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曾經的世界一流大學
陳遠 《燕京大學1919-1952》,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
排除障礙,延攬名師
在燕大,司徒雷登看到的事實和其他教會大學的狀況一樣:不信仰基督的優秀教師進不來;在校的僅有的幾名能勝任教學的中國教師和西籍教師的待遇差別很大;學校中層以上的專職管理人員全由西方人士擔任。如果不能在短期內改變這一狀況,要把燕大辦成一流大學便無從談起。司徒雷登決定從三個方面着手,為燕大招才納士。
首先,針對過去教會學校的所有教師都由各教會組織委派的慣例,司徒雷登向紐約託事部提出申請,要求給燕大聘任教師的自主權。第二,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到燕大任教,司徒雷登決定不過問教師的政治傾向、宗教信仰和學術觀點,只要有真才實學,具備任教資格,燕大都可聘用。第三,司徒雷登決定從燕大自籌的經費中拿出一筆錢,大幅度提高中國教師的待遇,使他們與外籍教師同工同酬。
到20世紀30年代,燕園內已經是大師雲集,其中既有國外歸來的博士、碩士如洪業、趙紫宸、馮友蘭、吳文藻、雷潔瓊等,也有國內享有盛名的學者如陳垣、周作人、郭紹虞、容庚、顧頡剛、錢穆、朱自清等,還有燕大自己培養並選送出國深造後學成歸來的學者,如冰心、許地山、齊思和、嚴景耀、侯仁之等。燕大的教師隊伍,一下子變得人才濟濟,星光璀璨。名教授的到來不僅使燕大比較薄弱的文史教學研究得到了提升,也大大提高了它在中國學界和社會上的地位。有學者認為,燕大之所以能夠成為國際上中國研究的重要基地,這批學者的貢獻是不可忽視的原因。1. 燕大對於教師學術水平、任教資格的要求和檢查尤其嚴格。1922年,燕大制定新的教職員等級資格標準,分正教授、副教授、襄教授、講師、助教、助理六個級別,“標準謹嚴,開全國基督教大學之先聲”。2. 由於條件要求嚴謹,當時燕大僅僅認定了4名教授。但也正是因為合格教授太少,恰恰為司徒雷登打破教會聘用教師的限制掃除了一些阻力。
儘管在後來的回憶錄中,司徒雷登謙虛地寫道:“燕京的教學研究都是高標準、高質量的,至於我本人在教學研究上則幾乎什麼都沒幹,我的職責就是儘量給教師以自由空間,讓他們盡情發揮。”但是在燕大的教師們看來,則是”在人才和學術研究方面,司徒先生有值得大書特書的地方”,”他所聘任的教職員,除中美人士以外,英、法、德、丹、意、日等國籍的人才也一樣地重用”。在司徒雷登心中,”經世之學與純粹學理並重。前者是指新聞和社會服務,後者是指考古、歷史及純粹社會科學理論的探討。這些工作已經得到美國著名大學,如哈佛、普林斯頓等大學的承認與合作”。
為了保持學校較高的學術水準和師生之間的密切關係,司徒雷登一直注意保持比較低的師生比例,在燕大歷史上,最高也沒有超過1:3的師生比例,以至於不少人把這一點作為批評燕大貴族化和低效率的理由。
一流大學地位的確立:哈佛燕京學社
雖然在過去的研究中,對於燕京大學“教會大學之首”、“世界一流大學”的地位都作出了肯定,但是到底從哪一年起,燕京大學才可以稱得上是一流大學?這樣的探討有割斷歷史的危險,因為在燕大的發展史上,向一流大學邁進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而非突變。儘管如此,筆者依然謹慎地認為,1928年,可以說是燕京大學確立起世界一流大學地位的一年。其一,是因為之前敘述到的燕大在國民政府教育部所舉行的考試中的表現。其二,是因為在同一年,美國加州大學對亞洲高等院校的學術水平進行調查,結果燕大被列為全亞洲最好的兩所基督教大學之一,並認定燕大的畢業生可以直接進入美國的研究生院攻讀學位。
而最為標誌性的事件,則是至今仍在運行的哈佛燕京學社的建立。哈佛與燕京的結緣,出於偶然,始於競爭。燕大組建不久之後,司徒雷登在為學校募捐的過程中得知美國鋁業大王霍爾(Charles M. Hall)去世前留下遺囑,其遺產除了留一部分給親屬外,其餘部分一分為三:三分之一捐贈給鋁的發現者所在的奧柏林學院;三分之一捐贈給南部各州的中學;其餘三分之一捐贈給美國人在亞洲和巴爾幹地區創辦的高等學校。當時凡是有資格獲得遺產的學校都提出了申請,甚至連一些不夠資格的學校也在想方設法地試圖碰碰運氣。而該遺囑的執行人之一阿瑟•戴維斯(Arthur V. Davis)恰巧是燕大副校長亨利•盧斯的朋友。燕京大學當然不肯錯過這樣的機會,亨利•盧斯安排司徒雷登和阿瑟•戴維斯在紐約共進午餐。關於那次經歷,司徒雷登在其回憶錄中有極為生動的敘述:
戴維斯先生毫不留情地考問我,我也完全知道他這樣做是為了衡量我。那是一次可怕的經歷,弄得我十分緊張,心裡為自己事業的前途擔憂,連吃的東西也顧不上看一眼。一席話下來,出了一身冷汗。隨後,戴維斯先生說:“今天下午我就動身去巴黎,但是我會同意我同事的意見(約翰遜先生1已經答應給五十萬,如果他能使戴維斯先生信服的話)。不過,不要讓你的代理人來打擾我們。你回去,辦一所值得支持的大學,到時候我們會盡我們的責任。再見。”過了一年左右,當我再次見到約翰遜先生時,他說:“我們已經決定給你一百萬。是的,我們一直在觀察你,我們打算把數目增加一倍。”後來,我提出切實理由,要求他們把數目增加到一百五十萬,他們同意了,然而,我卻又因此經歷了一次難堪。
做完亞洲的分配之後,霍爾基金的賬面上還存有大約450萬。哈佛在此次申請中雖然也極力想分到一杯羹,但是卻因為不符合條件始終沒有成功。關係千萬重,哈佛企業經營管理學院的院長,恰巧是約翰遜律師的大學同班同學,於是約翰遜便打電報給司徒雷登,商量如何處理那些還沒有分配的餘款,並且要求司徒雷登去哈佛,同那裡的人一起商量如何在不違背遺囑意願的情況下制訂出一個也可以讓哈佛參與的方案。
此時,燕京大學與北京大學再一次在歷史的閘口狹路相逢。當時霍爾遺產在中國受益最大的大學並非燕京,而是北大。北大用其獲得的捐贈與哈佛合作開展漢學研究,但後來因為參與研究敦煌石窟的美國人華爾納偷盜千佛洞壁畫而中止。霍爾基金會和哈佛大學在遷怒於華爾納的同時,對於和北大的合作也開始意興闌珊。司徒雷登在了解這一情況之後,1925年秋專程趕往美國做工作,向哈佛提出由燕京與其合作,繼續開展漢學研究。
當時的哈佛是美國第一流的大學,儘管在漢學研究方面並不突出,學術名聲卻極為響亮,有良好的教學、研究條件,是西方教育模式的典型代表;燕京大學雖然還名不見經傳,但是其學術潛力也已經開始展現出來。經過討論協商,兩校於1925年達成建立“哈佛燕京學社”的協議。第二年初,霍爾基金會撥款640萬美元作為該學社的研究和活動基金。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哈佛燕京學社於1928年1月4日正式成立,其目的為“通過哈佛大學與燕京大學以及中國其他研究機構的合作,保證為其學術研究提供便利,資助出版那些經學社董事會贊同的有關中國學方面的研究成果。它期望學社保證在中國的研究中心裡對從事研究的學生在各方面有所幫助,並將與中美兩國其他學校的研究所協作”。學社本部設立在哈佛大學。
成立當天,合作雙方選出了一個由9位代表組成的決策委員會。這9個代表分別來自哈佛大學託事部、燕京大學託事部和霍爾基金會。決策委員會是哈佛燕京學社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一任負責哈佛燕京學社日常行政工作的主任是擔任哈佛大學遠東語言系系主任的法籍俄裔東方學家葉理綏(Serge Elisseeff)。他早年就讀於德國洪堡大學和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精通多國語言,對中文也頗有造詣。葉理綏擔任這一職位長達28年之久,在他的倡議之下,哈佛燕京學社把日本也納入了研究範圍。
美國的哈佛燕京學社成立不久,燕大的哈佛燕京學社國學研究所也於1928年2月10日宣告成立,並特別聘請著名歷史學家陳垣出任所長,後來陳垣成為輔仁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的校長。為加強對學術研究的領導,燕大哈佛燕京學社組成了一個5人學術委員會,除陳垣之外,還包括洪業、博晨光、法國著名漢學家伯希和(Paul Pelliot),以及葉理綏。
燕大哈佛燕京學社的日常工作,由學社下屬的“北平行政管理委員會”執行幹事負責。這一職位最初由博晨光擔任,10年之後,由於博晨光和葉理綏關繫緊張而辭去職位,改由洪業繼任。洪業是位氣魄極大的史學家,在他的倡導下,燕大哈佛燕京學社創立了《引得》編纂處。在近20年的時間裡,學社先後完成出版了64種、81本中國古籍“引得”,內容涉及《十三經》《莊子》《墨子》《荀子》《佛藏》《道藏》《宋詩》《元詩》《遼金元傳記》《容齋隨筆》等中國古代名著,也包含了各代歷史書籍和小說“引得”。這些“引得”至今依然是世界漢學研究者的重要工具書。
從1928年開始,哈佛大學同燕京大學開始相互派遣研究生和訪問學者,洪業和博晨光就是第一批被哈佛大學聘為教授的燕大教師。
當年那些被燕大派往哈佛的學者,在之後的歲月中都成為各領域內的學術重鎮,比如世界古代及中世紀史、先秦史專家齊思和,之後曾擔任燕京大學歷史系主任;蒙元史專家翁獨健,後來成為燕大的最後一任校長,之後又擔任中國社科院民族所副所長;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所長鄭德坤,人類學和民族學專家林耀華,魏晉南北朝史及日本史專家周一良,宋史、近代史以及古籍學專家聶崇岐、清史專家王鍾翰等。而被哈佛派往燕京學習深造的洋弟子之後的成就也同樣令人驚羨……
這些經由哈佛燕京學社造就的人才,使得哈佛燕京學社成為世界漢學研究的中心,而哈佛與燕京的這一聯合,讓名不見經傳的燕京一躍躋身於世界一流大學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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