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镇政府有多少惩治“屁民”的手段 文/晏扬 山东省沾化县泊头镇的张某(女)到镇政府院子里摘了一朵月季花,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后,以破坏公共设施的罪名对张某罚款1000元。随后,又有两个小姑娘在镇政府院内摘花被发现,同样被罚1000元,镇政府认为这是张某从中挑唆,便停了她和邻居店铺的电。张某不服,带着孩子到镇政府“讨个说法”,结果“讨”来了镇党委副书记刘文合的一阵拳打脚踢。幸亏有人把打人录像发到网上,从而引起沾化县委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对刘文合作出停职检查处理。 看过这条新闻,我突然想到“屁民”这个不太文雅的词语,你看,即便在小小的镇政府面前,在镇党委副书记这个芝麻官面前,公民张某也是一个卑微的“屁民”。通过这件事,我大概知道了小小镇政府及其官员有多少惩治“屁民”的手段,并明白了基层官民矛盾是怎样酿就和激化的。 手段之一:经济处罚。镇政府院里的一朵月季花价值几何?不好说。若是某个官太太想摘几朵玩玩,立马就有人屁颠颠地奉送;若是张某这样的“屁民”摘去一朵,那可就相当于偷了王母娘娘的蟠桃。镇政府是何等尊严之所,院里的月季花是何等尊贵之物,镇政府工作人员是何等威权人物,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想罚就罚,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法律依据?法律有镇政府大么? 手段之二:株连无辜。“屁民”中难免有个别“刁民”,“刁民”不服管,那就发动人民群众共管之。怎样发动人民群众呢?株连处罚便是上佳选择。张某不老实,就停了她和邻居店铺的电,这样就把邻居全发动起来了,张某成了千夫所指,还不得乖乖就范?在泊头镇,“群众路线”大概就是这样走的。 手段之三:拳打脚踢。一介“屁民”竟敢到威严的镇政府闹事,竟敢找堂堂镇党委副书记理论,一点规矩都没有,是可忍孰不可忍。别以为当官的懒得打老百姓,别以为男人不好意思打女人,别跟我说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别跟我说打人犯法,堂堂镇党委副书记还怕这个? 其实我突然有了一个看法,作为镇党委副书记,刘文合对待“屁民”还是相当客气的,因为他至少还有两个惩治手段没有使出来。一是将“屁民”绳之以法,打个电话叫来警察,把张某关起来,拳打脚踢的累活交给警察,何必自己亲历亲为。二是将“屁股”劳动教养几年,这个惩治手段既方便又安全,不必走法律程序,自然无须有人负法律责任。这两个手段,不仅比“亲自”拳打脚踢更“文雅”,而且不至于闹出这么大影响,搞得自己被停职。 一个女子到镇政府院子里摘了一朵月季花而已,屁大一点的事情,最后竟引发一场官民矛盾,不要说“执政为民”之类的大道理,我真不明白一些基层官员的素质为何如此之低,为何连起码的为官智慧都没有,究竟有没有一点做人的道德,要不要顾及一点政府的脸面。实际上,很多基层官民矛盾都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引起的,一些官员戾气十足、横行霸道,他们惩治民众的手段越多,基层干群关系就越是形同水火。最后顺便说一句:刘文合停职检查显然不够,打人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以便让他明白究竟是他大还是法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