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初心和共同的宪法——马晓力给习近平的信很重要(鲍彤) 2016-07-06 习近平七一讲话呼吁党员“不忘初心”。言者谆谆,廉顽立懦,听众不应该不动容。马晓力先生当即响应,重新发表了她和几位同事四个多月前给习近平先生的信,建 议在召开十九大的过程中,在党内公布代表和被选举人的财产。在选择性反腐难以为继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回天转地的建议。笼子比初心更重要。马晓力建议的价 值,在于把理想的初心,落实为现实的笼子。果能建立起有约束权力的笼子,肯定有助于中共的新生和中国的宪政。我赞赏马晓力的信。
四个月过去了,她的信似乎没有得到回音。习近平似乎没有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规矩给以回复。他似乎没有就此发表他个人的意见。他似乎没有就此申明政治局或常委的意见。他似乎也没有表示将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鱼龙混杂,各有初心。当成群结队浑水摸鱼的大力士们个个都念念不忘他们买官入党坐江山捞腐败的“初心”的时候,普罗米修斯追求光明的“初心”除了被视为添乱的异端,还能被当作什么?对举世关注的《巴拿马文件》默不作声,几乎已足以解答一切需要证明的问题了。 不同的初心,95年来一直存在着。毛泽东和彭德怀肯定没有共同的初心。当几千万农民在饥饿线上濒临死亡的时候,彭德怀不忘初心,苦苦地“为人民鼓与呼”;但毛泽东所坚持的初心却赫然是:必欲置彭德怀于“里通外国”的死地而后快。 毛泽东的理由是彭德怀的世界观没有改造好:大跃进时没有改造好,抗日战争时也没有改造好。因此之故,本来一片大好的大跃进,被彭德怀的嘴巴说成是一团漆黑。 同样因此之故,彭德怀居然在对付国民党的策略上采取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彭居然主张:我党反对国民党搞磨擦,我党自己就不应该搞摩擦。毛 泽东的结论是,这就是资产阶级世界观!无产阶级世界观应该是“己所不欲,要施于人”。——这话,是杨尚昆说的,时在1959年,我听到。 “己所不欲,要施于人”正是毛泽东的“初心”。这是他的人生观,他做人的准则。二十几岁的他,没读懂几本书,就宣布了“改造中国与世界”。他三十来岁时,决定 要“主苍茫大地的沉浮”。他把中国劈成两半:一半是他非消灭不可的对象,另一半是可能被他在各个不同阶段和各种不同程度上利用的对象。 在五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毛以秦始皇和斯大林为榜样,唯我独尊,不择手段,纵横捭阖,蔑视法律,砸烂市场,摧毁文化,镇压异己。他心安理得地负天下一切人, 不准任何人一丝一毫有负于他。文革中他如此,文革前其实也同样如此。终其一生,毛泽东何尝忘记过他的这个初心?所以人们有充分根据断定,在漫长的95年中,从开天辟地的红一代算起,在毛泽东和他的抛头颅洒热血的同志之间算起,一贯存在着迥不相同的初心。 夺得全国政权以后的中共,它的党员中间具备了更多的共同的初心吗?不是更多,而是越来越少。中共中央在1951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系统地 探讨过这个问题。我大概没有记错,当时,马晓力的父亲马文瑞,和刘少奇、周恩来、陈云等一起,都是会议主席团的成员。那次会议认为,在胜利夺取全国政权进 入和平环境之后,投机分子混入党内的危险大大增加了。 随着要求保持独立人格和自由思想的知识分子被 戴上“右派”帽子,随着要求维护耕者有其田的农民跟邓子恢一起成为“小脚女人”,随着工会因毛泽东反对李立三、赖若愚的经济主义而失去最后那一点“相对独 立性”,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的大门,即使没有完全关闭,至多只剩下一丝门缝。 入党做官的诱惑特别强大。在早年确实曾为“英特耐雄纳尔”而入党的老革命中,也有人可怕地变了“初心”。老组织部长陈云在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就生 动地描绘过这种变化的轨迹:开始是革命,后来是又革命又做官,最后是只做官不革命。做官的红利是无可比拟的,它甚至不只是一本万利,它是无本亿利。不过在 我看到的大大小小人物的材料中,绝对没有哪个人表明他入党的动机是升官发财。 我倒是记得,六十年代初,有个省委组织部的研究报告提到过当时的一个谚语:“要入党,并不难,选一个运动积极干。” 这谚语逼真地反映着党的队伍发展壮大的历史: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党的新血液当然由阶级斗争的先进分子所组成。 由此可想而知,后来到了“先富起来”的年代,它也必然由先富起来的先进分子所组成;进入了“维稳压到一切”的年代,它同样不可能不由坚强维稳的先进分子所组 成。我毫不怀疑,无论在哪个阶段里,一定也有光明磊落,献身于民,为正义和真理而奋斗的志士加入了这八千万人的行列。他们有着极其可贵的初心。 我深信凤毛麟角的价值和生命力。但是,凤毛麟角的初心,和非凤毛麟角的初心,毕竟是不同的。8000万颗互不相同的初心,恐怕难以成为制约那个伟大的绝对权力的笼子。需要有更有效的笼子。宪法正是这样的笼子。宪法本来就是共同的,现实的,应该是有效的。 我国的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它所揭示的基本精神已经完整地结晶在第二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当然包括领导权在内,除非领 导权不算权力。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这个共和国唯一的立国之基。既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就必须百分之百受政府保护而不受任何力量侵 犯。所有这些,都是现成的,不需要重起炉灶。所有这一切,只要实施,就有权威。只要实施,就有生命。 我国现行的宪法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宪法的其他条文中,就存在着个别的与上述基本精神不一致的条款和字句。这好办。美国宪法也经历过并且仍然经历着类似的阶 段。他们通过的《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为了动态地解决一些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解决的问题。我们也需要有自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本宪法以及我国其他 法律文件中凡与本宪法第二条抵触的内容一律暂停执行,直到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加以修正或废除。 我的观点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全面公开实施宪法,将和平地顺利地有效地解决“初心”以及其他口号所不易解决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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