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朱令想到杨沫女儿之死
其实这个案子跟七十年代杨沫女儿被害案性质相同:明知道凶手是谁(刘秉义),但因有人包庇,就是不能定案!根本不是技术上没有办法!纪元跟我讲过,刑事案件,从理论上讲没有破不了的案!·关键是想不想破!
杨沫不是大度,而是无可奈何!正在倒霉呢,没人做主。只得忍气吞声,看她后来的日记,对女儿被害非常痛苦又极为愤懑但又毫无办法,杨沫为人不招人喜欢,有心里性格等方面的严重缺陷,但她女儿被害并凶手逍遥法外还是令人同情的。至于朱令被投毒,真凶逍遥法外就极为令人愤怒了!政府混蛋到家,完全不作为,黑幕重重,老百姓可怎么活呀!
2004年11月<开放>杂志发表杨沫之子老鬼的文章,指控当红歌唱家刘秉义曾是杀人嫌疑犯。文章全文如下:
老鬼:杀人嫌疑犯刘秉义再度走红
有一个杀人嫌疑犯,是个唱歌的,很有名,他与我姐姐之死有直接关系。
我们家从来不看他的演出,电视里一有他的镜头马上换台。有关他的消息,一概不听。在我们家里,他成了活死尸,已消失了二十九年。
最近,因为写东西,上网要查他的一些情况,看后不禁大吃一惊。
由於我们家的不闻不问,竭力想把他忘记,他的名气急剧膨胀,四处出头露面,频频上电视,上春节联欢会,上各种文艺演出活动。
比如,今年一月十九日到二十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到八月一日,在民族宫大剧院,有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今年国庆节,九月二十八日到三十日,在民族宫大剧院,第一个就是他唱《我为祖国献石油》。
更让我吃惊的是,这样一个杀人嫌疑犯还成了全国政协委员。
我瞠目结舌。
中国的新鲜事太多了,其是无奇不有。
姐姐小胖(马豁然)是一九七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遇害的,年仅二十九岁,到现在已经二十九年。
姐姐小胖与刘秉义的婚外情
她遇害时,我还在内蒙古兵团。对她的情况一点不了解。直到我回北京后,父母才向我讲了前后经过。并告诉我杀人嫌犯是唱歌的刘秉义,小胖死后不久就给抓了起来。
我姐姐文革中从外语学院毕业,分到徐州,结婚后有一子。但不久即离婚,於一九七三年调回北京,分到了石景山区金顶山中学教英文。小胖不安心在这个条件很差的中学当老师。她想调动工作,可教育口缺人,很难调出来。她喜欢唱歌,想通过唱歌,考进文工团,就拼命地练发声,天天早上都在家里「鬼哭狼嚎」地练。母亲(按:作家杨沫)对她这样做表示怀疑,认为她岁数有些太大,小胖却说朱逢博就是大学毕业后才转学声乐的。她先拜了两三位女老师,都是比较有名的歌唱家。后来,母亲把刘秉义介绍给她。刘秉义曾演过《青春之歌》里的余永泽,认识母亲。
小胖很快就崇拜上刘秉义,尽管刘只比她大十岁,还称他为「刘叔叔」。在与朋友聊天时,张口闭口都是刘秉义。小胖还劝说母亲支援了她一笔钱,买了架钢琴,这样刘秉义就可以来家里教她。尽管刘秉义已有老婆,小胖却全然不顾,不断地向刘秉义进攻。两人来往密切,关系迅速升温,很快就发生了关系。
小胖多次劝刘秉义离婚。刘却以种种藉口搪塞。推说有困难,暂时离不了。
他那时候很有名,他的《我为祖国献石油》深深博得江青的喜爱。据说,多次接见他,夸他的声音好。他珍惜自己的名誉,他跟小胖来往不敢公开,鬼鬼祟祟地背著老婆,害怕离婚会带来严重后果。
渐渐地,他开始有点想往后缩。
於是小胖对他产生不满,在争吵之时,小胖说了一些威胁他的话。如:你不离婚,我就把这事桶到你的单位,让你身败名裂。甚至还说:我要像毒蛇一样死死地缠著你,让你没有好下场。
刘访美前夕小胖突然死於家中
小胖跟刘秉义有了关系后,已流产几次。
与此同时,刘秉义被选中为中国艺术团访美成员,正准备去美国访问,已经在民族官进行出国前的集训。时一九七五年中美刚刚接触,去美国的机会非常难得,万人所盼。刘秉义自然不愿错过这个机会。可是小胖还三天两头找他,不断地给他打电话,催他离婚……
於是,一月二十一日,小胖突然死亡,致死原因是喝了大量的安眠酮。
两天后家里才在小胖的屋发现她躺在床上,蒙头盖著被子,只露些头发,嘴角微笑,流著口水。第二天,市公安局十三处的人来家里勘查现场。
我大姐回忆起小胖说,她最近跟刘秉义吵了架,刘秉义有家里的大门钥匙,遂向公安局反映,再根据小胖的日记,马处长亲口对我母亲表示:马豁然是他杀。
小胖解剖后,发现肚里还有一个三个月的胎儿。
当在大会上把刘秉义抓起来的时候,寒冬腊月,他满头大汗。
一九七五年初,这个消息,在北京轰动一时。社会上流传了很多小道消息。
有的说我姐姐作风不好;有的说我姐姐腐蚀样板团革命演员。
所以,父母悲痛之余,还很紧张,不敢催公安局太紧。因为知道刘秉义是江青的大红人,怕催紧了,得罪了江青,招来大祸。
三年后,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三日,我母亲在给文化部长黄镇的一封信中说:「一九七五年,我的小女儿马豁然被中央乐团──江青的红人刘秉义谋杀惨死,但浩亮却反说是我叫女儿去腐蚀样板团。」
可见,母亲当时除了悲痛,还相当的恐惧,相当的提心吊胆。
果然,刘秉义仗著江青的厚爱,死不承认。一切作案的构成要件都承认了,就是最后结论不承认。他说,他要是公安局的,也认为他是最大的嫌疑人,但就不是他。
几个重要疑点:
1、小胖死的那天晚上,他去了我们家,是小胖生前所见到的最后一个人。
2、那晚上,他何时离开我们家,离开后又去了哪儿,都找不出证明人(不排除是眼看著小胖睡过去,并确认停止呼吸后,精心消除了一切犯罪痕迹,早上才走)
3、放安眠药的玻璃杯上没有他的指纹,但他可以带著手套往里放药。
4、他有一个人在屋,往杯子里放药的机会----小胖会上厕所,会到我父亲的房间接电话,会去厨房打水。
5、小胖死后,所盖被子极平,两只鞋排列整齐,这不符合她的生活习惯,似是有人整理过。
6、特别是小胖嘴角挂著微笑,无任何痛苦表情,不是自杀的样子。分明是在刘秉义的呵护下,甜蜜地进入了梦乡。
江青特地送刘秉义军大衣
刘秉义在关押期间,江青还特地托人给刘秉义迭了一件军大衣。这件事,看守所的干警们都知道。江青虽然一句话没有说,但此举意义重大。市公安局对此案开始百般谨慎小心,生怕证据不足,惹怒了中央首长。
这件大衣对刘秉义是个极大鼓舞和支持。他信心倍增,士气大增,死不认账。
他绞尽脑汁,希图说明,他们吵了架,小胖一时想不开,喝药自杀。虽然小胖自杀的可能仅仅是万分之一,刘秉义就抓住这万分之一的可能,为自己辩解。
在那个年代,如果他是个普通农民,早给定罪枪毙了。但他是江青的大红人,著名的歌唱家,抓起来后江青又托人专门给他送了一件军大衣,公安局怎么敢轻易地给他定个杀人罪?尽管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是他,却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而迟迟不敢定。
这个案子就搁置下来。我的父母也不敢向公安局表示不满。
一年半后,江青虽然给抓了起来,但是刘秉义已挺过了这最关键的一年半。经过了多次与公安人员的交锋,他已编圆满了一套说法,稳住了阵脚。
於是,此案一年一年地往后拖。
一九七九年七月颁布了刑法和刑诉法之后,刘秉义说心脏不好,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又拖了一段后,大约一九八O年左右,北京市公安局以时间久远,证据不足,批准出狱。他在狱中共关了五年。
可以说,江青救了刘秉义一条命。
为掩饰自己畏惧江青的怯懦和办案的无能,以后市公安局的个别人竟也散布我姐姐是自杀的论调。
只有我们家里人知道,小胖是不会自杀的。她是个怕死怕疼的人。她多次公开说:好死不如赖活著。她要忙调动工作,她积极练唱歌,想考进文艺团体;她思念自己的小儿子。她才二十九岁,身心健康,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和抑郁症。
小胖的好友赵玉娥被杀死斩首之后,她曾对很多人说过:太可怕了,我可别是这样的下场!所有认识小胖,了解她的人,都不相信她会自杀。
长久以来,一想到小胖的冤死,想到谋杀他的凶犯逍遥法外,我们全家心里上就笼罩著一层阴影。我们拒绝一切有关这个杀人嫌犯的消息。
万没想到刘当了两届政协委员
《我为祖国献石油》一歌,诞生於一九七四年。它能让很多五十岁以上的人回忆起文革前的那段岁月,有一种亲切感。但对我们家来说,一听这首歌却十分的刺耳。因为这首歌是杀人嫌犯的代表唱。恨屋及乌,我们都不喜欢这首歌。它让我们想起了杀人嫌犯的虚伪和狡诈,让我们想起了冤死的姐姐。文化大革命中,很多歌唱家都销声匿迹,唯刘秉义还能出来唱歌,靠著这首歌,风靡全国,并深受江青的赏识,仅凭这,也让我们讨厌听这首歌。
这些年来,我一直闭门隐居,集中精力写自己的东西。从不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对那些歌星甚少注意。所以,孤陋寡闻,对此人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刘秉义当上全国政协委员,而且还是两届,让我万万没有料到。
再也克制不住了,不得不为冤死的姐姐说几句话。不得不再提一提二十九年前发生在我们家的这个案子。
小胖为了刘秉义,变卖了白己所有值钱的衣物。为刘秉义买这买那,她死后,柜里空荡荡的。小胖是有错误,不该破坏别人的家庭,但她没有死罪。
有人说现在的中国社会,谁坏谁提拔,谁坏谁吃吞,可能有些绝对。但杀人嫌犯当上全国政协委员,整天上电视,上舞台,上人大会堂,红极一时,不得不让人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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