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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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的源流及濫觴
今天說起官本位,人們意中往往指的是社會意識中的某種價值觀。當然,這種社會意識的背後,是政治制度,已經跟這個制度相關的社會結構。中國的古代社會,自秦漢以來,官本位不僅是價值,而且是一個主要的社會特徵,而且這個特徵,得到了科舉制的強化和固化。然而,在經過了150多年現代轉型之後,官本位依然困擾着今天的中國人,給今天的現代化進程,帶來了極大障礙,應該說,中國社會,至今沒有走出官僚主導的制度窠臼,但是局面比古代似乎還要糟。
一
古代的中國,曾經有個一個比較漫長的封建制的時期,雖然未必能肯定地說,在東周以前的夏商周三代,都是封建制,但至少西周的封建制,是可以確定的。春秋時期開始了從封建制向郡縣制的過渡,到了戰國時期,這個過渡基本完成。秦的統一,只是把郡縣制在全國範圍內固定下來而已,但是秦制卻因此成為郡縣制或者說官僚帝制的代稱。
封建制,疆土是層層分封的,所以,無論天子還是諸侯,都無需什麼專職的官僚,辦事職責,交給低層的貴族即可。只有實行郡縣制之後,地方管理由諸侯直轄了,才有設官分治的需要。而這種模式到了秦統一之後,自然變成天子自統郡縣,所有的官吏,都對天子負責。由於疆域廣闊,需要的官吏眾多,不僅有地方官,還需要協助天子辦事的中央結構和相應的官僚。這樣,一個龐大的官僚階層就逐漸形成了。這樣一個以文官為核心的龐大的官僚體系,無疑是後來中國制度的核心成分,台灣著名學者許倬雲甚至稱之為中華文化的三元色之一。[①]
雖然說,秦朝實行的是以官為貴的國策,官吏不僅是法令的執行者,而且是教育的唯一實施者。可是,秦朝二世而亡,時間太短。秦制在漢朝遭到了修正,漢朝實際實行的是貴族和官僚的雙軌制,有時,甚至官僚們也把封侯作為一種追求。但總的趨勢,官的份額在增加,而貴族的地位在下降。如果一個人沒有官位,而只有爵位,實際的社會地位並不高。這是因為,所謂的郡縣制,本質上就是一種官僚制。皇帝統治國家的權力,事實上必須由官僚代行,因此,誰擔任官職,就就掌控了資源。土地、人力,山川河流的實際控制者,其實是官吏。社會人群中,最有權勢者,理所當然會受到最大的尊重。但是,這樣的官吏,在另一面,又是皇帝可以通過制度和技術來控制的,漢朝皇帝,經過幾代教訓,終於明了對皇權的最大的威脅,不是掌握實權的官僚,而是擁有分封國土作為政治實體的貴族。所以,秦制在後來實際上被完全恢復了。
戰國後興起的帝國,在結構上就規定了,皇帝要想統治國家,唯一的途徑是通過官吏的槓桿。官僚和皇帝制度的結合,成為任何一代帝王必然的選擇。儘管由於用於選官的察舉徵辟制度的副作用,官僚本身也出現了世襲化的傾向(門閥),以至於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官僚貴族化的普遍現象。但此時的門閥世族,世襲繼承的已經不是采邑和爵位,而是做高官的特權。即使在門閥世族中,人們所看重的,仍然是某些權高位重的官位官銜,而非爵位。
當然,任何形式的世襲,對於皇帝而言,都不是好事。官位被某些家族把握,就意味着皇帝對這些官位失控。所以,當再一次統一到來之際,大一統的王朝,肯定要設法削平門閥世族,而削平的方式,就是讓他們不再壟斷官位。所用的工具,就是科舉制度。
從科舉制度實行的1300多年的歷史來看,科舉制的確是一把鋒利的斧子,對於削平門閥世族有着奇妙的作用。科舉實行以來,雖然朝廷一直都有封爵制度,所謂的王室貴族,也一直都存在。但是,爵位一直都是官位的一種補充。沒有官位的爵位,無論有多麼高的階位,含金量都不高。不僅僅因為沒有官位的人,無法從政務操作中,攫取好處,而且還由於他們沒有實際的權力,人們對他們並不畏懼。皇帝對科舉的重視,是因為這樣的選官途徑,可以保證最高權威的暢通無阻。
在宋代之後,進士考試的殿試,又極大地強化了皇帝對科舉的控制,中第者天子門生的自我感覺,極大地強化了他們跟皇帝之間的聯繫。而民間對科舉的看好,是因為考試意味公平和公正,意味着平民的機會。官位的獲取,由於跟科舉考試的結合,在民間獲得了極大的合法性。考試得官,非讀書人不辦,考試得中,意味着學問,也意味着才華和本事。歷朝歷代,高官厚爵之輩,他們的後代都可以因他們的官爵而直接得官,進入仕途。但是這個途徑卻一直不受人重視,既不受皇帝和人事部門的重視,也不受民間的待見。所以,高官的後代,一般不屑於走門蔭入仕之途。無心仕途的紈絝也就罷了,有志者,一定會走科舉的路。
在明清之際,科舉事實上存在三級台階的情況下,高官子弟,頂多捐一個監生,少了一個台階。其他的兩個台階,都要自己真刀實槍地考上去。只有到了晚清,官場比較混亂,科甲出身不像此前那樣金貴之後,才有比較大規模的高官子弟捐官的現象出現。門蔭都讓人看不起,那麼捐班就更為人不屑,所以,無論朝政混亂到了什麼地步,只要科舉尚在,就始終是人們入仕的第一選擇。
科舉對於王朝的好處,還不僅僅是保證了皇帝的最高權威,保證了皇帝跟入仕者的天然聯繫。而且還保證了朝廷可以從民間不斷地汲取人才。不管考試內容是什麼,人才都會通過考試的管道,源源不斷地被抽上來。雖然說,唐朝以詩取士,對於錄取人才更有有好處。後來的八股取士,有識者多加抨擊,黃宗羲甚至說,“八股之害,等於焚書。”但在實際上,多數有才者也會屈就自己,適應這樣的考試形式。也就是說,八股未必能造就人才,但人才會屈就八股而實現自己做官的夢想。
美籍華人學者何炳棣統計了明清之際12000多進士和23000多舉人的家庭出身,發現出身此前未有功名的寒門小戶之家的人,占了差不多一半左右。明代寒門的比例高一點,約在55%左右,而清朝稍低,也有37%左右。[②]歷代對於科舉制度的嚴謹性,都要求很高,非常看重科舉這種掄才大典,因而保障了這個制度的大體公平。使得社會中下層的人才,可以源源不斷地通過這個管道,被選拔到官場上來。白衣致卿相,在那個時代,不僅僅是一個普通士子的夢,而且是某種程度的現實。
二
儘管如此,白衣致卿相還是眾多白衣的一個夢,實現這個夢雖然有可能,但對多數人而言,實現的可能性並不大,從白衣到卿相,不僅僅有科舉一道關口,情況相當複雜,但這個夢的誘惑力之大,卻能保證把多數優秀的讀書人都栓在科舉上。在一個沒有貴族的社會裡(現存的所謂貴族,都是暫時的),理論上,多數人都有機會進入官場,而且科舉考試又保證了這個過程的大體公正的情況下,官僚制的觸鬚,就伸進了社會各個層面。
歷朝歷代,能通過科舉考試的人都不多,以明清為例,進士考試每三年一次,一次取士不過幾百人,對於成百萬的讀書人而言,這樣的出路實在是太窄,窄到幾乎不像是一條出路的地步,但由於科舉實際上存在三級台階,秀才、舉人、進士,每個台階,都有相應的政府優惠和社會榮譽。所以,讀書人還是會盡力爭取踏上這些台階。舉人和進士人數雖少(可以作為榜樣存在),到了秀才一級,人數就比較多了,而且秀才之外,還有眾多想考秀才的童生。按習慣,進過考場和沒進考場的人,也是兩個等級,進過考場的人就可以戴方巾,自稱是讀書人。這樣,眾多的讀書人,都聚攏在科舉的台階上面了。
而在當時的中國,讀書人一般又都是社會的精英。這樣,社會的金字塔,就按照官僚制度的理路搭建起來。人們首先認可的是科舉的功名,人的地位,依照童生、考過試的童生、秀才、資深秀才、貢生、副榜、舉人、進士這樣的台階遞進。由於“考試帶來之出身,終身帶有不可移易”,只要考上了,即使被罷了官,革除了功名,在人們眼裡,這個人還是有出身的。[③]官場上的縉紳錄上沒名了,但社會地位卻還能保留。其次才輪到官階。做過官的人,依照官階的大小,文還是武,其士紳的地位高低有差。
明太祖甚至明文規定,做官的人,即使退休致仕在家,平民也不能跟他們平起平坐。做過官的人,跟平民不敘禮,如果有平民對做官致仕者不禮貌,要按律論罪。[④]社會地位的排序標準,最後才排到財產。僅僅有錢的土財主,或者商人,在一般社會評價中,地位相當低,甚至是人們嘲笑的對象。讀書人之外的社會大眾,一般來說,都跟着讀書人走。他們社會地雖低,但他們的子弟,卻有可能通過讀書,爬將上去,進入金字塔的上端。
我們都說,古代中國的農村社會,是具有鄉紳自治性質的社會。但所謂的鄉紳,其資格除了功名就是官階。沒有候補和退休官方身份的人,是不能被人稱為鄉紳的。固然,在社會動盪時期,鄉紳自治的社區,未必都能保證對王朝的忠誠,但鄉紳的地位,卻跟官僚制有着解不開的聯繫。
按今天政治學理論的標準,中國古代的國家,都屬於小國家,國家政權不下鄉,國家管的事也相當少,基本上不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因此在國家之外,存在着自治的民間社會。不僅城裡的市民社會是自治的,鄉村的農民社會更是自治的。但是這樣一個自治的社會,卻跟官僚制有着血肉聯繫。由於讀書人都圍繞在科舉制的金字塔在活動,而知書達禮的讀書人,又是鄉村禮俗社會的組成部分,讀書人中進入體制的佼佼者,有自然而然是鄉村社會和宗族的領袖。所以,在古代中國,實際上不存在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對立,在官本位的價值體繫上,它們是統一的。
官本位的價值最強大的塑造者,是科舉制。由於官吏是要治民的,治民勢必會導致民眾的反感。畢竟,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純粹靠道德自律約束能自己的官吏都是不多的,而制度的約束,往往顯得乏力。沒有科舉制,官吏的選拔勢必會烏煙瘴氣,充滿了任人唯親、任人唯錢的骯髒。但是,有了科舉制之後,通過考試做官的人,就變得令人欽佩。地方官的儀仗,如果他是科舉出身的,就會將他是哪一科,幾甲的進士頭銜,打在最前面。凡是正途出身,尤其是兩榜進士出身的進士,不僅上司高看一眼,連百姓也高看一眼。捐班和正途的官員,同樣貪腐,人們對捐班的痛恨度,要比正途出身的不知高多少倍。中國古代政治,一般不講合法性的問題,但對政府不講,不見得對官員也不講,官員的合法性,往往就體現在科舉上。
不僅如此,宋代以來的民間戲曲小說,凡是才子佳人題材的(這種題材特別多),男主角必定是個讀書人,多半是秀才。才子和佳人之間,發生故事是沒問題的。但才子若要抱得美人歸,實行大團圓,必定得進京趕考,考個狀元。不僅才子佳人故事如此,就是那些揚名立萬,報仇雪恨的題材,也往往得考個功名,做上八府巡按什麼的,才能實行。
過去的民間社會,即使窮鄉僻壤,哪裡有不知道秀才,不知道狀元的呢?民間的俗語,謠諺,吉祥畫,狀元及第,連中三元是一個永恆的主題。不錯,人們每每痛恨官吏,但因為有了科舉,人們對官吏的感情有了很複雜的兩面,既痛恨,又艷羨,人們的艷羨,當然有官員“升官發財”的內容,但最艷羨的,往往是科名。而且對科名高第的官員,有不言而喻的欽敬。可以說,連山野村夫,都是狀元的天然粉絲。世間留下來的科名牌坊,比貞節牌坊還要多。官本位深入骨髓的魅力,在很大程度上,託庇於科舉制。
三
自1905年廢除科舉,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一階段從晚清到民國,無論民國的北洋時期還是國民黨時期,科舉制度已經不復存在了。民國時期雖然實行了文官考試制度,但已經是西方意義上的文官考試,只有在形式上跟科舉相似,而內容已經完全變了。因為,在西方社會的公務員不一定是社會精英,考試取官,僅僅是為了建構一個政府辦事機構,不讓政府結構因政黨的輪替而出現動盪。真正的精英,在商場,在科技教育界。
同時,由於中國這個時期,掌握國家權力的人,都是軍人,而新生代的紳士和商人以及新式知識分子,也作為社會精英,登上歷史舞台,所以,官吏地位雖然也不低,但仍然談不上是社會精英。而且由於政治的動盪,戰事頻仍,文官考試制度,也沒有很好的實行,在地方官這一塊,還是地方軍紳說了算。所以,這一階段,應該是科舉沒落時期。科舉制的影響還在,反應在高等教育上,就是一度學法科的人特別多。但由於後來法科的學生並不能都有官做,所以,法科也並沒有一枝獨大。
1949年以後,尤其是1952年高等教育改革之後,實行高校全國統一考試的新政權,事實上把高考變成了新的科舉。除了考試內容不一樣之外,其他都很相似。考上大中專院校的學生,畢業之後,都是國家幹部,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就像過去由吏部統一分發各省候補一樣。所以,官本位再次復活。然而,這樣的制度,在實行13年之後,被文革中斷,改革開放後恢復了不到十年,隨着大學畢業不包分配的改革,高考科舉復辟的性質,悄然褪色,科舉的光環,現在分別被公務員考試和高考分擔着,官本位依舊。
人們都知道,中國的改革,實際上是政府拉動的、連市場的建立,都不能沒有政府的參與。在整個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實際上政府是最大的獲益者。雖然經濟學家們常說,政府不能干預市場,但政府抓經濟,已經成為中國一大特色,政府不僅握有市場上無所不在的審批權,而且可以直接操控司法,干預經濟,或者利用面目不清的國企,參與經濟活動。結果,即使沒有腐敗,政府官員也變成了操控資源的香餑餑。馬克斯·韋伯說過,中國的官員,是收入最豐,也最穩定的職業。韋伯的結論,只有在今天,才是最為名副其實的。
在這樣的轉型過程中,對官僚體制的改造有兩種路徑可以走。一是建立一個理性、廉潔、高效的官僚制,重建科舉,使官僚制的入口公平公正,保證這個制度起到不斷從民間汲取人才的作用,社會與政府平分社會人才。二是縮小政府,放棄多數目前的政府職能,實行西方式的文官考試,讓社會大於政府,抹掉公務員職位的光環,讓多數人才都進入商界和科技界以及學界。可惜的是,我們現在是兩者皆棄。既沒有走理性官僚制的路,也沒有走小政府大社會的路。
公務員考試學的是西方,但公務員卻成了社會上最受歡迎的職業。學了西方的文官考試,卻沒有文官考試的嚴肅,各地自行其是,蘿蔔招考,時有所聞。高考已經不再是科舉,卻在社會上還殘留在科舉的印象,使得大學自主招生難以推進。社會上對於官員的情感,形成了病態的糾結。一方面,人們痛恨官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只要出現官員的負面消息,多數人都一起叫罵,一個官員或者官員家人遭遇了不幸,網上喝彩一片。但另一面,公務員考試又是蜂擁而上,大學生畢業首選的職業,肯定是公務員。親朋好友中有個官員,人們一面聯絡感情,甚至不惜阿諛奉承,一面卻是背後的咬牙切實的詛咒。
官本位的價值還在,而且依舊得到制度的支持。在上面的人,一方面知道很多壞事都是官員干的,但卻不得不什麼事都依靠官員來推行。整個體制,從上到下,對於社會力量,還是疑慮重重。龐大而且日益擴張的官僚體制,已經日益成為中國現代化道路上的障礙,但當權的人們,甚至連對這個體制進行改革的膽量都沒有了。從中央到地方,所有人都爭着詛咒這個官僚體制,但卻爭着往這個體系裡擠。擠進去了,還爭相擴張這個體系的利益。導致今天的社會,各種政策都向官的方面傾斜。做官則擁有一切,不做官則什麼都沒有。官民的結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的不平衡,因而引起的民怨,也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的沸騰過。現在的官本位,是一種扭曲的,完全沒有正面價值的觀念。從前的官本位,至少還有些人們對考試得官人的欽佩,還蘊含某種文化內涵的認同,而現在的官本位,只有赤裸裸的強權崇拜,赤裸裸的利益追求。
不消說,當今的官本位,所依憑的,是一種最扭曲,也最沒有道理的社會現實,裡面的制度扭曲已經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一點都不誇張地說,如果再不改變,社會的潰敗已經不遠了。
[①] 許倬云:《許倬雲自選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第451頁。
[②] Ping-ti Ho,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Late Imperial China,Newyork, 1962
[③] 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三聯書店,1958,第101頁。
[④]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