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到底是說計生是高明科學的決策還是自我辯解?計生到底利弊如何?就算參加五次會議討論的都暢所欲言,能不能就此證明這些都是對人口學有一定研究水平的討論?說到底,對一個國家如此重大決策,五次會議就可以議得透徹?是不是應該作嚴肅的慎重的課題研究?三峽論證在官操作的情況下,尚且用了許多年,這人口國策不比三峽更“要命”?!)
五次座談會
出台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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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雪原 發表於《凱迪社區》2015年05月26日
1978年,計劃生育政策正式寫入憲法,“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在此之前,七十年代流行的計生口號是“一個太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短短幾年後的1980年,“只生一個好”的標語已寫滿中國的大街小巷。“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這一當代中國人口政策的基調,正是在1980年中央召開五次人口座談會後確定下來的。本刊記者專訪了會議全程的親歷者、著名人口經濟學專家田雪原,聽他講述計劃生育政策出台前的論爭過程。
《光明日報》為馬寅初平反
1978年8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我的文章《為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論翻案》。這篇翻案文章對我來講,是二十年磨一劍。自從五十年代末馬寅初被批判罷官,此後十多年無人敢觸及人口學研究。不為馬寅初的“新人口論”翻案,人們的思想禁錮就不能打破,從事人口研究就心存疑慮,害怕有一天會成為馬寅初第二,人口理論撥亂就是一句空話。曾有學術界的同事發文猜測:田雪原為馬寅初辯護,大概是當時中央將這一任務分配到社科院經濟所。當時我還在工作,所以恰好條件合適,此事便落到了我頭上。可惜他沒有猜對。我寫這篇文章,不是“奉命之作”,而是“蓄謀已久”。
1959年我初入北大,一踏進校門便趕上第二次批判馬寅初的“新人口論”,這讓我陷入了迷茫。我利用課餘時間找來老校長的《我的經濟理論、哲學思想和政治立場》等幾篇文章讀起來,批判他的文章也讀。讀完感到,馬老講得頗有道理,而那些批判文章卻大都千篇一律,空喊政治口號。再看看馬老年近八十仍誓死為真理而戰,我更是為這種徹底的唯物主義精神所打動,於是便有意搜集一些相關資料,並且一直保存下來。畢業後,我參加了兩年“四清”,然後“文革”開始,下放勞動。為馬老翻案的願望,就此醞釀了將近二十年。
1976年粉碎“四人幫”後,我就開始動筆撰寫翻案文章,但當時的形勢是“兩個凡是”當道,文章無處發表。1978年,我覺得時機合適了,幾易其稿後,送到了《光明日報》。之所以要送到《光明日報》,首先因為它是教育科學領域的宣傳主陣地,文章類型風格比較適合;更重要的一點是,當年《光明日報》是批判馬寅初“新人口論”的急先鋒,理應對過去的批判有一個交待。
報社收到稿子後很重視,告訴我準備作為“重頭文章”刊用。期間《光明日報》先後發了兩篇為馬寅初“鳴不平”的短文,報社領導說這是“下毛毛雨”,我的文章準備作為報社“文革”期間錯誤的總清算來發表。實際上這篇文章並不算“為馬寅初平反的第一篇文章”,但因為文章較長,闡發比較全面,影響大,而被大家記住。
人口預測為決策提供參考
1978年底,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我參與的人口預測工作也在第二年緊鑼密鼓地展開。中國將來理想的人口數量是多少?能否達到?怎樣達到?制定未來的人口政策,首先就要求對未來的人口變動做出預測。
其實現在說起人口預測很簡單,但在人口研究剛剛恢復不久的七十年代末,能夠做出人口預測的單位卻是鳳毛麟角。當時聽說有的人做人口預測,還使用“年齡移算法”——將每年出生的人口加上每年扣除自然死亡人口後的存活人口,如此一年年移算下去。當時計算機遠沒今天這麼普及,在使用手搖計算器的時代,可想其工作量之大。
1979年,一次在成都召開的人口討論會上,我遇到七機部(航天部前身)二院的李廣元,他告訴我,七機部正在做人口預測的工作。搞航天的做人口預測,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們主要是計算導彈飛行彈道的,導彈飛行中形成的拋物線,與生育分布曲線相似。李廣元說看過我在《光明日報》上發表的文章,非常贊同我的觀點,希望與我合作一起來做人口預測的研究。
從成都回來後,我和七機部二院副院長宋健相約面談了一次,一些想法和觀點一致,接下來就開始了合作研究。由於我們各自有自己的本職工作,研究只能在業餘時間進行。宋健提出,我們缺少來自實際的真實人口數據。今天中國的人口數據是公開的,但當時卻是秘密。為了取得真實可靠的出生率材料,我們當時跑到公安部、民政部、國家統計局、國務院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單位“遊說”,費了不少周折。最後終於拿到了被認為可以代表城鎮和農村的一個市和一個縣的材料,我們簡直如獲至寶。1979年的第四季度,差不多每個星期天,我們都要在一起討論。討論結果由我撰寫成文,經宋健審定後,作為研究的最終成果。
這一成果後來呈給錢學森和許滌新,由他們推薦給時任國務院副總理、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組長的陳慕華,再轉報中央政治局。1980年2月,新華社報道了我們合作研究的人口預測成果。198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宋健、田雪原、於景元、李廣元合著的《人口預測和人口控制》。如今三十多年過去,當初人口預測揭示的我國人口變動的基本趨勢,經過實踐驗證,是可以肯定的。
五次會議形成共識“要少生”
1980年,是中國人口政策的關鍵節點。3月下旬至5月上旬,中央書記處委託中央辦公廳,連續召開了五次人口座談會。作為人口學研究者,我受邀參加了這五次座談會。
第一和第二次會議在中南海西樓會議室舉行,規模很大,至少都是百人以上。參會人員來自各個不同的部門:國家計委、衛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勞動總局、婦聯等,大都是部長級別的領導,還有一些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會議由中辦副主任馮文彬主持,他開宗明義,說中央準備研究人口問題,廣泛徵求大家的意見。至今仍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當時開會的氣氛相當好,大家暢所欲言,此前也沒有任何所謂的布置。
座談會參與人員隨着議題的明確慢慢減少,第四次討論會,人員減少到二十來人,帶有總結的性質,就座談會取得的共識,討論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應對的政策措施。最後一次會議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同志二十多人出席,討論座談會向中央書記處的報告稿。會後根據提出的意見,由我來對報告做最後一次修改。平心而論,這一過程並不是如同有的文章或網上帖子所說的那樣,是“草率”和“不負責任”的決定。相反,座談會做了當時最大限度的民主討論,和儘可能嚴謹的科學分析。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可不可行,是當時會議的核心議題。這是一個前提性質的命題。1980年全國人口接近十億,顯著特點是人口基數大、年齡構成比較輕、增長勢能較強。當時普遍的社會狀況是住房困難,生活必需品供給緊張,買米買布還需要糧票、布票等。勞動就業也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絕非長久之計,每年國民收入中很大一部分被新增長人口消費掉了,學校、醫院等公共事業的發展也跟不上。“要少生”成為座談會上的共識。
記得會上有的同志頗為激動,講全世界不到五個人就有一個中國人,我們為什麼要這麼多人口?應該來一個“急剎車”。會下甚至有人問我:搞一個“無嬰年”行不行?大家的願望可以理解,但從科學的角度說,這恐怕就屬於操之過急了。
其實我向來不贊成“只生一個孩子好”。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受邀去一個省做報告,講完後到附近一個村莊的獨女戶家庭做調查。走訪的五個家庭都自願只生一個孩子,奇怪的是我問他們為什麼只生一個時,都只回答說“就是好”,“好就是好唄”。到了晚上,我和主管計生工作的副省長吃飯,他問起來時,我說,他們的回答讓我想起“文革”時的一首歌,叫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從頭至尾一句話,唱到最後,再唱成口號結束。
我說完這話,同桌的人都笑了,副省長不好意思地承認,這些走訪的家庭是事先“打過招呼”的。然後我們和這五家獨女戶再聊,他們就坦言,沒有男孩子會在勞動上遇到困難,還會被農村里個別人看不起,視為“絕戶”等等。
我當時就說,生育一個孩子對國家民族是好,因為可以減輕國家負擔;但對個人和家庭來說,如果也那麼好,還給予獎勵幹什麼呢?好事都占了,還要給獎勵?這對家庭和個人是一種損失。因此,大家為了國家利益作出犧牲,國家理應給予一定補償。這樣實事求是地解釋後,農民群眾才會心裡服氣。
一個孩子會不會影響智商?
1980年座談會上的討論極為熱烈,決策者們慎之又慎。座談中如有一些問題引起爭議,我們都會暫時休會,用十幾天時間大家分頭去做調查研究。
比如衛生部一位領導發言,舉出民間的一種說法,叫做“老大憨,老二聰明,最機靈的數老三”。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只留下老大,沒有老二和老三了,會不會引起整個社會人口的智商下降呢?此話一出,語驚四座,大家都交頭接耳議論開來。是不是真的這樣,必須經過分析論證。假如是真的,那就不能提倡只生一個,否則人口智商下降,誰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後來大家便各自去查資料、做調查,等到下次開會,就拿出了結論性的意見:“老大憨”是沒有科學依據的。
記得當時有的同志列舉美國飛行員的材料,說美國空軍飛行員中約有百分之四十是家裡的老大。眾所周知,空軍飛行員對身體素質、科學教育素質以及反應能力要求很高,意味着第一個孩子照樣有足夠的智力從事複雜的工作。另外還有專家從社會學的角度解釋,“老大憨”往往建立在大家庭的基礎上,第一個孩子率先長大,自然擔負着協助父母照料弟妹的義務,起到“半個爹媽”的作用,所以往往表現出忍讓和憨厚。後面出生的弟弟妹妹常圍着大哥大姐轉,顯得要更調皮些,於是給人更聰明的印象。
這裡還有個有趣的小細節。1982年我去美國訪問時,隔壁公寓住進一位陌生的美國人,一聊才知道他是一位智商專家。有一天,他神秘地對我說,他對世界各國不同民族和種族的智商做了項研究,最後得出了一張智商表,問我要不要看。但前提是不能外傳,起碼排名第五位以後的不能講出去。我接受了。這張智商表上排名前三位的,第一是猶太人,我心想這沒得說,從馬克思到愛因斯坦,猶太人出了多少大師啊。第二名是日耳曼人,他們在科學技術上的貢獻有目共睹。排第三位的,就是日本人和中國人。我認真想了一下,就智商而言,這是可以認可的。
1980年我們還考慮到,計劃經濟將被商品經濟替代,當時還沒有提出市場經濟的說法。在商品經濟主導的時代,交換價值升值,金錢將占據重要地位,到時勢必會衝擊人們的傳統觀念,婚姻和生育觀念不可避免也要隨之發生改變。可以預料的是,諸如婚前性行為、未婚先孕、人工流產、離婚率升高的情形,發生的可能性會增加。這些也會改變懷孕和實際生育孩子的次序,婦女生育的第一個孩子很可能並不是懷孕的第一胎。今天看來,當時的估計並不過分,實際情況有過之而無不及。
“控制一代人”期限已過
座談會上的討論結果送至中央書記處,在報告材料中,對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會不會引起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專家們的回答都是肯定的。所以當時提出的是“控制一代人的生育率”。座談會上有人擔心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不足,不是沒有理由的。在西歐、北歐一些人口較少的國家,當他們的人口自然增長率降低到接近零以後,確實出現了這些社會問題。我國由於人口基數大、年齡構成輕等特點,情況與那些國家有很大不同。
在會後提交的報告中,我們就生育率提出了低、中、高三種預測,即使以生育率下降最快、老齡化最嚴重的低方案而論,到2000年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僅占全部人口的8.9%,2017年將占16.2%,相當於現在世界人口老齡化最嚴重國家的水平。到2021年,每五個中國人中有一個65歲以上老人,2027年,每四個人中有一個65歲以上老人。會上就這一問題提出的意見是,要將人口老齡化控制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
經過調查和數據分析,會上討論達成的共識是:提倡一個夫婦生一個孩子,如果這種情況實現,老年人口雖然增長比較快一些,但未成年人口減少也比較快,兩項相抵,撫養指數(每個勞動力負擔的撫養人口數)在1998年以前一直是下降的。1999年以後開始上升,但要回到1980年的水平,需要到2035年。當時的預估是,二十世紀餘下的二十年時間裡,不存在老齡化和勞動力、兵源不足等問題。這裡已將後來稱之為人口年齡結構變動的“黃金時代”或“人口紅利”等問題提了出來。
從人口變動的角度來說,計劃生育是“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的一次機遇。我們應當充分抓住機遇,利用勞動力比較充裕、社會負擔比較輕的比較優勢,儘可能加快社會經濟發展的步伐。改革開放後經濟起飛發展很快,與這一點密不可分。當時我們是按照生育率下降最快的第三方案,提出老齡化可能達到水平的嚴重程度,即對老齡化可能達到的水平做了最高的估計。座談會上,還有一位領導同志提出:如果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孩子結婚後再生育一個孩子,這個家庭不就成了老年人為四、成年人為二、少年人口為一的“四二一”家庭結構了嗎?一時之間引來熱議。有人說,四個老人怎麼養活?也有人說,這一代獨生子女的責任太重了,承擔不起啊。
我們認為,“四二一”家庭結構中的老年人“為四”的情況,是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假定二十五歲結婚並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三十五年後都活到六十歲,四十年後都活到六十五歲以上,就個案而論,這種假定是可能成立的,但就全社會而言則不可能。同樣道理,“為二”的成年人,因為受到自然死亡率的影響,也要打一點折扣。“四二一”家庭結構中的第三代人“為一”是否存在呢?只有獨生子女結婚後再生育一個孩子,“為一”才有可能成立。
而當時為儘量避開“四二一”這種亞家庭結構陷阱,專家們提出制定人口政策應當遵循一條原則:主要是控制一代人的生育率。因為控制住一代人的生育率,也自然控制了下一代成為父母的人口數量,因而可以起到有效控制人口增長的作用。為什麼不能搞兩代人、三代人?如果實行兩代人生育一個孩子的政策,人口年齡結構就會向着“倒金字塔”方向轉化,而這種年齡結構沒有先例,實踐上必然會導致勞動力供給不足、社會負擔過重等問題。當時提出,要有計劃地輔以實行社會保險。
參加座談會的領導和專家學者,一致贊成獎勵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處罰除政策允許外生育三個以上孩子的家庭。因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獎懲辦法很不統一,所以建議中央拿出一個統一的辦法,儘早制定計劃生育法。生育一個孩子會不會引起性別比升高,也作為“值得注意”的問題在會上提了出來。可能有的人子嗣觀念比較濃厚,要男不要女,溺死、拋棄女嬰的情況可能產生,應在法律上加以禁止。
我感到遺憾的是,當初開會時達成的共識,即“控制一代人的生育率”,也就是計劃生育政策應該實行二十五年或最多三十年。如今期限已過,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卻沒有作出相應的大調整。作為一個學者,也是1980年人口座談會的直接參與者,我有義務把這一點向公眾闡明:計劃生育政策並不等同於只生一個孩子的政策。
1980年的五次座談會開完,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方向已經明朗。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指出:“為了爭取在本世紀末把我國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國務院已經向全國人民發出號召,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將計劃生育定為基本國策,並設定了到二十世紀末把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這個硬目標。1982年憲法有兩處規定了計劃生育,分別是第25條:“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第49條:“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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