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犯了罪沒有絲毫改悔之意,無法原諒。 其他如割張志新喉嚨的有關人員,又如迫害嚴鳳英至死尚且不肯放過,非要當眾開膛破肚的那個軍代表,多了去了! 文革初期,嚴鳳英被以“三名三高”、“黑線人物”、“封資修代表”的罪名迫害後,憤而吞安眠藥自殺[1],時年38歲。死後被軍代表以尋找“特務發報機”為由,割開喉管,挖出內臟。“嚴鳳英死後不到一個小時,劇團的領導就趕來了,任務只有一條:嚴鳳英之死有不少疑問,有人檢舉她是國民黨特務,是奉了上級命令自殺而死的,所以要剖開她的肚皮挖出她的內臟,檢查她肚子裡的特務工具!醫生也不同意開,他們只會按醫療的方法開,而這是公安部門刑偵的技術,他們沒學過,不會開。而領導講,現在不是治療的問題! “他們開刀時,紅梅劇團派了四個人在嚴鳳英身邊監視,‘屁派’一個男造反派頭頭,‘積派’一個女造反派頭頭各站兩邊,上方站的是‘革命幹部’,下方站的是那個軍代表劉萬泉。醫生用手術用的小斧頭從咽下砍起,向下一根肋骨一根肋骨地砍,然後把內臟拉出來,剖開,找他們聽到檢舉的所謂‘發報機’、‘照相機’……等‘特務工具’——當然一無所獲!只查到一百多粒安眠藥片!當劈到恥骨時,膀胱的尿噴了出來,那個軍代表悻悻地說:‘嚴鳳英,我沒看過你的戲,也沒看過你的電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