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巨贪“老虎”从轻处罚是在给谁留后路2016-03-08 醉里挑灯看见C 据腾讯新闻2月25日报道,十八大后已获刑的23只“老虎”,贪污受贿金额从283万元到1.3亿元不等,除周永康,刘铁男和王毅外,受贿千万以上的“老虎”刑期主要集中在12年到15年之间,没有一个被判死刑的。 不说刘青山,张子善们地下有知会否高呼不公,单从改革开放初期以来领刑的看,也没有这样从轻发落的,对普通百姓更见不到这样的判例。一个出故障的ATM机自动突出十几万的人民币,一个小青年贪便宜拿走的那个人被判了多少年,大家还记得吗?何以刑法是看人下菜碟,见到贪官老虎就软了膝盖立马跪下? 新闻解释说,原来2015年11月7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9}】特意针对贪污受贿案做了“重大调整”:量刑不再受具体数额的限制,也不再明确所贪数额,而仅以“贪污数额巨大”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代替具体的涉案金额。 这真是一场救苦救难的及时雨,“死刑不再上大夫”,巨贪老虎从此免去了死亡的恐惧,而只要活着,总会有机会;又避免了那一串串触目惊心的贪污数额触怒民怨,更为量刑,枉刑留下了足够的弹性空间。贪多贪少已不那么重要,怎么从轻发落才是绞尽脑汁要对付的关键和重点。贪了一千万如果可以划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范围,那么贪了一个亿,几十个亿,几百亿不也同样是划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进行裁量吗?我想求教于法律专家,在我们这个星球上,还有哪个国家是象我们这样“惩治腐败”的? 至于把所谓坦白悔罪态度作为要否“从轻处罚”的条件,更是不靠谱的事,加上这一条,只是为枉法者留下了更大的暗箱操作空间,想判你轻,就说你悔罪态度好;判你重点,就是态度不好,回头想想这几十年来的冤假错案吧,一下就明白了。 这太让人困惑了,我们高张反腐大旗,为什么刚刚让民众看到一点希望之时又轻轻放下,对人人皆曰可杀的大贪巨蠹不仅刀下留人,而且刑期越来越短,就连我们尊敬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齐林也承认“在限制死刑的背景下,随着大量大额案件的出现,对于贪污受贿量刑有减轻的趋势。" 这就怪了,吏治腐败是一个社会最大的腐败,贪官如雨后毒蘑一样蓬勃生长的今天,正当对沉疴下猛药,改杀的杀,该关的关,不仅要他们饱尝铁窗之苦,还要让他们倾家荡产,从而杀鸡儆猴,让当权者想贪不敢贪,不能贪,这才是我们反复”打老虎“的初衷,何以出现今天这种局面? 巧的是,我找到了上述孙教授对贪官从轻发落的一个绝妙解释,真是大开眼界!中国政法大学这位专家教授解释说,之所以对贪官量刑有逐渐减轻的趋势,乃是因”这些年的经济发展,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现在贪污受贿的金额也在大幅提升,很多落马的官员涉案金额动辄千万”。 真是受教了!原来巨贪“老虎”们之所以疯狂敛财是因为这些年经济发展了;原来他们动辄上千万的搜刮民脂民膏是因为通货膨胀了。言下之意是,国家有钱了,社会财富多了,他们才会这么贪婪,所以要从轻处罚。这真是混蛋逻辑,土匪逻辑。按这个推演,小偷扒钱包,强盗抢银行的理由同样充分。你钱包里有那么多钱,我怎能不下手?你银行里钱太多了,否则也不会动手,——然而法官们会对小偷强盗轻判么?如果是哪位官员的婆娘如花似玉,被一群流氓给轮了,流氓能否因为官员婆娘太漂亮为自己开脱,从而获得从轻处罚? 社会财富多了就可以贪污受贿,就有了从轻处罚的理由,而且为了体恤他们还专门修了法,更加便于开脱,那试问全世界比我们富裕的国家里,有哪个国家比我们的贪官多,贪污多,并且是因为贪的人多,贪的数额太大而被这样从轻发落,处罚优待了? 更为叫绝的是,就连通货膨胀也被作为对贪官从轻处罚的理由。“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你瞧他们为贪官想的多么周到,对贪官是多么的体贴——通货膨胀这么厉害,一斤白菜都卖十几块了,钱这么不值钱,他们不多贪点,日子该怎么过呀,贪个几千万,几十个亿,也是被通货膨胀逼的啊。 我辈只有无语。为了为贪官开脱,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何至于此!民不聊生你们看不到,百姓一场大病就被逼上绝路你视若无睹,一大批一大批的失业者为生存无门而抓狂你们没有丝毫怜悯,唯独对那些祸国殃民的国家蛀虫心怀无边的慈爱,这是为了什么?是兔死狐悲,还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从此以后,大贪小贪们只管放心贪就是了,死罪既免,刑期又不长,自然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大不了蹲个几年,移民海外,反正银子也不会生锈,该怎么嘚瑟还怎么嘚瑟,你还别不信别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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