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荣:公务员涨工资的尴尬 没有政治改革 任何问题都解决不了 刘植荣接受《南风窗》记者张默宁专访 《南风窗》2012年第9期 2012-05 http://zhirong.i.sohu.com/blog/view/214051020.htm 公务员涨工资的尴尬 国外对公务员的最基本看法是: 公务员,你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那就是匪; 你的工资高于普通百姓的工资,那就是贪; 你不交养老保险反而退休后的养老金比百姓还高,那就是盗; 你不公示财产,那就是贼。 05月01日 00:15 (人民网 新华网 转发推荐本文) 南风窗: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但是具体到中央和地方、不同机构、不同地域,公务员的工资差别很大。这种差异是如何形成的?具体的差异您有没有统计数据?现在的普遍说法是“津补贴”造成差异,您怎么看? 刘植荣:公务员工资地区差别,这是制度本身形成的,因为中国公务员工资标准是公务员自己定的。当然,公务员在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的时候,会参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公务员工资自然就高,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自然就低。中国公务员工资保密,详细情况体制外的人不清楚。公务员涨工资也保密,各种媒体不透露任何消息。工人工资涨几十元、一二百元就报纸头条,锣鼓喧天,铺天盖地地报道,公务员涨几百元、几千元,也是“鬼子进村,打枪地不要”,悄悄密密地就涨了。 当一个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成了机密,这个公务员群体和劫匪有什么区别?只有劫匪才偷偷摸摸做事。我一直感到奇怪,公务员是政府职员,政府消耗社会财富,不会创造财富,不会产生利润,那他们哪来的奖金呢?一些单位发的莫名其妙的奖金,这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过去媒体报道过,审计署抽查发现,中央56个部门近两成报销发票为假发票。你看,连中央单位都用假发票报销骗钱,那地方政府用假发票报销是不是更是轻车熟路?难怪有外国旅游点竟有人用汉语兜售发票:“你好,书记,有发票。”我想,公务员的这福利那奖金,恐怕很大一部分来自假发票报销。这是犯罪行为!这是诈骗罪! 郎咸平先生说:中国公务员是天底下最无耻的群体。中国公务员自己的言行证明了这一论断! 南风窗:公务员涨工资在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原本是正常的事情,事业单位、教师的工资也都在涨,但为什么涉及到这一话题,总是遭到非议?如果要给公务员涨工资,应该遵循怎样的程序和立法过程? 刘植荣:物价涨,工资也应相应上涨,这本无可非议。但现在的问题是,公务员涨薪幅度过大。他们本来基数就大,涨10%就相当于普通工人的30%,甚至50%,这样,公务员工资与工人工资差距越拉越大。 举个例子,你是公务员,月薪6000元,涨10%就是600元。我是工人,月薪2000元,涨10%仅是200元。虽然都是涨10%,但你增加了600元,我仅增加了200元。你看,都说涨薪10%,但含金量不一样。这样涨下去,越涨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所以,涨薪不要看百分数,而要看实际涨了多少。这是百姓对涨薪不满的主要原因。因为你公务员悄悄地涨一次薪,顶工人敲锣打鼓地涨几次薪,还要工人感谢党,感谢政府。 一开始我就讲了,中国公务员工资都是公务员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而外国是人民给公务员定工资标准,就是人民的代表机构议会或国会制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道理很简单,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主人,仆人的工资当然由主人给制定,哪有仆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的道理?再举个例子,你家雇个保姆,工资标准是由保姆自己定吗?把钱柜交给保姆,让她自己想拿多少工资就拿多少?所以,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必须交给人大制定,公务员的任何工资调整,必须经过人大批准,不经过人大批准的公务员工资不合法。 在美国,公职人员的任何薪金变动,都要经过国会批准。《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规定:在同一地区,一定要毫不折扣地体现同工同酬;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必须彻底消除任何联邦政府公务员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不平等的现象。 由于通货膨胀,公务员工资每年有个年度微调,微调标准必须依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但公务员工资调整幅度必须低于工资成本指数0.5个百分点。法律还特别规定,只有总统有权动议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但必须报国会批准。美国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封顶制度,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封顶工资不得支付。美国还有利益回避制度,对公务员来说,谁提涨工资不给谁涨工资,要到他的下任才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这就阻止了官员在人民委托给他们的岗位上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天天琢磨给自己加薪的不道德现象的发生。 中国每年派大量公务员到美国考察、学习、兼职,怎么这么好的制度他们就学不来? 南风窗:您谈到工资的合法性,您认为现在公务员的工资合不合法? 刘植荣: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肯定想法往高处定,这无异于监守自盗,当然不具有合法性。中国虽然没有工资法,但在《宪法》、《党章》等党纪国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我们先看看中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序言里写得很清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些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是举世公认的。但我们在为自己的经济发展成就自豪的时候,不能忘记工人、农民,因为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必须让他们优先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而现在的情况是,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制定分配政策优先保障自己的利益,把最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甩在了一边,这显然违反《宪法》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的规定。 中共党员是中国公务员队伍的主体,“三个代表”就印在《宪法》第七段上,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侵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公务员把自己的工资标准定得超过私营企业,这就是侵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将“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这四条原则作为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始终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价值尺度。我想,让公务员工资标准超过私营企业,人民不拥护,人民不赞成,人民不高兴,人民不答应。 《中国共产党章程》在几处明明白白地写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公务员工资高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工资,就是背离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把公务员队伍当作特权阶级,凌驾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上,享受在先,吃苦在后,这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格格不入。 你看,公务员工资不与普通群众保持一致,是不是违反了党纪国法? 南风窗:公务员的灰色收入应该怎么界定?现在普遍所指的是权力寻租带来的利益,那么隐性收入和变相福利算不算?一些学者将公务员的收入概括为“低工资、高补贴、泛福利”,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刘植荣:什么是“灰色收入”?那就是“不黑不白”的收入,这当然属于非法收入。在收入上,只有合法与非法,要么是合法收入,要么是非法收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灰色收入”。权力寻租带来的利益,必然是非法的。 前段时间,香港特首曾荫权乘坐了私人游艇,接受私人款待,这引起香港市民的质疑,公众不依不饶地把曾荫权一通提审,这点儿事儿要是在大陆,媒体都不会报道。但在香港就不行,立法会提审特首,甚至动议弹劾特首。尴尬的特首含泪诉说冤情,称并没有如媒体报道所说的那样接受豪华款待,只不过吃了一碗猪骨粥,并称自己乘坐游艇也付了船费。 美国法律规定,公务员接受的礼品其市场价格不得高于20美元,一年内从一个渠道接受的馈赠不得超过50美元;禁止向上级赠送礼品或向比自己工资低的雇员索要礼物;对外国政府及其代理人赠送的价值100美元以上的礼品,必须在60日内交公,违反此规定者,法院判处所接受礼品的估价金额并另加5000美元的罚款。 新加坡的《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公众人士的礼物和款待,因公务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的礼品必须交公,否则就以贪污受贿罪论处,面临5-7年的牢狱之灾,还要将入职以来每月薪金的40%比例积累下来的全部公积金和养老金上缴国库。 芬兰法律规定,公务员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礼品、宴请、旅游或荣誉头衔均视为受贿,处以罚款和4年监禁,并且终生不得担任公职。芬兰公务员吃请格外小心,喝杯啤酒可以,要是喝杯法国红酒就有可能受到受贿调查。中国驻芬兰大使馆曾给芬兰某部门送去一瓶茅台酒、一瓶红酒和一筒茶叶,吓得芬兰官员赶紧用自己的薪金买下这些礼物。 从外国对公务员的治理看,公务员就不允许有灰色收入,要么是合法的,要么是非法的。关于公务员的补贴和福利,那更是不公正。福利是给穷人的,是对穷人的救助,让他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而我们的福利公务员得到的最多。百姓上班自己买车买油,一些官员上班乘公车。百姓养老靠自己交纳的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一分钱的保险都不交,吃政府财政,也就相当于让所有纳税人供养着,养老金反而是企业退休人员的三倍! “特权通吃”已经成了一种制度,广遭诟病。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份调查报告,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 根据《凤凰周刊》2011年第9期的报道,黑龙江省企业退休高工目前的丧葬补助费为6000元,加上一个月的养老金,总共7300多元,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丧葬费补助费4000元,另外还要加上20个月的养老金,以及600元的补贴,高达11万。 南风窗:很多省市现在推行“阳光工资”,但是这一做法一方面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津补贴”乱象,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层级较低的公务员对此抱怨,觉得影响了他们的收入。“阳光工资”的推行为什么难以奏效? 刘植荣:到嘴的肉,谁也不想吐出来。让公务员自己监督自己搞廉政,比让狗改了吃屎还难! 全世界不明白,中国公务员的工资怎么竟成了国家机密?媒体不报道,公众也不知道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只是猜测。 公务员是特殊公民,他们的工资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公务员在国外被叫作“看管国库”的人。你看管国库,当然要经常向主人报告自己的收入情况,让人民放心,知道你没有监守自盗,把国库的钱拿到自己家里去。这就是公务员必须定期公示财产的原因,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调查任何公务员的收入支出情况。要想当公务员,必须放弃这点隐私权。一些基层公务员抱怨自己工资低,这要看与谁比,工资高低是对比出来的。如果与私营企业职工比,与农民工比,与农民工比,他们就不觉得工资低了。 如果说公务员工资低,为什么每年千军万马争考公务员?如果说公务员工资低,为什么四川公务员未完成帮富士康招工任务而进厂顶包? 每年政府招收公务员,没听说过没人报名,招不够名额的情况。我在过去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没有民主制度,就不会制定出好政策,即使制定出好政策来,也不会执行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是好的,被歪嘴和尚给念歪了”。 你让政策制定者剥夺自己的权益,这可能吗? 2012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两会”上指出:“当前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既得利益格局,而政府自身改革的最大阻力也来自于政府自身。革命革到自己头上对政府是个考验,我们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是口头上说改革还是实际上去促改革,这是一次很大的考验。”革自己的命无异于自杀,这很难下手。所以,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政策,通过民程序监督政策的实施。没有民主制度,就不会有“阳光工资”。 南风窗:公务员的收入应该处于整个社会的什么水平,其他国家的状况对中国有没有参照价值?前几年,“高薪养廉”一词比较热门,现在应该怎么看待高薪养廉? 刘植荣:公务员工资高不高,不能与高收入国企相比,要与私营企业相比,与全国所有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相比。根据我对世界183个国家工资制度的研究,发布了《世界工资研究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 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如果这样科学地对对比,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已经大大超出世界水平了。 我们不要昧着良心说话,如果觉得公务员工资低,那为什么还赖在那里?怎么不辞职?当公务员是自愿考取,政府没有胁迫一个人一定要当公务员。其实,要知道中国务员工资是高还是低,只要看看每年的公务员考试情况就知道了,经常是几十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争抢一个公务员职位。“高薪养廉”的始作俑者不知是谁,但这绝对是个混账逻辑。 中国一些官员和媒体对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津津乐道,并为新加坡总结出“高薪养廉”的治国理念,于是乎大造舆论,说中国腐败是因为公务员工资低,要向新加坡学习,让公务员的工资和新加坡接轨。 其实“高薪养廉”是个歪理邪说,新加坡政府和人民对中国大陆给他们戴上的这顶“高薪养廉”的帽子感到羞辱,他们反驳说:“廉洁是每一个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不需要用高薪去养。” 其实,新加坡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分别是公司的88%和85%,公务员工资不如筑路打桩工的工资高。而且,新加坡公务员工资透明,不得有任何灰色收入。有位狱警一向奉公守法,但有一次接受一名罪犯的15新元为其买了一包香烟,就被指控犯有贪污罪,被判处1年监禁并罚款15新元,开除公职。 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任何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永不再用。新加坡公务员还有一个特色,除了最低级别和最高级别的公务员外,其他绝大多数公务员不得参加任何政党组织,他们认为,公务员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不是为哪个党派服务的。 这几年,世界10个最廉洁的国家一直是丹麦、芬兰、新西兰、新加坡、瑞典、冰岛、荷兰、瑞士、加拿大、挪威,其实这些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工资最多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的一倍,所以,根本不存在“高薪养廉”之说。 中国公务员工资越涨越腐的实践也说明,“高薪养廉”绝对是个混账逻辑。 1980年代落马的省部级贪官只有2人,1990年代上升为15人,2000年代达到了99人。这仅仅是落马省部级贪官的人数,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也在成几何级数增长。 公务员工资越高,贪污腐败越严重,因为水涨船高,过去收1000元的贿赂就给办事,现在给10万元都瞧不上眼了。工资不断上涨与腐败愈演愈烈的事实证明:高薪养不了廉,只能养贪。 如果高薪能养廉,那中国早就该实行一夫多妻制,这样,在中国就可以消灭强奸犯罪。可见“高薪养廉”的提出是多么滑稽与荒唐。 南风窗:为什么国外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能超过私营企业,这样做是不是不便于公务员队伍保留人才? 刘植荣:政府公务员属于执行政策的人员,人民的代表机构制定政策,由公务员队伍来执行政策,也就是民主国家讲的“三权分立”里的“行政”。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对公务员的创造性要求不高,立法机构把政策制定出来,公务员拿来执行就是了。所以,外国立法机构,有意不给公务员过高的待遇,避免社会人才涌入公务员队伍,形成政治脂肪。 我们必须把人才留在社会上,让他们开公司,让他们搞研究,让他们发明创造。试想,如果比尔·盖茨当了公务员,我们现在的社会该是个啥样子?估计很多人还不会用电脑。如果把马克·扎克伯格、埃文·威廉姆斯、杰克·多西、伯利兹·斯通等人吸引到公务员队伍,那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微博是个啥东西。 所以,在国外,公务员并非是年轻人的首选职业,原因之一就是公务员的待遇很一般。美国联邦审计总暑曾在几所大学进行调查,发现学生们几乎都对公务员职业没什么兴趣,在64个被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个表示毕业后可以考虑应聘公务员。 2005年,美国针对公务员工资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是:大多数公务员认为政府的待遇最差,在由私企转入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中,32%的人认为工资比以前低,34%的人认为与以前持平,只有33%的人认为比以前高。 南风窗:公务员财产公开现在一些地方在做,比如浙江慈溪和重庆开县,但是在全国推行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些地方都属于内部监督。如何把家规变成法律?这几年也有人大代表不断提出相关的提案,但是很难进入议程。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刘植荣:内部监督作用有限,让自己监督自己,能监督出什么问题来? 你看中国反腐机构有多少,最近又成立的预防腐败局,反腐机构越多,腐败越多,因为官员多了,基数大了。所以,真正起作用的是民主监督,让人民监督,让舆论监督。而监督的前提是财产公示。你不公示自己的财产,那不就是一笔糊涂账,我怎么监督你? 美国人常讲,要想当官,自己就要住进玻璃房子。这就是讲透明,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接受公众监督。美国有个《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立法、司法和行政公职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家庭财产,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材料对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务员在财产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就是犯罪,可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和5年监禁。公务员利用其公务身份参与经济活动要被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和2年以下的监禁。财产公示是把自己的财产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人员的监督。 这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不想公示财产,就不要当官。要想当官,就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 狼群是不会研究羊群利益的。 公务员财产公示在人大进入不了议程,你看看人大代表的成分构成就知道了,因为里面大部分是公务员,有几个工人、农民? 国外对公务员的最基本看法是:公务员,你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那就是匪;你的工资高于普通百姓的工资,那就是贪;你不交养老保险反而退休后的养老金比百姓还高,那就是盗;你不公示财产,那就是贼。 最后我要说一句话,没有政治改革,任何问题都解决不了!庙堂里的高谈阔论,也只能是空中楼阁,雾里看花,画饼充饥。 (本文为采访原稿,发表时有删节。见《南风窗》2012年第9期总第461期第59~60页) http://baike.baidu.com/view/3513997.htm 刘植荣 简历 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专栏作家。曾任某军事院校教研室副主任,天津某企业集团人事教育部部长,世行埃塞俄比亚项目办公室主任,非行喀麦隆项目协调员。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改革报》等报刊发表文章数百篇,在部队内部出版教材5部(合编),公开出版《圣经中的人生智慧》《85%的人应该涨工资》《世界警察概览》《美国历届总统竞选辩论精选》《美国20世纪经典演讲100篇》等著(译)作11部,接受过多家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采访。 发表的《“免费义务教育”的提出凸显官员是“文盲”+“法盲”》、《世界工资研究报告》、《论房产税的合法性》等文章引起强烈反响,推动了国家义务教育免费、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超面积住房征收房产税等政策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