是為着耶穌、為着基督š„身體、並為着新約的職事,所臨到我們的苦難、逼迫或對付。這不斀¯指人類在舊造中所共受的苦難、難處,如疾病或災害;也不是指因着罪過、錯誤或未盡責任所受的處罰、改正或管教。耶穌的治死,毀壞我們天然的人、外面的人和肉體,使我們裡面的人有機會發展並更新。(16。) | | 出 處 | 注 解 | | 林後 4:10 注2 | 意,為使,結果。十字架的殺死,結果叫復活的生命顯明。這種日常的殺死,是要在復活里釋放出神的生命。 | | 林後 4:10 注3 | 即復活的生命,就是主耶穌借着十字架的工作,所活並所顯出的。 | | 林後 4:11 注1 | 在這兩節,耶穌的名稱,含示使徒所過的生活,和主耶穌在地上所過的一樣。這是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使復活生命顯明的生活。這樣的生活,使主自己與祂的職事是一,祂的生活就是祂的職事。(約六14~15,十二13,19,23~24。) | | 林後 4:12 注1 | 當我們在主死的殺死之下,祂復活的生命就借着我們分賜到別人裡面。分賜生命到別人裡面,總是我們接受十字架殺死的結果。 | | 林後 4:13 注2 | “不明確是聖靈,也不僅是人的性質,乃是內住的聖靈滲透整個更新的人,並成為這整個新人的特徵。”(Alford,阿福德。)“信心的靈,不明確是聖靈,也不是人的機能或性質,乃是二者的攙調,”(Vincent,文生,)就是聖靈與人靈的調和。我們必須像作詩的人,運用這樣的靈,信並且說我們所經歷於主的事,特別是祂的死和復活。信心不是在我們的心思里,乃是在我們那與聖靈調和的靈里。懷疑才是在我們的心思里。這裡的“靈”指明使徒是借着調和的靈,在復活里過釘十字架的生活,以完成他們的職事。 | | 林後 4:15 注1 | 根據上下文,恩典就是那活在使徒裡面,作他們生命和生命供應的基督,叫他們過釘十字架的生活,好顯明復活的生命,使他們能完成他們為着神新約的職事。見林前十五10注1。 | | 林後 4:17 注1 | 指治死,十字架的工作。(10。) | | 林後 5:14 注1 | 指基督對我們的愛,這愛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已經顯明出來。(加二20。) | | 林後 5:20 注2 | 前節是叫世人與神和好,本節是叫已經與神和好的信徒,進一步與神和好。這清楚指明,人與神完全的和好有兩步。第一步是罪人脫離罪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使我們的罪蒙神赦免。這是基督的死客觀的一面。在這一面,祂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了神的審判。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為這目的,基督替我們這個“人”死了,使我們能在復活的生命里向祂活着。(14~15。)這是基督的死主觀的一面。在這一面,祂替我們成為罪,受神審判,被神剪除,使我們能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借着祂死的這兩面,祂就使神所揀選的人,完全與神和好了。這兩步的和好,由會幕的兩層幔子清楚的描繪出來。頭一層幔子稱為帘子。(出二六37。)罪人借着贖罪之血的和好被帶到神這裡,就經過這帘子進入聖所。這預表和好的第一步。但還有第二層幔子,(出二六31~35,來九3,)將他與在至聖所里的神隔開。這層幔子需要裂開,使他能被帶到至聖所里的神這裡。這是和好的第二步。哥林多的信徒已經與神和好,經過頭一層幔子進入了聖所;但他們仍活在肉體裡,還需要經過已經裂開的第二層幔子,(太二七51,來十20,)進入至聖所,在他們的靈里與神同活。(林前六17。)本書信的目的就是要帶他們到這裡,使他們成為在靈里,(林前二15,)在至聖所里的人。使徒說,“求你們要與神和好,”就是這意思。這就是把他們在基督里成熟的獻上。(西一28。) | | 林後 13:4 注2 | 指身體的軟弱,與十10者同。基督為自己無需成為軟弱的,但祂為我們完成救贖,甘願在身體上成為軟弱的,好被釘十字架。然而,祂復活了,現今由於神的大能仍然活着。 | | 出 處 | 注 解 | | 林後 13:4 注3 | 使徒跟從基督的榜樣,在與祂生機的聯結中,甘願成為軟弱的,好與祂同過釘十字架的生活。因此,他們由於神向着信徒的大能,必與祂同活。表面上,他們向着信徒是軟弱的;實際上,他們是有大能的。 | | 林後 13:14 注1 | 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約一17與注1,林前十五10與注1;)神的愛就是神自己,(約壹四8,16,)作主恩的源頭;聖靈的交通就是聖靈自己,作了主恩同着神愛的傳輸,給我們有分。這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正如主、神、聖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神的三個實質。”(PhilipSchaff,薛夫。)實質,原文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之物,支撐的實質。(其單數字,用於來十一1,見該節注3。)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
神的愛是源頭,因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愛的流道,因為主是神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着神愛的分賜,因為靈是主同着神的傳輸,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聖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這裡先說主的恩,因為本書是着重基督的恩。(一12,四15,六1,八1,9,九8,14,十二9。)這樣有愛、恩、交通三種美德的神聖屬性,以及這樣有父、子、靈三面神聖實質的三一神,乃是那些被岔開並受迷惑,卻得了安慰並恢復的哥林多信徒所需要的。因此,使徒在同一句里,把這些神聖而寶貴的東西全用上了,以結束他這封可愛又可親的書信。
本節很強的證明,神格的三一,不是為着人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着神在祂的三一里,把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在聖經中,神聖三一從未僅僅當作道理啟示人,總是在說到神與祂的造物,特別與祂所造的人,尤其是與祂所揀選並救贖之人的關係時,才啟示或說到。在說到神創造的神聖啟示里,所使用的頭一個稱呼,以羅欣(Elohim),在希伯來文里是多數的,(創一1,)含示這位為人創造天地的神乃是三一的。在說到神照着自己的形像、按着自己的樣式造人時,祂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指自己,以說到祂的三一,(創一26,)並且含示祂要與人成為一,並在祂的三一里,借着人彰顯祂自己。在創三22,十一7,賽六8,祂說到與人並與祂選民的關係時,也一再稱自己為“我們。”
為了救贖墮落的人,使祂仍有地位與人成為一,祂就在子裡,並借着靈,(路一31~35,)成了肉體(約一1,14)來作人;又在子裡,(路二49,)並憑着靈,(路四1,太十二28,)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在祂地上職事的起頭,父用靈膏子,(太三16~17,路四18,)為要臨到人,並帶人歸祂。祂在肉體裡釘十字架,又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以前,用明言向門徒揭示祂奧秘的三一,(約十四~十七,)說到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約十四9~11,)靈是子的化身,(約十四16~20,)這三者同時並存、互相內在,與信徒同住,給他們享受;(約十四23,十七21~23;)又說到凡父所有都是子的,凡子所得全由靈領受,而宣示給信徒。(約十六13~15。)這樣的三一是完全為着經過過程的神,將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約十四17,20,十五4~5,)使他們在三一神裡面成為一,且與三一神成為一。(約十七21~23。)
祂復活以後,囑咐門徒要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里;(太二八19;)就是將信徒帶進三一神里,帶進與經過過程之神生機的聯結里。這位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並且進入復活。基於這種生機的聯結,使徒就在本書的結語裡,以可稱頌的神聖三一祝福他們,借着靈的交通,有分於子的恩與父的愛。在這神聖三一里,父神憑着靈神的恩賜,借着主(子神)的職事,在召會(基督的身體)的眾肢體裡,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4~6。)
整本以弗所書的神聖啟示,說到召會這基督身體的產生、存在、長大、建造和爭戰,都是由神聖的經綸,就是三一神分賜到基督身體的肢體裡所組成的。一章揭示父神如何在永遠里揀選並預定這些肢體,(弗一4~5,)子神如何救贖他們,(弗一6~12,)靈神如何作憑質印他們,(弗一13~14,)藉此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裡面,以形成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18~23。)二章給我們看見,在神聖的三一里,所有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在靈神里,借着子神,得以進到父神面前。(弗二18。)這也指明,甚至在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這一切的過程之後,三者仍是同時並存、互相內在的。在三章,使徒禱告父神,叫信徒借着靈神,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里,使基督(子神)安家在他們心裡,也就是占有他們全人,使他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弗三14~19。)這是在基督里的信徒,經歷並有分於神聖三一的極點。四章描繪經過過程的神,就是靈、主、父,如何與基督的身體調和,(弗四4~6,)使所有的肢體經歷神聖的三一。五章勸勉信徒,要用靈神的歌讚美主(子神),並在我們主耶穌基督(子神)的名里感謝父神。(弗五19~20。)這就是在神聖三一里,讚美並感謝經過過程的神,使我們享受這位三一神。六章指示我們,要在主(子神)里得着加力,穿戴父神全副的軍裝,並取用靈神的劍,從事屬靈的爭戰。(弗六10~11,17。)這就是信徒甚至在屬靈的爭戰中,也經歷並享受三一神。
使徒彼得在他的著作里,說到父神的揀選、靈神的聖別、以及耶穌基督(子神)之血的救贖,(彼前一2,)也證實神的三一是為着信徒的享受。使徒約翰也加強神聖三一的啟示,使信徒有分於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在啟示錄中,他祝福各地的召會,願恩典與平安,從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父神),和祂寶座前的七靈(靈神),並那忠信的見證人、死人中的首生者、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子神),歸與他們。(啟一4~5。)約翰給眾召會的這個祝福,也指明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論是永遠之父的一切所是,七倍加強之靈的一切所能,以及受膏之子的一切所得並所達到的,全都給信徒享受,使他們成為金燈台,作祂團體的見證。(啟一9,11,20。)
因此,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對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聖啟示,顯然都不是為着神學上的研究,乃是為着叫我們領會,神在祂奧秘而奇妙的三一里,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的人,能像使徒對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於、經歷、享受並得着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 | 加 1:4 注3 | 世代是世界這撒但系統的䶀部分。(見弗二2注1。)按本書全文看,這裡所說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是指宗教世界,䶀–界的宗教系,猶太宗教。這由六14~15得着證實。那裡把割禮看作世界(宗教世界)的一部分。對使徒保羅,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使徒在這裡着重的說,基督為我們的罪舍了自己,目的是要把我們從猶太宗教,就是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這是照着神的旨意,把神所揀選的人從律法的監護下釋放出來,(三23,)把他們從羊圈帶出來。(約十1,3。)因此,保羅在開頭的話中,指明他所要對付的是什麼,就是要救出那些為猶太教及其律法所岔開的眾召會,把她們帶回到福音的恩典中。 | | 加 2:3 注2 | 猶太教是建立在神所賜的律法上,這律法有三根柱石:割禮、安息日和聖別的飲食條例。這三樣都是神所命定的,(創十七9~14,出二十8~11,利十一,)作為那要來之事的影兒。(西二16~17。)割禮是基督釘十字架使我們脫去肉體的影兒,這是受浸所表徵的。(西二11~12。)安息日預表基督是祂百姓的安息。(太十一28~30。)聖別的飲食條例表徵對於潔淨或不潔淨的人,神聖別的百姓該不該接觸。(徒十11~16,34~35。)基督既已來了,這些影兒就都當過去。因此,安息日的規條,由主耶穌在祂的職事中廢去了;(太十二1~12;)聖別的飲食條例,為那靈在彼得的職事中廢掉了;(徒十9~20;)割禮也於保羅在他的職事中所領受的啟示里算為無有。(五6,六15。)不僅如此,猶太教的根基,律法,已經由基督了結並頂替。(羅十4,加二16。)因此,整個猶太教都了了。 | | 加 2:20 注1 | 這解釋我如何借着律法,向律法死了。照着神的經綸,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也包括在祂裡面。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 | | 加 3:1 注1 | 十字架是神在祂經綸中作為的中心。在本書裡,保羅將岔到律法去的信徒帶回到十字架,鼓勵他們觀看釘十字架的基督,使他們永遠不再岔到律法去。本書在一4,二19~21,三13,五24和六14,給我們看見基督釘十字架的透徹景象。
基督的釘十字架,指明律法一切的要求,都因祂的死得了成就;並指明基督借着祂的死,已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使這生命能在祂的復活里,分賜到我們裡面,將我們從律法的轄制下釋放出來。在福音的話語中,這事已經完全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他們怎能忽略這事而受迷惑,退回到律法去?真是無知! | | 加 3:2 注2 | 加拉太人借着聽福音,相信了釘十字架的基督,但他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進到信徒裡面的是那靈。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祂是基督;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祂是那靈,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終極的福。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乃是本於聽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
在本書頭二章,有基督在神聖的啟示中,作為神經綸的中心;在後四章,有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使我們得着神聖的生命,(三,)從神而生,(四,)憑這重生的生命行事為人,(五,)並以神聖的定旨為我們的目標。(六。)因此,我們得以不斷享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5上。) | | 加 3:13 注1 | 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不僅為我們承當咒詛,更為我們成了咒詛。律法的咒詛,出自人的罪。(創三17。)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 | 加 3:13 注2 | 即十字架。 | | 加 3:14 注1 | 指神為著地上的萬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創十二3。)這應許已經成就了,這福已經在基督里,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 | | 出 處 | 注 解 | | 加 3:14 注4 | 本節指明,那靈就是神為着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借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靈,就是5注2所說複合的靈,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里,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並降下的過程,給我們接受,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這是神福音的中心。
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預表。(見西一12與注3。)因着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這應許之靈的福,就與應許亞伯拉罕之地的福相符。實際上,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就是美地,作神全備供應的源頭,給我們享受。 | | 加 4:19 注3 | 基督這活的人位,乃是保羅福音的中心。他的傳揚是把基督,活神的兒子,生在信徒裡面,這與憑字句教導律法極為不同。因此,本書是着重的以基督為中心。祂釘十字架,(三1,)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三13,)並把我們從世界這邪惡的宗教系救出來;(一4;)祂且從死人中復活,(一1,)使祂能活在我們裡面。(二20。)我們是浸入祂,與祂聯合為一,也穿上了祂,披戴了祂。(三27。)因此,我們是在祂裡面,(三28,)成了屬於祂的。(三29,五24。)另一面,祂已經啟示在我們裡面,(一16,)現今活在我們裡面,(二20,)還要成形在我們裡面。(19。)律法已經帶我們歸於祂,(三24,)在祂裡面我們都是神的兒子。(三26。)乃是在祂裡面,我們承受神所應許的福,享受包羅萬有的那靈;(三14;)也是在祂裡面,我們眾人都是一了。(三28。)我們不該喪失從祂來的這一切好處,而與祂隔絕。(五4。)我們需要祂在我們的靈里,用恩典供應我們,(六18,)使我們能活祂。 | | 加 5:11 注1 | 割禮是對付人肉體的影兒,十字架是這對付的實際。(西二11~12。)猶太教徒竭力將加拉太人帶回到那影兒,使徒保羅卻奮力保守他們在其實際中。 | | 加 5:24 注1 | 22節的“但,”將該節那靈的果子,與19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而本節的“但,”是將肉體的釘十字架,與19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 | | 加 5:24 注2 | 在羅六6的舊人釘十字架,與本書二20的“我”釘十字架,都不是由我們成就的。然而這裡說,我們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舊人和“我”是我們這人,肉體是我們這人在實際生活中的表現。我們的舊人和“我”被釘十字架,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把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十字架,是我們對這事實實行的經歷。這實行的經歷,需要我們借着那靈,執行基督所成就的釘死才得以完成。這就是靠着那靈,治死我們情慾的身體連同這情慾身體之邪惡肢體的行為。(羅八13下,西三5。)
關於十字架的經歷,有三方面:(一)基督所成就的事實;(羅六6,加二20;)(二)我們對已成就之事實的應用;(24;)(三)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經歷所應用的。(太十六24,路九23。) | | 加 5:24 注3 | 本書向我們揭示,被誤用的律法與基督相對,(二16,)以及肉體縱任貪慾,抵抗那靈。(17。)十字架已經廢去那傾向守律法的“我,”(二20,)並那縱任貪慾,抵抗那靈的肉體,使基督可以頂替律法,那靈可以頂替肉體。神不要我們憑着肉體守律法,乃要我們憑着那靈活基督。 | | 加 6:12 注2 | 直譯,好的面貌。因此是好的儀表,使之有體面,有好的展示。這裡是用在反面的意思。
割禮就像十字架,不是體面,乃是屈辱。然而猶太教徒卻使其成為體面,好在肉體上誇口。(13。) | | 加 6:14 注1 | 十字架確是一種屈辱,但使徒卻把基督的十字架當作他的誇口,當作他的誇耀。 | | 加 6:14 注2 | 就我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們也是這樣;這不是直接的,乃是借着釘十字架的基督。 | | 加 6:14 注3 | 下節經文的解釋,證明本節的世界,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因為在本書中,保羅是對付熱心宗教的人。他們關心神的事,卻誤入歧途,表現錯謬。他們的宗教,已經成了世界。我們借着基督的十字架,已經從宗教世界分別出來,使我們有資格活在新造里。 | 主恢復版本“聖經”中73處“十字架”經文抄錄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2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3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4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5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6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7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8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09 恢復本聖經"十字架"註解_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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