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殿奎:親歷秦城監獄監管歲月 發布時間:2012-01-21 作者:黃衛  “中國第一監獄”秦城監獄,是1950年代蘇聯援助新中國157項經濟與國防建設的工程之一。高級別、高規格、高待遇,使得秦城監獄成為特殊監管的別名。而一部順序記錄下來的/發生在秦城監獄的故事,則成為歷史的特殊佐證。 78歲的何殿奎住在北京市金融街旁一個老舊而安靜的小區里。這裡跟金融街近在咫尺,卻完全是兩個世界。 何殿奎離休前是秦城監獄監管處的處長,在秦城監獄及其前身功德林監獄擔任監管員近40年。幾乎沒有第二個人能像他一樣,閱盡了中國政壇高層人物的起伏面孔。 “我有這麼個思想。這些老幹部怎麼能犯了罪呢?這我有懷疑。為什麼產生懷疑呢?好多案子引起我的懷疑。‘青島案’那麼多幹部被抓,都錯了;‘廣東案’更大,一二百人,都錯了;五幾年,內部肅反,弄來弄去又錯了一批。對這些老幹部,必須要保護好,服務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了。”何殿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記者。 (編者註:“青島案”即1955年青島市委書記王少庸等人的“反革命內奸嫌疑”案;“廣東案”即1951年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泊等人的“特務”案,皆系重大冤假錯案,已平反) 近來,他跟公安部的另一位(離休幹部)汪春耀開始合寫一些回憶文章。汪以前常到秦城監獄提審犯人,跟他相識。用汪春耀的話說:他們這些小人物,腦子裡裝了太多大人物的故事。 何殿奎的記憶力只能用“驚人”二字來形容。一串串的人名、數字,從他嘴裡出來,不用思考,不用回憶 獨立衛生間、地毯和魚翅 何殿奎永遠記得這個日子:1960年3月15日,秦城監獄落成的第一天。從那天起,他就在那裡工作,直到1992年離休才離開。 蘇聯援建的秦城監獄,由4棟3層青磚小樓組成,編號分別為201、202、203、204。後來參與審判“四人幫”的法官王文正在《以共和國名義判決》中寫道,其設施和條件,“遠遠超過當時中國普通人家的居室”。那是1980年,作為預審員的他就住在秦城監獄的監房裡辦公。每間監房都有獨立衛生間,帶腳踏式沖水的抽水馬桶。 王文正可能不知道,他住的僅僅是條件最一般的201監區。秦城的四座小樓,內部結構都不一樣。204監區,待遇更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204的監房約20多平方米,鋪着地毯,床是沙發床。伙食標準是按部長級待遇,到東華門“高幹供應點”採購。早餐有牛奶,午晚餐是兩菜一湯,飯後有一個蘋果。蘋果是剛從冷庫里拉來的,放在稻糠里保鮮,拉來時那蘋果都冒着氣兒。還給他們發固體飲料,一盒12塊,一塊能沏一杯檸檬茶。方糖分白色和咖啡色的兩種。每天如此,即便在困難時期都一樣。 給他們做飯的則是專門從北京飯店調來的乙級廚師劉家雄。就是在那裡,何殿奎第一次見識了魚翅。他以為那是粉絲,劉家雄告訴他,是魚翅,就是鯊魚的鰭。只有劉家雄一個人會發海參、魚翅這些東西。 每天,都由何殿奎給他們送飯。每人一個四層的飯盒,分別裝米飯、兩個菜和一個湯。冬天用棉罩保溫。每個飯盒的顏色都不同,以示區分。一共15份。 這些重量級犯人是從功德林監獄的“特監”遷來的。1956年7月,功德林設立了一個專管高級幹部的“特監”區,把這些人從不同監區集中起來管理,何殿奎是監管員。“特監”一共8個人:原來的中央組織部部長饒漱石、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揚 帆、從事特情工作的袁殊、外貿部副部長徐雪寒、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 泊、《人民文學》編委胡 風和一位公安部的局級幹部。 秦城監獄建好後,這些人全部遷入204監區,青島市委書記王少庸等幾位“青島案”主犯也從別處遷來,一共15位。 但他們並不知道彼此。放風是嚴格隔開的。絕對避免見面。哨兵也只知道其編號。 唯一知道他們身份的,除了領導,只有204監區的管理員何殿奎一個人。 貼身監護潘漢年 何殿奎跟這份專門看管大人物的特殊工作結下不解之緣,是因為潘漢年。 1955年4月3日,他被從功德林的丁字號監區緊急抽調去監管潘漢年。領導看中了他的政治可靠和年輕肯干:他才23歲,但十來歲到延安,20歲入黨,已經是個年輕的“老革命”了。 那一天,何殿奎記得太清楚了,因為潘漢年太特殊了。潘是被秘密逮捕的,看守他的部隊都不是那裡的,是專門從北京市摩托連調來的一個排。整個監區,只關他一個人。崗是雙崗,監房門口一道,監區門口一道,除了何殿奎誰都不能進去。 潘漢年剛來的那十幾天,何殿奎就住在他房間裡,24小時貼身監護。 那些天,潘漢年幾乎每天被帶去“談話”。他出入都要戒嚴,如臨大敵。 談話的地方不是普通的審訊室,而是會議室,坐在沙發上談。主持談話的先是公安部的一個局長。何殿奎在旁邊端茶倒水。 秦城的辦案人員和監管人員有嚴格區分。前者即預審員,只處理案情;後者則負責犯人的吃、住、健康。沒有特殊情況,前者不允許進入牢房,後者不可以知道案情。潘漢年的案子是唯一一次,何殿奎目擊了審訊開始頭幾天的過程。 談話很“平穩”,但並不順利。潘漢年就是不開口。僵持了幾天后,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親自來談,說“保證你死不了,不信可以給你寫個條子”,他才開始談。 潘漢年被捕時是來北京參加全國黨代表會議的,這次會議是要解決被稱為建國後第一次黨內鬥爭的“高饒事件”。作為饒漱石的下屬,潘漢年自知難逃干係,主動寫了交代材料,包括自己曾被挾持去見汪精衛的那件事,結果為“饒、潘、揚反革命集團”的成立提供了“鐵證”。 不久,“饒、潘、揚反革命集團”的其他主犯相繼入獄。 何殿奎記得,潘漢年的編號是64,袁 殊65,揚 帆66,饒漱石最特殊,0105,全監獄獨一無二。他至今不解其奧妙。 談起對潘漢年這位情報界傳奇人物的印象,何殿奎說他個子不高,胖胖的,不愛說話,“很穩重的一個人”,從來看不出他情緒上的變化。他生活很有規律,晚飯後會在床上閉目打坐一個小時。剛看到這奇景,哨兵以為他死掉了,還曾跑去報告何殿奎。潘漢年在獄中寫過一篇小說,寫一個拉洋車的人,可惜後來找不到了。 1963到1964年,204監區的犯人陸續釋放。潘漢年就安置在秦城監獄的家屬區,生活仍然由何殿奎照顧。那段時間,他生活比較愉快,常去南邊的水庫釣魚,去附近的小湯山鎮散步,和何殿奎也有說有笑。但這樣的日子隨着文革的到來徹底結束了。 “我早就知道秦城有個何殿奎” 文革開始後不久,揚 帆、饒漱石、潘漢年等再次入獄。 潘漢年等回到的秦城,已經不是文革前的那個秦城。 “舊公檢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造反派稱為“修正主 義”“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1967年11月,秦城 被軍管。原來的監管幹部全部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 何殿奎就此離開了秦城,一別5年。直到1972年11月,才被調回來。他是第一批回來的兩個人之一。 秦城已經面目迥異了。因為“走資派”太多住不下,秦城又加蓋了兩棟4層紅磚小樓,編號為205和206。監獄的名稱也換成了“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第七大隊”。 何殿奎告訴記者,“秦城監獄”文革前並不叫這個名字,叫公安部預審局,對外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看守所。文革軍管時寫報告,落款是“七大隊”,總理看了說:“什麼七大隊,不是秦城監獄嗎?”從此秦城監獄才叫開了。但這個名稱從來沒有見於正式文件,也沒有掛牌,正式名稱仍然叫公安部預審局(現在叫監獄管理局)。 何殿奎從“五七幹校”回來後被分配到201監區。當時201關押了89名部局級幹部。他是“負責人”之一,但是負不了責,上面有3個軍管幹部,他只能列席會議。 不久,秦城監獄出了一件大事。鐵道部原副部長劉建章的夫人劉淑清上書毛澤東,揭露秦城監獄裡生活待遇低劣的問題。1972年12月,毛澤東在信上批示:“請總理辦。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是誰人規定的?應一律廢除。”工作組進駐,整頓秦城監獄,並逐個找在押人員談話,問題逐漸得到解決。 何殿奎回來一看,老熟人不少。公安部8位部長,5個關在201。放風時看見他們,只能點點頭。 潘漢年等也關在201。潘漢年蒼老了許多,頭髮幾乎掉光了。那幾年,吃的是窩頭白菜,見不到肉。 當時秦城監獄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位倒台的文革新貴,原中央文革小組成員:6821--戚本禹,6822--王力,6823--關鋒。即,1968年進來的第21、22、23號。這種編號法從文革開始,一直延續至今。 何殿奎說這三個人,王力很老練,一般比較講道理;關鋒精神失常了,經常罵街;戚本禹不大講理,“造反起家的嘛”。戚本禹是個“鬧監”的,經常在晚上大嚷大叫,吵得四鄰不寧,還用手紙堵門上的玻璃觀察孔,跟哨兵鬥智。他還放言:“我戚本禹早就知道秦城有個何殿奎,看你對我採取什麼措施。” 這時是7月份。何殿奎把戚本禹遷到沒人住的三樓,隨他吵鬧,隨後打開外面的木門,只關裡面的鐵柵門,讓他餵蚊子。戚本禹喊報告要找何殿奎,何讓哨兵說“出差了”。三四天后再去,吃夠了苦頭的戚本禹終於願意“談談”,從此基本上服管了。 秦城監獄最難管的人物 但戚本禹還不是最難管的。1975年4月26日,何殿奎被調到204監區,升任科長,專門負責管理“心眼太鬼”的頭號難纏人物,曾任中央文革小組組長的陳伯達。 陳伯達在整個秦城監獄都要算特殊人物。他曾是毛澤東的“五大秘書”之首,加上年齡又大,上面強調要絕對保證其安全,在生活上可滿足其需求,以利於保存“活證據”。他被安排一個人住在204監區的二樓,兩個哨兵日夜看着他。他動不動就在監房裡表演撞牆,搞得監獄上下越來越緊張。 何殿奎就是專門被調來啃這塊硬骨頭的。他首先搬到陳伯達旁邊的監房中,近距離觀察了一周,認定他的尋死只是作勢而已。一天,陳伯達又要撞牆,被哨兵抱住。何殿奎趕到後,叫哨兵放開他:“我今天倒要看看你陳伯達撞個頭破血流!”陳伯達不吭聲了。 1976年,陳伯達又開始折騰起來。他稱自己腿不能走了,天天爬着上廁所。何殿奎估計他是裝的,就讓王醫生去跟他說,要再不起來鍛煉,他的腿就永遠站不起來了。陳伯達害怕了,問能不能拄個拐棍。何殿奎說可以。“不用請示,當場我就答應他了。” 何殿奎知道,陳伯達無非是想讓上面注意他這個被遺忘的角落。1976年9月,毛澤東去世的消息見報後,他重燃希望,說:“毛主席的後事辦理完畢,江青同志會派人來和我談話的,我的問題寄托在她身上。” 但他等來的,是江青自己被投入秦城監獄。 何殿奎在204監區一直工作到1985年,提為副處長,脫離了監管第一線。他離開的時候,陳伯達等已保外就醫,“王、關、戚”也先後被釋放。潘漢年病逝在湖南勞改林場,沒有等到平反的那一天。。 (感謝汪春耀對本文採訪提供的大力幫助。)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2012152337.html) [佳作共賞] 秦城監獄:中國第一監獄探秘(圖) 2010-11-23 秦城監獄:中國第一監獄探秘 秦城監獄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秦城村西北。是中國最著名的監獄。曾關押過滿清要員、國民黨將軍、四人幫、成克傑等高級別的囚犯。 秦城監獄的前身是國民黨北平第二模範監獄,原址在德勝門外功德林一號,故也稱功德林監獄。這座監獄是民國四年(即1915年)建造的。 功德林監獄 1949年5月,華北社會部進駐北平並接管監獄,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當時接管的功德林即“國民黨北平第二模範監獄”是不合格的。整個監獄從結構到設施都非常不合理,處處都是為摧殘人犯而設置的,在這座監獄裡沒有放風場地,沒有審訊室,也沒有衛生設施,甚至連個說得過去的廁所都沒有。每個監舍的面積還不足兩平方米。為防止犯人逃跑,整個監獄的外形呈“八卦”型,每個八卦角是一棟監 房,全部是磚木結構,監舍的出口很少,每扇門都是設在“八卦”的角上而反鎖着,地面鋪的青磚,監舍陰暗潮濕,再加上年久失修,幾十年來風風雨雨,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當時,很多要犯患有這樣那樣的疾病,有的犯人身體虛弱,如果管理不好,後果將是不堪設想的。1954年以後,全國六個大區的戰犯管理處撤銷,全國除保留撫順戰犯管理所外,主要戰犯多集中在北京的功德林監獄。此外,在這裡還收押了一些外籍犯和特殊犯人。因此,當時犯人的管理問題成了預審工作中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大問題,而首先急需解決的就是監房擁擠和管理上區別對待的問題。 監舍工作是代表黨和國家形象的,是講政策的,講人道主義的。而“功德林”的狀況和條件遠不能體現出這些,遠遠達不到黨對犯人改造和管理工作的要求,這樣的監獄是不能再維護下去了,因此確實需要建造一所能適應新中國公安工作和體現中國共產黨政策的現代化監獄。 新監獄選址 那時候,新中國剛剛誕生,抗美援朝戰爭剛剛結束,我們有許多困難和問題要去解決。特別是美蔣反動派還很猖狂,空投特務、潛伏特務的破壞活動時有發生。針對當時的形勢,公安部的羅瑞卿部長親自確定了建造新監獄的原則:監獄不要建在北京城裡,離京城要遠些,可以建在郊區或更遠些的地方,甚至可以靠近山區、大同或蒙古等邊遠地帶。 1955年秋,根據羅瑞卿部長的指示精神,公安部開始了新監獄的選址工作。經過大半年的長途跋涉,風餐露宿,工作人員終於發現了一處比較理想的地方——秦城。此地位於北京西北遠郊的昌平縣境內,座落在燕山腳下,與十三陵相連。南面是天然溫泉小湯山,東鄰陶峪口水庫,西面是四通八達的大湯山。此地遠離城市,一面依山,人口稀少,地理環境適於犯人的改造和關押。雖然當時比較荒涼,遍地荒山野草,野狼出沒,但自然環境還是比較好的。這裡的交通也比較便利,幾條公路通向北京城裡和遠近郊區。經過反覆勘查和研究,認為此地建造監獄是很合適的,後經羅瑞卿部長拍板,決定將公安部的直屬監獄建在秦城。並因地名而將這座監獄稱為秦城監獄。 蘇聯援建 1958年,公安部組織在解放戰爭中被俘的國民黨戰犯到秦城農場勞動,勞動內容除真正的農場生產與建設外,還有一部分就是屬於這個監獄及其周圍環境的建設。據當事人回憶,他們當時看到的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有着“很厚的圍牆”,上面還架滿“電網”;房子也修得“很講究”。他們好奇地向帶隊的公安幹部詢問:“這是什麼地方?”得到的回答是:“這裡正在修建一所‘體育學院’”。當他們對工地高大的圍牆和電網提出疑問時,有人又說:“這是很先進的‘體育學院’,是跟蘇聯人學的。” 當時的秦城監獄,是由蘇聯專家設計的,共蓋有四幢帶審訊室的樓房,排號為甲、乙、丙、丁……採取純中國方式。樓房一律三層,磚結構,坡頂。每幢樓房單獨成一個院落,樓前有一大片供放風用的空地。監室面積有二十平米左右,內有單獨的洗手間。室內還有電器洗衣功能,坐式馬桶和腳踏式沖水機關。牢門是鐵皮包的木門。房門的上方與廁所馬桶齊腰部位都有“窺孔”,供哨兵對犯人24小時監視之用。 房內的常置設施只有一張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需要寫“交待材料”時,才會由管理人員送進一張小學生式的單人課桌供使用。但也許是出於安全的考慮,凳子是永遠沒有的,床鋪就是犯人平日坐的地方。室內所有永久性設施都被去掉了稜角,被打磨成圓形。鐵絲、碎玻璃片、繩索甚至布條,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總之,一切可能被用來行兇、自殺、越獄的工具都在這裡絕跡。 一般牢房內有一扇窗戶,約有一平方米大,底層開在比一人加一隻伸出的手還略高的牆面上,上層開在視線以上的位置。窗台向上傾斜,窗戶向上向外開啟,玻璃上塗有白色塗料。窗戶共有三層:紗窗、鐵柵和玻璃窗。通過向外開啟的窗戶,犯人看不到樓下院子裡的情況,也看不到周圍樓房的情況。但在有的地方可以望見遠山和夕陽;大部分人可以看到一小塊天空,在陰天的時候,那天空就如同一塊有長方形井口的深井。但在高級囚室里,這樣的窗戶有兩扇,且是磨砂玻璃。 在大約有三點五米的高高的天花板上,直接安有一個15瓦的燈泡。按照前國務院副總理、中宣部部長陸定一的回憶,那模樣就象一個“倒掛的小人頭”,它的外面不僅罩着磨砂燈罩,罩外還有鐵絲網罩,散發着暗淡的光。電燈的開關卻在門外,由看守控制。 1967年,為適應“文革”中日益增多的犯人關押需要,監獄又仿照蘇聯工程師的設計,加蓋了六幢監舍。排號順延為戊、巳、庚、辛、壬、癸。與50年代所蓋的四幢加在一起,正好湊足“十天干”。 新建的牢房為鋼筋水泥結構,監室五至十平米不等,盥洗台和便池同處一室。便池是蹲式的,需自己用水沖洗。牢門為雙層:外面的一層為鐵門,裡面的一層為木門。門上除安裝了監視的窺孔外,下方還有一個四方形的活動小門,用以送水送飯。其餘設置,規格與高級監舍大抵相同。 直屬公安部十三局 按照公、檢、法、司的分權規定,監獄應該隸屬司法部,但秦城監獄是惟——座不隸屬司法部的監獄。在行政建制上,秦城監獄自建成之日起,便隸屬公安部十三局(監所管理局)。其關押的對象按不同的時期也可分為三大類型:第一類人來自敵對陣營,他們是國共內戰時戰敗被俘的國民黨戰犯,軍銜至少在少將以上。隨着逐批大赦,這部分人越來越少,到1975年最後一批離開為止,秦城監獄已經不再有戰犯留存。 第二類人來自“革命陣營”的內部,他們被視為有通敵、叛變或重大國際背景的異己分子,或者某個“反黨集團”的主要成員,如最早進入的有“胡風反黨集團”主要成員;文革中有“彭 真、劉 仁叛徒集團”主要成員;文革結束時的“林 彪、江 青反革命集團”主犯,以及中共建政以來歷次黨內鬥爭的被整肅對象。他們中黨內職位最高的有中共黨的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如王洪文、張春橋;行政職務最高者有政府副總理、部長、省長,如陸定一、彭真、薄一波等;軍銜及軍內職務最高的有大將、總參謀長,如黃永勝等。另外還有一批特殊人物,那就是位卑權重的中共黨的領袖(特別是毛澤東本人)的“秘書族”,如陳伯達、師哲、李 銳、戚本禹和鮑 彤。從最低職位來說,至少也在處級以上。 在80年代的體制改革中,隨着“法制”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檢、法系統也實行了體制改革。1983年6月,依照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預審,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改造的分工原則,公安部和司法部曾聯合發出通知,將各地原來分別隸屬司法、公安、農墾系統的監獄和勞改農場統一移交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但秦城監獄又屬例外。據解釋,根據“對敵鬥爭需要”,公安部門需要在全國範圍內保留幾個關押特務、間諜和其他要犯、知密犯的監獄。 根據在秦城監獄住過的人描述,秦城監獄背面依山,兩側是果園,前面是農田和魚塘。監獄圍牆高五米,有三重大鐵門。根據195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對監獄管理的要求,每棟監舍各有一個院落。 如果一個人進入秦城監獄,他在外面社會使用的名字便停止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串數碼組成的代號。數碼分兩個部分,前面的數字標誌該人的入獄年份,以公元紀年表示。後面的數字表示該年份中入獄的序號。如“6901”,前兩位數代表1969年,後兩位數代表收監的順序是該年度的第一人。 審訊與接見 秦城監獄的犯人在接受審訊時,會先接到看守的通知。然後,這名看守將他帶出囚室,前往同一座樓內的審訊室。來到審訊室門前,看守即停止行進。他讓犯人進去,然後必須把身後的門關上。 進入審訊室後,犯人被裡面的人帶到一張無靠背方凳前面。在犯人被允許坐下之前,提審員首先向他交代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在文革期間,則代之以朗讀對面牆上貼着的毛主席語錄。其內容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等等。 在犯人的對面,有個半圓形的“小平台”,台上有審訊桌,是由幾張普通桌子拼接起來的,上面鋪有白布色的桌布。審訊員和記錄員分別坐在桌子的兩邊。根據戴 晴回憶,她所居住的高級監區的審訊室內,不僅鋪有地毯,還裝有室內空調器。 犯人接見家屬的地方設在同一幢監舍的“接見室”中。那是一個被中間的一堵牆隔斷的兩個小房間,中間的牆上開有一個小窗口。在一般情況下,接見者和被接見者分處兩室在窗口會面。犯人身後有管理人員監聽。犯人家屬送給犯人的東西必須在這裡交給管理人員,在一本接見人送物單上登記。被審定為不能交給犯人的東西,在接見完立即責令帶回。接見完必須有管理人員在“條子”上簽字,否則不能走出秦城監獄的大門。 秦城監獄——復興醫院 在秦城監獄裡,設有專門的醫務室、“保健醫生”和護士。他們負責治療犯人的一般疾病;定期地檢查“高級犯人”的身體。內容有詢問身體一般情況,量血壓、數脈搏、抽取血樣化驗等各種項目。根據李敦白回憶,在監獄大樓旁邊不遠的地方,還設有一所小小的牙醫診所。它是一幢小型的石磚建築。 但是,如果犯人遇到大病、疑難病,或需要動手術,監獄醫生無法處理時,監獄就會把犯人送到指定醫院。座落在北京復興門外大街上的復興醫院,是公安部的職工醫院,也是秦城監獄犯人的專用醫院。但在那裡住院的犯人,仍然是與世隔絕的。所以,那裡,只是秦城監獄牢房的延長。 犯人在復興醫院的監獄病房同樣設有鐵門、有看守、有監規,也實行放風制度。據陸定一回憶,他放風地點在醫院大樓的樓頂上。犯人居住的單間病房約十平方米,內有一張床、一個馬桶、一個自來水龍頭和一個小水斗。窗戶上裝着毛玻璃,窗外裝着鐵欄杆。看守呆在一扇小門後面。小門的插閂同樣是裝在門外。 一部不可多得的“共和國逸史” 按理說,秦城監獄的生活單調乏味,千篇一律,幾十年如一日。住在這裡的活人如同行屍走肉,文人墨客應該沒有什麼可多着墨之處。但由於人性的豐富,由於中國政壇的風雲詭詰,司法實踐的性格多變,同時更由於犯人情況的千差萬別,所以,在秦城監獄的圍牆中,隱藏着無數精彩紛呈的故事。它們或是令人深長回味,或是督人拍案而起,或是催人涕淚交流,或是叫人捧腹大笑,總而言之,一部順序記錄下來的,發生在秦城監獄的故事,可故謂之“秦城春秋”。 秦城監獄關押名單: 滿清要員:國民黨戰俘如:沈 醉、王陵基、曾擴情、徐遠舉、廖宗澤、王靖宇、孔慶桂等人; 四人幫成員:江 青、王洪文; 九一三事件成員:黃永勝、吳法憲、邱會作、江騰蛟、吳法憲等。 劉曉慶 2002年因為偷稅等經濟問題入獄; 張恩照 建設銀行原董事長,受賄罪入獄; 成克傑受賄罪入獄,2000年9月14日被執行注射死刑; 陳希同 1998年因貪污案件入獄; 陳良宇刑期為其逮捕之日即2007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現年62歲的陳良宇由此開始其在秦城監獄的漫長牢獄生涯。除非申請保外就醫,否則陳良宇最早2016年出獄。 犯人按“級別”不同,享有“單獨囚禁”與“集體囚禁”兩種不同的待遇。伙食定量為32斤。每月的伙食費(按90年代物價水平)高級囚犯每人在120元左右;低級囚犯每人僅在30元左右,一日三餐(星期天與節假日只有兩餐)由管理員統一送到各監室門前。在低級監區,犯人自己保管餐具,開飯時,通過一個離地面約一尺高的送飯窗口遞送。正餐內容為“一菜一湯”。主食一般是米、面、雜糧搭配,菜是時興最廉價的蔬菜,少有油水;湯則是名副其實的“涮鍋水”。早飯是玉米麵窩窩頭與一塊拇指大的鹹菜疙瘩。在高級監區,則備有統一飯盒,不使用送飯窗口,而是開門配送。菜有兩素一葷,每周一次配送牛奶、水果;特殊犯人或即將出獄的高級犯人則有更好的待遇。 在秦城監獄,犯人每天早上7點聽哨音起床,晚上九點聽哨音睡覺。平時不能躺在床上。被褥是薄薄的士兵用褥。低級囚室則用稻草墊鋪。晚上睡覺不能熄燈,手不准放在被子裡面,不准背對監視孔側臥。否則,不論在任何時候都會被叫醒,並受到訓斥。此外,還有不准損壞公物,不准在牆上亂寫亂劃,不准大聲喧譁,不准唱歌,不准背對監室的門之類的規定。總之,犯人一天24小時都必須處在看守的監視之下,如果你突然躲到牆角,從看守的視線中消失,看守立即會找來管理員,打開大門進屋查看。監獄每天對犯人供開水三次,每次一杯。發放的大瓷缸就是給他們儲水用的。 由於秦城監獄關押“犯人”的級別、特殊地位,按照對“知密犯”實行隔離管理的規定,對犯人們實行單獨放風制度。犯人初到秦城並不能立即享受放風待遇。如早期的胡風、文革中的王光美。犯人因常年曬不到太陽,身體嚴重缺鈣,會出現佝僂、脫髮、脫牙等症狀。在有放風“資格”的人那裡,一周一次到六次不等,每次20分鐘或一小時不等。時間大概依天氣和當時監獄人多人少,“風圈”周轉情況而定。放風地點設在牢房外的一塊平地上,一道長牆將平地隔為兩半,牆兩側隔成小格,看守站在高高的中牆上,可以將兩邊格子裡的情形一覽無餘。犯人被一個一個地單獨帶出來,一人一格,隔着高高地隔牆,誰也看不見別人。如果調度不當,一個犯人在甬道中碰上另一個犯人,其中一個就會被命令“面壁”迴避…… 犯人在結束審訊後可以接觸文字。例行的讀物是一張《人民日報》,其次是經過審查的家屬送來的公開出版的書籍。監獄的圖書室供高級犯人使用。最早由戰犯捐贈的書籍形成。內容大多是馬恩列斯毛的著作與學習的輔導材料。 居住在秦城監獄的犯人是沒有“執行死刑的”。因為在1957年,毛澤東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什麼樣的人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連被俘的戰犯宣統皇帝、康澤這樣的人也不殺。不殺他們,不是沒有可殺之罪,而是殺了不利。這樣的人殺了一個,第二個第三個就要來,許多人頭就要落地。這是第一條。第二條,可能殺錯人。……第三條,消滅證據……第四條殺了他們,一不能增加生產,二不能提高科學水平,三不能幫助除四害,四不能強大國防,五不能收復台灣。殺了他們,你得一個殺俘虜的名聲……反革命是廢物,是害蟲,可是抓到手以後,卻可以讓他們給人民辦點事情。” 因為有了毛澤東的這句話,死刑實際上被廢除。但這些“廢物”還要利用,所以他們在寫自己的檢查外,還有義務接受“外調”。平時,除戰犯接觸過重體力勞動外,犯人在秦城監獄也有輕微的勞動,如做火柴盒,用麥稈編織做帽圈的麥草辮,還有如江青自己要求的“做布娃娃”。這類勞動一般在囚室內進行。 (http://blog.china50plus.com/blog/article_view.php?blog_id=2585&msg_id=952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