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研究生研究:省部级贪官平均八年半才揭发 (2012-10-17) (深圳讯)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涂谦以中共十六大以来落马的72名省部级官员为样本,对其基本特征分析后认为,中国省部级腐败高官的腐败时间跨度较长,且在此期间被提拔现象普遍。 据《深圳晚报》报道,涂谦(24岁)是从公开资料中搜集到2003年至2011年6月落马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作研究样本,并在去年年底完成报告,发表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上。 研究报告显示,在55个有明确的腐败时间跨度的样本中,省部级贪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平均要8.5年才东窗事发。其中,跨度最长者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达18年;跨度最短者是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仅为两个月。 从官员在腐败时期内担任的职务来看,除少数人外,这些高官在腐败期内的的职务均有变动,甚至有近80%的腐败官员职务得到了晋升,例如,陈良宇就从厅局级干部成长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意味着腐败高官不仅能够“自保安全”,而且还能经受组织考察、离任审计、财产申报等一系列外围挑战,到更高的领导岗位把持更大的权力。 报告也指出,高管腐败的高发年龄段为56岁至62岁,而“钱、权、色”是腐败的高发领域,在72名高官中有60人涉及经济领域腐败,有31人涉及主要是买官卖官的政治领域腐败,有22人有长期包养情妇、道德败坏的问题。 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大部分来自地方,人数为52人,来自中央的人数为20人。 在72个腐败样本中有53人已由法院判决,其中被判处死缓的人数最多,而根据统计,省部级贪官的涉案金额巨大,其中涉案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0万新元)以上五人,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涉案金额1.9573亿元,创历史之最,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涉案3318万元。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下者仅为6人,有36人涉案金额集中在101万至1000万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