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四?)
中共必须解开的五大历史谜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六十五个年头,正确总结跌宕起伏的历史,可以为全面深化改革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回顾六十五年走过的历程,有五大历史谜团尚待解开,它们是: (1)三年困难发生的原因及饿死的人数; (2)“9.13”事件的真相; (3)毛泽东为什么发动“文化大革命”; (4)被誉为中国的良心和头脑的两位领导是如何被贬黜的; (5)应如何全面评价毛泽东。 (一)建国十年后,发生了延续三年的大饥荒。 五十三年过去了,但是对发生的原因和饿死的人数,官方至今也没有确切的说法。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和《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年—1978年)等文中披露,仅1960年一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至于三年饿死多少人,没有下文。可是国内外多数专家研究得出的结果都在三千万以上。也有人撰文竭力反对上列数字。到底饿死了多少人?难道不应该给全国人民一个明确的交代吗?如果说在当时不可能调查清楚,难道在有关领导已经相继去世后,也调查不清吗?生活在那个时代的老百姓还有很多人活在世上,只要在人口普查时加上这个内容,就完全可以查清,为什么不做调查呢?总是盖着捂着,不查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总这样拖下去,能消除国人的疑惑吗?岂不是使疑团越滚越厚吗? 长达三年全国范围的大饥荒,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最初委罪于天灾。后来虽然不再强调天灾了,认为“主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但是对产生“大跃进”和“反右倾”错误的思想政治根源却没有深入检讨。对几千万人被活活饿死这样严重的事情,难道不该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吗?有关领导不该向国人认罪道歉吗?我国国土辽阔,天灾年年有,但是东方不亮西方亮,荒了南方有北方。对连续三年大面积饿死人,主要领导不但不承担责任,反而对提出“人相食,是要上书的”怀恨在心,必欲整死而后快。正因为对发生三年灾荒的思想政治原因没有深入检讨,对有关领导没有追究责任,所以我国的“三农问题”至今也没有能够彻底解决。不检讨造成三年饥荒最深刻的思想政治根源,也是一个谜。三年大饥荒给国人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文革”,为什么当政者对“文革”痛心疾首,对数千万人被活活饿死却轻描淡写呢?这也是一个需要深思的迷。 (二) “九·一三”事件疑团重重,众说纷纭。 事件起源于1970年8月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林彪在会上讲话主张设国家主席,得到与会大多数人响应。林在会前曾把讲话内容报告给毛,毛没提出异议,没想到在会上讲了后却引起毛的反感,林当然想不通,坚持不检讨。“文革”以来林的威望和势力与日俱增,加上会上几乎一面倒的形势,引起毛的警觉和不快。但在处理方法上,这次与五九年庐山那次会议不同,考虑到林是毛自己钦定的接班人,并且已经写入党章,所以没有把林等人定为反党集团,在南巡讲话中放出风来要做林的思想工作,让他承认错误。可是林却拒绝检讨,拒不承认错误。结果形成僵持局面,毛下不来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九·一三”事件。 对林坐机飞越国境摔死在温度尔汗,究竟是出于林的自愿,还是被骗被迫,说法不一。说林制定“571工程纪要”阴谋武装起义,同林的身世和思想水平不相称。林是身经百战的元帅,仅靠自己的儿子及其几个死党,简直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林会那么鲁莽吗?叛国投敌,会毁了一世英名,林会那么愚蠢吗?况且林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大错,有什么必要逃跑呢?从周总理向飞机喊话的内容来看,说明毛周也没有把林当敌我矛盾对待。毛需要有个台阶下,只要林做些检讨,就可以过关,然后再作适当处理,这场闹剧就可以收场。从“九·一三”事件对毛的刺激来看,毛也不想把林置于死地,因为那样的结果是毛自打嘴巴,对毛的形象也不利。对此,林也会心知肚明,没必要叛国投敌。 对飞机越过国境失事的原因,其实并不难弄清,只要把黑匣子解密,就会真相大白。问题在于,为什么不把黑匣子弄到手?是苏联不给,还是我们不索要?苏联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为什么不索要?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才是谜中之谜。 (三)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原因 发动“文革”究竟是为什么?是道路之争、路线之争还是权力之争?或者兼而有之?毛泽东抛开党和国家,亲自发动和领导“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使两千多万人死于非命,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对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灾难,把它定性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只是对那段历史的描述,显然并没有揭示出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真实原因和这场动乱的本质。究竟是“反革命集团”利用了毛,还是毛利用了“反革命集团”,或者是互相利用?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毛泽东虽然领导全国人民“走俄国人的路”,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跑步进入了社会主义,但是他仍然认为:“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毛鉴于苏联已经变修,复辟了资本主义,认为我国以刘少奇为首的领导层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自感大权在逐渐旁落,所以才决定亲自发动和领导一场新的革命,意在把失去的权力夺回来,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进行到底。周总理一九六七年九月十八日在广州驻军干部会议上,从五个方面历数刘少奇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言行,证明刘是一个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实际上传达了毛对刘的认识。毛认为只有把丧失的权力夺回来,才能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继续领导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所以这场斗争既是道路之争,也是权力之争,但绝不是党内路线之争。但是,刘真的是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吗?还是根据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关于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指导思想,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毛为什么抛开了原来的指导思想,反而置刘于死地? 但根本问题却在于,在半封建半殖民落后的中国,能否在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还没有孕育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赖以产生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就能够“跳过”或“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未来的新社会是应该从“生产的现成物质事实中发现出来”,还是应该“从头脑中发明出来”?这本来是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早已阐明了的,马克思恩格斯对此也都有明确的论断。然而不幸的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却不顾马恩的谆谆告诫,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充耳不闻,硬是按自己的主观想象,“用法令取消”和“跳过”资本主义这个必经的自然发展阶段。结果是误入唯心史观的泥坑不能自拔。改革开放后“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较之“走俄国人的路”真是冰火两重天。究竟走哪条路才是邪路和正路,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实践已经做出了结论。然而更不幸的是,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扬幡招魂,而当政者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毛泽东坚持走主观设想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正确的? (四)对毛泽东的一生应如何做出全面公正的评价? 毛泽东前秘书李锐说:“关于毛一生功罪,我说过三句话:革命有功,执政有错,文革有罪。这当然是很笼统的说法。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毛一生做了两件大事,夺取政权和执掌政权。”对毛泽东一生的功、错、罪做了区分。 据老中宣部长陆定一的说法,毛做前一件大事,七分成绩,三分错误;做后一件事,三分成绩,七分错误。”对毛泽东掌权前后的成绩和错误作了七三开和三七开,没有说毛有罪过。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充分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只是认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只是确认“文革”犯了严重错误,其他均予以肯定。 邓小平于一九八六年七月,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中顾委联席会议上,作过如下的发言:“作为共产党人,不以马克思主义对毛泽东作一生政治评价,我们是唯心的,是搞了中庸,是照顾到当时的政治环境,顾及到部分同志的思想认识和情绪。我们是错的,这错误要由我们的一代来负责,主要由我来承担。但要说明,我们是清醒的。毛泽东作为主席,集党政军大权于个人身上,政治生活不正常,党内机制不能正常展开,我们都有责任……党内对文化大革命结论的争议基本没有;但对毛的评价还是有争议,这里面有多种因素。再过十五年,要不二十年,对毛再作评价是必要的,时间成熟了。” 对此,陈云提议:邓小平同志的意见,作为一项建议性决议讨论表决。出席联席会议的政治局委员、中顾委常委、中央军委委员共五十六人,表决结果:五十二票赞成,二票反对,二票弃权,通过。 承认上述决议对毛的评价是唯心的,也就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并且说明了理由和承担了责任,建议十五年或二十年后再作评价,作为一项建设性决议以压倒多数通过。 1976年6月15日,重病在身的毛泽东对华国锋和当时也在场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王海容等人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八十多岁了,人老总想后事,中国有句古话叫盖棺论定,我虽未盖棺也快了,总可以定论吧!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与蒋介石斗了那么几十年,把他赶到那么几个海岛上去了,抗战八年,把日本人请回老家去了。对这些事持异议的人不多,只有那么几个人,在我耳边叽叽喳喳。无非是让我及早收回那几个海岛罢了。另一件事你们都知道,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件事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这两件事没有完,这笔遗产得交给下一代,怎么交?和平交不成就动荡中交,搞不好就得血雨腥风了,你们怎么办?只有天知道。”对“文革”前十七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未予肯定。 综合上列评价, 第一,对毛在建国前革命斗争中的功劳都予以肯定; 第二,对毛亲自发动和领导十年大动乱,除毛自己外,都持否定态度; 第三,对毛一生是否有罪,看法不一:官方只说毛有错,没有说有罪,有人认为毛不但有错,同时也有罪; 第四,无论是官方还是个人,都没有追究毛在饿死数千万人上的过错或罪过; 第五,对前十七年评价不一:毛本人没有把在两个总路线指引下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为他的一大功绩,党中央对那段历史基本上持肯定态度,有人认为毛在那段历史中有错误; 第六,十五年或二十年后再作评价的建设性决议,时限已过,至今已过去二十八年,不知由于什么原因还没有重新评价。这也是一个待解的迷团。 人民有知情权。对不同级别的秘密档案应该规定时限,过了时限就应解密,让人民知道真相,共同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我国有这方面的法律吗?建国六十多年了,对三四十年前和半个多世纪前的历史真相为什么还要捂着盖着?公开在国人面前,见见阳光,有什么可怕的呢?迟迟不公开历史档案,也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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