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 ──“以苏联为师”的后果 陈辉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1952年6月至9月[1],中国政府大规模调整了高等学校的院系设置,把民国时代的现代高等院校系统改造成了服务于集权体制的“苏联模式”高等教育体系。这些措施虽然能缓解当时的技术人才短缺,但也对20世纪后半期中国的高等教育和社会进步产生了不利影响,使中国的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过程走了很长的弯路。目前,中国虽然正试图通过增设院系与合并院校来重新改造这种“苏联式”高等教育系统,但并未反思50年前高校院系调整政策的深刻教训。本文试图分析1952年院系调整的缘起、过程与后果,以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之镜鉴。 一、中国共产党建政初期对高等院校的接管 早在中共建政之前的“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新解放区的不断开辟,194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争取和改造知识分子及新区学校教育的指示”。该文件提出:“对于原有学校要维持其存在,逐步地加以必要的与可能的改良”,“所谓要维持其存在,就是每到一处,要保护学校及各种文化设备,不要损坏”,“所谓逐步地加以必要的与可能的改良,就是在开始时只做可以做到的事,例如取消反动的政治课程、公民读本及国民党的训导制度。其余则一概仍旧。教员中只去掉极少数分子,其余一概争取继续工作”。[2] 解放军占领大中城市后,立即由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接管当地的高等院校。1948年12月15日,解放军进入北平市海淀地区,次年1月10日中共北平市“军管会”派出“军代表”正式接管了清华大学。“军代表”先召开学校负责人及教员、学生、工警代表会,宣布接管方针和政策,征询他们的意见,接着召开师生员工全体大会,宣布正式接管。接管后,学校的业务和员工的生活即由“军代表”管理,“军管会”提供师生员工的生活维持费和维持校务的必要经费;同时也变更了部份课程设置,废除了“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等课程,增添了马列主义课程。1949年6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公布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了“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的职权,从此北平市所有被接管的高等学校都移交给“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管理。[3]上海解放前夕,中共的接管人员集中于江苏省丹阳地区,为准备接管高等学校,专门成立了“高等教育处”,专司调查高校情况并制定方案。接管人员进城后先号召复校上课,同时召开各种座谈会,宣传中共的方针政策。他们于1949年6月15日接管交通大学,6月24日接管复旦大学,6月25日接管同济大学,至6月底完成了交接工作。从7月到12月接管人员在各高校组织了校务委员会,绝大多数学校添设了政治课,还把发给学生的“临时救济金”改名为“人民助学金”。1950年3月1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正式成立,从此上海高校均移归该部管理。[4]全国各地高校的接管程序与沪京两地基本相同。 二、按照“苏联模式”实施院系调整 1949年10月以后,中央政府颁布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5]按中央政府的解释,当时的大学课程在相当程度上还不算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也不能适应国家建设对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6]。 同年12月,中央政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确定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的高校改造方针,并且认为,由于老解放区高等干部教育是农村环境与战争环境的产物,因此“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7],“应该特别着重于政治教育和技术教育”[8]。当时,中国政府缺少办学经验,非常倚重苏联专家的帮助,在1950年代中国的高等院校共聘请了861名苏联教育专家,直接参与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造和建设,而中国派往苏联的留学生和进修教师亦高达9,106人。 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政府在1950年树立了两个按照苏联经验实行“教学改革”的“样板”:其一是文科的中国人民大学,另一个是理工科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仿效苏联工业大学的模式管理。政府为中国人民大学确定的办学方针是,“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与中国情况结合”,并且在该校投入重金,为全国高校培养马列主义政治理论课的师资,同时大批培训“调干生”,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一所学校的经费就占教育部全部预算的20%[9]。 1950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我们要在统一的方针下,按照必要和可能,初步调整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或其某些院系,以便更好地配合国家建设的需要”[10]。同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11]此后,中央政府教育部针对各地、各校有关合并、调整院校的请示报告,逐步提出了院系调整的一些具体原则,如“各系科之分设,主要应视其设备及师资等项条件是否足够而定”,“今后开设新学系,必须日趋专门化”,“学校中原有系组向专门化方面发展,是符合建设需要的”。[12] 中共建国之初就已在小范围内零星组织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1949年底,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的教育系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北大学三校的农学院合并成立了北京农业大学。1950年下半年,南京大学法学院的边政系被取消,该校社会学系并入政治系;安徽大学的土木工程系和艺术系并入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的生物系海洋组并入山东大学;南京大学医学院改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领导,后改称“第五军医大学”。 在“以苏联为师”和“向苏联一边倒”政策的影响下,1951年中国政府提出,要系统地移植苏联的教育模式,按照苏联的高等教育集权管理、高等教育国有体制和高度分工的专门教育体系来建构中国的高教制度。从此,中国政府开始对高等学校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将各校的招生人数、专业设置、人事任命、学籍管理以及课程设置等全部纳入政府的计划管理范围。各高等院校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由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主持大学生的政治学习及思想改造工作。与此同时,政府还逐步取消教会大学,并改造和限制私立大学。华东教育部以上海的私立大夏大学、私立光华大学为基础,筹建了公立的华东师范大学。1951年底全国20所教会大学全部改组完毕,其中11所被收归国有、改为公立大学(即辅仁大学、燕京大学、津沽大学、协和医学院、铭贤学院、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华中大学、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华西协和大学),其它9所则维持私立,由中国人自办,政府予以补助(即东吴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岭南大学、求精商学院)。 1951年11月,中央政府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拟订了全国工学院院系调整方案,而后教育部和中央政府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多次磋商,最后拟订了“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13],由政务院批准。该调整方案以华北、华东、中南地区的工学院为重点。在北京市,清华大学改为多科性工业高等学校,北京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保留北京大学为综合性大学,撤销燕京大学,清华大学文、理、法三个学院及燕京大学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在天津市,南开大学工学院、津沽大学工学院、河北工学院合并到天津大学。此外,浙江大学改为多科性工业高等院校,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大,浙江大学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以南京大学工学院、金陵大学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杭州的之江大学建筑系合并组成独立的南京工学院;又将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两个航空工程系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成立航空工程学院;武汉大学水利系、南昌大学水利系和广西大学土木系水利组则合并成立武汉大学水科学院;武汉大学矿冶工程系、湖南大学矿冶系、广西大学矿冶系、南昌大学采矿系则合并为设在长沙的新建学校中南矿冶学院,在该校专设采煤系和钢铁冶炼系;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也合并为新成立的华南工学院;西南工业专科学校航空工程专科则并入北京工业学院(即原华北大学工学院)。 随着中国工业化建设的推进,亟需“大量的合格的各种专门人才,尤其是工业建设的专门人才”[14]。上述“工学院调整方案”旨在集中相同学科的师资于一地,但工科院校的数量所增有限,至1952年初,全国206所高校中工科院校仅为36所,约占17%,工科学生在大学在校生中的比重也大致是这个水平[15],而且工科院校的水平不高,规模小,不能培养配套齐全的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1952年教育部按照中共中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16]的方针,提出了“及时培养供应各种建设事业(首先是工业)所必需的高、中级干部和技术人才”的任务,为此决定增加高等学校95所,其中高等工学院50所,师范学院25所[17]。教育部拟定发布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的调整设置方案”,仿照苏联高校模式,以华北、华东和东北三区为重点实施全国高校院系调整。这次调整的特点是:除保留少数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外,按行业归口建立单科性高校;大力发展独立建制的工科院校,相继新设钢铁、地质、航空、矿业、水利等专门学院和专业。 1952年6月,京津地区开始了又一轮高校院系调整,华东、西南、东北等地随即跟进。至1952年底,全国已有四分之三的院校实施了院系调整,形成了20世纪后半叶中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格局。当时,教育部规定,以综合性大学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及师资,全国各大行政区最少有1所,但最多不超过4所;“少办或不办多科性的工学院,多办专业性的工学院”;每个大行政区必须开办1至3所师范学院,以培养高中师资,各省可办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师资,师范学院设系应严格按照中学教育所需。[18] 根据这次的调整方案,仅保留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为文理综合性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工学院、重庆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校则被定位为多科性高等工业院校。同时新设立以下院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的地质系科组合成立北京地质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山西大学工学院、西北工学院等校冶金系科及北京工业学院采矿、钢铁机械、天津大学采矿系金属组合并成立北京钢铁学院;由北京工业学院航空系、清华大学航空学院、四川大学航空系合并成立北京航空学院;由北京农业大学、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森林系合并成立北京林学院;由北京农业大学机械系、北京机耕学校及农业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由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经济系财经部份与中央财政学院各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由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的政治、法律系与辅仁大学社会系合并成立北京政法学院;由原津沽大学师范学院、天津市教师学院合并成立天津师范学院;由原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上海学院、东吴法学院的法律系与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的政治系合并成立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震旦大学医学院等校合并成立上海第二医学院;由原齐鲁大学药学系、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合并成立华东药学院;由原交通大学、大同大学、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江南大学的化工系合并成立华东化工学院;由原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水利系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由原南京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的航空系合并成立华东航空工业学院;由原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金陵大学三校体育系科合并成立华东体育学院;由齐鲁大学经济系与山东会计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山东财经学院;由江南大学农艺系与南通学院农科等校合并成立苏北农学院;由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的矿冶系合并成立中南矿冶学院;由原重庆大学、贵州大学、川北大学的土木系合并成立重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由原重庆大学、四川大学、川北大学的化工系等系科合并组成四川化工工业学院;由东北人民大学财政信贷、会计统计两系与东北财政专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东北计划统计学院合并成立东北财经学院;由原东北地质专科学校、东北工学院地质系与山东大学地矿系合并成立东北地质学院;由东北农学院森林系与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森林科合并成立东北林学院;由原复旦大学农学院移设沈阳农学院,并将东北水利专修科并入;由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两校畜牧兽医系合并成立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经过1952年的院系调整,工科、农林、师范、医药院校的数量从此前的108所大幅度增加到149所,而综合性院校则明显减少,由调整前的51所减为21所[19];与1949年以前工科、农林、师范、医药院校的在校生历史最高年份人数相比,1952年这4个科类的学生人数从7.04万人上升到13.84万人,几乎翻了一番,但政法类在校生却从37,682人下降到3,830人[20]。 此次院系调整除了合并重组高校系科,还根据计划经济和工业建设的需要设置新专业,“新的专业的面则常比西方大学生主修的专业窄”[21];同时把民国时期大学内部的“校─→院─→系─→组”结构改变为苏联模式的“校─→系─→教研室(组)”。此外,私立大学和原教会大学全部改为公立,撤销了辅仁大学、金陵大学、齐鲁大学、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岭南大学、华南联合大学等校的校名,其系科并入当地其它院校(如辅仁大学并入北京师范大学,金陵大学文理学院各系并入南京大学相关系科)。 三、院系调整及“苏联模式”的长期后果 1952年的院系调整固然解决了中国高等教育中工科过于薄弱的痼疾,但其缺失不容轻忽。当时,中国政府对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及实况缺乏了解,将苏联的教育经验作泛政治化理解,甚至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混同起来,进而全面否定欧美国家以及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理念与有益的学术传统,摒弃了本科的通识教育(Generaleducation),办学主体也从过去的多元化改变成一元化。这种“苏联模式”的教育体制有以下明显缺失: 第一,用技能训练替代现代教育模式。1952年的院系调整确立了高度一统化的教育模式,抹煞了学校之间以及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而分科过细的专门教育体系又使高校的专业变得相当狭窄,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影响了学科之间的渗透、交融与发展,也阻断了培养大师级人才的可能性。现代教育与技能训练的最大不同就在于,现代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孕育着一种源源不断的人文资源。学生如果单有狭隘的专业知识和兴趣,也许可以被训练成“工匠”,但绝对出不了大师。人文主义熏陶与科学技术教育,和而不同;两者对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与逻辑和抽象思维皆功不可没。1949年以后中国虽然培养出不少技术专家,但几乎未产生在世界科技与社会科学领域内堪称顶尖级的人才。这与1952年院系调整造成“高等教育长期文理、理工分家,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相割裂,给培养的学生带来了思维方式的缺陷和知识面的偏颇”[22]是高度关联的。即便是在那21所号称综合性大学的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学校里,其实也仅仅剩下了文、理科,其它系科已被撤销。解放初期的南京大学有文、理、工、农、医、师范等7类42个系科,院系调整后仅保留了文、理方面的13个系[23],这有限的系科又各自按照文、理科传统的学科分类组成系科和专业,不仅文理科之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就连文科各系科之间以及理科各专业之间也缺乏相互的渗透和交融。因此,院系调整后形成的所谓“综合大学(文理学科型)─多科型工科大学─单科型专门学校”的高校设置模式,因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相互脱节和分离,影响了学科的更新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还妨碍了以后高等学校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之结合。[24] 第二,偏重工科,忽视理科,严重削弱政法、财经等人文社会学科。1947年中国高等院校中政法系科的在校生占大学在校学生总数的24%,到了1952年这一比例下降到2%,而到1962年则仅占0.46%。以政治学(PoliticalScience)为例,清朝末期京师大学堂开办不久,其所设的8个科目中就有“政治学科”,辛亥革命后相继建立的各高等院校也大都建立了政治学系;1948年全国约200所大学中有近50所大学设立了政治学系,以培养政治学人才,这些系的课程设置中不仅有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国际政治、中国政治等政治学课程,也有行政学和操作性比较强的行政管理。那时中国的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的教学与研究曾取得相当成绩,涌现出一批著名学者,出版了不少有价值的政治学与行政管理著作。1949年后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建设一个稳定的、高效能的、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按理说政治学逢此良机本应大有用武之地,然而1952年中国政府却模仿苏联模式,在院系调整过程中取消了大学中的政治学系科,也不允许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在政治学被取消、法学日渐式微之后,就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大悲剧,这不能不令人深思。[25]至今中国仍然只将法律当作统治者手中的工具,宪政理念尚处于萌芽状态、远未进入治国理念,也与这次院系调整后政法教育的阙失有直接关系。 第三,“苏联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导致中国整整几代人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这给现今国人道德精神的劣变埋下了根子。当时中国政府只从经济建设的短期需要出发,滋生了急功近利的教育理念,着重培养大批工科专业技术人员,而与实用技能训练无关的重要系科则被连根拔掉,由此造成了人文精神(Humanism)的流失。学生在一种高度威权主义的教育体制和教育哲学的引导下被作为工具加以训练。例如,清华大学原是一所有着浓厚人文底蕴和文理工结合的一流综合性大学,上个世纪初在人文与科学方面曾经璀璨一时,群英荟萃,一大批光辉不朽的名字如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朱自清、胡适、王国维、顾毓秀、闻一多、金岳霖、张奚若、梁思成、冯友兰、潘光旦、曹禺、钱钟书、熊庆来、华罗庚等,为中国的学术研究和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做出了辉煌贡献。但1950年代初政府只考虑到国家建设对培养工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取消了清华大学的人文社会学科和理科,大大影响了清华大学此后的发展。工科的发展与理科的发展是紧密相联的,没有理科知识作为知识基础,工科不可能单科独进。北大的情况亦复如此。由于1952年院系调整造成的内伤,中国的清华与北大如今只能成为出国留学生的摇篮。更重要的是,这种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几代人都缺乏人文精神。中国的有识之士曾经呼吁关注这种阙失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但“苏联模式”高等教育体制的不良影响还将延续相当长一段时期。 【注释】 [1] 陈文斌、林蕴晖等主编,《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2]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编,《政策汇编》,1949年5月5日。 [3] 教育部档案,《1948──1949年长期卷》,卷12。 [4] 教育部档案,《1950年长期卷》,卷11。 [5] 翟葆奎主编,《教育学文集》(第17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4页。 [6] 出处同上。 [7] 《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684页。 [8] 出处同注[5],第5页。 [9] 成仿吾,《战火中的大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第159页。 [10] 毛礼锐、沉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6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3页。 [11]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 [12] 教育部档案,《1950年院系调整卷》。 [13] 苏渭昌等主编,《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8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4、95页。 [14] “做好院系调整工作,有效地培养国家建设干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45页。 [15] 出处同注[7],第967页。 [16] 出处同注[14],第346页。 [17] “中央教育部党组六、七月份的综合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55、356页。 [18] 教育部档案,《1952年院系调整卷》。 [19] 《中国高等教育研究50年》,1999年,第1864页。 [20] 《中国教育年鉴》,1981年,第966页。 [21] R.麦克法夸儿、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页。 [22] 周远清,“挑战重理轻文,推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中国高教研究》,2002年1期。 [23] 王德滋等主编,《南京大学百年史》,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09页。 [24] 出处同上。 [25] 赵宝煦,“中国政治学百年历程”,《新华文摘》,2000年第7期。 从政治土改到农业合作化高潮: 中国农业集体化运动的历史反思之一 高 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农业集体化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但也是一种失败的、代价极高的制度性实验。苏联当年强行实行农业集体化后,农民饿殍遍野,死亡人数达数百万,此后苏联的农业生产长期落后。中共建国后以苏联模式为制度建设的样版,在农村强力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实行人民公社化,随后于1959至1961年期间出现了大饥荒,导致约四千万农民非正常死亡。此后二十年里中国农业也与苏联一样始终徘徊不前,农民生活长期贫困。直到农村改革终结了“农业社会主义”实验,中国的农村才重新恢复了活力。为什幺中共当年发展经济的愿望和努力却成为一场数千万人民丧生的悲剧,还造成了中国大陆三十年的贫弱落后,这种结局究竟是个别领导人的失误,是偶然的政策失当,还是制度的必然失败?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过去五十年来走过的弯路。本文的上篇主要回答一个问题:为什幺中共热衷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发展战略? 西方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实现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需要,这种解释试图从理性选择的角度来解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例如,保罗·肯尼迪在他的《大国的兴衰》一书中指出,十月革命后,苏联“由于没有外国投资,所以不得不靠国内筹集资金,以支持庞大工业的发展,同时在充满敌意的世界中建立一支庞大的军队。既然消灭了中产阶级,78%的俄国人口(1926年)仍然从事占国民经济大头的农业生产,而农业的绝大部份又掌握在私人手里,那幺,在斯大林看来,为国家集资以及加速实现农业向工业转化的唯一出路就是,实行农业集体化,强迫农民加入公社,消灭富农,规定农场工人的工资和转卖粮食的价格。国家置身于农村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之间,采取令人惊愕的严酷办法从两方面拼命捞钱,”[1]看起来,这一描述与五十年代中国农业集体化过程的实际情况似乎也颇为相似。 在五十年代中国的制度形成过程中,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确实对农业集体化的进程及后果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是,应当看到,中共建国后不久,就开始鼓励农业合作化,而在那个时期,中共其实根本还没有一个完整系统的工业化发展战略,当然更谈不上根据工业化发展战略来决定与农村有关的制度和政策。在建国初期,擅长于“打天下”的中共并未充份考虑国家的发展战略,它的发展战略是在建国后的国际国内环境中逐步形成的。1949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 那时,他只是把“社会主义”的目标与“工业化”等同起来,但并未提出明确的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更未谈过工业发展的具体步骤。在农村问题上,毛认为:“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3]与其说毛的这个看法是主张农业的发展为工业建设服务,倒不如说他是在讲要让工业建设为农业的“社会化”服务。这些含糊的说法也表明,当时中共或者是还不十分懂得苏联模式的“真缔”,或者是还未决定是否要全面仿效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苏联发展模式。 况且,建国初期中共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恢复经济,而不是大规模的工业建设。毛泽东在1949年12月还认为,中国大陆需要“三年五年恢复,十年八年(才能)发展”。[4] 1951年2月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又进一步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设想。[5] 这都说明,从1949年到1951年初,中共所关心的主要是如何恢复被连年战乱破坏的经济,自然也没有制定什幺工业发展战略。大概只有刘少奇在1950年的一篇未发表的手稿中,分析过如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问题,他认为,在经济恢复以后,要先发展农业、轻工业,再以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但是,中共还未来得及讨论他的看法,朝鲜战争就爆发了,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对当时中国的内政决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6] 中共参加朝鲜战争后,对国际形势的判断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打仗和备战成了中共基本政策的出发点,由此又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和加快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图早日建成军事强国。这导致中国更加靠拢苏联,并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比较温和的东欧道路,转而全面仿效苏联模式,形成了以军事工业为主的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1952年底,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来制订计划、组织经济建设,同时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建设的重点,首先集中资金、力量给予保证。[7] 1952年8月,中财委编制出第一个《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在该计划中提出,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在可能条件下建设速度应力求迅速。中国政府代表团立即于同月携带此计划访问苏联,征询苏方对“一五”计划的意见,并向苏方要求资金和技术援助。这个代表团在苏联滞留了9个月之久,才完成了与苏方关于苏联援助的谈判,并据此修订了计划。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中共首次明确宣布的制度建设纲领和战略。 中共选择苏联模式与当时建设资金短缺也有密切关系。当时中国建设资金不足,必须向外国大量贷款。1949年前中共曾把建国后向国外借款的希望寄托在美国身上,期望能得到几十亿甚至更多的美元贷款。但1949年底中共转而宣布了向苏联“一边倒”的国际关系政策,随后毛泽东访问了苏联。但苏联的贷款能力有限,毛此行从苏联得到的贷款只有3亿美元,与预期差距很大,远不敷用。[8] 随后朝鲜战争的爆发又堵死了中共向西方借贷的大门。这样,中共既需要尽快建立军事工业及支撑重工业,不能比较从容地量力而行、逐步发展工业,又得不到充裕的外援,就只能在国内从农业、其它行业和城市消费者那里挤出重工业建设所必须的庞大资金来。因此,毛泽东在1951年底明确提出,要“用一切方法挤出钱来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9] 这样中共才终于走上了照搬苏联模式的道路,确立了从农业中挤压出建设资金的发展战略。从此,中共的各项农业政策,从1953年的“统购统销”、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最后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制度”,都与这种战略有密切的关联或受到它的支配。 二、“社会主义理想”和基层政治需要决定了农村政策的倾向 如果当年不是因为投入朝鲜战争而被迫选择苏联模式的发展战略,是否中共就不会推行加速农业集体化的政策呢?一个值得注意的史实是,在中共建国以前和建国后的最初几年里,它就一直在鼓励农业合作化,那并不是为了“工业化”,而是另有原因。其实,苏联也是如此,它在推行“集体化”之前,就实行过“公社”和“共产化”。中共推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有上述的因应对外战争的“发展战略”的考虑,也有为工业建设挤出资金的需要,但是,我们还应当进一步拓宽视野,考虑到其它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共产党人的基本目标及目标确定后的行为方式,比如对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追求,以及在这个“理想”和认知基础上的重大农村政策的选择。 中共早在其“武装夺取政权”的阶段就提出了并一直追求“社会主义”理想,这不仅是苏联影响的结果,也与中国的农民社会中一部份乡村知识分子偏好“均平富”式的“乌托邦”的历史传统有关。中共在开辟根据地的时代就成功地运用这种“理想”去争取农民的民心。但中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并不是局限在单纯的“意识形态”层面,而是有其明确、具体的操作性内容的,即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领导之下,由它按照一定的规划,来统筹、支配和调拨各种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实现某种社会理想。这样的“社会主义”自然就需要有一个“计划”,来有秩序地、“科学”地指挥社会和经济的各个方面。所以,它和计划经济以及强制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是天然合拍、相辅相成的。 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共加速农业集体化还有其巩固乡村政治统治的需要。土改完成后无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农业正在迅速恢复当中。但这样的局势并未令中共放心,相反,中共却看到了很大的“隐患”。隐患之一是,农村的私有经济制度和共产党人的“理想境界”实在是格格不入。中共一方面认为,个体的小农经济状况是“封建制度”的基础,它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尽管这一点在当时并不严重);另一方面又觉得小农经济本身也显示不出发展农业生产的“宏伟前景”。隐患之二是,共产党在农村所依靠的是一批过去在土改中“翻身”的农民、特别是其中的“政治积极分子”,要保持这些人对共产党的政治热情,就必须给他们提供继续活动的“舞台”和必要的社会地位。只有通过发动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才可能让这些“政治积极分子”转变成共产党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干部,从而使共产党在农村有了稳固的政治依靠;否则,如果土地改革后这些“政治积极分子”没有新的政治前途,都回家专心务农,共产党就可能会逐渐失去对其农村骨干的支配性影响力,进而失去对农村社会的严密控制。 所以,早在1950至1951年,在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和“发展战略”还未制订出来之前,中共内部就已准备“趁热打铁”、“动手”推行农业集体化了。“趁热打铁”的说法首先是针对老解放区土改后的情况提出来的,那里的农民分到了地,就安于务农持家,对共产党的种种政治口号和要求没有兴趣,因此毛泽东曾说,“分土地的好处有些农民已经开始忘记了”[10]。为此中共在老解放区一面阻止农民“致富”,一面组织“互助合作”,但成效不佳,已建立的“互助合作”十分涣散。所谓的“趁热打铁”说强调,趁农民分得土地后对共产党的热情还未消失,在土改后紧接着就组织合作社;否则,时间再长一些,不但会出现不少反对合作化的新的富农和富裕中农,而且共产党靠发动土改而培养的一批农村政治基干力量也会转而追求经济利益,而失去政治“积极性”,以后就很难再重新组织起来了;既然农业集体化这个“铁”将来总是要“打”的,那晚“打”还不如早“打”,应该趁着土改后农村尚存的政治热度立刻就“打铁”。 1953年初,为了实现农业集体化的任务,成立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由邓子恢任部长。当时,有的地方村干部向群众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要走社会主义的在桌上签名入社”,“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甚至把大农具都集中在社里,不入社不叫使用,或以派差、换地块等手段胁迫群众入社;许多合作社将农民的耕畜、农具等全部归社公有,造成群众中的思想混乱,以致不少地方一冬无人拾粪,副业生产无人搞,场、地庄稼无人收,牲口无人喂(甚至有饿瘦、饿死者),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卖土地、卖牲口、砍树、杀猪、大吃大喝等现象,严重危害到农业生产的发展。[11]农工部起初的工作是比较谨慎的。邓子恢提出:要认真保护农民的所有权和应得的收益,这是党和农民搞好关系的主要一条;在互助合作这件事上,现在主要问题是基层干部操之过急,农村中不少地区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紧张情况,就是农民不安;“现在的方针是把农村安定下来”。[12]针对这一问题,1953年3月中共中央在下发文件中还批评说,“目前无论在老区(如华北等地)或新区(如四川等地),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13] 但在纠正急躁冒进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干部中出现了反弹。一部份贫农、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反映说:“政府政策一掉过来,他们(指尚在单干的富裕农民)都反性了!”“提倡单干,人家发展的快,咱们早晚还不是给人家扛活去?”“光这幺着,不奔‘社会’了吗?”“政府政策,一紧一松, 三改两改,弄得五迷三造!”他们要求恢复以前的那种紧张空气,查那些农民的“漏网”(“查几户都老实了”),认为“互助组还不行,非把他们弄在合作社里,按劳力分粮,有几年就拉平啦”。他们想从各方面严厉地限制和打击富裕农民,并把这种个人目的与“实现集体化”拴在一起。[14]从这些言论中可看出,基层干部并不懂多少社会主义,但却意识到土改后他们这些热衷于政治活动的分子们社会经济地位可能下降,而恢复其社会政治地位的最佳途径就是发动政治运动式的农业集体化。 毛泽东注意到来自基层骨干的这种声音后,立刻改变了自己年初对“反冒进”的支持,反过来支持农村中党的“积极分子”。他说:“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至于‘确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和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15] 毛泽东其实早就明白,普通农民并不欢迎社会主义和集体化。后来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他总结说:是否民主革命较早的老区,对社会主义革命不那幺积极?两年前,河北、西北都有此情况,十年前,陕北有此情况。[16]因此毛泽东就提出:趁贫农正在热情份土地的情况下,趁热打铁,就把上中农一锤子定死;否则时间长了,再推翻富裕中农和富农,费劲就大了;现在这个铁已经烧红了,不用以后再烧了;将来这个铁一定是要打的,不如早打。[17]事实上,农村里原来的贫农和上中农土改后拥有的土地数量相差不大,再也不能根据地多地少区别这些农民的成份了;毛在这里所讲的“贫农”,并不是那些老老实实种地经营的农民,而主要是指那些热衷于政治活动、对种好土改后分得的土地并无多少兴趣的乡村“积极分子”,至于被毛称为“富农”的实际上是靠本份经营改善了生活的农民。那时毛真正担心的,不仅是“富农”会变得强大起来,更重要的是,如果对小农经济“放任”一段时间,许多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都可能因没有政治舞台而转向“发家致富”,一旦出现这样的变化,再想重组中共在农村的骨干队伍就没有那幺容易了。 正是中共反中农的“社会主义理想”和控制农村的政治需要等原因,促使共产党人加快了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该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提出到1957年要发展80万个合作社(约占农村总户数的20%左右)。[18] 但是,由于农民的抵制,合作化运动在头几年中的进展并不顺利,到了1955年集体化的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5%,已经建立的合作社内部也矛盾重重。可是,这并未使中共知难而退,相反,中共随后强行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速度,发动了一个农村集体化的“高潮”。 【注释】 [1] 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中译本,求实出版社,1988,页395-396。 [2]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8页。 [3] 同上,第1482页。 [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7年,第174页。 [5]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126页。 [6] 林蕴晖、范守信、张弓,《凯歌行进的时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04至405页。 [7] 同上,第407至408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85至288页。 [8]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0至289页。 [9] 宁志一,“毛泽东与中国工业化的起步“,《毛泽东和他的事业》(下),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683页。 [10] 国家农委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以下简称《文件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198页;《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四)》,1990年,第384页。 [11] 《文件汇编》,出处同上,页146、152、154、150、158、186、168、174、184、172等。 [12] 《文件汇编》,第130至136页。 [13] 《文件汇编》,第104页。 [14] 《文件汇编》,第179页。 [15] 《文件汇编》,第199至200页。 [16] 石英,“回忆两次小白楼会议”,《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6,试刊。 [17] 笔者1991年1月访问杜瑞芝时根据其回忆记录。 [18] 《文件汇编》,第225页。 中苏农业集体化成败得失的比较 高王凌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中共建国后在农村强力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实行人民公社化,随后造成了大饥荒,导致数千万农民非正常死亡。这种制度实践是中共自己的创新,还是模仿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模式的结果?中共推行农业集体化时对20年前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惨痛教训一无所知吗?从历史研究的角度,中苏两国农业集体化的成败得失应该如何评价呢?这些就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苏联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 苏联十月革命后曾经历了一个短暂的“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政府对工业实施监督,实施劳动义务制以及粮食贸易垄断和余粮收集制,在农村组织“公社”及其它集体农庄。1921年后又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医治战争带来的创伤;以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同时着手恢复工农业生产。当时有些反对意见认为,这是从战时共产主义倒退了一步。为此,列宁不久后就声言“退却”已经结束,并提出口号要“准备向私人经济的资本实行进攻”。这表明新经济政策只是一种暂时过渡,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发动社会主义的“正面进攻”,把“新经济政策的俄罗斯变成社会主义的俄罗斯”。于是在1929年左右就开始国家的工业化和农业的全盘集体化。[1] 苏联处理农业经济体制的做法对中共建国后的农村政策选择确实具有巨大的示范作用。下面从几个方面来介绍苏联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并适当地与中国的情况作某些比较,以分析苏联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影响。 苏联“十月革命”过了11年之后,经济仍然走不出“恢复时期”,工业刚超过一次大战前的水平,农业则还低于战前水平,社会中充满了各种矛盾,党内派系斗争激烈。当时苏联的农业总产量虽比布尔什维克建立政权之初有所提高,但商品率即“上市量”却有所减少,农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战前的73.7%下降到1928年的46%;在国家进口机械和各种原料主要依赖农产品出口的情况下,工业建设的目标严重受阻;在农产品出口减少的同时,城市和工业中心地区粮食供应不足的现象日趋严重,这使“五年计划”的主要支柱有垮台的危险。[2]斯大林于1928年决定加速农业集体化,其实是力图从这种经济困境中解脱出来的手段。但当农业集体化完成后,苏联却把当初的这种真实意图遮掩起来,而声称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做法。后来中共完全接受了这一观点。 俄共(布尔什维克)是个城市“无产阶级”的政党,十月革命走的是一条先占领城市再占领乡村的道路,俄共向来对农民不信任。在1917年的革命中,没收了地主及皇室、教会的土地重新分配,并在1918年夏的第二次土地重分中又没收了旧式富农的多余土地,相当于完成了“土地改革”。虽然布尔什维克出于政治考虑,为了争取农民在内战中对自己的支持而承认农民的土地私有权,但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即指出,农村在革命后会更加小资产阶级化,这种农民“在地主和资本家被击溃并被放逐以后,是能够向无产阶级的政治上的专政挑战的唯一残存的独立阶级”。以下两段话则更为著名:“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列宁)“能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把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就是说,建立在最巨大最统一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最分散最落后的农民小商品经济基础上呢?不,不能。”(斯大林)[3]显然,对苏共而言,农村集体化不仅仅是为了“工业化”,而且也是为了打击个体农民、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需要。中共与俄共本来有很大不同,与乡间的农民有密切联系,是以“农村包围城市”取得政权的,若效法俄共推行农业集体化,势必严重伤害党在农村的社会基础。 在农业集体化运动之前,苏联曾出现过3种试验型集体农庄,即“公社”、“共耕社”和“劳动组合”(很像是中国的“人民公社”、“互助组”和“合作社”)。早先,苏共鼓励建立的形式是“公社”(一切归社员公有,连伙食也由公社供给),而农民却宁肯选择另一种形式“共耕社”(家畜以至土地、耕畜等都不需集体化)[4];由于“公社”要依靠政府补贴、“共耕社”也不利于农产品的抽取,所以苏共后来改为支持“劳动组合”,这种形式遂成为集体农庄的主要形式(当然是配合着某种特定的收购和分配制度)[5];但农业集体化运动之前的数年内它的发展始终处于停滞状态,至1928年参加集体农庄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1.7%。 苏联自1929年开始强行推动农业集体化运动,这一运动遭到了农民强烈的反抗,大批生产资料被毁,例如,在统计数据相对可靠一些的家畜数量方面,集体化过程中三分之二的马匹、五分之四的牛、六分之五的猪和八成五的羊都失踪了。因此,苏共采取了极其残酷的强制、甚至武力手段来剥夺所有富裕的和不愿集体化的农民,在这一运动中有数百万农民被处死或驱赶出家园、其财产则被没收[6];运动也造成农业生产的急剧下降,农业产量在30年代初期降低了30%以上,农村因此出现了严重的饥荒,仅在1932年至1933年期间就有数百万农民被活活饿死。[7] 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不仅是自上而下强加给农民的,而且实际上是依靠近于“国内战争”的手段和“大饥荒”才把农民“征服”了的。虽然农村集体化的目标最后是实现了,但农业产量却多年下降,直到1938年才略微超过1928年的水平(仍未恢复到战前水平)。[8] 集体农庄唯一的“成就”就是在农产品的征集或所谓“收购”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与集体化运动同时发展形成的收购制度规定,集体农庄首先要满足国家的交售任务(当然是低价的),并规定农业的种植计划;在这些方面农庄本身没有自决权,农民所有的人力和财产实际上都被国家征用了。其结果是,在农产品总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其“上市量”却增加了4倍以上[9] 有学者指出:“假如集体农庄可以保留它们的全部收入用来报酬成员的劳动,是否可能适当地组织集体农庄的劳动队伍还有疑问。当国家拿走这种收入中最大的一部份时,失败是必然的。”[10]可惜的是,这样的集体化竟然成了中国的榜样。 需要指出的是,苏联和中国的经济传统也就是集体化的背景和所针对的问题是完全不同的。传统的中国是个典型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效率很高。而俄国近代史上实行的却是一种村社制度,土地定期重分,三圃轮休,使用效率低下;再加上地广人稀,基本上还停留在粗放耕作的自然经济阶段。十月革命以前俄国农村虽然出现了脱离村社而独立生产的倾向,但这种倾向直到1906年斯托雷平改革时期才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法律的承认。十月革命胜利后直到集体化之前,个体农户仍仅占极少数(例如俄罗斯统计中有95%的土地仍为村社所有)。如果把俄国和传统的中国同称为“封建制度”,显然会造成极大的误解;同样地,也很难把这种小农称之为“资本主义”,因为这在俄国虽是晚近的现象,在中国已有了二三千年的历史。如果把这称为同类的历史现象,那幺它的发生在中国就要比俄国早得多。显然,俄国的传统和中国的传统是完全不一样的,苏联的集体化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与中国大不相同,它提出有效的组织、机械化的耕作,是有所指的,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内核。从某种角度来看,在俄国特殊的背景下产生的解决俄国农业特定问题的模式,又怎幺可以不加分析地照搬到中国呢?可惜,僵硬的意识形态把对所有这些客观问题的思考都剿灭了,中国为此深受其害。 苏联农业集体化模式对中国的影响 中共的农村政策负责人并非对苏联集体化运动的经验教训茫然无知,他们虽未认识到集体农庄根本就是一个失败的制度试验,但至少了解这一过程的“近期”后果。[11]有些负责干部当时之所以对苏联的这一模式仍采取肯定的态度,是认为苏联能战胜法西斯德国靠的就是集体农庄,否则就做不到这点。[12] 由于苏联集体化运动中存在着这样严重的教训,中共中央暨农村工作部在农业集体化的初始阶段比较谨慎。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的态度则是矛盾的:“有些同志,又在苏联共产党的历史上找到了根据,拿来批评我国目前的农业合作化工作中的所谓急躁冒进。《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不是告诉了我们,他们的许多地方党组织,曾经在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一个时期内,犯过急躁冒进的错误吗?我们难道不应当注意这一项国际经验吗?......我认为我们应当注意苏联的这一项经验,……但是我们不应当容许我们的一些同志利用苏联的这项经验来为他们的爬行思想作掩护。”他又举出三条理由为中国的农业集体化运动辩护:第一,准备以18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这个计划;第二,采取逐步前进的方法,如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一切均按自愿和互利原则;第三,每年规定控制数字,并有停顿、间歇和整顿。[13]但是,毛泽东的上述3条保证其实都是空话,实际上一条也未照做;相反,他推动的中国农业集体化比苏联更快。苏联的农业集体化从1921年到1937年总共享了17年时间,而中共却只用了6年。 其实,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化安排得慢一点还是快一点,而在于党内各级干部在政治教条教育下早已盲目地对集体经济的成功抱有一种坚信不疑的态度了,再加上急功近利的心态,怎幺可能不“急躁冒进”呢?薄一波曾谈到过,从建国开始,中共对小农经济就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而对农业集体化寄予了特殊期望;土改后大家都有一个认识,靠小农经济满足日益增长的粮食需要是不行的;1952年苏共召开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马林科夫在报告中宣布,苏联以前认为是最尖锐、最严重的粮食问题依靠农业集体化,“顺利地解决了,彻底而永远地解决了”[14],这在中共高级干部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1953年全国财经会议的粮食组开会,大家深感粮食问题严重,把解决中国粮食问题的出路寄托在走苏联集体化的道路上。这年10月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粮食问题,毛泽东曾引用马林科夫说的苏联依靠农业集体化解决粮食问题的成果鼓舞到会的人。10月15日,他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时更明确指出:“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改为集体所有制”。他在1955年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更明确地说:“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15] 中共建国后的经济情况在相当程度上与苏联当年的情形颇为相似,这也促成了中国仿效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模式。1953年第一次宣布“一五”计划,规定粮食生产年平均增长5.3%,但当年实际粮产量仅增长1.8%,棉花产量则下降9%;1954年粮食增长仅1.6%,棉花再次减产9%。当时中央把增产的希望寄托在合作化上,但合作化后的1956和1957年粮食的增产幅度仍然远远低于一再降低的计划指标。这严重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占工业产值一半以上的轻工业所需的原材料大受影响,而轻工业发展受限制又间接影响到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下降,进而引起工业投资的削减;农业增长速度下降也影响农产品出口,减少了国家赚取外汇的主要来源;农业发展缓慢还引起了粮食商品率的下降和1953年的食品供应危机,结果政府开始仿效苏联实行“统购统销”。[16] 当然,中国走上苏联的强制农业集体化模式的过程也不是没有曲折。斯大林逝世后苏联某些政策的改变,如加强农业、围绕重工业为主的发展方针的争论等,曾使中共觉察到斯大林和苏联经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了苏联的某些经验并不适合于中国国情。[17] 1956年初,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到:“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现在当然更要引以为戒。”[18]可惜的是,这一反思并未能充份展开,就被“大跃进”的决定所打断了。因为毛泽东其实骨子里仍然十分热衷于中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和“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当时刘少奇传达说:“毛主席说,‘我们要利用目前国际休战时间,利用这个国际和平时期,再加上我们的努力,加快我们的发展,提早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将来一旦打起来,我们的困难就会更大。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反对保守主义;八大的准备工作,‘中心思想是要讲反对右倾思想,反对保守主义’。毛主席说,‘我们可以有几条路前进,几条路比较一下,要选一条比较合理、正确的路线’。按常规走路,时间拉得长,成绩不大,这是保守路线。现在各方面的工作都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我们有不少同志正在走着这条保守的路线。......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不断被冲破是好事。不要按平衡办事,按平衡办事的单位就有问题。”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吸取苏联模式教训的方法有两个。一是做一定的调整并相应降低发展速度,即他所谓的“按常规走路”,但他嫌这样“成绩不大”;同时也顾虑这种“常规”的增长将会伴随着“官僚主义”的蔓延和“革命意志”的消退,这些都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就转而考虑那种他以为能迅速赶超苏联、比苏联模式更激进的方法,那种符合他一贯风格的雄心勃勃的方法,即以非同寻常的建设速度和手段去冲破经济发展上的僵局。由此便产生了1956年初的“冒进”和1958年的“大跃进”。但是,“大跃进”彻底失败了,其结果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苏联模式而又没有摆脱苏联模式”。[19] 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大的,而且,它有如“骑虎难下”,一旦骑上去就很难下来。所谓的苏联计划体制,本来就是一个诘聱难行的东西。它要求将整个经济置于集中的指挥之下,按照某种计划或意旨统一调拨资源,只能实行所谓的“产品经济”;因而也只能抹灭“传统”,一切重头开始建构。这种制度在苏联已是不伦不类,传播到中国这样的国家,就更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问题。 苏联决定开始强制农业集体化的直接导因是1928年至1929年的“谷物收购危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可与中国1953年的粮食紧张相比。表面上看,这都是一些“偶然”的“意外”事件和因素,但却造成了具有极大“必然性”的重要后果,这是中国和苏联非常相象的一点。它构成一个很有趣也很迷惑人的问题:为什幺总有这样一些“偶然”因素出现,使事物导向“社会主义改造”和“苏联模式”的道路?事实上,苏联的此类危机已出现过不止一次,如十月革命胜利不久后的粮食危机、1923年的销售危机,到1928年则已是第3次了。[20]所以它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通过对苏联和中国农业集体化历史的对比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力图或意欲取消市场机制、而改由一切经济活动归政府控制的情况下,经济萎缩或经济困难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一定取决于工业化速度的高低;可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每当提高经济的计划化或公有化程度造成经济困难时,计划经济的制度架构和意识形态教条就象“诱饵”一样,诱使政策滑向进一步的“统制经济”,似乎舍此别无他途。中国五十年代初期经济政策的走向也存在着这样的倾向。一旦实行苏联式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农产品的供给和价格也就会成为突出问题;“统购统销”本不是中共预期要建立的制度,当初也并不想学习苏联的“余粮收集制”或粮食“收购制”;“统购统销”的实施在当时完全是一个意外和应急手段,但一旦实行了这一制度,就自然引出了相应的需要加快农业集体化的后果。官修史书往往倾向于把建国后30年中农村政策的失误缩减到“大跃进”一个侧面,从而回避一个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从“统购统销”到“户口和粮食配给”,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高潮”,难道不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乌托邦方案吗?改革是对这一乌托邦的彻底否定,其意义远远超出对经济体制的认知;从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失败当中所要总结的,也不应该只是农村政策而已。 【注释】 [1]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外文书籍出版局,1948,莫斯科,第8、9章。此书50年代初期在中国曾被指定为“干部必读”的经典著作,人手一册,用以教育党员干部。毛泽东对这本书也非常重视,要求全党仔细研读,见李锐的《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页221。 [2] 沃尔沃·拉德钦斯基,《苏联农业的社会化》,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4至25页。 [3] 《列宁全集》,莫斯科第二版,第22卷,第289页;《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6页;《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第372页;《苏联农业的社会化》,第23页;瑙姆·贾斯尼,《苏联的社会化农业》,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25至26页。 [4] 在1929年“大运动”之前,共耕社大约占60%的比重,见《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323页。 [5] 出处同上,第300页。 [6] 《联共(布)党史》后来也遮遮掩掩地承认运动中存在着强制粗暴:“有许多党工作人员......不问地方和时间条件怎样,不问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准备程度如何,而用人工方法勉强加速集体化。......当时暴露出违背集体农庄运动自愿原则的事实。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对农民采取‘剥夺财产’、褫夺选举权等等要挟手段强迫他们加入集体农庄的办法来代替了自愿原则。......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官僚主义的号令手段浮报集体农庄数目的办法,用勉强夸大集体化百分数的办法来代替了集体化方面的准备工作,来代替了耐心解释党在集体化方面政策基础的工作。......在好几个地方,人们不顾中央认定集体农庄运动基本环节是只把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公有的农业劳动组合这种指示,公然鲁莽从事地跳过劳动组合而径直组织农业公社,把住房、自用奶牛、小牲畜及家禽等等实行公共化。......有几个省区里的领导工作人员因迷恋于集体化方面的初步成功,公然违背了中央关于集体化速度和期限的直接指令。”《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377至378页。 [7] 沈志华,《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社会化道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430至432页。 [8] 《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307、326至327页。 [9] 出处同上,第32至34页。 [10] 出处同上,第396页。 [11] 例如,邓子恢在1953年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不久时说,苏联农业集体化的时候,减产20%多,牲畜死亡一半(一千多万头),农村动荡,不能不抽调大批干部下乡。我们不能重犯这个错误。苏联集体化后几年就有了大量的拖拉机,我们没有这个条件,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就更受不了。见燕凌的“人民日报农业合作化宣传始末(1950-1956)”,《人民日报史料选编》第14期,1989年,第12页。 [12] 据笔者1993年6月采访杜润生时杜的回忆。 [13]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83至186页。 [14] 事实上,苏联1953年的粮食产量仅为8,250万吨,低于沙俄时代最高水平的1913年的8,600万吨,按人均产量计算则1953年比沙俄时代低19%。 [15]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北京,第363至364页。 [16] 《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169至185页;订正的数字,如1953年的粮食增长率等,见《中国统计年鉴-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第158页。 [17] 出处同注[15],第471至472页。 [18] 出处同注[15],第470至482页。 [19] 《毛泽东的早年和晚年》,第315页。 [20] 志华,《历史的启示》,华夏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5、8章。 转载《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7 转载《20世纪后半叶历史解密》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