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羽雙讓球被罰說起 (潛水多年終於開博的意思只在為朋友分享一些我看到的覺得有啟發或者有趣味的東東。這次看到太多的爭論,實在忍不住說兩句) 這兩天萬維網上十分熱鬧,對羽雙讓球被罰的爭論看法莫衷一是。有爭論對錯的,有討論誰的責任的,有辯論體制的。在這裡我願意說說自己的一些想法 。 1. 判斷世界上的事情無不遵循一定的原則。法之上有理,理之上有情,情之上有德,德之上更有道。這些並不是平行的,而是高下的。這原是眾所周知的。有意思的是,到了具體問題,往往會糾纏停留在比較低的層面。 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那麼事情或許會變得簡單一些。合法的不一定合理,雖然可能不得不按法處理,卻始終逃不掉法被修改的結果。而且,這是有具體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的。 合理的也不一定合情,如果認為人性的本身高於(當時)被大多數認為合理的“標準”,那麼為維護追求人性而置“標準”於不顧,也是應當的。 合情的又不一定合德。這裡的德,當然有些部分也是隨時間地點而變的。但是這裡所說的德是更高一層的,為人類普遍認同的。比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自己的情與這個原則相牴觸,那麼最好捨棄了。 德之上,更有道。如果我們不是為辯論而辯論的話,那麼承認道是一切一切的最基本也是最高的準則不會是困難的問題。也許對什麼是道,有不同的理解說法,但是不妨害我們承認有一個最高的標準,最符合自然的,最符合全人類最大福祉的原則。在衡量一切事物時,如果不符合這個道,自然就“錯了”。 其實我們中文裡大家經常用的詞語,非常明白地包含了這些關係。比如說“合理合法”或“合理不合法”,就是指出了理比法高,而不是平行。不合理的法一定要修改。“合情合理”或者“合情不合理”也是一樣的意思。“不近情理”,情在理之先,比理高一層。比如當下的同性戀的問題。至於情與德的關係,也不難從比如“捨生取義”,“秉筆直書”等中體會到。至於道,比德更高,所以才有道德道德。 2. 如果上面說的大致不差,那麼羽雙讓球被罰的事就比較容易判斷了。羽聯制定不合理規則在先,不管是不是出於“好心”,事實上是造成了參與國家團隊的計較的動機和結果。這是因果的關係,自然羽聯要負主要責任。這是合法不合理 。 3. 各參與國家團隊如果以贏,得獎牌為最高目標,那麼動心眼子,搞大小動作,似乎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以更高的奧運精神來衡量,確實明顯錯了,更何況是代表一個國家的榮譽和道德標準,何重何輕,應該不難判斷。現在的後果就實實在在地證明了錯得有多離譜。這是合理不合情。 4. 有朋友說,這就是娛樂,不過是演員演得太差勁了,觀眾倒了胃口。 確實,有的 “運動節目”是這樣(也許大多數含商業內容的都是)。最典型的比如美式摔跤wrestling, 看上去打得頭破血流,其實完全是合演的。但是我們討論的是奧運比賽,應該是真正的公正公平的競賽,這是奧運的根本宗旨。也許盡善盡美永遠達不到,但是向這個最高境界的追求才是應有之義。這有點近乎道的追求了。這是與純娛樂性質不同的。當然你也可以說,看奧運也很“娛樂”。那畢竟是附屬的了。 5. 對於黨國來說,黨自認為就是代表了中國。那些黨官當然就自認為代表了黨。對於他們來說,所有的運動員或一切他們的“治下”只不過是他們操縱的棋子,什麼時候要你犧牲,(往往在一個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下!)不管是你個人的一個目標甚至是一生,都不在話下。這不僅僅是在羽毛球乒乓球,在整個體育界,在整個中國都是一樣。“黨領導一切”,“一切為黨的需要服務(讓路)”,難道我們對此還陌生嗎? 僅僅體育界,這麼些年來逼走了逼“反”了多少最優秀的運動員?! 他們的罪孽還少嗎?他們丟中國的臉還不夠嗎?!得了金牌丟了人,丟了底線,孰得孰失?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嗎?! 6. 有朋友說到,其他國家也有玩貓膩的。確實,我認為同樣不符合體育精神。特別是在奧運上。也許有程度的差別,本質是一樣的。 也許有朋友會說我太理想化,不切實際。歡迎拍磚。我大概是寧願抱着理想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