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略长,因为题目大)
“党文化”的起源、内涵、特质与中国的现代走向 应克复 党文化的概念 党文化是共产党所信仰所推崇的文化,是共产党所遵循所践行的文化。 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因此党文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贯彻于革命实践所形成的一些原则,是行动中的马克思主义。 党文化是五四时期传入中国、中共延安时期定局、1949年以来统治中国大陆的文化,是改造中国、改造国民思想的文化。是对中国社会的现代走向产生严重后果的文化。 党文化是人类近代文明发展中的一种异质文化。 党文化的起源与内涵 1 党文化起源于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仅指马克思还有恩格斯所创立的学说。广义的马克思主义还包括马克思之后的原教旨主义者对马克思学说的补充和发展,如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的思想。 马克思是党文化的奠基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是党文化问世的标志性文献。 马克思对党文化提出了以下基本信条。 暴力文化。认为无产阶级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 专政文化。“无产阶级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比较完整提出“专政”概念的是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灭私灭资的共产文化。“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不断革命文化。“这种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过渡阶段。”(马克思:《1848—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 改造人性文化。“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要同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上述马克思所倡导的暴力文化,专政文化,共产文化,以及不断革命、改造人性的文化,都贯穿着阶级斗争这根红线,因此都是阶级斗争的文化。如同以后毛泽东所践行的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 2 20世纪初产生了列宁主义。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党文化在推行过程中有所增补与创新,对党文化内涵有了重要扩展。 关于暴力文化。暴力文化在马克思的思维中仅指夺取政权的必要手段,列宁将暴力文化扩展到夺权之后的执政阶段,即夺取政权和维护这个政权都必须依仗暴力。因此,我们看到,共产党的整个统治过程都离不开血腥暴力的支撑。如列宁暴力夺权后,用武力解散立宪会议,消灭布尔什维克之外的一切党派,镇压与苏维埃政权的不同政见者。斯大林在集体化运动中消灭富农,30年代的大清洗、大屠杀等。毛泽东建国之初的消灭地主,镇压反革命,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文化暴力),消灭知识分子的“反右”运动,以及以“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为主要打击目标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等。 关于专政文化,列宁的发展有二。 一是对“专政”概念的表述(因为马克思只提出了专政的概念,没有对此概念内涵作出说明):“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这就是说,这个专政是无法无天的暴力,是没完没了的恐怖。此类专政势必导致人类由文明倒退到野蛮。 二是解决了专政的组织形式问题。因为马克思所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在实践中无法进行操作。历史上,即使是民主政体,国家权力也都是由统治集团的少数人所掌握和运作的,一个阶级怎么统治国家?宪政国家的所谓“主权在民”也是通过定期大选,将国家权力委托给某一政党去执掌的。所以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由包括整个这个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能由它的“先锋队”——共产党,“才能实现这种专政”(《列宁选集》第4卷,404页)。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党专政”与民主政体下的“党执政”的重大区别。 区别在于:“党专政”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无限的,而“党执政”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在时间上,“党专政”是一党持续执政,永远执政,无时间上的限制;而“党执政”是在几个政党之间通过竞选轮流执政的,有法定的执政周期。 在空间上,“党专政”的权力无所不包,无孔不入,不但拥有国家政治权力,还拥有操纵整个社会经济的权力,还拥有控制国民思想文化的权力;也就是,不但拥有国家权力,还拥有非国家权力的权力;后者通常为公民们所享有,却被这个党垄断窃夺了。所以,党专政的社会结构是一元的,除了党还是党。“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毛泽东语)而非专政国家的社会结构至少是三元的:国家,社会,公民。于是人们把“党专政”的国家称为“极权国家”。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而“党执政”的权力空间是有限的,它只拥有国家权力,而且只是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权力,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机关去执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实行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以防止权力的独断和滥用。至于非国家权力的领域,执政党的权力是不能予以染指的。 这样,列宁为党文化增添了重要元素,那就是党国极权文化。这种文化所派生的极权体制在苏联统治了74年,人民饱受其苦。1991年12月终于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这一体制在中国大陆自1949年降世以来,对人类文明的蹂躏,对人权的彻底剥夺,大陆的中国人已有了充分的领教。这种体制统治下的社会,可称是“共产主义的人间地狱”并不为过。 列宁为党文化增添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集中制文化。这种“集中制”从提出之时,就强调党的中央对全党乃至每个党员具有“绝对权力”,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穿在整个党章中”(《列宁全集》第7卷228页)。这个“集中制”组织原则提出后立即受到德国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著名领袖卢森堡的批评,说这是“极端的集中主义”,“无情的集中主义”。列宁因此将“集中制”更改为“民主的集中制”。但重点是“集中”,民主只是装饰性的词语。1920年列宁重申:无产阶级专政“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列宁选集》第4卷200页);“的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党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同上,312页)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并以此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毛泽东对这一制度的诠释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实际贯彻中,“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并不存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得到切实的贯彻。这个“集中指导”是谁?是党组织的第一把手,是党的中央,特别是党的主席,党的总书记。民主要有一人来指导,还能有什么民主?而且,贯彻民主集中制还规定了“四个服从”的具体法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可见,民主集中制就是“服从制”——是服从集中、服从中央的制度。其中“少数服从多数”似乎有些民主的意味,可惜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多数服从少数,全党服从一人。斯大林任党的总书记时期是这样,毛泽东任党的主席时期也是这样。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将民主集中制干脆压缩成一句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中央是谁?按党章规定,是党的代表大会。可是按习惯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甚至是总书记。所以,民主集中制可称是一种独裁制。集中制文化就是独断文化。 斯大林、毛泽东时期,党文化又增添了两个元素:神化文化和谎言文化。 党文化增添了两个新伙伴,说明这一文化现象已难以为继。党文化、即共产主义的推行本来就是以暴力开路、以暴力支撑的。现在除了暴力,还需要神化文化和谎言文化入流,才能维系其寿命。这说明什么呢?实际上,党文化那一套所推行的时间极短,在苏俄不过才二十几年(1917—1937),斯大林就一面搞大清洗、大屠杀,一面神化自己,大搞个人崇拜,以掩饰自己的虚弱和虚伪。至于谎言充斥,极力掩盖共产党犯罪真相,更暴露了共产主义乌托邦的经营已日暮途穷。毛泽东早在延安时期就极力树立自己在党内的权威,整肃党內各路势力,还以王实味作靶子,打压不同声音。文革初期更掀起了崇拜毛的狂热,为这场运动开路。林彪是一个出色的吹鼓手。但不久发生的9·13(1971)事件给了毛、林以无情打击。神话破灭了。毛从此一蹶不振。不过,谎言文化似乎经久不衰,因为它与共产极权共存,还因为媒体都是共产党的喉舌。有人戏言,《人民日报》只有日期是真的。这未免是夸大之词,反映了民众对官方以谎言度日的讥讽和不满。好在有了网络,官方的声音要一统天下已是明日黄花、昔日美梦了。让人民生活在谎言中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3 党文化中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党性,以及党性与人性的关系。 马克思没有提出党性的概念,但为这一概念提供了思想胚芽,那就是上述已提到的“两个彻底决裂”。第一个决裂,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决裂,就是消灭私有制。第二个决裂,同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传统观念指什么?似乎不甚明确。联系上一个决裂的明确指向,与此相对应的,应当是指私有观念,就是要同私有观念彻底决裂。 那么,什么是党性?什么是人性? 党性和人性都是一个利益的问题。党性就是党的利益。它体现在党的纲领、任务、路线、决策和党的实践活动之中。按照列宁的说法,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因此,党性就是无产阶级这个阶级的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党又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这样,党性又包含了人民性。按此逻辑,党性不但包含了阶级性、人民性,而且高于阶级性、人民性,坚持了党性,也就体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所以,在共产党的话语中,党性就成了最高的原则。“党性强”是共产党员最优秀的品格了。那么,共产党有没有自己的利益呢?没有,它没有也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人性呢?是指人的个人利益,包括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利益,但物质是基础。人要生存,首先得有基本的物质利益的保障。所以亚当·斯密说,人皆有利己之心。斯密以此为根据设计他的经济理论。这是人性中最根本的规定性。人性若没有这一规定性为基础,人性中的其他问题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如人性是善还是恶?怎样理解人性的共性与个性?怎样区分人性的阶级性和非阶级性?等。 共产党在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之后,社会就只有共同利益了。这个共同利益大家必须去维护它,要维护它,前提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彻底决裂(也就是所谓“反修防修,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社会才能生存和发展。这就是共产党的党性之所在。可是人性呢,却是利己的,都在忙于谋求个人利益,这就与党性发生了矛盾。怎么克服这个矛盾呢?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与私有观念实行彻底决裂,就是要除去人们的自利之心。 因此,共产主义的一项艰巨任务,或者说,要确立党性,就要改造人性,使人性适应党性。 怎么改造人性呢?那就是不断地进行思想改造,不断地洗脑,不断地进行革命大批判,不断地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批判一切宣扬人性的文化成果,把封、资、修的文化遗产统统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同时弘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道德,宣扬一心为公、鞠躬尽瘁的模范事迹。这就是中共自立国以来特别是文革中所推出的一套改造人性的伟大工程。 另一方面,努力在人们心目中确立党与党性的崇高与神圣,以党性压倒人性。 ——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自觉的独立运动。”(马克思语)——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共产党是以马列主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武装起来的党,只有在它的领导下,才 能从胜利走向胜利。 ——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共产党必须领导一切。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听党的话,要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需要,做党的驯服工具。——对党的决定、党的指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总之,在这个伟大的党面前,个人的一切均应放弃:个人利益,个人意见,个人理想,个性,人的尊严,独立的人格,乃至人的良心和良知……把一切献给党。这才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这就是共产党所需要的人性。 那么,这个改造人性的大工程其成效如何呢? 从最终结果上说,共产主义改造人性的工程是失败的。 马克思批判斯密“人性是利己的,即从个人利益來从事-切活动”的观点。认为“私有制的建立”,才是“利己心”的源头。按此逻辑,消灭了私有制人的利己之心也就自然消失了。事实并非如此。私有制不是利己心之源,而是相反,人的利己之心才产生私有制,并传承数千年而不衰;以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人类的一种共识,一条基本法律规范了。这是人类文明积淀的一大成果。共产主义反其道而行之,要消灭私有制,剥夺一切有产者。可实践证明,你可以动用国家权力消灭私有制,但权力却不能消灭人的利己之心。公有制下,劳动者的利己之欲不能得到应有满足,因此人们普遍地消极应付(所谓“出工不出力”),社会自然就陷于普遍的贫穷了。当私有经济重新崛起之后,社会的经济情况立即大为改观。 自利之心是人的生物属性、自然属性。马斯洛提出人的五种需要的理论。一是生理需要,二是安全需要,三是情感需要,四是互相尊重的需要,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这五种需要都是自利性的,而且前四种需要与动物几乎没有差别,都是生物的自然的属性,只有第五种需要,人才超越了动物。对于这种自利性的合理需要,我们应当给予满足,并且改善它,而不是去改变它,改造它,乃至消灭它(所谓“彻底决裂”)。 美国现代社会生物学的奠基人爱德华·威尔逊(Edward·Wilson) 教授认为:“基因是自私的,它们必须自私。”英国著名的动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Dawkins)《自私的基因》(1976)一书说明,一个成功的基因的特性是无情的自私性。基因,作为生物体中自我利益实现的基本单位,具有精确复制等特点。其中的一个基因与其他许多等位基因在遗传中为了争夺后代成为不共戴天的竞争者。那个利己的成功的基因是好的,而在竞争中失败的基因便是坏的。这类成功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将会变得愈来愈多,这就是生物进化的原因。《自私的基因》对基因自私特性的发现是对达尔文物种进化——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学说的重要推进。 人的自私性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着普遍的表现。 市场经济中,企业家都要推出适应市场需要、有竞争力的商品,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民主政体下各政党在大选中互相竞争,竭尽全力实现登上执政舞台的目的。高考、公务员等类考试中,应试者们无不绞尽脑汁,交出优秀的试卷以录取为幸。运动员都希望自己成为冠军。工作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每个人,无不期盼自己重用和擢升。那才貌双全的女子多少引起同伴们的嫉妒,也会成为男人们青睐的目标。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优秀出众,或以子女的出类拔萃而引以为荣。……此类自利性的事例不胜枚举。那么,我们怎样来评价这种种社会现象呢?难道他们因为都怀抱自利的目的而都要加以贬斥吗? 所谓共产主义改造人性的工程从最终意义上说是失败的,并不否认在实施这一工程过程中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某些成效。中共从延安时期开始的,1949年之后立即全面启动改造人的这一工程,重点是改造、驯化知识分子群体,批判其资产阶级世界观,批判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意识形态。通过批判会,报告会,思想汇报、向党交心,雷打不动的政治学习制度,办各种学习班等方式,驱使知识分子脱胎换骨;还有每天从大大小小的媒体中,各种文艺作品中,经年久月地沐浴着党文化的熏陶;更基础、更长效的措施是将党文化的一套内容编入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教材,进入学生的脑海,树立他们的信仰,成为他们的人生规则。如此几十年如一日的向中国人、向青年、向知识分子施以洗脑、灌输、教化、示范,还有惩罚、恫吓等文化暴力,怎么不可能取得成效呢!不能说全部,但至少有相当大的一个群体,接受了党文化后,其内心世界,像老太太的小脚被棉布层层地包扎起来了。人性,人的欲望,受到压抑。个性化思维和独立人格,被扭曲了。做党的工具深入人心,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需要成为时尚美德。唯唯诺诺,唯上唯书,或见风使舵,阿谀逢迎,甚至是非不分,伤害同伴,竟成了一部分人的生存哲学、处世良方。这是中华民族的不幸,却是改造人性的伟大成就。可惜这是一个非常态的年代,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个插曲。进步的法则终究要让历史回归到人性开张的年代。 我们回过来再说党性。 如前所述,党性就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党性与阶级性、人民性是一致的。可是,实际情形是怎样的呢?不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共产党在夺了权、坐了天下后,其所作所为,与阶级性、人民性是一致的吗?没有自己的利益吗?共产党的执政史使党性之类的神话一一破灭了。共产党夺权的革命,极权的统治,千方百计地维护其永续执政,一丝不苟地对人民实行全面专政,不就是为了一党的私利吗?共产党执政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共产党统治集团立即蜕变为一个新阶级。南斯拉夫共产党有一位仅次于铁托的领导人叫吉拉斯,早在1956年就著述了《新阶级》一书(美国出版)。在共产主义史上他是最早说出,在共产党统治的社会里,在消灭了原有的剥削阶级之后,又出现了一个比原来剥削阶级拥有更多特权的新阶级。他因说出这一真相被开除党籍,入狱7年之久。这一著作为中国人所知道已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事了。中国人的觉悟比较低,直到九十年代才从自己的实践中领悟到:中国产生了一个权贵特权阶级——我不称其为权贵资产阶级,因为这个阶级以权力为杠杆集中社会巨大财富为己所有,不具有“资本”的属性。可见,共产党的党性就是专制性,自利性,这个党不就是特权党、窃国党吗? 这样,所谓党性与人性的矛盾,就是共产党一党之私利与社会公民基本权利之间的矛盾了。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出共产党不但要改造客观世界,还有改造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就是推翻旧社会,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阶级。可是,客观世界改造了那么多年,产生了一个权贵特权阶级,这个改造是成功的吗?改造主观世界呢,就是改造人性,改造人的自利之心,与私有观念彻底决裂。遗憾的很,这个改造也是以失败告终。 有的论者,在论述党文化时,集中的谈到党性。给人的感觉,党文化似乎就是一个党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党性问题确实是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不能认为党文化只是一个党性问题。如上所述,党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他包含了共产党为之遵循的一个文化系统。 4 现在可以概括出党文化的全貌了: 1、 暴力文化 2、 专政文化 3、 共产文化 4、 党国文化 5、 集中、或独断文化 6、 神化文化 7、 谎言文化 8、 党性文化 上述党文化全貌说明,党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狭义和广义的)有其同一性。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 为其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构成党文化的基本内容乃题中之义。但两者又有一定区别,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学说,应具有学术性,其内容也更为广泛些。 马克思为党文化奠定了基础,谓党文化之起源。列宁充实了马克思提出的暴力文化和专政文化; 同时又扩充了党国文化和集中制文化、即独断文化,在苏联、中国一度大力推行。之后,斯大林推出神化文化和谎言文化,毛泽东推崇有加。这是党文化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它的衰落阶段。至于党性文化也是神化党的文化。可见,共产党不是一个现代性的政党。 党文化这种文化现象的出现已有一个半世纪了。它在俄罗斯已被送入坟墓,成了人们的一种回忆。党文化作为中共践行的一种文化体系,一个多甲子年来一直是大陆的主流文化,各种媒体的主旋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却遇到了另一种文化的挑战,那就是民间社会激荡、奔突的自由主义文化。这种文化尽管一开始就受到邓小平的打压,然而同浅薄、理穷,尚有几分霸气的“主流文化”相比,它雄辩、自信、无懈可击,其队伍日益壮大,加之互联网的推波助澜,使其如虎添翼,日益显示出不是主流文化的主流文化的巍巍身影。再看看党文化现时的处境,它已被撕裂,已经破碎,官方却仍在硬撑,喃喃地哼着“三自信”的小曲——“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不过是为党文化注射强心剂罢了。可以预见,不久之时,中国文化的更新换代并不是天方夜谭。 党文化是人类近代文化发展中的一种异质文化 生物在其进化中,由于基因变异,导致该物种的变化,产生一种新的生物。这种新的生物,或许是生物的进化,或许是生物的一种变异、蜕变。 将生物的变异现象引入文化研究,那么人类文化发展中是否也存在这种变异现象呢? 西方文化,从古希腊发源,之后传入罗马,扩大到整个西欧,出现了泛希腊文化现象,形成一个文化系,称之为西方文化。到近代,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西方文化有了提升和更新,又超越西欧,影响到世界各地。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产生了马克思主义,其发源地也在西欧,在地域上也属于西方的文化;但在内涵上,与原生态的西方文化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可称它为西方文化中的一种异质文化。关于这一文化的内涵本文上述已作了简介。现在要加以说明的是,这一文化与原生态的西方文化在基因上存在什么差别,也就是说,这一文化异质在什么地方?现提取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1、 权利为本文化,变异为权力为本文化 以权利为本还是以权力为本,是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的分水岭。 近代西方,思想家们提出“天赋权利”(或“天赋人权”)这一概念,认为人所具有的一些权利,如生命权(人身安全不受侵犯),自由权(人的言论和信仰等不受侵犯),财产权(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等,是天赋的,自然的。与此相联系,他们以自然法这一概念,说明天赋权利是自然法的固有内容,而自然法是宇宙的永恒法则,是上帝的意志;国家制定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为存在理由。可见“天赋权利”是神圣的。 洛克在阐明政府起源和目的时,对权利和权力的关系作了奠基性的论述。 洛克认为,在政府建立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每个人虽都拥有天赋权利,但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个人的权利难免会遭到他人的侵犯。于是人们设置公共权力机构,制定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并把执行这些规则的权力委托给了这个公共权力机构,这就是政府。所以,政府起源于社会公众的委托。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免遭侵犯。政府本身并没有自己的目的(利益)。人们将治理社会这一份权力转让给了政府之后,个人原先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将永远保存于自身,这部分权利是绝对地属于个人的,任何情况下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由此可见,政府起源于人们的委托(契约),它的合法性必须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政府的权力对于公民的权利来说是从属的,派生性的,政府的职责只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自身不应当再有什么目的;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它不能超越公共权力的边界侵入公民权利的私域,否则违背了人们建立政府的目的。一个政府如果践踏公民权利,暴虐腐败,为非作歹,力图拥有绝对的权力,那么,人民就无须再予以服从,这时候人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抵抗暴政,并设立新的政府,以谋求他们的安全和保障。(见《政府论》下篇,1690年) 洛克的上述思想包含了天赋人权论,人民主权论,契约论,政府权力有限论等重要思想,这些思想确立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严格界定了国家权力的界限,这是近代以来民主理论的最高成就。其实践意义在于,为以后欧美各民主国家的立宪提供了思想指导。所以,洛克的思想竖起了宪政主义的旗帜,人类所有的自由民主主义者无不集合到这一伟大的旗帜之下。宪政主义也就是民权主义——民有、民治、民享,以民权为本,以此规范政府的权力。这就是宪政。毛泽东说,宪法是“治国的总章程”。其实,毛并不知道宪法的本质。 马列共产主义的党文化,则是权力为本的文化,这正是权利为本文化的变异。 权力为本文化怎样颠覆权利为本文化的呢?那就是推出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的一套新说(马克思主义比洛克的宪政主义晚178年);继之,列宁推出党国体制,严格的集中制,斯大林、毛泽东时期兴起的神化运动以及弥漫于社会的谎言文化。一时间,权利为本旳文化连影子也见不到了。 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归根到底在于出发点的不同。权利文化以个体为出发点,权力为本则以集体为出发点。 以国家(政府)的起源(产生)而言,权利为本文化的解释是,为了保障社会上毎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大家都赞成建立公共权力机构,并且都同意把管理社会这份权力转让、委托给这个机构,于是产生了政府。这里,政府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派生物,并且只是为了保护毎个公民的权利。 权力为本的解释,一出场就是阶级,说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国家是阶级斗争中胜利了的阶级的战利品,即哪个阶级在阶级斗争中获得了胜利,哪个阶级就成了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民众也就成了这个统治者的子民了。这里讲的始终是权力;是谁拥有权力?如何获得这一权力?这一权力为谁谋取利益? 与权利文化相比,权利对于权力的源泉关系、派生关系、制约关系统统消失了,政府这个公共权力机构维护公民权利的职责也消失了。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无产阶级在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这同“打天下,坐天下”的说法并无差别,而且还意味看,这个阶级在革命胜利后将垄断-切,主宰一切。苏共和中共在获得国家权力之后,就是如此。除了拥有和享有权力之外,公民权利根本不在其视线范围之内。共产党28年流血奋斗为了什么?权。不是人民的权利,而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权力。 前面提到,权力为本出发点是集体,常被堂皇沿用的是人民、国家等概念。实际上,这些概念不过是权力为本的掩飾物。比如,1949年之后的大陆中国称“人民共和国”,但是,这个国家是人民主宰的国家吗?这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都不是,是党的总书记。宪法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管理国家权力的。但人民代表大会不过是党领导下的一个机构,无论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都不能违背党的意志,包括修建三峡大坝的决定,代表们一再予以反对也无济于事。那么,人民的意愿(即使如何地普遍,如何地强烈)在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中能起多大作用呢?所以,权力为本这种文化,出发点虽总是以集体的名义,可落脚点却是特权者的利益。这不是很虚伪吗? 特别是专政。专政这个字眼表示对权利的毁灭。共产党通过专政来实施它的权力,通过专政来巩固它的权力。为了坚持专政,不断地确立阶级敌人,不断地消灭阶级敌人,接着又去寻找新的阶级敌人……如此延绵不绝,以致无穷。一部专政史,就是一部迫害人民的历史。从列宁、斯大林,到毛泽东、邓小平,无不如此。从暴力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反胡风集团,对资改造,消灭个体农户,反右,文革,到反自由化……就是人民权利不断地惨遭剥夺的历史。要确立公民权利文化,不但要否定权力为本文化,还必须否定专政,结束专政。 为了在民众中树立权力为本的信念,编造了国家的神话: ——国家是公民们安居乐业的福地。国家强大,才有人民的幸福。国家有尊严,人民才有尊严。社会崇尚国家意志,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国家荣誉,总之,国家至上,集体至上。公民对国家的服从是无条件的,不但在行动上,而且在思想上。公民对国家的奉献应当是无保留的,除了生命、财产、个人理想,还有人的良心。对个人权益,即便是正当的,若与国家利益相矛盾,你就得放弃之,服从国家的需要。国家的理想,就是每个人的理想。国家的梦,就是你的梦。国家权力就是建立于无视、甚至无端地侵犯公民权利的基础之上的。一个社会建立在这样的政治关系之下,其现实必定是: 第一, 这个政权是极权、暴虐的政权,尽管它宣称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 第二, 人民是国家的奴隶,尽管这个国家标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三, 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往往遭受重挫,尽管它梦想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第四, 权力必定是全方位腐败的,尽管它声称,让“腐败分子无葬身之地”。 中国虽经历了三十几年的改革,但权力为本的根基并无动摇。改革时停时退,艰难竭蹶。走向权 利为本的宪政大道尚有一番艰难困苦,却是大众向往的必由之路。它或许漫长,或许就在明天。 2、财产私有文化,变异为财产公有文化 财产私有文化,在西方社会源远流长。 人的利己之心使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财产。这种财产是指劳动和经营中所获得的财产。财产所有者出于对财产安全的考虑,都希望自己的财产不被他人和国家侵夺,于是有了财产所有权的意识,由此产生了相应的法律。这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的事。从财产为个人占有到保护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产生,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 在西欧,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法律文本问世于公元前五世纪中叶的罗马《十二铜表法》。该部法律的核心内容是维护财产私有制,该法颁布后罗马市民实现了法律上的平等。 自公元六世纪至十二世纪,罗马又先后编纂了四部法典。四部法典之汇编称《国法大全》便是《罗马法》。罗马法对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债务、契约等都作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如恩格斯所说:“它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最完备形式。”(《马恩选集》第3卷,143页)罗马法奠定了(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石。 1215年为英王约翰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则吹响了人类迈向宪政主义的号角,其主旨是限制王权,保障民权。其中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额外税金;非经合法判决,国王不得将自由人逮捕,监禁,没收财产。英国“光荣革命”后不久,洛克的人权论奠定之作《政府论》问世。洛克阐述了三项人的天赋权利:生命权,财产所有权,自由权。他把保障公民的财产权视为最重要的权利。他说:“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还说:“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政府论》下篇,77页,87页) 1804年,《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问世,它规定了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和契约自由的原则,规定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该法典是拿破仑最引以自豪的成就,因为他把绝对私人所有权作为它的原则。 西方社会从古代到近代,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演变,都贯穿着肯定和保障私有财产所有权的天赋权利,成为西方社会根深蒂固的法权传统。到十八、十九世纪,终于确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成为资本主义的灵魂和基础。这一原则表示:第一,拥有私有财产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第二,私有财产在任何外力面前神圣不可侵犯;第三,政府以税收和其它方式征用人民财产时,一定要经人民或其代表的同意,并要有相应的政治法律程序保证之。 到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其深入人心与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我们可以从德国国王威廉一世拆除又重建一座私人磨坊这一事例中作为有力佐证。 1871年拥立为德国皇帝的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但行宫前有一座风车磨坊遮挡了行宫眺望的视线。威廉便派下属与磨坊主协商,希望买下磨坊。但磨坊主人说,这是祖上传下来的,不能在我手上败了,软硬不吃。国王于是下令强拆磨坊。不料磨坊主将国王强拆一事告上法庭,法庭也竟然受理了。法庭认为,被告擅用主权,侵犯了原告享有宪法既定的财产权利,违反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法庭判决: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地立即重建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其他损失150马克。威廉履行了判决,重建了磨坊。此后该磨坊作为司法独立、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象征,被保留至今。 这一故事说明,在西方社会: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司法独立。 此事发生在1871年,距《共产党宣言》发表已有24年。即使在之后的几十年中,马克思关于以暴力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异质文化在西方社会中的影响也微乎其微。所以我说,马克思这一改造社会的伟大计划在西方社会遇上了难以逾越的高山。这里我们亦可理解,改良主义在西方社会为什么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像马克思这样的激进分子真是凤毛麟角。 马克思主义诞生前的几个世纪,谴责私有制的声音就耳有所闻。十六世纪有莫尔的《乌托邦》,十七世纪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之后,摩莱里,卢梭以及圣西门、傅立叶与欧文亦都同声谴责私有制,梦想公有制。与马克思同时代的拉萨尔、普鲁东、费边社等也都抨击私有制,但他们都是遭到马克思批判的社会改良主义者。空想的或改良的社会主义,也可以认为是西方社会的一种异质文化,因为它们都主张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但是,只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才是科学形态的社会主义。为什么?区别只是在于,马克思强调,不采取暴力革命手段去实现这一目标,你们这一改良主张永远都是空中楼阁。可见马克思主义是够异质的了。 直到今天,私有制仍是西方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础,马克思关于以暴力消灭私有制的这一异质文化一直没有得到西方社会的回响,看来,在今后的文明发展史中也难以成为现实。 东方国家就不同了。这一异质文化在俄罗斯、中国等国家安家落户,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改造。消灭私有、推行公有对社会造成伤筋动骨的巨灾本来应当在西方社会降临的,现在这一苦难却由这些东方国家来承受了。这些国家,经历半个多世纪公有化的实验,对人类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是,它揭示了一条真理:消灭私人财产所有权是一条死路,是对人类的滔天罪行! 也就是说,消灭私人财产所有权对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都是一种异质文化,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 那么,马克思的公有化主张为什么在西方社会没有能够留下历史痕迹,在东方国家为什么开花结果了呢? …… 这个结出的果是什么样的果? 原来以为,公有制能解放生产力,经济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从而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事实却相反。公有制下,所有权虚拟,动力机制缺失,导致生产力疲软,经济萎缩,社会普遍贫穷,生活必需品匮乏。无论苏联和中国都发生过饥荒。中国1959—1962年农村因饥饿死亡人口达4000余万之巨,创历史记录。 原来以为,公有制能消灭贫富差别,实现社会公平。可事实却相反。公有制社会是官僚们的乐园,特权者的天堂。大饥荒年代,中国人在生存线上挣扎,可官僚们却享受着特供。这种“特供”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从未中断。改革以来,贫富差别更为突出,2006年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千分之四的人口掌握了百分之七十的财富。 原来以为,公有制能消灭剥削。可事实是,公有制下的剥削具有了新的形式,即借助于权力进行“剥削”;这种剥削与私有制下经营过程中因利润分配不公所存在的剥削不同,它其实是一种非法侵占与掠夺,比私有制的剥削更落后,更无人道。 原来以为,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能消除私有制下市场经济的无政府状态,避免因生产的无计划性所造成的巨大浪费。可事实是,公有制下计划经济的一些重大决策,往往来自长官意志,并不尊重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1958年的“大炼钢铁”,大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三门峡、三峡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失算等等,都是公有制时代留下的伤痛。这些无法统计的政绩工程往往是留给后代的败绩工程,至今不绝。 公有制就是“全民枷锁制”。此概念创意人是易中天。文革时提出的“全面专政”早在十年前就实行了。但表述不对。不是什么“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而是“极权囯家对全体人民的全面专政”。公有制下,工人、农民除了“一切行动听指挥” 地奉命扛活,一切权利皆被剥夺,连毎个人的飯碗也是被操控的。“不劳动者不得食”成了“不听话者不得食”。易中天认为,公有制使中国倒退到了井田制时代。1958年毛泽东主观地强行推行“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 驱使“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直接导致1959-1962年的全国大飢荒,饿死四千万囯民就是这个“枷锁制”造成的恶果。 公有制就是特权阶级所有制;实质上是官僚们的私有制;这是特殊形态的恶的私有制,是良性私有制的变异;由此孵化出了一个新阶级——一个在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上拥有和享有种种特权的新阶级,在人类历史上还未出现过这样特殊的新阶级。 现在我们可以说,这种异质文化就是劣质文化。 3、法治文化变异为人治文化 同财产私有文化一样,法治文化在西方社会同样有着十分悠久的传统。 西方的法治文化的发展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从古代到近代,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公民。如同古雅典民主派领导人伯利克里(约前495—前429)所说:“在我们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但在公家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精神使我们心服。”(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130页)所谓“法治国家”,公民要守法,政府官员更要守法。或者说,法治国家,不是看那里的人民是否守法,而是看那里的官员是否守法?有没有驾于法律之上和界于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可中国的传统是,法律是皇上惩治百姓的紧箍咒,故称“王法”,其法律所及不过是刑法而已。那些大小官吏或多或少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所谓“刑不上大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是海外奇谈。 ——西方的法治文化,到了近代又增添了一个新内容:法律、尤其是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约束政府权力的利器。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就是如此,它的精神就是限制王权,保障民权——人民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等权利不容国王侵犯。这就是宪政。 中国自近代以来也陆续出台了多部宪法。这类宪法,即使予以实施了,也不能认为是实现了宪政。宪法中虽规定着公民权利的条款,这只是对西方国家宪法的抄袭而已,主政者是并不打算加以兑现的。此类宪法的宗旨其实是限制民权,保障执政者的权力。以中共的宪法而言,其实质是保障党权,限制民权,同宪政主义的精神正好相反。 这里需说明,什么是宪政(这是近几年为不少人谈论的话题)?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宪法治国理改,这也是多数国人对宪政的理解。其实,宪政和依宪执政还是有差别的,特别像中国这种缺乏宪政主义文化传统的国家。所以,前提是看所制定的宪法是否体现宪政主义精神,这就是,宪法是否限制王权,保障民权。中国现在虽然没有了王权,但有党权。那么宪法是限制党权、保障民权,还是保障党权、限制民权呢?当下的中国显然是后者。这就是为什么宪法虽然也有民权的条款却难以兑现的原因,而党权不管宪法有无条款,都是切实兑现的。现行的宪法,一方面与宪政主义精神相抵牾;另方面,即使有宪政主义的某些元素也是不打算实施的,或在实施中大打折扣。中国要实现宪政,有待国民主权意识的提高和党专政的退位。 马克思是位法学博士,对西方的法治文化不但了解,而且是通晓的。现在要加以追究的,马克思主义为什么与法治文化无缘呢? 没有发现马克思批判西方法治文化,他也没有提出人治文化的明确主张。可共产党——从苏共到中共都是地地道道地践行人治而野蛮地践踏法治的,为什么?原因在哪里? 原因是马克思主义要推翻资本主义社会,首先要否定资本主义那一套法权体系,乃至整个文明积淀。 无产阶级以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需要法律依据吗?消灭资产阶级,剥夺资本,需要法律依据吗?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对新政权抱有敌意的人统统实行镇压,需要法律依据吗?1918年1月5日,列宁动用军队驱散立宪会议,需要法律依据吗?之后又取缔全部非布尔什维克党派,需要法律依据吗?斯大林在合作化运动中,消灭200万家富农,需要法律依据吗?他搞大清洗,诛灭异己,陷害2000余万无辜者,需要法律依据吗?毛泽东搞暴力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对资改造,反胡风集团,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需要法律依据吗?邓小平“反自由化”,策动武装部队镇压89“六四”民主运动,需要法律依据吗?如果都要有法律依据,那共产党就不要搞社会主义了。 这又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与之前的资本主义(或中国的前资本主义),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明。这里出现了文明的断层,无法对接。特别是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还要加上所有制关系,没有前后的承继关系,只能对着干。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要实行“两个彻底决裂”。加之,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一套设想是先验的,空想的,你在资本主义文明体系中连影子也找不到,资本主义任何一条现成的法律都不是为社会主义准备的。共产党的革命目标和改造社会的共产计划,决定了它不可能遵循既往法治规则。列宁正是这样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说得对,干社会主义就是与无法无天联系在一起的。 那么,革命党是否也可以制定自己需要的法律呢?这很对呀,可是,第一,共产党的领导人大都缺乏法治意识,他们只欣赏“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第二,自己制定一套法律,不是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吗?肯定会造成被动。第三,搞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经验,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法制建设缓行吧! 还有一条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党的领导大于天。毛泽东说:“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党的领导”是第一原则,其他的都在此原则之下,法治甚至排不上号。多少年来一直争论党大还是法大?似乎没争出什么结果。其实,资本主义社会,文明社会,是法大;在共产极权国家,是党大。你不跨入世界文明大家庭,你永远不会承认是法大。 1958年在北戴河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能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又说“要人治,不要法治。”在座的刘少奇插话:“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看来实际上靠人,法律只能做办事参考。”(崔敏:对法治建设有重大影响的两件事。《炎黄春秋》2015年第2期)当时民法、刑法、诉讼法经多次修改,已经成熟,待全国人大通过施行。有了毛泽东这个“最高指示”,这三个法律从此废止。 1961年,毛泽东发表关于“破除宪法迷信”的谈话。毛说:“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有害的,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毛的这番言论惊世骇俗,有人怀疑是否出自“伟大领袖”之口?经查,确有此言。 古希腊智者柏拉图,对于法治的必要性说了这样一句话:“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是最野蛮的兽类一样。”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一位思想家——西塞罗,就提出了“权力从属于法律”的重要命题。他说:“因为法律统治执政官,所以执政官统治人民,并且我们真正可以说,执政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而法律乃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74页) 两位思想家都生活在离我们两千多年之前的古代社会,对法治文化却已经有了如此洞见。比对毛泽东的奇谈,可想而知,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无论中共,或每个中国人,面对古人和世人,都大跌颜面。 进入后毛时代后,中共开始萌生了法治意识。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有了一个新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胡耀邦在报告中说,这“是一项及其重要的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是它没有从制度上具体解决党的领导与党的活动如何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问题。因此,之后党的领导与活动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边界仍司空见惯。譬如,党内大批贪腐分子他们在贪污犯罪过程中哪一个受到法律与制度的制约?我们只见到那些落网的罪犯才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十六大则对法治国家设定在以下的框架之中,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个体系中的三大要素,居首者是“党的领导”,而“依法治国”是小三子,居末位。其内在逻辑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都要统一到党的领导之中去。也可以认为,依法治国以服从党的领导为前提。那么,当党的利益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时,是服从党的领导还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呢?答案不言而喻。所以,这个“三者有机统一”的表述比十二大出台的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一个退步。 中国至今仍在人治王国的堡垒内向法治天地突围。 中国现代走向中两种文化之博弈 人类社会由古代社会演进到现代社会,有着共同的路向标志,那就是由农业社会演进到工业社会,科学技术日益运用于生产各部门;思想信仰由君主主义演进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由君权演进到民权。现代社会的到来伴随四大革命:工业革命,科学技术革命,思想文化革命,政治制度革命。这在西方国家比较典型,属于原创型的现代社会。一些后进国家的现代化是对先进国家经验、道路的嫁接。嫁接中有比较成功的,也有的经受挫折而走过弯路,情况不一。 1 中国现代化的路径是怎样的呢? 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大阶段:1840年至1949年,计109年,经历了晚清,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第二大阶段:1949年至今,已有66年,中共一党执政。这是根据文化的变迁来划分的。 第一大阶段又可分为两段:一段是1840年至1911年,一段是1911年至1949年。 1840年鸦片战争成为中国近代史之开端。那以后西方列强侵入中国,与中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但与此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西方文化潜入中国,影响中国,使中国出现了现代化的气象。 过去重点渲染前者而不强调后者,若如此,将1840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便失去了意义。 这一阶段,清廷以为,中国屡屡败于西方国家,因为洋人有洋枪洋炮。于是兴办洋务,有了坚船利炮,中国便可强大。对西方文化的方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可1894—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中方彻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被迫签订《马关条约》,赔偿白银两万万两,还割让辽东半岛、台湾等岛屿。说明仅器物层面向西方学习还不能使中国强大。正如当今学认为的那样,这场战争是“现代囯家”与 “前现代国家”之间的一次较量,中国之败,在于制度与观念之败。 因此,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发动戊戌维新运动,目标指向政治体制改革。可惜这场运动很快被慈禧所镇压,记载于史册的是“百日维新”。可是1900年又发生了八国联军攻入北京的事件。1901年签订《辛丑条约》,中国赔款白银四万万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在未还请以前,按每年四厘加利,总计实九万万八千余万两。此时满清当局才意识到,有了坚船利炮尚不足以使中国强大,于是派遣大臣赴西方各国考察,拟学习人家的政治制度,不久出台“新政”计划,宣布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至1916年为预备立宪时期;由于立宪派的施压,又宣布提前于1913年召开国会。可惜这个计划由于“错时”而被蜂拥而起的革命浪潮所淹没。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什么呢?中国同西方国家交战中屡屡失败,说明中国比西方国家落后。落后在哪里呢?开始认为军力不如人。于是办洋务,建新军。后来认识到,要使中国强大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因此推出新政。这七十年的历史中,清廷当局是一步一步地在向西方国家学习的,一步一步地在吸收西方文化,最后认识到西方文化中的精华是民主政治,终于抓住了近代、现代化的关键。清廷这一时期的所作所为,总的说来,是应当肯定的。教训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启动晚了几步。 以清廷为代表的东方专制主义与西方民主主义,构成1840年至1911年这一时期两种文化冲突的主题。在冲突中大清皇朝的决策人西太后不是玩命抵挡,而是逐步地向西方文化靠拢,特别是在其晚年,终于作出引进西方民主政制的决策,拟制定宪法,召开国会。这对于年逾古稀的老太太来说(慈禧于1908年去世,享年74岁),是否也做到了与时俱进,可以说是难能可贵的了。真想不到她为后人(例如毛、邓等)作了个表率。 1911年爆发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皇朝,结束专制制度,初创中华民国。这次革命不再是“改朝换代”,不再是皇权易手。它是以民主共和制度取代延续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制度的一次真诚的革命,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它得益于中国先进分子对西方文化真谛的领悟,是西方民主主义在古老东方国家的一次移植。可惜孙中山去世太早,逝世之前他留下“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遗嘱。 辛亥革命后不久,中国出现了割据乱局,即使1928年蒋介石北伐后重建民国,中国也不能说是完全统一的。东北有张作霖、张学良部,新疆有盛世才部,西北有冯玉祥部,山西有阎锡山部,山东有韩复榘部,广西有李宗仁、白崇禧部。不过他们都大体认同三民主义,认同中华民国。可谓统一中的不统一,不统一中的统一。在文化方面得到广泛认同的三民主义属于西方的文化脉络。 可是,此时另一种文化侵入了中国,那就是马克思列宁的共产主义。其标志是1920年在共产国际的策划下成立中国共产党。11月发表“中国共产党宣言”(此宣言实际上没有发表,只是作为收纳党员的标准。后有英文稿保存于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的档案中。1958年中译稿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内部刊物上刊出)。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党代会。从当时制定的十分简单的党纲中(党纲载言确立:“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可以知道它接受了“俄系文化”,即马列的共产主义,即本文前面所述的“党文化”,以后,中共便驶入了“俄系文化—党文化”的轨道而至今。 1920年之后,中国的政治版图上出现了两个政党、两种政治势力的对峙态势。在文化结构上,出现了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两种互不相容的文化冲突。虽然国共两党也曾两度合作,但志不同,道亦不相谋,合作只是互相斗争的一种形式。从1920—1949年这段时间,国民党是执政党,共产党是个在野党,而且1920年之后的十五、六年间非常弱小,生存都很困难。它所信仰的马列共产主义,影响有限,是一种弱势文化。 不可忽视的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出现了有利于共产党生长的条件。对中共来说,1936年12月的“西安事变”是中共命运的转折点,也是中国现代史的一个转折点。西安事变之后,蒋介石放弃了反共剿共,实现国共第二次合作,共同抗日。中共此后的八年便是由弱转强的黄金时期(中共利用抗战时机,在敌后建立了大片根据地,军队由三万余人扩建到120万人)。至1945年抗战胜利,中共成了可以敢于与国民党分庭抗礼、试比高低的强劲对手了。后来的三年内战(1947—1949)证明了这一点。 共产主义在这一时期能在中国形成气候,还有重要的国际背景,那就是国际舆情的左倾化。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引来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广泛诟病,资本主义似乎从此江河日下了……那么,人类的前途在哪里?此时俄国发生了十月革命(现在俄罗斯已改称“十月政变”)。消息传来,令许多知识分子激动兴奋,以为从俄国革命中找到了出路,看到了曙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中共诞生和壮大的思想基础和社会背景。加上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在当时内忧外患的背景下——它要对付力图颠覆民国政府的异党,它要协调国民党内各派系之间的关系,它要面对复杂的国际问题,更重要的,它要组织全国的军力、财力、民力,抗击入侵的强敌——难以推出宪政民主计划,因此引来知识分子群体的不满,导致三、四十年代大批青年知识分子盲目地投奔到共产党的怀抱。 苏俄的革命不仅直接影响中共,也影响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孙中山倡导“以俄为师”,赞赏列宁的党国体制,将国家权力集中于党,认为此种体制可以改变国民党的分散状态,巩固革命成果。孙中山在1924年还提出“联俄容共”政策,这更是他的一个重大失误,给以后的蒋介石政权带来无尽麻烦。 这一时期(1920—1949)俄系文化—党文化的影响在逐步扩大之中,但主流文化是三民主义。需要注意的,这一时期的文化是多元的。马列的共产主义文化并不因为与三民主义相异而遭遇围剿、扫荡之命运。 2 翻开中国近代史,我们看到,无论是晩清的历史还是民国的历史,这中间所发生的-系列重大亊件和社会各领域的重大变化,都是在西方文化影响下发生的,因而都是西方化的历史过程;尽管这段历史中记录着种种波折和不幸,但毕竟是踉踉跄跄地在向着现代化、向着宪政民主方向前行。 但是,这一历史进程到了1949年戞然中断了。 随着中共在内战中获胜成了大陆的统治者,它所信仰的-套文化也就成了统治大陆的主流文化了。从此时开始,中国的航船全面转向俄化、赤化、马列化、共产化。但是,统治你的思想是一回亊,人们脑子里实际存在的思想又是一回亊。政权的改朝换代可以用枪杆子解决问题,文化的改朝换代却要繁复得多。1949年之后,新政权和它所提倡的-套文化和人们脑子里存在的文化实际上是脱节的。这种情况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尤其明显。对于这种情况,毛泽东特别清楚。为了巩固共产政权,必须重建中国的文化体系。这是摆在新统治者面前-项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 这样,我们也就理解了,毛泽东为什么总是拿知识分子开刀?为什么没完没了地整肃知识分子?为什么把阶级斗争扩大到思想文化领域?为什么总是喜欢在意识形态领域抓阶级敌人? 1950年,也就是中共进城不久,就开展了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可见清除西方文化这件事毛泽东看得何等緊廹。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从旧社会过来的受过西方教育的知识分子,他们在知识界、教育界颇有影响,都是一些学有造诣的专家。毛泽东就给他们洗脑、換脑,要他们脱裤子,割尾巴。召开不同规模的会议,众目睽睽之下,要他们批判脑子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自辱自己如何一无是处,一文不值,表示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革心洗面,重新学习,努力改造,接受马列主义的新思想。使他们颜面扫地,失去昔日的尊严,这就是毛泽东要达到的目的。接着又重点批判了一些代表性人物,如马寅初,梁漱溟,俞平伯,胡风,胡适等。 1952年,又搞了一个大动作——对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这是对高校的一次大手术。它的意义是什么?思想文化改朝换代除了破还要立。高等学校要培养共产主义人才,措施是大刀阔斧地砍掉反映西方文化结晶的一些重要学科,如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把共产主义先验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以共产主义先验理论进行实验的历史,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联共(布)党史,中共党史作为基本教材,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化。即使其他一些课程(如史学、文学等),也必须体现马列主义为指导,无不渗透着党文化的血脉。这是中共对国民实施党化教育具有长效性的战略举措,其危害直至当下,将贻害百年。 1957年的反右运动危及整个知识阶层。阳谋也好,阴谋也罢,共产极权主义与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反正不能共存共容。对毛泽东和共产党是绝对不允有所批评的,否则就划入右派,就是专政对象,而且不必经过任何手续,也不允许本人申辩一下。这是什么?这就是暴力,非枪杆子的暴力,却是以枪杆子为后盾的。这是中共改造社会、改造被统治者的一种基本方法。这次运动的实质是要消灭整个知识分子阶层,使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失却自己的人格,个个成为共产党的驯服工具,成为党奴。 这当然是毛泽东的一厢之愿。 即使在全面专政的文革年代,即使在狂热地崇拜毛泽东的愚忠年代,即使毛泽东的个人独裁无以复加的年代,中国还有林昭,有遇罗克,有张志新,有李九莲,有王佩英,有顾准,有……他们对暴戾的专制统治,对毛泽东的无法无天,对文化大革命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发出了不同的声音。这不就是对党文化的一种挑战吗? 到了1976年4月,周恩来去世后爆发于天安门广场的“四五运动”,掀起了声讨“四人帮”的怒潮,实际矛头指向毛泽东的独裁统治,这是毛自己承认的。万千诗歌铺天盖地,堆满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四周,其中有这样一首: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这场壮丽的“四五运动”被毛定为反革命事件,该诗词列为重要反革命案。毛死后不久,在党内外强烈呼吁下,该事件的反革命定性即被推翻。 1978年5月,在胡耀邦策划下,《光明日报》首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重要文章。一文激起冲天浪。“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由此在全国爆发。多少年禁锢人们思想的党文化以及毛泽东的神像受到猛烈冲击。1978年11月到1981年4月,北京西单出现了“民主墙”,以大字报的形式表达民众对国家命运与前途的关切,成为自由民主主义思想的集散中心。1979年初,中央召开了理论工作务虚会,参加者达四千人之众。与会者思想活跃,深入广泛地讨论建国以来的大是大非问题。这一切都说明,党内外都在集中火力挣脱专制主义的镣铐! 这是自由民主主义凱歌行进旳年代,是令人永远怀念的年代! 就在此时,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挺身而出,捍卫毛泽东的历史地位,提出作为党文化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掀起“反自由化”运动。可惜邓的“反自由化”运动在党内响应者寥寥,几乎是像唱独角戏。1986年9月的三中全会上,在通过《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时,当时与会者主导性意见是不将“反自由化”写入决议,邓大为恼怒地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还说:“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看来,邓大人有点失去理智了。邓对胡耀邦反自由化不力大为不满,以非组织手段将之罢黜。1987年1月,胡被迫辞去总书记职务。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去世,悼念胡的学潮随即勃起,旋即成为中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民主运动。面对学潮,邓束手无策,竟策动军队进城血洗天安门广场;并对赵紫阳因反对对学运进行镇压而废黜其总书记的职务,又非法将其幽禁至死。 邓小平主持改革开放十年,史家评论说:“即使将来的人们忘记了那十年,也不会忘记那一天。” 更何况邓氏的十年改革是为了延续中共之统治。89“六四”屠城事件是中共统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它表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已被人民所唾弃,当朝的只能用枪杆子诚惶诚恐地渡过自己的余日。在思想文化领域,也表明,主流的党文化出现了由进攻转向防守、由主动转向被动、由优势转向劣势的历史性转变。 不久,1991年底,从俄罗斯那边传来苏联解体、苏共解散的消息,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七十四年的红旗落地,昔日辉煌于世的社会主义母国大国悄无声息地被人们所唾弃。接着柏林墙被推倒,德国统一。东欧诸国摆脱苏联的羁绊而独立。一场波澜壮阔的共产主义实验的失败已成定局。 此时期的中国,因邓小平的跛足改革路线积累起大量的社会矛盾。民间的维权运动此起彼伏。中国这个巨人摇摇晃晃,蹒跚而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面大旗不好扛啊!邓之后的江、胡两任总书记,只能不惜投入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警力,以维稳为纲,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守住共产党这片江山社稷。 停顿不行,倒退更不可能。毕竟民智已开。不论是“两头真”的老人,还是80后的年轻人,都在一再呼吁:何时宪政大开张?人们都已觉悟:不从政治体制改革中消解党国极权体制,一切都将徒劳。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些人类主流价值,不要看还在受到打压,但已成为当今中国思想文化的潜主流。而党文化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现代化潮流中已被冲击得七零八落。真是: 无可奈何花落去 不废江河万古流 3 党文化随中共的诞生而降世,随中共的发展而完善,随中共登上统治舞台而成为统治中国人的文化;而其它文化、特别是体现人类共同价值的西方文化则沦落为受批判、遭禁锢的文化。当然,中国人,其中包括多数知识分子,对于马、列、毛主义为思想库的党文化曾一度是认同的,是作为科学形态的文化来加以接受和学习的。但是,积六十余年之经验,中国人愈来愈明白,这种文化没有给中国引向自由、民主、人权与法治的光明前景,没有推动中国的现代走向,反倒愈来愈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重阻力,给中国人带来无数伤痛。由此,经过反省深思,方知这一文化原来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一种异质文化。这就是为什么,自1976年之后的后毛时期以来,中国经济获得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却有增无减,人民仍生活在专制主义的囚笼之中,新闻与言论自由的空间严加打压,以言入罪仍影随知识群体,文化暴力的棍子在他们头上挥舞,恐怖的乌云漂泊在他们之间,因此,认清以专制与共产为核心的党文化与人类主流文化相冲突之本质,继之埋葬这一文化形态,实在是当今中国的一项首要任务。 2015-5-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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