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中共高层中“法律人”的崛起
作者:凯文
在美国著名智库胡佛研究所主办的《中国领导观察》(China Leadership Monitor)最新一期上,中国问题专家李成发表文章《中国领导集体中法律职业的崛起》,探讨中共高层中“法律人”(lawyers)和法律教育背景的快速兴起。中共十八大后,376名中央委员会委员(含候补)中有52人获得过法学学位,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作者首先列举了马英九、蔡英文、陈水扁、吕秀莲、习近平、李克强、李源潮和刘延东八位海峡两岸的领导人,并发问:这些人有什么共同之处?答案是:他们都拥有法学学位。当然,中国大陆领导人的学位不无可争议之处,例如习近平、李源潮和刘延东的教育,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政治学;而马英九和吕秀莲都在哈佛大学获得法学博士,而蔡英文更是在康内尔大学和伦敦政经学院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尽管如此,作者认为,最近对中共领导人学位含金量的质疑,还是不能掩盖这一届领导人曾经接受过法律教育的意义。尤其是即便按照西方标准,李克强的法学背景也是可信的,他曾经师从著名学者龚祥瑞,并有法学译作出版,当初的同班同学,如今也成为中国法律界的著名人物。
此外,第18届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包括两名最高法院成员和两名最高检察院成员,这和上届委员会中各自只有一个名额形成了鲜明对照。
技术专家治国时代的终结
海峡两岸的政治制度尽管差别极大,但在过去几十年当中,政治精英的更替轨迹都是相似的。蒋经国和邓小平时代都是强人治国,由技术官僚辅佐,从李登辉到江泽民、李鹏、朱镕基都是技术专家出身。但是现在,台湾朝野双方中律师出身的政治家都占据重要地位,而中国大陆的技术专家治国时期也正在走向终结。
据作者统计,在部长、省委书记和省长这个三个群体中,技术专家所占比例在1997年达到顶峰,超过70%,随后比例逐渐下降,到了2013年,分别只占12%、16%和26%。同样,在中央委员群体中,技术专家比例在1997年达到52%,而到了2012年只占22%。七位常委中,只有俞正声一人是真正意义的技术专家出身,而政治局25人中,只有4人是技术专家。
与此相应的是,从1997年到2012年,在中共中央委员会当中具有社会科学教育背景的人数从5.6%上升到38%,其中法律背景的人数从1.7%提高到14.1%。
不过,领导集团中法律背景人数的增长,既没有导致放松党对法律职业的控制,也没有导致追求司法独立;相反,自由派法律学者和维权律师经常被列为首要打击对象,许志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由于最迫切的政治体制改革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许多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已经变得灰心,尤其是最近官方宣示的“七不讲”更让他们惊愕。十八大之后媒体审查毫无疑问变得更加严密,将社交媒体的500次转发设定为入罪条件正体现了这一点。
作者提醒说,如果认为最高领导人的法律教育背景,可以让他们真正贯彻法律,并把法治作为治国方略的重要部分,那就太天真了。台湾的陈水扁和俄罗斯的普京都是现成的反例。但是,如果完全忽略统治精英的教育背景,同样也过于轻率。就世界范围来看,法律人在民主政体当中的代表是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处在萌芽阶段。
同样的学位,不同的背景
实际上,今天中国所谓的“法学”学位,可能包含了法律、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和马克思主义教育等不同方面。要更好地理解当今中国这一问题,需要把中共高层拥有法学学位的52名中央委员(含候补)和6名政治局委员再细分成三个群体。
第一种人只拥有一个名义上的法学学位,实际上并没有学习法律,这在中共中央占了23.1%,这其中就包括马克思主义专业出身的习近平在内,此外也包括李源潮(科学社会主义)、刘延东(政治学)、王沪宁(国际政治)、文化部部长蔡武、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等人。
第二种人接受过法律教育,但从来没有进行实践操作,这部分人占到51.9%。其中包括李克强、孙政才、杜青林、农业部长韩长赋、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中国银行行长肖钢、山东省长郭树清等人。
第三种人,既接受过法律教育,也从事过检察官、法官等法律实践,共13人,占25%,其中包括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沈德咏、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副检察长胡泽君、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江苏省委副书记石泰峰等人。其中曹建明、石泰峰和汪永清三人还有国外留学经历。这部分人不只是拥有一个名义上的法学学位,而且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当然,在今后中国政治发展中,这部分人的数量和影响是否能够扩展,以及他们的法律背景是否真正能够促进中国的司法独立,仍然是需要观察的对象。
在文章结尾,作者引用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8年访华时开的玩笑,当时克林顿说,中国有太多工程师,而美国有太多律师,双方可以进行交换。如今,随着中国法学教育的蓬勃发展,这种交换似乎已经没有必要了。不过,当今中国政治的特征之一,就是深化司法改革的诉求和中共继续干涉政法的现状之间的矛盾。中国政治未来如何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职业化和宪政化的发展能否走出这个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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