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60年前是正义的吼声,一甲子后便成了笑话 共产党要夺取政权,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这是一种恶意的造谣与诬蔑。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 党对政府的领导,在形式上不是直接的管辖。党和政府是两种不同的组织系统,党不能对政府下命令。 ---《董必武选集》第54-55页 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解放日报》1941年10月28日 愚民政策虽然造成了沙漠,却绝难征服民心。 ---《解放日报》1942年4月23日 法西斯的新闻“理论家“居然公开无耻地鼓吹“一个党、一个领袖、一个报纸“的主张。它们对于“异己“的进步报纸,采取各色各样的限制、吞并和消灭的办法,如检查稿件、任意删削,威胁读者、阻碍推销,派遣特务打入报馆、逐渐攘夺管理权,最后则强迫收买,勒令封闭。 ---《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有三个: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开放党禁;三是实行地方自治。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很多,但目前全国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会结社的自由,是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 一切力量来自人民!一切光荣归于民主! ---《解放日报》1945年7月2日 曾经有一种看法,以为民主可以等人家给与。以为天下有好心人把民主给人民,于是就有了等待这种“民主“,正如等待二百万元的头奖一样。但是中外古今的历史都证明了,民主是从人民的争取和斗争中得到的成果,决不是一种可以幸得的礼物。 ---《新华日报》1945年7月3日 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民主一日不实现,中国学生的爱国运动却是一天也不会停止的。 ---《新华日报》1945年12月9日 这些一切,只有证明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对实施纲领的意见,首先是对人民自由的主张,是切实的,迫切需要实现的,万万“撤销“不得的。 ---《新华日报》1946年1月18日 二十年来,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天天见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其是否为人民着想,姑置不论。最使人愤慨的是连这样的法,政府并未遵守。政府天天要人民守法,而政府自己却天天违法。这样的作风,和民主二字相距十万八千里!所以民主云云者是真是假,我们卑之无甚高论,第一步先看政府所发的那些空头民主支票究竟兑现了百分之几?如果已经写在白纸上的黑字尚不能兑现,还有什么话可说?所以在政治协商会议开会以前,我们先要请把那些诺言来兑现,从这一点起码应做的小事上,望政府示人民以大信。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日 立即释放全国政治犯!严惩虐待犯人、毒杀犯人的凶手!未获释放的政治犯应切实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为。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8日 维持一党专政的政策是建立在制造饥饿和灾荒上的,所以这些救灾的治本办法,只有国民党确定的和各党派一道走上和平、民主的道路时,才能完满解决。 ---《新华日报》社论1946年3月30日 现在,官方豢养的论客们更公然地企图恐吓人民,说国民党是希望中国安定的,而共产党却希望天下大乱...中国共产党,不但“要变不要乱“,而且正是要“以变止乱“...(国民党反动派)也是希望某一种“安定“的,但那并不是全中国的安定,并不是全中国人民的安定,而仅仅是他们坐在压迫人民的宝座上的“安定“。他们那个小集团可以统治全国、为所欲为的“安定“...他们的统治“安定“了,中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老百姓就更会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事做、没有书读、没有说话的自由、没有走路的自由、没有住家的自由... 废止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新华日报》1946年5月17日社论 作统治者的喉舌,看起来像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于豪奴、恶仆应得的“自由“,超出范围就是不行的。也就是说你尽可以有吆喝奴隶--人民大众的自由,但对主子则必需奉命唯谨的,毕恭毕敬,半点也不敢自由。 ---《新华日报》1946年9月1日 五四“运动以来三十年的中国史,就是学生爱国运动与人民自主运动密切结合的历史,就是学生运动充作人**动的先锋和辅助军的历史。在一代的时间内,中国学生用自己的血、泪和汗写下了中国民族民主运动史上光辉的史页,也是世界革命史上特出的史页。事实证明:中国学生将一本过去传统的爱国精神,继续为自己祖国的独立自主和民主自由而努力,也就是为世界和平而努力。 ---《新华日报》1946年11月17日 而在重庆被打得头破血流的青年学生们的组织与行动也被当局宣布为“不合法组织……妨害治安“,而加以取缔。反之,那些打人的暴徒,是合法的组织,是有益治安,而应力加保护。这就是合法政府的合法措施。让我们在这个不合法的罪名下继续奋斗,一直到“人民的宪法“出现的一天吧! ---《新华日报》1947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