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07 11:51 作者:卸甲一书生
网民何青青在自己的博客里转贴了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时官方媒体发表的文章《关于毛泽东的那些谣言》(尚不清楚是否与原文标题相同。为方便起见,以下简称“谣文”)。阅读一遍,但见错讹颇多。自笔者从2013年4月起因不满关于毛泽东生活的谎言满天飞,开始发表一些以正视听的文字以来,就养成了一个不良习惯——每当心情郁闷之时,就去读一些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的回忆文章,看着他们一本正经地撒谎,说些“粗心”编造的假故事,觉得比听相声,看小品还过瘾,心绪立即“多云转晴”。这次也是一样,并萌生了对“谣文”进行点评的想法。
关于毛泽东的日常生活,大量谣言和谎言并存。有人揭穿这方面的谣言,笔者举双手赞成,因为谣言在本质上违背了历史真实。但驳斥谣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为驳斥某一谣言就去编另一套谎言。那样不仅无助于还原一个真实的毛泽东,反而会带来更多的混乱。“谣文”便存在这个问题。
下面,笔者逐一将“谣文”谎言之处列出(用楷体字),并予以点评(用宋体字)。孰对,孰错,请读者自己判断。
2013年12月26日是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纪念日。在他老人家离开我们37年后,人们以各种方式纪念他。但是,除了敬仰和追忆,这些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以讹传讹的误读。从衣食住行到个人财产,从性情到健康,各种真假难辨的说法在流传。全国毛泽东纪念馆联谊会秘书长黄建新在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时,痛心地说:“这些漫无边际的造谣诽谤,给主席的名誉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卫士周福明,管家吴连登,警卫孟进鸿、王明富,保健医生王鹤滨……他们跟随毛泽东多年,在他们眼中,毛泽东不仅是领袖,更是亲人。面对流言和误读,他们比谁都气愤、都痛心。在吴连登看来,“之所以谣言四起,还是因为一些人对主席不够了解。如果大家知道主席平时是怎么过日子的,这些谣言将不攻自破。”
“这些年,社会上有很多对主席的不实言论。他的子女可能不方便出来回应,但如果我们也保持沉默,就太对不起主席了!我们有生之年,还是要尽力多讲一讲,还主席一个清白。”在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时,他们不约而同地说:“我们不能沉默了,知情者有话要说。”
“我们只讲真话,只讲对历史负责的话。”
【点评】文章开宗明义,表示因为“漫无边际的造谣诽谤,给主席的名誉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大家很气愤,因此要还毛泽东一个清白。如何“还这个清白”?多年前学术界就呼吁开放其生活档案,如今毛泽东去世都快40年了,这批档案仍尘封在韶山纪念馆里,不对外开放。世人无从了解真相,猜测乃至捕风捉影之说自然不免盛行。周福明、吴连登、孟进鸿、王明富、王鹤滨这些曾在毛泽东身边工作过的人想为毛辩诬,最应当做的就是促使有关部门及早采取措施,尽快对档案解禁,一切“造谣诽谤”自然都站不住脚。可惜他们仍然沿用几十年不变的老套路,以知情人的身份“尽力多讲一讲”,这当然可以,但前提真实。真的不会因为说的次数少就变成假的,假也不会因为说的次数多变成真的。纳粹德国政权的宣传部长戈倍尔宣扬的“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真理”的信条,在今天的中国恐怕没人敢公然奉为圭臬了吧。
周福明、吴连登等人说:“我们只讲真话,只讲对历史负责的话。”这个态度很好。不过,如今老百姓已经不是毛泽东时代的愚民了,你说什么就信什么,也要看你们是怎么做的。说实话,笔者读完“谣文”后,“观其言,察其行”,十分失望。
主席从1949年8月23日便入住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直到1966年8月搬走,他的全部活动几乎都在菊香书屋的北房紫云轩进行。主席喜欢那里的原因之一,是菊香书屋有北京内城的最后一块耕地,主席觉得整个环境很像他韶山老家。
1966年上半年,中央办公厅趁主席离京外出考察期间,对紫云轩进行了一次维修。主席回国后发现园内所有的房子都修葺一新,大为不悦,一段时间后便搬到旁边游泳池的更衣室,再也不肯回来了。更衣室很狭小,条件差,并不适合作起居室,主席却说:“太小了怕什么,只要能摆个床铺,有张桌子、有把椅子不就可以了嘛。”最后,我们这些工作人员只好将游泳池的小传达室布置成主席的卧室,将休息大厅改成书房兼会客室。游泳池没有厨房,饭菜仍在菊香书屋做,再给他端过来。
【点评】“谣文”说“主席从1949年8月23日便入住中南海丰泽园菊香书屋,直到1966年8月搬走,他的全部活动几乎都在菊香书屋的北房紫云轩进行”,只能当笑话看。撇开毛泽东每年频频外出,40多次赴杭州,在武汉东湖宾馆梅岭一号最多一次住了半年这些事儿不说,仅在北京,他就有北京新六所一号楼(1949年夏秋修建,常去,1958年以后不再去)、玉泉山一号楼(1953年修建,常去)、中南海游泳池(1955年修建,毛喜欢去住,1966年以后长期居住)、钓鱼台国宾馆12号楼(1960年就开始在此约人谈话,以后常去)、人民大会堂118厅(1960年代,毛经常在这里接见外宾,召开政治局会议)。只有密云水库石骆驼别墅,笔者判断大概毛本人可能未去过,但在紫云轩之外的其他地方活动时间并不少。凭什么可以一语断定从1949年8月23日至1966年8月,毛泽东的全部活动几乎都在菊香书屋的北房紫云轩进行?
“谣文”说1966年因对紫云轩“修葺一新”,毛泽东大为不悦搬到游泳池去住,其实这是个流传甚久的假故事,毛泽东的机要秘书张玉凤也说过类似的话。这个说法在逻辑上经不起推敲。笔者在《〈毛泽东与中南海〉指谬》一文中曾予以反驳,抄录如下:
毛泽东为什么要移居游泳池?张玉凤说是因为未经毛泽东同意而修缮菊香书屋的缘故。但专门负责修缮中南海房屋的田恒贵工程师另有说法。他说自游泳池修好后,毛泽东时常来住。至于1966年正式搬到游泳池的原因,则是“是因那里的房间都是落地大玻璃窗,比菊香书屋更敞亮”。1957年11月2日跟毛泽东访问苏联的警卫局副局长王敬先发现,毛泽东住的房间都是落地大玻璃窗,他住在这样的房间里心情好像特别好,对这样敞亮的房间很喜欢。从苏联回国后,王敬先将他的观察告诉了周围的人,于是人们有了毛主席喜欢大玻璃窗的印象。菊香书屋经过这样的改造后,毛泽东确实比较满意。
张玉凤说毛泽东因未经其同意而修缮菊香书屋,因此搬离。这个意思在什么时候向什么人说过,笔者不知。笔者知道的事实是:1959年6月,毛泽东在滴水洞口的韶山水库游泳,对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说:“小舟,咯个地方很安静,我退休后,在这儿搭个茅棚给我住住好吗?”1960年5月,毛泽东回长沙,与新任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再次谈起韶山有个滴水洞,这个地方很好(参见《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第817页),要让张平化把滴水洞修起来。1966年6月17日,毛泽东第二次回到故乡,首次住进张平化为他盖的滴水洞别墅。毛泽东很满意,“抬眼望着葱绿的群山,高兴地说:‘这个洞子天生一半,人工一半,怕是花了不少钱哪!既然修了,就要管理好,不要破坏了’。”(《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第86页)仅仅1个月零1天后,他返回北京,却对菊香书屋“安上双层玻璃”这样的小修缮“大为不悦”,“搬到中南海怀仁堂东侧的房子(引者注,即游泳池)里去住了”。毛泽东因不高兴而迁居,在中南海可是捅破天的大事,主其事者按理应受到处理。1953年江青自作主张修了玉泉山一号楼小游泳池,毛泽东还让她写检讨,并拿出自己5亿元(旧币)稿费替她付账。奇怪的是,这次却没有听说有哪个人受到批评,也没有听说哪个人写检讨。只要不是智力太差,谁都惦量得出来修缮一下旧宅和建造一座新宅哪个花费更大,谁都清楚哪个是勤俭节约,哪个是铺张浪费!
毛一开始搬到游泳池的更衣室,那里很狭小,条件差,毛泽东说:“太小了怕什么,只要能摆个床铺,有张桌子、有把椅子不就可以了嘛。”他说没说过这个话?因是私下闲谈,没有录音和纪录,既无从认定其有,也不敢判断其无。读者仅看事实:其一,毛泽东并没有住在狭小的休息室里,有关部门将游泳池小传达室布置成卧室,将休息大厅改成书房兼会客室。其二,毛入住游泳池后,那里从此成为禁区。原先,中南海的孩子们还可以去室外游泳池游泳,现在不行了,就连妻子江青想接近戒备森严的游泳池也不允许。其三,毛既然搬到游泳池去住了,按理应当把菊香书屋交还给管理机关,另行分配给他人。但毛的东西什物仍然放在菊香书屋,饭菜仍在旁边的毛家小灶做,每顿端过来。所以毛搬到游泳池并不像多年以来宣传的那样光彩——“反对铺张浪费”。他只是又在中南海占了一处房子。
毛泽东对物质生活的要求简单至极,但烟瘾非常大。有人说,毛泽东的烟是特供他一个人抽的,还有专机负责运输。对此,生活管理员吴连登予以了澄清。
主席一生对吃、穿、用都没有讲究;家里也没有一件摆设,更别说什么古董玉器了。唯一有要求的,就是烟和茶。茶叶好办,主席一直喝龙井。但抽烟却让我们费尽了心思。主席战争年代抽过旱烟,抽过从国民党那里缴获的纸烟和其他杂牌烟。解放后,还抽了几年“三五”牌香烟,也抽过“中华”、“熊猫”。但1969年,主席开始对雪茄产生兴趣。有一次,主席在游泳池的会客室召集领导们开会,坐在旁边的李先念抽着雪茄烟。主席总是眼巴巴地看着他。开会时一般没人给主席递烟,李先念那天给了主席一根。主席接过来,说:“先念啊,你抽这么好的烟,也不告诉我。”
李先念抽的雪茄不是国外进口的,是四川什邡一家烟厂制作的,工艺确实很讲究,一般厂子短时间内还学不会。
警卫孟进鸿承担着给毛泽东找烟的任务。他回忆说:
“文革”开始后,红卫兵造反、大串连,社会秩序大乱,生产这种雪茄烟的烟厂不能正常运转了,主席的烟就供应不上了。我接到指令,前往四川,请成都军区把任务交下去,让军区给中央送机要文件的同志把烟带过来。同时抽这种烟的还有李先念等几位领导。
主席抽这种雪茄烟遇到两个问题,一是抽不动,通气不大顺畅,要用细铁丝扎几个孔才能吸;二是这种烟一头粗一头细,粗的一端供点火,细的一端用嘴吸,但主席忙时拿起来就吸,有时就把粗的一头放在嘴里,细的却不易点着,也不好抽。我们就请卷烟厂的师傅研究对策。为解决抽不动的问题,他们把里面的叶片搓成了小碎片,外皮仍保留整张不变,这样吸起来就通畅多了。烟卷好后,把细的一端切掉,保持两头一样粗,成圆柱形,且烟的长度不变,这样吸哪头、点哪头都可以。主席抽了这种改进的雪茄烟后,再也没说什么,问题解决了。主席问过烟的价钱,再三叮嘱,不要让烟厂吃亏。
【点评】毛泽东什么时候开始抽什邡雪茄?笔者在《毛泽东的专供烟——什邡雪茄进京路》(以下简称“什邡雪茄”)一文中已有详细论述。“谣文”中,生活管理员吴连登、警卫孟进鸿的说法却不一致,相互“打架”。事实真相是,毛泽东很早就知道这种专为中央领导人生产的、由西南局书记李井泉的夫人萧里亲自督办的雪茄烟。但他真正以抽什邡手工卷制雪茄为主,还是在1968年得了严重的哮喘症以后。
民间谣传“毛泽东的烟是特供他一个人抽的,还有专机负责运输”,可能有误,却也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孟将军所说的让成都军区“给中央送机要文件的同志把烟带过来”,坐的就是值班飞机,是北京与各大战略方向机要文件交换的惯行方式。孟自己也说过,毛到南方,想吃一些菜,南方没有,每天用送文件的飞机捎一小筐菜来。飞机确实不是为送几条雪茄、一小筐菜专门派出的,但换个人想用飞机“捎”这些东西比登天还难。专门为某个物件派专机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文革”中,毛泽东的妻子江青就让空军司令吴法宪派飞机从北京飞赴广州,偌大的飞机只运输1件货物——她的一件小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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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将军说“主席问过烟的价钱,再三叮嘱,不要让烟厂吃亏”,笔者亦无从断定毛是不是说过这句话,人们可以看到的只有事实。在“什邡雪茄”一文中,笔者曾就雪茄烟的成本与售价提出质疑,现在看来仍不过时:1971年什邡雪茄烟厂为了解决毛泽东、李先念抽烟的问题,专门派技术工人到北京设立“132小组”。按照吴连登的说法,毛每月吸烟费用是100元,专供烟生产小组共有13人,就算一半人为李先念等中央领导人造烟,另一半人为毛泽东造烟,100元的购烟费平摊到每位工作人员身上,为每月15元左右。这些钱根本支付不了危德纯、柏宝英等干部的工资,支付不了1939年入党的厨师工资,也难以让黄炳福、姜跃秀、刘宗贵、范国荣等技术骨干养家糊口。即使不算原材料的耗费,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应使什邡雪茄的成本远远超出每条9元的价格。该雪茄每盒为0.9元,比当时普通人抽的烟贵好几倍,但专供烟生产小组卖出去的烟钱仍远远不抵花掉的钱。那么,这些亏损是由谁来填补的?烟厂派出4名顶级技术骨干到北京工作,挣的钱还够给他们发工资的,到底吃没吃亏?
另一名警卫王明富也多次负责舞会的安保工作,对内情十分了解。
中南海的舞会不是主席一个人的舞会,朱老总、少奇同志、周总理等一些中央领导都会参加。这些领导平时工作特别忙,整天开会、搞调查。办舞会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个放松精神、愉悦身心的机会。少奇同志和周总理都跳得很好,朱老总就是扭秧歌一样地走。有时会请一些外面的文工团来参加舞会,每次来人都要做严格的审查。我们负责在门口搞警卫,过程费时费力。这时就有人提议,中南海搞个自己的文工队。于是从各地挑了一些吹拉弹唱的和跳舞的文艺工作者,住在中南海东边的万寿殿。舞会上一起唱唱歌、跳跳舞。挑人的标准首先是政治好、思想好、作风好。至于相貌倒是其次,至少我没见到有美女。
后来,因为有人提意见,这个文工队被解散了。据吴连登回忆,“文革”开始后,因为“破四旧”,舞会也被取消了。
【点评】关于中南海文工队,王明富的说法与事实相去太远。笔者曾在《毛泽东的日常生活与特别保障体制》一文中谈及这个文艺团体的来历。事情的原委是这样:1953年,有关方面考虑到对进入中南海的演员都要进行严格政审,而他们的流动性很大,临时抽调不是个长远之计,遂以公安部的名义,致电解放军各兵种和大军区,抽调演员组建中南海文工团。彭德怀不赞成电文上要求被调者“相貌周正”这类的话,说政治影响不好,毛泽东也批示不赞成成立文工团,此事遂暂时搁置。半年以后,负责领导人保卫工作的罗瑞卿再次提议此事,从全军陆续调来七八十人,成立中央警卫团领导下的文艺团体。一部分人是器乐演奏员,另一部分人是声乐、舞蹈演员。但这个文艺团体从来没有正式命名,当年的演员们回忆起来,都叫它中央警卫团文工队(参见《在毛泽东身边》,第227-234页)。1958年,全军大精简,规定只有大军区级单位才可以保留文工团(参见王凡、东平《红墙童话:我家住在中南海》)。中央警卫团提升为正军级是很晚的事儿,当时的团长张耀祠才是个副师职干部,中央警卫团文工队只好解散。此后,仍沿用过去调各部队文工团员伴舞的老办法。空政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陈惠敏、刘素媛、孟锦云,海政歌舞团的徐宝凤等人在一段时间内都成为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的固定舞伴。“文革”开始后,从底层到高层,各单位的周末舞会都被作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取消了,唯独在中南海举行的舞会照常进行,有时还是化装舞会,还有著名京剧演员如谭元寿、马长礼等人的清唱,其名义是让毛泽东休息休息(参见阎长贵口述,周冉整理《阎长贵:从江青秘书到秦城囚徒》,载《文史参考》2012年第5期)。王明富说他没有看到美女,可能因为眼眶子高,与别人审美的标准不同,但从全军各单位抽调来的演员起码不会个个是歪瓜劣枣吧?文工队被裁减,是因为1958年全军大精简的缘故,与“有人提意见”无关。当年罗瑞卿不顾国防部长彭德怀的反对,从军队各单位调人硬把这个文工队成立了起来。此时他会因为彭有意见而取消文工队吗?如果提意见的是比彭地位更高的人,那么这个人是谁?王明富没有说。吴连登说“文革”开始后,中南海的舞会取消了。“文革”是什么时间开始的?一般认为1966年发出“五一六”通知之后。江青的首任机要秘书阎长贵于1967年1月9日经戚本禹推荐,从中央文革小组办信组调到江青处,1968年1月9日被隔离关押。他说中南海“舞会照常进行,有时还是化装舞会”,当为亲眼所见,因为此前和此后他都无缘进入红墙深院之内,见到莺歌燕舞这一幕。这表明直到“文革”开始半年后,中南海舞会仍在照常举行,什么时间取消的,还搞不清楚。与之相关的,吴连登还有一件事没有说,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文革”中,舞会被取消了,但毛泽东的一些舞伴照常出入中南海。比如毛泽东保空军司令吴法宪的态度,就是通过刘素媛转达的;孟锦云受到不公正对待,被打发到武汉一家医院当护士,也是回京城时偶遇当年的文工团同事小丽,被带进中南海见了毛泽东。毛把她留在自己身边当护士。与之成鲜明对照的是,毛泽东的大女儿李敏、妻子江青想见毛一面都难上加难。
吴连登还记得,前些年,韶山传出一份菜谱,列着毛泽东在上世纪60年代吃过的西餐,有牛排、罗宋汤、煎大虾等。后来,这就被人传成了“毛泽东在困难时期吃西餐,不与人民共甘苦”。
这个谣传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实际情况是,主席出访俄罗斯等国后,想了解西方的饮食文化与中国有什么不同,看哪种饮食比较科学,我们就偶尔把四菜一汤中的一个菜换成西餐。主席说,西方人很有钱,有的东西是好,但对身体没好处,高油、高蛋白。他的食谱,我们是要参考主席的活动和出访安排,还有身体和季节情况来确定的,并不是外面捕风捉影的那样。
我们有个习惯,就是把主席的东西都留着。主席去世后,中南海对外开放,经中央办公厅同意,主席的一些生活用品也给了湖南韶山的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其中就有这张西餐单。这张菜单后来不知怎么被传了出去,成了“主席在最困难时期还在吃西餐”。
也曾有大量文章提出毛泽东顿顿饭都离不开红烧肉,于是有了“毛氏红烧肉”一说,一些饭店还打出“毛氏红烧肉”的招牌。吴连登说,这是对毛泽东饮食的误解。
我们每个月一般安排主席吃两三次红烧肉。平时他吃杂粮、青菜比较多,几乎每天要吃一个红薯,一个玉米。中南海以前在玉泉山有个地窖,每年会存放这些东西,我就是从那里买回来的,一年四季不断。
主席的正餐一般是四菜一汤,一个荤菜,一个鱼,一个半荤半素,一个全素。每天的食谱、菜品采购都由我来定。他从来不对饭菜发表任何意见,也从来不主动说想吃什么。有时我们说:“主席,加点菜吧。”他却说:“吃这个很好了,很多人还吃不饱饭哩。中国不缺我毛泽东吃的,但如果我拿了国家的钱,部长们、省长们、村长们都可以拿。”
【点评】吴连登说“主席出访俄罗斯等国后,想了解西方的饮食文化与中国有什么不同,看哪种饮食比较科学,我们就偶尔把四菜一汤中的一个菜换成西餐。”太不靠谱。毛泽东一生中出访过几次?两次,一次是1949年12月16日离开北京访问苏联,次年3月4日返京;第二次是1957年,毛泽东应邀出席苏共二十四大及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吴先生此时在干什么?根据《环球人物》2008年7月[下]刊登的刘畅《“平板三轮带我入中南海”毛泽东的管家吴连登》一文,吴先生自我介绍说,他1958年在盐城地委招待所当服务员;1959年到北京人民大会堂餐厅当服务员;1961年5月被中南海服务科科长挑中,跟在拉行李的平板三轮车后面走进中南海;1964年国庆节时毛泽东请他到家里“帮帮忙”,但前几年的工作是“负责杂务,搞卫生、整理库房、打水送饭”,直到1968年被正式任命为管理员,才开始管毛泽东的工资和家庭的各项财政开支。那么,在盐城招待所当服务员的吴连登是怎样知道当年毛泽东要“想了解西方的饮食文化与中国有什么不同,看哪种饮食比较科学”的?如果说吴是1964年10月以后到毛家听别人说的,或毛亲口告诉吴的,就请明白说出来,不要总让读者一头雾水,以为当时吴先生就在毛泽东身边,正在一起访问中国人民的“伟大盟国”哩。
吴先生这类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还不少。
比如,他在《毛泽东健康饮食生活》一书中说,1962年中央召开会议。各省汇报情况时,开会到很晚,我就去问主席要不要给他们弄点饭。主席说:“一人一碗面条!”我说:“主席你怎么这么抠门?人家来开会,你都给人吃不饱饭?”主席说:“我就要让省委书记尝一尝,饿肚子是什么滋味!他整天吃的好极了,谁也饿不着他,如果他饿了是什么感觉?他当省委书记挨过饿么?那老百姓都吃不上饭是什么感觉?!(第42页)在吴连登讲述的这个故事里,他对年纪差不多可以当他爷爷的毛泽东说起话来毫无忌讳,一副相互间十分熟稔的样子。这就怪了,1961年夏吴进入中南海以后,主要是在颐年堂这样的会议场合服务。他第一次见到毛的时候,“毛主席有个习惯,开会他基本上是第一个到,他要和陆续进来的人有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这天,毛主席来后,吴连登被派去给毛主席上茶。平常业务熟练的他,手抖得厉害,等走到毛主席面前,茶已经洒出了一半。“毛主席有个习惯,凡是第一次见到的人,他都会盯着你看,问你的情况。主席问我:‘你是新来的吧,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吴连登。主席问我的名字是谁起的,我说是一个和尚。主席笑着说,‘一听就不是父母给起的,这个名字好’。主席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是江苏盐城来的。他说,‘噢,咸城来的’。我说‘不对,是盐城。’主席笑了,‘唉;那不就是咸城吗?’毛主席这么幽默,我就没那么紧张了。”此后的3年,毛主席接见外宾、开会,吴连登服务过多回,但毛主席再也没有问过他一句话(《吴连登,给毛主席管家12年》)。以上情节是吴连登在泽园酒家餐厅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的。但在另外的场合,他又一变口吻,似乎1962年就与毛熟得不行,甚至到了可以没大没小、当面埋怨毛“抠门”的地步。同一个人截然相反的两种说法,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吴先生说“他的食谱,我们是要参考主席的活动和出访安排”,纯属梦话。吴是1964年10月以后才到毛家的。一开始是否有安排毛食谱的权力,说不清楚。但毛1957年以后再未出访过,这个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吴先生非要说毛出访,究竟到过哪个国家,一个例子也好。
吴先生说“主席的正餐一般是四菜一汤,一个荤菜,一个鱼,一个半荤半素,一个全素。每天的食谱、菜品采购都由我来定。他从来不对饭菜发表任何意见,也从来不主动说想吃什么。”
关于毛的正餐是“四菜一汤”,还是几菜几汤,争论已久。笔者曾在《毛泽东日常餐饮是“四菜一汤”吗?》一文列举史料,对吴先生的说法质疑。这里不再拟讨论,仅引述吴先生自己的一段话:他在当毛泽东生活管理员期间,除了四菜一汤,他每顿还要准备四个小碟。“一碟蒜泥,一碟辣椒。还有两碟是两道其他的菜,如果主席吃了,我明天就做给主席吃”(刘畅《平板三轮带我入中南海》)。如果蒜泥、辣椒不算正式菜品的话,也应当是“六菜一汤”吧,其中两道为“试吃菜”。
吴先生说毛泽东“从来不对饭菜发表任何意见,也从来不主动说想吃什么”,这话与毛家小灶厨师的说法大相径庭。在毛家小灶渡过23个春秋寒暑的阿阿福说,毛在晚年喜欢吃“叫化子鸡”,高兴了就说“来一只叫化子”(《毛泽东健康饮食生活》,第21页)。为毛做菜20年的程汝明厨师说,毛吃青菜要加汤,不喜欢干炒,爱吃猪油做出来的菜,每天六七个小菜,基本三天不重样(同上书,第9页)。其实吴先生自己也透露说,毛泽东规定“菜是肯定不要化肥农药的”,提出要吃泥鳅蛋羹、泥鳅豆腐,提出要吃用火烧的老玉米(同上书,第36—41页)。这也算是“从来不对饭菜发表任何意见,从来不主动说想吃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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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饭菜在等候中凉得太快,吴连登专门订做了保温效果好点的瓷碗。“没想到近些年市场上开始炒作毛主席的相关文物,还出现了‘毛瓷’的说法。其实主席就是吃饭用了个瓷碗,却给了民间这么大的想象空间。”
主席原来用的碗是景德镇的,有一次他说:“我们湖南临澧,那个地方的瓷器很不错。”我很快订了临澧的瓷器,让最好的工匠来制作,一个碗重124克,很轻很薄。主席第一次拿到碗的时候很高兴:“好啊!乡情啊!”
【点评】吴连登这段轻描淡写的话,恐怕最令当年怀着一腔忠心把“毛瓷”作为最高任务来完成的那些景德镇、临澧的各级领导、科研人员及工匠们心寒。
据说1966年1月,汪东兴等人从景德镇取回烧好的瓷器,毛泽东睹物思乡,说了句“湖南有个醴陵,也产瓷器”,于是湖南省委接待处的肖根如和毛家管理员吴连登拿着中央办公厅和湖南省委办公厅的介绍信,几下醴陵瓷厂,终于试制成功(参见《毛泽东生活档案》下卷,第755、第714页)。
“7501毛瓷”的诞生,据时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黄庆荣回忆,1974年12月,汪东兴当面交给自己这项任务:1974年毛主席身体不大好,有较长一段时间住在湖南长沙。12月份,汪东兴打电话要我去湖南,布置毛主席到江西的行程及警卫接待工作。在湖南省委警卫接待处,湖南省公安厅高文礼副厅长拿了一个瓷盘给我看,瓷盘上的图案是毛主席喜欢的红色梅花,说:“这是给毛主席用的。”我一看就觉得这些瓷器好粗糙,便说:“这个瓷红不红白不白的,不怎么样。我们江西造出来,肯定比这个好。”汪东兴说:“你能行吗?恐怕也难吧。”我说:“我可以试一试。”——这个被后人称为传奇绝作之景德镇烧瓷事件,就在如此平淡而轻松的气氛下确定了。我从湖南警卫接待处得知,他们从醴陵定制了一些带梅花图案的家用餐具瓷器放在长沙毛泽东住处。1974年毛主席到湖南休息,用到这些瓷器时,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什么话也没有说。长期在他老人家身边的工作人员凭经验猜测,肯定是对瓷器不满意,却不知具体所指何意。1975年1月份的一个晚上,我专程到景德镇,找市委书记李克时,与他商谈了为毛主席定做家庭餐具一事。我问:“你能做出最高水准吗?”于是他向我介绍了一些技术上的东西,表示景德镇完成这项任务没有问题。我与他反复商量,此事如果公开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做,肯定要出大事,所以对外必须绝对保密,只能说是给上级领导做的,数量不多,要求很高。全部口头下达,不留任何文字材料。具体布置落实由李克时去办。
因为下达任务是做家庭餐具瓷器,所以每套并不是按通常那样以10个为单位,而是以3-5个为单位,供毛主席单独进餐或与家人共餐时使用,一套的总数大概有40-50件左右吧,具体数目我记不清了,但是绝不是像外面传说的一套有147件或200多件。李克时找了国家轻工业部直属的景德镇陶瓷科技研究所。第一次做出来的画面有船、河流,无论从构思还是制作品质,一看就觉得不行。我提议,把景德镇的陶瓷技术高手调集在一起,成立专门班子来研究制作,李克时同意。这样就推荐了陶研所副所长罗慧蓉(女,共产党员),经我们两次政审没有问题,决定要罗来负责。李克时安排罗到招待所见我。为使气氛轻松一些,我们边吃晚饭边谈。我问:“你们现成的瓷器我们都觉得不太好用,能否另搞一个品种样式给我们?”罗说:“可以,我们这里什么样的人才都有,什么样的瓷器都做得出来。”我说了基本要求:“用料要最好的,绝对保证卫生安全,做出来要灵巧、好看、朴实、有个性特色,制作工艺要最好的,厚薄一样,不准有一点泡或一点疵。”罗慧蓉当即表态:“可以办。但是人手不够,工作忙不过来。”我笑着说:“人手不够你可以直接找李书记解决,钱的问题也找李书记。”此后为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由我当组长,李克时当副组长。分工:李克时解决资金和人力保障,要什么给什么;罗慧蓉在技术制作上负总责。此时使工作走上了轨道,时间已经到了1975年的4、5月份。在此后的两个多月内,试制组设计了很多种图案,陶研所推荐出“水点桃花”、“翠竹红梅”、“双面绘芙蓉花”三种,造型也搞了好几种。考虑到毛主席酷爱梅花,“828”招待所1号院毛主席住处客厅里所铺的手织羊毛地毯中央的图案就是一片盛开的梅花,于是就选定了“翠竹红梅”。开始试验烧制了好多次,花费10多万元,都没有成功,也用完了库存的高岭土。为此专门到江西抚州地区临川县,组织老百姓上山捡了两天,我记得还付给当地老百姓5000元,凑集了两卡车高岭土。拉到景德镇,发动陶研所全所职工用手工的方法从中挑出两吨精料。烧了两窑,因釉下彩达不到要求又报废了。我立即赶到景德镇,找罗慧蓉到招待所,请李克时向她单位打个招呼,随后就把她拉到南昌。一路上我什么话也没说,罗以为我要抓她显得很紧张。直到南昌郊外的“828”招待所,带她参观了1号院毛主席来江西住的地方,我告诉她:“叫你们做的瓷器就是这套房子主人用的。到现在为止,你是知道这件事情真相的第三个人,回去以后谁也不准说。”这使罗慧蓉半天说不出话来,既害怕又高兴。随后她向我保证:“一个月完成任务,完成不了你就把我关起来。”此后,罗慧蓉放下了其他工作。全所进入临战状态,认真总结前一段的经验教训,集中全力攻关,试了三次,又花了约十多万元,终于达到设计要求,时间大约是1975年8、9月份。从最后一炉中精挑细捡,好不容易才挑出了最好的10套精品分装成10个箱子。这10箱瓷器的分配:北京中南海4箱、湖南省警卫接待处2箱、江西“828”(编者注:应为南昌“828”招待所,毛泽东去江西多下榻于该招待所1号院)3箱、×××1箱。试制过程中,每次烧制一窑大约是几百件,好坏加起来总共约有几千件。做完以后,我下令:1、人员撤回。2、试制过程中留下的残次品瓷器全部打碎一个不留。3、销毁图纸。后来罗慧蓉专门跑到南昌找我,请求:1、剩下的有些残次品比其他普通瓷器还要好,全部打掉太可惜了,建议不要全部销毁,一部分留在陶研所作科研用,一部分发给为此奋战了几个月的工作人员作纪念,保证绝对不说来由,也不卖。2、保留一套图纸。当时,我没有答应。后来我同意了,但特别强调绝对不准流入到社会上。最后他们究竟留了多少,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一件样品也没有拿(《揭秘毛泽东专用瓷:宁可打碎不许流入民间》)。
时至今日,吴先生作为当事人之一,不肯反思他们绕开中央领导人特别保障体制(其实它本身也是特权产物),以特殊需求的方式下达任务,造成当地人力、物力和财力重大损耗的特权行为;不肯反思他们以“毛泽东餐茶具”的名义定购瓷器给当地领导及科研人员带来的巨大政治压力,却只说了句“主席就是吃饭用了个瓷碗,却给了民间这么大的想象空间”,好像代表当时全国最高烧瓷水平、存世量又极少的“7501”瓷被热捧,全是民间收藏界的错,与吴先生没有任何关系,一副清朝内务府奴才的嘴脸!笔者不禁要问,既然就是毛“吃饭用了个瓷碗”,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去北京杂货摊上买一摞儿回来就行了,何必非要大老远地跑到全国最著名的“瓷都”景德镇去专门定制?顺便小声问一句,醴陵、景德镇有关方面为研制这些瓷器花费的数十万经费,你用毛泽东的稿费支付了吗?
现在回想起来,吴连登觉得给毛泽东当“管家”时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主席的工资总不够用”。“很多人不信,国家主席还这么紧张?”他甚至听到一种说法——1961年时,毛泽东一个月的伙食费开支是654.82元,相当于50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伙食费。“这都是胡说!”我记得,毛主席原本领取的是国家一级工资,每月610元。1958年之后,国家遇到了困难,他就带头把自己的工资从一级降到了三级,404.80元。一直到主席临终前,这个数目再也没变过。
这404.80元里面,每月的固定开销就有200多元:党费10元;房屋以及全套家具的租金84元;(李敏、李讷)两个孩子的学费,原来每人15元,后来随着物价的上涨提高到每人30元;江青有一个姐姐也住在这里,每月生活费30元;还有冬天的取暖费30多元。
除此以外,主席还有几大开支:
一是吃饭,全家人每月在这方面要花100元左右。哪怕是从中南海供应科拿回一棵菜,也要付钱。有时请一些民主党派的朋友吃饭,比如黄炎培、章士钊等,也是主席自己掏钱。甚至去外地出差,不少人觉得能请主席吃顿饭是莫大的荣幸,但我过后都会把饭钱补上。这是主席的硬规定,没人敢违反。他说,如果他走到哪里都付账,下面的人谁也不敢吃饭不付账。
二是烟和茶,烟每个月要花将近100元,茶要花几十元。主席在外面开会,我总要带着茶叶去。如果没带,就算是在大民大会堂开会喝一杯茶,临走前也要付给他们2角钱。
江青的工资也是我管,每个月243元,领回来我就记到账上。主席的账我叫一号账,江青的账我叫二号账,他们都是各花各的钱,也就是现在说的AA制,这是主席交代的。所有的采购花销由我来办,晚上回来记账,从牙膏、手纸到菜钱,每一样都要详细记录。原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每个月要在这些账本上签字,然后定期拿给主席看。
记者想了解毛泽东是否有其他方面的补贴收入,吴连登很干脆地回答:“没有。”他说,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加班倒有补贴,“但主席除了工资,没有任何一点额外收入,他说他不能开这个头”。这一点,有时让吴连登这个“管家”颇感为难。
【点评】查中南海画册编辑委员会编辑的《平凡与伟大——毛泽东中南海遗物佚事》(西苑出版社出版),确实有1961年7月的账单影印件,伙食费开支为654.82元。吴先生不能用一句“这都是胡说”就将事实抹煞掉。当然,是当月毛家伙食费就花了这么多,还是包含了以前积累下来的旧账,尚需仔细研究。但当时工人每月伙食费只有10元上下(如3年困难时期,邓小平到大庆视察,康世恩向他介绍,经济待遇较好的石油工人每月伙食费也就是11、12元左右),农民更低,他们与毛每月100余元的伙食费相差近10倍,甚至更多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李敏、李讷每月30元的伙食费也是石油工人的2至3倍。
接下来笔者想算一算毛泽东家庭财务帐。吴先生对此说了不少离谱的话,借此一并厘清。
其一,吴说“两个孩子的学费,原来每人15元,后来随着物价的上涨提高到每人30元”。吴1964年10月到毛家以后,是否马上就接管其账目尚不清楚。他自己说过,一开始只是打扫卫生、管仓库,1968年才被正式任命为生活管理员。就算他1964年10月开始管账吧,此时李敏已搬出中南海1年多了,1964年夏天又已大学毕业,有自己的工作和工资,与丈夫共同生活。吴先生此时再说毛家每月要给李敏学费30元没有任何根据。李讷1965年夏天大学毕业,有自己的工资,此后也不用毛家花钱。吴先生一味哭穷,说“主席的工资总不够用”,把李敏、李讷都拉来垫被,其实是在掩盖毛家财务真相。请吴先生说清楚,究竟什么时候,有哪个人需要毛泽东出钱抚养,什么时候开始不需要了,不要老是弄得好像直到毛泽东去世,都还养着好多人似的。事实上,1968年吴先生真正开始管理毛家账本时,财政收支已非常宽裕。“文革”期间,江青与机要秘书杨银禄闲谈时说:“现在孩子都大了,都工作了,我和主席的工资,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用场”。这到反映了当时毛家财务的实情。
其二,吴先生说毛家房屋以及全套家具的租金84元,加上冬天取暖费30多元,等于每月120余元。笔者就按冬季算吧,这笔钱是为菊香书屋付的房租呢,还是为毛在全国各地专有的60余幢别墅付的房租呢?仅以“文革”期间他在北京的住房为例,计有菊香书屋、六所1号楼、玉泉山1号楼、中南海游泳池、钓鱼台12号楼、人民大会堂118厅以及中南海“202”别墅7座房子,120元房租平摊到每处住房上连20元都不到。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房租?
其三,吴先生说“全家人每月在这方面(指吃饭)要花100元左右”。这话远不如李银桥坦诚。用这种藏着掖着的小伎俩,只能骗骗3岁的孩子。李银桥说1950年代初为毛定的伙食费就为每日3元,那么10几年以后,毛本人的伙食标准竟然下降了,全家才与1950年代初的毛个人伙食大体持平。吴先生每逢碰到毛家的事情讲不清时,必定把两个女儿拉来凑数。说毛家财务支出用度浩大,是因为两个女儿每月要用60元的伙食费;说毛泽东伙食标准低,是因为包括两个女儿在内的全家人一起吃饭,拉平了毛的伙食消费水平。其实吴先生到毛家时,早就搬出中南海的李敏已是轻易进不到“海里”来,吃不上毛家小灶的饭;李讷1964年就下乡参加“四清”,回家吃饭的机会有限,1965年夏天大学毕业后有了工资,即使回家,也多是用自己的工资去食堂打饭;江青自己吃自己的。所以劝吴先生不必兜圈子了,用“全家”说事,干脆挑明这100元钱就是毛泽东个人的伙食费。
其四、说“哪怕是从中南海供应科拿回一棵菜,也要付钱”,这话可能不错。但中南海供应科的主副食都来自香山、玉泉山、巨山特供基地及北京商业部门的特供商店,吴先生支付“这一棵菜”的钱能够抵付它的生产成本吗?要求香山农场种植只有毛泽东爱吃的野菜马齿苋,每天要产1斤鲜嫩、肥大的,让香山农场职工为毛在稻田里捕捉小鱼小虾,“913”林彪出事之夜中央警卫团战士进入沙河机场为毛打兔子,需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成本?麻烦吴先生告诉我们,人工种植的野菜马齿苋、小鱼小虾以及警卫战士打的野兔子的各自价格。
其五,吴连登说“自己和其他工作人员出差、加班倒有补贴,但主席除了工资,没有任何一点额外收入”。这话纯属是藏起西瓜说芝麻!毛泽东确有一大笔额外收入——稿费,数量之巨令人咋舌,使其一跃而成毛泽东时代的大陆首富。毛的选集、文集、单行本收录的他用于指导党政活动的文章,其实是其日常工作的连带“产品”。当时全体中央党政领导人只有他一人出版文集,并且依靠政治权力以巨大的发行量推向全国甚至海外,这种情况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因此他拿这笔稿费是否合理需要打个问号的。不像他的诗词,属个人创作,拿稿费的理由反而更充足些(当然也同样无法避免政治因素的巨大影响)。毛泽东稿费的数量,按吴连登所说毛去世时有124万,相当于毛本人3069个月(计255年)的工资。这笔钱由他任意支配,想给谁给谁。他还会在意什么出差、加班补贴这种芝麻小事吗?不是一个层次上的问题,请不要放在一起来讨论。
1974年,经毛泽东批示,工作人员共从稿费中取出3.2万元,分成4份,交给贺子珍、江青、李敏、李讷,作为生活补贴之用。这或许是唯一一次拿稿费补贴家用。吴连登向记者讲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这件事的起因,是李讷在1972年生下儿子效芝后,要靠每月几十元的工资维持家庭生活,还要请保姆、买奶粉,生活非常困难。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她找到张耀祠求助。张耀祠觉得李讷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写了张条子请主席批准。主席后来也动了情,说:“不要批了,你说该给多少钱?”张耀祠说:“这回李讷开销小不了,给个几千块吧。”主席这才同意从稿费中支取8000元给她。
当时,我担心李讷万一用过了头,再开口要就难了,所以以她的名义往银行存了5000元,把剩下的3000元交给她本人。李讷当时感激得连声说“谢谢”。之后,出于对亲属的一视同仁,主席又分别给了贺子珍、江青、李敏各8000元。
【点评】“谣文”说1974年毛各分8000元给贺、江及李敏、李讷,这与特会室会计郑长秋的说法并不同(《毛主席一生清廉:毛泽东家庭财产真相》)。事情的起因是1972年李讷生了孩子,家里开支增加,生活困难,请求帮助。若拖了两年之后毛泽东才批准分钱,已失去救急解困的意义了。“1974年说”无疑是错误的。
吴说“这或许是唯一一次拿稿费补贴家用”。吴可能忘了,自己刚刚说过家里的钱不够花时,找毛要求用稿费补贴的事。《毛泽东生活档案》也披露,每年毛用于补贴家用的稿费不到1万元。吴连登在很多地方说话自相矛盾,这就是一例。毛家人从稿费里分钱,并不止这一次。下文中王明富说3年困难时期,“当时,江青住在钓鱼台,有一次她来中南海说要看看卫生,警卫只好放行。结果江青直接来到丰泽园,向主席要3万元钱买照相机和胶卷”。这是把1973年江青向毛泽东要3万元钱的事儿混记到3年困难时期了。那时江青还住在中南海,丰泽园就是她的家,用不着打着检查卫生的旗号进去。江住钓鱼台是“文革”开始以后的事儿。她1973年要钱,是去的游泳池。不过,江青多次向毛索要稿费这件事到“确实有”。
从1970年开始,繁重的工作令毛泽东的身体情况急转直下,肺炎、心血管疾病缠上了他,但他每天都在病痛的折磨中坚持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至今回忆起来,周福明仍十分心疼。
主席特别难受的时候,坐那看书,脸上的汗就直往外冒,这说明他心脏或者哪里已经很不舒服了。我们就问他:“主席,是不是让大夫给您看看?”他说:“不用,没事,看看电影。”我们工作人员就赶快架机器。美国有个电影叫《出水芙蓉》,主席非常喜欢那个片子。这样一转移了注意力,他就可以喝口水、抽口烟,跟边上的人聊聊天了,身体也舒服些。
【点评】对一件事只说这一面,不说那一面,是一些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惯用的手法。毛泽东用看电影来转移对病痛的注意力,无可非议。但讲述这些事时不能对电影的来历闭口不谈。笔者在《毛泽东看电影》一文中曾介绍过这些影片的来路,大体情况如下:
一是“过路片”。1974年毛泽东因患有白内障,医生和秘书都希望他减少看书看报看文件。毛泽东晚年脾气大,限制看报纸看书就会非常不高兴,会骂人。身边工作人员因此建议他多看一些电影。华国锋考虑到毛泽东已经看过很多外国电影,就叫文化部分管电影的刘庆棠副部长想办法弄一些香港影片回来,看看毛泽东喜不喜欢。刘庆棠带着华国锋的条子,到广东找到当时的广州军区政委、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韦国清。华国锋的条子上并没有说明是毛泽东要看香港电影,只是写着:“刘庆棠分管电影,他要看一些香港的电影,希望韦国清同志帮忙解决。”韦国清看了条子,不相信是刘庆棠要电影,就试探着问:“是不是你看?你看要华国锋批示?是毛主席要看吧?”刘庆棠说:“你说是谁看就谁看吧。”当时大陆和香港没有文化交流渠道,韦国清一时也没有门路,只好把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梁威林叫到广州来商量。正好,梁威林的一个朋友是香港大律师,也是香港邵氏电影公司老板邵逸夫的好朋友。梁威林就通过这位律师向邵氏电影公司借影片。大律师带着刘庆棠开列的毛泽东喜欢看的电影清单,到邵氏电影公司的片库里挑影片。当时李小龙的电影在世界上已经引起轰动,刘庆棠知道李小龙电影在当时很风行,特别交代李小龙的影片也要借几部,借片的钱由文化部出。大律师说不要钱,但他对新华社香港分社一下要看这么多影片感到非常奇怪,问为什么看这么多片?梁威林说,是大陆文化部的人要看。邵逸夫当时吃了一惊,以为大陆要批判他的电影。律师朋友安慰他说:“怕什么啊,现在尼克松都到了北京,你为什么不能够以电影为纽带,和北京搞好关系呢?新加坡的李光耀不是一边和台湾联系,一边和北京联系吗?”最终,邵逸夫接受了律师朋友的建议,同意把影片借给大陆。当时借到的李小龙主演的电影有三部:《精武门》、《猛龙过江》、《唐山大兄》。影片从香港到北京,一路快件,谁都不准拦。到北京后,刘庆棠先看,看完马上送给毛泽东看,每次来文化部取影片,都由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亲自出马,来文化部取影片(《刘庆棠回忆毛泽东爱看李小龙电影》,《古今故事报》1120期)。
二是“文集内片”。“文集内片”简称“内片”,是专为病重的毛泽东拍摄的娱乐性影片。毛泽东曾指示要搞传统剧目的录音、录像,拍电影。1974年他在长沙养病时,中央电视台特意派出电视转播车,为他播放当地演员演出的传统剧目。1976年中央电视台再次派人南下为身在北京的毛泽东录制传统剧目。中央电视台编导黄海记得,大约从5月份开始,北京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要大戏,只录小戏,不要悲剧,只录喜剧。此后他们录制的节目以短小的花鼓戏为主,如《讨学钱》、《丑人计》、《扯萝卜菜》之类(黄海《为晚年毛泽东一个人办的电视台》,《钟山风雨》,2006年第1期)。在长沙录好的节目,第二天由专机运回北京,用投影电视放给毛泽东看,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电影”吧。
与此同时,由文化部长于会泳主持,在北京与上海各成立一个“文集内片”组,正式开始拍摄电影。京、沪两地摄制组的活动都严格保密,参加对象尽可能少,知情范围尽可能小。因为毛泽东交办的这件事与江青十几年来打倒一切所谓“封资修”电影戏剧的做法完全相反。顶着不办,在毛泽东那里交代不过去,于是以“给中央负责同志作调查研究”、“给今后文艺革命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留下宝贵资料”的名义,在严格管控下悄然进行。
著名京剧演员、上海“文集内片”组总负责人齐英才回忆道:“1975年深秋,天气特别阴冷。一天上午,当时上海市文化局负责人孟波同志突然来到我家,很神秘地对我说:‘老齐,咱们俩有些事要马上去北京。’他这没来由的话,把我弄得如坠云雾,不着边际。那时,我刚被宣布解放,虽然说是让我和陆汉文、胡冠时等同志负责上海京剧团(即现在的上海京剧院)党委工作,但我是心有余悸,处处小心,大事小事都请示,生怕再被靠边批斗。出于谨慎,我问:‘是什么事情?’孟波不露声色地说:‘到了北京就知道了。’他秘而不宣。我更加要刨根问底:‘你不说清楚,我就不去!’他犯了急:‘嗨,你这个人真死心眼,告诉你,是搞传统戏的事。’一听说是搞传统戏,我急忙摇头说:‘个事情我不能去,打死我也不去。’孟波见我如此认真,便朝我面前凑了凑,轻声说:‘你放心,这是中央最高领导要看,不会有问题。’他特别强调‘最高领导’,使我感到有了几分安全感,于是便点了点头。孟波见我同意,便交代了第二天去北京的事宜,留下机票后告辞了。”第二天在飞机上,孟波才趴在耳朵边上悄悄说“是毛主席要看”。
上海“内片”摄制组正式成立与开拍是在1976年5月初,地点选在泰兴路文艺俱乐部(也叫丽都花园,即现在的上海市政协)。齐英才说:“这是一座花园式的别墅庭院,门口有大铁门,院子里很宽敞,有游泳池、办公楼、会议厅、放映厅等,大门一关,即与外界隔绝,确是一个理想的拍摄点。按照拍摄计划,各路人员很快进入拍摄点,成立由我担任组长、上海电影制片厂副厂长齐闻韶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齐英才《“文化大革命”中秘密拍摄传统戏始末》,《炎黄春秋》1992年第2期)。由于参加拍摄的人员都按照样板团的伙食标准,免费供应中、晚两餐,待遇颇为诱人。
时任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导演的作家叶永烈说,上海“内片”摄制组内部又分两个组。他负责的那一组赶拍过《驯兽》和京剧唱腔音乐。另一个组负责拍摄京剧“旧戏——才子佳人戏”,这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奢侈:拍给毛泽东一个人看的电影》)。由于“内片”的要求是质量高,速度快,限时限刻完成。在任务下达之后,必须在半个月以至一星期完成影片——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速度!素有“手脚快”导演之誉的叶永烈因此被选中领导一个组50多名工作人员,他自己写剧本,自己导演,从1976年5月接受任务,到9月9日毛泽东去世,短短4个多月中,完成了9部影片(叶永烈《我为毛泽东拍“内片”》)。整个上海“内片”摄制组完成的影片更多达20余部。片子送审通过后,只准印4个拷贝,一个送中央,一个送国务院文化部,一个送钓鱼台,一个送中央电影局资料库(齐英才《“文化大革命”中秘密拍摄传统戏始末》,《炎黄春秋》1992年第2期)。
向海外租(借)片,专门为毛泽东拍摄影片,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巨大,不知道吴连登先生支付了这些费用没有?
(周福明回忆说)还有一回让我印象深刻。丰泽园菊香书屋的北边,沿着中海有一条马路,常有汽车经过。每次主席睡觉,我就偷偷通知警卫值班室立个小牌子,禁止车辆通行。一次,主席问:“我睡觉,你干什么去?”我随口答:“去通知警卫值班室。”主席警觉起来:“我睡觉告诉他们干什么?”我只得讲真话。“多此一举!”主席严厉地批评道,“以后再不许你去。这是干扰群众!”
【点评】讲故事掐头去尾,也是一些毛泽东身边工作人员喜欢用的手法。周福明说毛批评了禁止他睡觉时住房附近通过汽车的话,却没有讲后来怎么样了。其实,毛睡觉时,这条马路除非有像徐特立那样个别年事已高的老革命乘坐外,一直不允许汽车通过,已成了规矩,从未取消。为了让毛睡好觉,1951年1月6日成立的一中队一分队(又称内卫班)战士考虑到“毛主席一般是白天休息,晚上工作,这是从战争年代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但白天又很难静下来。那时,中南海麻雀成群,一中队的同志想了好些办法保持毛主席睡觉时周围的安静。一个战士建议说:“铲草除根,捣毁麻雀窝。”经过几天时间的努力,附近所有的麻雀窝都不在了。麻雀失去了家园,不知道迁徙到什么地方去了。但中南海仍有不少鸟儿在叫。后来用土块打鸟,土块打上去,土散鸟飞,又没有响声,觉得这个办法最好。“(《张耀祠回忆毛泽东》,第6页)。可见批评归批评,操作归操作,对特权行使并无丝毫影响,但只要毛说过一些不搞特权的话,便要大肆颂扬,尽管最终的结果满不是那么回事。
(王明富说)3年自然灾害时期,毛主席是不吃肉的,看到带点儿荤腥的汤,他也会不高兴。
【点评】说毛泽东3年困难时期不吃肉,是近些年来流行甚广,却又没有一点根据的谎言。关于毛泽东多长时间不吃肉,有“7个月说”和“3年说”两种。
“7个月说”出自卫士李银桥和封耀松。
据李银桥回忆:“1960年是最困难的一年。毛泽东7个月没吃一口肉。常常是一盘马齿苋(一种野菜)便充一餐饭;一盘子炒菠菜就支撑着工作一天。我替他按摩时,他脚背踝部的肌肤按下去就是一个坑,久久不能平复。这是浮肿。周恩来一次又一次来劝说:‘主席,吃口猪肉吧,为全党全国人民吃一口吧!’毛泽东摇头:‘你不是也不吃吗?大家都不吃。’宋庆龄特意从上海赶来,亲自带给毛泽东一网兜螃蟹。毛泽东对宋庆龄始终保持着特殊的尊敬,所以收下了螃蟹。然而,宋庆龄一走,毛泽东便将螃蟹转送了警卫战士。”(权延赤《走下神坛的毛泽东》,第58页。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
但封耀松认为自己才是12月26日的值班卫士。他回忆:“封耀松回忆说,1960年12月26日生日那天,他走进毛泽东的卧室,看见毛泽东正倚枕看文件。“半年多来,封耀松帮他按摩时,他脚背和小腿的肌肤失去了弹性,按下去一个坑,久久不能平复。这是浮肿。老人家已经六七个月不肯吃一口肉。青黄不接的季节,他二十多天不吃一粒粮,常常是一盘子马齿苋(一种野菜)便充一餐饭,一盘子炒菠菜,便能支撑着工作一天”。毛泽东在封耀松的照顾下起了床,起床后却不吃不喝,一支接一支吸烟。烟灰缸快满了,他才张口向值班卫士封耀松交待:“小封,你去把子龙、银桥、高智、敬先。林克和东兴同志叫来。今天在我这里吃饭。”下午,我们7个人同毛泽东围在一张饭桌上吃饭。没有酒,没有肉,只是油和盐多一些(《领袖为他找对象——毛泽东与封耀松》,载李家骥、杨庆旺编著:《毛泽东与他的卫士们》第707页—708页)。当天到底是谁为毛泽东按摩,是个悬案。但说毛在过生日时已六七个月不肯吃一口肉,肯定不是事实(下面还要说),说毛得了浮肿病,更是公然撒谎。从1954年秋天起在毛泽东身边工作了12年,并经常陪毛泽东一起吃饭的秘书林克为此专门打电话询问了当时的毛泽东保健医生和护士长。大家一致表示:“根本没有这种事,如果我们使毛泽东得浮肿病,那我们就犯了大错误,是严重的失职,中央也不会允许”(《访林克:读书伴随了毛泽东一生》)。
赞成毛7个月不吃肉的有张子剑《三年困难时期毛泽东7日不吃米饭、7个月不吃肉》(人民网,2012年5月4日)一文,明确地说3年困难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带头不吃肉。“1959年到1962年,是共和国历史上被称为‘三年困难’的时期。面对工农业生产跌入谷底导致的生活资料匮乏和饥馑的严酷现实,最难过的莫过于为了以最快的速度使国家强盛富庶而发出大跃进号召的毛泽东本人了。他对全体工作人员宣布:‘我们要实行三不:不吃肉,不吃蛋,吃粮不超定量。’”
持3年说的有毛泽东警卫员易以禄。他说:“那时传闻毛主席三年不吃肉是事实,当时,给主席做饭的有两名厨师,姓韩的负责做菜,姓李的负责做饭,每餐就着两盘素菜和一碟小辣椒用餐。”(《警卫回忆:毛主席三年不吃肉江青脾气暴私心重》,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0年3月3日)
2010年第1期的《文史月刊》,刊登了署名蒋益文的《毛泽东在三年困难时期不吃一口肉》文章,同样也称毛泽东在1959—1960三年困难时期没有吃肉。
如今王明富再次重申了这个说法。
哪个说法是真的?最好让事实说话。以下是1959年至1961年毛泽东的部分菜谱:
1959年
上半年,对于毛泽东来说不是吃不吃肉的问题,而是出于健康的考虑,如何调整膳食结构,允许吃多少肉的问题。1950年代中期,保健医生徐涛曾针对毛的不健康饮食习惯,建议限食肉、动物内脏和鸡蛋。1957年6月起李志绥做毛的保健医生后,改变了这一规定,决定“饮食不再禁食鸡蛋、动物内脏等(包括肚子、肝子、腰子等)”,毛的餐桌上“食物中未加特殊限制,目前食用油均为猪油”(《历史的真实》)。1959年5月专家为毛会诊后,认为对健康不利,开始重新执行徐涛在任时的限食规定。6月,毛泽东到湖北、湖南巡察,当地为他提供湘菜系列菜品中,肉类、鸡蛋及动物内脏等又多了起来。
6月23日,毛到武汉的第一餐,有炒空心菜,牛奶、酪炸;下午武汉省委书记王任重陪等8人陪毛泽东在船上就餐,主菜有烧边鱼、炒苋菜、辣子鸡、炒肚腰、炒茄片、焖牛肉、红白汤;小菜有烤辣子、炒苦瓜、酱口条;主食有米饭、包子、馒头(《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21页)。
24日,毛泽东与王任重共进晚餐。7道菜:“炒鳝片、烧萝卜、炒马齿苋、炒鸡蛋、肉片汤、铁板里几、炒海带”(《毛泽东遗物事典?别具一格的马齿苋菜谱》);主食有发糕、米饭、稀饭(《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19页)。
午后,王陪毛泽东乘专列抵达长沙,在船上由湖南省委接待吃晚餐。主菜有安东子鸡、炒牛百叶、烧狗肉、烧牛筋、清汤水鱼、炒苦瓜、炒小白菜、炒木耳菜;小菜有炸臭干子、炒小鱼、蒸腊肉、炸鳅鱼;主食有米饭、稀饭(《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19页)。
25日午后、罗瑞卿、周小舟、王任重陪毛泽东去故乡韶山。主菜为烧边鱼、拌茄子、炒木耳菜、排骨汤;小菜为煎鸡蛋、酱豆腐;主食为米饭、稀饭、发糕。下午6时多到韶山,住在专门为毛泽东盖的房子松山一号,就餐,主菜有辣子鸡、炒腊肉、炖羊肉、烧水鱼、蒸青鱼、烧空心菜、烧豆腐;小菜有煎苦瓜、炒辣椒;主食为米饭、稀饭(《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20页)。
26日,毛泽东早上第一顿饭,主菜有炒空心菜、炒腊肉、煎荷包蛋;主食有牛奶酪炸。第二顿饭主菜有鸡蛋、花生米、小香肠;主食有蒸饺、米饭、牛奶、稀饭。晚上宴请乡亲,共安排8桌,按菜单的记录,凉菜有香肠、咸蛋、卤味;热菜有杂烩、木耳炒鸡、回锅肉、炒鸡杂、烧鲜鱼、烧丝瓜、炒豆角、排骨等(《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36页),不计凉菜,仅热菜已达8个。从《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书中所附模糊不清的菜单影印件来看,主副食及饮料不下50项。
27日是毛泽东离开韶山,行前一顿饭的主菜有红烧鸡块、辣油鸡、粉条肉丝、炒苋菜、烧茄子、鳅鱼汤;小菜有松花火腿、小鱼、炒苦瓜;主食有米饭、馒头、马蹄卷(《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36页)。
29日,毛泽东上庐山,住进宋美龄当年的别墅“美庐”。会议的饮食保障很充分,除了毛泽东等领导人个人厨师及江西本地的厨师外,著名的上海锦江饭店也派了厨师去服务。“会议期间,烧了几十年回锅肉的川菜泰斗杨平章,按川菜的规格,用猪腱肉烧回锅肉”(《厨师忆1960年毛泽东赞扬其厨艺:肘子很好吃嘛》)。期间,毛泽东还请越南领导人胡志明和其他人吃饭。会议结束时,江西省委领导请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吃饭,上了毛爱吃的兴国米粉肉、萍乡辣椒、九江胖头鱼煮豆腐等,喝了赣南产的冬酒(《毛泽东在庐山》,第215页)。
8月28日,毛泽东长女李敏结婚。毛泽东在颐年堂准备了三桌酒席(《毛泽东遗物事典?高丽参浸泡的茅台酒》)。据李敏回忆,“每桌八个菜。除了鸡鸭鱼肉和几个素菜外,没有别的(李敏《毛泽东女儿已经彻底平民化》,载《我的父辈》)。
12月26日,毛的生日宴有奶油鱼头、扒羊肉、干边豆角、炒瓢儿菜、小干鱼、炒腌芥菜;主食有红豆米饭(《毛泽东遗物事典?平常无奇的生日菜谱》)。
1960年
3月,毛泽东在上海为工作人员沈同举办婚宴酒席。
当年春节后从上海锦江饭店调到中南海服务科工作的厨师苏林发说,7月,毛泽东家里请客,“主席说:‘吃来吃去就这几个菜,是不是今天弄几个新花样出来?’当时毛主席并不知道大厨房来了个上海厨师。于是从上海锦江饭店新调来的厨师苏林发被派去掌勺。苏林发回忆说:“那天我做了两只特色菜,一个是冰糖肘子,一个是烙草(青)鱼。毛主席吃得很开心,吃完后他问侍卫:‘今天的菜是谁做的?肘子很好吃的嘛,鱼也很有特色。’侍卫说:‘是服务科调来的上海锦江饭店小厨师做的。’毛主席笑了。我从丰泽园出来时,毛主席把我叫住,与我照了张合影照”(《厨师忆1960年毛泽东赞扬其厨艺:肘子很好吃嘛》)。
当年9、10月间,毛泽东宣布不吃肉。一直延续到次年4月,时间约为7个月左右。
1961年
9月23日,英国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在武汉受到毛泽东的接见并共进晚餐,凉菜有花篮红鱼籽、酿鸽子、法式凉虾、烤猪排、麻豆牛肉、什锦色拉;热菜有烫片鸭子、铁板扒桂鱼、牛肉扒、炒豆苗(《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3页)。
12月26日毛的生日餐,小吃有腊肉、苦瓜、咸蛋松花、蒜黄肉丝;冷盘有桂花鸭子、洋火腿、黄瓜、烤夫、糖醋白菜、陈皮牛肉、蚧肉;热菜有烧扁鱼、面条鸡、粉蒸肉、烧芥菜、鸡油豆角;主食有煎年糕、寿糕、面条(《毛泽东保健饮食生活》第111页)。
3年间,只要吃过一次肉,就不能说不吃肉,何况这么多次。顺便说一句,即使在不吃肉的7个月中,毛泽东也以常规或变相的形式吃过肉。笔者在《毛泽东三年困难时期不吃肉的真相》一文中得出的结论是:1.毛泽东“不吃肉”的时间为1960年9、10月份到1961年4月份。2.毛泽东宣布“不吃肉”,并非饮食习惯发生了变化,而是为了表示与民众同甘共苦。3.毛泽东宣布“不吃肉”,可能仅仅是指猪肉,而非牛羊肉。作为这段经历意想不到的副产品,一向不喜爱牛羊肉的毛泽东,从此喜欢上了用西餐和中餐方法烹制的牛羊肉菜品。4.毛泽东在“不吃肉”期间,并未出现营养不足的现象。他可以吃到花样繁多、用猪油烹制的各种素食、蔬菜及麻雀、小虾、野味等其本人并不反对的肉食品,偶尔还吃了红烧肉和肉包子。想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情况,可参看这篇文章。
笔者认为,以上“谣文”暴露出来的各种谬误,如果因被采访者年事已高,记错记混了,尚可原谅,不算是造谣,但必须更正。如果仍然不纠谬误,一次又一次拿这些谎话来忽悠老百姓,就属恶意为之了;为了维护所谓某个人的形象,有意编造、裁剪和误读相关问题,更应当从道德上予以谴责。一个社会,无论允许谎言还是谣言肆意横行,都是极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