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退休双轨制三十问人社部
就退休双轨制三十问人社部(最新版)
1、养老改革二十多年了,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决议一再提出“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什么机关人员仍在原地不动?从上世纪开始“摸石头”摸到新世纪,跨越了几个五年规划,只摸石头不入水,究竟还要摸多久?难道真的摸上瘾了吗?
2、为什么早已有了企业养老改革十几年的实践经验,事业单位同样搞“缴费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要搞什么试点?事业单位试点多次搁浅与公务员一拖再拖至今仍拒不参与一起试点有无关系?
3、为什么《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公务员养老却可以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退休办法?这符合宪法的规定吗?
4、为什么《宪法》规定了企事业机关人员平等的养老权利,现行的退休双轨制却以部门划线,造成同等条件人员养老待遇相差数倍?这符合宪法的规定吗?
5、胡晓义说我国不能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为什么我国却出现了少数人进“摇篮”,多数人进“坟墓”的怪相,公务员分文不缴却享受着高出缴费者几倍的养老待遇,退休了还要随在职的一起涨,出现了事实上的终生不退休;高额缴费者的养老金受制于“保基本”原则,替代率反而比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最低55%的替代率还要低十几个百分点?事业单位试点受阻原因据说是害怕“养老待遇大幅降低至企业水平”,这不就是害怕“从摇篮到坟墓”吗?
6、为什么本应缩小收入差距的社会保障,实际上反而急剧拉大了差距?
7、为什么作为主人的劳动者必须自己掏钱为自己养老,而作为仆人的机关人员却分文不掏?
8、为什么机关人员长期不尽缴费义务而享受高额待遇?这符合胡晓义说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吗?
9、为什么缴费者的养老金只有千把元,分文不掏的却能高出几倍,净得五六千元?
10、为什么养老待遇会出现“三个企退老高工赶不上一个机关勤杂工”的世纪怪相?
11、为什么企业连涨七次的增加额竟没有机关一次增加的多?甚至出现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收入一次增加额就超过了企业的人均的全部养老金?
12、为什么退休待遇千把元的惊天动地,五六千元的鸦雀无声?社会保障信息本属公开的范围,为什么机关事业的退休金数据竟然变成了“涉密信息”?
13、要求发展成果共享实现共同富裕,为什么却要对奉献一生的企退老人实行只“保基本生活”的原则?说是可以搞补充养老,60年来已经退休的老人们创造的剩余价值已经全额上缴,补充养老该由谁来办?难道这些因长期实行低工资高积累而做出重大牺牲的企退老人就无权分享发展成果吗?
14、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劳动者只能得到相当于本身劳动力价值的基本生活费用,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也实行只“保基本”的原则,与资本主义的区别在哪里?只“保基本”的原则符合社会主义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生产目的和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吗?胡晓义所说的不准“福利过度”的“度”是否就是不准企退人员跨越“保基本”这个“度”?
15、为什么只对企业职工及其他公民养老金实行“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原则,机关公务人员却不在此列,不受此限,提高退休待遇未见有任何标准限制?
16、根据执政为民的理念,党和政府要求党员干部与人民同甘共苦,为什么会出现对有的人只“保基本”,对有的人实行“高薪制”、高退休待遇?
17、为什么要求退休双轨制并轨的民意连年成为两会民调之首,官方却至今既无解决之策,也无正式回应,年年说“加快”、“促进”,实则以“复杂”、“慎重”、“顶层设计”为借口,迟迟不付诸实际行动?
18、为什么《养老保险法》中全体公民的养老保险办法都由全国人大直接制定,唯独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不就是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办法由公务员自定吗?这符合程序正义的原则吗?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待遇要不要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19、贯彻《养老保险法》,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企业职工和其他公民都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为什么唯独公务员至今拒不参加养老保险,仍心安理得地享受计划经济的传统退休待遇,成为我国《养老保险法》外唯一群体,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唯一空白和死角?
20、为什么机关人员退休后仍由财政资金发放名目繁多的津补贴,甚至成倍超过其名义退休金,企业却分文没有,这合理吗?
21、为什么“十一五”规划缩小养老金差距,实际上却扩大了三四倍而不见官方吭气?完不成缩小目标要不要问责?究竟还要不要继续缩小?有任期责任没有?为什么没有能力缩小差距完成规划目标的主管官员的官位可以不受任何影响?
22、为什么“十一五“规划明明写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却还要继续扩大这个差距?由此造成的不稳定因素由谁负责?
23、目前养老保险人均缴费为工资的28%,按目前三比一的供养比,替代率应为84%,为什么实际只有40%左右?40%左右的养老金替代率意味着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比在职时降低了一半多,生活保障水平极低。为什么会出现养老缴费率世界最高而替代率却最低的极端反常现象?
24、为什么企业养老改革越改养老金替代率越低,由改革前不缴费的90%降低到目前高缴费的40%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25、养老改革前近五十年间一直由国家负担的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改制后全部转嫁到在职职工身上,形成目前六十年间退休的职工养老金全部由在职职工当期的的缴费来承担的极端不合理状况?政府对企业老人高达十多万亿的社保历史欠账何时归还?,政府财政长期占用企业老人养老钱的状况何时改变?
26、养老改革前实行低工资高积累政策,发工资前都预扣了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养老保险费用上缴至国家。为什么实行统账结合后企退职工的“视同缴费”账户长期空白,相应的统筹基金也长期空缺,长期空账运行,养老金长期半额发放?改制中应该由政府为“老人”、“中人”缴纳的28%“视同缴费”账户欠费何时归还到账?
27、其他国家财政收入中用于社保的比例比我国高出几倍。为什么不能根据《宪法》规定的国家对于职工的保障责任,由国家承担企业养老基金的一部分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而是要求企业养老基金自我保障,只是在因社保欠账出现养老基金缺口时才给予临时财政“补贴”?劳动者创造的财政蛋糕为什么没有企退职工的份额?
28、党章规定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求自身特殊利益,为什么机关人员却享受着高出民众多倍而且实际上等于终生不退休(替代率高达92%—107%,退休后还要随在职的同时增加退休金)的超国民养老待遇?
29、为什么官方的养老金差距数据是用企退职工缴过费的毛收入与机关不缴费的部分养老收入(名义养老金)作比较得出的虚假差距,而不是用企退职工扣除个人账户返还部分的净收入与机关不缴费的全部养老净收入(含津补贴福利收入)作比较得出的真实差距?这种做法符合实事求是原则吗?
30、目前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巨额社保欠账尚未归还,养老待遇差距十分悬殊,为什么还要提出建立所谓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退休双轨制继续存在,待遇差距加速扩大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调整机制能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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