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待续的不完全统计”的高官亮丽成绩表。不知有多少朋友有耐心读完?)
第一名:刘志军的铁杆兄弟、号称“中国高铁第一人”的铁道部运输局局长、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
张曙光发妻在美国洛杉矶有三处豪宅,价值人民币二亿元,在美国和瑞士有存款28亿美元。价值人民币184亿3716,总计财富184.3716+2=186亿3千700百壹拾陆万.
第二名: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存丁书苖帐上20亿,买别墅玩女人等另贪20亿.总计贪40多亿.
第三名:原深圳市长许宗衡总计贪财物合计28亿.
第四名:原中山市长李启红,总计贪腐财富达26亿.
中国1987年以来落马的副部级以上高官名单
作者:chenjun
政治局委员
1、陈希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7月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陈良宇: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1、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委员,2000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省委书记
1、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中央委员,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2、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中央委员,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省长、直辖市、省人大主任、政协主席
1、倪献策:江西省长,1987年4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梁湘:海南省长,1989年9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
3、李嘉廷:云南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4、张国光:湖北省长,中央委员,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5、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6、宋平顺: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涉嫌犯罪,自杀。
7、黄瑶;贵州省政协主席,双规
8、陈绍基: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2010年7月23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省委副委书记
1、石兆彬:福建省委副书记,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3月以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3年。
2、侯伍杰: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3、王昭耀:安徽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杜世成: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国务院部长、副部长、局长
1、沈图:民航总局局长,中央委员,1987年7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叛逃美国)。
2、罗云光: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收受贿赂立案侦查,被免于起诉。
3、张辛泰:铁道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1992年6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4、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5、边少斌: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8月因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徐鹏航: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
7、王乐毅: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8、李纪周: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9、郑光迪:交通部副部长,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10、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中央委员,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11、邱晓华:国家统计局长,2006年以重婚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已复出赴中海油总公司下属研究机构任职。
12、郑筱萸: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2007年7月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
孙鹤龄:农业部总经济师兼财务司司长,(享受副部级待遇)。涉嫌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财务造假案“蓝田造假案”,2007年12月20日,退休8年后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13、于幼军: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前山西省省长、中央委员,担任深圳市长期间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获取巨额利润,2008年9月被免职,留党察看两年。(在文化部复出)
14、何洪达: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部级),2009年11月24日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15、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委员会主任(部长级),2010年5月10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副省长
1、杨汇泉:湖南省副省长,1989年5月因官僚主义及涉嫌违纪等被罢免职务。
2、徐炳松:广西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托乎提沙比尔:新疆政府副主席,1989年9月因腐化堕落被撤职开除党籍免于起诉。
4、王宝森:北京市副市长,1995年4月因经济犯罪畏罪自杀。
5、陈水文:湖北省副省长,1995年7月因违纪炒股被撤职。
6、孟庆平: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7、胡长清: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
8、朱川: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2年。
9、许运鸿:浙江副省长,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0、丘广钟:福建省副省长,2001年11月被罢免职务。
11、刘知炳:广西政府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2、丛福奎:河北省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3、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14、李达昌:四川省副省长,2006年4月4日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七年。
15、刘长贵:贵州省副省长,2004年4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16、王钟麓: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8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7、阿曼哈吉:新疆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已涉嫌犯罪。
18、付晓光:黑龙江省副省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副省长。
19、刘克田:辽宁省副省长,2005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吕德彬: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
21、刘维明: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因严重违纪,导致约1.6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此前已被“双开”。
22、何闽旭:安徽省副省长,2007年12月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3、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2008年10月18日以受贿罪判处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孙瑜:广西政府副主席,2009年8月31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5、李堂堂:宁夏政府副主席
省人大副主任
1、韩福才: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1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欧阳德: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徒刑15年。
3、韦泽芳: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4、铁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5、辛业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6、于飞: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
7、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8、秦昌典: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9、范广举: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人大副主任。
10、张凯: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11、王厚宏:海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违纪被处以“开除党籍保留副厅级待遇”。
12、陈维席: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职被撤职,降为正厅级巡视员。
13、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7年1月23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4、王武龙:江苏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4月25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5、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8月13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6、宋勇: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7、张家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政协副主席
1、马烈孙:宁夏政协副主席,1994年因教派冲突指使杀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黄纪诚: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常征:贵州省政协副主席,1999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4、王式惠:重庆市政协副主席,2000年5月玩忽职守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5、周文吉:宁夏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2000年8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王庆录:广西政协副主席,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并纵容、默许妻儿大肆收受巨额钱财。2001年2月,被“双开”。
7、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朱作勇: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1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9、孙善武:河南省政协副主席,2010年2月10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0、宋晨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
11、梁春禄:广西政协副主席,因经济问题于2010年9月28日被免职,留党察看一年,按正厅级安排工作
国务院各企事业单位x长
1、鲁家善:中国交通银行副行长,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金德琴:中信公司副董事长,中行行长,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李大强:神华公司副董事长,湖北省副省长,2000年9月以违法违纪受贿被双开。
4、吴文英:纺织总会会长,中央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留党查看。
5、查克明:华能公司副董事长,电力部副部长,2001年9月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6、朱小华: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7、高严: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失踪.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出逃澳洲)。
8、王雪冰:建行行长,中央候补委员,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9、林孔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华中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副部级待遇)。2005年9月,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其妻王萍也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
10、刘金宝:中行副董事长,2006年09月24日以贪污罪,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1、张恩照:建行行长,中纪委委员,2006年11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2、陈同海:中石化董事长,2009年07月15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3、康日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0年 1月15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4、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0年4月15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5、张春江:中国移动集团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
副省级x长
1、洪清源: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198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平义杰: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党内外职务。
3、李恩潮:广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1997年9月,因违纪被开除党籍。
4、孙小虹:云南省高法院长,1999年12月因严重违纪被撤职(已复出)。
5、陈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2000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6、慕绥新:沈阳市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病死)
7、田凤岐:辽宁省高法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麦崇楷: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9、柴王群:云南省委宣传部长,2004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0、吴振汉:湖南省高法院长,2004年6月因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双开。
11、张秋阳: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职。(已复出)。
12、徐衍东: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牵涉韩桂芝案,被组织定性“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高院院长。2005年被“双开”。
13、徐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牵涉韩桂芝案,被定性为“涉及问题严重,已不适于担任领导职务”,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员,并自动辞去省检察院检察长。2005年被“双开”,同年8月13日,跳楼自杀。
14、张宗海: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5、丁鑫发:江西省高检检察长,2006年1月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16、徐国健: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7、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6月12日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双规”。自杀
18、单平:天津大学校长,2006年7月14日被撤职。11月,因存在严重失职错误,造成重大损失,被罢免第十届全国表,撤销其担任的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
19、段义和:济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8月23日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荆福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9月14日以以受贿罪判处荆福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1、陈少勇: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2010年1月18日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2、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2010年03月17日以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3、皮黔生: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8月13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王华元: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0年9月9日以受贿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军队
1、王守业:海军副司令员,中将,2006年4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刘连昆:原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少将,间谍案,1996年8月执行死刑。
3、孙晋美: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原副司令员,少将。1990年因受贿案被双开。
4、邵松高:第38集团军原政治委员,少将,贪污受贿案,1996年1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5、肖怀枢:兰州军区原副政治委员,中将,贪污受贿案,被判处14年徒刑。
6、刘广智:空军指挥学院原院长,少将,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7、姬胜德:总参二部部长,少将,2001年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8、廖伯年: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员,少将,处理结果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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