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簡明而要地了解主恢復召會“90”年怎麼走過來?有哪些“隱秘”的事?
高恩燦的力作“歷史的簡說”不失為一部好書。特推薦給大家。 theson]
介言
一點說明
本書歷時兩個月,三次修稿。分為“編年史”(1920-1997)和“大事記”(1998-2010)兩個部分。內容僅以倪柝聲和李常受這兩位弟兄的職事為主線,照着有限的資料,及公開的信息,編輯整理而成,附加某些真理要點的闡述。
本書幾乎含蓋所有在真理上爭議的點,並予以解答;同時直接指出一切異議的源頭和反對的演變過程。細心者會發現,歷來所有的異議和反對,如出一轍,不過是歷史重演。特別要說明的是,在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以及八十年代末的那幾次風波,可作為現今所有在主恢復里的同工之鑑戒。而近年來,因朱韜樞和唐懋毅所引起的兩班分裂事件,更可作為主恢復里同一個羞恥的印記。眾人應當蒙受光照,能鑑賞那更美、不同的事(腓一10),並保持清潔之心。另外,在閱讀此書時,請不要忽視李常受弟兄晚年之囑託和愛心的話。
本書只為幫助聖徒了解歷史和參照使用,不作為出版和商業用途;本書整理工作與任何團體無關,若涉及原作品中,未公開之人名,乃是編者查考另加;本書署名,只為承擔文責,實在厭棄基督徒的黑函行為。若有侵權,請聯繫編者。
對於發現年份和事件記載不吻合的,乃是參照書目相互對比,並追蹤線索而定準。但因個人能力和認識有限,難免出錯,或論述有誤。懇望弟兄們檢核,以便及時糾正。所引段落、語句,未能一一標明出處,若有雷同,其來源都列於參考書目中。在此,感謝為整理此書提供資料和協助的聖徒,亦為聖徒們能夠閱讀此書並提出寶貴建議,讚美主。
參考書目及網站
1、書籍:《歷史與啟示》、《召會的歷程》、《今時代神聖啟示的先見》、《倪柝聲文集》、《今時代神聖啟示的傳承》、《神的啟示和異象》、《當前背叛的發酵》、《解剖毒瘤》等;
2、吳友琦見證《倪柝聲在獄中》、陳福中編《汪佩真傳》、金彌耳著《中流砥柱-倪柝聲傳》、江守道著《倪柝聲生平簡史》、陳終道著《我的舅父倪柝聲》;
3、網站:《可信靠的話》、《真理辯正中文網》;
4、維基百科、百度百科,以及網絡相關文章。
編者末肢 高恩燦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註:二0一三年一月下旬再次修訂,並新增“大事記”第七篇“交通和警告的信”。
編者的話
什麼是主的恢復
“恢復”一詞的字意是說,一樣東西原初有,後來失去了,現在需要回復到它原初的光景。“恢復”這詞略顯簡單,但我們說到主的恢復,把它應用到全本聖經的啟示上,就看見它是既深奧又緊要。可以說,全本聖經的啟示乃是啟示恢復的事。
實際上,從第一世紀起,早期的使徒們就帶進了神聖啟示的恢復。這些恢復的神聖啟示,都很清楚地記載在聖經中。但是不久,召會受到撒旦的破壞,而漸漸墮落,慢慢就落入了黑暗的時期。當時人對於在聖經中所記載的神的話,不夠那麼清楚的認識,甚至產生出許多錯誤的解釋。然而,神的話仍然是要向神的兒女啟示出來的,所以從十五、六世紀開始,主就興起一些新的恢復。我們比較熟悉的,是關於馬丁路德和十八世紀英國弟兄會的弟兄們在聖經啟示上的恢復。這一條恢復的線,一直延續下來。到了二十世紀初,主的恢復就來到中國,特別是藉着倪析聲和李常受這兩位弟兄,把主的恢復傳承擴大到現在。主今日的恢復,重點在三方面:神的啟示、神人的生活和召會的實行。
主的恢復不是一個基督徒團體的名稱,乃是屬靈的實際。一面說來,主的恢復是一種狀態和性質;另一面說來,主的恢復就是神在地上的行動。主的恢復更不是基督教新教里的一個派別,我們是基督徒,不是在基督教這一個歷史的、組織的宗教系統裡面,我們也不是基督教的一部分。我們認為,基督教的那個墮落的光景,不僅為神所恨惡,也為一切愛主之人所定罪。例如,偏離聖經教訓,滿了宗教、儀文、規條;不見基督肢體的功用,只見聖品階級的制度;不見分別出來的會眾,只見政教合一的混雜;不見聖別的事奉,只見偶像與淫亂的罪惡。今天,我們認為基督教乃是一個營。我們是跟隨主耶穌的腳蹤,出到營外,就是出到屬人的宗教組織之外。
“召會”與“教會”之別
一般人熟悉的是“教會”,而以“召會”代替“教會”,是有根據的。並非是為了搞一個與眾不同的翻譯,乃是要恢復神所給我們寶貝的真理,也因這個字詞本身與宗教無關。“教會”這詞在聖經原文裡是ekklesia,由ek(出來)和klesia(蒙召)兩個字組合而成;兩個字合起來,就是蒙召出來的會眾。所以,這個希臘字,是指在一城之內,所有召出來的會眾。在新約時代,主耶穌和使徒們講道,說到召會時,就是用這個字。這個字有“會”的含意,卻沒有“教”的意思,並且的確是根據於“召”字。因此,根據希臘原文,與新舊約聖經的使用,這個字的意思應當就是“蒙召的會眾”,簡稱為“召會”才是正確的。在翻譯上,比“教會”更貼近原文更達意。
當初西教士到中國來,翻譯ekklesia這詞時,他們是照着宗教的觀念,說這個“會”,乃是“教會”的“會”,爾後就變成為“教會”。當然在那時,在中國的字彙里,根本沒有“教會”這詞;乃是基督教的西教士,到中國來傳道,翻譯聖經時,所聘請的翰林、中國師爺,製造出來的。至今,許多宗教的組織、聯會或團體也都用了這詞。譬如,佛教會、道教會、孔教會等。然而,若有人因不領會“召會”詞義,而把使用“召會”一詞的基督徒團體稱作“召會派”,這也是不對的。
除了“神召會”這個團體用“召會”這翻譯外,一九三六年左右,在北平由德國弟兄Henry Loak所帶領,翻譯新舊庫新約譯本時,也用“召會”這詞代替“教會”。而我們在翻譯新約聖經恢復本時,也把好些俗用而不合聖經原意的字眼改掉。所以此後,凡我們所出版的書籍和話語,都改用“召會”一詞。因為主恢復乃是要離開那些人為的錯誤,撇清宗教的瓜葛,恢復聖經中的真理。說明一下,本書除了原中文書名和“大事記”部分文章,其它提及“教會”之處,一律改成了“召會”。
關於地方召會
按照聖經的教導,召會有兩面:宇宙性和地方性。宇宙,可指“所有的空間和時間”。因此,宇宙性的召會是指在召會時代(從五旬節至召會被提),神在所有的地方和時間,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一群信徒。也可稱為“普世性的召會”、“整體性的召會”,或聖經稱之為“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在召會的地方性方面,當這群信徒在某個時間和地方,被神從世界中呼召出來(即信主悔改)之後,他們就該聚集在一起,歸入主的名(太十八20)。在受浸後,以“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交通)、擘餅、祈禱”來聚會,表明他們是被呼召出來的一群(徒二42)。這就是所謂的地方召會。
神永遠的心願,就是要在宇宙中得着一個新耶路撒冷所代表的召會,作祂一個團體的器皿,來彰顯祂的自己。神怎樣完成祂這個心願呢?就是來到時間裡,特別是來到新約時代裡,借着祂的靈到各個地方,興起一班一班信祂兒子的人來,再把這些人建造成一個一個的地方召會。你看初期的召會,無論是在耶路撒冷,是在安提阿,或是在別的地方,一個一個,都是這樣。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宇宙召會的一個雛形,在那個地方,來彰顯基督,以彰顯神。神所以拯救罪人,就是要得着人作建造地方召會的材料;神所以造就聖徒,就是要把祂所救來的人,建造起來成為召會。神在新約時代,在一個一個地方,都作這個建造的工作,結果就在各地都得着一個地方召會,一面作祂的居所,使祂能得到安息,一面也作基督的身體,使基督得到彰顯。這就是神在地上的心意,也是神在今天所要作的事。每一個認識聖經的人,都不能否認這件事。
在新約聖經中,向我們陳明一幅清楚的圖畫:所有的地方召會,作宇宙召會(基督身體)的彰顯,分別位於各個城市。因此,我們可以看見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徒八1)、在安提阿的召會、在堅革哩的召會(徒十三1)、在哥林多的召會(林前一2),以及分別在亞西亞七個城市裡的七個召會(啟一4、11)。每個城市作為召會在其中存在的界限,乃是那個召會的地方立場。這樣獨一的地方立場保守召會,不致因着許多不同的事物作不同的立場而分裂。
什麼是“立場”呢?它與“根基”的意思是不同的。根基是建築物結構的基本部分,而立場不是結構的一部分,而是根基立在其上的那個地方,是指我們在其上建造的地段、場地。地段就是場地,在這場地我們奠立根基,然後在根基上蓋造房子。實在說來,召會的立場含有三個重要元素:第一、基督身體真正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參弗四3);第二、持守“一城一會”的地方立場;第三、合一之靈的實際,即那靈的實際。然而,從召會的歷史我們看到,因着許多人不持守召會的立場,就在基督徒中間產生了分裂和混亂,導致分門別類的事時有發生。縱觀基督教的光景,他們都聲稱建造在基督這根基上,確有不同的立場。如,天主教是建造在羅馬天主教的立場上,長老會是建造在長老治會的立場上,南浸信會是建造在浸禮的立場上,路德會是建造在路德的立場上;可謂分宗分會,將神的子民留在各個公會裡。召會原是一,卻被分成許多不同的會,又如現今的衛斯理會、信義會、長老會、浸信會,等等。
公會(宗派,即分門別類)是被神所定罪的,因為所有的職事都該在正確的立場上來建造召會。可以說,在新約聖經中,召會都是在地方的立場上,來建造基督的身體。以哥林多這城市為例:保羅到哥林多去,亞波羅到那裡去,彼得也到那裡去。這幾位執事帶着他們的職事,都到哥林多去,但他們都以基督為根基,在獨一的一個立場上,就是一的立場上,地方的立場上,建造一個召會。在哥林多,只有一個召會,就是在哥林多的召會;並沒有一個以上的召會,如保羅召會、彼得召會,以及亞波羅召會,甚至沒有一個帶着分裂意味的所謂基督的召會。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新約說到許多召會?那是因為這許多召會乃是在許多城市、許多地方上的眾召會。在宇宙中召會是一個,但召會的彰顯是在這地上,卻有許多,是在許多城市裡。在一個城市有召會的彰顯,那就稱為地方召會,就是在某個城市的召會。這裡有一個原則,就是召會在每一個城市裡的彰顯必須是獨一的。
今天,當我們說到“地方召會”時,這個詞組並不代表我們的名稱,頂多是一種解釋和描述而已;描述召會的地方性和顯出,就是在一個地方的召會。地方召會沒有名稱,正如月亮就是月亮,不管它是在什麼地方被人看見;照樣,召會就是召會,不管她是建立在哪一個地方。當召會建立在耶路撒冷,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建立在安提阿,就是在安提阿的召會。我們不該在召會前面加上什麼特別的名稱,如路德會、聖公會、聖潔會,等等。
地方召會不是一個組織,也不是一種系統,沒有聯邦,也沒有自治,沒有總部,也沒有分會。實質上,乃是指各地一班清心愛主、蒙召的會眾,在主的名里聚集,無宗無派,只按着新約聖經的榜樣,在一個地方,作地方上的召會。我們中間雖有同工、有長老,也有各種有恩賜的人,卻沒有階級制度或地位的講究;信徒都是弟兄姊妹,彼此互為肢體。主恢復中的召會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在各地方作耶穌的見證,作金燈台彰顯神。今日在全球雖然有許多地方召會,但眾召會卻是一個身體、一個見證、一個新人,借着相調的實行,彼此交通,互相搭配,以達到基督身體的實際。
那麼,地方召會包括哪些人呢?所有在一個城的信徒,應該在那一個城的範圍之內,組成獨一的一個地方召會。換句話說,就是包括了這地方或這城的所有真基督徒。因此,一個召會等於一個城,一個城等於一個召會。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地方召會。而今天,在主恢復中的眾聖徒,乃是地方召會一部分的人,站在地方召會的立場上,照着地方召會的原則,憑着地方召會的性質,配搭事奉,活出基督的身體所該有的生活,顯出基督的生命,作召會的見證。這些就是我們在各地聚會的性質和目標。
然而,我們承認一個地方召會,不是根據她的光景,乃是根據她的性質和立場。那麼,有人又要問,誰是地方召會?首先,我們必須看見召會是神的召會(林前一2)。地方召會必須是神的召會,有神的神聖性質。眾召會是基督的眾召會(羅十六16下),並且在基督的元素里;其次,我們要看她的立場,是站在公會(宗派)的立場上,還是站在召會的立場上?召會的立場基本上不限於地方的立場,乃是一的立場,因着一這件事,我們才用地方來實行召會生活。關於地方的立場,新約里的原則是“一個城市,一個召會”。在一個城市裡,不該有一個以上的召會。地方召會的光景能改變,有時也的確改變了,但地方召會的立場該永久不變。
嚴格來說,要有召會正確的立場,我們不僅需要基督身體真正的一,以及地方獨一的立場(在地理上的),更需要合一之靈的實際。這三個元素是極其重要的,對我們成為真實又活的,不然就是一種的規條;正如倪柝聲在《工作的再思》所說的,他害怕基督徒用他的這本書作為一種的手冊,照着這個方法來設立召會,卻是沒有那靈。他曾說:“僅僅遵守事奉的外在形式,是沒有任何屬靈價值的,一切屬靈的真理,不管是關於內里的生命或外面的生命,都有可能變成規條。任何出於神的事,內在的和外在的,若是在靈里就是生命。若是在字句里,就是死。”
職事與執事
職事,希臘文原意為服事、工作。神有許多的工作,在神的工作中,神所特別派人去作的一部分工作,就是職事。有的人神派他作這一個職事,有的人神派他作那一個職事。但在聖經里給我們看見,有一個職事是比其他的職事特別的,是獨一無二的。這一個職事,聖經稱之為“這職事”或“那職事”;這是按基督身體原則的一個團體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神稱這一種聚集造就基督身體的工作,為“那職事的工作”,以與其他的工作分別。簡單來說,那職事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聖經還給我們看見,施浸者約翰以後,主耶穌接續神新約的職事,徹底完成了那一部分的職事。接着,五旬節到了,彼得接續新約的職事。然後,保羅接續以往的職事。甚至,十二位使徒沒有不同的職事。反之,他們全都有份於新約中這獨一的職事。論到猶大,彼得說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這職事上得了一份”(傳一17)。這證明十二位使徒全都在“這職事”中,並說出新約里有一個獨一的職事。因此,當使徒們禱告能有人替換猶大時,他們求主指明祂所揀選的是誰,“叫他有份於這職事”(傳一25)。使徒保羅也說:“我們受了這職事”(林後四1)。他不是說“我受了這職事”,也不是說“我們受了這些職事”。他又說“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把我放在這職事裡”(提前一12)。在這節經文裡,保羅不是說“祂把我放在我的職事裡”,他乃是說主把他放在新約中那獨一的職事裡。由此,我們看見使徒們共有一個職事;他們都在作同樣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在他們的職事裡卻是一。
另外,我們有必要來分辨職事與執事的不同。職事就是工作,執事卻是指服事者,就是事奉的人,眾執事是指着我們這些人說的。執事雖多,但主在新約給我們看見,我們眾人共同所作的同一個工作,並所負的同一個使命,就是為着成就神新約的職事,也是共有的惟一職事,包括眾使徒的所有工作。使徒一切的工作,都是要完成新約的職事,將基督供應人,以建造祂的身體。在這一個職事的實際里,保羅有他的一份,彼得有他的一份,提摩太也有他的一份。當我們把所有這些份加在一起,那就是新約的職事。基督身體所有的肢體,都是一個生機體的一部分。我們都需要被成全,為着職事的工作,就是供應基督,來建造基督的身體。
職事與眾召會
我們怎樣理解職事與眾召會的關係,又怎樣斷定那個召會是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呢?對此,李常受在《長老訓練》第七冊第六章里論到“職事與眾召會”,他說:“某一個召會接不接受職事的帶領,並不斷定那個召會是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本篇信息的題目不是說‘在主的恢復里’不吹無定的號聲,乃是‘在主的職事裡’。我不是說到主恢復里的事,乃是說到職事。美國公民會說許多事批評政府和軍隊總司令。但你一旦進入軍隊,成為軍人,你就失去說話的權利。在議會裡議員可以爭辯、爭論、甚至爭吵,但就連議員一旦進入軍隊,成為軍人,他們也必須安靜。在軍隊裡不吹無定的號聲。職事不像議會。職事不是給人到這裡來發表意見的國會。職事沒有那樣的容量。職事完全為爭戰的靈所充滿。我不控制任何召會。所有離開公會,分裂的宗派,站在正確立場上的聖徒,都是他們所在地的地方召會。他們能發表他們的意見,但他們可能與這職事無關。”
我們實在需要留意這話,也不要誤解,或將這話別有所用。
一方面,我們要認識,職事乃是指主在地上行動的工作。工作有帶領的權利,眾召會有跟隨的自由,這乃是合乎聖經的實行。我們必須清楚,職事是一件事,眾召會是另一件事。這兩件事在保羅所寫的書信中能區分出來。保羅的職事是一類,眾召會是另一類。保羅從未想要迫使眾召會在他的職事裡跟隨他,但保羅為着眾召會的確有一份職事。同樣,今天我們確切地知道,倪柝聲和李常受,這兩位弟兄為着眾召會也都有他們的一份職事。並且,他們的職事,與使徒們的職事,並與主的職事是一。在倪柝聲時代,有許多地方召會都是因着他的職事被建立起來;關於李常受的職事,他自己說:“我從沒有說我的職事是獨一的。我在我的著作里一再表明,當我們說‘那職事’的時候,我們是指新約的職事,而不僅是我的職事。如果我的職事是那職事的一部分,為此感謝神。”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現今主恢復中的眾召會,都是藉着他職事的元素建立起來的。
另一方面,我們要認識,主的職事就像吹號,叫軍隊前去打仗(民十9,士七18)。在主的職事裡不吹無定的號聲。林前書十四章八節說,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我們必須領悟,召會不僅僅是一班被聚集在一起的人,也是爭戰的軍隊,在宇宙中為着神與祂的仇敵爭戰。同時,我們要領會軍隊與公民的不同;軍隊是絕對為着爭戰的,但作為公民,或者說,你會是地方召會的一員,卻可能與職事為着主在地上的權益爭戰無關。哦,這是何等嚴肅的事!我們若來走主恢復的路,就必須對主的權益認真。現在就要問,你是願意留在軍隊裡,為着主的權益爭戰,還是寧願坐在那裡盡發牢騷、批評,說異議的話、浪費自己的時間呢?如果我們對主忠信,願意為着主的恢復,就該知道自己站在哪裡?並知道我們眾人所該作的,就是要成為軍隊並在軍隊裡爭戰。
今天,我們這班因倪柝聲和李常受這兩位弟兄的職事而受益受鼓勵的人,若想在主的職事裡繼續往前,我們也該思想:如何留在主的恢復里,如何跟隨這職事,並與職事為着主在地上的權益爭戰?在提後書一章十五節,當保羅說,所有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了他,這不是指明他們離棄保羅這個人,因為保羅這個人離他們很遠。這節是指明他們離棄了保羅的職事。在亞西亞的眾召會中間有以弗所召會,完全是借着保羅的職事建立的,如使徒行傳第十九章所記。他們從使徒保羅的職事接受福音、教訓、造就和建立。但是到保羅被監禁在羅馬的時候,他們都離棄了他的職事。於是,在亞西亞的眾召會就陷入滿了墮落的光景中,並有不同於使徒教訓的三種異端教訓偷着進來,如啟示錄二、三章所記載的。由此,我們看見離棄職事與遵守主話相對。在亞西亞眾召會的墮落,乃是因他們離棄了正確的職事。
我們再來看歷史,有些所謂的同工宣稱,他們十分接近倪柝聲,但幾乎沒有一個召會是他們建立起來的。在他們中間,主的恢復在哪裡呢?有些所謂的同工離棄了李常受的職事,作他們自己的工,在他們中間,主的恢復在哪裡呢?這乃是給主恢復中眾同工的一個提醒。在主的恢復里,我們都吃同一棵樹,就是生命樹,我們沒有任何其它的源頭;在主的恢復里,我們不許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4),只接受使徒的教訓(徒二42),就是主耶穌健康的話(提前六3),也是神在子裡向祂新約子民的整個說話;在主的恢復里,我們有神新約獨一的職事,並不能接受任何不是這職事之一部分的職事。毋庸置疑,任何跟隨這職事的召會都是剛強、蒙福的,這在主的恢復里是歷史的事實。然而,那些忽略職事並想要憑自己作什麼的召會,卻失敗了。關於這件事,將成為全地眾召會的鑑戒。- 待續
編年史(1920-1997)
高恩燦:歷史的簡說(介言)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20-193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32-1941)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42-195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1-1957)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58-1964)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65-197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71-1980)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81-1986)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87-1992)
歷史的簡說_編年史(1993-1997)
歷史的簡說_大事記(1-4)
歷史的簡說_大事記(5)
歷史的簡說_大事記(6-7)
歷史的簡說_大事記(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