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些什么人哪 ?!)
潜伏在高层的八大间谍
一、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刘连昆——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军方间谍案
1996年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引发台海危机时,李登辉透露大陆准备试射导弹的消息,并指出导弹是空包弹,弹头部分仅为精准测试系统。后来李登辉在竞选过程中,更不小心说出,“中共所有行动都在我们掌握中,大陆的飞弹是空包弹”,这才让北京得知内部有了间谍。
1999年4月台湾间谍叶炳南在大陆被捕后,供出了两条“大鱼”,一位是刘连昆,另一位是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大校局长邵正忠。而刘连昆则是两岸第一位拥有少将身份的间谍。刘连昆案发前为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少将军衔,1992年成为台湾间谍时已退休,但成为台谍后即被封为国民党军队少将。至1999年东窗事发被判处死刑。刘连昆同时在两岸拥有少将身份达7年之久。刘连昆7年间向台湾提供大量重要情报。
二、现实版“潜伏”: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秘书长蔡小洪
2003年6月,内地有关部门在例行监听时,意外地发现了一份中方绝密材料,当中包括国家领导人即将访港的非常详尽的行程、保安计划及将要会晤的人物、发表讲话的内容等。中央有关部门随后展开调查,大半年后发现蔡小洪有问题。蔡小洪涉嫌从事间谍活动已有较长时间,早已安排妻儿前往英国居住。2003年7月中旬,蔡小洪被秘密带至北京,9月被正式免职。
蔡小洪曾是英国间谍,潜伏了10多年,广州中院以向境外非法泄漏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蔡小洪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金一南说,上世纪80年代,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时,中央长期怀疑有内鬼,“但一直查不出来,直到2003年才查出此人。”
蔡小洪八九年从军方所属的《解放军报》调至新华社香港分社,至事发前已在港十四年之久,所担任的职务完全可以收集机密文件,参与高层级的机密会议。这种被对手挖掘到核心部位的间谍案,可以说是大陆安全部门最大的失败,就是说北京对港政策的所有举措,在英国人或者其他西方情报机构,是完全透明的,根本没有任何机密可言。
如果需要对蔡小洪造成的损失做出一个大致上的评估,则这宗案件的打击和影响,远远超过台湾军情局策反的共军少将刘连昆案件的损失。刘连昆提供的情报是局部的,但蔡小洪提供的却是战略性的、全局性的,甚至在某些重要的领域是摧毁性的。他的父亲是国务院前司法部长蔡诚,蔡诚死前曾致函中央高层,要求释放其因间谍罪入狱的儿子蔡小洪,但不成功。
过去虽有前新华社社长许家屯、副社长郑华叛逃美国,但他们都是在离开工作岗位以后。他们当然也掌握大量国家机密,但不如现任的蔡小洪的情报有用。蔡小洪案,应为外派干部管理敲起警钟,特别是应对掌握国家机密的外派人员进行认真的教育整顿。
三、国家大使做外国间谍:中国外交部前驻韩国大使李滨
李滨毕业于北韩金日成大学,与金正日有私交,李滨常和金正日相聚以酒对饮,一次金正日去中国大使馆找他喝酒,金正日喝红酒,李滨喝白酒,两人边喝边聊,长达5个钟头才散。当局对李滨被韩国收买极为恼火,但又不能对他判得太重,“只能以经济理由判他七年,因为讲出去实在太难听了,全世界,有哪一个国家的大使,做他国间谍的?”, 李滨任驻韩大使时曾被韩国情报机关吸收,回国后提拔为朝鲜半岛事务特使,继续向韩提供情报,使我朝核六方会谈屡屡居于被动。
但是为了国家面子,只能说他的经济问题、同性恋问题,不能说叛国问题。韩国报纸报道称李滨因泄密被捕,为其开脱,因为泄密指的是非故意泄露机密,与间谍有天壤之别。
李斌档案:
1977年-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职员
1982年-1986年,外交部亚洲司科员、随员、三秘
1986年-1991年,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三秘、二秘
1991年-1994年,外交部亚洲司副处长、处长
1994年-1997年,驻大韩民国大使馆参赞
1997年-2001年,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
2001.10 –2005.8,驻大韩民国大使
2005.8 –2006.6, 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
2006年6月至今,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2006年12月间,李滨从威海市副市长的名单中被排除
四、“中国核掌门”的间谍路:中共中央委员、核工业集团党组书记兼总经理康日新
2010年落马的中共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核工业集团党组书记兼总经理康日新也涉及间谍案,康日新向外国出卖中国核材料情报,“康出问题后,中央非常紧张,要求彻底追查,但最后,对外也只能说(康)是经济问题,因为别的不好说。”当时有中国媒体指,康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人民币。金一南提到等于间接证实康靠出卖机密情报赚钱。
康日新档案:
1972年3月-1975年8月,在山西大同县水利局杨庄电灌站工作
1975年9月-1978年8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
1978年9月-1996年12月,历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1996年12月-1999年6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9年6月-2003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2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3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9年8月5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0年1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证实,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康日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对中央政治局会议给予康日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最严重特工外逃案:中国国防部美洲大洋洲局前局长徐俊平
(照片阙如)
在中国副总理钱其琛赴美,以图修好中美关系前夕,海外爆出惊人消息,中国军方一位大校衔军事战略专家在去年十二月叛逃美国,使中国绝密的中美台军事战略政策底牌完全被对手美国摸清。中美官方随后都证实此消息属实。叛将徐俊平为总参美大局局长。
据北京方面的人说,徐俊平叛逃内幕很复杂,其严重性比海外报导的还要大。因为徐俊平真实身份是总参谋第二部(军方情报部门)的高级特工,其上司即是最近因牵连远华走私案而判刑的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徐俊平是军方海外情报工作的一名核心人员,掌握中国海外情报网络的大量机密,其叛逃有可能导致中国海外情报系统被美方破获。海外已透露,由于徐俊平提供的情报,美国已知中国对美对台政策表面强硬,实则是虚张声势,因此对钱其琛此来刻意冷淡。
徐俊平常年陪同中国军委领导出访,对军委最高官员非常熟悉,他带去(给美国)的情况,不是中国导弹有多少枚,精度有多少这类的技术情报,而是领导人的性格,决策习惯和决策方式。这是最核心的。
据了解,大校军衔的徐俊平是2000年12月随团出访美国时留在美国,由于他掌握中国军方对美机密,北京大为紧张,一度对军情部门大调整。他是自1985年国家安全部处长俞强声叛逃美国,导致潜伏在美国中央情报局30多年的中国特工金无怠被捕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工外逃事件。
六、部队也会出间谍:总政联络部驻日使馆王庆简大校和空军杂志社副社长贾世庆
王庆简是解放军情报部门出身的大校,上世纪80年代后期即以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成员身分负责对日工作,并于2001年为止的数年间,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担任一等秘书,和日本各界广泛接触与密切联系,后成为日本间谍,他按照日本人的要求,定时打开窗子让日本的远程探测装备进来,还在大使武官处安装窃听器。
据了解,2006年秋天,他接受中国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后,以涉嫌泄露军事机密罪被起诉。2007年春天,在非公开的军事法庭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而贾世庆因为没有当上空军军训部副部长产生不满情绪,把情报做在芯片里,把芯片藏在肛门里,一个月数次赴港交接情报。
七、服务于五国情报部门:社科院院士陆建华
陆建华,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直接为国家主席胡锦涛提供政策研究报告)。检控方指控陆建华从2003年起通过程翔向国外投稿,其中十八篇涉及国家最高军事机密。陆建华为美俄日韩台五家情报部门工作,还狂傲宣称,“我穿的衬衣从来没有一万块钱以下的”。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以泄漏国家机密, 罪判处陆建华死刑。陆建华并无聘用律师辩护。
陆建华档案:
陆建华,1960年7月3日生于上海,82年复旦大学毕业,87年南开大学硕士,9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博士,并曾担任该院的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1996年当选“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1997-1998年挂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他多次赴外讲学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1990年获第一届世界青年社会学家论文竞赛最高奖,长期以来从事青年问题、社会问题、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的研究,是中国社会形势蓝皮书的核心成员之一,参与国家一些部委重要课题研究,亦为北京青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环境文化研究会理事;
曾做过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主持人、北京电视二台“读书”节目的主持人,中央电视台“央视论坛”评论员等。
八、隐藏在中央15年的间谍:中国社保基金会办公厅原主任佟达宁
佟达宁曾向台湾泄露国务院和中共中央文件,包括人民币汇率调整等情报,“使台湾有所准备,避免了2,000亿新台币损失,他也获得台湾方面的总统大奖。”这是继九十年代解放军少将刘连昆台谍案后,又一重大台谍案。其故事被拍成《佟达宁间谍窃密案》,作为保密教育宣导片。
佟达宁档案:
佟达宁,男,满族,1950年9月生,辽宁省北镇市人,大学文化,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综合司主任科员、副处长,1993年任试点司试点处处长,1998年任国务院体改办秘书行政司副司长,2001年6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行政事务部副主任(副司级),2003年2月任社会保障基金会行政事务部主任(正司级),2003年10月任社保基金会办公厅主任兼社保基金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4年2月21日,佟因涉嫌间谍罪被羁押,同年3月26日被捕。经查实,佟于1990年至2004年2月间,接受台湾间谍组织代理人的指派,为台湾“军情局”间谍组织搜集、提供国家秘密。佟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对经手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等部门下发的绝密、机密和秘密文件提供给台湾间谍组织,先后收受台湾间谍组织支付的报酬21万余美元。
2005年8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佟达宁犯间谍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佟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6年3月2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006年4月,全国社保基金会机关党委全委会议作出开除佟达宁党籍的决定,经征求社保基金会党组意见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佟达宁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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