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制度僅僅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政治改革的悖論也許就是癌能不能自己除去自己)
政治改革的死敵——幹部制度
劉燕波
現行幹部制度,不單純是中國政治改革,社會發展的障礙,而是由於這種制度決定了它從本質上是政治改革、社會發展不共戴天的敵人。
這意味着:現行幹部制度的制度本身,會抵制任何即使是微小的改革,改良。而不是具體哪一個幹部本人的問題。
中科院研究員邵道生認為:當今反腐敗已不是和單個的腐敗分子斗,而是在‘大款’和‘大官’間權錢交易過程中的腐敗利益集團的‘一群人’斗。在與‘腐敗同盟’斗。
即使在允諾幹部的‘本位’和‘終身’不變的前提下;要想讓他們接受有限度地民眾和媒體監督,無論是所有幹部,或者幹部制度本身,也是絕不會答應的。而他們敢堂皇的否定,其本錢正是‘官本位’和‘終身制’。
‘本位’和‘終身’能夠理直氣壯,理由是執政黨和所有幹部代表了最先進的三種東西,例如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但我一直替‘三個代表’捏把汗,時常讓我夜不能寐。曾有人問我;’世界上最先進生產力在哪個國家’?我當時隨口答到:’美國’。那人緊接着說:’那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代表最先進生產力’?當我回答說:’政黨與生產力先進與否有什麽代表關係’?後,發現那小子嘿嘿壞笑時;便突然害怕了起來。
幹部們抵制政治改革,是因為現行幹部制度一是容易混日子,二是容易撈好處,三是無論混也好,撈也好,沒有人能把他們怎麼樣。 而他們能這樣做,敢這樣做,當然是其思想基礎的原因。而最根本的,最首要的問題是從古至今,沒有人告訴他們幹部究竟是什麼?幹部是幹什麼的?幹部和國家的關係,幹部與執政黨的關係,幹部與上、下級的關係,幹部與人民的關係。所有人都是不清楚或認識混亂的。
有二個例子;能最生動的說明這一點:
一是前政治局委員李鐵映曾經說過:‘黨養活了你們(指大學教師),你們卻罵黨’。
二是許多犯了驚天大案的幹部,為了保命時幾乎都會對中紀委的人說:’我沒有抵禦住資本主義思想侵蝕,把自己思想境界混同於普通老百姓’。
對15年前李鐵映說的那句話;我一直沒有找到依據。反倒一直在找執政黨‘養活’自己的根據。因為全國黨員交的黨費還不夠給黨員買學習資料的。更不用說從中央到地方的五級黨校(數萬所)的巨額經費來源,以及全國千百萬政工幹部的工資、福利、行政的天文數字開支來源。又從哪裡來的錢‘養活’教師
?
其次;對貪污、受賄上億元,包十餘個‘二奶’的壞事,又怎麼成了‘普通老百姓’的‘思想境界’?我更是越發糊塗了。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犯案幹部所說的是‘套話’,而是這話中有二層至關的含義;一是他的墮落是西方‘資本主義’和我們‘普通老百姓’的腐蝕,他屬於‘失足’,情有可原。 二是提醒中紀委的人;他是與我們‘普通老百姓’決然不同的‘精英’,是黨的
‘財富’,應給他‘改正錯誤’的機會。
還應該注意的是;李鐵映和犯案幹部所說的話,絕非是偶然。絕非是少數幹部的‘偏見’。
在湖北襄樊市的一個市場,某天一個婦女因購物與小販爭吵起來。該婦女於是用手機召來當‘幹部’的弟弟;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公安局刑警隊員。趕來後的這個孩子大聲訓斥那個小販,但這個小販是個不開眼的傢伙,居然敢和‘政府’頂嘴。這個孩子對剛當上幹部就‘鎮不住’人,與自己的姐姐和圍觀百姓來說實在是失面子,就掏出手槍說:’再犟就打死你’。但這個小販也氣昏了頭,忘記了‘普通老百姓’是不能要面子的,跳起來喊:’有種你開槍’。
於是,槍響後小販成了冤魂。
這個當刑警隊員的孩子,從小所受的學校教育以及生活所給予的教育中,均沒有是小販們這樣的人養活了刑警隊員,以及刑警隊員是小販們的‘公僕’這樣的理念。而是相反,是‘幹部’們給了百姓吃飯和生存的機會和空間。
也許,這個刑警隊員的父輩及親屬就有當小販的。可一旦這孩子進入‘幹部’行列,就自然成為有‘先進性’的特權‘精英’人物。儘管他目前還處於‘幹部隊伍’的最底層,但對於老百姓敢於頂嘴,則認為已經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因此,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是要讓全國幾千萬幹部;上至李鐵映們,下至刑警隊員們,從內心接受自己是小販們,甚至是農民們的僕人這樣的觀點,而對此我是不敢想象的。
不敢想象的是:今後我們的兩個幹部在辦公室吵起來了,其中一個幹部用手機召來當農民的弟弟,來訓斥另一個幹部。即許多到過國外的人常見到的百姓在街頭訓斥警察,市民在市政府訓斥官員的景象,能在中國出現。
如果再告訴幹部們,公款吃喝旅遊及私用公車,同進城的農民偷下水道井蓋一樣是犯罪,輕則應該危及其公職,重則應該面臨起訴,可能判刑的時候;所有的幹部一定都會跳起來喊不公平。儘管他們吃一頓或旅遊一次相當於多少個下水道井蓋?而在西方人的理念里二者都是偷國庫的錢,非但沒有任何理論差異;並且在無論是道德層面還是法理層面,‘公人’應該罪加一等。
但從容不迫地公款吃喝旅遊,和理直氣壯地把偷井蓋的農民關進監獄的,常常是同一些人。
的確;中國法律沒有規定幹部和黨員有特權。但事實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對一個偷井蓋的農民,只要偷一次,並且被抓,馬上就會進入常規的‘司法程序’,該拘留就拘留,該勞教就勞教,不會有任何懸念。
但對一個幹部,事情就複雜多了。如果他的‘問題’太大了(一般要貪污到一萬隻下水道井蓋的錢數以上),才有可能被‘雙規’。還有;這個‘雙規’的基數標準,是以職務為遞增的。到了‘省、部’級別,貪污到百萬隻,千萬隻下水道井蓋的錢數以上才有可能被‘中央’來‘處理’。不信你們誰見過一個省、部級幹部因貪污百萬元以下被撤職的
?尤其是;幹部如果具備二個‘條件’,一般就會‘化險為夷’。這二個‘條件’一是‘政治可靠’,二是‘上面有人’。
例如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他貪污、受賄了多少錢,政府一直沒有公布。政府只公布了僅他的秘書(李真)個人就‘落’了六千萬。程維高在職期間就一直有人向‘中央’告他,但十年來‘上面’始終沒有反響。而程維高最後也只是受到了‘雙開’,一天牢也不用坐。 更有甚者;另一個省的原省委書記在職期間本省發生了二起全國最大的走私案。公安、邊防、
黨政幹部幾乎全部被拉下水。有傳聞說他的某親屬捲入其中,作為小道消息我們完全可以不去相信。但至少數年一直有人向省委、省紀委告發,但一直‘石沉大海’。作為省委書記能說身邊幾年來所發生的這些事情完全不知道?退一步說;失察、瀆職是鐵定的吧。儘管該省的走私案被揭露是在他調離到另一個‘省、部’級別位置後的事情,可為什麼不追究?可此人非但一直沒有被‘觸及’,竟然目前仍在‘國家’級別的領導位置。
這二個原省委書記,了解內情的人都知道他們是屬於典型的具備二個‘條件’。而原北京市委書記(省、部級)陳希同就反之,他的‘經濟’問題和‘作風’問題與其他同級的人相比要小得多,但他政治上自我膨脹,結果丟掉了原本也具備的二個‘條件’(小平時代的資本)。
幹部,黨員,受到本單位甚至上級行政,黨組織的客觀保護。加之我們的司法不獨立,行政、政黨、司法一體化。司法部門在各級‘政法委’的領導下運作,各級‘政法委’又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相機行事’,就決定了法律懲處僅僅對平民才有真實的效力。
像前面說過的二個省;省里的司法部門要想‘處理’省委書記,就如同重孫子‘處理’太爺爺一樣是不能想象地。因為省司法部門要向省‘政法委’匯報,省‘政法委’再向主管‘政法委’的省委副書記匯報,省委副書記再向省委第一書記匯報,說‘下面’
和我們準備‘搞’你。能成否?荒唐否?
幹部制度本身是改革的障礙,而改革的制訂和實施又正好是這些人,難度該有多大?如果沒有外部的壓力,即其餘十幾億百姓的覺悟和呼籲,從道理上講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們幾乎所有人都是對不作為、貪污官員的本人痛恨,認為這樣的幹部數量再多,也僅僅是個人行為。最多是對執政黨監管自己官員的不力有怨言,而幾乎沒有人對幹部制度本身去思考。
現行幹部制度是基本沿襲了中國古代的官員制度,並加入了大量的現代弊病。官本位,終身制,是幹部制度的二種病毒基因。百姓痛恨的腐敗等問題,只是這二種病毒所顯現的毒瘤。
因為這種制度的‘獨立性’,‘霸權性’,使得許多幹部可以為所欲為。你們有人喊‘反腐敗’,他們就‘以歪就歪’,乾脆再給自己加一條‘福利’。
最近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廉政公積金’。意思是只要幹部是‘廉政’的,就可以退休後再多拿一筆月月有的錢。但這裡面有三個大問題;一是誰同意給這筆錢了?合法性呢?自己獎勵自己?二是官員能‘廉政’就可以得到獎賞,首先從道理上就說不
通。因為官員本身就應該‘廉政’,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難道官員不包‘二奶’,人民還要給每個官員獎勵一個‘二奶’不成?三是你說某個官員是‘廉政’的,
就可以獎賞‘廉政金’,你的評判標準是什麼?誰認同了?在一個自我封閉,沒有人民和輿論監督的環境下,自己說自己是‘廉政’的?
目前網上盛傳一個文章,說美國的‘幹部’與民的比例是1:15。中國是1:26。意思是美國的情況比中國還嚴重。
這裡面顯然有三個問題;第一,你這個1:15的美國比例是怎麼來的?可靠嗎?他們的算法我們一樣嗎?第二,中國的1:26比例又是怎麼來的?可靠嗎?我們的算法和美國一樣嗎?就像政府宣布的人口數目一樣,我是絕對不信的。我們的這個‘1:26’有多少類黨政幹部沒有算進去?就像我們從不把國防工業,國防科研,武器採購等算入軍費一樣。第三,我們假設中國的1:26和美國的1:15比 例都是真的,還剩下一個重要問題;即美國的‘幹部’要管多少事情,而中國的‘幹部’又管多少事情?
最近發生了湖南一個青年被車撞傷到在路邊,路人電話打到三個行政部門均不理睬。最後傷者在路旁躺了整整4天被活活凍死。
我們的‘1:26’們每天都在做什麼呢?
這事情要發生在美國,他們的‘1:15’會有一大批人(包括高官)丟掉公職並有人被起訴。不會像我們的湖南只是讓幾個當事幹部‘停職反省’,在家避避風頭休息幾天。
對幹部隊伍出現越來越多的問題,不從根本上,自身上找原因,卻都歸結為‘外部’原因,是極為缺乏說服力的。
例如有人說腐敗是‘資本主義’思想的‘滲透’,那有二個問題至少我是不明白的。一是‘資本主義腐朽’思想既然這麼兇猛,那‘資本主義’國家的‘幹部’必然是人人腐敗。可我沒有聽到有這樣的證據。二是既然腐敗是資本主義的產物,那中國古代的官員腐敗怎樣解釋?難道他們有超前意識,把當時還未出現的資本主義思想給‘預支’了?
舊的幹部制度能長期存在,有個重要原因是中國有很深的社會基礎。中國傳統文化中人與人的關係定位為尊卑差序的關係。它不是要求人相互尊敬,而是要求一方服從另一方,而服從方卻無權要求被尊重。這就造成了學者劉曉波所說的那樣:中國文化傳統是一種奴性化的傳統。是個「卑者」的奴化問題。
在這種社會結構中,君主和國家壟斷了大部分社會資源而凌駕於社會之上,國家通過中央至地方的權力機關對社會進行嚴密而全面的統治,使社會呈現出高度一元化的傾向,任何獨立的民間社會組織都難以生存。
這種國家權力全面覆蓋社會生活的狀況從根本上扼殺了公民社會產生的可能性,也從根本上遏制了民眾對官員權利,官員地位,官員作為質疑性的產生。
中國的改革被人譏諷為"跛足改革",即只改經濟、不改政治。意思如同人的一條腿粗,一條腿細來走路。而擱置政治改革原因是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大。
政治腐敗的實質是權力部門和個人以公權謀私利。如果不是自下而上的社會和民眾監督,而是通過自上而下的內部監管來遏制權力的擴張和腐敗,歷史上則從未有過成功的例子。
由於官員階層可以依託信息壟斷來對抗執政者自上而下的監管,所以他們對媒體報道是很敏感的。新聞監督是借鑑來的一種外部監督手段。央視《焦點訪談》、《新聞調查》等節目曾有過對部分基層官員黑暗面的揭露性報導,儘管揭露面和揭露深度很有限,
但自從十七省地方大員聯名向中央反映,稱輿論監督‘歪曲了黨的基層幹部形象’以來,也就被迫取消。官員體系十分警惕這種對自身權威和利益的威脅,努力將這種苗頭"扼殺在萌芽狀態"。
所謂‘官本位’,是指國家的社會價值觀是以‘官’來定位的,官大的社會價值高,官小的身價小。與百姓的區別是:‘官的’社會價值是固定的,‘隨身走’的,一直能帶到墓地。百姓的社會價值則是‘零起點’,例如當某人掙了大錢,才會有一些‘臨時’的社會地位。可如果他的錢一夜之間沒有了。他立刻就會降回到‘零’點。
當社會的人的最高目標是如何當官、升官時,‘官本位’文化就主宰了我們的整個社會。
所謂‘官本位文化’,就是在社會生活中,一切以‘官’為本,而不是一切以‘民’為本。
美國總統傑斐遜的墓志銘上只寫有三行字:
弗吉尼亞法案的制訂者。
《獨立宣言》的起草人。
弗吉尼亞大學的創始人。
而對他當過國務卿和總統則隻字未提,
我們的張仲景在西方人看來,‘醫聖’二字足以名垂世界,但他墓碑上卻僅刻以‘長沙太守’的字。一個小小的地方官,怎麼能和‘醫聖’相比?這是西方人怎麼也想不通的。
‘官階’不僅是衡量人的價值尺度,而且也是獲得財富的保證和最快捷的途徑。‘官本位’是一種單一地崇拜權力、服從權力的制度,它自身缺少對權力的足夠制約和監督,並且自己也不能造成這樣的機制。因此,‘官本位’作為‘絕對的權力’象徵,就無法避免‘絕對的腐敗’。
制度的背後一定有文化精神來支持。我們民眾中存在着普遍的崇聖意識和依附心理,把國事的興衰完全寄托在明君和清官身上,‘人治’於是成為一種習慣和心理定勢並已根深蒂固。例如毛澤東就曾說:‘不能靠法律統治多數人,民法刑法那麼多條誰記得了。憲法是我參加制定的,但我是記不得’。
‘非官’的人長期以來不能‘代表’自己,而由‘官’來‘代表’他們。因此;他們的‘代表’自然他們的‘父母官’,自然就享有不受限制的政治權力和社會特權。
‘非官’的人長期缺乏把自己從自然的‘人’轉化為公民社會中的一員,缺乏把自己從附屬於他人的‘子民’轉變為人格平等的‘公民’這樣的公民意識,使得千百年來我們的社會一直沒有從官權利本位轉變為人民權利本位。
1989年,蘇共失去政權後,媒體曾作過一個‘蘇共究竟代表誰’的調查報告。結果認為蘇共代表勞動人民的占7%,認為代表普通黨員的占11%,而認為代表幹部自身利益的占85%。
戈爾巴喬夫談到前蘇聯的特權現象時說:“在過去的年代裡,沒能對那些不誠實、喜歡鑽營、自私自利的人設置一道牢固的屏障”。
葉利欽在《我的自述》一書中也談到:“州委書記可以給他想給的人‘巨大’好處。這樣的結果是少數人過上‘共產主義’生活,而群眾卻在貧困中掙扎。當人民了解到令人憤怒的社會不公,就會失去最後一點信任。沒有信任,就談不上有任何有前途的改革。”
鄧小平也曾講到:“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組織制度、工作制度的問題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制度問題,關繫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
鄧小平講到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就是一個核心:幹部制度。
幹部本身的問題,和與人民的關係問題,都有一個本質:即政治權利的掌握和歸屬問題。
簡單照搬西方模式,急劇的變更政治權利而不顧中國的國情,的確可能出現‘自由是需要代價
的’代價過大,超出社會和人民的承受能力。但,以此為理由而打算長期甚至永遠不歸還民眾的最低的有限權力,則必然會使得執政黨的‘執政能力’快速弱化,建立‘和諧社會’的口號成為空談。至少應該歸還給非官的人部分監督權利,來避免執政黨出現重大的政策失誤和幹部失控。
既然中國已經經濟改革20多年了,而政治改革想一相情願地永遠拖下去,是不可能的。因為,市場和社會是要反制約政治體制的。韓國和台灣都是這樣過來的。
近年來出現的許多社會問題也說明這個觀點。
但中國有個與別人很不一樣的地方,使得我們的政府能把問題拖這麼久,居然社會仍然能保持相對‘穩定’。
這個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國人的平均文化素質較低,尤其是政治素質低。這是我們同俄羅斯等國的差異。
許多百姓對社會也有怨氣,但幾乎沒有人上升到政治體制的高度來認識。
當霸占了話語權後,黑的硬是可以說成白的。有句中國古老諺語;‘小河沒水大河干’,竟然曾經被宣傳成:大河沒水小河干。讓全國人民倒着背誦了30多年。目的當然是讓個人犧牲經濟和政治利益,來服從、貢獻給‘大河’和大河裡‘幹部’的需要。這種本末倒置的手段竟然能掩蓋最簡單地自然現象,而沒有人敢質疑。
如果無論是政府還是人民,希望我們國家能像韓國和台灣那樣平穩地過度到民主政治,而不希望出現前蘇聯的巨變。就應該採取互動的態度來首先改革政治領域的核心結症:幹部制度。如果作為政府想拖一天是一天,作為百姓想過一天算一天,最終我們一定會看到其惡果的。倒霉的還是國家和民族。
因為,我們國家的調節能力和國民的控制能力低於俄羅斯及東歐國家,當我們出現巨變時,情況會比前蘇聯和轉型東歐的情況要糟百倍。
改革幹部制度的標誌,第一是破除終身制。第二是建立全方位的監督機制。如果你們看不到這樣二種變化,所謂的政治改革你們誰也不要信。
對於幹部終身制,顯然是社會定位的倒置。當一個國營企業破產後,工人階級全部下崗。幹部;尤其是地位較高的幹部卻可以‘安排’。企業辦不好,當然是社會環境加之幹部的原因,怎麼板子全打在工人身上?即使是政府機構,事業單位裁員;也先從看
門的,做飯的裁起。一個小縣就能有8個副書記10個副縣長及‘四大班子’,怎麼不說從黨政一、二把手起裁?
在‘文革’前,幹部犯了錯誤還有‘降級’處分。即職位和工資同時降。例如解放軍的驍將王近山,因犯‘作風錯誤’被從兵團級降到農場廠長。其行政級別被降了沒有10級也有8級。可現在連這一條也被取消了。幹部犯了錯誤即使失去職位,行政級別也仍然是被‘綁定’的。
建立全方位的監督機制,也有二個標誌:一是容許有獨立的媒體存在。二是民眾有正常地表達權利和通道。沒有這二個變化,監督機制你們誰也別信。
最後我們歸納五條結論:
1.幹部的選拔不合理是幹部不作為和腐敗的根源之一。
2.幹部的考核制度缺乏是幹部不作為和腐敗的根源之二。
3.幹部的理念不正確是幹部不作為和腐敗的根源之三。
4.幹部的終身制是幹部不作為和腐敗的根源之四。
5.幹部不受監督是幹部不作為和腐敗的根源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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