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分析为什么中国高校出不了大师的文章,本文却是以具体的事例说明糟到什么程度)
中国高校生态之怪现状——青椒亲历记 2017-02-21 21:49:40栏目:心路历程 曾经有段时间,“甘阳被殴”令中国学界哗然,此事遂成为了一个“刷屏”新闻。浏览网络上的各色评论,我发现主流的观点基本可以概括为“该打”二字,当然同时也存在相反的声音,而最让我认同的第三种观点是这样的:假如只是因为他的“左派”身份,打人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但若是因为“行政”的原因(刻意压制年轻老师的职称晋升),那就真该打。尽管中山大学至今还没有拿出权威的调查结论,但我已经大概可以猜测出其中的缘由,传说的“事实”——甘阳先生长期独断专行,李思涯老师尽管在科研、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但仍然难以获得正常的职称晋升机会,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却难以得到回复,最后被迫出手打人——应该基本属实。我之所以敢于做出这样的推断,是因为自己也正以“青椒”的身份艰难地生存于中国高校之中,更是亲身经历了相似的事情,深刻领会了中国高校严峻的生态环境,下面可以从人事与职称、教务制度、科研及财务管理三个基本方面进行讲述。 一、人才政策与职称评定 我于2011年夏季博士毕业后进入Z大学Y学院工作,当时促使我希望来此的最大因素就是学校的“福利房”政策,即教职工可以用所谓的成本价购买学校提供的特定面积的房子。我当时这样盘算过:作为一名赤贫的青年博士,安家的最大阻力来自购买住房,只要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就可以安心读书做学问,做自己喜欢的科研教学工作;在这个网络时代,电子文献已经彻底改变了过往那种做研究“严重依赖图书馆”的情况,只要有心追求学问,即使在JH这样的三四线城市,也没啥关系……就这样,我带着美好的憧憬到了这里,并对未来的工作做了规划,很快就适应了大学老师的生活方式。 刚到Z大学数月,我就看到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的“腾空房缴款通知”,它要求所有参与分配腾空房的老师在2012年2月下旬之前缴齐各自所选房源80%的首付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深知自己囊中羞涩,专门选了一个价格较低的房源(全价17.4万,外加3000的办证费),但即使如此,我也没办法按时缴纳14万多元的房款;于是我前往人事处询问“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照顾”,人事科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你们来的时候就说过这个,早就该有准备的呀!”我又接着追问:“我没想到这么快就要交这么多钱”,她冷冰冰地说到:那我们没办法,你去找国资处吧!我跑到国资处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你们是人事处引进来的人才,这事得与他们谈”,一位好心的工作人员还说:“前几年引进的博士,安家费是学校借给他们的,你们去找领导看看吧”。但当我将这番话传到人事处,那边的办事人员还是坚持说他们没办法。就这样,我被人事处和国资处“当成皮球踢来踢去”,最终也没有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答复,这是我在自己工作单位所遭遇的第一次屈辱! 面对这种局面,我决定利用“校领导接待日”进行上访,结果刚进到接待室,就被一名校办的工作人员请了出来,说我“没有预约,不能参与”,我当时已经愤怒至极,随口说到:“我有事反映,就是要见校领导”。校办那一干工作人员见我“来者不善”,不约而同地起身,摆出一副要防止不良分子“闹事”的架势,此时,一位小领导模样的工作人员安抚我说:“我给领导打个电话啊,你稍等”。大概五分钟左右之后,他告诉我说,你去国资处XX办公室吧,施处长会和你谈这个事的。我来到XX办公室,接待我的果然是姓施的一位副处长,我直接提出“缓交房款半年”的要求,他似乎早有准备,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下来,与我同行的另外两位老师(也是新入职教师,同样面临经济压力)又提出建议,我们写份“证明”让施处长签个字,以免没有凭据,他也照办了。就这样,我可怜的一点诉求总算得到了答复,但回想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特别是在校办的遭遇),我感觉十分憋屈——刚来学校工作、只拿到万余元工资的年轻老师,无力拿出十多万的巨款,本属情理之中的事情,却要费劲周折才能申请到“缓交半年”的照顾,这哪还有大学应有的一点人文关怀?本校老师向领导反映问题需要“预约”,这是何等的官僚化制度?我刚参加工作就成了上访户,悲哀! 我到Z大学的第二年秋季,更新一批的青年教师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我很快从他们口中得知,学校为他们提供的住房待遇是:免费赠送60平米腾空房,超出这个面积的部分按成本价购买;同时我还听说比我早一年来学校工作的博士待遇是“赠送100平米的新房,超出面积由个人承担”。将这些信息综合在一起,我感觉到十分莫名其妙——早一年引进的博士赠送100平米新房,晚一年引进的博士赠送60平米腾空房,唯独中间的2011年引进的博士不能享受任何“赠送”!从法律上说,学校按照人才引进合同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我没有任何可说的话,但从情理上说,这样的政策似乎就显得很有问题了!思考再三,我还是写了一封数百字的“意见信”,分别发送到了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的电子信箱,大概的内容就是学校人才政策的“不连贯”会导致一些老师在感情上受伤,请学校领导给出合理的解释。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多日过去了,信件“石沉大海”,不要说“解决”,我连两句“解释”也没收到,从此,我对学校设立的所谓“意见箱”再也没有兴趣了——那都是骗人的摆设,还伪装得好像很公正!这是我在到Z大学工作第二年又一次遭遇到的侮辱! 从2013年开始,学校开始实行“定岗”制度,校院领导在台面上的话讲是: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师的职称比例进行了新规定,由于学校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已经超过了这个规定,所以需要通过每三年的“重新定岗”来实现降低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的目标;这可以实现所谓的“能上能下”,更好地激励老师们做好科研教学等工作。这项改革从表面上来看是进步的,但最终的落实又可能演变成对青年教师的变相压制!这种预言果然被学院的“聘岗文件”所印证——在仔细研究这份文件之余,我惊讶的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来校工作的时间越短,特定岗位的要求就越高,工作年限越长的老师要求就越低,这等于说要求年轻老师用更少的时间完成更多的工作任务。举例来说,来校工作三年的青年教师要完成比在校工作九年老师高出一倍以上的任务,才可能获得同样级别的岗位,如果平均到每年,二者的“要求差距”竟达6倍以上!更可笑的是,行政职务、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微课”教学比赛获奖者这些不知所谓的名头也被当成了与科研论文、项目、日常教学业绩等核心指标相并列的岗位聘任依据。稍加斟酌,我就很识趣地申报了几乎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讲师十级岗”,显然,岗位聘任文件早已安排好了每个人的位置,只看“青椒们”能否参悟透彻了! 在2015年夏天,我第一次参加学校的高级职称评审。我所在的Y学院共五位老师参与副高职位的竞争,我大概翻看了我们五人的科研成果和教学业绩,发现自己总体上处于中间位置,特别是用来送审的两篇代表作(学校定为一级论文)获得了3个A的好评,这等于说同行专家给了三个满分;但最终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的投票结果是——我以绝对劣势“毫无争议”地被列为倒数第一。关于这个结果,我从开始准备申报副高职称时候就想到了,因为这些年来,我已经从各种渠道了解到高校职称评定工作中的“潜规则”,像我这种不懂得与领导和教授们主动搞好关系、又不在成果上占压倒性优势的青椒,注定是要被“牺牲”掉的!也正是因为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我才在得知最终结果的时候能够坦然面对,虽然也有些许的不满,但还不至于闹到“向纪委举报”甚至“拳打学院领导”的地步。有的同事私底下也向我表达过同情,我基本都是这样回答:该让的就让,等我实在“没得让”的时候,我会用我独特的方式开展维权行动,到时候可能就不仅是“扇领导耳光”的事了,我会让他们血洒校园!我还感叹到:在中国的大学里,这哪里是评职称,分明就是评人脉嘛! 二、日益堕落的教务制度 说完学校的“人事”话题,我又回想起了自入职以来所经历的有关教务工作的“故事”。首先就是据说每个学校都会设定的“新教工培训”,我按照培训方案参加了所有的学习活动,并顺利通过了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的“机考”;正当我以为整个培训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安排的“教学技能培训”(包括示范授课、“微格教学”等形式)却出现了问题。记得当时我们新教工被分为若干小组,参加最后的“说课”培训,我所在的小组一共有十多位教师,我们轮流到讲台讲述自己准备的授课材料,结果教务处派来的评委说我们很多人都“是在讲课,而不是说课”,坐中间位置的评委还指出:说课的基本内容是说教材、说教法、说过程,所以没办法通过。我与几位相识的老师当时就“懵”了——从未听说过“说课”是什么东西,如今了解之后,反而更加让人感慨:大学教师上课难道要遵循中小学的教学方式?于是,很多老师都不约而同地将评委围了起来,与他们理论,直到他们承诺“大家都通过”才散去,这是我刚参加教学工作就遭遇的一次“小纠纷”事件。 通过参加新教工培训,我已经初步领略到了学校教务部门的“强势”,有些评委在根本不理解新教师“所讲何意”的同时却可以进行所谓的“权威评定”,那一副颐指气使的架势足以让人生厌!与此同时,我又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感受到了类似的形式主义,比如,每个新学期开始,学院教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会催要“教学进度表”(电子、纸质稿),详细规划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每次上课前到教务办签到(后来才发现,很多老师并不执行);每个学期都要完成四次“听(其他老师)课”任务,并上交听课表;老师若因事“调课”需要到教务部门备案,不能擅自做主……面对这些规定,我基本都尽量遵照执行,但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些规定的设立依据到底何在?其背后难道不正是一种“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和对教师教学水平和“诚信意识”的不信任?每当我私底下与一些同事聊起学校的教务制度,他们大多也具有类似的感受,认为学校所设立的很多规定实际上只是形式,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的规定才变得形同虚设,根本没办法完全执行。 大概从2014年起,学校教务部门开始推行所谓的“重要改革”,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要求教师在考核学生课程成绩时实行指标“多元化”,期末考试成绩不能超过总成绩的50%,而作为平时成绩的其余部分则可以由教师自行设置考核指标;其二是要求全部教师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数量的专业发展“培训课时”(包括参加专业的教学技能培训、学术交流活动与会议、实践调研活动等),同时由各学院定期组织开展所谓的“全员培训”,邀请优秀的教学人员展示自己的教学方法。第一个方面的改革刚推行就遇到了严重问题:有老师反映说,他们所教授的课程是选课人数上百的“通识课”,平时成绩的考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单就“点名”一次,就会占去半节课的时间,根本没办法推行平时成绩多元化的考核方案;我承担的教学课程大多都是这一类,因此,只得要求学生完成一份小论文作为平时成绩的确定标准,根本没办法寻找到所谓“更科学”的课业评价标准。第二个方面的改革更是沦为了笑谈,有同事开调侃说:“我说参加了XX会议,到YY地进行了调研、观看了五十个小时的网络公开课,谁能证明?让众多专业的老师一起学习某种教学方法,荒唐!” 正当上述改革措施“如火如荼”地推行之际,学校将要迎来上级教育部门新一轮的教学检查。为了顺利通过这场重大考验,学校教务部门又推出新规定,2015年下半年所有课程的试卷“批改”要统一规范,如各大题里面要有“小分”(即得分点),不能用“—”分标示,只能用“+”分,答题纸首页的每一类题型得分下面都要签上教师姓氏,总分下面签上全名等等。我看到这样的规定,着实感觉“哭笑不得”,即使是小学老师,应该也很难遭遇这般奇葩的工作要求吧!与此同时,学院领导还多次传达学校教务部门的精神,鼓励老师们积极申报各种“教改”项目,参加各种教学比赛活动,并强调这些“资历”对职称晋升的重要性。每当听到这样的动员,我就会本能的去思考一个问题——所谓的“教学改革”不就是老师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成效,逐渐探索出更好的教学方法吗?这需要立项?作为教师本职工作的任务需要教务部门额外出资才能完成,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大学教师的“个人发展”如果还需要学校教务部门的“规范”和“鼓励”才能推进,这只能证明这些“读书人”被当成了幼儿园小朋友,他们面前被摆上了“棒和糖”。 近五年来,我对教学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和精力,为了《中国社会思想史》这门课程,我曾经系统地阅读了20多本教材和参考书目才完成备课工作;在课堂上,我从来都是热情洋溢,尽最大的努力将我要表达的观点清晰地讲述出来。根据这些体会,我在与友人的交谈中说到:大学教师是否能够把课上好,其实主要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深厚的学养和理论水平,这是基础;二是乐于从事教学工作的热情,这是保障;三是语言表达和信息组织能力,这是重要条件。很明显,这三项内容都很难通过“观摩”他人而获得;所谓的“教学改革”大多都集中关注教学过程的展演,恰恰很难培养一位教师的学养,甚至那“短暂的热情”是否会带进日常的课堂也很难确定。面对这些问题,一位青椒尚且可以获得这种体悟,学校的教务领导难道真的不明白?这时候,我似乎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他们推行的所谓“改革”其实就是为了向上级领导献媚和创造政绩所搞的“花架子”,这根本不是改革,而是胡搞!如果这些东西就是“教育学之真谛”的话,我只能说“教育学这个学科本身可能就是伪科学”。 三、科研与财务制度 作为一个正在努力提高办学层次、格外关注“排名”的高校,Z大学对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视日益提高,相关的激励性制度也正在不断创新,相应地,教师科研水平的高低也就成为他们所获待遇的主要参考指标。我刚到学校工作,就经常听到年长的同事们提及学校的科研奖励标准,比如发表不同级别的学术论文(期刊分为权威、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会有多少奖励;申请到什么级别的科研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厅级、校级等)会有多少比例的配套资金或特定数额的奖励,出版不同档次的专著(分为A、B、C三类)、教材或译著会有多少数额的奖励等。这样的“吹风”信息听多了,自己就很自然地不断提醒自己要努力读书写文章,争取发表一些高水平的论文;但无论如何我都对“课题申请”提不起兴趣来,因为在我内心深处就很难认可“项目制”科研方式,而完全赞同许纪霖先生所说的“一流的学术成果不是项目而是闲暇的产物”!正因为自己在价值观上与现有科研体制的对立,我经常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从自己所在学科和专业发展的角度,应该申请课题,而从个人的角度又很不情愿做这些;因此,我入职五年来只申请了一个课题,权当是无奈的妥协! 尽管自己对中国高校的科研体制持保留态度,但还是对一些科研成果充满了敬畏,所以总得来说,我基本认可并积极参与学校的科研活动,学术论文的写作也业已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又是在2014年,学校开始推行科研制度改革,其核心“措施”就是对所有的科研工作进行“定量化”,以“科研分”的形式将每位教职工对学校的科研贡献统计出来,然后再依据这个分数分别给予奖励。这本来是一项积极的变革,但是当我看到学校科研部门公布的具体方案时,顿时就感觉“不正常”:与科研项目和“名誉性奖项”相比,学术论文和著作的权重明显被定得偏低。举例对比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级别的项目计4000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计2000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计1200分,一般项目800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计400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计200分;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00、1500、800分,省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同级别奖项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00、1000、500分;而权威、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论文分别只计200、100、50、20、5分。按照这种标准,发表三篇《哲学研究》、《经济学研究》、《管理世界》、《社会学研究》这种级别的论文,还“不如”申请到一个国家社科项目(甚至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省政府奖,不知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更值得“珍重”? 在与一些同事的交流中,我发现他们也有着与我相类似的疑惑。我对此明确提出:获得科研项目是研究者开展研究工作的一种“资格”,国家行政机构所颁发的奖项是“体制”对某科研成果的一种认可,却不能代表学术共同体的“内部认同”,而只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和专著才可能是衡量研究者科研水平的“最终标准”,学校制定的科研计分标准显然有“本末倒置”的嫌疑。有同事还对此提出了很有意思的问题——某人没有申请任何课题,没花国家的一分钱,却能写出高档次论文,不是正好说明能力更强吗?而那些虽然申请到很多课题却写不出来优秀的论文的人员,尽管收获了很高的科研分,但是意义何在?我对这种观点深表认同。同时,我也逐渐理解了学校为何赋予“国家行政机构颁发的各种奖项”那么高的科研分值,那是因为高校各级领导获得这些奖项的难度要远低于一般的教师,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相比,他们在争取这些荣誉“名头”方面拥有更广阔的自由空间和人脉优势。想到这些,我才彻底明白了学校科研制度改革的“本质”,它实际就是推动科研评价标准朝着更有利于高校权力掌控者的方向转变,从而让缺少人脉的“青椒”们尽量“待在底层”不动。 与科研工作最紧密相关的事务应该就是“财务报销”问题,这也是一个几乎让所有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深感烦恼的事情。按照现行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经费预算没有主持人个人劳务费一项,而且所有开支的报销都需要发票或者身份证号等佐证信息;但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人从事一项工作都不可能完全“不图报酬”,而且研究过程中几乎必然会发生一些无法获得发票的支出事项(如因居住在农民家而向其提供的食宿费),那么,项目经费如何才能顺利报销出来?显然,这只能通过“发票造假”来完成,而且这也确实成为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无奈选择。在读书期间,我曾经听一位前往日本访学的老师提起日本的科研管理方式:当研究者确定“计划如何开展研究”之后,资助者会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比如说,实地调查涉及到从X到Y地往返N次,那么这段路程的正常差旅费用就会被认可,研究者只需要证明自己确实做过这些事就可以拿到相应数量的经费,财务部门不需要他提供细节活动方面的发票。我听到这样的信息已经多年,至今记忆犹新,主要的原因应该就是对这种制度设计的叹服!中国的科研管理制度为什么不能借鉴这种模式?在我看来,这背后就隐含着独特的管理思维:中国的科研主管机构要将自己的权力最大化! 由于中国科研项目在经费预算环节就已经存在严重问题,这导致广大科研人员被迫集体违规甚至犯罪(相关案例,无需赘述),但是一个很显然的事实就是,除了极个别大量套取或挪用科研经费的研究者之外,绝大多数的高校科研工作者都是“为制度所迫”才不得不去寻找尽量合理的“替代”方案。这让我想起了聂辉华先生的短文《所有人都有罪——王庄的治理手段》,沿着本文所提供的思路,我大胆地做出了这样的推测:中国高校科研管理体制之所以有违常识,正是其“设计者”要刻意达到的目标,它诱惑广大科研工作者卷入其中,并顺其自然地成为“有把柄”的人,从而为在需要的时候“有选择性”地处理某个(些)人埋下伏笔,同时也为全面控制和驯服这群人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四、中国高校的运行逻辑 总结在Z大学的五年工作经历,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中国高校实际上就是党和政府下属的“大衙门”,它甚至担负着比很多行政机关更重要的职能——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将大量知识分子驯服和管理起来,防止他们成为体制的反对者!因此,中国高校各级领导被授予了很高的政治级别(从副部到正科都有),他们一方面是广大教职工的“管理者”,另一方面也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被管理者”,他们被“夹在中间”,充当了知识分子与国家政府当局之间的“平衡木”。由于在“经济上”几乎是完全依赖于上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尽力遵守上级的统一指挥,特别是在各高校之间的“排名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之下,各高校领导更是需要努力讨好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以争取更多的资源,这就催生出了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局面,荒诞的中国教育体制通过这种“传导”方式而落实到位,成为所有高校工作人员头顶上的“紧箍咒”。在此过程中,高校领导和上级政府之间呈现出很是互补的关系:前者需要从后者那里争取资源,并利用这些资源来收买和安抚教职工,而后者则需要前者配合才能完成核心的政治任务,因此也乐于给前者一定的自由空间,使之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好相关工作。 受中国当前教育体制的决定性影响,高校领导(也包括普通行政工作人员)和教师之间存在着一种“结构性”对立关系,相互之间的“埋怨”甚至“对阵”已经司空见惯,特别是如果某些领导不仅不能科学处理这些问题,还火上浇油般地加剧这种对立,事件就会变得更严重,甘阳被殴事件显然就是这样的例证。同时,由于高校内部各部门之间也存在着“权力竞争”,各自都想通过“施展权力”来证明自己的重要性,这也导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的对立情绪会变得更加严重,比如教务处本来是高校最重要的服务机构,结果因其不当的权力膨胀,成为了被老师们“诟病”最多的部门。仔细反思这些现象,我们就可以发现,它可能正是中国教育体制所要达成的目标,即从根本上“分化”两类工作人员,通过他们的对立来维护“政治稳定”!与此相似,“分化教师”的各种策略也被“发明”出来,比如通过大幅度压缩高级职称的名额来加剧申报者之间的竞争、诱惑大家参加各种“竞争性”赛事或者申报各种“名誉性”奖励,并在其中故意布下一些“潜规则”,从而让广大教师在争抢这些名利的过程中陷入相互猜忌乃至伤害的循环中,达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治理”目标。根据我的观察,这套技术已在中国高校得到了娴熟运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绝大多数的高校教师要么“被蒙在鼓里”,要么“难得糊涂”,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反抗能力! 由此可见,中国高校已经被“政治潜规则”彻底“殖民化”(哈贝马斯语),随之,一套高超的“高校治理术”应运而生,绝大多数的高校行政领导和相当一部分教授都成为了所谓的“既得利益者”,他们虽然也可能已经认识到其中的“荒诞”,但在无奈之余慢慢就习惯了这种游戏规则,甚至产生强烈的“有权不用,过期失效”的心态,从而心甘情愿地充当起了其中的主要角色!这导致他们大多都具有显明的“人格分裂”特征,公开场合的形象与私下的言行方式通常会出现天壤之别;他们对上“比乖”、对下“比滑”,通过各种“擦边球”的方式谋取左右逢源的最佳生存状态。在这种教育体制中,面对各种各样的“荒唐事”,也许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很无辜”,特别是一旦卷入因职务或角色而导致的冲突,大家经常会很无奈地说这样一句话:“请理解,我也是职责所在!”言外之意,我虽然无意冒犯于您,但我吃的“这碗饭”要求我必须这样,也只好如此。鉴于这种“怪胎”体制已经足以扰乱人们的心境,假如某高校领导为了对上“邀功”而进一步强化校园的官僚主义风气,身处其中的人们就更没有好日子过了;正因为对这个问题的强烈体悟,我才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一句比较流行的话:“最无为的就是最好的领导!”在中国高校,这应该是绝对真理。 民国先贤说到:大学之大,在于大师;对于中国高校的普通教师而言,虽力不能及,但心应向往之;然而如今,“诺大的校园,却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学校的各个衙门已经为老师们布下了权力的“天罗地网”,让大家无处可逃,哪还敢奢望安心治学?假如有人不能顺应之,那就只好接受被边缘化的命运,甚至被迫或主动离开,前有张雪忠,后有谌洪果,他们已经为这种结局留下了沉重的注脚。最后,我回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部动画片,它讲述了猫和老鼠的故事——开始,猫费劲九牛二虎之力也抓不住老鼠,而且经常被老鼠戏弄,后来他想到一个办法,即召集老鼠们开会,让他们开展技能竞赛,谁在竞争中胜利,就可以获得皇冠、皇杖,并封他为“鼠王”;从此,老鼠们开始了“互害”式竞争,最终,猫不费吹灰之力便获得了在老鼠群体中的绝对权威。回顾中国历史,历代统治者都是凭借娴熟运用这套技术而达到了“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目的;还有网友总结到:“专制就是把人民分成两拨,让他们互相争斗,统治者得利;而民主就是把政客分成两拨,让他们互相争斗,人民得利”。可惜的是,面对这样直白的政治理论,中国知识分子至今也没寻找到自我解救之道,最终还是乖乖地配合体制完成了这场古老的政治游戏,那些看似“荒诞”的治理技术之背后其实就是一种传承已久的“政治智慧”,而中国“高校生态之怪现状”必然会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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