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作于2004-2005年的,可能有些朋友已经看过了)
沈睿:残酷的青春(上)七彩娘娘 一枚新园地 坦鸣心声,聆听良知。我手写我心。
题图:作者近照。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金水桥前死去的人 愿他们的灵魂安息
残酷的青春(上)
沈睿 | 文
驾车撞人致无辜群众重伤死亡,罪犯姚锦云伏法
新华社 (1982.02.19)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姚锦云是在1月10日擅自驾车在天安门前撞人犯罪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由北京市公安局于1月15日将其逮捕,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于1月17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被告人姚锦云聘请律师万敏为其出庭辩护。审理查明,姚锦云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法庭认为,被告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的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依照《刑法》第106条第一款、第53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宣告后,姚锦云表示认罪服法。姚锦云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0日报送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今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布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17日核准被告人姚锦云死刑的裁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于当日将罪犯姚锦云执行了死刑。
1、
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姚锦云,却从没真正动过笔。
是的,多年前我写过一篇短篇小说似的东西,记录我和姚锦云一九八一年夏天在北戴河海边度过的七天。那篇写于一九八二年三月的文字,是在姚锦云刚死后,我在极度悲伤绝望的心情中写的,写得更像哀歌,而不是小说。
后来不久,一个那时在北京《当代》文学编辑部作助理编辑的人,与我当时的男朋友正往来,(他们都是湖北人),男友便把我写的东西给他看。结果,我写的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因为极度害羞,我也不好意思问他怎么想我的小说,也许他是吃吃喝喝时忘掉了。
愚笨、害羞的我,也没有底稿。那些稿件,连同我的其他五六篇小说,都丢了。那还是在复印机出现在我们生活之前的时代。
如今想起来,那好像是史前时代。稿子都是写在薄薄的稿纸上,歪歪扭扭的字是因为我写得太快。我如今都不知怎样写字了,只会打字。多年来我也没有再见过那个编辑。奇怪的是,前几天我竟从网上看到那个编辑的名字,他如今也在写小说。我在电脑屏幕上看那个名字,看了好几遍,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多么大的奇迹啊。我以为早就过去的人,那我觉得好像是远古时代的人,如今还活着,还活跃着。他拿走了我的小说,那些写在方格子的稿纸上的短篇小说,丢弃在他也没有意识到的某个垃圾箱里。而那里盛的是一个直到今天,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不敢打开的激情的暗箱。
多年来我经常想到姚锦云。她死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常梦见她。直到有一天她在梦中对我说,我再也不回来了。就再也没来过我的梦中。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她但却没真正动笔,因为我无法用言辞表达我的切肤的爱和生命的丧失。
“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绍普自嘲地一遍又一遍地叹道,“每天都失去一些东西......我失掉了两座城市......我丧失了一片大陆......丧失的艺术是不能掌握的!”
每次读到诗的结尾,我都禁不住泪水涌出,“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 真的吗?真的吗?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毕绍普反讽地、自嘲地、用一种故作的无所谓的语言表达无法弥补的丧失的悲伤。也许是的。丧失的艺术是我们不得不学会、掌握、娴熟的。是的,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丧失是我们生命的里程碑。当我们丧失了一切,包括我们自己的时候,生命就画上了句号。
是啊,我至今还记得我写的故事,那些故事的梗概。谁能不记得自己最初写作的激情呢?没有人要你写,可是你觉得非写不可,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你的头脑里督促你,写,写,写。你拿起笔来,写下在你的头脑中的声音。柏拉图说,写作是神灵的惠顾,是被神灵攫住了,在那一霎,你是神灵的代言人。你一边写,嘴中一边念念有词。你不仅仅是在写字,你是在把那些字说出来。说的时候,你感觉到那些字的份量,那些字中隐含的激情。
写作是一种巨大的快感,是身体的、头脑的快感的同时到达。但是,刚二十岁出头的人写的小说,即使故事还在,那些血肉一定都已变成了日久风干的腊肠,二十多年的风雨把腊肠也风干得不能咀嚼了。用张爱玲的话说,三十多年前的月亮,就是回忆,挂在那里,也是一团模糊了, 模糊得好 像是一团月晕。
哦,那个故事的题目是《等》——此刻,在月晕模糊的回忆里,那篇小说的题目闪出来了,是《等》。是的,《等》。这是怎样的谶言?我一直在等,等,等到今天,等到我可以说一切而不必痛哭失声而因噎废言。等我年龄得足够而回忆往事,往事因回忆而变得温馨,美好,就是痛苦也成了财富。
多么荒谬的财富!我宁愿一贫如洗,也不愿贮藏痛苦这种财富。然而生活从来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也许这世界上真有从来没有痛苦这种财富的人。我在任何一个所谓重要的会议上看到那些踌躇满志的人,常常猜测在那些腆起来的肚子里是否有这种财富?
痛苦压迫我们。最大的丧失是我们说不出来的丧失,是无法言说的,是不想与任何人分享的。二十多年前,在姚锦云的事件震惊了中国,在听到她是我的朋友后,一个著名的诗人对我和我那时的男朋友说,“操,这真够你们写的了。”我静静地坐在一边,没有说话,而心中却在尖叫,“写?这不是写作!不是写作!”
等。是的,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我可以回忆而不必因丧失吞噬的身体的痛楚而写不下去,等这一天我可以慢慢地把一切写出来,等我可以把故事坦然地讲出来。
姚锦云被处决之后,我精神几近疯狂。我当时大学刚刚毕业,被分配到国家的某个部委。幸运的是,头几个月我不必上班,可以完全沉浸在我的悲伤之中,而没有人怀疑我的悲伤。我到天安门去,在严寒的广场上走来走去,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跟姚锦云说话。我到撞车的金水桥边,检查被撞裂的桥栏,仔细查看那些裂纹,好像那是姚锦云留给我的字迹。我在天安门前走来走去,说来说去好像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震惊中我无法回过神来。
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闪现着阴暗的光芒。一个人可以回忆童年,少年和过去,但是无法找回的是一个如今已中年的人在二十岁时对生活的感觉。如今我白发散落在发间,过去的男友成了丈夫又成了前夫。那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且绿荫掩映的静谧的北京,成了一个现代得不知如何是好的肮脏杂乱而华丽的城市。一切都变了。我每次回到中国,中国都在变化,变得让我吃惊。但是中国也没有变,中国的根本好像还没有变。用我儿子的话说,“妈妈,中国好的,都变了。坏的,什么都没变。”
真的吗?我问。
2、
姚锦云和我都成长在北京城内西北角地区。这是古老的北京城内最老北京的一个地区。从我们的家走到北京的城墙不过五分钟,穿过断壁残垣的城墙,就是碧绿的护城河。护城河的对面就是太平湖公园。太平湖公园因为老舍的自杀而成为中国的文化记忆之一,而公园本身,大概在一九七零年左右就不存在了。
姚锦云的家,直到死前她还在住的家,是五根檩胡同八号,我的家是石碑大院胡同十一号。两家相距不过二百米。一九九三年在我离开中国之前,那个地区拆迁了。我随后离开中国,就再也没有回到石碑大院和五根檩胡同去看过。听说新建的小区保留了我们院子里的那两棵枣树。我一直想去看。
一九九八年冬,我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杨胜,开着车,带我在夜晚的北京闲逛,如同多年前我们骑着自行车闲逛一样。我说,“咱们去看石碑大院吧。”他说,“看什么看,什么都不在了,没必要看。”我们就没去。一晃,杨胜突然脑血管迸裂,跨入死亡的门槛,虽说他又回过来了,这位我少年时代唯一的异性好朋友,却再也无法开车了。
今年我回北京,他拒绝见我。打电话给我说,“你别来看我。没什么好看的。”我举着电话,假装轻松,答应不去看他。我那刻正站在大栅栏大街里的一个自行车商店外。大栅栏大街还没有变,还是那么人群熙攘,贫穷的背景下繁荣的市场招牌好像在呼喊着买、买、买的口号,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好像失聪了。姚锦云、杨胜、小学、中学和古老的北京,是我的少年时代。我的少年时代一去不复,古老的北京也已经不在。人生已是人成各,今非昨。而谁独语斜阑,在这角声寒的时刻?
岁月和死亡,只有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慢慢燃烧,却谁也不能照亮。
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早已过了通常到国外开创新生活的年龄。我并没有那么积极地要到国外去。只是渴望离开,但是,父母、孩子和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虽说,我一直在期待离开的可能。离开,离开,离开这个我已经无法自由呼吸的地方。
然而,离开并不那么容易。当机会来临,我没有犹豫地离开了。面对的是全然的无知和茫然。我那时梦想与之一起建立生活的人,不解而且恼怒地对我说,“你干嘛来美国?这里有什么值得你来?你离开那么好的工作,孩子,到美国这里重新开始,你怎么能开始?你不可能!”
我看着说这个话的人,我们正在阴雨绵绵之中走过俄勒岗大学的图书馆。从图书馆的台阶上往下看,空无一人的校园在雨中等待学期的开始,好像十分寂寥。我刚来美国三个月,语言还不太通。我看着空空的校园中碧绿的草地,光秃秃的树木,心中的雨水把我淹死了。我冷冷地对那个人说,“好吧,十年之后,我会是一个这里的教授。我们走吧。”
我和他就此分手。
也许他是对的,我为什么到美国来?是因为人人都向往的出国吗?可是我已不再年轻。我一钱没有,一文不名,还得从零做起,等待我的是一个茫然的未来。
可我还是来了。因为,一九九三年,我见到姚锦云的一个至亲的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听说姚锦云去美国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
怎么可能?我亲手把她血染的沙土捧起来,放到纸箱子里。我亲手在处决她的现场到处找她残存的身体的遗物,拣起那些零零碎碎的头骨碎片。我的双手全是血。她怎么可能去美国?姚锦云至亲的人说,“我也是听说。听说美国政府把她救了,和中国政府做交换,把她送到美国去了。”
我吃惊极了,不相信,“不可能。考虑到当时的政治情况,美国政府恐怕不会做这种事情。”我半信半疑。
美国,为什么是美国?为什么会对美国有这种希望,而不是别的国家?也许只有美国才会有这种可能。一个逃避迫害的人们组成的国家,一个拥抱流亡者的国家才可能救姚锦云。我们对理智、民主和自由的向往。
来美国前,我一个人到天安门广场去,在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上向她告别。
那座桥还留有她撞车时的痕迹,那修复后残留的裂痕,也许只有我才能发现的痕迹。
我手抚摸着那别人看不到的痕迹,对姚锦云说,“锦云,我要去美国了。我希望我的后半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生活,不再害怕,不再恐惧。我希望我的孩子不再恐惧和害怕。”
向往自由,不再恐惧——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将我从中国连根拔起。如今我在美国已逾十年。我是教授了,也的确不必害怕政治的迫害,毕竟我离政治很远。我对自由的理解也与过去不同。但是,恐惧却永远跟着我,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害怕有人看见我,即使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也希望自己不存在。我希望谁都不注意我,很多时候希望自己消失。
无论住在哪里,我都喜欢很小的房间,受不了大而宽敞的房间,站在那样的房间里,我觉得自己渺小而受压迫。我需要在一个小而黑暗的房间里,看书、写作。这让我觉得踏实。我住的房间,如果向阳,我就用窗帘盖住,把房间变得阴暗起来。我躲避世界,因为,恐惧,莫名的恐惧,时时刻刻都跟着我,我无法摆脱。这是不是多年在恐惧中生活的后遗症?
3、
正是这种恐惧引导了我,看见姚锦云站在他们家的院子里。
那是一九六八年冬春的一个中午,也许已经是三月份了。因为我记得看见姚锦云的背景是那湛蓝的天空,是冬天清脆的但是你可以感到开始柔和的天空。那天中午下学的路上,我走过北草场胡同的时候,听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抄家了,抄家了!”
那个时候,我在西直门第一小学上二年级。我们家一九六七年底从东城区搬到西直门内的石碑大院胡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搬家后,我们试图进入新的学校,但是,附近的学校都不接收我们。认为我们在一九六七年底,文化革命抄家刚刚结束转学,十分可疑。家里不是被抄家的,就是有问题的。所以拖了好久,我们——姐姐和我,才最终都到西直门一小开始跟班上学。我插入他们的二年级班。
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人们喧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人流跑去看抄谁的家。这真和我的性格不符。我是一个极其害羞的女孩子,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可是,一种我无法解释的好奇心,使我向姚锦云的家走去,那时我并不认识她。她的家坐落在南北向的北草场胡同内西边的一条东西向的小胡同里。
一进胡同口,我就看到有人在一个坐南朝北的大门口出出进进。我知道那就是抄家的地方,就随人流进去了。进去一看,是一所不大但是很整洁的四合院。院子中有几棵树,都光秃秃的。还有一个青灰砖的十字甬路,通向北房三间,南房也是三间。西方只有两间,我面对着关着门的三间东房。北房有房廊,廊子下堆着很多书报,显然是仓促地堆在那里的。
我环顾四周,是我很熟悉的四合院落,我就是在这种院落中长大的,没有什么新鲜的。奇怪的是,院子中并没有什么人,我看见也听见南房中人声鼎沸,可是院子里很安静,安静得不真实。
我突然害怕起来,怕人家抓住我说,小孩子到这里来干嘛。于是我就走下台阶,向右拐,到南房中去了。南房中的阳光非常明媚。也许是正午的原因,房间中的面向南的大窗中流泻着浓浓的阳光。我看见很多人都在伸着脖子看什么,我也钻到前面,伸着脖子看,好像是毛笔字,在发黄的纸片上写的字,放在一个大的写字案上。我并没有看懂,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退出来,我就向外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说,“出去,出去,看什么看,家都抄完了,还有什么可看?”我听见这个话,恐惧起来,就更急于溜走了。我被那个恼怒的声音吓得只想立刻从这里消失。
我就站在外边了。这时我才看到在北房的廊柱旁,站着一个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年龄大,她显然早就看到了我,或者她刚才一直躲在廊柱子后也不一定,此刻我们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一对恐惧的,但充满愤怒的眼睛。她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合体的呢长大衣,看着我。
我也看过去,看见她和她半躲在廊柱后的身影,她的目光和她头上湛蓝的天空。阳光泄在她的身上。她好像是一个阳光中的一个影子。我们互相看着,我突然跑起来,仓惶地像受惊的兔子似的跑出来。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无间的好朋友时,我向她讲我是怎样第一次见到她,以及我对她的印象。姚锦云对此毫无概念。她说她根本就不记得在那天见到过我。她也是下学刚回家,见到家里出事了,躲在廊柱后,不知做什么好。“我怕得要命。那不是我们家第一次出事。我们家已经被抄过好几次家了。每次我们家来人,我知道都有坏消息,都是坏事。”
出事对姚锦云家来说不是新鲜事。我后来得知,那天我看到的情况是公安局来她家通报她的姐姐自杀了。她的姐姐,比她大三十多岁的姐姐上吊自杀了。公安局同时搜查了他们家,大概是在找证据。
她的姐姐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十年代,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那个美国人在中国大陆被“解放”之前,回到美国去了,她姐姐没有来得及追随自己的丈夫,结果铁幕垂落,决断了一切联络的可能。她的姐姐再也没有机会得知丈夫的情况。文化革命初期,她自然被看成是美国特务,挨斗,挨打,一切可能想见的折磨。一个与美国男人结婚的中国女人本身就是反革命的罪证。在一个仅仅因为与外国人交往就是特务的时代,这个女人无法活下去了。她走到北京的郊区,在北京西北的鹫峰地带一棵树上结束了生命。
当姚锦云告诉我这些事的时候,她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没有伤心的表示。我也没有表示震惊。也许是在那个年代,我们目睹太多的自杀,太多的死亡,所以这些故事都不构成震惊的理由。我听了,只觉得这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我一定没有任何惊异的表示,也不记得我曾惊异过。
而今天,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寥寥的几行字,我怎么能概括那个我从不认识的女人、姚锦云的姐姐的一生?她是怎么生活的?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
甚至,最直接的,她是怎么走到北京之外的?鹫峰离北京城里至少有四五十公里,她用了多长时间走到那里?在走的路上她在想什么?绝望,无边的绝望,黑暗的绝望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上,身上。要怎样的勇气一个人才可以自杀?要怎样的绝望一个人才会自我结束生命?
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自杀了?每个自杀个体都有无法承受的绝望!让我们设想一下自杀的心情吧。如果你有一点点,一点点希望,你会不会结束自己的生命?任何一个在几乎不能活下来的时刻活下来人,都在心底残存着希望。
姚锦云的家庭里却没有这样的希望。她的嫂子,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妻子,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跳北京自然博物馆的大楼自杀了。我后来到位于天坛北的北京自然博物馆去,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仰望那幢灰色的苏式建筑的楼顶,想象,甚至我可以依稀看到那把自己从楼顶上扔下来的身影。我对姚锦云的嫂子所知不多。姚锦云只是告诉我,她嫂子自杀了。一个听起来非常简单的故事,寥寥几句就说完了的一生。姚锦云的亲人中,两个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都自杀了。
自杀,我们成长在自杀的时代。我们对自杀司空见惯。我自己的叔叔,我父亲的堂弟,那个爱说说笑笑的金爹,那个在一九六五年国庆节骑来一辆平板车,把我们这些孩子都拉上,到东城区粮食局去看电视,看国庆游行转播的金爹,也在一九六九年自杀而死。
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我惊讶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荧屏,看到了邓小平。有没有看到毛泽东等,我没有印象。但是对邓小平却印象深刻。金爹想让我们这些孩子看看什么是电视。我们听说过电视,但是,不知电视是什么样子的。金爹就想让我们看一看,就把我们都装在平板车上,拉到他工作的地方,让我们看电视。这件事中流露出的金爹的对孩子的热爱和他的性格,让多年后的我仍感动不已。
金爹是一个喜欢热闹,欢笑和孩子的人。他每次来我家,都给我们带礼物来,一个糖果和动物饼干都稀奇的年代,两包果脯,一包麦芽糖,是我们不可想象的享受。成年后我多次想过金爹对生活和孩子的热情。当我有了孩子后,常常观察那些来我家的客人。我下结论,凡是对孩子认真关注的人,都是对生活都有一种骨子里的严肃和善良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家里来了很多人。大家都在喝酒聊天。我注意到诗人西川很认真地听我那六七岁的儿子说话。儿子滔滔不绝地告诉“西川叔叔”一个故事。我注意到西川的表情,很认真,有一种对孩子的真正尊敬。我当时极为感动,我知道这是多么罕见而可贵的成人品质,而金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金爹带来的麦芽糖是我最喜爱的糖果。麦芽糖,嚼在嘴里,甜香满口,浓浓的,缠绵在嘴里。不仅如此,金爹还参加过抗美援朝,还上过大学。他的父亲,我的八爷爷是东城区人大代表。金爹谈论的事情总是很有意思。金爹常常管我叫“猴三。”不仅因为我行三,还因为我“太机灵。”他常常对我的父母说,“三儿机灵得没比。”机灵两个字我那时并不能确切地理解,但是我知道这是在赞美。我因此把机灵这两个字和我自己连在一起,并沾沾自喜,好像只有金爹是知音。
一天,我的父母突然说他自杀了,留下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因为有人说他是“516”分子。“516”是怎么回事,我并不清楚,但是我记得一九六七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我从高音喇叭里听到的《通知》。我当时是二年级的小学生,正是中午下学回家的路上,大喇叭的高音让我觉得很严肃,感到什么严肃的事情发生了。听到金爹是“516”分子,我想到了那个确切的日子,想到我的感觉,但是,对金爹自杀的消息,也许是司空见惯,不记得我怎样惊异或伤心过。
我们小学的班上,突然转来的一个同学。她肤色黧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显得可爱而天真。她坐在我的旁边。
“你为什么转学到这里来?我也是转学来的。”我介绍自己。“我被收养了。”她说。“我的父母都自杀了。我没有家了,我被这家人收养了。”
她是那么平静。我们好像在谈论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我看着她。她 有那么好看的圆而明亮的眼睛。我们都十一二岁。后来我得知,她父亲给全家人都喝了带毒的牛奶。她和弟弟睡得早,父亲试图给他们灌牛奶,但是因为他们睡得太深,喝得不多,所以她和弟弟被救活了。全家的其他七口人,都死了。她被这家领养,而弟弟被另外一个人家领走了。
多年后我听说她在寻找自己的弟弟。不知道她现在找到了没有。
4、
我对姚锦云家的事情知道很多,甚至在我们成为好朋友之前就知道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姚锦云的妈妈是我们小学校的数学老师,后来也是我五六年级的数学老师。
学校里正在搞文化大革命,到处都是大字报。一阵一阵的大字报浪潮揭露老师们的老底。我就是在学校里看大字报知道刘老师的历史的。诸如,刘老师是现在的丈夫的小老婆。我记得看过一张漫画,画的就是刘老师和她的丈夫,一个秃头的老头勾肩搭背,刘老师的嘴画得红红的,腰细细的,一副资产阶级的太太样子。也许是那张漫画中流露出来的男女情怀,那个时代这样的画面只有在漫画中讽刺和批判资产阶级的时刻才有,我对那张漫画印象很深。后来刘老师成为我们的数学老师。
刘老师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她总是穿着极为合体的衣服,说话时有隐隐的口音,我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她很和蔼,在她的和蔼中,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尊严。我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好学生。我也知道她的女儿是姚锦云,四班的,而我是三班的。我们下课的时候,可以看见彼此,但是从来没打过招呼,更没有说过话。我一直纳闷她是否记得我,记得我们的四目相对。
她不记得,而我却记得那刻。还有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人,也许有一米九以上,眉宇严正。我每天清早都看到他。他在扫大街,扫北草场胡同的长长的街道。那个时候,北京的胡同还都是土胡同。他先扫一边,再扫一边。他扫过之后,长长的北草场胡同看起来就像是拿画笔画过了一样,叠成无数个人字。
我走过的时候,很小心,担心把那好看的字弄坏。我对这个魁梧的人也很好奇。他是敌人吗?敌人怎么长得并不张牙舞爪呢?反而显得正气凛然的。有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会好奇地停下来仔细看他。他也会停下来仔细看我。我们彼此看着,不出声。我知道他就是刘老师的丈夫。那个漫画中的国民党。我看着他,想,国民党人就是这样吗?高高的个子?笔直的身材?从此,国民党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大高个子的人。
姚锦云的父亲是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见过的唯一的国民党人。后来才得知,其实姚锦云的父亲并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国民党,而是基督将军冯玉祥的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亲自给延安送过成千上万的银子过去,表示对共产党的支持。这也许是他在一九四九年没有离开中国大陆的原因之一。毕竟,他以为他是有功于新中国的。
姚锦云和我成为好朋友是从中学开始的。一九七二年冬天我们开始上中学了。小学教改,改来改去,学期从秋季改到冬季,结果我们的小学上了六年半,因为改学期。我们都被分到西直门内南小街的北京第九十八中学。我们也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我们的家住得很近。那个时候,她的家已经从那个四合院中搬出来了,搬到离我的家不远的五根檩胡同八号。她的家是一间非常小的南房,不到八平米,住着父母和她的哥哥,她的同父同母的哥哥。家中的床是三层的,父母一层,她一层,哥哥在最底层。
我去她家的时候,觉得她的家小得站不住人,除了那层层叠叠的床从地上升到房顶外,家中最显要的是一张大书桌,那是她父亲的领地,我印象非常深。书桌是深檀木色的,宽大,雄厚。占据房间内二分之一的地方。(我成年以后,每到别人家,看看一个家中书桌是怎样的,就知道那个家人的知识水平。)
他们的房间,本来不是一间房屋,而是一个棚子改装的,极为低矮。她那高大的父亲站在里面得低着头。她的父亲每天还在写字,练书法,看书。我看到他们家的线装书,还跟她父亲借过“文史资料”丛书。从那套书中,我还读过姚锦云父亲的文章,也学到了很多历史的知识。
她在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一直住到她被捕。她死后,不知什么原因,某部门决定立刻给她家配套房子。她的哥哥和父母不久搬走了,搬到北太平庄附近的一个两居室的楼房里。姚锦云死后,我只去看过他们一次。我担心他们见到我会更伤心。我宁愿消失。
可是我现在却充满内疚。我没有去看年迈的被悲伤打垮的老人,因为我不敢面对痛苦,丧失,我们无法言说的共同的丧失。他们会不会误解我?
记得一次我在姚锦云家和她的父亲谈天。我那时还是高中生。幻灭已经是我们的时代标志。我那时已经读了很多“灰皮书”,苏联五六十年代文学的翻译,在内部发行的灰皮的小说,比如《落角》、《你到底要什么?》、《多雪的冬天》、《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人世间》、《白轮船》等等。这些小说,我是从另外一个同学那里借来的。这个同学并不读这些书,她的哥哥们都是老红卫兵,正在传看那些书,我央求 她借给我几天。她是我的好朋友,就每次从她哥哥那里拿来给我。我往往是狂看一两天,就还给她。
陆陆续续,这些书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对中国的形势开始有不同认识,但是,更多的,我觉得是无能为力,一种灰暗的情绪已经成为我看世界的眼光。我已经从几个日本学生写的质询《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吗?》这本书中走出很久了。我对老人谈到这个社会的灰暗,前途的无望。我那时刚读庄子,兴奋地对他谈庄子。老人很吃惊,问我,“你这些想法是哪来的?你怎么能读懂庄子?”我说,“我怎么不能读懂呢?”他说,“庄子是老年人的书。”这句话我印象很深。老年,是的,“我三岁时就已经是老了。”多年后,也是现在的多年前,诗人伊蕾对我说。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
姚锦云的父母被遣还乡,遣到乡下去了,连户口也走了,留下她和比她大一岁的哥哥。她十一岁,哥哥十二岁。没有别的亲人。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在很遥远的地方插队,另外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在什么地方插队。这两个孩子,在十一二岁就被迫照顾自己和彼此,就被迫成年。
那是备战备荒的时代。一九六九年二月,中国在珍宝岛和苏联发生武装冲突后,举国上下一片疯狂备战。备战中的一步就是把所有留在城里的阶级敌人全都送回老家,免得他们和苏联里应外合。在这样的形势下,姚锦云的父母也被送走了。父亲似乎是送回安徽老家去了。母亲到“五 七”干校去了。他们的家和房子也都被政府没收了。他们兄妹两人被迫搬到那个不足八平方米的棚子翻盖的小屋里。后来她的父母回到城里后,也只好在这个小屋栖身:五根檩胡同八号。
我是在她搬到那里以后才和她成为好朋友的。而在这之前,我做了一件对姚锦云的小学时代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对她是那 么重要。
小学三年级,也就是我转学后的秋天,我们换了新的班主任。这个班主任只有十九岁,非常年轻,刚刚分配到学校来,教我们语文。语文课上《毛主席语录》,印得跟课本一样大,就是我们的课本。对我来说,语文课很有意思,毛主席的语录我可以从第一页背到最后一页,没什么了不起。李老师就特别喜欢我起来。她非常喜欢我的作文和日记。那个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记革命日记。李老师就经常在课上朗读我的日记,还任命我是班上的红小兵“排长”。
那时候,连小学都是军队编制,一个班被叫做一个排。同时,李老师也是学校的红小兵团负责老师,她就任命我当全校的红小兵团长。所以,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全校的红小兵团长了。记得当时也要走选举的形式,我也不知怎么的,就被选举成了红小兵团长。
我是一个听话的、害羞的女孩子。对老师有盲目的崇拜。我觉得世界上老师是最正确的人。他们是不可能犯错误的。记得老师要我们给老师提意见。我很吃惊,老师怎么会有缺点和不足?
那个时候,西直门第一小学,突然被分配了一套古老的院落。与原来的主校校舍相连。我并不清楚学校怎么得来这套古老而幽雅的房子的。只记得我们在那里劳动,从那个后院打开了一道墙,算作是主校和这个新的校舍的大门。我们负责清理院子。
那是一个三套院的巨大的院落。古典的雕梁画栋的房子,据说是慈禧太 后的太监李连英的一套房子。院子里有巨大的香椿树,柿子树和海棠树。海棠树大得简直像槐树。大的房子,都是木地板的,都变成了教室。在各种幽雅的小房间中,有一个房间很小,但是三面看得见两座院落,就是我们红小兵团的办公室,我天天到这里来看我们红小兵团的藏书。
不知学校从那里得到的经费,红小兵团办公室有一架子图书,有的书是出版于文化革命前的儿童或青少年读物,有些是文革中出版的读物。记得我在这些书中看过一本名为《我们播种爱情》的书,讲的是解放军入 藏的故事。里面一个藏族女孩爱上了两个男解放军战士并提出做他们二人的妻子, 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各个民族婚姻风俗的不同。
红小兵团的委员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讨论发展和批准红小兵。我记得看到姚锦云的申请书。我们红小兵团的七八个人激烈地讨论,究竟让不让她加入。她的出身不好,父母都有政治问题。她母亲是我们的老师。
我对出身不好这个问题很敏感,因为我自己的出身并不是极为清白。虽然我填报的是工人,我却知道家中的焦虑。我父亲十七八岁的时候,上过国民党的海军军校。一九五七年公私合营的时候,被以私方代表的名义送往小汤山药材种植场劳动改造。一劳改就劳改了七八年,直到文化革命前才回到北京药材公司下属的药店里工作。
那时他在西直门一小分校对面的中药店圣济堂工作。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填表格,我那时八岁。在出身这个栏中我问父亲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抓药的。”“抓药的是工人还是干部?”“工人。”
当老师问我我父亲是什么工人,我记得说是抓药的工人。老师笑起来。我却觉得很奇怪,抓药的工人有什么不对呢?我其实不知道父亲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但是,家里对出身很敏感,我感到那是一个不能问的问题。因此,我常常希望谁也不要问我出身的问题,或许内心中我知道我没有说实话,但是我也不知道实话是什么。
看到姚锦云的出身问题,我就隐隐地同情她,说,“毛主席都说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我们应该批准她。”就是因为我的坚持,姚锦云成为了红小兵。
我并没有对姚锦云说过这件事,那时我们不在一个班,没有机会说话。可是姚锦云却听说了这件事。她后来对我说,她一直很感谢我,就因为入红小兵的事情,而我却全然不知。
我后来理解入红小兵对她是怎样重要的事情,如同我在中学申请入共青团一样。我的出身问题,终于被发现了。不知谁检举了我,说我隐瞒家庭情况。我不停地写思想汇报,检讨资产阶级家庭对我的思想影响。我的祖父以及祖先开药店,北京的德爱堂药店,专业是小儿药。过去北京人说,“要得小儿安,就吃七珍丹。” 这个七珍丹就是我的祖先发明或胡诹的产品。等到我最终入团的时候,我对家庭出身的检讨书大概得有一本书那么厚了。
5、
我们没有赶上当“真正的”红卫兵。我们比那届人小半代。遗憾的是,不是一代,而是半代。我那时觉得我们什么都没赶上趟。大串联该多么英勇,我们太小,还在胡同口跳皮筋儿。红卫兵创造了历史,我们就是历史中的小萝卜头。没有人注意我们。红卫兵上山下乡,我们还在上小学。等红卫兵腻味了山乡,已经在山沟乡寨里像王小波在《青铜时代》里那样练习身体的艺术,像马波在《血色黄昏》里那样痛苦地觉醒,我们还傻傻地相信他们是我们的榜样,将来有一天我们要步他们的后尘。
我们果然只有步后尘的命。没成为红卫兵,我们就成了红小兵。他们红卫兵都戴鲜艳夺目的红袖箍,我们只有一个小小的塑料制的菱形的红小兵臂章。一点都不神奇。他们造反,他们革命。我们只有拆城墙,拣碎铜烂铁,扫校园或者在校园里挖地道,准备打仗。
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入红卫兵。可是那红卫兵早就不是真正的红卫兵了,是学校的一种好学生联合会之类的。所以,我们也争取入红卫兵,入共青团。因为加入这些组织标志着我们的政治进步和学习成绩。在那个时代强调又红又专的时代,我们这些小革命分子,谁不希望自己又红又专?
可是,在这样时代洪流中,也有其他的潜流。我们虽然都被时代的洪流裹挟,在洪流中感到英雄主义的豪情,但是,时代的潜流也感染了我们。
正是这种潜流使姚锦云和我成为了好朋友。
上中学后,我不再是班级上的干部。班上有一个非常得老师宠的女学生,是班长,得知我在小学是红小兵团的头目后,对我很排斥,因为她也是她的学校的红小兵团团长。她要时时刻刻提防我“夺权。”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四五岁。十四五岁中学生之间的政治斗争不亚于五十四五岁的人。十四五岁之间的人的斗争的残酷性也不亚于成年人。
多年后我看过一部苏联的影片《稻草人》,讲的就是一群孩子之间的斗争。一个从莫斯科来的小女孩,怎样在精神上被一群当地孩子摧残、折磨的。
成年后我对那些玫瑰色的少年文学完全嗤之以鼻。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有黑色的阴影。想一想其他同学对自己的评价,想一想是何等渴望被接受,被认可,可是还是被拒绝,我们心中的很多伤害都是少年成长的疤痕。就是在这种被排斥的小气候中,我对小学的生活产生很大的思念。
我思念小学的老师。五六年级时的班主任李茂信老师也很年轻。他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喜欢自己攒矿石收音机,决定教我们怎样做矿石收音机。我们每周到他家去。他的家在新街口三条的口上,是一个很雅致的小院子。我们在他家里学物理,学做半导体的收音机,认识二极管等等产品。李老师没结婚呢,经常带我们去郊游,去颐和园划船,去香山爬山。
从郁郁不乐的中学看小学,我决定写一部关于小学的长篇小说。我开始在 练习本子上写了起来。还定了二十章的题目。
上中学后,因为家住得近,姚锦云和我经常一起上学、一起结伴回家。
姚锦云和我不一样。她身高有一米六五,肤色白皙,身材匀称,健美。那个时候我们都刚刚发育完,好像刚刚从蚕茧里蜕化出来,成为身材高挑的少女。她发育得比我早,可是比我矮一点点。她人很灵活,体育样样在行。与她正相反,我是一个瘦瘦高高营养总是不良的女孩子,姚锦云喜欢的体育是我最不喜欢的课程。姚锦云有一种男孩子气,好像天生就喜欢冒险。我却过于文静,喜欢看书,不喜欢动,特别是我笨手笨脚,因为个子高,我觉得四肢太长,无法运用它们。
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连我们自己都奇怪。因为我们当初并不觉得彼此怎么吸引。我对姚锦云对体育的热爱不当一回事,觉得她贪玩。姚锦云觉得我整天抱着书,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人注意我,我也不活跃,因此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可是,共同上下学给我们提供了机会。特别是我俩那时都不喜欢爱拍老师马屁的班长,常常在一起骂那个班长。可是我们还不是好朋友。
姚锦云的好朋友是一群军队大院里孩子。他们常常穿着军大衣——那个社会贵族的标志。他们的出身也都很好,父亲不是军队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态度,对老师和同学都不尊敬。王朔的小说《动物凶猛》和姜文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是描述那个特殊的阶层的人的生活的。
他们是“大院”里的孩子。我是大杂院里的孩子。我们不是一个社会阶级。我当时非常敏感地感觉到我们的区别。我还不知道那是我们的阶级的区别。姚锦云和他们在一起玩。我不。我和小学时代的好朋友米舒桦一起玩。
我当时还深深地被吸引和喜欢另外一个叫范美玉的女孩子。范美玉的父母是昆曲团的。她的母亲是昆曲演员,父亲是作曲家。父母都在干校,她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妹妹弟弟跟我的妹妹弟弟一样大。我觉得我们很 相似,我们都爱看书。姚锦云呢?她跟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们是一伙的。那些人的父母都不在家,他们都有一股耀武扬威的气势,是我不熟悉不习惯的。
那个时候,姚锦云的父母还没有从农村或五七干校回来。我记得跟她到她家去。家里冷冷的,没有人。我们拿了东西就出来,我意识到她父母没有在家。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正在写的小说给姚锦云看的。我给谁都没看过。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决定给她看。我才写了几章,写的是小学生的生活,诗意的时刻和那些老师。我记得给她的我的练习本——横格本上用圆珠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
她看了,比我还兴奋。我记得她跑来我家,大声对我说,这是她读过的最好的小说。我自然也极为兴奋,毕竟,十四或十五岁,刚刚写的小说被第一个读者如此赞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信心大增的呢?她认定我一定会成为作家,我激动若狂,认为作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有人对我有如此的信心,我立刻把她看成最好的朋友。那个时代,作家是如此光荣的一个称号和名字。我对自己能和作家这两个字沾边都觉得无上光荣。
姚锦云认为我会是作家!我高兴,兴奋,小说也写不下去了,幻想自己有一天真要成为作家。姚锦云是我的第一个读者,第一个毫不犹豫地相信我的人。我们那时都是十四五岁。
我记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发誓成为好朋友之前还是之后。在这个前后,还有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彼此是什么样的人,而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的性格,我那时那么害羞,我不敢想我会把写的东西随便给别人看。所以我现在想,给姚锦云看我的小说一定是在我们从农村支农回来后的事情。
那个时候,中学生在夏收的时候要去农村帮农民收割麦子。我们夏天就到顺义县的农村去。先是“拉练”——拉出去练,走路从学校走到农村,还要背着背包和行李。到了那里后,住在老乡家里,我们就帮助农民收麦子。其实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无非是拾拾麦穗之类的。我们对“拉练” 都很有兴趣,都很兴奋。集体生活,到农村去,不用在教室里坐着,就这些就够我们激动的了。但是在农村也很艰苦,天天劳动,也很累人。几天以后,大家就不想四、五点起床,到地里拣麦穗也没什么吸引力了。
我记得姚锦云和我一组拣麦穗。早上起床,她不想起。我是这个小组的组长,看叫不起她,就和其他同学一起下地了,留她睡觉吧。按理说我应该叫她起床,可是她赖着不起,我也实在没办法,就走了。
出早工回来,班长发现姚锦云没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来。我反正对班长没有好感,就顺口说,姚锦云病了,不能来。
我并没想到班长会去做调查,发现姚锦云并没有病,是我“袒护”她。“袒护”这个词给我印象很深。那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并把这个词与我自己联系起来。
班长决定召开班委会,批判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袒护不爱劳动的人。”我对班长这种革命很反感,认为她实际上就是总想找茬压我一头,以革命的名义泄私愤,因此,对班委会的批判很不服气,坚持说她就是病了。班委会逼迫我说出姚锦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无奈,最后说,“姚锦云来例假了。”
班委会成员,男同学,女同学全都立刻哑口无声,静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扔了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敢动这个话题。
那是一个对身体完全无知和恐惧的时代。例假这个词是一个禁忌语,也许在我们所有班委的十多年的一生中还没有一个人敢公开说出这个词。虽说到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女同学都已经开始有月经了。男同学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女同学有生理变化的特殊时刻。但是,月经是怎么回事,我们一无所知。月经被看成是神秘的,肮脏的,不可言说的事情。我们女同学也从来不用这个词。我们管月经或例假叫做“倒霉。” “我倒霉了。”倒霉是坏事情,自然而然了。
例假是说不出口的一个词。而我公开说了出来。公开把它作为理由,堂而皇之的。大家面面相觑,连看也不敢看我,好像说出这个词本身,我就脏了起来。
静默了几分钟,谁也不说话,都看着我。我也看着大家,觉得反正豁出去了。结果,男同学首先表示理解。他们不说话,站起来就开始走了。班长恼羞成怒,也无可奈何。事情不了了之,姚锦云从此和我成了好朋友,好像是不必言说的义气把我们连在一起了。
记得支农回来后的很多夜晚我们俩个人都在五根檩胡同的路灯下聊天。那是夏天的夜晚,我们手挽着手,从我的家走到她的家,再走回来,在胡同里说个不停。我们都说了什么呢?我记不清楚了。谁能记得小的时候的每次谈话?但我记得我们好像狂喜地发现了对方。我记得那种息息相关,心心相印的狂喜。那是少女时代找到朋友的狂喜。你可以跟你朋友整夜整夜地谈话,你觉得你们谈的每一句话都有意思。每一个话题都充满趣味。你的朋友说的每一句话都正好是你要说的。你说的每一句话也都出自她的心底。你们可以说个不停,说到永远。
我们就是这样两个说呀说呀的女孩子。我们是好朋友。
6、
姚锦云好像有很多门路可以弄到各种各样的书。她成了我阅读的源泉之一。她提供书给我,条件是我看了书就要给她讲故事。她找书,我读,然后给她讲。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条件。我们各得所需。在这种协作读书的方式中,姚锦云找来了《安娜·卡列尼娜》。从书名上这本书就是一本不允许看的外国书,毒草。我们对毒草如获至宝。她用报纸把书皮包好,给我。我翻阅那些发黄的书页,心激动得咚咚咚地跳,恨不得一口气把书读完。我完全被书迷住了。上学的时候,我忍不住把书带到学校去了。反正坐在最后一排的犄角里,不会有人看到我。我侥幸地想。
我实在不能不看这本书,一分钟也不想把书放下。我爱上了安娜,也爱上了沃伦斯基,爱上了凯蒂,也爱上了列文,那是一个轻易地就爱上了书中主要人物的年龄,那是一个时时刻刻都准备陷入恋爱的年龄。
姚锦云焦急等我看的下文。我每看一章,就要讲这章的故事。她兴冲冲地,焦急地等我讲述那些人物的悲欢离合。这种完美的协作被班长发现了。
我们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班主任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她是一个皮肤黑黄的女人,据说是从延安来的,革命摇篮里的女儿。不知她从什么时候成了中学的政治老师,在我们第二任班主任蔡老师回福建之后,成为我们的第三任班主任。我对她毫无好感。我躲着她。这时她站在我面前,一把夺过我藏在书桌里的书,打开书,看看书名,“好啊,你在看毒草!这是谁写的书?”
“托尔斯泰。”“托尔斯泰是什么人?” “俄国人。” “俄国人,哈,你看俄国人写的书,还倒坦坦荡荡的,你知道不知道这是大毒草?”
我成心不吱声。我凭什么告诉她我知道。心想,“事儿妈!瞧你那德行。” 她气冲冲地,要把书拿走,我站起来,夺了回来。这一下子炸锅了。她高叫起来,“你怎么敢夺书?”
“这是我的书。”“没收了!”“不行。是我借的书,我还得还呢。” 我平静地把书放回位子里。
革命摇篮老师气得发疯了。“我要找红委会,要你把书交出来!”
她匆匆地出了教室,去找学校红卫兵委员会去了。此刻教室已经一片大乱。正是这种乱的时候,姚锦云已经把书拿走了,不见了。我们之间的默契不用言辞来暗示。我们现在要做的首先是保护书。
红委会的赵老师来了。他是一个年轻的师范刚毕业的老师,不知为什么做了政治工作,成了一个年轻的党棍式的人物。他瘦瘦的,推了一个平头,看起来也就十八九岁,比我大不了几岁。他要我跟他到红委会去。我就去了。书没了,没在我书包里。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我装作不知道。
他要我写检查,检讨这本书给我的毒素。红委会的办公室在一楼,靠近广播室。我坐在办公室里,听得见广播室里的动静。听见下午的广播操,放学的音乐等等。我坐在那里写我的检讨。他也不来。
我听得见人们进进出出,知道门被锁上了,我也出不去。直到天快黑了,我急了,使劲敲门,他才最终出现了。
他看了看我的检讨,只说了一句话,“现在有政治形势,我不找你谈,不过,我很快就要找你谈。回家吧。”
出了校门我看见了姚锦云,她一直在等我。“有事吗?”“没事儿。”我们就回家了。
我们恨透了革命摇篮老师。多年后我看到电影导演张暖昕拍的电影,《啊,摇篮》,讲的是延安革命摇篮里那些红小鬼的故事,又想到我的那位中学老师。我没有电影里的那种浪漫情怀。我的这位从革命摇篮出来的老师似乎天生仇恨我,对我事事处处都看不惯。我们天生就不是一路人。
她喜欢唱革命歌曲。“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他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他不怕风吹雨打,他不怕......”我侧看沉浸在革命幻想中的摇篮的女儿。她似乎显得挺可爱。但是,歌一唱完,她就一脸的阶级觉悟起来,对我这样的潜在的异己分子十分警惕。她本能地知道我厌烦她。我们之间有很多不言的冲突。但那时,姚锦云已经转学走了。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姚锦云转到铁路二中去了,她的父亲曾经在铁路二中教书。我不明白或者忘了她为什么要转学,也许是她的父母觉得这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太差。九十八中当时是有名的破学校。学生编校歌说,“九十八中,大杂中,老师偷蒜,学生偷葱。”
大概就是在姚锦云没转学之前,姚锦云为我勇猛一战,壮了我很大的声势。我的眼睛在中学开始近视了。坐在最后一排,根本看不见黑板上写了什么。可是我又不敢戴眼镜,因为 “四眼儿”会被同学嘲笑的。所以姚锦云就得为我做笔记,告诉我老师教了什么。我呢,习惯了课堂前先把书看一遍,自学,然后听老师讲,不必看黑板,也知道老师在讲什么。我的自学能力一定是这样训练出来的。
班长不知由于什么原因,格外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她发现姚锦云和我在课上传递笔记本,认为我们在“传条子”。“传条子”是说两个人在谈恋爱或做什么非法的勾当。那个时候,有的男女生已经在传条子。班长倒不是认为姚锦云和我在传条子,因为我们形影不离,谁都知道我们是好朋友。她猜测有男生在给我或姚锦云传条子,我们彼此在课上交流信息。
一次,是上自习课,老师不在。我们学生应该做作业或者看课本。当姚锦云把笔记本给我的时候,班长从座位上站起来,来到我面前,要我把笔记本给她看。我抬头,“凭什么给你看?”
“你们在传条子。”班长自以为理直气壮。“你才传条子呢!”我顶了回去。“你最喜欢传条子了。”姚锦云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我告诉老师去。”班长义正词严。“你去吧,打小汇报去,谁怕你呀。”我对班长并不示弱。班长转身走出教室去了。
那个时候,教室里总是乱糟糟的好像一个大集市。自习课更是乱成一团。一些男生开始起哄起来,“传条子,传条子。”传条子是很令人激动的,特别是这些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因为传条子中的男女情爱暗示,简直是世界上头等令人激动的新闻。班上一片传条子的叫喊声。我急于辩解但并没有人听我的。有人开始折飞镖,教室里飞起了纸叠的飞机,传条子声此起彼伏。在那个时刻,没传条子的我,也有口难辩,无法说清,被男生的起哄和女生的好奇包围了。
突然,姚锦云已经站在讲台前了,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她冬天穿的皮靴已经脱了下来,用皮靴拍着讲桌,她大声地喊着,“他妈的,你们他妈的也太欺负人了!”
她的皮靴声和她的喊声,声音如此之大,全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都愣愣地看着她。
姚锦云满脸通红,愤怒地说,“我告诉你们,从今往后,谁要欺负沈睿,我的皮靴不留情!”
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姚锦云的皮靴上。姚锦云有一双奇特的大脚。她的 个子在女孩子中不是非常高的,但是她的脚在女孩子中是非常特殊的——她穿42号的鞋。所以她只能穿男鞋。女鞋没有那么大号的。她的男式大皮靴在讲桌上蹦跳,她的愤怒的声音吓坏了所有的同学。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好像所有的飞镖都在空中凝固住了。
姚锦云回到座位上去了。全班人鸦雀无声,都自习起来,装作什么都 没有发生的样子。班长和老师来了,拿了姚锦云给我笔记本看看,问了问情况,也没说什么。一直到下课,班上都安静得很,好像全班都立地成佛了,立刻变成了自习的好学生了。
我坐在位子上,目睹朋友的勇敢行为。我的一生没有一个人曾经这样保护过我。至今我还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她站在讲台前,她那愤怒的、发红的脸,愤怒的目光,还有那大的令人震撼的皮靴。我想,我们全班都被那皮靴震撼了。自此以后,真的没有人敢对我起哄了。姚锦云转学走的时候,我特别伤心,再也没有人这样保护我了。
姚锦云有着最不寻常的脚。她有的时候会为她的脚过大感到不好意思。她曾经故意穿小鞋,试图阻止脚的成长,结果,她的脚趾就变得畸形起来,大脚趾根形成一个圆骨节。一般她只穿“懒汉鞋”,一种男式的紧口鞋,或者是体育运动的球鞋。那个时代,耐克等等运动鞋还没有出现在中国。大部分的运动鞋就是网球鞋或是一般的球鞋。
一九八一年夏天我们在北戴河玩,她带来了在外贸市场上买的一双红色 的高跟凉鞋,是外国女人穿的那种细高跟,细皮带凉鞋。我们正要到北戴河唯一的西餐厅,起士林餐厅,去吃西餐。她特地穿上这双高跟鞋。走的时候,美美的,居然走到了餐厅。从餐馆出来,回旅馆的路上,她的脚就疼得走不动了。穿上鞋走几步,那么高的跟,脚一歪,还把脚崴了。我不得不背着她回旅馆。一路我大骂那双外国人穿的洋鞋,因为我得受洋罪背着她!她也承认,穿这双鞋是自找受“洋罪。”我们一路笑,一路走走停停地回到旅馆。
这些欢乐的时刻!这些少女的清纯的笑声。我此刻还能听见那些笑声。我并不知那是我们的最后的夏天。
7、
最后的夏天。我们有多少欢乐的事情要做呀。生命真是太美好了,我们都那么年轻,我们都二十二岁。而且,重要的,我们有汽车——姚锦云是出租汽车司机。在小汽车还是罕见的一九八一年,出租司机是北京当时最骄傲的人,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用汽车。“你看我们多幸运!你上大学,学文学,学你最喜欢的东西。我当司机,干我最喜欢的行当。我们多幸运呀!” 姚锦云开着车,她感叹。
我坐在那辆灰色的华沙牌汽车里,跟她一起出车。她经常要到夜里十一点才下班,我就跟她一块拉客人,一块回家。那时,除我之外,姚锦云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护士,另一个也是司机。她们都在北京,只有我在外地上大学,因此,我只能在寒暑假的时候跟姚锦云一块玩。寒暑假的时候,我们天天泡在一起。
我们都谈论了些什么?不记得了,也许很多话题都是关于男朋友,男人,爱情和婚姻。我在谈恋爱——我告诉姚锦云我的感情。姚锦云也遇到了很有意思的人。有一个男人,据说家里是军队里的,为姚锦云帮了很大的忙。他居然弄到两个煤气罐,可见神通之广大。那时,我们这些普通人家大部分人还在用煤火做饭取暖。煤气罐是一种特权的象征。
姚锦云说,“这个男人岁数大一点。” “多大?” “二十七八岁了。”对二十二岁的女孩子来说,任何人过了二十五岁就都快老了。我有点不赞成,“太大了吧?” “嗯,没准儿。”姚锦云也同意。这个话题就放下了。
我跟男朋友关系并不是很好,因为我们总是吵架。可是我又不明白为什么吵架。他在暑假期间失踪了,我有好几个星期没有他的消息。他说他去三峡旅行。当时正在发洪水,我很担心他被洪水困在什么地方了。我很焦虑,很担心。谈到结婚,我说我将来要和这个男朋友结婚,“可是,沈睿,他是你的第一个男朋友呀,你真的觉得没有他你活不下去吗?”姚锦云问我。
我愣愣地,不知怎样回答。实话说,我从来没想过有没有这个男朋友我是否能活得下去。在这个男朋友之前,我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我一直是一个极为纯洁的女孩子。生长在革命的清教时代,我们这代人中的好女孩是不交男朋友的,更不谙男女之道。父母,甚至母亲也是不会跟我们谈论这些事情的。我们对爱情一无所知,我对性更毫无经验。可是,我无法告诉姚锦云我已经和男朋友有性关系了。就为了这个,我得和他结婚。
事情就发生在放暑假的头一天,我正在宿舍拆洗睡了一学期的被子,准备夏天留在学校复习功课参加研究生考试。我想考北京大学的外国文学研究生。男朋友来了,他力促我回北京复习,认为我不能留在武汉复习。最后他掏出票来,说是给我买好了票,我必须回北京。
他居然跑去给我买票,我又惊又感动。可是,我回家就很难复习功课,因为家里人多,没有学校那么清净。我并不想走,所以,又和他争吵了起来。可是,可是,男朋友搂上来,说他一定会怎样想念我,我怎样是他的爱,爱......于是,什么都发生了,几分种之内,我看到自己床上的血,匆匆地跳起来,急忙拿起来去洗。
我怎么能告诉姚锦云这个呢?我说不出口的羞耻,我的沉重的秘密,我的无形地烙心上的红字!我对谁都不能说的令我羞愧的不再是处女的身体——我还有价值吗?谁还会再愿意和我结婚呢?一九八一年,我虽然上大学四年级了,思想解放运动已经在开始,可是,思想解放还没有触及妇女的身体。我,一个好女孩,内心中却全是那些传统的观念。处女如此神圣,不是处女,好像就失去了女性的价值。
内心中我也惊异,并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并不觉得自己丢掉了什么。可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发生的事情。我说不出口,只说我要跟男朋友结婚,因为,如果不和他结婚,我已经被他“占有”过了,我怎么办呢?
我来到美国的的第一个学期,上的全是女权主义理论课。教授问我这个唯一的从第三世界来的女人,“你为什么对女权主义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是好女孩,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
是的。如果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就有可能打破那些对女性的界限。可是,我天生是一个好孩子,胆小、羞怯、自卑、听话――标准的好女孩。父母对我们的管教又是那么严。母亲在我的男朋友来北京的时候,连班都不上,看着我们,以防我们做出什么不法行为。初中的时候我看小说,萧洛霍夫的《被开垦的处女地》。我对“处女地”三个字不理解。问父亲,处女是什么意思。父亲狠狠地瞪着我,极为严肃地问,你从哪里听到这样的字?我吓得不敢告诉父亲我在看小说。他撕我的书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吞吞吐吐。父亲几乎是憎恶地对我说,“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我吓得不敢继续问什么是处女地。
处女在我的心中成为一个不敢想和说的禁忌,我隐隐地感到处女是和男女连在一起。处女变成了一个既神圣又可怕的东西,我连这个词都不敢说。
中国有处女崇拜情结。直到今天我知道很多中国人还在这种崇拜之中。那些到处看见的修复处女膜的诊所就是这种崇拜的标志。男人要处女,女人要做男人要的处女。二十二岁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女孩。连对自己的好朋友都说不出自己的沉重的秘密。
姚锦云叹气,“我们汽车队的队长,丫特孙子。动不动就把他的臭手放我身上。那一脸褶子,半脸赖肉,恶心得要命,我哪天真得再跟他急。骂丫一顿,他就好一点。”
“怎么了?”我问。“前两天我们到民族宫拉客人,在民族饭店里等客人。吃饭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司机,我们坐在一起。他把手放到我腿中间,气得我差点没把丫椅子给蹬了。当着那么多的人,我不好发作,他好几次对我动手动脚了。” “告他去,”我建议。“得了吧,上哪去告?找谁告?这种事谁管?”
一九八一年,“性骚扰”这个词,在美国也是刚刚出现。在中国我们更是完全不知道这样一个概念,我们没有理论的、思想的武器对付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对付这样的人。我们的母亲祖母都是被欺负过来的。她们学会的是忍受。我们也正在学会怎样忍受。
姚锦云和我,开车穿过夜的北京,夜的没有夜生活的、黑暗的北京,两个人都感到生活的沉闷的重量。我侧头看着她,她开着车,长发披肩,夏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北京的街道在她的背后退去,好像是飘动的背景。她有一种天生的潇洒,那是谁都学不来的潇洒。她的英俊勃勃的潇洒,我看她看呆了。
“他妈的。”姚锦云爱骂国骂,我是一个“好”女孩,说话从来没带过脏字,可是我喜欢听姚锦云说话带脏字,很痛快,很有表现力。
“咱们出去玩去,解解闷,好不好?你看你心情那么不好,为一个男的,你记住,永远也不值得。咱们玩咱们的去,上北戴河好不好?你开开心。”姚锦云建议。
“你有假吗?”我问。“我有四天假,咱们就去四天,怎么样?”“那太好了!”我们突然转忧为喜,刚才的沉重一扫而光。青春啊青春,没有什么忧愁可以阻挡我们对快乐的向往。她加快车速。我们向动物园驶去。
也许今天看来,我们真是幼稚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出租车汽车管理站在动物园门口的南面,到了管理站后,我站在外边,她进去了,去请假了。已经是深夜了。也许是十一点或十二点,我站在外边,仰头看繁星满天的夏夜。北京的夏夜,特别是午夜的时分,是最让人沉醉的时刻。暑气已经散掉了,凉气围拢过来,乘凉的人都已经躺在凉席上进入梦乡,整个城市都开始沉睡,安静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时分,好像我一个人在睡梦的城市里漫游,好像我在深蓝的天空里悠荡。
姚锦云出来了。“他妈的,不给我假,不理他,反正我有四天存休,我想休就休,要不然叫什么存休?” “怕不好吧?”我小心翼翼地,没有她那么胆大。“你再进去说说,或许他会给你假。” “我已经说了,丫又装孙子呢,值夜班没别人,丫一股赖样,我不想进去。”
我明白了,是那个队长。“我跟你进去。我们一起去说。” “甭。咱们走。他没理由不让我休。他诚心要占便宜。不给丫这机会。”姚锦云拉上我,我们扭身就要往外走。
突然我们听到后边有一个声音,喊道,“只给你四天,四天后就得回来!”显然是那个队长。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姚锦云转过脸小声地对我说,“丫刚才是不是装孙子?”我点点头。
多年后我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去。那个新单位的人事部的人到我的老单位去调查我的背景。他与我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谈完出来后,对我说,“你的领导非常信任你,高度评价你,你真的要调走吗到一个好单位容易,但是,在一个相处得好的头头下工作不容易。”
我点点头。我懂。这就是生活。在我们的生活中,对我们最有关的人,实际上只有那么为数不多的人,甚至我们的手指都可以数得出来。你的家人,你的同事,朋友和上级。而上级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很重要。记得契可夫的小说那个在上级的面前打了一个喷嚏人小官吏吗?仅仅因为一个不合时宜的喷嚏,这个小官吏最终丢掉了生命。在生活中,我目睹也经历过这种与这个小官吏经验相仿的时刻。如果你的上级是个装孙子的,而且有个人企图,你该怎么 办?
而姚锦云和我那时都太年轻。我们厌恶装孙子的人。我们没有办法对付那些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也没有学会怎样机智地与他们周旋。
第二天我们就乘火车去了北戴河。管他呢,让那个无耻无聊的队长见鬼去吧。他不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然而就是他,最终导致以及导演了悲剧的发生。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姚锦云和这个队长吵了起来。原因是姚锦云完成了月行车经济指标,但是,没有完成行车里程指标。说白了,也就是她那个月挣的钱够了,但是公里数不够。
那个时候,出租汽车还是由国家控制,中国经济还在文化革命后的阴影之中,干多少活,挣多少钱等等,都由国家为你计划清楚。那个月,姚锦云遇到一个包车的人,那个有钱的包车的人付够了钱,但是没有跑足够的路。姚锦云也无法弥补这些公里数。她总不能为了满足公里数而无事在公路上开车吧。即使她可以这样做,但是,包车的人需要她等,因此,她也没有时间去完成公里数。
这个在今天看来简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当时是那个队长可以拿一手的以此装孙子的手段。队长对姚锦云说,“你没有完成公里数,所以不给奖金。”姚锦云不服气,“我挣够了你要的钱,凭什么扣我的奖金?按理说,你还应该多给我奖金呢! 因为我既挣够了钱,还为国家节约了汽油呢。”
姚锦云说的是常识。但是,在中国,常识有很多年都被闲置不用。而被运用的是反常识的疯狂逻辑。多年后我对常识与反常识这种关系想了很多。我甚至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都有自己的解释,那就是中国终于回到常识的路上来了。想一想上二十年中国的发展与进步,并不是中国有什么神奇的妙方,而是中国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从发烧昏迷的迷狂状态中回到常识的路上。常识使中国老百姓的日子好过起来。
可是一九八二年,中国还在发烧后遗症里。违反常识的逻辑还是指导日常生活的方针。姚锦云的常识无法战胜队长奉若至宝的所谓国家的规定。而国家规定,在那个时代,就是我们人人都无法逃脱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们就生活在那个军规里。
北岛的著名诗歌《生活》只有一个字,“网。”我们就生活在国家规定的网中。姚锦云无法挣脱这个网。那个队长得意地说,“国家规定,就是国家规定,我不但不给你奖金,你来跟我吵架,我还要停你的车,不让你出车!写检查!批评你自己对领导的不尊敬。”我不知道姚锦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我太了解姚锦云的脾气。
果然,后来有人告诉我,姚锦云气得跳了起来,冲到火炉子边,拣起火通条,朝队长扔了过去。那个时候,办公室还在用炉火取暖,火炉子上烧着开水,火炉子旁边有火铲,火通条等等,那个队长弯着腰躲过了奔来的火通条。
他此刻是真的又怕又急了,“你说我不讲理?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
姚锦云从那个幽暗狭小的办公室冲出去了。
她顺手拿的是别的车的钥匙。
她起动了车,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了!
她去了!
她去讲理去了!
8、
这天我正在打行李,把所有的东西往北京寄。大学四年以来,我一共买了八箱子书。我把这些书都捆在纸箱子里,艰难地拖到邮局,把书和一切我不用的东西都寄回北京。
这天我正式大学毕业了。四年在武汉的生活结束了。我分配到了工作,回北京在国家水电部工作。
明天我离开武汉。
我对武汉毫无留恋。
对大学也毫无留恋。
我没有得到我期待的工作。我期待能在北京的一个大学里教书,或在报社做记者。我的天性会适合我做这两种工作。其他工作,我知道我不喜欢,也不适合。
可是那不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都只是一个螺丝钉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里,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螺丝钉。
系里主持分配的老师,以当时的标准看,把与文化部门有关的工作给了那些与他关系更亲密的人。当时的概念是中文系毕业要从事文化事业。文化是中文系的对口专业。而我,一个与人疏离的女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的一个人,就被分到水电部。
没有人问问我们,我们这一生想做什么。那个时候,分配的工作就是一生的工作。我们没有视力看到七八年之后,这个制度可以松动,更看不到再几年后,这个分配制度的瓦解。没有人知道我的内心,向往和希望。我常常想我们在内心深处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天性。但是,一九八二年一月,我还没有权利选择我喜欢的一切。
我的命运是被安排的,没有任何人来问问我,我怎样设计我的未来。而未来,我已经在心中设计好了,我将成为写作者。
对等待我的工作,我一点热情也没有。六十多个中文系的学生,二十多个分配到北京。我因为是北京来的,自然也回了北京。
我在宿舍的门口烧我信件。我不想带回北京的信件。
四年来的信件。包括姚锦云的所有信。
我为什么烧信?我真的不原谅自己!当姚锦云死后,我一千遍地骂自己愚蠢,把她给我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我烧了很多的信,几乎大学内收到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这是一个多么愚蠢,多么荒谬的举动。烧信在当时却不是今天看起来那么愚蠢。在革命中成长,我们习惯了,把一切都销毁,不给敌人留下把柄。一切关于人生和政治的讨论,我全都烧了。我不想留下任何痕迹。这是我从小学得到的教训。
火堆在楼道里燃烧的时候,姚锦云开着车向天安门驶去。
她在想什么呢?她是否看到了我烧信的火?恐惧的火焰——我们担心被发现的恐惧成为我们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都成为灰烬!
她开着车,从动物园前的出租车站出来,上展览馆前的车公庄路,月坛路,到了二环路直通复兴门。她开着车,火焰燃烧。我站在宿舍的楼道里,凝视着火焰。
她内心到底在想什么?
童年,少年和青年的成年时代,二十三年的生活经验,她看到了,经历到了,感受到了什么?时时刻刻生活在风霜之下,我们的内心都创伤累累。我们虽然年轻,可是我们已经饱经沧桑。
火焰在燃烧!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成为过去!不想活下去了,不想继续忍受,忍无可忍了!火焰燃烧,忍,怎么忍?
是忍着生活,还是不忍,还是做一次最后的冲击?
忍,我们童年少年青年时代学会的只有一个本领,那就是忍受。心字头上一把刀,忍了吧!
可是,怎么忍?队长说得对,天安门才是最后的决策处,只有到天安门才能讲理。而这是一个不讲理的时代,一个不讲理的地方!无处可讲理,我能否找到一个讲理人?
难道我将永远地活在一个不讲理的地方吗?
我真的忍不了。火焰燃烧得更剧烈了。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讲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我受够了!
她开着车,穿过了西单大街,在长安街上开着,车速极快,火焰燃烧。
一个交通警察看到了她,立刻跳上车,追了过来。她从后视镜中看到了警车。
她踩在油门上,把油门加到最大,车速完全失控了。像炸弹从炮口飞出去了一样。
已经在天安门广场了。火焰燃烧,燃烧得更凶猛了。她看到三辆警车在跟着她,企图围追她,堵住她。她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开过去,向左转,穿过前门,到历史博物馆门口,向左拐,从天安门前飞过去,她再次向左拐,又到了人民大会堂门口了。三辆警车都在后面鸣笛,那扰乱人心的警笛声只加快了她做决定的速度。
三辆开到最大速度的警车都跟不上她。她的车速完全失去控制。
她在天安门广场的环路上又绕了一圈。从人民大会堂到前门到历史博物馆到天安门。她继续向左拐,再次,第三次来到人民大会堂门口的路上。
警笛疯狂地在后面响着。警察从没看到过如此疯狂的汽车。
火焰燃烧到最后一刻。
她突然掉过头来,灰色的华沙牌小汽车突然朝北的方向,朝天安门城楼方向开去。
警车都愣了。三辆警车还在继续往前开,试图追堵这辆疯狂的华沙车。但是华沙车已经飞向了天安门。
她一直在把油门踩到最大,车像重磅炸弹,她把自己扔了出去!
我看着成为灰烬的火焰,把灰烬扫干净。好,大学结束了。永别了,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大学时代!永别了!
她已经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像炸弹一样斜穿过广场。
车速:最大极限。
火焰突然熄灭了。
9、
七月的北戴河,是最美的季节。北戴河火车站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车站的建筑物是欧式的,米黄色,在高高的白杨树中,好像是在书中看过的一个外国火车站。一下车,我就被北戴河火车站的异域色彩迷住了。
就在我站在那里发异域色彩的幽情的时候,姚锦云已经和一个人谈起来了。原来那个人正好也是首都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开着一辆华沙牌的车子在火车站等客人。他虽然和姚锦云不认识,但都是一个单位的,所以,几分种之内,他已经把我们让进车内,免费把我们送到海滨去。从火车站到海滨差不多要四十分钟。一路上,姚锦云和司机闲聊,而我却贪婪地看着外边,期待看到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在书中读到过、在脑子中想象过的大海。
大海就在我们面前了。
大海很大。波光粼粼,在下午阴霾的天空下呈一片无边的灰色。海边上没什么人。风刮了起来。下午的海风,翻动着海浪。大海在沉重地呼吸着。
我有一种失望。我觉得大海应该是碧蓝的,大海应该是浪漫的蓝色。而我们面前的是浓重的灰色,浓的化不开的深灰色。
一次俄国作家契可夫与另外一个作家在海边散步。天是灰色的,大海在风的推动下摇晃,大浪滔天。另一个作家问契可夫可以怎样描述海。契可夫说,大海,真大。
大海,真大。
姚锦云站在海边,她的长发在风中飘动。她是那么美!我突然说,“你上那块岩石上去,我给你照相!” 她爬到那个岩石上,坐了下来,于是,我就永远地有了这张她像美人鱼一样永恒地坐在岩石上瞭望大海的照片。
我们在海滨呆了四天,还不想回去。我们没有钱,白天在大海游泳,晚上住在洗澡堂改成的临时旅馆里。好在旅馆还可以洗热水澡,所以对二十岁出头的我们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早早地起来到鸽子窝去看日出。晚上就在海滩上坐到深夜,听大海的涛声。
姚锦云说,“不想回去看丫队长的丑脸。”
我说,“不想回去,不想想男朋友的问题。”
他失踪了好几个星期了。他去三峡旅游,还没有信来。可是在我回北京之前,我刚刚与他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对我,这是一件大事。好像我们的关系必须紧密一步了。可是他却无影无踪。我的无法说出口的沉重的秘密。我的内疚、羞愧、不安。我的几乎如犯罪一样的焦虑。没有一个人可以分担的忧愁。我却没有对姚锦云说我的想法。我不敢说。
我们决定在北戴河多呆一天,又多呆一天。那时,中国还没有实行一周工作五天制。每个人都得工作六天。 我们不想回去。我们在起士林西餐厅点了一个铁扒鱼,一个奶油菜花,一个红菜汤,一个香草布丁。那是我人生第二次在西餐店吃西餐。第一次吃是在北京的莫斯科餐厅,也是姚锦云请的客。我并不知道西餐该怎样吃,甚至不知该怎样用那些刀叉。
多年后我移居美国,随着自己的朋友,亲人,出入于各种饭店。每次在饭店坐下,面对那些刀刀叉叉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多年前我的那手足无措的时刻。我对姚锦云说,“这么多叉子,哪个是哪个呀?”她也束手无措,“这次真该先问我妈,问清楚了,好不露怯。”于是,我们也不管规则了,就大吃起来。大概沙拉叉子也成了主餐叉,汤匙成了布丁匙。走回旅馆的路上,就有了姚锦云脚疼的喜剧。
我们是幸福的,虽然有忧有虑的。
直到星期日了,我们才回去。我们一共在北戴河呆了七天。七天,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我手中的那些照片似乎记住了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刻。姚锦云穿着白色的短袖衫,深蓝的牛仔裤。那时,牛仔裤刚刚在中国出现。年轻人正热衷穿喇叭牛仔裤。姚锦云是时髦的,她总是时代的先锋。我穿着短短的桔黄色的白花连衣裙,我总是穿着布拉吉,一付保守女孩的模样。我们躺在沙滩上,甜美地笑着。我闭着眼睛,她也闭着眼睛。
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延迟的假期导致了姚锦云与队长矛盾的激化?我记得姚锦云对我说起过她和队长的矛盾。我当时一定也知道队长到底做了些什么。可是,我现在却想不起来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自私自利的对自己和男朋友之间关系的投入。姚锦云一定对我讲过正在发生的事情。我也一定和她一起分析过形势,可是,我陷入在自己生活的漩涡中,无暇顾及更多的事情。
姚锦云和我从北戴河回来后不久,我的男朋友终于在北京露面了。他到三峡旅行了几个星期。他告诉我在三峡的时候他是多么担心我会担心他。此次到北京见我,在北京待一段时间,然后还要到新疆伊犁去,参加诗歌刊物《飞天》组织的诗会去。而我,并不知道他内心的秘密——他其实是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去了三峡。他们被洪水阻在白帝城。他们在三峡的船上做爱,在那里享受青春。我的男朋友写了那首让他出名的诗歌《希望号渐渐靠岸》。
而我却蒙在鼓里。我并不知道背叛的号角,当他拥抱我的时候,就在我的耳边吹响着,达达达地嘹亮地吹响着。我以为爱情是青春的纯洁的水仙,我把忠诚看成爱情理所当然的护城河。而且,我以为我深深地爱着。
我以为......
多年后我读米兰·昆得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描写托马斯的背叛和背叛的号角的嘹亮。我读的时候,笑了起来,理解地微笑起来。我感到那个号角的颤动。我喜欢号角这个暗喻。我感到那个号角在我的背后的昂扬与得意。
我那时还不知道友情实际上比爱情更可贵。在男朋友来北京后,我一定每天和他在一起。跟姚锦云在一起的时刻肯定不多。那时我并不懂得友情是比爱情还大的财富。我所听到的都是,女人是女人的敌人,为了男人她们可以牺牲自己的朋友。
我就以为男朋友比女朋友重要,于是,我就在和男朋友时好时坏的关系中,消磨自己的精力。我把姚锦云的存在当作理所当然。一年后,当姚锦云已成为我的永远的回忆,我深深地后悔为男朋友而冷落她。我发誓,一生都把友谊永远看得高于我生活中的男人。如果需要,我会为友谊而牺牲男人,我也决不会为一个男人和女人斗争。如果我喜欢的男人也被别的女人喜欢,我决不争。我一定让步,决不让另外一个女人受伤害。
多年前,一个大诗人在我家喝酒。席间他谈到如果没有男人,女人肯定连打扮也不会去打扮,因为女人是为男人而存在的呀。他大声地宣告。我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他的话,站出来,靠在客厅的墙上,细细打量这位大诗人。他那时刚从美国回来,他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满面春风。我在一旁,想,才华横溢的诗人呀,作为男人,你对女人知道得太少了。女人远比你想的要胸、怀、宽、广。
可是,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对这些还没有深刻地思考过。生活还没有教会我足够的智慧。我又是一个好女孩,顺从惯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叛,我送我的男朋友去了新疆,自己也搭火车回学校了。
等待我的是对背叛的发现以及无法言说的终生不能洗刷的羞辱。 我的青春在那三个月就全都耗尽了。
我再也没有了青春。
(待续)【作者简介】沈睿:作家、诗人,出生于北京,1994年赴美留学,在美国俄勒冈大学获得比较文学博士等学位,现为莫尔豪斯学院教授。出版过《假装浪漫》、《荒原上的芭蕾》、《想象更美好的世界》和《一个女人看女人》等散文集。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本文编辑:一枚) 转帖:残酷的青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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