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為何欠債越多升官越快?
28日,人民日報就地方債問題進行調研稱,在政績考核壓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借債—開發—盈利—還債”的邏輯。由於投資對GDP增長有更加直接的拉動作用,讓地方官員“面子上更好看”。進而催生了怪現象:欠債越多的地方,發展越快,地方官員提拔越快。而且“往往借錢很輕鬆,還錢很費勁”。
地方債的雪球為何越滾越大?
2011年,審計署審計的地方債政府性債務結果表明,當時的地方債務總額為10.72萬億元。今年2月,一國際金融機構發布的一份報告提出,中國各級政府負債可能高達30多萬億元。對此,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予以否認。董大勝認為,根據國債、外債等數據測算,各級政府的負債應該在15萬億至18萬億元。但是,在如此巨大的地方債壓力之下,各級地方政府官員為何還拼命借錢?
一個簡單的道理是,搞城市建設需要錢。財政收入上交中央後,剩下的錢不夠發展怎麼辦?錢從哪裡來?當政府的考核以經濟增長為目標,並對地方事務“大包大攬”,且沒有穩定的財稅來源時,地方政府就傾向於採用舉債的方式發展。比如,一些欠發達地區沒有穩定的財政來源,資金不足,發展卻不能滯後。要發展就只能背着債務前行,雖然存在債務風險,但只要不在自己任期內爆發即可。
政績形象工程好看了是官員的資本,債台高築是地方政府隱形的負擔,不用官員為還錢操心,如此這般,哪個地方官員不想努力舉政府之債為自己前程錦上添花,關於經濟泡沫之類的言論與他們有什麼關係,苦果有國家和人民擔着呢。當下基層政府面對多種考核目標,都必須“達標”,任何一項都可對政績“一票否決”。這種考核的壓力更是讓地方債務就在遞延過程中,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借錢與升官有何關係?
對地方執政者來說,借債有百利而無一害:借來很便宜的資金,做出很容易的政績,而風險全由後人和全國納稅人承擔。君不見,有的地級市一年花掉本市十年的財政收入,為什麼?因為GDP論英雄,只看面子不看里子,短平快有面子,有面子就有帽子;因為沒有責任倒查追究制,只顧眼前不管將來,我走後哪怕洪水滔天。
有網友對此評論:“如果我是領導,借1000億,花500億修街道,蓋政府大樓,適當美化一下街道環境。上面來視察,面子活很好,GDP也不錯,既搞了政績工程,又有人因為工程來送錢子,這樣一來,欠債越多,送禮行賄就越多,建立的關係網就越廣,想不升都難。關於借債怎麼還?誰來還?借用山西領導的話‘關我屌事’。欠債是國家的,政績利益是自己的。假若是自己家庭家長,他們敢超負債發展嗎?”
升官走人後接任官員怎麼辦?
顯然,鐵打的政府流水的兵,究竟下一任誰來繼續背負這個債務,上一任地方官並不關心。當下銀行貸款的期限往往長達15-20年,與此同時我國的幹部任期時限一般是5-10年(連任兩屆),這樣就形成了“前任瘋狂借債,後任想法還錢”的尷尬局面。而接任領導對於上任留下的債務,除非上任債務過於膨脹,接任官員會申請上級進行審計,將債務進行凍結。一般情況下,接任領導會默認債務。
但在繼任者看來,上任借了錢搞工程、搞項目,有了口碑也有了政績;如果到下一屆勒緊褲腰帶還債,領導看不到成績,老百姓看不到改變,幾方都不討好,這工作怎麼幹?只有借多的錢,早點升官走人才是正道。如今地方政府有個說法,叫“干滿一屆是熊蛋,有本事半屆就升職。領導到一地任職,兩年要讓上級看到成效,三年就得挪位置”。這種政績觀迫使繼任領導想方設法在任期內做“更大的事”,而無論是接任官員還是本任官員,對於實在不得不還的巨額債務,往往通過“土地財政”、“跑補貼”、“金融注水”等方式將“燙手山芋”扔出去。
一切最後由老百姓來埋單
地方官員們搞“短、平、快”,給地方政府埋下巨大的風險。他們挖個坑,堆出來個政績,提拔走了;下任領導來了,挖個更大的坑填原任的坑,再堆個政績,提拔又走了。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不會幹太長時間,也不想干太長時間,反正自己走了有後來者接盤,於是為了短期內刺激經濟發展,收穫令人滿意的政績,是不會特別注意債務問題的。如此連續下來,坑的只能是當地老百姓。
前些時就有媒體報道,中西部省份的某市長表示,“我們重點建設的某個城市新區的地現在是賣50萬一畝,但是整個基礎設施上去了,價格就是1000萬一畝。你說我舉債,給我5年時間,那邊配套跟城區一樣成熟,我投幾百億下去,1000個億回來了。”這些言論一經報道即廣泛傳播,眾多網友紛紛表示,這樣做的結果就是通貨膨脹,讓房價越來越高,人民幣購買力下降,老百姓生活質量下降。最終變相讓老百姓買單。(文/風青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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