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痛批让少数人先富的谬论 按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文字逻辑,人人都可以富,只是时间早晚。而且,少数人先富起来后,会带动大多数人富裕。实际生活中,当今中国有几个富人去“带”穷人了? 我看,与其宣传先富的善心,不如宣传他们是如何依法纳税,如何保护工人农民权益的。可惜,这事比富人发善心还罕见。现实中,那些大量先富起来的人,不是连一点点“血汗工资”都不肯付吗?不是不管工人的职业病和社会保险吗?不是动用国家机器野蛮拆迁吗?所以说,富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期待中国一代富人去“带富”中国的穷人仅是黄梁一梦而已。 再说,幸福感是个相对的概念。假设我是万元户,现在一万块钱的幸福感;这取决于你们兜里有多少钱,你们兜里钱越多,我的幸福感越低;你们兜里超过一万块钱,那谁给我剥削,谁来讨好我呀?那我的幸福感就等于零,甚至幸福转化为痛苦。相反你们越是身无分文,我的幸福感越大。所以多数先富者心里,不可能希望多数人共同致富。 因此,少数人富了,多数人就得受穷。因为资源是有限的,先富把有限的资源都占有了,多数人就不可能再富起来。那么,穷人要致富,能否指望政府呢?几十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可是医疗、教育、住房、养老这些福利制度一个个取消了。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都还保持了这些福利,甚至连老百姓最后那点活命钱社保基金都敢拿走,你还能有什么指望! 政府早就告诉大家:要找市场,不要找市长。把年过半百的下岗工人和无依无靠的失地农民打发到市场上去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可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甚至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 老百姓想,什么都靠不住,只有指望下一代了。只有子女上学,才能改变命运。但是教育部发言人早就说了:大学不是为穷人准备的。从小学到大学层层加价的“高价”收费,成为阻隔穷人走出贫穷,融入现代社会的人为的、难以逾越的最大障碍。贫穷也会世袭的。只要没有制度性的突破与创新,那就不会有出路。 其实,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市场经济是什么?一种竞争经济,竞争的原则是所谓“物竞天择”原则即优胜劣败。优胜劣败是什么意思?其实优胜劣败就是两极分化,一极向“优”,一极向“劣”。所以自由市场竞争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由极少数人垄断社会最多资源和资本,而大多数人失去一切。 李嘉图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市场经济分配定律:在市场经济中,利润与资本额成正比例,既不与劳动付出成正比例,也不与效益成正比例。多劳并不多得,高效也并不多得,多资才能多得。换句话说,就是市场经济的存强逐弱机制,必然导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三十年来的实践说明了,资源和机会都只会按权力和资本分配,根本落不到民众的手上! 所以,所谓“少数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多数人富裕”,前一句才是精髓。后一句虽然好听,但是看不见摸不着--就像皇帝的新装。 那么,我是否反对大家富起来?当然不。富起来是好事,但是,第一必须以保证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为前提,以社会整体发展为前提。我并不赞同平均主义,人有贤愚不肖,要保证每个人同等富裕,每个人平均地享有消费品,这是行不通的;如果人为地削平差距(如五六十年代的一些做法),那么就是犯罪;但是,社会主义至少要保证每个人平等地享有各种资源--比如土地、矿产、教育资源,几十年来积累的国营资产,等等。这样才能做到起点公平。关键在于,如果做到了这一点,社会的大部分人都能够同时富起来,不会出现如此贫富悬殊的局面。 第二,少数人可以先富起来,但这不应该是执政党的目标,更不应该是最高目标。这是两码事。如果一个政党以少数人先富起来为目标,那么必然是建立在多数人受剥削的基础上。我不知道那个政党是以“少数人先富起来”为目标的,如果小布什说他的党就是为少数有钱人服务的,只怕臭鸡蛋马上就扔过来吧。台湾在理论上是坚持“均富”的,韩国也是“四小龙”,是不是也经过了一个“少数人先富起来”、社会保障崩塌、流氓大肆犯罪的阶段?恐怕没有吧。 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政党或理论宣布过:它们是为“少数人”的!《共产党宣言》非常明确地说过,共产党就是为“多数人”的。所以,“多数人”三个字,本应当是共产党的、不能逾越的、最基本的理论和道德准绳。只有我们中国的怪论出了“少数人”三个字,而且还大模大样,难怪我们的高档理论家 于光远 先生,在进行权威的解释时,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创新”! 世上财富成定量,有人先富享安康。 黎民百姓贫穷化,致富怎能同步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