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把人都喝死了还能留个正局级,继续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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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中国新闻网12月17日)
好严厉的惩处,真让老百姓开了眼界,堂堂副省级干部,海吃豪喝,把人陪酒的喝得个一死一伤,都喝出人命来了,结果就跟罚酒三杯一样,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难道这官衔也能抵罪,能一级顶一级的降职了事?那是不是说下次在正局级官位上再喝死一个同志,就又降为副局级?以此类推,从副局、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含正局级在内他还可以喝死6个人?
三公消费本来就被群众深恶痛绝,人人喊打,这公款吃喝吃到把人家命都搭上,作为副省级领导,理应负上严重的责任,虽不至于象网友说的罚到他喝西北风去,至少也不是如此轻描淡写的降个正局级那么处理,反而凸显出体制内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维,好象降一级职务就是天大的惩罚。干部是上级一级提携上去的,也有是花钱买来的,虽然升职升到副省级很不容易,但身居高位的干部更应该模范执行中央关于遏制三公消费的“八项规定”,何况他还是“因私公款吃喝”,涉及到腐败问题了。有网友就说,因私公款消费,就是贪污,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了,官位级别不应该是他的挡箭牌。
显而易见,中纪委公布这起案例,证明副省级干部滥喝豪饮致陪酒者死亡的事件是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也就是说这位高官是顶风作案,是无视甚至蔑视中央严厉的“八项规定”,如此没有组织原则的干部,有什么资格在喝死人后还继续留在正局级的岗位上?不是说要一棍子打死,真正要让群众相信中央遏制三公消费的决心,越是高官,就越应该严厉的惩处,至少对“因私公款吃喝”喝死的陪酒同志家属有一个交代。
无疑正局级的官位也已经不算小了,风声一过,又可以继续喝,据说东北喝酒风气甚烈,官场当然不甘落后,连堂堂副省级高官都拼了命的喝,或者让手下陪酒的拼命喝,以前没有八项规定的时候,不小心喝死了还评为烈士,因公牺牲嘛。现在抓得紧了,当然还可以保留个正局级。老百姓的想象中,当然就意味着不久后又可以继续大吃大喝。曾经有某局级官员在网上矫情撒娇说“鲍鱼海参吃得累,做梦都想小米粥”,但那也是忽悠公众的,你以为他们真的仇恨鲍鱼海参,人家副省级领导顶着“八项规定”都把人喝死了,要没有这规定,不定喝死几个人。如此品德的官员,居然还“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敢情有点表彰的意味在里面了。
顶着“八项规定”大吃大喝把人喝死了,还能继续戴个正局级的乌纱帽忽悠,看来这夺命的腐败酒还得继续喝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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