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公车到底挤占了多少财政支出? 2013-03-13 08:16:25 今年,针对两会热点“公车改革”,有“葛大炮”之称的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再次提出可以向同样是金砖国家的巴西学习,把各类公车进行不同车牌、不同颜色的分类,明确标示,让媒体及公众方便辨认及监督。“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怎么改都没有用。比如上海的公车有‘牌照费补贴’,就有人会把车牌卖掉换钱。归根结底还是钻了制度的空子。” 葛剑雄的提议管用吗?问题是谁来监督?谁敢监督?从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至今,公车改革探索已走过19个年头,但每年公车消费上涨势头却难以遏止。 公车泛滥、公车私用多年来一直是官场的顽疾,与公款吃喝玩乐、公费出国旅游并列为“三公消费”,被称为“马路上公开的腐败”。长期以来,三公消费大体占了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公车消费大体占了三公消费的三分之二。换句话说,公车消费占了财政支出的九分之二。2012年,中国财政支出12.6亿元,公车消费占了多少? 2011年,中央九十多个部委的三公消费为93.6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车消费以59.15亿元居榜首,出口消费、接待消费分别为19.77亿元、14.72亿元,公车消费占了三分之二。据介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单位的三公消费,往往能占整个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按这个逻辑简单推理,光公车消费就能耗掉国家九分之二的财力。杨锦麟的《天天看》第十期,2012年我国三公消费3.9万亿,按三分之二计算,公车就占了2.6万亿!!! 对于上述数据,官方肯定不会认同,但全国公车数量不少于600万辆,年公车消费应该早已实破1万亿大关。我国公车耗费巨大是人所皆知的事实,新华社的《半月谈》杂志曾披露:一辆公车每年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再加上车辆的保养维修、汽油费用等,合计起来应该在20万元以上。 目前,连什么是公车、公车数量究竟有多少等公车改革的核心问题,都没有明确、统计,再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军队、公务车与公共用车等各自为阵,根本谈不上整体规划;随着涡轮增压、缸内直喷、VVT等技术普及,部分运用先进技术的2.0L动力,在节能减排方面,未必落后1.8L传统动力,如按1.8L或1.6L一刀切,充分暴露了公车改革制度的不科学性;诸如省部级以下没有专车的规定,都出了一二十年,如今连个七品芝麻官也有专用公务车,何谈公车改革之执行力! 全世界公车数量第一的国家无疑是中国,因为中国人多官多机构也多。世界上公车标准最高的自然也非中国莫属,在中国一线城市,除了满大街的奥迪A6,挂公车牌号的还不乏奥迪A8W12、奔驰S600、宝马750以及宾利、劳斯莱斯之类的豪华公车或军车,这些豪华公车在街头巷尾连交警也要避而远之,因为这些豪车的主人非富即贵。 2013年初,于建嵘个人微博发起转发各类军车活动,让世人大开眼界。宝马、奔驰、路虎、雷克萨斯、马莎拉蒂等豪车应有尽有。 军事大国美国也有不少军车,而且增长也挺快。2011年,美国公车采购中,军队的退伍军人事务部的采购增幅最高,达49%,从11054辆增加到16421辆。但人家采购的可不是豪车,而是医疗车。因为服役致残的退伍军人,从几年前的不到240万人增加到了将近340万人,因而退伍军人医疗服务所需的车辆大幅增加。与此同时,民间向退伍军人部捐赠车辆逐年增加,也是该部车队增长的重要原因。 美国部分军车虽然大幅增加,但不仅没有采购豪华车,主要以医疗等用车为主,而且大部分没有花费政府的钱,社会无偿捐赠了不少。 我国公车采购标准,不仅五花八门,而且流行大排量、豪华车。不仅军队如此,各级政府也是如此。五花八门的公车采购标准,不仅不科学,而且大大脱离了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公车采购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老百姓,多一份铺张浪费,就是多一份压榨。公车采购标准,一定得考虑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如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2011年,美国政府采购了1.78万辆轿车,均价为1.6万美元。按照一比6.5的汇率换算,其均价仅有11万人民币,在我国也就相对于宝来、朗逸等紧凑型轿车的标准。 官员非要坐数十万的豪华公车,首先请将自己治理下的百姓年支配收入也提升到几十万,类似欧美日百姓的水平。但现在中国百姓的年支配收入只有区区几千到几万不等,凭什么要坐享如此昂贵的公车?如果按照百姓的收入水平来论功行赏,当今当朝的官员只配跟大伙一样挤公交。 (附百度国外公车管理信息:)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也普遍受到重视。在公车配备和管理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包括一些现在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的国家,都注意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公车管理。 在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公务用车由联邦总务管理局管理。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德国联邦机构一级现行的公务用车管理条例是1993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比利时政府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南非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政府交通部就牵头重新修订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的规定。芬兰虽然没有专门的公车管理制度,但有严格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使公务人员不致因为用车等小事触犯刑律。 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许多国家都坚持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据此作 出各种具体规定。多数国家专车都只配备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上一级的官员。德国公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直属 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一般官员办理公务可用单位公车,也可乘 坐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国政府各部委只给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配置固定的专车和专职司机;司局长以上高级公务员配置专用公务用 车,但不配置固定的专职司机,由用车人在执行公务时自己驾驶。普通公务员凭出差证明使用公务用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跟政府机构相似。日本总务省规定,总务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长以及正局级审议官可以配备专车,但是,除大臣和副大臣的通勤属于公务,可以有专车接送上下班外,局长一般情况只接送到车站,然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专车。一些国家由于福利好,私车多,公共交通发达,配备专车的范围更小。比如,新加坡只给总统、总理和执政3人配备专车和司机;芬兰除总统外,也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的待遇。为控制公车数量,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车辆的有效使用率,许多国家政府部门除自己购车外,都通行向外租车。日本总务省就长期从出租汽车公司包租部分车辆;德国联邦及各州主管部门的公车中,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新加坡用于接待高级代表团的礼宾车队也采用临时租用的办法。阿根廷联邦和省的各级政府都没有大型的车队,在需要较多车辆和大型车队时,一般都向租车公司租用。 一是严格控制购置公车,限制购置专车的金额、型号或马力。许多国家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 车数量。法国政府规定,购车预算由政府各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各自的年度预算时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参加的“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预算批准 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然后转卖给使用单位,避免车辆的多头采购可能带来的混乱局面。政府还规定,个人使用的公务用车 的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1.4升,一切超标要求都应该向政府总理提出。各单位从市场上长期包车必须事前得到预算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是区分公车种类。芬兰将公车分为专车、公车和工作关系车三大类。公车通常由政府部门办公厅主任掌握,提供给执行公务的官员使用,但不是专车。工作关系车由公家购买,提供给工作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人员使用。 三是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不少国家对公务用车都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 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首先要到有关管理部门填写用车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乘车。专车也有用车登记卡,登记 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四是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芬兰专车只限于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法国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 五是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牌照。在博茨瓦纳,民用车挂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公车挂红底白字车牌。博茨瓦纳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在美国,公务车只限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地方旅行,就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以利用职权、损害纳税人利益告上法庭,被判处6个月监禁。 这是多数国家对配置公车的要求。印度官员乘坐国产车是铁的规定,至今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不敢违犯。德国政府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车辆。 为了减轻公务员的交通费用负担,一些国家实行交通补贴制度。日本由政府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原则是根据居住 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实报实销,规定最高限额,超过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 务员和职工,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印度政府对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补贴数额根据其级别而 定,分别为1000卢比、800卢比、400卢比(相当于人民币200元、160元、80元)。交通补贴同工资一起发放。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高 额补贴,所以,但凡有一定工龄和职务的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阿根廷的初中级公务人员属中产阶级范畴,他们的工资中已包含交通开支, 按正常收入水平,自己都买得起车。所以,阿根廷不配备公车的政府官员,不论什么级别,都不享受交通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