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度 虽"众声喧哗" 但仍是迄今最可靠的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美国选民的“共识”远大于“分歧” 新京报:这一届的美国大选,在美国本土内外都引来了热议,特朗普(专题)的获选,更是被普遍地认为精英和民众出现了分离。历经两百多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否出了问题? 钱满素:这次美国大选,确实反映出精英与民众间存在很大分歧。媒体和政治精英们一直自以为代表了舆论和民众,但投票结果表明并非如此。美国选民大多有自己的判断,并不听凭精英怎么说。他们清楚,手里的这张选票是他们表达观点的机会。 到底是选择特朗普还是希拉里,选民不是能被几个传谣或绯闻所左右的,他们看的主要是候选人的政见和执政理念是否与他们相符,是否对美国有益,当然也包括是否对自己有利。 新京报:持精英和民众分离的观点,往往同时认为两者的共识在被撕裂。如果真的是这样,美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这些共识,到底是什么? 钱满素:美国立国后两百多年来从未停止过四年一次的大选,这难道不是共识吗?这次大选看似闹得不可开交,其实分歧只是在选特朗普,还是选希拉里,至于总统需要选举产生,却有着不二的共识。这个共识,比起选谁当总统来,无疑是更大的共识。其实美国人的共识很多,假设一下,如果奥巴马站出来说,既然大家对两个候选人都不满意,不如我来再干四年吧,或者让我来给大家指定一个总统吧,想想那会是什么结果?美国人的共识远大于分歧,我们隔洋看很清楚,只是他们自己身在庐山罢了。
特朗普获选,跟“民粹主义”无关 新京报:如果比较前几届,今年的大选显得不太一样。特朗普获选,铺天盖地的新闻从大洋彼岸传播过来,美国本土的一些媒体和青年学生都表现得异常失落,甚至宣称“那不是我的总统”。如果说这是惊险,美国历史上有过冲击自身文明的惊险吗? 钱满素:美国历史上惊险的大选还真不少,早期的如1824年的选举,四个人候选人都是民主共和党,杰克逊得了99张选举人票,小亚当斯84票,克劳福德41票,克莱37票。美国宪法规定,当选人票数必须过半,可谁也没过半,便依法由国会来选,结果是小亚当斯当选,而不是得票最多的杰克逊,小亚当斯当选后又任命克莱做了国务卿。杰克逊大呼不公,指责他们搞政治交易,愤而另立山头,民主共和党就此分裂,一个独立的民主党诞生了。 最惊险的还是林肯当选的那次,四股政治力量围绕奴隶制大打出手,民主党分裂为南北两派分开参选,新生的共和党,再加一个旨在阻止分裂的护宪党。选举结束,林肯还在候任,南方七州已经宣布脱离。林肯三月上任,二月南方已经宣布独立,自选总统。林肯是在侦探保护下夜间秘密“溜进首都”去就职的,这才真叫惊险。那次大选引爆了内战,整整打了四年,死亡六十多万人,那时全国人口才三千万。 所以,相比之下今年真谈不上惊险,只能说基本正常。美国历史上,无人挑战的仅华盛顿一人,真正是“战时第一,和时第一,国人心中第一”,在缔造者这批顶级人物中连个竞争对手都没有。十九世纪初的“和睦时期”,党争暂时停息,门罗当选也很平稳。其它大选都有跌宕起伏,这就是民主制度,谁都可以发表意见,谁也不会轻易屈服。 新京报:但即便在历史上经历了这些复杂的惊险,美国的大选制度还是顽强地维系了下来,它的生命力来源于什么?
钱满素:美国宪法是精心设计的产物,分权制衡,具有内在的牵制平衡,是一种比较强悍的制度,后来又历经多次与时俱进的改革,因而比较成熟,能承受相当程度的不测。经得起一个希拉里上台,也经得起一个特朗普上台,不大可能因为这点风波就动摇。 这次民众选择了特朗普,也只是说明更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并不表明对他的支持不可更改。如果特朗普的政策惹得他们不高兴了,照样会反对他,两年后的中期选举就可以表态。倘若真的连四年也不想等了,还可以弹劾他,让他提前下台,制度的灵活性和纠错能力就在于此,不会让一个不称职的总统拖累整个国家。 新京报:特朗普尚在候任阶段,但说这次选举“错”的声音在美国本土内外都出现了,其中一种声音说这是“民粹主义”的胜利,是这样吗? 钱满素:民粹主义是个极其含糊的概念,可以表达从褒到贬的各种意思,这次大选评论中往往将它作为一个贬义词在使用。民粹主义的英文是populism,也可译作“平民主义”、“大众主义”等等,这个词比较明确的涵义就是精英主义的对立面,表示更加倾向尊重普通民众,所以在很多情景中与“民主”本身很难区分。 你不能因为选举结果与你意愿不符,便指责这些选民没文化,没水平,就称之为“民粹主义”。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给予黑人男子选举权,第19条给予妇女选举权,第26条将选民年龄从21岁降到18岁,一步步实现了普选制。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选民必须达到什么文化,具有多少财产,信仰什么宗教。如果你认为选民必须具有何等教育程度,抱有何种政见才能投票,那么就得先修改宪法,重新确定选民资格,而不是去指责与你不一致的选民。民主是什么?是保障每个人的权利,是尊重多数人的愿望,是不分宗教、文化和身份,每人一票,如果你对民主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反对民主制度。你不能既拥护民主,又说大部分民众愚蠢,不堪参政,这不是精英的傲慢又是什么? 不管特朗普将来的政绩如何,他的当选已经足以载入史册,一个政治素人一鸣惊人,直接当选总统,这在美国史无前例。胡佛虽然也是第一次竞选的公职就是总统,但他毕竟担任过商务部长等公职。这次大选也表明,总统选举中的党派色彩越发淡化了,特朗普虽然作为共和党人参选,可是党内大佬们并不待见他,精英阶层几乎全都居高临下嘲笑他,谁也不认真对待他。没想到特朗普远比他们想象的精明,他看准了时机,把准了脉,在竞选中还有什么比准确把握选民心态更重要的呢?
二百四十年前,他们见证了政府从社会主义诞生出来的那一刻 新京报:今天的美国,不管是它的整个民主制度,还是具体的总统大选,都是从历史上走过来的,建基于美国文明或者说美国传统。这些传统的基本内核是什么? 钱满素:我们说美国的民主制两百多年,指的是立国之后,其实这个传统是在之前的一百五十年殖民时期就形成了的,最早的移民(专题)带去的是当时欧洲最激进的思想、情绪和制度。 美国的传统用三个词来概括就是自由、自立和自治,这三者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个人自由为中心,也可称为自由主义传统,给个人松绑,取消人身依附,允许个人在法律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越是自由的地方,越是需要规则,个人自由和法治是缺一不可的,否则就是丛林法则。美国的制度发展到现在,形成许多内在规律,中国人可能不大理解,这就是根深蒂固的文化基因的区别。中国历史上,民众习惯于期盼明君清官,到了忍无可忍之时,就官逼民反,占山为王,美国人对此也无法理解。美国这片土地上,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个国王,政府的合法性只能来自被治者的同意。 新京报:在当时,还有西班牙和葡萄牙等欧洲人在南美进行殖民,“开拓”南美甚至更早,在一段时期内,南美比北美更富裕,贸易更繁荣。应该说,在经济上北美完全比不上南美,是什么因素导致两者在后来形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文明?
钱满素:区别在于一开始培植的基因,殖民南美的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是中央集权的天主教国家,他们像治理本国一样去治理殖民地,移民需要批准,制度和神父都从欧洲派去,一切都要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南美原来的文明比较发展,也比较富裕,而北美地广人稀,基本处于游牧状态,从来没有形成过任何国家形态,也没有多少资源可以掠夺,所以英国殖民北美就是放人去安家落户,为王室开拓疆土。英国殖民地主要实行自治,王室既不指望获得多少财富,也不太多直接干预,殖民者满意地称之为“有益的疏忽”。 自治的原因和宗教也大有关系,天主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型中央集权结构,新教则是自治分散的。英国是新教国家,早期移民到北美后,自立教会,自请牧师,这些教会都是自治,彼此平等,没有上下级关系,这是宗教改革后教会组织上的巨大变化,现代民主可以说正是从中脱颖而出。 新京报:早期美国是从纯粹的社会自治,诞生出一个政府,选举出一个总统。尽管说任何一个地区或国家,都是人民和社会在先,随后才产生政府,但历史悠久,可能都忘记了这样的记忆。美国历史倒是不长,两百四十年前,他们见证了政府和总统诞生的那一刻,然而这些历史毕竟是过去了,同时还受到了移民潮的强劲冲击,是怎样维持下来的? 钱满素:美国建国时人口才三百万,文化上也相对同质,主流是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尽管也有别的民族别的宗教。如今人口超过三亿,种族、宗教、政治、经济各种问题也愈发复杂。这个体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不仅是各国都要经历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之类,更有其特殊的移民潮,大批移民不断地迁入,一直在挑战美国的传统和制度。
欧洲被美国称为旧世界,很多移民带去美国初创时没有的传统,美国从一开始就面临一个移民如何适应和同化的大问题。看看日本民族多么单一,中国人也可以自称“炎黄子孙”,而美国呢,囊括了世界上各个人种、种族、宗教、思想的人,同时还要保障表达自由,因此要维持统一国家的基本共识,并非易事。 美国人最大的共识就是《独立宣言》和《合众国宪法》,就是自由、平等、民主的信念。这次特朗普当选后,有年轻人举起标语说“他不是我的总统”,这是对民主的无知。接受民主就得尊重选举结果,不能以为只有自己代表民意,别人就不是。正因为民主允许所有人表态参政,结果很可能没人会感到完全满意。 民主“众声喧哗”,但仍是迄今最可靠的制度 新京报:早期民族国家在欧洲诞生,基本上都是“one nation one state”,但美国不一样,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民族,面临那样复杂的民族和人种局面,能够寻找到基本的共识,将一个统一的国家维持了下来,这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 钱满素:是的,不过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应该说是民主的信念维系了这个民族。美国崇尚自由平等,而自由平等是人人都想得到的,这点上符合了绝大数人的内心需求。
在自由和平等观念上建立的制度,不求大家在各方面的共识,但必须给社会建立秩序,就像交通规则,环路和立交桥很是复杂,但大家只要按规则行驶,就能各得其所。每个人都有在法律范围内追求最大幸福的自由,凡是法律不禁止的,都可以成为追求的目标。自由和法治紧密联系,没有法治就谈不上自由,没有自由的法治也不可思议。 新京报:每个人思考问题,或许都难免从自身所在本土环境出发。美国的一些青年学生不承认大选结果,是生活在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身在庐山不知真面目”。大洋此岸的我们,有观点认为是在看美国大选“闹剧”,但还是有可能把问题看得更清楚。我深刻地感受到,身边年轻一代的观念在改变,既不盲目推崇民主制度是绝对完美,但同样不会认为民主是不可靠或失败的,而仍是迄今最值得追求的基本制度,态度变得更平和和公允了。 钱满素:民主就是众声喧哗,看起来颇有“闹剧”味道。政治理论是关于权利分配的学问,实际政治总是充满斗争的,有明斗也有暗斗,美国的斗放在明面,对手相互揭短是常态,包括人身攻击,对此美国人早已司空见惯,称之为“负面竞选”,运用负面竞选的候选人很可能只会让选民感到厌恶。这次辩论时有个选民提了个全国叫好的问题,他请希拉里和特朗普各自说出对方一个优点。 在民主体制中,个别人物或家族久居高位不是什么好事,他们的人脉和影响盘根错节,会给社会所需要的变革造成障碍。希拉里在政坛上已经呆得很久了,从总统夫人到联邦参议员再到国务卿,很多政策的制定都有她的参与。显然,她要改变现状比特朗普这个局外人要难得多。美国选民两害相权,宁可冒险选择特朗普。让他们放心的是,即便选错也可以再摆脱掉他。
隔岸观火同样可以提高认识,学会用平常心来看待这些。那种以为世界上会存在一种完美的制度,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所有问题,完全是绝对思维的产物,非痴即愚。民主不可能完美,因为人不可能完美,而且每个人脑子里的完美也绝不相同。只是相比与人类创造的其他制度,民主能够更为合理地解决人类遇到的和将会遇到的问题,比如权力传承这个历史悠久的难题,用选举的办法来解决总好过打一场内战吧,而且民主制下犯的错误也更容易得到纠正,这大概就是民主在现代被广泛接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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