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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7月15日的早上,在浙江绍兴城内古轩亭口,一个30岁的女性,在没有确供,没有实 据的情况下,被清政府以谋反的罪名杀害。这就是上世纪初那个著名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案。有关秋瑾案事件一些经过和事实,本文就不多写了。这里主要谈谈秋瑾案里的几个人物。
秋瑾案发生以后,社会舆论对此案的反应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家对涉嫌参与制作“秋瑾冤案 ”的涉案人及大清朝进行了前所未有口诛笔伐,严厉的谴责了当时的浙江巡抚张曾敫及绍兴知府贵福等人。而这些当时的秋瑾案参与者,在滚滚的潮流中,无一个不以凄惨的结局,掩埋在历史长河中。
一,在所有的秋瑾案参与者中,民愤最大的就是时任绍兴知府的贵福。 贵福,是清朝末年的一个中级地方政府官员,职衔最高升至道员。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 ) ,贵福被任命为浙江绍兴府知府。1907年2月,女革命家秋瑾出任绍兴大通学堂的督办。7月13日下午,贵福亲自带领从省城杭州派出的300名清军包围大通学堂,打死打伤师生数人,逮捕了秋瑾。
当晚贵福主持“三堂会审”,次日又指使手下对秋瑾严刑逼供。同时他又亲拟电报给当时浙江巡抚,“恳请将秋瑾先行正法”。得到批准后,贵福即下令于7月15日清晨将秋瑾杀害于绍兴 城内古轩亭口。从贵福当时的社会地位和一生作为来看,他本来算不上是重要的历史人物。唯因其主谋杀害了辛亥革命时期著名女革命家秋瑾,在历史上留下罪恶的一笔而遗臭后世。
秋瑾案后,贵福自知在绍兴不能安身,请求调任浙江衢州任知府,遭到衢州士民拒绝。贵福又到京城活动,拟调任安徽宁国府知府。清末民初李宝嘉所著《南亭四话》载:贵福既杀秋瑾,意不能自安于越,乃运动当达,移知衢府,衢人,复电政府严拒之。贵既不获逞,乃亲走京师,求他调。得宁国府命下……
光绪三十四年十月(1908年10月),宁国府(治今宣城市)人得知贵福不久将出任宁国知府 。先是宁国府绅、学、商界召集会议共筹对策。接着皖北学界也集会反对贵福来皖。十月七日(10月31日),皖省南北学界开大会于芜湖商议对策,到会者约百余人,会上通过了不认贵福之电:“致贵福电:安庆教育总会转贵太守,鉴公为社会不容,世所共知,宁人不敢戴,宁国六属商学界等叩。” 致皖抚藩学电:“安庆抚藩学学宪钧鉴,贵福为绍衢不容,宁国亦不敢承认,豫守在宁士民爱戴,乞缓迁调,以定人心,宁国六属商学界等叩(《安徽省志·大事记》)”。在皖人的强烈抗议下,贵福不敢就任宁国知府一职。“贵福自办理大通一案竣事……儿令无地自容,竟至不安 ,调任安徽宁国府,皖人又不乐有此贤太守,拒之甚力。贵福进退维谷,不敢履任,坐是终清之世,废弃终身。入民国后,自知不容于清议,改姓名为赵景祺。” 宣统元年(1909年),贵福出任漕运劳保道员,加二品衔。辛亥革命后弃官北归,改名换姓 ,在北京香山健锐营蜇居。为防止革命党人掘坟泄愤,贵福自己把自己父母亲墓碑上的字给凿掉。通过这种方式,他好长一段时间从人间蒸发。直到本世纪2000年5月下旬,在北京香山地区一处施工工地发现了贵福的墓穴,并出土了他的墓志。 原来他早在民国五年(1916)就更姓名曰赵景祺,到奉天(今辽宁沈阳)任商埠局长。民国九年(1920)任沈阳县知事。奉系军阀占据北京时,还曾当过京兆尹公署政务厅长。“九·一八”事变后,他投靠日本侵略者,在伪满傀儡政权任职。
其次子与伪满皇帝溥仪的四妹结婚。1937年1月,贵福死于沈阳。由其二子扶灵回京安葬,安其遗嘱,不立碑不设坟。但是不管贵福怎么逃避,他已经被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二:在秋瑾案中,当时的浙江巡抚张曾敫就是代表清政府的幕后黑手。 张曾敫(1843~1921)字抑仲,号筱帆,晚年号道声良骏。族系西门张,梁庄村人。同治七年(1868)中进士,入翰林院,曾随张之洞游。当时的人们,对他曾经有一定的评价:张曾敫为人刚介,却精于权术,对下属要求极苛,重视澄清吏治。先后劾罢墨吏几百人,裁革用费巨万 ,而对僚属有恩礼,故所到之处,虽严厉,亦有贤才愿为之效力。 但是最后还是因为 秋瑾案晚节不保。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安徽新任巡抚冯煦密电张曾敫,约他搜捕革命党人。绍兴富绅胡道南向绍兴知府贵福密报:大通师范学堂校长秋瑾在学校密藏军火,打算响应革命。贵福换上便服,连夜上省城告密。张曾敫得到消息,派巡防营统领李益智往绍兴逮捕秋瑾。 李益智到绍兴后,同贵福率兵包围大通师范。当场打死学生二人,伤七人,逮捕了秋瑾和教员程毅及六名学生。 张曾敫奉命电饬绍兴知府贵福,会同山阴、会稽两县,对秋瑾和学生进行严刑拷问。1907年7月15日清晨,以身带凶器罪名,把秋瑾杀害。 秋瑾被害,引起社会舆论对张曾敫强烈谴责。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他不得不托病请假。同时四处活动,争取异地就任。当时曾经传言张曾敫将调任江苏巡抚,但是江苏上海发起抵制活动,所以除了自取其辱,没有任何现实的可能。最后清廷调他重回山西,候补巡抚。 据当年的《时报》记载:张曾敫离杭启程时,自知民间结怨已深,恐怕有风潮,就由军队拥护而行。在他经过的八旗会馆到清泰门火车站的一路上,沿途都是人民在焚烧冥钱倒粪,在骂声不绝中离开杭州城。 至此,张曾敫连上三本乞退,寓京城四年。辛亥革命起,张曾敖移涞水。光绪灵柩葬于西陵后,张曾敫常对西陵哭泣。不久,到天津隐居,杜门谢客。民国十年(1921)正月初二在新年的鞭炮中死去。
三,好义的李钟岳
这话不久前在济南听说过。但是在那个一百年前,在秋瑾案中也有这么一个官史这样被人称赞。人们都说晚清官场腐败至极、黑暗透顶,似乎从上到下也找不出几个好的官吏出来。然而,事实也并非如同人们所说的那样,晚清官场上个别的例外竟然也是有的。山东安丘县籍官吏李钟岳,在浙江绍兴府山阴知县任上,因拘捕监杀一代女杰秋瑾而负疚自尽,就足以表明了晚清个别官员虽身处黑暗官场却也良心未泯……
李钟岳(1855—1907),字崧生,又字申甫,号晴岚,山东省安丘县人。他出身贫寒,勤奋好学,十几岁便博览群书,能诗善文,18岁中秀才,39岁赴济南应试考中举人,43岁中进士,列第18名,从此入仕为官。1907年1月,李钟岳担任浙江绍兴府山阴县知县,其间遇上了秋 瑾案。于是李钟岳受满清朝廷和上司指派直接参与了拘捕、审讯和监斩秋瑾的全部过程。 因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就在山阴县内,于是贵福便命令到任职不到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查抄大通学堂缉拿秋瑾。饱读诗书的李钟岳到任山阴县令后,在遍访当地名士贤人的过程中,十分钦佩和仰慕鉴湖女侠秋瑾的才学,常以秋瑾“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的诗句,鼓励教育自己的儿子:“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其爱才之情溢于言表。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李钟岳虽为领受上司之命的当地七品知县,但仍对秋瑾“犹思竭力保护之。”
据《山阴县志》记载,1907年7月14日下午,李钟岳在奉命提审秋瑾过程中,不忍心对秋瑾下毒手用刑,而是在稍加审问后,便令文案将程毅等7人带到公堂审讯,自己则破例设座让秋瑾坐于椅上,同其单独交谈起来。两人对谈了一阵后,李钟岳让人取来纸笔给秋瑾。于是,秋瑾用朱笔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句世人传颂的绝命诗句。 李钟岳夸赞秋瑾女士的书法功力,秋瑾说:“未见过贴,字实不能写,文章是能作几篇的。” 于是,李钟岳又让秋瑾作文,秋瑾说多年不用毛笔,书写不惯,李又另给墨水钢笔和英文练习簿。秋瑾提笔立成千余言,主要陈述其生平历史和申诉此次被捕之冤。李钟岳的整个“审讯”过程持续两小时左右,室内寂静异常,基本上形同会客。
李钟岳如此“审讯”的情形被人密报于绍兴知府贵福,贵福闻之大怒,气势汹汹地责问李钟岳 :“为何不用刑讯,反而待若上宾?”李钟岳则以“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来辩解。贵福见李钟岳如此立场,知道审不出什么结果,便于晚间亲去杭州,面见浙江巡抚张曾扬,因其邀功心切便谎称秋瑾已承认密谋革命,浙江巡抚张曾扬听后不加复查,便立即拟写了“就地正法”的手谕。
当日深夜,贵福赶回绍兴府署立即召见李钟岳,并出示了张曾扬的手谕,令其立即斩杀秋瑾 。李钟岳仍据理力争道:“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 李钟岳知已不可以再争,怏怏返回县署,思忖良久,终无两全之策。
据《山阴县志》记载,1907年7月15日凌晨三点,绍兴知府下达的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于是,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山阴县署大堂,他对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李钟岳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
李钟岳征询女士还有何要求,秋瑾对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护深表感激,并提出了行刑时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李钟岳答应了她的要求。凌晨四点,在贵福心腹的监视和催促下,李钟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绍兴轩亭口赴刑,一代女杰英勇就义。
绍兴知府贵福对李钟岳袒护秋瑾、屡屡抗命的行为极为不满,处决秋瑾后立即电奏浙江巡抚张曾扬,并历数了李钟岳在秋瑾案中的种种消极表现。仅仅三天之后,李钟岳就因“庇护女犯罪”被革职。
据说,在李钟岳离任之日,绍兴绅士民众数百人乘坐数十只船,送至距城30里的柯桥,仍然恋恋不舍。李钟岳愧疚地对送行的人说:“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李钟岳离职后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终日闷闷不乐,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之句,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
李钟岳经常独自一人将私藏的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拿出来“注视默诵”,并对此潸然泪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也有人劝慰李钟岳,但李钟岳在良心的自责下始终不能释然,并渐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几次自杀未遂,一次跃井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现,于是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他死志已决。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此时距秋瑾遇难只有百余日。
李钟岳自尽的消息传出后,浙江士绅民众无不哀痛惋惜,杭州城乡士绅们前往吊唁者三日不绝。上海《中外日报》《申报》《新闻报》等媒体争相报道了此事,一时间江南舆论哗然,社会各界纷纷谴责绍兴知府贵福与浙江巡抚张曾扬,为李钟岳鸣不平。上海还将秋瑾一案编成新剧《六月雪》演出,为秋瑾和李钟岳鸣冤。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亲笔为秋瑾女士题写“巾帼英雄”四个大字,并亲书楹联一副:“江沪矢丹忱,感君首赞同盟会;轩亭洒碧血,愧我今招侠女魂。”褚慧僧、吴芝瑛、徐寄尘等人还于12年在西子湖畔修建起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后记:秋瑾案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从秋瑾案发生后的舆论作用可知,不论在什么年代,创建莫须有的罪名的人最后都是被钉在耻辱柱上的。现实中,我们需要法制,我们不允许再有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了。山东人好义,中国人的幸运乎? Posted 30th April 2014 by macro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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