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耳熟能详的辩解理由是:中国泱泱大国--似泰坦尼克,改革谈何容易,岂是那些小国可以比的?) 越南總理:越南將要建設一個美國式的國家 —— 改革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改革 越南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越南總理潘文凱宣佈:越南將要建設一個美國式的國家。 越南的改革力度之大,超出所有中國人的想像。 其實,越南人應該感謝中國人,因為中國的鄧小平先生說的一句話啟發了越南人:“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的改革。” 中國人的這句話,幫助了越南人。中國人自己卻…… 越南的民主改革始於1986年,經過20年的努力,越南的民主改革已經取得實質性的進展,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 1,越南共產黨已經基本實現了黨內民主: 一、強化中央委員會對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監督。越共規定對重大政策主張、重要幹部任免、大型工程項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員會集體民主討論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二、越共在中央全會上實行質詢制度,開創了黨內民主的新形式。每位中央委員都可以對包括總書記在內的其他委員提出質詢,也可以對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中央檢查委員會集體提出質詢,直到得到滿意答復為止。 三、提前公佈黨代會政治報告草案,廣泛吸收黨內外智慧。這從1986年“六大”開始,提前兩月公佈,在全黨進行充分討論,對党(章?)作了重大修改,正式提出革新開放路線,“七大”、“八大”繼續這樣做,到了2001年“九大”,越共首次通過新聞媒體提前兩個月公佈政治報告草案,不但在全黨甚至在全國範圍廣泛徵求黨內外意見,進行補充修改,越共“十大”前將《政治體制改革報告》交全民討論,這不但集中了黨心,還反映了民意,充分表現了執政黨的責任心和自信力。 四、實行中央委員和重要領導職務的差額選舉和資訊公開化。党的最高領導人,總書記有兩名後選人角逐後,實行差額選舉產生。選舉前,將党和國家領導人在內的所有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家庭位址、電話等向全社會公開,便於黨員幹部和群眾直接實施監督。省委書記及所有省級幹部均需有10%差額比例,在全省幹部大會上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還允許黨員幹部自薦參選黨政群團領導職務。 五、越南允許共產黨內有“內部派系競爭”,黨內可以發出不同聲音,也可容納不同人物進而實現利益的平衡。 2,越南社會已經初步具有政治民主: 一、越共“十大”前將《政治體制改革報告》交全民討論,政治體制改革步伐明顯加快; 二、國會代表實行差額選舉; 三、國會代表允許非黨參選; 四、國會代表允許自報候選人參選; 五、國會代表允許競選,候選人可以通過與選民會談、接觸或向選民報告自己如被選為國會代表後將怎樣履行職責等方式進行競選。 六、國會甚至有權對由其選舉或任命的領導人(包括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進行“信任投票”。國會代表可在國會會議上向包括總理在內的政府官員提出質詢,質詢場面向全國現場直播。 3,越南基本實現了依法治國: 一、司法基本獨立; 二、避免“黨大於法”。越共規定,國會專職代表比例不得低於25%,排除兼職代表“既踢球,又吹哨”的弊端。 三、越共積極推動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可審理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的腐敗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預審判工作; 四、越南加強反腐,國會代表、政府高官須申報財產; 4,越南國內出現較為成熟的政治反對黨: 在越南銷聲匿跡很久的越南民主黨,2006年6月1日公開發表宣言,宣佈該黨將複建並重現政壇,在當前的重要時期,本著愛國愛民的精神,繼續高舉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旗幟,堅持反對一黨,要求還政於民。 民主黨的主席是5年前曾擔任越共總書記的黎可飄。他原是越南人民軍的將領,擔任越共總書記時,主張雷厲風行肅清貪污、腐化、受賄,得罪了利益集團,受到排擠。2001年4月,農德孟接替他的總書記職務,他轉而擔任了越共中央顧問的虛銜。但他仍不時發表言論,堅持自己的一貫主張。 民主黨的副主席是當今越南著名的民主黨領袖、民主黨創建時的總書記黃明正。黃明正去年11月曾經到美國治療前列腺癌,然後又重返越南。幾個月來,黑社會分子“受人”指使,不斷到他家進行搗亂和恐嚇,但這位曾經3次被越共逮捕下獄的老英雄,毫不畏懼,頂住各種壓力,誓為爭取自由、民主而努力奮鬥。 民主黨在現階段的各種主張,如民眾享有4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實現民主普選;反對一黨獨政;反對貪污、腐化、受賄,提倡清廉等。各國政界盼越南實現多黨制,民主黨成立後,許多國家的政界人物和國會議員都紛紛致電黎可飄和黃明正,向他們表示熱烈祝賀,並盼望民主黨的複建將有助於在越南實現多黨制,結束一黨獨政。 此外,越南國民黨一些老黨員,也步民主黨的後塵,正在籌備複建國民黨。 今天的越南已經開始放棄一黨獨裁專制,具有了初步的政治民主,更為可喜的是,越南的民主改革有著較深的政治基礎、思想基礎和組織保障,政治體制改革有望向更深層次發展。 最後讓我們牢記鄧小平總設計師的叮嚀:“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的改革。” 源地址:http://blog.renren.com/GetEntry.do?id=486193629&owner=290709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