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谈法官“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元
2013年08月08日 16:56
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顾功垒
原标题:业内人士谈法官“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元
上海高院法官涉嫌招嫖事件持续发酵,已被停职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昨天继续被爆料人抖出在上海还有四套房产,其中两套属于高档小区住宅。爆料人质疑,单靠赵明华一个人的收入,如何拥有得起四套房。
爆料人:副庭长赵明华还有四套房产
这起因为爆料人怀疑自己涉及的装修合同纠纷案,受到法官人为干预而引爆的数名法官“集体嫖妓事件”,连日来的舆论焦点已逐渐由法官道德缺失,指向更深层次的腐败利益链与司法公正问题。
有熟悉行业潜规则的律师和法务顾问向本报披露,上海法官除了正规的工资收入外,还有购物卡,冬虫夏草等高端中药材、茅台白酒礼品、现金等“灰色收入”,法官在某个案件上的腐败程度,是根据案件性质、涉及金额多寡等因素来决定的。
业内人士说,尽管法官公然嫖妓不是常见现象,但一般而言,“拎得清”(识时务)的当事人都会自行或通过关系人给法官送卡、送礼,甚至邀请招待法官一边执行公务一边旅游,以便左右法官审案的进度与判罚的轻重。
一名任职于销售总代理公司的法务顾问表示,企业平时邀请企业所属辖区的法官吃饭、喝茶或是足浴按摩,在业界是很正常的情感联络方式,“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上述法务顾问称,自己的原则是不带法官去夜总会,不过大家一起吃饭、足浴和喝茶,一个晚上开销两三千元人民币是“小意思”。
平时和法官相处得融洽,一旦碰上自家公司要起诉立案,提出诉讼保全,法务顾问就可马上跟平时熟络的法官打个招呼,让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冻结对方的银行账号,防止被告转移钱财。反之如果法院速度慢一些,被告就有空隙转移掉账户内的钱财,原告再进行追讨,程序上较麻烦。
这名法务顾问也透露,法官到异地办案之余,会顺便邀请他们到办案附近的旅游风景区泡温泉,这样的半工半玩的慰劳方式也是业界常见做法,他去年有一次与法官到江西游山玩水,三天两夜的开销约两万元。
他说,由于法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可向法院报销,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只要承担每名法官两三天行程中的餐费和娱乐休闲费即可,可作企业应酬费入账。
“好处费”可高达10万元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是涉及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或是刑事诉讼,法官的好处费可以有好几万元,有的甚至可达10万元或20万元,送到法官手上的现钞基本上都是旧钞票,绝对不用连号的新钞。
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称,有时法官还会暗示当事人更换律师并推荐熟悉的律师,以实现法官与其相熟律师的利益分享最大化。
这名律师指,去年代表当事人进行一宗知识产权诉讼时,就碰到法官向当事人数落代表律师是“傻瓜”,明示没有给好处。
后来当事人坚持没有把自己撤换掉,结果法院在答辩、最后陈词环节程序上有疏漏的情况下就下判了。
另据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黄融融律师受访时表示,中国社会“开后门、找关系”的文化根深蒂固,许多人宁可用金钱来摆平权力。
在他看来,中国要走法治社会的道路,公检法必须克服用金钱摆平权力的诱因,一起努力依照事实和法律来裁决,才能促进社会与经济领域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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