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自今年(2011)6月份以来,有一篇文章在京城少数知识分子中传阅,据知情人透露,今年4月份,文章传出来自于国务院参事室一位冯姓学者之手,文章作者系武侠小说大师金庸(查良镛),文章题目“上国务院总理书”,以私人书信形式,给温家宝总理写的信。副题是“倡建立国家信仰、人文道德新秩序及国体革新议”,书信有近2000字,毛笔手书,并附副题三大部分,为打印版,有近十万字。金庸的特殊身份,温相频频发声政改,以及当前的各种社会现状,为人们营造了巨大的想象空间。8月份,一次非公开的、针对金庸上书文章的研讨会在京召开。以下是上书全文。 上国务院总理书 ——倡建立国家信仰、人文道德新秩序及国体革新议 温公阁下大鉴: 岁在辛卯元月。物换星移,日月沧桑;回首辛亥,百年悠悠。数千年往事,兴亡过手;秦皇汉武舞春秋,将成骨枯乱封侯,罢言龙争虎斗,功罪往千秋。人心思和,芸芸自奋,却把权杖收。 如今君我已步古稀耄耋,人间万事都会过去!肆星河环宇,千古之后看如今,灰飞烟灭;挥戈披靡、霸主风流,不过青史几行名姓,人命危浅,只愿得烟火人间太平美满!窃观当今中国之事势,国粹丧失,教化陵夷,人心危急,腐败不廉;官民交征利,左右互掣肘,共识已茫然;上下离心,内外失德,背理伤道者难以遍举,国体庞大而机构臃弱,犹厝火于积薪之下而寝其上,未焚及而谓之安;悲民生多艰,孤愤无忍,兀自痛哭、涕零、长叹息,忧患于心,倾心吐胆,乃奋于书。 繁不及叙,但将济危之道并陈。 一、“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益将左右成共识,妥协和解,“有求一俱所往,思之大同,何患不化?”建立国家共识、建立思想认同。建立国家文化、建立国家学术、建立国家信仰、建立人文道德新秩序,革新国家体制,以学术治国、文化立世。 二、一人之未来,在于其文化整合能力;一国之强盛,在于其社会资源整合配置能力;一人之管理或一国之治理,主旨即在整合有限资源,做出有效利用;其能力标准体现于低成本、高价值发展。“为政之道,得人治事,二者并重。得人不外四项,曰:广收,慎用,勤教,严绳;治事不外四端,曰:经分,纶合,详思,守约。操此八术以往,其无所失矣”。政体不通,人心不和。不和则不能得人而后治事。哀公问孔子:“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曰:“人道,政为大”。政者正也。为政大义在于公正平等而已,当前中国之根本,在于修正国体、改革党义。国体与党义,无非出发于良知。良知,——乃是人和之根本、乃是最大之党性。 三、废兴之道,不在兵强地广、人殷国富,而在得贤之用。古书云:“一人之智,不如众人之愚;一目之察,不如众目之明。”广开言谏之路,集天下民众之智,要旨在用。所谓能用天下人之心为己心,其想无所不及矣;能用天下人之心为一心,其难无有不克矣。若良言善策束之不用,则天下文章、我等努力,又有何意义? 四、恢复优质传统,立人新民。“国者人之积,人者心之器,国家之治乱,系於社会之隆污,社会之隆污,系於人心之振靡。又知往古圣人诚正修齐治平之一贯大道,与修身为本之唯一至德,为救国救民救济全世界人类之无上要义。”因此“自立为立人之基,自救为救人之始。”建立公民教育学科,放开社会科学领域。 五、“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治心于未萌之时,扶危于未乱之先,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采天下之舆论,取万国之良法”,革旧维新,重整国体,备善制度,人来往去而民不假色,时局进退与规矩并行。却道:千古江山靠谁守?——莫把权杖贪留,但将万责归万心,我自揖去逍遥游。 六、国运巨务当用千万人之心为一心去设想,而不可以一人之心智统亿万之民生。天下事无不由决策而成就之,取天下良善智士,务必民主和议、良知得达。汇聚大行贤德,搜集天下明智 ,发展战略知识分子,网络民意,建构国家学术委员会,造成为一个掌握全国资讯之大型中央情报机构,辅助国务院国家治理。县域建立地方学术委员会,归人大监督,直属于中央学术委员会。解散作协、文联诸机构,并轨于学术,以文化布局中国。会通良善,回归原初;国有依托、民有期待。 七、县政治理提升为国家战略。“县域治天下安”。地方上逐步突破人大民主、司法独立,以学术委员会建制辅佐地方政府,以知识分子趋人大代表进制,行善政图仁治。硬件技术设施:以物联网完善城市基础互联互动,以互联网推动区域治理和产业平衡。软件文化设施:以国家智库统筹全国性产业结构升级,以地方智库行专业化治理,改善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实现地方自治。 八、为政者乃高行贤德之业,务必以良善知识泽备民生。遥想尧禅舜禹,公者千古心,私者一时欲。及及于民,当思人生在世,年华易去,离却愁苦辛劳,便那幸福能有几时?“切不可以浮生之微利,误却永久之荣华。”如是政经大事,益用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吾辈不出如苍生何!”有道是关山重重终须越,莫待岁驰无所为。一切意义只在行动! 九、愿老有所养、壮有所为、少有所教;愿生有所依、劳有所得、居有其所、学有其用、病有所医,愿城乡均衡、国民平等;愿农民不苦、农村不穷、愿人们生活不再艰辛,愿生存成本低下来,愿生命慢下来,不再遗憾。愿特权消除、垄断放开,愿财政公开、公务公平,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透明,愿政府敬畏自然,经济做可持续发展,愿大众选择健康、生态、科学、环保、绿色、低碳、节制、德性之生活。 观苍黄大地,百代俱悲苦,恳切温公诸位,体念民生维艰,勿忘初始之心! 查良镛 谨呈。 附改革三章。 附:【政治、文化、教育改革】 政治改革——县政治理 【总体性社会危机】 : 总体性社会矛盾:总体性社会,是指国家在发展初期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垄断,意识形态、行政权力从中央致乡村,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整个社会生活呈现高度政治化和行政化运作,具有强大动员能力,并称之为“举国体制”。中国历史两千年间,朝代更迭,虽皇帝姓氏在变,但社会制度政治结构却相对稳定,儒家礼法使得朝廷、士绅、民众三者社会基本关系趋于稳定,这便是传统社会持续两千余年之原因——中国一直缺乏能定型社会基本制度框架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缺乏内在的稳定根据,社会结构分化程度很低,民间社会自组织能力、自治能力极弱,民众意愿、意见缺少代理组织,国家直接面对个体,比如地方拆迁,中间缺少缓冲,民众利益必然受损,一旦产生矛盾,必然是总体性危机。 中国体制推行政务是自上而下、如金字塔状层层向下落实,政治整合力强大,社会自组织能力弱,权力过度集中,上层建筑如果偏离正轨,则会造成整个国家走向歧途,譬如文化大革命,很难形成大国理性;而纵然上为善政,则下依然会歪斜,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这种自上而下体制中,社会永远是被动者,既无决策参与权,也无执行监督权,官员欺上而瞒下,最后必然是权力自肥;而执政流于形式走过场,成为这一体制最大的特色。在这种集体主义体制下,上至领导人下至平民,任何人都会成为牺牲品,每个人都将被这种大潮裹挟着往前走,每个人都得不到保障。而在西方则是地方自治政体,上下互通,官民互动,既可以调动全民之理性,又可以推动大国之战略。总统与人民享有同等法律保护,官员与平民无异,没有特权,只是一个职业称谓,并受到人民严厉监督,所以腐败乱政很少。 一个社会交往成本越高,行政成本就越大,社会发展就越慢。计划经济体制摧毁了社会道德、诚信基础,市场经济加剧了官民矛盾,社会交往成本增高,以至于维稳费用居高不下,中国现行危机,实质就是总体性社会遭遇总体性权力,必然会发生总体性危机,归根究底,总是体制之祸。 政体结构使政府失去公信力。由于官员不是来自民选而是上级指派,很难代表普遍民意,这种“唯上不唯下”体制,使得执行政策只需要对上负责,而中央政府又没有与民间社会建立民意表达对接渠道或制度措施,因此,便不存在唯下机制,结果必然是“欺上”而“瞒下”,中央政府任何一种民生政策都可以最终演变成中间层官员权力寻租之工具,从决策、执法、人事任命、财富分配无不根据自身(阶层)利益去理解、执行中央政策。本来中国老百姓历来就对政府期望甚低,“政府与我们没有关系,只要他们不害老百姓就非常好了”,而在“被就业、被增长、被代表、被幸福”中,利益被一次又一次剥夺,希望被一次又一次欺骗,成为社会发展改革中最大牺牲品,成为利益分配中最大缺席者。这种信任危机已经蔓延至社会各个行业,消费者不相信商家、家长不相信教育、社会不相信政府、民众不相信专家,人人相互疑惧,社会道德诚信全线溃败,国家良心、政府责任荡然无存。【社会信任危机】 一个政权民心丧失并不是最可怕的,现代社会,官民矛盾、社会局部性冲突并不能造成社会动乱,即便发生大型社会动荡,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制止,并不会因此威胁到社会政治制度基本构架。而社会总体性危机在政治强压之下,社会丧失自我更新能力,引发社会内部肌体出现全面性溃烂,才是对当前中国社会最大之威胁。一旦社会溃败,必然引发全面性解体,政府将会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国家重建。 没有稳定,便无法专心致志进行经济建设;没有改革,则必然导致体制僵化、创新窒息,自然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改革、稳定、发展,三者是科学辩证、均衡并进的关系,如果改良过慢,革命便会跑在前面。当前无论政府还是社会,一个共同感受是发展压力增大,出现了社会维稳失灵、民众维权失效、社会转型失望之困境。对于民众,正义公平难以伸张,利益仍得不到保障;对于政府,维稳费用持续上涨,堪比国防费用,而社会矛盾仍然日益恶化与明显。其所谓困境是传统对立性思维失效,实际上中国内忧多于外患,问题多在民生领域,如果社会秩序持久过度依赖暴力得以控制,则证明执政者依然处于革命者思维,治理技术急待改进,——因此,政府主导利益妥协,告别对抗,社会各个利益阶层进行协商,是最小代价之社会转型方式。【善政治理愈发迫切】 当社会机器不能适应历史发展需要,必须进行部件换代配套,做省心省时、不折腾、正确且高效之选择,否则将有倾覆之危。社会矛盾要靠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体制结构越先进,社会矛盾积聚就越少,社会发展就越快,反之,如不加快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矛盾积聚到一定程度则有可能出现爆炸式危机。全球化社会,已经由冷兵器发展成为文化软实力战争,表现在经济掠夺上,是为外患;而内忧主要体现在贫富差距和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文道德层面。政改不仅存在战略紧迫性,更具备现实迫切性。 在民主国家,政府越来越倚重民意治国,失去民意就失去执政合法性,政府必然垮台。重建政府信托责任,必须进行体制改革,从制度入手,建立中央政府与人民、社会直接关系,民意表达制度化。同时分散地方权力,以行政责任互相监督,以利益诉求制衡社会不公,实现上下兼顾。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到一个政治结构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结构亟待调整,利益分配矛盾突出,社会群体事件高发的特殊时期,从九十代后期以来,所谓改革实际上已经误入了歧途,并导致了现在政治、经济、社会、道德、信仰、文化等社会全面危机:经济改革全线崩溃,政治生态恶化,法治倒退,贫富分化不断加大,社会阶层固化和严重断裂,官民矛盾加剧。 从国家学术来看:一、政治机器运行结构危机,权力失控,制衡结构缺失;二、人文伦理道德危机,潜规则盛行于社会;三、社会阶层流动固化,社会认同和社会向心力在急剧流失;四、社会失去进行长远思维能力,地方执政短视浅效化;五、社会张力与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权贵维护既得利益使得社会行政成本增大;六、社会收入分配已经不能用工资为主要形式去理解,权力已经成为吸收社会财富之最大黑洞,贫富分化日趋明显。体制内外,迥然两个中国。 从社会层面来看:一、资源危机;二、粮食危机;三、外交危机;四、信仰危机;五、教育危机;六、地方执政危机;以及两极分化,分配不公,环境污染,贪腐盛行,群体事件增加等社会问题。 从执政党来看,其自身面临三大问题:党内利益集团合谋与坐大,逐步使其自身世俗化、官民对立化;由此产生集团利益关系网而逐步退化执政能力,必然因此动摇执政基础,丧失合法性;宪法、法律即便是在社会基础层面都难以畅达;三权分立模糊不清,决策、执行监督责任不明,必然使地方架空中央。 从制度结构看,改革使得:一、社会财富分配极其不公,收入差距过大;二、垄断行业扭曲资源配置,国进民退,国企分红制度不到位;三、城市发展庸俗化,产业结构不合理,相对发展不平衡;四、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与约束;五、中小企业融资难,税收负担重,产权保护弱,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受限;六、货币超发带来通胀压力;七、财富向少数人集中,两极分化明显,消费需求不足;八、既得利益集团占有大量资源,造成资源难以合理配置;九、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十、资源耗费过大,环境治理执行不力。 从内部机制来看,改革使得:一、权力、关系成为中国第一生产力;二、科研教育行政化,使得科学技术全面退化、教育难以出产大师级人才;三、社会全面分配不公;四、全民腐败,诚信道德无存;五、住房失去居住功能,并成为地方经济永动机,成为权贵与资本谋利之工具;六、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假冒伪劣泛滥成灾;七、上下交争利,全民互相盘剥欺骗。 从经济结构来看,中国内部经济结构、地区发展已经严重失衡,包括出口和内部消费之间、生产型投资和社会性投资之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城乡之间、过度消费群和消费不足群之间等等。 从政治形势来看,改革使得:一、官民矛盾:非民选之地方官员不受制约和监督,漠视民意,冷酷自私,导致对立,社会公信力丧失,抵制、仇视、抗争日甚一日,社会事件频发。二、制度腐败:绝对权力导致官员蜕化变质腐败堕落且花样不断翻新;腐败,任何国家都有,而中国当前腐败令人惊异之处在于“渗透之深、蔓延之广、发展之快、手法之劣、涉连之众、得逞之易、贪欲之烈、赃额之巨、为害之大”,触目惊心,骇人听闻。地方集体腐败公然扩大到制度腐败,体制内外,公然对立。三、思想信仰、政治信念、道德约束,已然崩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殖民化日渐加深。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鱼目混杂、极其混乱不堪;黄赌毒等黑恶腐朽势力卷土重来,日益猖獗。四、文化汉奸、经济买办、不法富人、和政治叛徒,已然形成合谋,挟持了几乎整个社会,国家财富、人民财产正以各种合法名义被廉价贩卖或出卖;社会阶层日益分化,贫富差距日渐增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正在加速对立形成,社会矛盾日益恶化。 社会当前主要矛盾即可概括为总体性危机。解决总体性危机必须在国家战略高度进行全局革新,从文化、政治或者经济单一角度或层面实施改革将很难奏效。 【顶层设计】: 社会治理要既能确保经济发展,同时又能兼顾社会平等,在效率与平等之间形成一种近乎完美的平衡。世界两大模式中,资本主义具有效率优势,但缺憾是不平等,而社会主义能够确保平等,但缺少效率。至于当下中国特色之混合经济,或言第三道路,其设计本意是混合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长处,但结构缺陷使得发展同时也染上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诸多毛病,并走向反面:既少平等又失效率。【中国模式失效】 三十年改革路子基本走完,新生社会力量并未形成方向自觉,中国向何处去?社会各方难以取得改革共识,左中右三派方向性分歧严重;高层共识不足,认为经济飞速发展,无必要搞政治体制改革。一、担心深化体制改革引发各种矛盾,撼动执政基础。二、缺乏科学、稳妥、积极、有效地政改之法,何种模式?如何突破?由谁主导?谁来执行?谁来监督?诸多不定,导致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动力不足、信心不足、能力不足。【设计一个完美社会治理模式 】 改革战略问题:改革需要五大战略设计,一是全局性,二是长期性,三是前瞻性,四是进取性,五是务实性。前三者属于顶层设计,而后两者属于操作执行阶段,不仅知还要行,不仅说更要做,但现在是“诗人太多,工匠太少。”在法律法规没有健全,在市场经济制度没有完备,在各种社会矛盾纷乱之下,中国社会改革必须走上层路线,必须进行总体规划、全面设计,然后全面展开,顶层设计没有搞好,地方很可能就是小打小闹,没有上层政治支持,地方改革也就行不通,也不可能解决深层问题和潜在矛盾,不解决根本问题。【顶层设计】 所谓“设计”改革,自然需要掌握全局者——顶层,这个顶层也即是中央,但中央是个集合概念,在中央层里又有谁来专司改革设计、又有谁去督导执行改革、又有谁在地方具体实施改革计划,是否具备改革意愿和推动能力,都需要设计在内。否则,改革又会被利益集团所把持,成为自利工具。所以,必须有一个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安全性、妥协性、可操作性改革方案,才能打破僵局,真正把政治体制改革启动起来。顶层设计需要纵横经纬,全面展开;纵向:自上而下,权力结构重新设计;横向:文化、政治、社会、经济四位一体,互相促进。经纬,自然是要把改革提升到立法、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层面,保障成为公平、正义之公民社会,而后民主、自由。 政治体制改革需要高层拥有正确之决策能力(学术力量)和强有力之贯彻执行力(地方执行机构)。无论改革之主体、难点、规划是什么,如欲改革,必须先设立推动改革、制定战略、执行规划之思想库。——亦即使各大研究机构、高校院府社会职能化,使其学术思想广布于各大行业领域。 顶层设计是以其居国家战略之高度,避免改革议程或过程中既得利益集团之干扰,并使决策回归其政治性,行政体制回归其工具性。因此,这种体制设计必须制约既得利益者,而又能维持体制之开放性,同时重新确立中央权威: 一、建立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属议政参事建制,归入人大,下设各大行业专业委员会,用于收集国内各种资讯、情报,成为一个囊括全国所有行业之大型中央情报机构,与国务院各大部委通联,主要职能对政策、决策做出专业性、全面性、客观性研究,协助国务院办公。 二、在县域内设立地方级学术委员会(简称思想库或智库),属议政参事建制,归入地方人大,下设各种行业委员会,掌握区域所有民生事务,并上报国家学术委员会,协助地方人大决策研究,对地方行政提供智慧支持;其研究决策对上负国家学术责任,对下负民生良心责任;从业人员由地方大学院府、社科研究机构、私营智库、个人智囊组成,行企业化、市场化管理。 【认知态度】: 对于政改诸事,民众要理清态势,认知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要认清“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中国,要办任何一件大事,也唯有共产党。要明确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绝不允许被消弱,这是当前中国强大之根本保障,是立国之本。唯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强有力之领导,改革才有希望。党权要保持,民权也要伸张,于拥护中监督,于修正中进步。必须以科学之态度审慎思考和研究出一个切实可行之策,既保障执政党绝对领导地位,又能够把官员行为纳入法制管理。 一个腐败社会,法制混乱、道德沦落、乱象丛生,并不能通过一部分人来打倒另一部分人来重建,正所谓“一个好制度可以使坏人成为好人,一个坏制度可以使好人成为坏人”。十五世纪前后藏传佛教也出现官僚腐败现象,比之今天有过之,声色犬马,胡作非为,甚至无恶不作,藏民社会水深火热,但是佛学大师宗喀巴活佛,并没有因此打倒佛教,摧毁寺庙,再立新宗,而是通过恢复佛教宗旨和戒律制度,使藏传佛教获得了新生。而到十六世纪左右,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初期,基督教腐败同样因为得到从马丁路德到加尔文所倡导的宗教改革,而重获新生。历史上各种罪恶势力和丑恶现象在新制度中复辟作乱,体现出制度结构不稳定性,所以社会治乱是要清除病患,而不是将与患者一起埋葬。比之于宗教,一个社会主义执政大党,在其教义、学术更新上更具灵活性、创造性。因此,重建国家哲学,恢复优质传统,将更具可行性。 【政改目标】: 中国政治现代化目标,必然在体制上体现民主化、法制化、分权化、公开化、参与化,在机制上体现职能监督化、决策科学化、官员普选化、机构精简化、治理效能化,也即是公民自治社会,最终体现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 中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实质就是一场治理改革,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政治理。所谓善政,即良心政府道德执政,以低成本高效率之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谓治理,既便是政府管理失效,而社会生活依旧井然有序。实现政府(善政)与社会(治理)合力、法制与道德并举,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重新划分权力责任,以此推进公民社会之善政治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转变,逐步由人治向法治推进,从集权走向分权治理局面;从一元化统治走向多元化管理,从管制型无限政府向服务型责任政府过渡,治理改革成效显著。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众说纷纭,各不相同,特别指出国家“宪政制度”改革,如有:“国家议会制”、“三权分力”、“多党制”、“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媒体独立”、“民间独立团体”等等。从历史来看,对于文化改革,移心易俗可能要百年之久;对于经济改革,均衡利益可能要十载之数,而对于政治改革,朝夕可设,但其后续制度保障、维护力量如果没有建立起来,就很难推行下去。因此,现阶段不应该考虑三权分立、全民选举、多党制、军队谁属等问题,而是从技术层面上帮助改善执政效率,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权益,参与公共治理,尤其是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并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化升级。 【社会契约执行机制】: 近代社会契约论源于英国十六世纪,经过长期渐进式演变,已经进化出一套长效执行机制,公民可以有效监督政府,一旦发现违约倾向,随时纠错机制便会启动,并在必要时干预政府活动,甚至更换政府,而不是等到危机四伏、民怨沸腾时,再行纠错,革命成本太高。这套机制最根本核心便是:依法行政,将政府行动限定在法律许可之范围内,一旦越界,公民代表(议会)立即进行干预。政府没有立法权,否则“依法行政”就会落空。并以信息公开化与政府选举制相配套,维护依法行政有效性。【执政契约】 而中国古代儒家契约设计从未考虑执行机制,而仅仅停留在说教层面,“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仁政王道虽好,但无社会结构或者制度制约,违约成本太低,皇帝自然无视儒家教诲,而广行霸道恶政。载覆之间,完全是以革命轮换。其他对于社会成员之契约执行,如仁、义、礼、智、信、忠、孝等等,也仅仅停留在舆论层面。中国当前无论是政体还是说教,都难脱传统范式。【生活契约】 因此,一个国家初始建立,无论面对何种境地、何种困难,都要自始建立一套高尚的社会制度,并努力使其贯彻执行,囊括住各大党派或执政组织,使得不因其政权更迭或换届选举而出现社会动荡或者溃败解体。这种社会契约结构必须可行,并建立健全社会生活契约执行机制,将社会个体践行契约之社会成本降低,将社会个体违约之成本增高,保障社会契约维护共同利益。而当下契约签订或认同并不意味着自动实施,因为违约之收益经常大于违约之成本,故而不惜违心、违规甚至违法。如社会诚信、人情关系等等诸多层面。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诚信契约执行一途,采用全民信用系统,个体信用违约直接关系到此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本太高,因此不敢违约;实可借鉴。此所谓制度保证,以国家执政契约保障群体利益,以社会生活契约保障个体不被损害,群体与个体皆得保障。 【中国改革开放及其敌人】: 在经济层面,既得利益者阻碍:一个社会如果稳定久了,就会产生很多分利集团,他们会利用权力或者资本在现行制度中取得自我利益,并维护现行制度、维护自身权力和利益。在经济层面上,中央政府已经积聚相当财力,并有能力推行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等),但是,改革在既得利益主导下,既无社会监督,也无民主参与,财政支出往往不会用到有利于社会大多数尤其弱势群体身上,每一次改革都会扭曲方向,成为体制内自肥之工具。资源、资本、权力三者高度集中,缺乏道统学术代表公平公正之社会责任之监督治理,缺乏民主参与,使得行政、立法、监督、司法一体化,官商一体化,必将走上权贵资本主义道路的严重危险。官僚特权阶级和平民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主要社会矛盾,主要反映在城市拆迁问题上。辛子陵:“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同权贵集团的矛盾。” 在政治上,中国俨然已经成为商人治国官僚社会,各级人大、政协很难有来自于基层民众代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出现极度困境,不上访不冲突,就很难引起政府关注和社会同情,体制分隔使得社会阶层流动愈发固化,富者越来越富,穷者越来越穷;强者越来越强,弱者越来越弱。以及非政府组织发展不平衡,工商界本来就是权势阶层,其组织起来就更加强势,而与其相制衡之工人组织仍然处于弱化态势,农民组织一直被禁止。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人类社会整体,皆存在一种发展惰性,只有当危机来临时,改革才有可能。政治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改革越是被动,改革成本就越大,继续拖延则意味着中国每天都在积累改革成本,最后自然转嫁到社会每个成员身上。改革需要集体公民意识理性合作,需要社会愿望、心力所向,而这种社会愿力没有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改革则会一直拖延,如果政府不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革主导,矛盾积蓄到一定程度则会出现如文化大革命式暴力改革。当下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而各种改革力量分歧严重,缺少团结与凝聚力,必然为政治改革增加难度。当机会出现,一盘散沙之改革诉求不仅会葬送政治和解与转型可能性,也可能为暴力政治提供可乘之机。中国历史往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打破这种治乱循环规律,必须要提高公民改革意识,利益表达社会化——改革关系每个人利益。【改革惰性】 犬儒主义心态:在绝大部分民众中,包括知识分子阶层,有很多人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不公平状况已然绝望,于是只能承认现实,然后于冷嘲热讽中妥协、屈从、认可社会不公和不义之事,并在现实生活中圆滑于世故、流俗于权力,并视为成熟之表现,为公平正义而抗争则被视为堂吉诃德,是幼稚表现。——人民已经丧失直面社会不公之勇气。这种心态,已经成为阻滞改革之魔障,甚至助纣为虐,一旦社会翻盘,大国顺民将会成为大国暴民。【社会心态】 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主要体现在以上三个方面:一是思想阻力,高层中央以及社会各界未能形成共识;二是既得利益者阻力;三、社会改革力量未能形成合力。其次,社会缺乏改革执行力量。 【改革依靠的力量】: 中国思想界大略可分列为左中右三大阵营,左中右分别以社会主义、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代表,其中左翼主张公平优先,右翼主张自由优先,中间主张秩序优先。三大思想源流都波及朝野,并影响着社会各群体之政治态度和未来中国路向之选择。公平、自由、秩序这三种价值,相互之间并不必然矛盾,而且相辅相成,是社会全面进步之要求,——执政者要公平兼顾自由,同时社会秩序井然,这需要系统开张,多面合作,不可能是政府单独所能为之,所以,需要共识,需要合力。在左中右三方力量中,尤以中间派占据社会主导地位,其多倾向于全民所有制,拥护民生福利,强调善政、推行治理,希望“不折腾”,以学院派知识分子为主体,是社会改革最可依靠之力量。 在社会变革中,无论左派右派,还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中间派,必须使得三方相互妥协、达成共识、形成共同价值目标,否则任何一方力量都会成为改革的阻力。还有一大力量,就是人民意愿。在政改路上,民意不仅是围观者,更是推动者,网民这个新意见阶层,是改革最可依靠之民间舆论力量,尤其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已经成为推动善政善治的有力工具。 【政改主体思路】: 中国变革之可能:一、国家兴亡,强大统治者之历史责任,其不得不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二、强烈变革需求之大众,对于社会公平、司法公正、政务公开已相当渴望;三、文化知识精英所具有理想主义情怀亦是对于溃败社会进行改革的主观因素。四、矛盾危机催化改革。改革成功与否两个基本因素:利益,信仰。改革之难点在于调整利益格局。 政改通常有两条路:一、疾风暴雨式全局政改(革命);二、渐进式增量政改。就前者而言,一个政权稳定程度取决于官僚体制之稳定程度,当前中国官僚制度比任何时代都可能要稳定,全民对公务员趋之若鹜就已证明,更何况其可以运用举国财富,堵住各种不稳定因素;在缺失必然性因素助推情况下,自上而下全局式政改尚处于偶然性阶段,何况目前中国尚不具备和平革命之条件,若上层建筑无改革动力,单凭一群“流着口水骂贪官”的大国顺民不可能成就民主自由之革命。 并于当前,无论政改如何具备紧迫性,但在可行性方面尚未定数。戊戌变法在甲午惨败后才兴起,清末新政于庚子之役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之后才有动力,台湾民主化转型也是只在民间运动风起云涌背景下开始,反观今日中国大陆,外无列强威逼,内无规模化、组织化反抗,而政府又在“积极稳妥”地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没有群情激奋,没有朝野合力,只有一批知识分子在独自论议。如此情势之下,政改动力从何而来? 目前很多重大战略决策来自于党政高层领导人之自觉调整,自上而下之改革模式占据主导位置,社会声音微弱。很多人将政改寄望于领导人主动改革或政权换届,思维完全停留在政府责任上,而不考虑做为社会公民之义务。并且,政权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有其自身改革惰性,何况,即使高层有改革意愿,却难有社会执行动力。所以,公民不推,中央政府与社会形不成合力,则永无政改。 现在社会最大改革阻力是,资本精英和权力精英合谋形成一种“特殊利益集团”,处于中央政府与社会对接之中间层,以地方政府机构为代表;官僚集团不会主动放弃自身利益推行改革,最根本性改革动力出自社会压力,来源于公民社会之诉求表达。社会改革需要新的改革主体力量,带动民众 推动中央,形成朝野互动,实现上下合谋,制约中间权贵资本主义,才可能推进以政体改革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化改革。 【改革突破口】: 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模仿自前苏联,并根据自身国家文化加以进化,而取得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称之为“中国模式”。由于“苏联模式”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不受监督制约,干部任命委派、不经民主选举,人民缺乏自由、不能享有权利,中国体制也不得不面对政治层面诸多改革。 中国国土辽阔,民族众多,文化多元,而政治体制改革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哲学、理念变革、体制再造、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方式优化、行为改进等方方面面,关系错综复杂,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通盘考虑,整体对待,多面协同并进,才能有效推进社会全面发展;所以,益行渐进之路,积极、稳妥、可控、有利、有效地层层推进。但目前无论社会基础、民众素质、各方力量都显然不能够整合到一起,因此找到一个突破点入手成为政改可行之必需。 历数开放三十年来诸般改革论点,有:一、党内民主带动论;二、基层民主推进论;三、行政效率论;四、时间进程论;五、监督式民主论;六、司法独立先行论;七、县级试点起步论;八、人大民主抓纲论。其中,有的需要逐步进行,有的需要延后改革,有的需要次序推进,不可能全面铺开,也不可能单独进行。而涉及到具体改革措施则有“干部制度改革”、“党政分开”、“人大制度改革”、“选举制度改革”、“实行党内民主”、“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决策体制改革”、“监督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媒体改革”、“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发展村民自治的基层人民民主”、“保障人民权利”、“扩大政治参与”、“培育公民社会”等等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之突破口,涉及到点面、次序、甚至结构,都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悖论,譬如“党政分开论”,中国只有一个执政党,党政分开,只能是增加行政成本,弱化职能,而不会对执政有根本性改变,必须恢复党政合一。【改革论点】 各种突破口理论性充分,现实性不足。若无独立司法,言论无约束,矛盾将被集中曝光,社会无处理能力,必致乱局。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障新闻自由;只有人大专职化,才能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而“竞选会把选举变成有钱人的事”,因此可控民主有限集中未尝不是可行的。政府内外监督涉及到行政体制结构问题,需要多面并列推进而非单一化改革。只有理论结合现实,解决一些关键问题,才能达到整体发展、全面推进之功效。关键性问题往往涉及到重大性、根本性、结构性问题,不可能顺利全面推展开来,需要寻找“切入点”或者“突破口”,更或者需要退步助跑,以“次民主”或“趋民主化”之方式寻求未来社会民主宪政治理。这便需要区分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和地方政治体制改革两大重要概念,更需要厘清改革次序等等问题。譬如“普选制”、“新闻自由”,一旦强行突破,而没有社会结构来接管,势必带来混乱。【突破口】 实则,中国政治体制结构设计已经相当合理,但是往往有名无实,不能发挥真正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表明了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权力纵向体系中,它处于最高一级,从实际运作上讲,党的中央委员会及其政治局是实质最高权力机构,国务院成为政治局办事机构,宪法所规定之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成为一个名誉性机构。 中国社会最大的弊病就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宣传与现实不符,无论政治或是教育,都在这种集体主义中,话语与自心相背离。人民意愿即是国家意志,相通而不违背,而实际是党权意志大于或等于国家意志。在现实生活中,理论上宣传、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有宪法上所规定:“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实际上人民没有真实的选举权,各级干部由上级层层任命委派;人民群众也缺乏各种自由权利。仆人把持了主人家所有财政,任意花费,主人还不能过问。——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改革就是回归宪法,并在治理技术上加以改进。【回归宪法】 超大型国家必须要有自身发展战略,不能简单地将中小型国家民主发展经验视为普遍规律并加以引进,中小型国家有可能到经济现代化基本实现之时再一举实现民主化,因其小巧能动性,政策体制、福利保障、社会纠错等等可以随时扭转局面,超大型国家则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经济现代化进程当中实施半民主化政策更有助于社会进步,否则国家就会被腐败、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所击倒。所以要走渐进式改革、增量民主之路。渐进式增量政改即是一种可控民主,不求一时全局改变,而是找到最合适着力点切入,循此而上,渐行渐远,以达“多米诺效应”,从而完成政改全局之目标,但同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既能扼制公权力,又能驾驭资本,还能保证社会稳定不动荡。【半民主化进程】 就改革逻辑和次序而言,中国当前社会改革不可能一下子就走向终极理想目标——宪政民主,根据社会需求层次来讲,生存利益、安全利益是排在第一位、最基本之需求,中西部与沿海地区、城镇与乡村发展存在巨大差异,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急剧恶化,故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缩小贫富差距是当务之急,而价值需求则会在这一基础上逐步实现。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各方力量必须妥协,利益分配民主化将成为最大之共识。可见,司法独立以保障个体利益,具有现实迫切性。 目前政改只能走增量民主、可控民主、社会治理的道路,从现实情况来看,县域治理、社会自治、司法独立和人大民主是最具可行性改革之可能。政改技术性核心是分化权力,确立责任,在这个维度当中需要一个社会结构合理设计,削弱各种固有权力,退出非行业专业领域,并将其分立,既能限制权力,又能保持执政党权威性,寻找这样一个结构性突破口至关重要。 以立法、行政、司法三分为核心之基本权力原理结构,是以立法权来体现规则来源合法性,以行政权体现权力运作状态,而司法权则是对前述两权进行评判。目前中国,显然行政权独大,立法权和司法权只是处于辅助地位。不受制约,权力必然腐败、专横;没有分权制衡,政府必然被利益集团把持。地方政府只有在人大、司法分权制衡中才能受到强有力之制约,因此才能最终变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司法独立】 改革需要步步稳进,既然宪政民主之三权分立不可即行,公民参政议政又不可就地论议,则当在民众要求体制变革、政府要求社会稳定之间,由知识分子从中斡旋,掣左制右,互通上下,化解矛盾,公平利益,互为进退一步,求得一折衷之路:在中央直辖之下县域之内,建立代表社会各方利益诉求之治理组织,相与制衡,互为督促,以期达到和谐之目的。【社会自治】 宪政民主需要公民社会,完善公民教育,完善人大民主,完善司法独立,必然要有一系列社会配套机构,来完善社会法制体系先进思想、民主观念的启蒙和建立个体价值观独立于这个社会的学术机构,并以此为平台使左右达成辩论、共识,突破口即在建立地方思想库,以其先进构筑辅助地方政权,然后逐步放开社会科学领域,在教育体系内,开展公民教育,建立各大代表阶层利益之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工人协会等等。【县域治理】 县域是国家面对社会最基本的也是最广泛的结构点,在全国范围之内,施行县域改革治理,推行社会自治,开展司法独立和人大专职化改革,在县域内施行政府、人大、政协“三权分立”,分散权力、各司其职、互相制衡,是成本最小、最稳妥的改革切入点。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即是县政治理,突破口即在人大民主和司法独立,而具体可行即在地方建立学术委员会,实际操作正是知识分子以——智库——弱人大代表进制,以国家学术、专业化知识过渡社会和平转型,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保驾护航。【政改之路】 从利益上看,中央决策层、社会大众、知识精英三者利益取向,必定会在某个阶段或社会压力下达成某种共识或者合力,最有可能是知识精英会率先整合其他两者,成为社会民意向中央决策层传达之重要渠道。因为三者此时利益最能趋为一致:中央决策层希望在新形式下继续执政;社会大众希望生活更幸福;知识分子希望实现政治抱负和社会理想。此时,中央决策层能够主动为知识分子提供社会载体——地方思想库,畅达民意,遏制权力,驾驭资本,将会成为社会改革之重要力量。 【社会自治】 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六大转变: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变,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转变,资源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资本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变,精英时代向大众时代转变,国家独立化发展向全球一体化发展转变,在诸大转变之中,已经形成了人民大众直接占有社会财富和直接表达政治权利之物质基础,由大众政治取代精英政治走向公民社会逐渐成为历史潮流。社会自治能力需求日趋显现。 中国行政成本之高、政府投资额度之大、效率之低,世界罕见。“中国有万里之土地,四万万之人民,内治外交事务繁巨,而人人不得分其责任,惟政府一二人担负之,虽圣人亦难以周全。”(梁启超语)所以,党中央不能太英明,不能全力包打,要摒弃家长式思维,要与社会分权治理。社会是由各行各业组成,必须引进分工,政治交给战略思想家、经济交给市场、教育交给教育家,文化交给学者,进行专业化治理,以社会责任分化权力,由“全能、管制、投资型政府”转变为“有限、责任、服务型政府”,如此不仅能够大幅降低宏观管理成本,更能激活社会创造力。 因此,需要社会重建:调整组织结构与制度化建设。 政府没有必要包揽一切社会事务,也不可能解决社会成员一切诉求,许多事情完全可以依靠社会自治组织去处理,伴随着市场化改革日益深入和价值多元化趋势,社会自组织能力需求愈益凸显,并以其自治性、广泛性、权威性、组织性、互动性、公益性等特点参与治理,实现官民互动,必将会在政府主导下促进社会管理与发展中起到主体作用。 强权力弱化了社会结合能力,应对总体性社会危机,最根本方法就是提高个体公民自治意识,发展社会自治组织,进行社会结构性调整,以不同利益群体表达机制,实现利益博弈制衡,使得强权力执政向软实力执政过渡,社会管理由“政府包办”转向多元共治,从政治整合过渡向社会重建:壮大各种社会行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配合之治理结构。改革党领导社会的体制,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次民主)与民主政治建设,同步并重。一个独立于政府、多元化、自我管理型公民社会,是民主社会必不可少之条件。【结构调整】 社会自治是善政治理一个根本发展方向,首要任务即是:实现社会管理(政府体系)与社会自治(民间组织)之合力。一、努力增强公民社会之自治能力,没有高度发达之公民自治力量,很难实现社会善政治理,亦即国民素质决定国家形态。社会治理要转变思路,不能社会稳定求之于法律,还有个体主观自治力,提高公民思想素质,完备社会道德体系,亦是社会和谐之基础。二、积极培育各种社会行业组织。作为社会自治之载体,进行诉求表达、利益制衡、社会整合。三、在各方利益诉求表达上建立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尤其确立各行各业之道德规范,没有道德约束之善治,总归会流于人治。【善政自治】 进行政治整合与社会重建,吸纳民间智库人士成立各种专业委员会,组建社会各大系统,如道德系统、治理系统、战略系统、民生系统、经济系统,以此调整社会关系和平衡利益分配,消除权力过分集中之弊端。 建立健全社团法,推行专业化治理,包括各种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维权组织、环保组织、就业保障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等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治理中,分担政府责任,降低行政成本。是以分权制衡,避免了政处多头,而各司其职;是责任分化权力,自然不会削弱行政效率。“政府越是干涉人民生活,它的威信就越差,效率就越低。”政府不是万能王,只能是一个高级管理机构,能力体现于能够有效整合广大社会资源,明确各业责任,大体不离规矩,具体由其自治,小权分散,中权集中、大权制衡。中国治理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主体内容,未来应在政府治理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两方面推进,执政智慧需要将西方现代化企业管理系统纳入到政府治理体系中来。全球化专家治理(智库),以责任分化权力(企业性质之社会服务机构),将是未来政治社会发展大趋势。【社团法】 如何有效整合各大社会自治组织,将这种“体制外”力量纳入“体制内”管理,在政府主导与协调下发挥独立作用,则成为执政党社会管理创新中一个重要环节。社会行业自治组织,尤其在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突发事件中具有独特作用与功能。因其来自于群众,乡土情感浓厚,在化解社会矛盾时,能够依据法治又能运用德治,其灵活性、认同感往往使得利益双方走向妥协,其背后所依靠的是乡土人情、公德秩序,以及传统积淀之人文精神,因此,国家学术将会在各大行业组织运行中起到主导作用。故而,执政党不必顾忌会喧宾夺主,只要分给权力,明确责任,则能有效管理。【参与治理】 在经济运行领域,放开社会意识,市场化管理,允许各种行业组织参与,形成多元治理;在经济结果上亦即二次分配方面,全面主导遏制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打破国企行业垄断,引入民间资本。国企是公共事业,不应该作为盈利性经营,应该归入社会保障体系。对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应明确界定社会主义基本公共保障与市场经济商业服务界限;公共资源只能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市场经济商业服务不得染指;充分放开市场经济的商业服务,自主经营,实行制度监管。在农业上进行生产制度创新,提供各种农学知识,并鼓励民间建立农业协会,制约市场,保护农民利益。在食品安全监管、环境治理领域,不再由地方政府负责,施行国务院垂直管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弊病。【经济农业】 社会矛盾集中整治不如在制度变革中稳步治理,因为政策不能代替制度,措施也不能代替机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由运动式管理向制度化治理转变。经济学家张维迎讲:国际竞争的核心不是资金和人才的竞争,资金和人才都是可以国际流动的;也不是技术的竞争,而是制度的竞争。从中国长远来看,应该学习的是制度的改造。对于这一课题,更应该学习的是政府。——制度体制建设是社会发展之根本要义。在制度创新同时执政党要解放思想、转变执政理念、改变治理方式、优化组织结构。有些领导者依然是革命党执政思维,所有事务总包大揽,家长式专制作风严重,做为社会管理者,很难理解治理比统治更具有效性和低成本化,而在这种自上而下体制中,甚至将人民视为政治目的之工具。社会大众需要偏向于良善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 【司法独立改革】: 目前中国有“三进三退”:国进民退、官进民退、人治进、法治退。民权退官权进使得社会不公并引发各种矛盾,而司法落后使得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激烈,政府又拿“稳定压倒一切”来维稳,最后变成了当权者维护现有秩序、维护既得利益。公平正义成为中国政府治理中最为失败之处。 自秦朝建政集权体制以来,中央上层在行政上始终难以制约地方政府作为,更没有建立一套独立地方行政部门之司法体系,而下级政府、基层政府不受约束地滥用权力,使得整个统治正当性不断流失,直到重新洗牌,朝代更迭,依次循环往复,当政权处于长时间稳定时民众意愿寄望于领导人换届,而到最后依然如故。人治社会始终难以体现公平公正之价值。 中国现役体制完全是延续革命统治思想,人治色彩浓厚,缺少国家治理理念,各种建制、结构难以有效行施既定职权;如同地方,所有权力总括在县委书记手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之祸国殃民的GDP政绩评价体系,所有事物都要为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偏离以人为本之执政思想。而地方司法系统受制于地方政府,不得不服从于政绩目标,当看到城市拆迁指挥部成员竟有法院院长时,则不难理解当前中国司法困境了。 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官民矛盾”,体现在暴力拆迁,城管执法,土地强征等等与民争利的方面,而劳资纠纷也可间接归类于官民矛盾,因为企业利益直接关系到地方官员政绩,甚至官员直接拥有企业股份,官企一家,因此利益裁决必然倾向于企业一方。中国历朝历代,政权更迭无不因是“官逼民反”,而近年来各种犯罪案件,尤其大案要案,多数集中于党政官员群体。民间个体利益纠纷占据很小一部分,具有可解决性,对政权不构成威胁力。 目前政府结构存在严重监督缺陷,缺少外源性制衡,完全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监督系统,如省管市、市管县、县管乡镇,而在这种自上而下政绩考核体系中,上级政府政绩来源于其辖内所有下级政府政绩之总和,下级政府出现过失也必然影响上级政绩,何况很多措施失当本身就是上级政绩指标压力之结果,因而,上下级政府之间是合谋关系,是利益共同体,因此监督关系便会失效。当民众针对下级政府失当行为向上级政府申诉、上访,即便上级政府认为不妥,也不会及时出面阻止。及至这种上访引起高层过问,甚至引发重大社会冲突,上级政府也会维护下级政府,或者被动处理下属。因此上下监管失灵。同样,在这个行政体系内同级监督也不具有有效性。只能事后被动补救,而不能防祸于未然。 当民众利益受到地方政府或者企业甚至官员公权力侵害时,提请诉讼,而法院是政府下属部门,迫于压力会偏离公正甚至不予立案,当申诉无门时,上访成为了唯一的选择,但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具有直接利益关系,同样不能满足民众诉求,于是上访者最终涌向权力首府,这必然超出中央政府的承受能力,并打回原籍责成解决,回到原地依然难以得到合理保障,而地方上访人数与政绩有直接关系,出现劫访、暴力关押、被神经病等等,上访问题始终难以解决,终成为一个长期性“社会不稳定”因素;结果是维稳成本增高、行政成本加大、社会冲突不断,而罪魁祸首就只是因为一个结构性缺陷。在这种体制之下,即便是官员个体遭遇权力集团利益侵害,也将无力申诉,任何人都会是受害者。——“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 上访绝大部分是民众权益得不到保障,是利益冲突,是人民内部矛盾,属于人民币可解决的范围,因此,以司法约束地方政府,保障民众利益则具有有效性,如果任由官民矛盾加剧,则会演变成社会冲突,甚至革命,丧失执政合法性。实质上司法独立并不会削弱执政能力,而只是寻求一种普遍正义性,保护民众、也保护官员、更保护中央政府的执政合法性。 近代以来,沿用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统一”在政治语系中具有特殊地位,统一不仅体现在地理、名分、权力意义上,更体现在律法上,如果一个人生活在这片国土上而不具有同等国民待遇,那么这种统一将不具备合法性。如果一个自上而下权力体系,没有真正民意表达、利益制衡结构,那么将会一直延续古代“政令不出紫禁城”之蔽,权力统一也失去有效性。 一个旨在追求长远、稳定之执政党,其制度设计必然体现出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四大保障因素。所谓事物有个先后缓急,即便民主、自由不能在建政初始立时实现,而公平、正义必需随时具备,从体制上周全每一个人。法律乃是改革重要地依靠力量,是解决冲突之首要渠道。没有法治保障,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人民群众大家都是“弱势群体”,“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若无公平正义,人心将无以正,天下无以安。以当下国情来看,率先进行地方司法改革,建立独立于地方行政机构之法治社会,对解决当前地方社会矛盾将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政府与地方官员利益追求往往并不一致,地方官员追求政绩最大化,以完成任务指标或升迁;而中央政府最大追求是长期稳定地享有统治权,为此需要各级政府为自己积累执政合法性资源。但是这种合法性却偏离地寄托于经济高速增长,而不是在国内实现普遍正义,因此与民夺利便成为地方政府合法性执政理念,正因如此,即便司法独立,地方政府官员缺乏对于民众之国家伦理,不需要对人民负责,司法面对庞大国家行政,终究难以体现公平正义。所以,必须废除GDP政绩评价体系,建立国家学术体系下长效、科学、循环经济评价系统。 顶层设计地方司法改革,与之相配套者是建立国家哲学对地方政府进行执政思想理念之指导(智库),修正行政偏离,以及来自于人民意志之人大监督。实现三权分立,国家意志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意愿得到合理支付,行政权力得到低成本运行,国家与人民皆大欢喜。 一个独立之司法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国家正义,避免民众受到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性侵害;一个地方智库建制可以有效维护国家意志之执行,制止全国性政策在地方政府手中偏离。所以,县域司法独立和地方智库建制,是中央政府有效治理地方之合理结构。 【人大民主】: 信访制度,做为社会的减压阀,也成为中国特色的标志。由于地方信访人口与其政绩有直接关联,地方政府不惜开支大量维稳经费进行截访、遣送、关押、被精神病,上访人员被直接视为不安定因素,甚至敌对势力,猖狂镇压。即便这样,民众依然上访,依然相信公平正义存在,相信中央政府,“如果人民连上访都不相信了,革命将为时不远。”每年的信访大军在最高首府活动已经成为一大国际特色,而引出的利益链条和所带动的非法行业,已成为一大产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压力全部涌向最高权力中心,而依然不会被解决;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智囊会对这种体制结构性缺陷,集体噤声,无所作为。这只能说是一个奇迹。信访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纠错、减压机制,已经全面失效、失败。 建立可控民主,推行有限政府,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当前社会转型最低成本之路,人大民主应该成为当前中国政改的最大共识,无论左派思想还是右派理论皆有支持之理由,并且无论精英还是平民,皆能在其中得到利益最大化实现。所以,毛泽东同志才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人大代表,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以一种民主集中的形式实现官民沟通、上下互动,让决策、政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实现人大专职化,消除“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不可言说的现实,因为一个充分表达民意的人大对执政党有好处。 由于人大代表是官员代表或者是官员指派代表,并没有通过社会竞选,因此缺少代表意识,缺失民意,官本位意识严重、荣誉意识严重,代表意识薄弱。 现在人大代表中多为科教文卫体等领域之精英,主要是象征性;明星、运动员、企业家、官员、都可以成为人大代表,在绝大程度上只是对完成政治任务者给予一个荣誉,这些代表连法律常识都不了解,而对于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更是基本不通。因此也不难理解人大代表在诸多群体性事件中缺席、失声了。这种体制结构不调整,永远也不能代表人民。并呼吁另外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安顿有功之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体现体现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之主要渠道,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是人民当家做主之重要环节和手段,故而,人大代表要发挥作用,必须专业职能化,这是一个必然目的,也是一个长期过程。 完善人大职能化,有最关键两步。第一步,选民能任免代表;第二步,代表能任免官员。关键就出在第一步,将有何等素质之选民在何种民生愿景之下要选择何等素质之代表,就现在政治状况,社会结构,民众素质来看,尤其人大代表之人选,成为一大难题。 从现实情况来看,人大代表普选也几乎不可能,即便强行展开,而选民素质以及人大代表自身专业化素养,必然导致泛民主乱象。于是,知识分子尤其智库学者、战略知识分子趋人大代表化成为首选可能性,以文化担当行议士之责。人大代表专职化是一个长期过程,知识分子趋人大代表化,是考虑以其文化道统、社会良知,以及专业化等优势,落实人大质询权、决策科学化等等职能,并以此实现人大代表官员化、指派化向民意化、民选化过渡,进而实现人大普选化、专职化、质量化建设,使真正忧心者有所用心、有力者有所用力。 地方财政权要转移到地方人大当中,实现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落实,并在地方人大设立各种机构,如督导处、审计处、思想库等等,成为一个小型国务院,掌管地方民生事务,直属于中央国务院管理,独立于地方政府,实现社会公权力合理分配。思想库又下设各种学术专业委员会,一者将社会人才配置合理整合利用起来,二来可以运用专业性对县域民生做出合理规划治理,并形成一个公民社会。 社会压力由——地方智库——公共知识分子作为人大代表之替补,以专业化技能化解于未萌,取消信访、上访制度,推动全国人大代表下访巡视制度。 【县域治理】: 县域是保持我国大一统局面的重要保证。清代学者汪辉祖:“亲民之治,实惟州县,州县而上,皆以整饬州县之治为治而已”。“县域治则天下安”。在县域内进行体制改革,既不影响整个国家体制,又能为全局政治体制改革找出一条出路。改革思路可以以地方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全局社会发展,实现长治久安,进而推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故而,因此应将县域治理设为国家战略方向。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之根本,也是全国政治体制改革之重点。“治国即是治吏”,管理好县级党政官员则县域治。我国地方政府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社会事务全能包办,而进入市场经济,总体性权力便成为阻滞社会创新、发展之根本原因,故而调整行政职能、划分权力结构成为改革之重点。【 重要性】 行政结构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创新性思维和储备性研究欠缺,由于地方主要官员公务繁忙,以“文件多、会议多、讲话多、评比多,接待多”塞满全部日程安排,完全陷入程序化行政生活,导致官员最终丧失个性、丧失自我,理性思维和创新活力逐渐萎缩,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等政风不正问题十分突出。 地方权力来源错位,一是上级赐予,二是山头推举,三是金钱贿赂,四是暴力上位,唯独没有民主选举,这四种权力来源非法性,必然导致官员政务唯上负责化、利益倾向关系化、腐败循环化、和行政暴力化。由于权力非民主选举产生,缺乏结构性监督,违法乱纪、权力腐败已成必然。县级官员有的已经无理想、无抱负,甚至无道德底线,常者罔顾法律规定,参与经商,投资入股;官商勾结,称霸一方,甚至权力黑社会化。更由于唯上机制,地方政策决策、资源分配倾向于利益集团,形成权贵资本主义合谋侵害人民利益。 地方政府执政伦理危机:而所谓做好行政工作,无非就是发文、开会、讲话、评比、视察、检查以及接待来往宾客,完成上级部署以及行政任务,虽然表面官场运行如常,但其执政理念、执政良知、官场生态已经恶化,官僚作风严重,很多社会责任缺失,民生疾苦、社会良心、人际风俗、行业道德,无人关心,无从问责,体制内外,已经分隔成两个中国,官民矛盾日显尖锐,常常一触即发,酿成突发事件。 由于决策不民主、信息不透明,现在各地盲目建设地方形象工程、办公大楼等,不经论证、不假思索,完全是一种暴发户态势,粗鲁无知,地方形象不是几处高台楼阁、文化遗迹所能够体现,城市形象体现于整体布局和风格上,地方形象体现于内在产业结构、产业特色上,表现在居民普遍富裕和整体人文精神上。地方形象完全取决于地方执政能力,地方建设是一个大型文化系统,需要多方面专家协同制定战略决策,而事实上一个地方行政官长就可以随便拍板决定,这种乱象背后显示出地方执政思维、技术落后性。因此,县政治理要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国家学术要予以全面支持。【县级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县域自治需要重建权力。上层建筑需要总体性权力,中层行政需要分权化治理;中央集权保障国家发展方向,分权性责任保障行政活力与社会公平。因此地方自治要均衡权力入手,由于县委书记由上级党委直接任命,而非县域内党员、人大代表或民众选举产生,对其治下民众并不负有直接责任。在权力运行中,县级党委处于地方权力制衡之上,县委书记可以有效摆脱各方面制约监督,因此地方难以制约县委书记权力。在这种自上而下体制中,自古就有“政令不出紫禁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蔽,为制衡县委书记权力,扼制地方独大,中央政府集权收缩地方党政权力,主要是通过将重要部门如国税、铁道、银行、海关、能源、外汇等划归中央直管,工商等划为省级直管,剥夺县级党政部分财权和事权。县级官员表示,由于许多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县级党政缺乏综合调控能力,是以有限权力承担着无限责任,从而弱化了地方行政能力,使“行恶政”权力不受制约,而“图善治”能力捉襟见肘,更加加剧了社会结构性矛盾。【权力结构错位】 县域民主自治,施行官员普选化暂时存在局限性,域内选民普遍缺乏公民自治能力和公民意识,贿选、泛民主必然导致乱政,大规模恢复地方自治会因压力消失而使得大国顺民迅速变成大国暴民,从而对社会、政权稳定造成巨大威胁。因此,必须找到一种逐步放开地方自治而缓慢恢复自治传统的办法,形成一个稳定过渡。如何在区域内可控?如何施行善政?如何区域自治?不仅需要制度机制保障,更需要智慧结构支持——执政需要智慧,改革需要动力,在向县域民主自治改革过程中,需要一个具有品格优良、精神独立之知识界,道义担当:一、培养地方政府自治能力;二、设立地方学术委员会,提供各类专业智慧服务;三、设立地方大学,培养乡土精英。 未来社会实现民主宪政制度,必须先自现在建设个体自治能力,建构社会基本生活,造成公民社会,这是民主社会之基础。“徒法不能以自行”。任何制度之运行都离不开人力之推动,有何等素质之公民便行何种进步之制度,没有独立自主、向往自由、理性思辨、自治自助之个体,来承担公共责任、遵守公共秩序,便不能推行宪政制度,所以实行宪政必须先恢复地方自治传统。 ——在确立行政自治之前,必先发展公民素质建设,使得人人自治,而能区域自治、社会自行。只有从最小的个体独立、乡村自治、社区自治、地方自治、省际自治及其纵横联合,才可能达到大国的善治目标。 【结构改革】 现在中央政府提出省管县改革,提高县域行政级别,扩大县政职能、调度、审批权力,意在强县扩权,提高县政能力。而县(市)委书记行政级别高(正厅级),权力过于集中,使得班子内部监督和同级纪委监督较难,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落实宪法人大制度安排,坐实人大代表选举,而能对权力有效监督。“县内居民,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一人一票,同票同权,选举出人大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候选人竞选,选举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专职化,设立专用经费,在当选选区设立工作室,向其选民汇报工作,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取消人大常委会,通过全体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人大主任由人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此处有两个瓶颈,并涉及多领域继进、互动式改革,一、公民素质建设,必然放开社科领域,允许学术独立、思想自由,使得民众具备公民素养,知道权利诉求,更知道责任意识,以及独立理性思维能力;二、人大代表素质建设,人大专职化不仅需要代表业务素质过关,更要求具有民生研究专业性和智囊性,因此,地方社科院所、民间智库等等从业人员是人大代表最接近之人选,故而重新规划社会结构,分流社科人员,鼓励民间智库建设,使此类知识分子向人大代表专职化过渡。具备两大条件,而后可以逐步坐实人大制度。如果不能满足这两大需求,一旦放开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各种事件层出不穷,政府无力消化,必然导致混乱。 中央政府垂直设立各大专业委员会,以责任分散权力,解构地方总体性政府,制约监督促进并行,从有限政府进走向有效政府,以此建立地方自治体系——“铁打营盘,流水兵”。依靠国家学术及力量建立地方营盘体系,取消县委常委会,并在县域内实现党政合一,党即政府,政府即是党,责任明确, 逐步推行县各级党组织党内民主和各级领导直接选举制,以及地方主政官员聘任制。县域行政长官在当地居民中选拔,由人大选举产生,非组织调派或外地来任,当地任职,一来有乡土情感,二者有长远责任意识。并任期内不得升迁或调动,因故辞职者至少三年内不得担任公职。因为有学术力量及人大制衡机制,可以有效保障与中央政府相协调一致,所以不必担心失去执政党地位。 “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地方当政模式,使得中国千疮百孔,矛盾丛生,是乱俗恶政之祸根,建立官员政绩查询系统,无论调任何地,都可据此做为长效考核机制,缓解地方政府“人走政息”状况,以此增进官员理性执政、良心执政。建立地方官员政绩评价系统,地方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围绕GDP 增长做功课,而忽略民生事业,事实上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居民幸福指数增长。中央政府必须改革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最终体现在公众满意度和科学发展观上;并通过人大接受所服务团体、个人(民间智库)监督质询机制,对建立责任政府、满意政府、高效政府提供促进机制。 【结构调整】 政府只能是一个社会资源整合机构,而人大是一个战略机构,人大具有决策权、监督权,政府具有执行权,两者皆不与利益产生直接关系而互相制约。在这种结构中,地方政府对省级政府负行政责任,地方人大上对中央政府(国务院)、下对县域居民背负国家道德责任。任何研究组织和个人皆可批评、举报施政失误,皆可向地方人大建言献策,人大根据事实对政府官员提出质询、并对重大失误提请国家诉讼,对于建言献策,人大必须予以尊重、保护,并组织研究、论证、听证,确立为决策,督导政府执行,实现大众立法。取消现有人大代表资格,重新评议审定这一神圣性、道德性职务,并使之责任化、专职化。人大对地方民众权利、利益负直接责任。 新闻媒体、人大、司法与地方政府分离,各自独立而互以职能统归于中央政府;在党政内部建立自查自省自我矫正机制,而不必设立反贪腐检查机构,——“自我反腐”。反腐败主体责任交给人大以及社会力量,将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划归人大直辖。设立地方智库,选拔大批人才,由中央学术委员会直辖管理,主要职能是对地方人大决策提供智囊保障,为地方自我治理,为地方科学持续发展,为地方民众利益诉求,为中央政令在地方贯彻落实,保驾护航。社会监督人大,人大督导政府,政府执行社会形成三角形稳定结构,实现上层政策(国务院)与下层民意之合力。这种县域自治,混合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授权模式,也许是中国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可取可行的模式。【授权问责】 中国体制改革、社会进步往往以社会矛盾作为推动力,政府各级官员疲于应付日常工作,习惯于自上而下,对于革新想必已无暇心,只有上面压力,没有下面动力。与中国行政结构不同,西方发达国家,中央政府部门多是在地方开设办事处,服务于地方,协调解决地方很多跨部门、事务性问题。地方政府可以借鉴、利用这种由下而上,上下互通模式,通过人大得到各大学术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以区域内实际状况上报国家学术委员会,由其论证、协调国务院各大部委下拨国家财政资金。这一过程完全在制度化、程序化、网络化、低成本化下进行,而不必“跑部前进”。因此以智库作为变革力量推动社会进步,成为可能。 地方机构精简:从县级政权来看,其政治、行政系统均有五套领导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与省级和中央上层设置完全相同。而地方行政事务与中央国家战略、省级大区域战略不同,多属民生事业,并且只有党委、政府在忙,其它机构事务不多,清闲度日,并不发挥实质作用,故而应取消政协,取消党委与纪检,实现党政合一,建立党内自省、自察机制,由人大直接监督政府,强化政府与人大职能结构性平衡,由全能总体性政府向制度责任化社会分散权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人大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发展。地方政府为省级政府直接管辖,地方人大统归于国务院信息化管理,并对地方民生负直接责任,实现下分权上集权。在此有必要指出,社会缺失民意(人大)监督之前,党政一体化必然会造成行政混乱,人大职能化、地方思想库建立之后,使得民意畅达,党政一体化反而会缩减行政成本。【机构精简】 坚持党的领导,并优化党的领导。将地方政府进行内部机构合并,缩编行政人员,改变原有编制人员行政业务,进行技术性调整,如参事室、社科院、党校等研究组织,人员分流,同时积极吸收社会专业化人才,将人大所设各种学术委员会专业化、职业化和科学化建设起来。将监察局、预防腐败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县政府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人事局(编办)与组织部合署办公;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宣传部合署办公;司法局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民政局与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外事侨务局、侨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合署办公,组成民生事务局。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切实转变县级政府职能,“对内放宽,对外开放,对下放权”的方针,全方位优化政府职能结构,科学配置对内、对外、对下的行政管理职能。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机构优化】 【决策制度】 任何一个国家政治体系,皆要通过其政府政策的决策和实施,来确定以至实现所代表的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政府决策的重要性在于,它的对错、质量和效率如何,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和人民大众的安危祸福。据资料显示,新中国建立以来,大约两万多亿总投资中近半数资金因决策失误以致浪费,国家资产、人民财富正在以各种名目大量流失,完全失去人民监督、控制。因此,实现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尤为迫切。 决策权力过于集中。按照国家宪法“三权分立”结构,各级政府属行政管理机构,不掌握决策权,但在实际上,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行政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合一”体制,不少行政主管仍然是集政策制定权、资源分配权、行政管理权、行业监管权于一身,长官意志,独断专行,左手决策右手执行自我监督;现在政府决策虽然都强调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即要求按照:发现问题→调查研究→资料与信息收集→拟定各种可行的备选方案→对各种备选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价→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力量实施决策→反馈信息等,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形式主义严重,最终决策权还得由一把手拍板决定,然后人大举手通过、政协拍手鼓掌,而下属不敢提出不同意见,即使决策错了,也不敢纠正,一错到底,直到出现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正是如此结构造成了地方政府机构权力的过分集中,解决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必须进行行政管理与决策监督权力分割,实现三权分开,人大、政协、政府各司其职。 决策部门自利化严重。由于缺乏社会利益表达机制,政府部门在推动立法和政策出台过程中,无人争议,无人质询,背离公共管理和社会利益要求,导致不良法规产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严重,如高速公路超限收费、银行服务乱收费等等,逐步造成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定化”,使得权力更加集中;部门利益化又使得各个部门之间难以协调,一有收费项目,大家抢着收费、争着罚款,一有安全问责谁都推卸责任;而一些大型垄断性利益集团,则往往可以明目张胆地对政府相关决策部门施加影响,甚至对专家咨询机构、新闻媒介施加强大影响,进一步导致了“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种结构缺损,使得上下交征利,政府已经没有国家良心,行政也已丧失服务性,并造成权贵与资本主义合谋,成为盘剥中国之工具。因此,温公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问题,必须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政府决策民主化程度不够。许多决策无须经过社会讨论,无须听取社会智囊意见,多数行政内容都是幕后操作。决策咨询论证缺乏利益方代表,政府政策听证、公示等机制缺少民众声音和利益制衡、否决制度;决策执行过程中纠错、问责制度不健全,导致决策人责任心不强,即便造成重大损失,过后归于工作失误,难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尤其在基建领域,无不存在严重质量、结构、腐败问题。民主式决策,虽然缓慢,但不易出现重大失误。台湾地区做决策常被认为是低效、慢速地,是分权制衡设计消弱了行政效率,然而社会治理不是战场,决策越快越好。决策越慎重就越慢,错误也越小,社会发展却越快。在大陆政府机关办事,盖一个章也总是会要拖几天,如果复杂一些可能就要等待几个月,甚至几年,因为在大陆,民众对政府机构、官员无可奈何。 决策缺失情报收集系统,以及客观、独立研究机构。在决策民主化建设中,涉及公共决策议题上,尊重网络民意、社评建言,并做为一个方向来对待,虽是民主决策之进步,但群策群议离形成一个科学化决策尚相去甚远。“人多力量大,人多智慧多”在此并不适用,科学不取决于意见数量之多寡,而取决于一套严密的研究逻辑和程序,专家咨询论证已经成为科学、民主决策一个基本环节。但专家往往不具有独立性,因此缺失客观、公允,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多是“领导先下结论、然后专家论证”,越来越成为形式摆设。根本问题还在于,我国现有决策咨询机构无不属于体制之内,其官方依附性很难起到客观、公正之实际作用。因此,建立独立第三方——民间智库,对行政决策前期进行情报搜集、客观研究,将更具有公允性、客观性、战略性保障。 智库参议、人大决策、政府执行,形成谋、断、行三者分开,形成智库对国家学术、文化良心负责,人大对地方民众、中央政府负民生责任,地方政府对上级省委政府负行政责任;并在其职能内部健全结构与管理,防止错漏发生。建成为中央国务院各大部委通过直接链接地方人大各大学术委员会间接监督地方政府行为,重新确立中央学术权威。政府、人大决议可委托智库做研究,并支付额定薪酬;除智库外,任何社会自然人、研究机构、政府官员皆可提请人大审议决策案。 以智库之专业化实力,将人文科学推展于社会生活。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中,各种事物皆要为其让道,道德观、价值观、是非观、良知、人性都退其次,使得整个社会低智商化,生活走向庸俗势利。在社会政策、决策中重视人性化、人文化,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深层次要求。因此,必须重视人文学者在重大决策落实上的话语权,真正建立包括人文学者在内的社会各种重要思考和研究力量和智慧相互渗透、有效互动、合理碰撞和科学整合的机制。人文,是国家学术之根本;以人文统筹经济、科学诸大学科之运作,运用“科学发展观”使民生诸业在一理性、科学、合理、系统、有序、全局中健康发展。 【权力腐败论】: 腐败,就像总有一死的人群中有人通过权力获得永生一样令人妒恨。政府反腐“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在官员腐败中普遍存在,“我帮某某赚了那么多,为什么不能拿一点?”何以会赚了那么多?——这不只是官员心里不平衡问题,而是背后隐藏着更大的问题——市场有缺陷。 凡是涉及重大利益,权力必然寻租。因此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绝对权力必然导致道德堕落,绝对权力也必然造成绝对冲突,所以“不要指望一批官僚的廉洁靠另一批官僚的监督来实现!”人大立法机构应该认同“权力腐败论”是现代民主政治基本理念,然后在国家哲学层面设计体制制衡架构以及完善社会道德契约,然后正视、立法、健全社会执行机制。 权力腐败有两种:制度性腐败和人格性腐败;制度性腐败是在立法或执法层面倾向于本部门利益,往往体现出合法性,属于国家立法失职。人格性腐败主要体现在个人主观意愿没有抵制住外界诱惑,在清平时代,道德约束一般会起到很大作用,而一旦走向制度性腐败时代,群体化、利益同盟化会使得人格约束一败涂地。当前社会即是一种制度性腐败引发全面性社会腐败局面,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集于一身,难免腐败。 权力腐败是一个国际性问题。治理腐败,不仅需要健全体制、加强人民监督,更需要权力人道德自治与行政内控。西方对腐败问题的处理,不是靠多党制,而是靠行政内控,即行政监督和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其次充分依靠了新闻监督、群众监督、收入申报等社会监督反腐力量。总归是制度和法律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治理腐败必须健全体制制衡,使其无空可钻,就像消灭老鼠一样几乎不可能,但将其排挤出人们日常生活却相当容易。体制正轨加之内外兼控:官员道德制度之内防,外部监督制度之他控。因此控制腐败有三个方法: (一)、体制反腐:规模化、高层化、社会化腐败层出不穷,政府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而每年总有几个省部级干部落马,通过制度化发现的有几个?如果不在法制、制度、体制上周全各大社会职能,面对腐败、违法,只是事后震慑,作用是微弱的。因此必须分化官员公权力,防止滥用公权谋取物质私利。——“权力只有是有限地才可能是有效地!” 完善决策权(人大)、执行权(政府)、监督权(政协或者其他)相互制约体制,减少公权与私利结合的现实机会:一、确立独立反贪机构,用于侦察所有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之腐败;归入人大。二、确立独立审计系统,用于建立社会财政体系,实现阳光财政、阳光财产,审计政府、企业、个人财产合法性、财产是否滥用等问题,精确到私人浪费也将受到审查、处罚;归入人大。三、建立官员政绩人事评叙体系,并制定区分人、财、物、事管理等法规,从而使各类官员权责清晰、透明,从而保障各担其责,依法办事。四、确立社会独立司法系统,用于判断政府、组织行政违法行为;不受地方行政制约,但接受地方人大监督。 在分权制约同时,建立财产审计制度,其前提必须是官员进行财产透明化申报,例如设计财产现金监管体系,实行银行帐号监督机制,无论何人账户,只要出现异常变动,监察部门可以随时审查资金来源去向,可以监督:一、官员是否受贿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违法活动;二、是否有人转移资产或偷税漏税;三、是否有人搞地下钱庄或私下炒汇。使得官员、民众每一笔现金流动都有据可查,以制度化杜绝金钱贿赂。例如将低价买入房产等等贵重物品进行资产评估审计,当可以杜绝间接、变相贿赂。建立服务场所金融联网体系,使得每一笔消费都可以查询,对奢侈消费施行高额税率,以杜绝变相行贿和资源浪费。 (二)、民主反腐:一个社会制度纵容赤贫暴富,允许贫苦穷困存在,坐视权势者践踏他人尊严,是不合乎人性的,也是不合法的。民众有通过人大对官员来源不明财产质询权,实现全面财产阳光化,实现民主反腐。不确立法治基础,即便媒体监督也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 (三)、道德自治:在国家学术层面建立政治学之执政道德、官场人文、社会良知等等舆论体系,腐败与社会大环境有很大关联。提高腐败社会舆论成本和法律成本。严格要求执政官员道德操守,执掌百姓命运福祉者,其品格情操必须高于普通群众,必须超然于凡俗欲望,德术是政治学中最为根本、最为关键之枢纽,也是当今执政过程中最被受冷落之学科。儒道释三家修身内省圣贤理论加之社会舆论氛围,对于当今官场道德,依然有用。在必要时候完善社会主义体系,降低官员谋取私利之欲望——设立社会主义国家生命配额限制。 我们研究在中国“制度是如何失败的”问题,往往在硬性设施上找原因,而忽略软性因素,许多制度失败,有时并不在于制度设计本身,而是作为制度运行之基础条件有问题。 比如我国现有反腐败措施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发现在一些领域中,比之西方国家甚至更为复杂严密,但往往就是不起作用,而在西方,有很多规则设计其本身都很简单,甚至粗疏,但却往往很有效,在我们中国人去过西方国家后,认为钻制度空子简直太容易了,但是却很少有人去钻。其原因就是基础秩序建设到位,而我们是单个层面设计很完善,而整体规划落后性往往将先进机制拖回到落后境地。在西方国家,如果一个人不遵守公共契约,其信用污点将会伴随此后所有生活层面,职务升迁、银行贷款、生活福利等等皆会受到牵制,一张天罗地网将所有人囊括其中,因此无人愿意为眼前小利而失去长久利益;而在中国你骗了这处,再到别处,活到死都骗不完,违约成本太低。 中国当前腐败问题,已经到了无以复加之地,必须下重药,施行家属连带问责制:问责父母教导失职、妻室失督之责、子女纵容之责,因为腐败之利无不由这三类人享受。制度是基础,执行才是关键;执政动力来源于责任、来源于权力监督。而责任与监督,完全来自于社会基础。人们看到,在中国有法难依,有章难循,不是地方个例,而是普遍层面皆是如此,因为在国家主体构建就是上梁不正;诸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文件治国,地方对待中央政令和法令,也多半是选择性执行;显示出上层学术建筑与下层文化基础都需要重建。【制度是如何失败的?】 【社会利益分配】: 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成果将会得而复失。其所谓“得”,是在国家层面全民所有上,所谓“失”,是社会利益以非法手段流向权贵、资本少数人群。得失之间,是社会贫富严重分化问题。亦如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里,不仅在道义上不得人心,而且政府必定要承担风险,因为它注定会威胁社会。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一个政权获得举国财富,没有在整体上形成对其有效之制衡,权力必然会自利并流向少数人手中,加速形成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相互对立,直到完全实现自我颠覆。这种执政短视,在当前现代化社会,完全是领导高层集体盲目造成。所谓民主,即是一种社会利益共享机制,检验民主的唯一标准是社会资源分布状况,亦是社会主义根本义旨,而社会稳定,从来都是以利益均衡为基础。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一个政权在其治下实现公平分配,将会带来如下好处:一、全民不必争夺利益而导致各种负面连锁反应,自身交往成本降低、社会行政成本降低、社会维稳成本降低,执政合法性增高。二、社会心力不必向反抗压迫方面浪费,文化、教育、科技全面告诉发展,如此一来,国家强大、政府高效合法、人民安居乐业,文明古国,才会和谐崛起。 因此,制约少数权贵、资本利益,成就多数大众普遍利益,是长治久安之基础。建立一种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之制度化渠道。绝大多数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实质上是利益矛盾,而绝少涉及国家层面之主体矛盾,自然不是政治问题和意识形态问题。人们内部矛盾自然要有言路渠道、解决机制来均衡社会利益,而非动用“稳定压倒一切”来压制、掩盖,致使社会矛盾激化而产生群体性社会冲突。故而,必须彻底转变思路,把利益表达和社会稳定作为同等重要目标,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机制之思路考量化解社会矛盾。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最大之成就即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经济体制好坏与否,有三个标准:一、体制构筑完善,不遗漏任何一方利益;二、有良好法制基础维护市场经济运行;三、即是市场经济之终极目的——匹配、相应利益均衡分配机制。市场经济下,利益均衡靠得是各个行业利益主体进行博弈争取,而当前社会缺失公平博弈之结构和环境,如缺乏真正代表意义之工会、农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缺乏言路表达之渠道,缺乏利益协商、调解仲裁之程序机制。 调节利益关系之基础是规范财富分配,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和财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一种非规范化状态,以个人收入所得税等常规性等手段进行调控已经比较有限,没有收入和分配规范化,任何旨在缩小贫富差距之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必然会大打折扣,甚至不能发挥作用。因此建立全民阳光财政制度,摸清贫富阶层,是唯一可行之路。借鉴美国国民收入登记制度,根据收入状况征税,给出相应、合理之社会保障,然后政府再把税收更多用到穷人身上一点,贫富差距自然会缩小。而目前政府很难掌握国人财产状况,现实情况是富人征不来,穷人一分少不了。如果政府连穷人、富人都分不清楚,这个国家还谈何良心。 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对于维稳大有好处。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关键之所在。社会分配制度改革之公平化、合理化,有待于利益各方分权博弈、互相制衡,让各种派别、不同利益者共同生存,一如大海航船,不要左边压倒右边或是右边压倒左边,以权力制衡实现分配均衡;无论政府、企业、居民任何一方置身于分配决策之外,皆会造成不公,政府内部决策、自上而下式分配改革将会愈来愈难。 【经济改革】: 从经济结构来看,中国内部经济结构、地区发展已经严重失衡,包括出口和内部消费之间、生产型投资和社会性投资之间、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城乡之间、过度消费群和消费不足群之间等等。 社会情况:一、社会财富分配极其不公,收入差距过大;二、垄断行业扭曲资源配置,国进民退,国企分红制度不到位;三、城市发展庸俗化,产业结构不合理,相对发展不平衡;四、政府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与约束;五、中小企业融资难,税收负担重,产权保护弱,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受限;六、货币超发带来通胀压力;七、财富向少数人集中,两极分化明显,消费需求不足;八、既得利益集团占有大量资源,造成资源难以合理配置;九、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十、资源耗费过大,环境治理执行不力。 从国际环境来看,中国竞争力基本处于弱势地位,无论知识产权、游戏规则,还是体制结构,均处于被动地位,大量财富外流。然而中国独特体制有这样一大弊端:全球经济竞争压力向内转移给底层民众,并在国家层面维持一种强大的国家形象。所以出现任何金融危机,总会从容应对,而民众水深火热。国富民弱,国进民退。中国现在之问题,不是权力或者资本单一因素所造成;而是这两个因素共同造成。资本与权力勾结,形成了强大既得利益阶层,利用资本和权力相结合后的巨大力量,利用体制掠夺社会财富、侵占民众利益,——而中国目前尚无构建力量能够对其进行制约。 改革开放三十年,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东西只能服从,一旦经济改革方向走错,也会跟着错下去,如经济二次分配改革,结果便是住房商业化、教育产业化、医疗改革成为新型三座大山。必须尽快建立由在文化(国家学术)主导下,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并驾齐驱之发展模式,不能继续任由经济这架“独轮车”盲目发展下去。 停止市场经济,恢复计划经济,即消灭资本,如此将会带来严重社会问题:经济停滞,物资匮乏,政治加剧管制,文化生活贫瘠,民众素质下降。开放资本市场,政府减少管制,给资本和外国投资者以更大自由,并在政治上迅速实现民主政治,而其更会加剧贫富两极分化,激发社会矛盾,突变型民主改革易于引发严重政治动荡。故而,消灭资本或者放纵资本皆不可行。解决中国之问题,无论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皆不足改变,唯有归纳左右之智慧、联合上下之力量,向前走去:建立中国强大之文化力量,以此学术智库机构对社会民生进行专业化治理,智慧形成战略计划,使决策科学、合理、专业化,以责任分化权力,督促政府实施执行。如此机构一则制约官员权力,切断资本和权力之联盟;二者此智库组织可以专业力量完善对资本之规范,扶植中国民间资本之发展;制定战略防止或应对外国大资本对中国之入侵与控制。 经济问题,归根究底是一个私有化还是公有制问题,最终是确立如何分蛋糕,然后各人明确权利行以责任,蛋糕才能在众人期盼中做大,而待做大了,却不能确定怎么分,人民便没有期望、也不会有动力。国家在大方向、大结构上不清晰、不坚定、不解决,社会矛盾激化是必然。 【分配改革】: 一个经济体制好坏与否,有三个标准:一、体制构筑、金融制度完善,不遗漏任何一方利益;二、有良的好法制基础、健康的规则秩序维护市场经济运行;三、即是市场经济之终极目的——匹配、相应利益均衡分配机制。分配不公往往是社会动乱的总根源。 一、中央政府应该在二次分配上全面掌控市场经济,规范各大阶层利益收入渠道,解决灰色或隐性收入问题,切实掌握每个社会成员实际收入。如果政府连谁是穷人谁是富人都分不清,则难以在二次分配中调节好利益关系。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优化产业分配结构,从强国向富民转变,经济利益向弱势低收入群体倾斜,实现普遍富裕,以此开拓庞大而稳定的国内消费市场,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二、在地方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落实地方财政公开和财政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真正实现藏富于民,实现国富民强。 三、自房地产、医疗、教育三大行业开始,从经济政策转向社会政策,重视其社会价值而非经济价值,建立地方智库为中央统一管理,督导地方政府遵循学统以治学术,以民生为主,以经济发展辅之,形成地方政府、地方学术智库、地方人大三大主力服务于社会。 【转变发展方式】: 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容。党中央规定了转变发展方式的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取代经济发展观,以人为本取代以资为本,和谐社会取代丛林社会。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指导性原则,经济学是一个比较复杂繁琐的系统,需要各种学术参与,需要具体地制度策略。而正在主导中国发展的经济学家是一伙愚蠢之徒,他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现代文明,正在将中国引向一个深渊。建立在错误之上发展错误,从来不去重新审视经济发展的原初之心;没有人文参与,社会走向丛林。 中国地方经济存在诸大问题:市场经济缺乏计划治理、计划经济缺乏市场竞争,投资引发投机,产能未得合理利用。 一、粗放模式:在“任期内效益最大化”推动下,显然依赖资源“杀鸡取卵”比得自主创新“开源节流”见效快、费时少,这种经济增长必然是以枯竭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根据可持续发展指标来测算经济总量,可能就是负增长。环保总局执法发现,很多大型污染企业不是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而是“挂牌保护”。自上而下体制,GDP评价体系,正是社会腐败、环境污染无法制止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负责任的政府,没有开放的媒体,没有独立的司法,让老百姓单个人去面对造成污染的企业是很难的。没有专业化智库人才在全局意义上对市场经济进行整体规划,地方政府很难改观粗放发展模式。 二、卖地经济:经济数据证实,中国财富增长基本不是靠技术进步提高生产力,而主要是靠土地与资源支撑。房地产经济在GDP中占有接近半数比例。有学者研究报告指出:房地产市场主要病根在于土地垄断,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地方政府是房地产交易中最大获益者”。 三、廉价劳力:在这种总体性权力主导下,以低人权低福利的劳工代价,换来资源枯竭型经济增长,换来财富极端集中和矛盾冲突频发;在中国各行各业中无论政府还是民间,权力、关系成为第一生产力,甚至蔓延到了科研、教育、文化等领域,无初始性、根本性、明确性主张,完全以增长为目的,中国经济是在这种纵欲主义之下支撑消费,繁荣一时,随后而来必然是元气耗散、难以为继,步入低迷态势。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三十年改革开放中,以化肥、农药滥用引发的生态环境危机和生物链危机,由添加剂引发的食品安全危机,而生发各种疾病,以及医患、官民引发的人文生态危机,皆产生于这种盲目发展的快餐经济,因此,经济改革最重点是转变发展方式,找到经济第一生产动力。政府职能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脱离出来,在全局高度作出总体设计: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模式,建立中国经济市场新秩序,建立符合中国文化、国情的市场经济伦理、道德价值观。放弃GDP体系,由地方智库根据居民幸福指数、城市规划、农村建设、民生诸业、科学发展等等出台一套综合配套评价体系,并上报国家学术委员会,建立政绩数据库,掌握总体经济,放弃具体管制。—— 中国,一个文化大国,不应该成为一个依靠攫取祖宗遗产的暴发户,总有其他价值比得GDP更重要,更有意义。 【拉动内需】: 随着发达国家进入微弱补充型经济增长阶段,世界经济增长发动机转向发展中国家,因此无论政改与否,下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根本目标,就在于建设起庞大稳定的国内消费市场。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拉动内需成为拯救国家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动机,有三大方向: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业产业化发展;还有以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大软性发展方向。 拉动内需必须重新定义、明确发展方向,私有制还是公有制问题,并确立分配体制;退出世贸组织或重新协定入世协议,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缩减外汇储备,资金转战能源、科技、人才等投资方向,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以政治体制改革带动经济结构改革,依此调整分配收入,壮大中产阶级,带动贫困人口,从而拉动消费内需。 拉动内需需要普遍购买力。是否能够从根本上长期、有力、充分地扩大内需,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决定中国命运的一个中心环节。目前,我国扩大公民消费需求的最大障碍是体制性障碍,我国扩大公民消费需求的最大关键也正是深化改革。中国经济已经完成原始积累,应该向社会主义福利化社会迈进,降低民众生活成本,由强国向富民转变,还富于民,一个浅显的道理:民富才能拉动内需。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始终不能摆脱一种“负乱而求速”的现象,各种设施配套并不健全,如同机器存在故障,如不进行维修治理或部件换代,根本就不可能走得快、走得远,只有通过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四位一体的根本性改革,我国才能建立起民主法治制度、公共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扶持民营经济的各种制度、劳资合作制度、城乡一体化制度等等基本现代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国民收入逆向再分配、国富民穷、国企垄断和掠夺、国企压抑民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城乡二元结构等等从根本上阻碍发展、抑制内需的重大制度性问题,因而才能从根本上扩大我国普通公民的购买力需求。 一百年前的美国(1900年—1917年),也遭遇了类似中国目前的各种社会危机,并因此兴起了一场“社会进步运动”——反垄断、反特权、反歧视;争取平等权利、改善工人待遇、缓解劳资冲突;开展社会慈善运动、安居运动,消除贫困、救济穷人,解决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贫困人口教育等问题。这一揭露社会黑暗与弊端、抑制权贵经济、进行政治改革、重建法治规则、商业道德和社会价值的社会进步运动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日后美国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因而欲从根本上解决总体性社会危机,必须重建国家学术、重建社会体制、重建福利制度、重建生活基础、重建公民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