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动向杂志最新一期透露,五名中纪委副书记一个月前联署强制高级干部公开财产提案。今年3月港媒争鸣杂志披露,与胡锦涛、习近平关系密切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宋平致信政治局,力挺官员公示财产。如果消息属实,对江泽民一手打造的贪官利益集团有巨大压力。
香港《动向》10月号发文披露说,今年9月中旬,赵洪祝、黄树贤等五名中纪委副书记联署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公开公示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并要求列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审议的有关〝从严治党〞的两个文件的条例中。
这份题为《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本届任期内公开公示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共有六点要求:
其一,现职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人大常务委员(党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程序申报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
其二,经组织审查后,上述有关申报资料将于2017年3月底前,在其所隶属的党组内公开公示;
其三,在十九届中央委员候选人、准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准中纪委委员候选人、新届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明年秋季十八届7中全会前,在全党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
其四,换届退下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办理或补办理申报及配偶子女的经济状况、并有否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并在党内公开公示。
其五,新一届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中共十九大后的2017年12月底完成向全党、全国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接受监督。
其六,经中央政治局审议修订有关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及高级公职人员,个人和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公开公示守则草案,提交2018年新届全国人大代表会审议通过,列作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