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之绝唱——为地主正名
作者:应克复
地主——为共产主义理想付诸于中国社会的第一批殉难者。
中国的地主有多少?中共1948年根据毛泽东指示,规定:“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百分之八、农民总人口的百分之十。”按此比例计算,土改中要打击三千多万个阶级敌人。后来中共把打击面缩小到百分之三(不包括富农)。以当年三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斗争出九百万个地主分子来。如果加上老解放区的地主分子,再加上新老解放区的富农分子(除去已被处决、批斗与逼迫致死的200余万地主分子),全国的地富分子至少有三千万。(见土行孙《土地改革与社会大监狱的形成》,《争鸣》2011年第12期)
消灭地主阶级是中共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就打出的旗帜——所谓“打土豪,分田地”。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所谓“反帝反封建”。地主,作为封建势力的社会基础,作为农村的剥削阶级,消灭这个阶级,其正义性谁会提出质疑呢!因此,自暴力土改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整个中国沉默无语。历史的这一页似乎就这样翻过去了。
毛泽东独裁统治的二十七年中,许多中国人认为,毛在1957年之前是正确的,1957年之后才开始犯错误了:“反右”啊,“大跃进”啊,等等。对以消灭私有制为主攻方向的“三大改造”,许多人不认为是错误的。至于以消灭地主阶级为目标的土改,其正当性更不容置疑了。
现在,反右,大跃进,反右倾,更不待说文革,回忆与评说这些运动的文字,已堆积如山,浩如烟海。可是,整个地主阶级,涉及到三千多万人的命运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却罕见有文字记载,至于学术上的研讨,可以说更是一个空白了。
直至半个世纪之后的新世纪头十年,才有一些学者涉及这一领域的研究。
如杨奎松在2009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中就对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进行细致的历史叙述。高王凌在2005年出版的《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对地主和农民的租佃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农民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的剥削地位。王宏任在2010年发表的《地主——一百年难尽的话题》,对地主和土改进行回顾和评价,等等。
丁弘,在死神向他逼近的时刻,强忍病痛,为地主正名留下了凿凿篇章。
2013年7月,即在去世前半年,他写出了“‘江河常照经霜月’——漫谈中国农村地主经济的命运”一文。
该年11月,即去世前两个半月又写出了“中国农民的‘梦’怎么说——关于地主经济的思考”一文。
这是他生命发出的最后光华。
丁弘说,地主,作为一个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敌人,是“一个伪命题”(《中国地主经济问题》,4页)
为什么是一个“伪命题”呢?丁弘的分析是:
第一,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这种租赁关系有相对的合理性。”(《地主经济》,15页)“触及问题的实质,要看租赁关系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农民提供劳动力,地主提供生产资料(土地),这样,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形成生产力。分配一般是对半分成。”“租赁关系双方的相处一般是可以的,地主和佃户甚至有时亲如兄弟,感情相依。”(《地主经济》,5页)
为了说明地主和佃农不是一种对立关系,丁弘引述了孙大午(河北省农牧集团董事长)对贫农和地主的关系的调查。其中,86岁高龄的沈庄汪氏回忆说:“我们一家都给汪家地主干过活,人家对我们都很好。长工们吃饼子和白菜,东家吃的不一定有我们好。后来斗地主,让我男人上台诉苦。我男人说了实话,被轰下台。种人家的地,为什么不准人家收租?现在你不交公粮行吗?”斗地主“先是把人家绑在板凳上灌水,往死里打,不给饭吃,后来又用镰刀割了耳朵,最后把人折磨死了。不当这样干,分了人家的家产,人家又没有害过人……”(《地主经济》,8页)
地主与佃农之间租赁关系的合理性以及两者之间合作的平和状态,否定了地主是一个与农民相对立的剥削阶级。当然,丁弘也注意到,“欺压佃农的地主肯定也是有的。”(《地主经济》,5页)
第二,地主作为封建势力,当作革命对象,这是“张冠李戴了”。“地主和农民之间并不是农村的主要矛盾所在。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实际上是毛泽东所说的‘百代都行秦政制’,即‘封官、建制、牧民’的专制体制。”“建国后的任务应该是解决‘主权在民’的问题,解决专制体制所形成的封建意识、官本意识和等级观念等上层建筑问题。”“现在,把地主阶级当做替罪羊,认为打倒了地主就是打倒了封建制。这是张冠李戴了。”结果是,“地主阶级被消灭了,而专制体制加强了。”(《地主经济》,15-16页)这是对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陷入严重错误的深度总结。
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开头便说:“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还说:“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毛泽东,认友为敌,领错了革命的路,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第三,那么,怎么看待农村的贫富差别呢?地主和富农如果不是剥削那么是什么原因成为农村富裕的一族呢?丁弘指出,农村存在富裕一族乃“天道酬勤”。他说:“一个村子里,贫富的状况是不断洗牌的。富余农民的原始积累,无不是依靠勤俭过日子。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地主经济》,15页)他还引述了一个材料:“始于秦汉,私有土地都是可以买卖的,有人家殷实一方,可能五世而斩。有的人家本无寸地,经三代披星戴月而广有阡陌。可能三个兄弟,各自接过祖上一份相等的田产。老大好抽,产业化为鸦片的青烟;老二好嫖,财产换作飘飘然的神仙;老三还勤奋耕作,足以让灵牌上的列祖绽放出灿烂的笑颜……”丁弘因此说:“这种演变是很正常的,并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果,是天道呀。”所谓“天道”,就是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这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演变,在各地方志和民间传说里比比皆是。它鲜明地体现出一种激励文化”(《地主经济》,11页)。
消灭地主,实行共产,产生什么结果呢?
消灭地主,“生灵涂炭,生产力受到严重的破坏”(《地主经济》,12页)。消灭地主之后,接着掀起合作化和公社化运动,剥夺了农民的土地,“耕者有其田”的承诺付之一炬,农民沦为农奴,丧失了劳动和人身自由,长期不得温饱,还一度陷入了大饥荒的灾难。丁弘说:“人民公社给亿万农民带来的灾难不堪回首,罄竹难书!”(《地主经济》,32页)
他引述李洪林的一份材料,很典型,很能说明问题。
李洪林说:“1961年我被下放到河北新城县高碑店一个生产大队当队长。当时我们工作组搞了一个调查,调查农村历年来的粮食产量,结果有一个惊人的发现:单干的时候粮食产量最高,合作化不如单干,高级社不如初级社,公社不如高级社。粮食历年递减,这是非常惊人的调查结果,对我来说震动太大了,动摇的不光是公社化的问题,而是牵涉到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地主经济》,31页)
新华社记者冯东书等四位跑遍了陕甘宁农村进行调查,不断写内参呈报中央,后结集出版《告别饥饿》一书。“基本情况说明,建国三十年,农业生产还没有达到建国前的水平,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局面。”(《地主经济》,32页)
以上两项调查,证明了共产主义在中国农村实验的失败。
李洪林还说:“下放种地对我是一种惩罚,但却让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中国农村的最底层。”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那时农村生活也很苦,但是还没有苦到这个程度,农民还是有吃的,可以自己种地,自己支配。“这一次我到农村去,真正是开了眼界:这哪里是农民啊,根本就是农奴,除了锄头、镰刀这些小农具以外,他们已经失去一切生产资料,包括人身自由。”“他们不能脱离这块土地。……农民连讨饭的自由都被剥夺了。我才知道人民公社到了这个程度!”(《地主经济》,31页)
丁弘补充说,我曾下放农村八年。我想补充一点:“中国农民被公社化以后,劳动成果被剥夺的程度,远远超过土改前佃农被地主剥削的程度。此前,租赁关系对半分成是基数,还是有‘谱’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即所有制属于生产队、大队和公社),对生产队的资源和劳动力都可以调拨,用行政手段控制农业经营,这就没有‘谱’了。……所以六十年代人为造成的饥馑,只有静静地等着饿死的份儿了。”“农民的苦难深重啊!”(《地主经济》,31-32页)
丁弘对地主阶级有如此评说:
“中国的地主阶级,已经在历史上消失了。”“已经消失的地主阶级,它是漫长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亮点”。“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他们是一个村子里劳动力的组织者和主要的投资力量;在文化的传承上,它更是起着主导的作用”(《地主经济》,12页)。
展望未来,丁弘深情地期望:“中国历史进程还不知道会怎样发展,下一代或者再下一代的中国人肯定会更客观、更聪明起来。他们会树立起科学的历史观,对逆历史潮流而动的现象也肯定会有明晰的评说。”(《地主经济》,33页)
丁弘明白,他为地主经济正名,“是历史演进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个道德沧喪和道德回归的过程”(《地主经济》,20页)。后人肯定会继续研讨這一问题。因此,他又引述胡平《话说地主阶级》最后发出的感慨:“什么时候,撕开那片如雾的沉默,这片废墟上也会飞来一头思想的大鸟,衔来一个对地主制经济和地主恰如其分的解说呢?”(《地主经济》,12-13页)
对地主经济的评说,最后以谢韬的诗句作为结语:
千秋功罪千秋说,
哑口无声却有声。
江河常照经霜月,
沧海难洗血泪痕。
转自:《丁弘的意义——评说共产主义先驱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82d2fe0101gi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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