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初心和共同的憲法——馬曉力給習近平的信很重要(鮑彤) 2016-07-06 習近平七一講話呼籲黨員“不忘初心”。言者諄諄,廉頑立懦,聽眾不應該不動容。馬曉力先生當即響應,重新發表了她和幾位同事四個多月前給習近平先生的信,建 議在召開十九大的過程中,在黨內公布代表和被選舉人的財產。在選擇性反腐難以為繼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回天轉地的建議。籠子比初心更重要。馬曉力建議的價 值,在於把理想的初心,落實為現實的籠子。果能建立起有約束權力的籠子,肯定有助於中共的新生和中國的憲政。我讚賞馬曉力的信。
四個月過去了,她的信似乎沒有得到回音。習近平似乎沒有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規矩給以回復。他似乎沒有就此發表他個人的意見。他似乎沒有就此申明政治局或常委的意見。他似乎也沒有表示將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 魚龍混雜,各有初心。當成群結隊渾水摸魚的大力士們個個都念念不忘他們買官入黨坐江山撈腐敗的“初心”的時候,普羅米修斯追求光明的“初心”除了被視為添亂的異端,還能被當作什麼?對舉世關注的《巴拿馬文件》默不作聲,幾乎已足以解答一切需要證明的問題了。 不同的初心,95年來一直存在着。毛澤東和彭德懷肯定沒有共同的初心。當幾千萬農民在飢餓線上瀕臨死亡的時候,彭德懷不忘初心,苦苦地“為人民鼓與呼”;但毛澤東所堅持的初心卻赫然是:必欲置彭德懷於“裡通外國”的死地而後快。 毛澤東的理由是彭德懷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大躍進時沒有改造好,抗日戰爭時也沒有改造好。因此之故,本來一片大好的大躍進,被彭德懷的嘴巴說成是一團漆黑。 同樣因此之故,彭德懷居然在對付國民黨的策略上採取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態度。——彭居然主張:我黨反對國民黨搞磨擦,我黨自己就不應該搞摩擦。毛 澤東的結論是,這就是資產階級世界觀!無產階級世界觀應該是“己所不欲,要施於人”。——這話,是楊尚昆說的,時在1959年,我聽到。 “己所不欲,要施於人”正是毛澤東的“初心”。這是他的人生觀,他做人的準則。二十幾歲的他,沒讀懂幾本書,就宣布了“改造中國與世界”。他三十來歲時,決定 要“主蒼茫大地的沉浮”。他把中國劈成兩半:一半是他非消滅不可的對象,另一半是可能被他在各個不同階段和各種不同程度上利用的對象。 在五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毛以秦始皇和斯大林為榜樣,唯我獨尊,不擇手段,縱橫捭闔,蔑視法律,砸爛市場,摧毀文化,鎮壓異己。他心安理得地負天下一切人, 不准任何人一絲一毫有負於他。文革中他如此,文革前其實也同樣如此。終其一生,毛澤東何嘗忘記過他的這個初心?所以人們有充分根據斷定,在漫長的95年中,從開天闢地的紅一代算起,在毛澤東和他的拋頭顱灑熱血的同志之間算起,一貫存在着迥不相同的初心。 奪得全國政權以後的中共,它的黨員中間具備了更多的共同的初心嗎?不是更多,而是越來越少。中共中央在1951年3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系統地 探討過這個問題。我大概沒有記錯,當時,馬曉力的父親馬文瑞,和劉少奇、周恩來、陳雲等一起,都是會議主席團的成員。那次會議認為,在勝利奪取全國政權進 入和平環境之後,投機分子混入黨內的危險大大增加了。 隨着要求保持獨立人格和自由思想的知識分子被 戴上“右派”帽子,隨着要求維護耕者有其田的農民跟鄧子恢一起成為“小腳女人”,隨着工會因毛澤東反對李立三、賴若愚的經濟主義而失去最後那一點“相對獨 立性”,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中的優秀分子入黨的大門,即使沒有完全關閉,至多只剩下一絲門縫。 入黨做官的誘惑特別強大。在早年確實曾為“英特耐雄納爾”而入黨的老革命中,也有人可怕地變了“初心”。老組織部長陳雲在195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就生 動地描繪過這種變化的軌跡:開始是革命,後來是又革命又做官,最後是只做官不革命。做官的紅利是無可比擬的,它甚至不只是一本萬利,它是無本億利。不過在 我看到的大大小小人物的材料中,絕對沒有哪個人表明他入黨的動機是升官發財。 我倒是記得,六十年代初,有個省委組織部的研究報告提到過當時的一個諺語:“要入黨,並不難,選一個運動積極干。” 這諺語逼真地反映着黨的隊伍發展壯大的歷史:在“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裡,黨的新血液當然由階級鬥爭的先進分子所組成。 由此可想而知,後來到了“先富起來”的年代,它也必然由先富起來的先進分子所組成;進入了“維穩壓到一切”的年代,它同樣不可能不由堅強維穩的先進分子所組 成。我毫不懷疑,無論在哪個階段里,一定也有光明磊落,獻身於民,為正義和真理而奮鬥的志士加入了這八千萬人的行列。他們有着極其可貴的初心。 我深信鳳毛麟角的價值和生命力。但是,鳳毛麟角的初心,和非鳳毛麟角的初心,畢竟是不同的。8000萬顆互不相同的初心,恐怕難以成為制約那個偉大的絕對權力的籠子。需要有更有效的籠子。憲法正是這樣的籠子。憲法本來就是共同的,現實的,應該是有效的。 我國的現行憲法是一部好憲法。它所揭示的基本精神已經完整地結晶在第二條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一切權力,當然包括領導權在內,除非領 導權不算權力。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這個共和國唯一的立國之基。既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憲法賦予公民的一切權利就必須百分之百受政府保護而不受任何力量侵 犯。所有這些,都是現成的,不需要重起爐灶。所有這一切,只要實施,就有權威。只要實施,就有生命。 我國現行的憲法不可能十全十美。在憲法的其他條文中,就存在着個別的與上述基本精神不一致的條款和字句。這好辦。美國憲法也經歷過並且仍然經歷着類似的階 段。他們通過的《憲法第一修正案》,就是為了動態地解決一些需要在發展過程中不斷解決的問題。我們也需要有自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本憲法以及我國其他 法律文件中凡與本憲法第二條牴觸的內容一律暫停執行,直到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加以修正或廢除。 我的觀點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全面公開實施憲法,將和平地順利地有效地解決“初心”以及其他口號所不易解決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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