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 感謝今天晚上所有在場的聽眾,謝謝你們! 首先,我為剛才柳紅教授的演講補個台。剛才她講了“改革四君子”,可能大家聽得雲裡霧裡。其實,“四君子”裡面,有一位是她的先生,另外一位是現在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三十多年前,他們和大家一樣年輕,他們滿懷着改革的夢想,他們發出了年輕人應有的聲音。 我是一個律師,律師是用世的,好象是很功利的行業,講君子的話題,好象有點遙遠。我覺得,今天我們也像是在進行一場隔代的對話。中午我們幾個講者在吃飯的時候,相互交流才知道,雷頤教授是國家恢復高考後七八級的,柳紅教授是七八級的,陳儼將軍是七八級的,而我,是七七級的。 恢復高考之後,我們考上大學,滿懷壯志,對祖國充滿了憧憬。我們都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到八十年代,我們考上了大學。考大學之前,我做了五年農民,雷頤教授做了八年農民和工人,大家都要上山下鄉。 今天我看到在座很多觀眾,都是80、90後的。我們剛剛差了一個時代。改革開放以後,這37年,也就是我們親歷的一段過程。那些過去的歲月,對你們是歷史,對我們是經歷。在我們小學、中學讀書的年代,恰是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我覺得我們現在在做一種傳承,給大家傳達一種信號。我們這一代人的思考。 我覺得拙見(2016拙見年度盛典)比較狠,田老闆比較狠。為什麼呢?我在法庭上辯護,幾天幾夜,前面有一個辯護席擋着我;在大學講課的時候,前面也有一個講台;演講的時候,總有個台子,還有一束花給我擋着。而今天,拙見卻安排了沒有任何遮擋,就這麼光光地站着講,我好像穿上了皇帝的新裝,赤裸裸的。今天所有的演講嘉賓,都穿得比較輕鬆,我卻穿了黑西裝,一本正經,這剛好體現我們法律現在的沉重。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遠行登高,君子之道——中國法律人的歷史使命”。這個是可以講半天的演講題目,但是只限時即興講21分鐘,我只能講幾個要點。 1 歷史與現實 先講第一個問題,歷史與現實。在我考上大學,我畢業以後,那時候我 們國家沒有什麼法律,只有一個《刑法》,一個《刑事訴訟法》,當時叫“兩法實施”。現在我們國家已經有了280多部法律,800多個行政法規,9000多 個地方性法規。國家已經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進步很大。這在中國2000多年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中,是從來沒有過的。 那麼多的法律,需要專家解讀,而在解讀的專家裡,公安、檢察、法院、教授,這些人全部都是由國家發工資的,他們都代表公權力。當然教授是相當中性的,公檢法就是代表公權力的。所有法律當中,代表民權的法律專家,只有律師。國家立法多年,立了這樣多的法,又不可能人人都懂,要專業的人才能夠運用,律師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現在律師非常吃香,同這樣大舉立法、法律對社會各方面的廣泛的干預,是直接相關的。但是同時,律師也受到很多攻擊,也有不少律師被抓。 中國幾千年歷史,皇帝立法時,沒有立那麼多完備的法。現在我們碰到了一個好時代,但是我們又碰到一個最糾結的時代。律師在法庭上辯護,被告人沒出來,自己卻先進去了。這個時期,是歷史與現實糾結的時期。《禮記.中庸》裡說“君子之道,行遠登高”,要走遠路,先從最近的地方開始走,爬山,從最低的地方開始爬。法律人也是從比較低的起點,慢慢往前走。 2 德治與法治 講到君子,中國歷史上有兩種治國方法:一個是德治,一個是法治。德治是儒家,我們今天談到謙謙君子,君臣父子,三綱五常,倫理綱常。這都是從儒家經典裡面來的,從孔子、孟子裡面來的。還有一個是法家,用規則治國。用強權治國,講御民之道。 現在往往理解為,依法治國就是遵循了法家的思想,不需要講儒家的禮教。江澤民總書記曾經說以德治國,當時覺得他這個提法不是依法治國。這個是不對的。依法治國同樣要注重德治,強調人的因素,有良治和惡政。 大家往往把法家的依法治國和現在的依法治國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法家的依法治國,同現代的依法治國,是不同的概念。他是帝王之術,幫助皇帝管老百姓,是以法治民,把老百姓管死了。它恰恰缺的是儒家的仁義禮智信,缺了一種謙和,一種君子之道。 我們現在強調的依法治國的“法”,是一種規則,是要把權力管進籠子裡,是治官,不是把老百姓關進籠子裡,所以法家的“法”,和現在的依法治國的“法”,本質上是不一樣的,這個很多人沒有搞清楚。 3 人治與法治 第三個,人治與法治。很多人說現在強調法治,不需要強調君子之道, 公檢法還講什麼道德,我按照法律原則來做事就行了。這是不行的。法治也是人治,立法靠人的意志,人的意志變成了法律規則。執行法律也要靠人,這個人抓不 抓,有罪無罪,判不判罪,都是靠人的主觀能動性分析。分析事實,分析證據、分析司法解釋、分析法律原則、分析立法本意,都是人要發揮主觀能動性。 強調法治並不是不需要人治,它照樣需要人的主觀能動性。因為人可以惡意執法,也可以善意執法,你不能夠做歪嘴和尚,把好的經念歪了。在我們現在很多執法部門 裡面,就有一個德的問題,即善意地理解法律,善意地執行法律。即君子之道的問題。他們光會死背條文,最後執行的法律往往執行偏了。 人治、法治,始終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強調修為,強調自己的向善,天下蒼生、悲憫情懷。公檢法的人、律師,都要有這種情懷,光是強調法律原則是不行的。 4 窮達與進士 還講一個,窮達和濟世的問題。君子要濟世,要有功於社會,就要 “達”。幾千年下來,中國的知識分子,就是靠讀書出人頭地,考進士,頭名狀元、二名探花、三名榜眼,然後皇上發一個尚方寶劍,然後做巡按去全國巡查了。像 現在中紀委、現在中央巡視組做巡按去了。他們學的本事,必須賣給皇帝,為政權服務。即所謂“學就文武藝,貨予帝王家”。 我們的窮達,就是把“達”理解為做官。一個人做了官,就是有出息的,祖祖輩輩,村裡面還掛着進士匾,一輩子光宗耀祖,這是一個將做官視為達的標準。 但是現在的“達”,不能這麼狹隘地理解。做商人帶一個企業讓幾萬人就業,給國家每年繳上億稅,也是“達”,從商是“達”,為社會做貢獻。做學問,發表演講, 把思想傳播出去,影響一千人的思想,讓社會向善,經濟增長,也是“達”。一個人專注某一個領域,做到極致,三十六行,行行出狀元,成功了,都是“達”。 所以我們這個濟世情懷,應該要從原來古代君子的小圈子裡面跳出來,要源自古人,高於古人。不一定說,我現在當處長之後一定要當廳長,廳長之後要當副省長。我當了16年體制內的幹部,在公檢法里做過,現在出來當律師,也有二十來年了。 整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就是,當官有出息。做學者,哪怕是非常大的名人,也不是有出息。而做律師,就是為自己賺錢,所以我們做律師的,沒有五一勞動獎章,沒有全國勞動模範,累死也沒有人疼。我每天幹活,工作16小時,全國飛,基本沒有休息日。最起碼,經常加班到一兩點,沒有人表揚我一句話,為什麼?因為他們認為你是為自己在忙,為自己賺錢,不是為國家做貢獻,這種觀念是根深蒂固的。所以從君子之道來講,也有一個現代觀念更新的問題。 5 律師和君子 第五個,講一下律師和君子。律師是非常法家的,非常剛性的,甚至是冷酷無情的。有些老百姓說,律師為殺人犯辯護、強姦犯辯護,所以也是一群壞人。一天到晚為壞蛋講話,為貪官辯護,做貪官的保護神。所以律師好不到哪裡去。在法律倫理上,中國沒有這個傳統。 人類的律師制度,是在強大的國家公檢法公權力面前,建立一種代表民權的精通法律的力量,同公權力抗衡,監督他不能濫用權力,防止公權的專橫和失誤,造成冤假錯案。一個被告被抓起來,他見不到親人,沒辦法出去調查取證,自己有冤沒地方訴。 人類社會需要在強大的公權力前面設立律師制度,讓律師幫助處於弱勢的被告人,幫他調查取證,幫他說話,幫他引經據典,而這樣做的人,必須是法律專家。從強大的公檢法、紀委,一系列的環節走過來,只有律師可以幫處於弱勢的喪失了自由的人。 律師制度的設計,在現在的中國社會是不被理解的,認為律師就是搞事的,就是製造社會不安定的。甚至社會有一些非常左的思想,說五種社會不安定因素,律師首當其衝。現在一些五毛黨、極左勢力攻擊的就是律師,說應該殺光天下的律師,取消律師制度。一些商人也認為律師都是非常奸刁的。 律師和君子之間有什麼連接點呢?法律人的總標準是一樣的,不管你做檢察官、法官、律師,不管你是代表公權力指控犯罪、打擊犯罪,還是幫助殺人犯、強姦犯辯護,你的目標是一樣的,即通過對抗,發現事實真相。所有的事實、證據、法律,控方強調它有罪還是無罪,對方把所有的有利於被告的事實、證據、法律找出來,進行法庭對抗,讓法官可以兼聽證明,得出正確的結論。這樣就不會導致冤假錯案,保護每一個公民的基本人權。 律師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不是為了幾塊錢律師費,顛倒黑白為壞人講話。但是中國到現在為止,也沒有法律倫理學,我只能到法國、荷蘭,買他們國家的書。我想寫一本《律師倫理學》的書,但是到現在都沒有時間,天天都在打官司。 律師首先要匡復正義,以天下為己任,他們是真正實現法律公平正義的重要力量。現在都有各種錯誤的說法,包括官方。我們不能夠歧視律師,要正確認識律師在現代國家法治中的作用。所以,現在五大不安定因素的說法,肯定是錯誤的。 第一個,君子要正派,以天下為己任。第二個,君子要有學問、有知識,不能沒文化,什麼事情都是直來直去。中國古代的君子都是有深厚學問的,很有修養,書讀得很多。能夠達到君子的修為,就是人中龍鳳,人到了一定的境界。到了貴族,到了白領,很有學問才稱得上君子。 第三個,你要成功。你能夠養得起自己,能夠有能力幫助別人。能稱得上君子,在社會上要有相當的號召力。在以前的封建社會,這種人就是鄉紳,士子,是大地主,現在我們都把他消滅光了。好多君子,都是當地富甲一方的。還有一個,君子要有情懷操守。這一系列君子的標準,在中國當代,能不能樹立起來,是非常重要的。 你不能夠見錢眼開,不能夠依附權力,不能夠進行勾兌,不能夠對法官、檢察官行賄送禮,最後還讓自己被抓了。在很多地方,一個法官被抓,三個律師也被抓了 ,三個律師交代行賄,又把六個法官抓起來了,六個法官交代又有二十多個律師被抓起來。這樣的律師,他的正義性早就喪失掉了,他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德沒有了。就不可能是君子。 律師還要有學問,要讀書,不但要精通法條,還要精通法理,精通法律的原則,甚至要精通經濟、政治,很多律師只會做木匠,不會做設計師。他只會背法條,卻不會窮追法律原理,那麼他的案子也是辦不好的。 律師要善於處理好法律倫理。我曾做過的一些案子,比如王林案,正在辦,馬上要起訴了,在萍鄉,當時說他是氣功大師,床上開光,跟官員勾兌的。一公布說我是他的律師,全國罵我罵得天昏地暗。 李天一案也一樣。認為我是李天一的辯護人,我說我根本不是李天一的辯護人,我說我只是作為獨立的法律專家發聲。在鳳凰衛視上我發表三次講話,我說我可以講原理,根據已經知道的事實,談出我的看法,防止案件錯判。我做過警察、法官、教授、律師,我可以分析李天一的案件是絕對的錯案,是不可能成立的,就是一個冤案。結果我一說,全國罵死我了。 但是三年過去,明白的人越來越多了,法律界已經基本認同我的觀念。這就是一個法律人的原則和勇氣的問題,要敢於做少數派,不畏浮雲遮望眼,能夠慎思守志,特立獨行。不怕別人的一時誤解和攻擊。 當時還有人問我,說李雙江是幫助重慶站台的,他是去同重慶書記一起唱紅歌的,你跟重慶的唱紅打黑這麼堅決地鬥爭,你怎麼立場叛變了,幫他們去了。他們不理解一個法律人,只追求這個案子的公平正義,而不管這個人是什麼陣線。 我為一個反貪局長的老公辯護過,我去辯護過九個案件,當地檢察院抗訴了五件,法院駁回了四件改了一件。當時這個反貪局長恨死我了,專門開會研究如何對付我。後來她老公出事了,又來請我辯護。雖然曾經有過節,我難道就不幫她嗎?照樣幫。有些時候,法律的公平正義,和個人的恩怨,左和右的對立,都要適當的區分開來,是非標準要根據事實來,不能混為一談,以人劃線。 6 君子之道 很多人講我的立場搞不清楚,其實我的立場很簡單,事實、證據、法律、司法解釋。我接案的時候是有取捨的,有些人,可能我非常討厭,這個案子我就不接,但是一旦接了,這就是我的任務,我得為他找最輕和無罪的證據。這個案子我接了可能賺一百萬,那個案子可能一分錢也賺不到,像雷洋案子,我就一分也賺不到。我如果計較錢,那為什麼我被全國人這樣罵的時候,我還要為他們說話,寫那麼多文章幹什麼?這就是匡扶正義,追求一種道義。一種社會責任感,這是情懷抱負。 古代說處山野之遠則憂其君,處廟堂之高則憂其民。君子要為皇帝想。現在我們是沒有皇帝的時代,但是要考慮到統治者,治國平天下的責任和難處,致君堯舜,這是對人民有好處的。當然更要為天下蒼生計,比如我們在學校,就要考慮到學生和教師的利益。心懷天下,都是有具體的內涵的。 因此我覺得,律師和君子修為,是沒有什麼衝突的,一個好的律師,一個大律師,一個真正受人崇敬的,在中國歷史舞台上能夠長久存在的律師,他肯定是一個君子。 所以我說行遠登高,君子之道。謝謝大家! 7 對話陳有西 田延友:謝謝陳老師,謝謝您!有兩個問題問你:第一個,老人倒了扶不扶?如果您去扶是不是先讓他簽一個字,有固定的證據在身上,再把他扶起來? 陳有西:不會,我會扶。如果他訛我,我就賠給他。 田延友:問題是因為您有錢。 陳有西:我曾經非常窮,我有時候去買青菜,口袋裡兩毛錢都不夠,只能把青菜拿起一顆出來還給人家。曾經過過非常不堪的日子。現在已經不同了。這點錢出得起。所以真倒了,我肯定會去扶,大不了給他出醫藥費。 田延友:那以後大家扶老人,遇到了麻煩可以找陳律師。 陳有西:找我,我不是幫你給錢,我肯定幫你打官司。 田延友:這個意義上,陳老師幫了大家,還賺了大家的律師費。第二個問題,您一個人的功成名就,是不是意味着整個中國律師界的低迷和不負責任? 陳有西:中國有非常多的好律師,有大律師,有水平比我高的,也有默默無聞做了大量事情不為人知的。我覺得社會對我的報道太多了,給了我很多的榮譽。兒子諷刺我,跟我說我刷封面都刷了六次了。但是,並不是說全國的低迷,導致我出頭,現在中國的律師分化很嚴重。真正有擔當又把事情處理得比較好的律師,確實也不太多。我可以比較自負地說,我也當得起這些榮譽。中國需要更多的律師能夠被社會所關注。由於比較嚴峻的局面,現在很多律師沒有盡到自己的社會責任。我就不展開講了,大家都知道。 一批律師轉向了經濟領域,埋頭賺錢,上市,做項目,發基金。處理這些,當事人不大願意公開,所以不是刑事律師一般不會被社會關注,他的業務本身有保密性。我現在在做的70%都是代理的民商案子,但是我不會宣傳,因為客戶不想公開。很多企業的民商事企業不願大家知道,民商律師他們默默無聞,但可能一年的律師費上千萬。 另外一種則可能轉向配合、勾兌,現在中國30萬律師,有相當一部分律師就是在走這種路。就剛才我講的,一個法官抓進去,會牽出三個律師,三個律師抓進去,會牽出六個法官。司法環境非常糟糕。這有體制內的腐敗,也有律師業的墮落。 第三類律師採取的是規避、遠離。他們不辦政治性的、敏感的刑事案子。即使去辦,他們也不去調查取證,不在法院開庭的時候跟檢察院強烈對抗,不批評人家,也不講紀委裡面辦案是如何違法的。開太平車,紀委檢驗對這樣的律師很滿意。他們出庭了,就完成任務了。至於被告人有沒有得到負責任的辯護,是不是被冤判,他們不去真正關心。一事當先,先考慮自己的安全。這樣開庭以後,公權各方大家很滿意,第二個案子還是會繼續安排找他。從不發聲的也有。 還有一些死磕的律師,不是依照法律規範進行真辯,而是行為藝術,不是扎紮實實的依據證據、法律來辦案。 因此,我可以很自負地講,我在中國30萬律師裡面冒出來並不是偶然的,我在吸取他們的教訓,我儘量杜絕他們行為上的弊端,在中國走出一條應當走的律師之路。一個成功的律師應該明白怎麼做,明白什麼樣的律師是官方、人民、企業需要的,是經濟增長、社會穩定所需要的。 田延友:謝謝您。LY案為什麼從熱點變成盲點,又悄無聲息了,現在的進展是怎麼樣的? 陳有西:昨天有朋友調侃我,說我談敏感問題,一直會回答無可奉告。其實我可以說一下,不必迴避。 LY案是中國警察權力和公民權利較量非常激烈的臨界點,所以辦這個案子責任重大。這個案子我前方有六個律師,後面有二十多個律師,這些律師中有五六個前檢察官、三個警察、兩個法醫,都是我們所里的律師。我們做的大量工作,現在沒有宣傳,我們也不會宣傳。現在公布的只是我們幫助家屬起草的一萬多字的報案書。 我們的第二份材料是三萬多字的律師意見書。第三份材料是兩萬多字的第二個補充律師意見書。我們的工作是非常到位的。有大量的事實、證據、法律分析,由於是偵查階段,不能干擾辦案,我們只給專門偵查部門提交,沒有擴散到社會。以後案情明朗,我們會公布的。這些工作,導致了三步計劃已經實現兩步。 第一步,必須立案,抓涉嫌犯罪的警察,我們通過家屬報案意見做到了。5月7日發案,23天后,直到6月1號立案。第二步,必須要迴避昌平,迴避公安,由上一級的檢察院調查。這一步我們也做到了。北京市檢察院採納了報案意見,由市檢第四分院直接偵辦,受北京市檢察院的指派,最高檢察院的直接指導監督下,市檢立案了。 第三步,就是罪名問題。是過失犯罪的玩忽職守,還是故意的蓄意的犯罪?我們分析了他們涉嫌構成三個罪名。這是非常關鍵的。第一個罪名,現在檢察院刑拘的罪名,公布的是玩忽職守罪。我們的意見,認為這是故意犯罪,絕對不是玩忽職守,不是過失犯罪,是蓄意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這個罪是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到死刑,這是罪名的較量。第二個罪名,一個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點你就認為他嫖娼,弄十分鐘就不會動了,醫院還沒到就死了。這樣的行為,任何一個中國公民都不會有安全感。因此,這樣的事情,你五個警察和輔警,街面巡邏,專項任務守候,治安執法完全超出了必要的職權規定的範圍,警察濫用自己的治安執法權,無端懷疑老百姓。已經構成了濫用職權犯罪,絕不是過失的玩忽職守這麼輕描淡寫。第三個罪名,幫助偽造證據罪。警察已經涉嫌犯罪,卻讓他上官媒電視上為自己圓謊,向全國人民撒謊。什麼都沒有開始查,首先想到的就是掩蓋,死因都沒有鑑定,外圍都沒有調查,就確定是心臟病猝死,是嫖娼了畏罪逃跑導致猝死,塗黑一個已經被搞死的人。開動宣傳機器,讓北京電視台、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央視來向全中國為捗嫌警察辯解。讓足浴女說“打飛機”了,說LY已經交待過嫖娼了。是心臟有病掙扎死了。這些,都是五個警察以外的人幹的。街頭錄像哪裡去了?執法記錄儀哪裡去了?手機拍攝哪裡去了?證據有沒有被偽造、隱藏,這就涉嫌隱匿偽造證據罪。 我們的材料都已經交到偵查的檢察院手裡。為了不讓社會無謂的猜測,炒起熱點,支持專門工作,我們只配合檢察機關進行專門的偵查,沒有多向社會談LY,被問多了,才作些必要的解釋。所以大家才感覺LY案沉寂了,被和諧了。我們也不焦急。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案子和諧不了。上面很重視,已經立案的刑事案,誰也不可能不了了之。偵查期間是專業的工作,有保密性。我們一天到晚喧擾的話,會導致他們的偵查被干擾。將來這個案子起訴了,我們肯定會把內容公開。所以辦案部門也有強大的壓力。我們用社會的輿論監督,用律師的專業工作,給檢察機關一個強大的壓力,這個案子絕對不會輕描淡寫地過去,絕對會走上法庭。 當然我們也受到很大壓力,也有很多和諧的方法,也有網上傳言賠多少錢,放棄訴訟權利,包括辭退我這個律師。但是我們現在家屬、律師立場很堅定,這個案子一定要搞清真相。謝謝大家! 田延友:謝謝陳律師。大家聽完之後應該蠻有共鳴和觸動的。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會越來越好,我們的安全感會越來越強,越來越有保障,也希望有機會的時候能夠有更多的交流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