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报大人
转自:好报 (ID:haobaonet)
插画:美国摄影师Aaron Draper
编辑:慈怀读书会(ID:cihuai_dushuhui)
为什么一个打定主意无所事事一生的青年
一直年来一直被这个世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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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意义
壹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毛姆在70岁高龄之际、早已攀至人生高峰之后、即将永久性封笔之前,写作了一部小说《刀锋》,出版之后旋即引起世界性轰动。
这部小说探讨的主题是: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它讲的是一位20岁出头的美国青年拉里,傻逼一样地放弃了个人的大好发展前途,连工作都不要,连不理解他人生选择的女朋友都说分就分(尽管他其实很爱她),连所有能帮他步入人生发展快车道的高端人脉都一概不鸟,连处于热火朝天的上升发展之中、全民创富激情澎湃的美国家乡也说离开就离开,一个人孤独地跑到巴黎去寻清净,终日埋首于书卷之中,继而开启了流浪世界的生活模式。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的不理解与白眼当中,他毅然走上自己心中选定的人生道路,与世俗名利诀别,留给大家一个潇洒的背影。
他选择的人生道路,在任何一个务实的人看来,根本不叫人生道路。他选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选择“寻找上帝”,或者说他想要找到哲学家们思考了几千年的命题——人生终极意义——的真正答案。
他面对种种难以攻克的硬道理:
人总要讲道理。一个人总得工作。这是一个做人的问题。
人应当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的一生显然应当放在这上面。
我们正在开启一个新的时代,这将使过去时代的成就看上去就像几个小钱一样。年轻人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好的发展机会。
你可能在追求一种虚无飘渺的理想——就像天文学家在寻找一颗只有数学计算说明其存在的星体一样。
这些发自亲人和朋友的劝告,开示,如一道道传统智慧的闪电,是稳健而保险的幸福人生的基本方针。
然而,有个卵用。他认为他心中的目标跟别人赚钱的目标相比丝毫不显得低劣,对他来说,他的目标更重要,对他更有意义。
他着了魔一般地,不走大家都看得到的康庄大道,只顾自己一头扎进苍茫黑夜中泥泞的小路上。
如果说有什么诱因,那就是他在战争期间作为空军飞行员在参战时,眼见着自己的战友惨死在眼前。从活生生的生命到一具毫无生机的破烂肉体,毫无过渡。这令他开始执著起一个问题——生命的存在到底有何意义。这问题令他夜不成寐地想要探寻答案,竟成为他一生的探索主题。
这自然令他成为一个不合时宜、脱离现实的怪物。
这么一个古怪的主角,这么一个有趣的主题,以及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使得这本小说成为关于人生的经典。本书问世至今已近80年,然而身处今天的中国读它,你丝毫感觉不到它的陈旧,反而有很强烈的代入感。今天的中国太像80年前书中所描述到的美国。在震耳欲聋的“赚钱才能幸福、赢代表着一切”的价值喧嚣之中,多少困惑的心灵,只能独自黯然,而不能表达自己的困惑,否则,显得跟傻逼一样。
一位受益于这本书、如今颇有成就的网络作家表示,当年自己困惑得写不出一个文字来的时候,是这本书救了自己,她从这本书中看到,自己并不是孤独的。还有一位我认识的青年,也是在看了这本书之后,鼓起了勇气,踏出了蜗居很久的温暖却乏味的家,选择到大理、西藏等地行走。这一出走行动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他以后的人生我不好说,但仅从目前他行走中所记录的文字来看,他的视野的确得到了大大的开阔。
贰
如果说毛姆的这本书只是单纯地鼓吹像拉里这样地活着,那未免太过肤浅。
拉里的人生其实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现代人生活的困境。他们像笼子里的兽,被“现代化观念”紧紧地束缚着,他们追求所谓幸福,就像猴子在打捞水中的月亮。
在这本书里,拉里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他之外的那些人,反对他、试图点醒他的那些人,则是另外一支方向相反的浩浩荡荡的大军。他们赚钱,他们发展,他们享受现代文明创造的一切物质条件,他们享受着受到尊敬的生活,他们让自己的欲望尽量得到满足……他们以为这样就是幸福的人生,但是,却总有种种缺陷,在影响着他们获得幸福,他们的灵魂在貌似稳定和进步的生活当中,却总有一种不安,体现到他们的身上,总是少不了各种怒气和怨气,或者无可奈何之气。
这本书中的艾略特(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贝尔的舅舅),是一个聪明而世故的美国商人,以善于经营人脉之术见长,并喜欢巴黎上流社会里一切与品位有关的东西。他在商界的发家得益于自己的人脉经营,在赚得盆满钵满之后,他开始觉得仅仅做一个商人是庸俗的,他更乐于成为一个社会贤达和社交圈里闪耀的明星。他以猎取他人的尊重为人生最大目标和生命最大乐趣。他很享受提携后辈时那居高临下的赐予感,也享受和欧洲各国王室贵族打成一片时所拥有的体面感觉。他喜欢在一切体面的人那里有一个好的印象和口碑。他喜欢活在别人心中。
相应地,他所面临的困惑是,总有一些不知感恩的人,总有一些粗俗的后辈,甚至越到人生的暮年,他越发现,他在人们心中的魅力正在流失,因为他的利用价值渐渐失去,人们不断组织新的社交聚会,却开始遗忘他,或故意忽略他。
乃至在他临终之际,还为一位欧洲皇族成员组织的大型宴会没有邀请他而耿耿于怀,在人生这样凄凉的晚景之中,他含恨离开人世。
可见,把活在他人心中作为努力目标的幸福感,只是镜花水月。
拉里的女朋友伊莎贝尔,则是心怀主流智慧一心想要过上“体面”生活的女性。在拉里跟她就人生道路问题摊牌后,她发现,自己没办法跟拉里一起生活,因为她热爱各种热闹的事物,热爱宴会,热爱社交生活,热爱美好的衣服和食物,热爱在人前闪耀,体验自己的存在感。与拉里一起过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在她是不可想象的。后来她忍痛选择与拉里分手,嫁给了有为青年格雷。她终于过上了物质上有保障的生活。当然,随着经济危机的大爆发,她与格雷婚后的生活也一旦陷入困境,但在人生低谷中度过了几年之后,她继承了来自舅舅艾略特的大笔财产,生活大大改善了,她终于跻身“上流生活”。
她努力过着社会主流价值观所推崇的标准的上流社会生活,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她住着继承来的极其体面阔气的市中心大宅,出则坐豪车,妆容精致,身着时尚讲究的服装,以不惜一切的决心保持着优美的体型,在步入中年之际,她甚至比青年时代更加美丽,散发出更强烈的女性魅力,她对孩子进行合乎上流社会的礼仪教化,孩子们很听话……她的生活看起来简直完美无缺。
但是她的内心始终有个洞。这个洞在后来重新见到拉里后,终于显现了出来。虽然她年轻时出于理性上的选择和实属无奈而放弃了拉里,但内心从来不甘。随着她成熟起来,她更加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她承认自己是一个情欲很强的女人,同时,她为没有占有过拉里的身体和心灵而感觉到缺失。因此中年之际她尝试与拉里偷欢,却遭到了礼貌的拒绝。
这种想占有而不得的怒火,虽然因为她做人的涵养而没有表现出来,却深藏在内心,致使她后来隐秘地设计,间接地杀死了拉里准备迎娶的一位可怜女人。
伊莎贝尔的生活标准得像是上流社会生活的样板间一样,唯独缺乏自己的灵魂。而她内心未能满足的超强的占有欲,像文火一样煎熬着她的灵魂,使她的幸福生活,徒有其表。
多少现代人,上演着艾略特式的悲剧,过着与伊莎贝尔相似的表里不一的生活。
至于书中其他人物命运随无常而沉浮的生活,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镜子中这些受煎熬的灵魂所烛照出的一个真理是:远离精神追求,即使再疯狂再投入,生活都不过是一场缺乏灵魂参与的表演和周旋,这种生活在很多个局部细节上,可以看起来很美,或令人感受到一时的快感,但长久而言,这样的人生却难免蹈入虚空,并随着人生终极大限的临近,而越发恐慌。
叁
下面我们还是要分析一下拉里。
他的人生看起来完全是一场苦行——他本来完全不必如此受苦的。但是他乐在其中。他始终在寻找。起初,他通过书本去寻找。读书本来就是他青年时代的一大乐趣,自我放逐到了巴黎之后,他更是像别人上班那样地、每天花上十几个小时涉猎各种书籍,寻找“上帝的足迹”。
他在巴黎呆了四年,读了许多书,他收获了知识上的巨大快乐,他甚至认为,人的快乐之根本来源于知识上的通透,而不是物质。
我对于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这种想法感到非常满意。
但是他并没有从书本中寻找到上帝。加之埋首书本太久,他需要体力劳动(既能体验让身体劳动起来的肉体紧张感,也能赚到最简单生活所需的花费),和一场远行。因此他从巴黎动身又继续流浪,到了德国、到了远东,他在煤矿里打过工,给德国的农场主干过农活,还在一家修道院里管理过一段时间的图书馆,并在那里阅读、静修。一路上,他遇到各种有趣的人,与他们交流,其中也不乏高人,正是来自一些高人的启发和帮助,使他从人生的一个站点,流浪到人生的下一个站点。他对两性关系没有强烈的需求,但也不排斥一些随时的欢乐,他甚至会迎合来自女性的一些需求,与她们做爱,但并不带很深的感情,而是抱着随遇而安的态度。这并不表示他会为了情欲去接近或占有一个女人。在情欲方面,他一直保持着不积极的态度。他的兴趣在于拥有最简单的生活,并在精神上进行最大限度的探索。
在寻找上帝方面最有成就的经历是他的印度之行。他在印度生活和修行了好几年。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瑜伽大师,一位他一眼望去就在内心建立了深深信赖感的“真正的圣人”,并在他的修行场所驻扎下来,修行了几个月。他受到这位瑜伽大师的教育指点颇深。但他在精神上最大的收获却并不是师从瑜珈大师——瑜伽大师的教育也许是一个很好的铺垫——而是在那之后,他在一座山峰的一间小屋隐居期间。
有一天我半夜就从小屋出来,爬到峰顶看日出。当破晓之际山峰上的壮丽景色展现在我面前时,世界的美令我陶醉了。我从来没有感到过这样的快意。这样超然物外的欢乐。一种古怪的感觉,一种震颤,从脚下起一直升到头顶,人好像突然摆脱身体,像纯精灵一样分享着一种我从来没有意想到的快感。我感到超越人性的知识掌握着我。使得过去一切我认为混乱的变得澄清了,一切使我迷惑不解的都有了解释。我快乐得痛苦起来,挣扎着想摆脱这状态,因为我觉得继续这样下去,我会死掉。然而,我是那样陶醉,宁可死去也不愿放弃这种欢乐。没有言语可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幸福心情。等我恢复到原来的自己时,人变得精疲力尽,而且在发抖,我睡着了,我醒来时,走回小屋,我感到自己是那样的轻快,好像脚不沾地一样。
那种极端的真实感,那种他与“绝对”合为一体的感觉,是他人生当中最强烈的巅峰体验。在那之前,他只在当空军飞行员时曾经有过类似的体验:
我在天上,飞得高高的,自己成了某种伟大而美丽的东西的一部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两千英尺以上,反而不再像先前那样感觉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而是有所属了。当飞到云层以上,看见那些云像大群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的感受,就像是和无限合为一体了。
结束峰顶的隐居生活之后,他便告别了在印度的师父,返回了美国。那一刻陶醉时抓住他的那种浓郁的宁静、欢乐和安泰感,自此之后,长留在他的心间。他感到,什么都不能再伤害他自己了。他感觉,他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他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他的企求,他的活力,他的好奇心。
我要生活在这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不是为它们本身,而是为了它们里面的无限。
习惯了日常生活并且将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当作幸福的你,也许觉得拉里的这些生活都是空的。但是,如果,以真正的“幸福感”作为衡量标准,你可曾拥有他那种灵魂出窍的极乐感受,并在内心里体会到深刻的宁静?
肆
人们普遍地越活越焦虑,艾略特临终之际最为焦虑,伊莎贝尔在她那女神的外表之下,有一个因焦虑而狰狞的真实面孔。而拉里,则越活越放松。
这本书之中,拉里从20岁出头开始流浪世界,寻找人生意义,到40多岁从印度归来,重新参与到原来的生活,他始终保持着一种超脱、宁静的气质。他是一个似乎永远知道自己的身体与灵魂安放在何处的人,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这种发自内在的宁静,以及由此散发出的魅力,越发引人关注。他可以用从印度学来的近似于巫术的简单动作,帮人治好久治难愈的头疼病,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毫不引以为傲,而像是信手拈来的小把戏,他那无欲无求却又热情提供帮助的性格特点,让人感觉到他满身蕴藏着一种无形的力量,更让常规生存的人感觉出自身的无奈和无力。
以他的学识,他本可以写出煌煌大著,扬名立万,他确实也动手写书了,却只是撰写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他也结集印刷,却仅几百册,寄给亲近的朋友收藏阅读。
在回到美国之后,被问起今后有何打算,他说:他将把自己从一位亲戚那里继承得到的一笔财产散发给需要它的人,然后把整个美国去逛一遍,然后,用省下的最后一点钱,去买辆出租车来开。
我不需要钱,钱对你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我来说意味着束缚。
开出租车,当都市里的隐士,正符合他无欲无求的人生态度。
伊莎贝尔到死也理解不了拉里的人生。她懂得各种实用目标的价值,可她总也理解不了的是——
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学会生活得最好”更实用的吗?
当然,作为一名小说家,毛姆也不忘告诫各位读者,不要轻易地模仿他所创造的这个主人公。因为——
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人寥寥无几。
不过拉里又是那么地贴近我们的生活,说不定在你的身边,就有某一位比较深沉的朋友,他就是你身边的拉里,他充实而丰富的内在,他对生活的旷达态度,他对生命本质的参悟,他发自内在的对世界的好奇和对生活的热情,只不过是你无缘去了解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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