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一封 尊敬的习近平先生: 您好!我是一个年过八旬的北京老太太,我叫王秀英。值此我们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之际,我要对您谈一谈有关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当初是在中国国民党统治下于1921年7月1日这天正式成立的。在当时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不可能成为一个公开合法成立的政治党派组织。但是,在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获得了红色革命政权,一直到今天,历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总书记都根本没有真正解决过这个自身合法性的问题,这就很是说不过去了!自从中共“十八大”以后,您当选并成为新一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这样一个跨时代历史机遇,同样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莫大荣誉,就摆在了您的面前。 最近,我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反映了此项社情民意,最终得到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答复,说是中国共产党既没有在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司登记注册过,也没有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却有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可以凌驾于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之上的权力;而《中国共产党党章》上也非常明确地有过规定,党在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还颁布过一个名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法规,其中同样也规定了国内所有一切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都必须要到各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而国家民政部部长早在2012年5月7日也曾专门对此发表过谈话,申明所有一切政党和党派组织以及社会团体或民间组织,都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中国共产党既是一个现任执政党,也是一个社团组织,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都对此已有很明确地表明,应当也必须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应当也必须到国家民政部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就是非法成立的组织。 习先生,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您是一位博览群书且博学多才的现任国家元首,而且您本人也拥有法学博士的学位,您手中的一切权力均是国家宪法所赋予的。您同时又是中共中央总书记,必然非常熟悉国家宪法和中共党章,也必然很了解并且懂得如何自觉遵守相应的国家管理法规,相信您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一定会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与政治、组织纪律。 值此纪念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之际,我向您提出一个非常善意的忠告:安排专人尽快到国家民政部,并且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遂将中国共产党办妥一切相应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一个合法性的组织。否则,在目前的这种状态下,任何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且一直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公民都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去控告国家民政部部长涉嫌渎职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为他没有依法行使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其的神圣权力与工作职责,而中国共产党亦不可能仅靠全体党员所缴纳的党费进行运转,一定得到过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这样,中国共产党岂不成为一个社会黑帮非法组织了吗?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也就没有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这就必然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混乱。 习先生,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形成的一系列重要决议中,都对“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等理念做过相关的专门阐述,您本人也亲自撰写过很多有关文章,同时强调必须要“从严治党”,您自己还多次特别讲到过“打铁还要自身硬”……现在,这个伟大而庄严的历史荣誉就在前面不远,可以让您唾手可得。相信您一定成为继毛泽东主席之后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领袖人物。中共现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翘首期盼,您将让他们成为一个合法性组织的成员。 最后,请代我问候您的母亲和夫人以及女儿诸好! 王秀英 2016年6月28日 身份证号码:110104193102260023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西里二区8号楼712房间 手机号码:135205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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