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作者近照。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金水桥前死去的人 愿他们的灵魂安息
沈睿:残酷的青春(上)
一枚写在前面:
我是在编完了《残酷的青春(上)》之后,才对沈睿有了更多的了解。
沈睿是武汉大学中文系77级的。方方老师是武汉大学中文系78级的。我才知道她们原来在学校一起上过很多课,虽然课下并没有多少交往。然后直到方方老师昨天告诉我,我也才第一次知道,原来沈睿还曾经最早评论了余秀华,用力帮助把余秀华推了出来。
我喜欢余秀华的诗好几年了,而对沈睿,一个星期前还不知道她的存在。我好奇沈睿是怎么评论的她,就把她俩的名字放到一起到网上去搜索,居然给我找到了。
在这篇写于2015年1月13日,题为《什么是诗歌?余秀华:这让我彻夜不眠的诗人》的文章里,沈睿记录了她是在前一夜无意中遇见了余秀华的诗后,是如何被震撼,体验着“诗中语言的力量与感情的深度”,“心如刀绞,感到心在流血,被诗歌的刺刀一刀刀见红。”
于是她彻夜不眠,在网上找更多余秀华的诗歌来读。而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在文中对《诗刊》用“脑瘫诗人”来介绍余秀华的抗议。因为虽然余秀华出生的时候脑子部分瘫痪造成肢体不便,但是她的精神却高高飞扬。如果用脑瘫诗人来介绍余秀华,那么,是不是其他身体某个部位有疾病的诗人也要这么来叫?“《诗刊》这样介绍余秀华,反应了《诗刊》缺乏基本的对身体有挑战的人的尊重与理解。”
作为一名女权主义的学者,我看到了沈睿是如何发自内心地尊重余秀华,把她纯粹地作为一名诗人,一名女性的个体生命来尊重,爱她超人的才气与智力,而不是着重在所谓的“脑瘫患者”。
残酷的青春(下)
10、
青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姚锦云转学了,去铁路二中上高中,而我还留在九十八中学。我们不在一起上学了,但见面的机会并不少。放学后,姚锦云常常到我家来。她在铁路二中交了一些新的朋友,因此有许多新的事情我们互相通报。最新的事情就是她新交的女朋友吴瑕有男朋友。
对姚锦云和我这些成长在共产主义清教社会中的女孩子来说,高中时代就交男女朋友是很神秘的,不合法的。因此我们非常热衷地讨论这些事情。吴瑕的父母都去五七干校了,她的家住在酒仙桥,她一个人住,姚锦云现在也常常去吴瑕的家里。姚锦云和我分析吴瑕的状况。吴瑕的男朋友似乎是干部子弟,好象是一个很牛气的男孩子,比吴瑕大好几岁,对吴瑕非常爱护。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姚锦云离我远去了。我心里认为吴瑕的男朋友其实是一个小流氓,无非是因为家里有势力罢了,因此,我对吴瑕也没什么太大的热情。我那时虽然对男女的关系也很好奇,但是,我更热衷谈论书,政治,改造中国之类的。我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读江青推荐的几本外国小说,包括《简·爱》、《基督山伯爵》、《红字》等等。有一个新从西安转来的同学,她的父亲是空军总政治部的主任什么的,家里有机会看到这些书,就把他们都一一地借给了我。我对基督山着迷了。因为江青的推荐,我迫不及待地想与别人讨论这些小说。我把《红楼梦》读了几十遍,把里面不认识的字都挑了出来,查字典,学会了所有的字,还在背诵里面所有的诗歌。我更热衷谈论中国的形势和《红楼梦》,对吴瑕没有那么大的兴趣。 一天,姚锦云把吴瑕带来见我。我看到吴瑕的时候,被吴瑕的漂亮震呆了。我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有一双美丽的、大而圆的眼睛,眼睛里全是秋波,如水一样荡漾,一张完美无缺的嘴唇,说话的时候,两张嘴皮好像是玫瑰花瓣绽开,整个脸都娇媚起来。她喜欢低着头看人,那双眼睛好像不是在看人,而是在悄悄地说话。她的左颊上有一个酒窝,抿嘴的时候,那个酒窝就像诱人的微笑,引得人不由得不看着她。我感到震惊,一种对少女美、女性美的震惊。与她相比,我们,我和姚锦云似乎还没有开花,就像三月里的枝条,还等着春天的到来。但是,吴瑕是四月底初放的玫瑰,青春招展,美艳惊人。吴瑕的身体,说话的姿态,都有着我无法形容的媚力。我隐隐地感到了一种身体的吸引力,但是,我无法命名或描述自己的感觉。 我们三个人站在寒冷的大街上说话。显然,吴瑕与我没什么好说的。我看着她,仍然为她的美吃惊。但是,与她的谈话很无趣。不知说什么好。她说话的声音让我觉得与她的这个形象脱节,好像不是她在发出声音。她的声音低哑,粗厉,好像是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的声音。
我也不觉得失望,好象吴瑕就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不是一类人,我明确地知道。后来姚锦云和吴瑕一起走了,我回了家。我不知为什么好象理解了姚锦云和吴瑕的友谊。吴瑕给姚锦云展示的是生活中的另一面,可是我并不知道是什么。姚锦云说,吴瑕有很多手抄本书,她要想方设法借来给我一看。果然,一天下午,姚锦云匆匆地一进门就关上门,压地声音说,“我从吴瑕那里给你拿来了一本手抄本书,你只能看两个小时,我一会儿就得去她家还。”看到姚锦云那付神秘紧张的样子,我也紧张激动起来,“什么书?”“《第二次握手》。”她说着,把书给我。
所谓书并非书,而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里面是劣质的蓝圆珠笔的笔迹。字写得也不整齐。不过,我对这些都不在意。我坐在椅子开始读书。姚锦云说她两个小时后回来取书。这是一本很容易读的书,我大概不到两个小时就读完了。在没有爱情小说的时代,这是一个风靡一时的浪漫爱情小说。里面写了三个海外留学的科学家男女的爱情故事,还穿插着周恩来等等政治人物等等。我看完了书,却没觉得书好,觉得这种故事太俗套,甚至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得比这个好。所以当我把书给姚锦云的时候,我说,“这本书意思不大,看过《红楼梦》,这种书就没看头了。”
姚锦云不爱看《红楼梦》,她看了几次都看不下去。有时我管她叫史湘云。她也一头雾水,不知道我说什么。她对我对《红楼梦》的着魔,觉得不可理解。“贾宝玉男不男女不女,有什么好看?”她说。我对《第二次握手》不感兴趣,对我的傲慢,她也没表示不赞成。她说,她过几天要拿来能让我吃一惊的书。
让我吃一惊的书,不几天,姚锦云真的带来了。这次她真的十分严肃。把书掏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书”还用报纸包着,好像是什么机密。这次的书是一个很薄的练习本字,打开书一看,题目是《少女的心》。“这书是吴瑕的,她抄的书。她本来谁也不会借给的。我央了她半天她才点头借给你。这次我得在这呆着,等你看完书,就拿走。这本书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
我和姚锦云那时都已经十八岁了,对爱情我们没有经验,我们两个人谁都没有过男朋友。对色情更一无所知。虽然我们都已经发育成熟,可是我没有体会过身体的欲望。实际上,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身体的欲望。
我成年以后对此思考过很多。为什么那时我不知道什么是欲望?很多人说欲望是本能的,但是在我成长的社会里,我们的欲望被社会如此限定,我甚至从来没发现过自己的欲望。我认为人的性欲望实际上是发现的结果。如果一个人从来没发现自己的欲望,作一个无欲的人并不是很难的。一个从小就出家的尼姑,所受的教育就是杜绝欲望,加上对自己的身体的无知,加上思想意识对身体的鄙弃,对欲望没有发现,并不难成为出家人。一个少女是很容易成为一个修女或尼姑,但是一个有过性经验的人却是很难的。
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自己的身体,从欲望的角度看自己的身体。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知道男女的生理构造的不同,但是我不知道男女的欲望。看过很多遍《红楼梦》,不理解宝玉在秦可卿卧房里做梦,醒来时竟“湿了”,是什么意思。我那时以为他尿了裤子罢了。袭人伸手一摸,很不好意思。我以为也是因为宝玉的尿床。我从没多想。我对《红楼梦》中的同性恋更视而不见。多年后上大学时,同宿舍的一个女生说,贾宝玉搞过同性恋。我竟吃惊地把《红楼梦》重读了一遍,才发现那些我看过多遍的,过去都没看清楚。
《少女的心》是一本关于少女欲望的色情小说。写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和表哥的情爱和性爱。写这个女孩子怎样享受性爱过程。我一定是惊呆了。我从来没有看过或听过这类的事情。《红楼梦》的爱情是聪明的、机智的、诗意的爱情,是没有身体的爱。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是欲说还休的、青春的、身体隐隐约约的爱情,只在 “夏日里静生香”的下午时隐时现,却还是不知何方来的香气,那身体的香气。而我竟从不知道一个女孩子可以渴望一个男人的抚摸和身体的交流。
姚锦云一直在房间里坐着,等我看这本书。书不长,大概一个钟头我就看完了。因为我根本没有挪动地方,一直坐在写字台前看这本书。看完这本书,我把书用报纸包好,还给她,没说一句话。我突然感到了自己的身体,好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醒来。我甚至第一次感到自己的阴道的存在,因为下身突然隐隐地疼痛起来。姚锦云也没有说话。我知道她其实也为书所震惊,但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避免讨论它,好像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一样。我们从来没讨论过这本书。不过,我知道,我们都突然长大了。一本色情小说给我们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对自己身体的意识,对男女欲望的认识。
青春大概是从读这本书开始的吧。我们对自己的身体开始有感觉了。可是我们不知道该怎样理解自己的身体。姚锦云痛经非常厉害。每次她来月经的时候,都痛苦万分,躺在床上哼哼,无精打采,好像大病一场。我给她冲生姜红糖水,让她喝下去,希望她舒服一点。她偶尔会吃止痛片。有时她会痛骂自己,发誓下辈子作男人,绝不受这个罪。我也跟着发誓,来生一定作男人,那我们就自由了,想干什么干什么。我不想当女人,甚至给自己改了名字,从沈睿花改成了沈岩、沈睿。我们家一共有四姐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排起来是芙蓉花莙。我把自己的名字改了,好像改名字就改变了我的命运一样。
那时候,商店里买的月经带是胶皮做的。一条胶皮,上面有两个布条,固定住月经纸。月经纸是粗略的纸质品。那些纸质品如此粗糙,有的时候会把大腿根磨破皮。现在的五花八门的月经用品是八十年代中期才出现的。我后来想,一个社会的月经用品标志着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我下乡插队的时候,发现当地的农民妇女根本不用月经纸。月经纸太贵了,她们使不起。很多农村的女孩子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月经,他们来月经的时候多穿几条裤子,血流得到处都是,弄得身体上下都脏兮兮的。我在那里教农村的女孩子怎样做月经带,怎样买普通的卫生纸,折叠成月经纸,好像自己是从文明社会来的。其实自己的胶皮的月经带也非常不好用。冬天的时候还好。夏天的时候,穿上月经带就像穿上一个胶皮带,不透风,下身难受死了。
一天,姚锦云来了,她从什么地方学会了做新的布做的月经带。打开的时候像一条手绢,折叠起来,正好是一条月经带。因为是布做的,透风,穿起来很舒服。她做了好几条,给我一条。我当然也学着做了几条。有意思的是,我从来没用过她给我的那条,因为那条折叠起来有点大。至今,这条从没用过的月经带还在我的箱子里。来美国的时候,我把它也带来了,作为姚锦云的一部分我带到了美国来。
姚锦云的乳房非常丰满,为此她成天抱怨不停,因为她觉得不雅观,行动起来也不方便。为了不显示自己的乳房,她用一种十分紧的乳罩,把乳房勒住。她对我说,勒得紧一点,乳房或许或会缩小下来。
我听了她的话,纳闷了很久,想了想她的逻辑,就如同穿难受的小鞋就可以不让脚长大一样,十分荒谬。可是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姚锦云对自己的身体不满意。可是我们谁对自己的身体满意呢?我们都觉得自己该大的地方不大,该小的不小。中国传统理想的美人是“柳叶眉,杏仁眼,樱桃小嘴一点点。”我们成长时代的美女必须是浓眉大眼,红光满面。用这两 个标准衡量,姚锦云和我都不符合标准。姚锦云觉得自己不漂亮。她的两只眼睛,一个是双眼皮,一个是单眼皮,因此,她常常照镜子,想方设法使自己看起来两只眼睛都是双眼皮。方法终于找到了,那就是照相之前,把单眼皮的那只眼睛揉红了,眼皮就双了起来,赶快照相。相片中的她就成了两只眼睛都是双眼皮的了。反正相片都是黑白的,眼睛红了,也看不出来。我们俩就这样跑到照相馆照了合影。照片取回来后,她仔细地看她的眼睛,看来看去,还是一只比另一只大一点。她很沮丧。
这个细节是如此地清晰地在我的心中,不仅仅是照片还在,还因为这个细节反映了姚锦云对美的想法,非常孩子气的对美的追求。与她相比,我好像要安分得多,从来没公开表示我喜欢自己显得漂亮。青春时代的我们对自己的像貌都没有信心。我们需要朝“标准”的方向努力。我把样板戏《红灯记》中的李铁梅当成美人的榜样。她那戏剧化高挑的眉毛,成了我对眉毛的向往。我照着镜子,试图把眼睛旁边的皮拉上去,可是当我手从眼睛旁下来,我的眉毛还是平平的,没有翘起来,让我很失望。
姚锦云认为她的眉毛太淡。她是一个肤色白皙的女孩子,头发也是棕色的,不是黑黑的那种,因此她的眉毛看起来比较淡。为此她大伤脑筋。她和我讨论怎样使眉毛浓黑起来。一个办法就是经常要剃眉毛,“越剃越黑,就像男人的胡子一样。”她说。我对这个理论有些怀疑。因为我们常常剪头发,但是发色并没有变化。姚锦云的浓密棕色长发在我看来是十分的美丽。我觉得她的头发和肤色都像外国人,有种异域的美。与她相比,我的头发就是一堆杂草。我从小因为头发稀薄,一直被骂为黄毛丫头。
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漂亮的人,似乎也从来没有人说我漂亮。倒是来到美国以后,朋友们、亲人们经常告诉我,我是多么漂亮。突然我变得漂亮起来?我不解。才意识到,四十岁的女人都可以是漂亮的,因为生活给了我们信心和勇气,因为我们的光明的心和磊落的情怀。我才明白,当一个女人成熟之后,她的美丽是她的性情,智慧和善良。一个叽咕咕心地阴暗的女人很难是漂亮的女人。
11、
我们终于找到称呼彼此的永恒的密码了。我们相信我们对彼此的称呼是我们的真实身份。别人不知道我们,我们知道彼此。
中学时代,我们都迷上了侠义小说,是姚锦云开始的这个疯狂。一天,她拿来一本书《七侠五义》给我看。书破旧不堪,头几页和结尾的几页都掉了,所以,看的时候好像没头没尾。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故事。我们为书里的英雄男女彻底倾倒。她太喜欢这本书了,几乎张嘴不离这本书里的人物。我为了看完这本书,在全家人都睡着后,悄悄起床,用报纸把灯遮住,一晚上就把书读完了。我们天天都在谈论那个英雄为正义而献身的时代。多么遗憾,我们生不逢时!没有施展我们的抱负的机会。我们都信仰一个信条,那就是讲义气。义气,对她和我来说是比任何其他的原则都更重要的原则,是一个人作人的原则。我们也都信仰侠气。侠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侠义成了我们生活的准则。
我们决定给自己一个号。她是“女侠士,”因为她就是侠义精神的化身。还有就是我们都认为她和“鉴湖女侠”十分相像。鉴湖女侠秋瑾说,“漫云女子不英雄,万里波涛独向东。”这是什么样的豪情啊!秋瑾在那个时代是为数甚少的我们所知的女英雄之一。我们对秋瑾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她是女的,却要仗剑救国。因此,姚锦云从此是女侠士了。她将仗剑行义,以行动改变中国。
我命名自己“勤飞”。“勤飞”的原因是因为我自觉得自己很笨,只能勤能补拙,笨鸟先飞。一生我都认为自己太笨!另外,我对飞字情有独钟,因为《七侠五义》中的英雄个个都能飞檐走壁,特别是御猫展昭,更是飞檐的好手。我觉得自己要是会飞,就能到处行侠仗义。还有,如果鲁迅认为他是鲁笨而迅速的人,那么,我应该以鲁迅为榜样,笨而勤,走而飞。我要写作,如鲁迅一样地用文字改造中国。姚锦云对我的起名字的天才早就信服。我这么古今上下地一解释,我的听起来不怎么侠义的名字既有了侠义精神,也有了现代精神。我们对自己给自己的身份都十分认同。写作仍然是我的梦想,我要写很多的书,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姚锦云觉得她必须行动,如秋瑾一样,以行动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
从那个时刻起,我们就成了两个想象中的女侠,自命的济世救国的女英雄,分工合作的两个身体,一个头脑。我们歃血誓盟,终生不背叛我们的侠义理想。我们用一根针把手指扎破了,如同书中的侠义英雄一样,在一张练习本的纸上写了血书。我们都十六岁左右,从此以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 匹妇有责。
我对成语中的“匹夫有责”的夫字不满意,说,“夫字指的是男人,我们 把它改成妇字,听起来差不多,但是,是指女的。”我其实对妇字也不满意,但是也想不出更好的字,就勉强为之地凑数了。我们发誓,虽然我们没有剑,我们是不佩剑的女侠。从此以后,我的所有的本子都署着勤飞的名字。
姚锦云从来都是以女侠士自称。对她和我来说,侠义精神不是学校里批判的封建主义的精神糟粕。那时学校里经常要批判“哥们义气,姐妹交情”这类思想行为。“哥们义气”被描述成一种 “封建主义”行为。我虽然对什么是封建主义并不确切知道,但是,任何“过去的”,就是糟粕的这套理论天天都听到,听得我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反而根本听不进去。中国的教育方式从古至今都不教育你思考,只教育你背教条,我却是对任何要我背的教条都先天反感。学校越批判的东西,我越觉得有意思。封建主义的糟粕的哥们义气,我觉得很英雄很正义。我甚至觉得“侠”这个字都美丽无比。一个人,腰间配着两把剑,两只脚岔开,潇洒地站立在那里,好像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多么洒脱自在漂亮的一个字,简直就是姚锦云本人。
除了《七侠五义》外,我们还读了能找到的所有的侠义小说,《小五义》、《儿女英雄传》等等。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后来所有的小说都不如《七侠五义》好看。《儿女英雄传》中的一男娶两女的结局也让我愤怒。《红楼梦》使我向往纯洁的爱情,而不是甘愿当个老婆之一的女英雄。我没有要与任何人分享爱情的愿望。《七侠五义》不同。那里所有的人都把友谊看得比嫁人娶妻重要。我甚至不记得里面的人是否有儿女情长。我觉得友谊和信仰比儿女情长重要。
《七侠五义》对我和姚锦云的影响实在太大了。我甚至于无法总结或分析这本书是如何改变了她和我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以致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对我的直接影响是我再也不看侠义小说了。八十年代,金庸风靡中国。我一本也没看过。侠义是姚锦云的领域。姚锦云是我生命中的女侠,没有任何别的女侠可以比姚锦云更侠义。而没有姚锦云,我永远无法再走进侠义世界。其次,侠义已成为我生命、甚至性格的一部分。我不再需要侠义小说来塑造自己。我甚至对侠义感到敬畏而不愿走进。因为一个侠义的人,不能在这个世界平静地生活。我妹妹是金庸迷,每每眉飞色舞地谈论金庸,督促我读金庸,还把金庸的小说塞给我。我从来都一言不发。侠义的世界是一个正义最终可以伸张的世界,是一个英雄有责的世界。而我们,生活在一个委琐的时代。活,是委琐地活的,是苟且偷生地活的。我再也不想当英雄,连英雄的梦想也彻底放弃了。
姚锦云的出事,我一直觉得自己有深刻的责任。我甚至觉得一切都始于我们歃血誓盟的时刻。谁给了我们责任去解救中国?解救什么中国?今天看来是多么荒谬、可笑、幼稚啊。两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她们受那时教育的影响,关心国家大事比关心自己为重。结果是,这个设计的未来没有实现,却成了姚锦云生命的谶言!姚锦云以她的行动试图觉醒中国,而我却无所作为。中国根本不需要我,也不需要姚锦云。我们本来是无所轻重的两个女孩子,却自命是不凡的女侠,活在梦想的世界。而现实,残酷的现实是,女侠士以生命做抵押,实现了女侠的梦想。可是代价太大,大到我们无法估量!十多个家庭,包括姚锦云的家庭都从此倍受创伤。很多家庭将永远也不能从创伤中复活。
12、
从报纸上我得知,姚锦云的汽车一共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其中重伤十一人。
我知道生命的可贵,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其他人的生命,那些我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的可贵。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
生命只有一次。
但是我们生长在一个对生命的价值根本不重视的文化与社会里。首先我们学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那个叫王杰的同志成为一代人模仿的榜样。刘胡兰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让一代人都恨不得虽然没有一个伟大的生,但是有一个光荣的死。红色的英雄们都是视死亡与遛弯儿那么简单的事情。“视死如归”成了小学课本上学的词。我们学的不仅是一个词,还是这个词后的全部的价值观。那就是,生命一钱不值,死亡极为值得,因为通过死亡可以唤醒人民,报效祖国。同盟会员湖南人陈天华一九零五年写《绝命书》投海自杀,以醒世人。接着杨笃生,也是湖南人投海自杀,也是为了救国。祖籍绍兴的女英雄秋瑾为了救国,在暗杀的事发之后,居然不逃跑,坐在学校等着清朝政府派人来抓,最后以身殉国,成千古英雄,等等,等等。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时代,我们读的书都在教育我们,以人民的名义自杀是光荣的,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死亡可以唤醒人民。一个壮丽的死亡比平凡的生命更有价值。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些贬低生命的逻辑是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把死亡和英雄主义联系在一起。我们以为死亡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姚锦云和我,以及我们那一代人,我们是这种精神的产品。
姚锦云在狱中写的悔过书上说,“我希望我的死能引起中国人对中国的制度, 官僚主义制度的觉醒。我希望用我的死,唤醒中国人民。”
当政府委派给姚锦云的律师在姚锦云死后找到我们这三个她最好的朋友,给我们读姚锦云狱中的悔过书,以及给我们的信的时候,我沉默无言。
那还是冬天。一九八二年的三月,春天还没有到来。处于什么样的动机与目的,我完全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律师要见我、吴瑕和王筠。我们三个人在他的办公室里听他读给我们姚锦云的信。我们都没有哭。我们都很冷静。
我感到生命的沉重。沉重到我可以听到我们每个人的呼吸的地步。隐隐地,我看到了那条让姚锦云走向死亡的道路。那条很多“英雄”走过的路。
走出东单大街万敏律师的办公室,我和吴瑕与王筠告别。从那天起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们。那天我一个人走过天安门广场,让思绪和清晰平静下来。突然注意到,广场上竖起了很多栅栏,分隔了广场和东西两边的道路。
以前的广场是没有遮拦的,道路和广场连成一片。我甚至想,为什么不早点竖起这些隔离墩来?如果早就有,也不会有这个事件了。然而,一切都太晚了。
那正是黄昏。残冬的黄昏。北京的冬天的黄昏,太阳如一颗红色的蛋黄,在霭霭的雾气中下沉。无数辆自行车从我的身边走过,可以听到自行车的洪流的声音。
广场上没人,空空荡荡的。我可以听见广场上空呼啸的风的声音。一种空空荡荡的声音。
死亡的幽魂在广场上飘荡,那些所有在这场事故中死的人,他们的死亡是否让人们觉醒或思考?可是,什么是觉醒?怎么觉醒?
13、
姚锦云在给我们的信中说了这样几件事。第一她深深地悔恨,为自己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她向所有在这个事件中受伤和死亡的人,他们的家属,朋友表示深深地道歉。她说她此刻别无所求,只求一死,以自己的生命来平息他们的悲伤和愤怒。第二,她说,为了表达她的悔恨,她要求捐赠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我是一个健康的人,请用我的身体的器官去救那些等待这些器官的人,让他们活下去,也就是我用自己的死换取别人的活。” 第三,她深深地热爱生活!她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她回忆对朋友的爱和对亲人的依恋。她告诫我们珍惜生命。
律师没有让我们看那封三四页纸的姚锦云特地写给我们的信。我们被宣读这封信。我们静听着,律师的声音在他的办公室里显得很动情,好像他也被姚锦云的真挚情感打动了。我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我努力地屏住呼吸,好像我的呼吸都会打扰这种沉郁的气氛。
姚锦云的一些话我其实已经知道了。二月十九日下午,天空突然雪霰纷纷, 我正在家中看书。一个穿着黑皮夹克的陌生人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自称是我的中学同学金雁的男朋友,叫京生。我跟金雁虽是中学同学,但不在一班,并不熟。自从我上大学后,和她就没有联系, 更不认识她的男友。而那时我刚从大学毕业从武汉返京,正在家中准备开始新的工 作,姚锦云事发之后,也没有与金雁联系过。所以面对这个陌生人,感到很突然。他匆匆地说,他是来报信的,“姚锦云今天被枪决了。”枪决了?没有公审,没有通 知家属,什么也没有,怎么可能呢?
这位京生说,是他亲眼看见的。他看见警车在街上呼啸,后面还跟着好几辆武装的闷罐子车,意识到一定是枪毙人,因此他就踩着摩托车跟着,一直跟到了卢沟桥。车队到了卢沟桥后就下了公路,顺着干涸的河床往北开,有两里路的样子,警察从车中出来,几十个警察,单行排成半圆,壁垒森严的。最后车门打开,他们把姚锦云拽了下来。姚锦云戴着手铐脚镣,趔趄了几步才站稳,然后缓缓地走到一个土包前,好像是沙土堆的沙包,看起来她走得很从容。刚走到沙包前,一个女警朝她的腿狠踢了一下,姚锦云随即摔倒,枪响了。
我目瞪口呆地听他叙述这一切。他好像在讲革命小说《红岩》里的故事,我愣愣地看着他,听他叙述那些细节,想,不可能。这么大的案件,从案发到今天还不到四十天,法律程序等等也要很多天,不可能这么快就把人杀了。这些天来我们每天谈论的都是如果开庭公审我们怎么办。我的姨夫几次来我们这里,坚持要为姚锦云做辩护人,虽然他不是律师,但是他觉得自己可以为姚锦云做证并为她辩护。我为姨夫找证据,还给法院写信,请求考虑姚锦云的家庭背景以及当时的情况,免除死刑。如果可能,我天真地写到,“我愿意坐二十年牢,以此免除姚锦云的死刑。”
我那时刚刚二十岁出头,相信那时政府开始提倡的法治的诚意。那时改革开放正要开始,法制讨论如火如荼。我以为法律最终会花很长时间来讨论姚锦云的案件,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太复杂。
我以为的,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内心里我自然知道我们没有把握,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因为自从姚锦云进监狱,我们就没有任何信息。什么也不知道。没有人来告诉我们她在哪里。我们完全在黑暗里。突然有一天警察来通知说家属可以有一个人去探望。只许探望一次。我们好像在黑暗里看到了一条裂缝,心里已经开始满怀感激了!
姚锦云至亲的哥哥去了,为她带去了我们的照片。我在给姚锦云的照片——是我们的合影后面写到,“女侠士、小妹:我想你,想你,想你。你的勤飞。”我不知说什么好,万语千言,怎能在一张小照片背后说?还有那些监查,我们不得不长话短说——短到只有几个字!
不可能!我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地穿上大衣,向姚锦云家跑去。跑到她家门口,我又站住了。不行,不能把这个消息直接告诉姚锦云的年迈的父母。我又往回家转。报信的京生跟我到姚家门口。看我不进去,说他也要走了,晚上打听到更多的消息再来。
我居然没有哭。这个消息没有让我失常。我还是不太相信这是真的。走回家的时候,雪下得很大。我惊异甚至天地为之素装。这怎么可能呢?我不信神不信上帝。我只能说是一个偶然,一个下雪的下午的偶然。
我甚至想,这雪是不是真的呢?伸出手来,我抓住了雪。是真的。
我是真的活着吗?
而姚锦云真的死了吗?
傍晚的时候大家都在我家里了。这些事情不能在姚锦云家中讨论。她家那个八平方米的屋子里,有着忧患焦虑的父母。所以一群人都在我的家里。消息还没有证实,因为姚锦云的家里还没有得到通知。但是其他人带来的消息都真真切切。
原来,当天上午北京公安局举行了审判仪式。在仪式上,一切都例行公事,只是允许姚锦云最后为自己说几句话。姚锦云在她的简短的话中,说了四点。第一是向在这个事件中死伤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表示最深深的道歉,第二,提出捐赠自己的身体去挽救别的人,以此作为一点点补过。第三,她要求把一些东西留给朋友。她点名说,请把她的头发剪下一撮,留给沈睿,把身上的红羽绒服留给吴瑕,把手表留给王筠。把其他的东西一一留给家人做纪念。
死刑。立即执行。
雷厉风行。一分钟都不会停缓。
行刑的车就浩浩荡荡地开出去了。
没有人给家属通知。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九日。
离姚锦云二十四岁生日三天整。
14、
来美国后我成为一个反死刑的人。出发点很简单,我知道很多人故意杀人, 他们应该被杀,逻辑是杀人应该偿命。但是,我想在每一个杀人案件后都有很复杂的因素,不是一命对一命能解决的。如果一个人夺取了别人的生命,并不意味着别的人就有了权利夺取这个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决定他人生命,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不值的、卑贱的、肮脏的、丑恶的生命。更何况,在一些国家里,死刑夺取过多少无辜的生命......
我反对死刑,主张取消死刑。用错误不能改正错误。杀人是错的。但是把杀人的人杀掉就更错了,因为你重复的是同样方式,是说明杀人在某种意义的合理。以错误的方式改正不了错误。动不动就杀一儆百,动不动就杀鸡给猴看之类,是把人类的理性看得一钱不值,是对人性的尊严的践踏。
人有权利惩罚错误,但不是用错误的手段。
有死刑存在,就是对人的生命的蔑视。
有死刑存在,就会有永远无法改正的错杀的人。
我们人类到今天完全有足够的理性来处理那些杀人的人。
我反对死刑,还因为我多少次幻想姚锦云生在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里。即使她犯了罪,她最终会有一个生命残存。
在我的内心深处多么希望所发生的悲剧没有发生。
我惋惜的、痛苦的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还有被她伤害的生命。他们有兄弟姐妹,亲人,爱人,朋友。他们如姚锦云一样有爱在这个世界上。我知道在死亡的人中有一对从新疆来北京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他们的父母该怎样的伤心,绝望?
但是,难道因为姚锦云也死了,他们就感觉好多了吗?他们的痛苦就减轻了吗?他们的家人,亲属的内心就平衡吗?他们失去的亲人不能回来了,难道因此就盼着姚锦云的亲人跟他们一样痛苦就减轻他们的痛苦了吗?这种逻辑我不太明白。不是的。如果姚锦云死前是有一百个痛苦。姚锦云的死增加了痛苦的数量和重量!
也许受害者的家属和亲人感到正义的伸张,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在人类的宣泄式的复仇的快感下,人类的善良,怜悯和同情心在何方?人类是否可以有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可是,这是一个复杂的道德伦理议题。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我们的文化遗产。
在鲁迅写的饿狼屯里生活的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不吃人的天外天。可惜,我没有能力使我的同胞们想这个问题。我们习惯了包青天动不动就拿出去斩了这套。
我不爱京剧就是从讨厌包青天开始的。这还是一个看杀人如看热闹的国家。
美国也没有彻底废除死刑,虽然反死刑的人一直在奋斗。整个欧洲,都没有死刑。看看一个地方是否有死刑,就知道他们在文明的路上走了多远。中国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世界人权组织观察统计说,二零零四年,全世界的死刑中,中国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达一万多例。
中国的死刑传统是中国文化视生命如鸿毛的一部分。一个不热爱自己生命的人也不会珍惜别人的生命。一个不热爱生命的文化会视杀人为娱乐。一减一等于零。
这种算术逻辑不是人的心灵逻辑,不能理解人的心灵的深度和广度,不能理解痛苦的重量,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
我后来上班的地方离明清北京的刑场菜市口不远,我每天上下班都从那里路过。菜市口是一条窄窄的丁字街,丁字路口的西北是著名的西鹤年堂药店,药店对面,据说就是行刑地所在。西鹤年堂虽是药店,但却是犯人在临刑前吃最后一餐饭的地方,据说每次斩人,这家药店都在头一天得到通知,搭席棚,备酒食,既给犯人最后的午餐,也给刽子手慰劳的大餐。至今那个面目宽大的匾“西鹤年堂”还昂然立着,让我觉得死不瞑目似的。
丁字路口西现在自然是没有那个威严地挺立的杀人桩子了。那杀了谭嗣同、康广仁,戊戌变法六君子的杀人桩子,那是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不过八九十年前。我多少次都停下来,站在路边,看路中心,似乎还看到了那杀人的场景。我曾想,应该在这里建一个纪念碑,告诉后人们,这里是杀了很多人的屠杀场,不但杀了那些杀人放火的罪犯,也杀了心怀天下的志士仁人。杀人曾是这里的风景。为了这个风景的永不再存在,让我们在这里立一个碑。
这当然是我的幻想。
15、
给家属的通知是第二天来的,让到八宝山去取骨灰。姚锦云的哥哥去了。我和其他几个人,我现在不记得确切地有谁了,肯定有吴瑕和王筠,以及其他几个我一定认识但现在想不起来的人,我们到卢沟桥去把姚锦云所留在那里的东西取回来。
我们好像是分头走的。我好像是和什么人一起去的。可是我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几个人影。他们是谁?他们与姚锦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全忘了。肯定的是我当时也没有注意。我完全被这个消息击中了。经过一夜的消化,这个消息是真 的了。我早上起床,找好一个纸箱子,找好了绳子,就跟他们一起出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感觉。
我们乘公共汽车,107在平安里转109到广安门。到了广安门又去倒车。不记得是哪路车了。我记得自己扛着纸箱子走在广安门窄小纷乱的马路边,看到街上的风景还是一百年前的样子,觉得世界很陌生。
天晴了,很冷,阳光好像是灰蓝色的。世界是风景,而我只是在风景中的一个影子,我觉得自己人就 是一个影子,不存在的,看不见的。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也很窄小。广安门外大街乱糟糟的,好像完全是农村集市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好像离城市很远,一切都那么陌生。
这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到了著名的卢沟桥的时候,道路两旁已经完全是空旷的乡野了。河床干涸,土黄色的河床,宽大,贫瘠,崎岖不平,从上面什么地方出现,向下面的什么地方伸延,河流在想象中奔腾,却一声不发。我以前来过这里,来学习中国的历史,“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历史等等。我都学过。我没有想到在日本人打中国的历史性的一枪的地方,中国人也在结果中国人自己。用的方式并没什么不同,虽然四十多年过去了。
我觉得很冷。二月的北京是最寒冷的季节。在空旷的河床边,风刮得呼呼直响,人好像变成了一跟芦苇,左右摇摆,站不稳。我们就迅速地沿河床而下,去寻找行刑后姚锦云可能留下的东西:她的鲜血。
不想让她的血洒在这里没有人管。不想让她的碎骨等等遗留遍地。我们听说行刑的枪弹是“爆子。” 也就是使人的头脑爆炸的子弹。所以会有很多头骨等等爆在行刑处。我们想把这些都拣回家。
我们来告别。不能亲自为她送行,没能接到消息来送她,我们至少来看看她被杀的地方,向她告别。
我们是谁?我现在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第一眼看到姚锦云倒下的那个沙堆,也就半米高,是临时掘出的一个沙堆,好像一个战时的掩体。血渗透在沙堆里。我左右环顾,同样的沙堆还有几个,但是都不是新的,好像风已经改变了那些沙堆的行状,只有这个沙堆,崭新的,甚至还有棱有角的。我们围站在沙堆前,向姚锦云默哀。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哭泣。我只是两眼发直地看着沙堆,想象昨天下午的事情,想象她在倒下的那刻的感受,想象她最后一眼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我顺着她的可能的目光看去,头顶是荒草萋萋,河床很深,我才意识到我们实际上是在一个宽大的峡谷内。如果一个犯人想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有劫狱之类的浪漫的武侠幻想,也是不可能的。我实际上就有这种浪漫幻想,我甚至祈祷希望真的大侠能从天而降, 骑着飞马,持着利剑,从锦云中来,从枪口一把夺下她,她翻身上马,他们骑着白色的飞马,飞回锦云中去。我站在那里,把这些场景都在心中又演习了一遍。
可是,我面对的是一个简单的,新鲜的沙堆,血迹犹新。我跪了下来,开始一把一把,把带血的沙土放进我带来的纸箱子里。
这是一个几乎令人恶心的工作。我的双手全是血。我没有经验,不知道应该戴手套来,也没有带工具。也许别的人看到了我的手上的血,也觉得恶心,并没有人来帮助我。他们四处寻找,寻找残碎的遗骸,小的碎骨头等等。我一边小心地把血沙放到纸箱里,眼泪一边啪嗒啪嗒地掉着。我在心中对姚锦云说,“我没法找到你尸骨,女侠士,我用自己的双手为你送行。我要把你带回家,把你的血放在你喜欢的地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我把纸箱子几乎填满了,根本没有想血沙会是多么沉重,怎么拿回去。我站起来,左右走来走去,不想让任何一点姚锦云的残骸留在那里。我觉得那里太冷,这些碎碎的骨头会觉得太冷了。最后,大家一起,把箱子绑好。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箱子太沉了,一个人根本拿不动。于是我们开始两个人抬,轮换着抬。有时候是一个人把它扛在肩上,背着。我们都在出力,都在为姚锦云做最后的事情。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样最终回到了家的。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是坐公共汽车回家的吗?怎么把箱子搬到汽车上?同行的人到底都有谁?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我看不清楚别的人。我记得那些身影,却不记得那些脸庞,那些名字。我只记得自己最终把箱子搬到了自己的家外,放在窗台下。
我记得已经是傍晚了。妈妈看到我的手,立刻去打水,把热水和冷水混合了,到在脸盆里,我洗手。我仔细地仔细地洗血迹斑斑的手。指甲沟,手上的折纹我都一一地细心地洗。我不知为什么总是想 着“沾满鲜血的手”这个句子。因为这句子在小学,中学,大学的课本经常读到,通常都是在描写革命英雄被敌人杀害,暗示那个手是杀人的手。但是我的沾满鲜血的手却是爱的手。可是我还是害怕那个句子,好像那个句子本身就有不可思议的固定的力量把我等同于凶手。
姚锦云的哥哥来了,从八宝山带回了姚锦云的骨灰。他说,他买了最贵的骨灰盒。他把骨灰盒存在我的房间里,不带回家,不让他父母看见。我接过骨灰盒,打开红色的绸缎包裹,看见是一个雕刻得极为精致的骨灰盒,枣红色的。骨灰盒很轻。我打开了骨灰盒,看见洁白的骨灰,非常洁白,好像是白色的珊瑚。然后关上,用红绸包好,放在房间的一张小床上。姚锦云曾无数次在我的房间里睡觉。她来的时候,总是睡小床,我和妹妹睡大床。因为她家里的地方实在太小,很多时候,姚锦云就在我家里住。特别是我上大学后,她和我妹妹一起住,做伴。所以,我还是让她睡小床。
在她死后的第一个夜晚,我们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她就在我不远处。是一捧洁白的珊瑚一样的物质。
16、
姚锦云是生气勃勃的女孩子。她很勇敢。她有一种勇敢的精神。岁月流年,年纪越大我越能感到每个人品质,写在每个人一举一动之中。一个人的品质,往往是一两个字就能凸现的。比如,有的人妩媚,吴瑕是这样的人;有的人性感,比如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有的人睿智,比如苏珊·桑塔格;有的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彻底的混蛋。
姚锦云是一个勇敢的人。勇敢是一种罕见的品质。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的这样的人非常少。勇敢不是胆大鲁莽,勇敢不是粗野莽撞。勇敢是一个人在危险中的信心和能力,面对危险的态度。
我常常思忖,勇敢是不是天生的,正如懦弱。比如,有的人天生是懦弱的。我和姚锦云中学时代的一个同学尹玉子,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天生懦弱,男同学专门欺负她。上课的时候,有的男生会把什么小动物放在她的书桌里,她吓得大喊大叫。我多次帮助她。插队的时候她要求跟我在一起,因为我可以保护她。我答应了,所以下乡时她跟我在一起。可是在一个只有八个人的小集体里,她还是受欺负。我常冷眼看她,意识到她身上写着懦弱两字,没有办法。而姚锦云天生就具备勇敢这个品质。在姚锦云的身上,这个品质不仅是精神的,也是身体的。
我认为没有勇敢精神的人是不能从事体育的。体育需要的是精神和身体上的勇敢。也许正是这种勇敢的精神使姚锦云的体育特别优秀。她学任何体育运动都如儿戏。学起来驾轻就熟,好像不费任何力气。玩起来满心投入,好像身心都盛满了欢乐。
高中时代,姚锦云迷上了滑冰。她先是穿花样滑冰鞋滑花样滑冰。后来她觉得花样没意思,买了一双速度滑冰鞋,滑速滑。为买一双满意的冰鞋,我们俩一定把当时北京的所有的运动器材店都跑遍了。最后,我不记得她怎么买到满意的滑冰鞋的,只记得她兴奋地把鞋拿给我看。长长的冰刀,棕色的鞋,真的很好看。
我开始陪她去滑冰。我们天天到紫竹院公园去滑冰。那时候,紫竹院公园是不要门票的。我们到公园里,姚锦云换上滑冰鞋,脱掉大衣,我坐在冬天的湖边上替她看衣物,她就飞进冰场去了。我掏出书,戴着手套,坐在那里看书。有时候她跑过来,担心我是不是觉得无聊。“没有,没有。”我读书很开心,挥手让她走,去玩。
有时候我也只是看她。她在冰场中好像是天然的冰上飞燕。她滑冰的姿势那么熟练,优美。没有人会想到她是一个新手,或刚刚开始学滑冰。我告诉她,她滑冰的姿势好看极了。她也很得意,“我觉得我天生就是滑冰的。”我也觉得是。
为了她滑冰,我们到过很多冰场。天然冰场不用花钱,我们都是学生,家里穷,也没有钱,自然就是到天然冰场去。北海公园,什刹海等等,凡是有冰也不必买票的地方,肯定就有姚锦云和我。姚锦云有时候滑得高兴了,就揪我下冰,要我也学。我颤颤巍巍地穿着冰鞋在冰上走几步,就不敢往前挪了,怕摔倒。有一次在紫竹院公园内,姚锦云看我要往回走,一把抓住了我,说,我带着你滑,她开始大步跑起来,我被她紧紧抓住,只好跟着她跑,也在冰上滑起来了。我们在冰场绕大圈,姚锦云一直没放手我。我一边奋力地在冰上滑跑,一边央求她千万别撒手,不然我一定要摔倒! 我们一定跑了好几圈,最后放慢下来,我可能还是摔跤了,跌跌撞撞地走回了湖边。那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在冰场上滑跑。真是好玩极了!
以后我也滑过冰,但从来没有在冰上滑跑过。姚锦云死后,我再也没去过任何冰场。几年前我在缅因州教书, 那里冬天很长,冰天雪地,滑冰是小孩子都玩的游戏。我们学校就有天然和室内的冰场。我走过天然冰场,看着那些飞旋的年轻人,想到我自己二十多年前在北京的 紫竹院公园飞旋的时刻,对姚锦云的思念把我淹没了。
除了滑冰外,姚锦云打球、游泳,无所不通。我们常常在一起打羽毛 球。羽毛球是一种便宜的运动。球拍、羽毛球都不贵,所以我们付得起,也常常在一起玩。不过我自然不是姚锦云的等级。她做体育,一做就是九段,我再怎样努力也是生手,真是不公平。
姚锦云的乒乓球也打得特别出色。她喜欢用大刀拍。扇起球来很有力,削起球来,又很巧妙。她游泳的时候喜欢自由泳,蝶泳。什么泳难游, 她会什么。我只会游蛙泳。她决定教我。她在前面扑水,我在后面慢慢游。问我为什么不学。我说,“我没有你的天才,学不会。”她气得不教了,死了心。我到现在也不会其他方式的泳。现在我的家里有游泳池。我想怎么游可以,怎么练都可以,我还没有学会自由泳和蝶泳。根本的是我不具备姚锦云的勇敢精神。我害怕。
我从此相信身体的勇敢是学不来的一种品质。道德的勇敢是可以学的,但是身体的勇敢不是学来的,只能是天生的。姚锦云的勇敢是天生的。
姚锦云决定学绣花了。高中的时候,女同学似乎都在为自己将来出嫁后作贤妻良母做准备,人人都在学绣花。上课还好,只有几个人偷偷地绣。下课铃声一响, 女同学都掏出绣花的东西,一片绣花忙。
我历来讨厌绣花织毛衣等等,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看到下课女同学比上课还忙,忍不住经常讥讽,说,这哪里是学校呀,简直是绣花作坊。可是一天,姚锦云兴冲冲地跑我家来,带来的圆形的竹子做的绣 花绷子,绣花线,还有绣花图案,说她的好朋友们吴瑕等等都在绣花,她也要绣,让我也学。我冷言说,“我学不会,你还是找吴瑕她们去练习吧。”姚锦云反唇讥讽我说,“没见过你这样的。体育一育不育,样样不行。绣花一绣不绣,笨手笨脚。除了会读书,你还会什么?而读书,有什么用?你将来能做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愣了。我从来没想过绣花和未来有关系。对我将来的职业,我也没有想法。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后就下乡插队。那些已经在农村插队了很多年的人还在农村插队。我是一心一意要写东西的。做别的,还有别的可能吗?
“当作家,”姚锦云继续,“别做梦了!谁会发表你写的东西?你把那腻腻歪歪的《红楼梦》读了一百遍,就是写一个比《红楼梦》还红的《紫楼梦》出来,你还不是要插队去吗?”
姚锦云的话,我先是笑起来,对她说的紫楼梦。我从来没想到过紫楼梦一说,觉得很机智,很开心。然后我也只好沉默,对姚锦云的热情学绣花不再打击。也许她说得对。与其有这些空的能力,不如学一些生活实际本领。
姚锦云学绣花的热情非常可嘉。她的本来的粗心马虎都不见了。一个人绣花的时候,不能有半点马虎。我惊奇很多人把妇女的绣花看成是毫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任何一个绣花的妇女都是艺术家。而我却对绣花的艺术不感兴趣。我每天看见姚锦云提着一个绣花包,认认真真地绣那些花呀鸟的。她居然还学怎样描样子什么的,拿给我看。我就敷衍她,看两眼,就说绣得好。她不信,拿给我妹妹和母亲看。她们也都说她绣得好。她很高兴。
这种热情,我不知持续了多少天。只记得有一天她来了,很沮丧地对我说,她觉得她永远也不会真的喜欢绣花。“我绣着绣着就烦了。看来我做不了这种事情。” 我说,“那有什么关系?我连学也不想学。你毕竟还学了呢,比我强。”
她转悲为喜,“你不觉得我做事没长性吧。” 原来是这个让姚锦云自我怀疑。“哪里?长性又不是靠绣花练的,有什么关系?” “我想学绣花,是因为我想练我的长性。我觉得自己坐不住,绣花非坐在哪里不可。另外,我也想学学女孩子做的事情。看来,这都失败了。”
我说,“我顶讨厌那些婆婆妈妈的女生,成天不是绣花,就是织毛衣,一副家庭妇女的样子。看你学,不好说,看你不学了,我正高 兴。”姚锦云终于高兴起来,“走,咱们打球去!”
我那时很看不起家庭妇女,把家庭妇女看成无所事事的人。不过那个时代都认为家庭妇女是家庭的累赘,应该动员她们或者是到农村去,或者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去到社会上工作。来到美国之后,我学习了女权主义理论,才对家庭妇女有了新的眼光。家庭以及家务劳动都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男权思想贬低妇女分家务劳动,从而贬低妇女的地位。可是,对不起,那个时候在中国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为什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这些细节?我甚至记得这场谈话是在初春的时候。我的房间的门开着,阳光射了进来,姚锦云坐在阳光里,我正在厨房门口,一边揉发面蒸馒头一边和她聊天。我记得她微皱的眉头,眼睛上看着我,在阳光中细眯起来。她的洁白的皮肤和闪亮的头发。
姚锦云开始学弹吉它了。她后来成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吉它手。我不记得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定也是高中的时候。在厌倦了革命时代的强高音的歌曲后,年轻人开始传唱很多不革命的,甚至颓废的歌曲。姚锦云花了三十八块钱买了一把吉它,开始练习起来,唱起来。还是在我的房间里,她唱《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给我一杯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生活是一杯苦咖啡......
姚锦云的嗓音是低沉的,是一种深厚的低沉。她的歌声让我震住了。
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简单的歌词,循环往复地,表达出了那么多的失望,忧愁。说句老实话,姚锦云唱这首歌给我的时候,我从来还没喝过咖啡,甚至没见过咖啡,也不知道咖啡是不是苦的。不过这好像没有关系。苦咖啡三个字好像是那么异域,神秘而吸引人,洋气,不可企及,但是又那么私密,好像我喝过多少苦咖啡一样。好像我知道生活多么苦一样。
我爱上了这首歌。强迫姚锦云唱来唱去。她一定唱过上百遍。那时,我们录音机还没有出现,要想重新听一首,就得请歌手再唱一遍!
这不仅仅是一首歌。唱这支歌的时候,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在这首歌的韵律中来临。我们都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我们却开始幻灭了。这首歌是一个幻灭的时代的音符。
我的幻灭是从上中学开始的。不知什么原因,我越来越对学校的很多活动没有兴趣,那些在校园里的大字报,千篇一律,毫不好看,我连看也懒得看。而且其实很多大字报就是我写的,因为老师要学生写大字报表态,一会儿批林批孔,一会儿批《水浒》。我就替全班同学写,我写得又快又好。因此,我们班的大字报又多又快,老是年级第一名。
其次,我学会了在字里行间看问题。一九七四年左右,一个叫黄帅的中学生写了什么信,报告学校教育中的资产阶级回潮之类的。学校组织我们都到北京大学去看大字报。我也去了,在北京大学的校园里走来走去,我从大字报中看出很多荒诞来。想这个叫黄帅的女孩子一定是学习不好的人,才如此讨厌读书。我巴不得整天读书,不去学工学农的。对这个叫黄帅的英雄,我很讨厌。我自然本能地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些感觉。但是我对姚锦云说了。姚锦云虽然不爱坐在那里读书,但是对我的这种胆大妄为的想法极为惊异。我们开始谈论政治。
我们十五六岁,谈论政治。我们所谈论的政治是一个危险的题目,不是可以在公开谈论的。我们知道这点。因此我们极为秘密地谈这些问题。因为喜欢写作,在中学和高中的每年的写作比赛中,我都得奖。除了初一的时候,我得了三等奖以外,后来的所有比赛我都是一等奖。因为这个结果,我参加了学校的写作组,开始认识一些比我大的学生。那个写作组共七个人,只有我一个是女生,其他的都是男生。我们写短篇小说,互相读,一个教语文的老师给我们讲写作的技巧。这是一个短命的写作组。在活动了三五次之后,那些男同学中的几个高中部的同学被逮捕了,名义是“反革命小集团。”
我不知道北京九十八中学,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学,是否因为别的上过报纸。但是这个“反革命小集团”的事件在一九七四年的报纸上沸沸扬扬了一两天。学校如丧考妣。我们进进出出都低着头害怕。好像仰头的人就可能是反革命。我也震惊了。我与这个小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当我在报纸上读关于他们时候,我内心里知道我同意他们说的。
不知为什么,学校居然看出了这点。红卫兵委员会的赵姓老师,找我单独谈话三四次。先是要我写揭发材料,仔细想在写作组这些人都说过什么。我回答说没有的写。因为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又是唯一的一个女生,我连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也没听到任何反党言论。其次要我写认识材料。怎么认识这些人的反党动机。最后,要我交代是不是跟他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一个人关坐在红委会的办公室里,面对红格纸,不知写什么,好像觉得自己也成了那个小组中的一员。
姚锦云在学校等我,直到把我放出来,才一起回家。我们那天说了些什么我现在不记得了。但是我一定是对姚锦云说,我虽然不是那个小组的,但是,他们的想法,他们对现实的批判,我很赞成。我记得姚锦云和我搂在一起,在一根电线杆子下,我们拥抱。我们知道我的话的危险性,但是我们永远不会背叛彼此。这是我们的秘密。
这种对政治的幻灭使我们成为内心反叛的人。高中的时候,十八岁之后,中学里发展共产党员,班里的班长已经入党。我从来没写过入党申请书。大学的时候,入党成风,特别是毕业前夕,班里发展了一二十个党员。一个党员和我散步闲聊,问及我是否也写了入党申请书。我说,“入党可是严肃的选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这个选择,因此从没写过申请书。”她大惊失色,没想到我这样说。如今的她是中央电视台的主力之一。我在网上看到她的照片。她风度翩翩。那个照片是她在给某处做讲话的照片,手在胸前,姿势肯定,有成功者的信心。她是否还记得我们的谈话?
姚锦云的内心也是清楚的。周恩来去世了。冬天十分寒冷,我和姚锦云去天安门广场,看诗歌和悼念的人们。回到家里,我说起广场上的诗歌,周恩来的逝世,我哭了起来。姚锦云却大笑,说,“你哭什么,周恩来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愣愣地看着她。她比我清楚。
那年的四五天安门事件,我不在北京,下乡支农劳动去了,回来后,和姚锦云一起去天安门。天安门广场洗得干干净净的。那天广场的风真大。我们知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个时代。
九月毛泽东去世。我和姚锦云都没有哭。我们觉得没什么好哭的。可是不哭,学校以为我们不热爱毛主席,所以只好用袖子蒙住脸,假装哭。毛泽东的去世,我也觉得茫然,我甚至觉得时代也许最终要我们来肩挑了。天安门毛泽东的追悼大会,全校同学都去,我也去了。坐在广场上听每个悼词都是“毛泽东的功绩如江河行地,万古常青。”整个会上我都在想这个从来没听到过的成语“江河行地”到底是什么意思。大会后,人人都在毛泽东的遗像前照相。人人都握着拳头,宣誓将革命进行到底。我也举起拳头,宣誓照相,很革命英姿,觉得把白衬衫塞进蓝裤子里,挺胸抬头地宣誓照相很英姿飒爽,显得很漂亮。表面上是宣誓革命,内心里跟革命关系不大,不过没有人看得出来。
到了十月份,我在北京的一个汽车修理部学工,学习怎样修汽车,四人帮倒台了。天安门开庆祝粉碎四人帮大会。老师要大家自愿去,你可以去天安门开会,或者回到你的学工的地方。两个地方我都没有去,却到紫竹院划船去了。
正是北京最美的季节,紫竹院公园内的大喇叭广播大会实况录音,我躺在船上,对一起来划船的朋友说,“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毫无意思。”回到家,姚锦云和我一起洗衣服,计划再去划船。那段时间我们对划船乐此不倦。紫竹院划船,两块钱租一条船。划一个小时,一毛钱。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划船。姚锦云喜欢带我弟弟一起去划船。姚锦云后来还教我弟弟弹吉它。她把我弟弟当成自己的弟弟。我们对政治完全厌恶。那天看报纸上的照片,很多人拿着华国锋的大幅照片,在长安街游行。她说,“这个华国锋觉得他是毛主席。”我觉得她说得一针见血,印象很深。
一九七七年三月,我们都高中毕业了,未来就在我们面前了。那个时候,改变中国人民历史的十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我们这些高中生,只有下乡插队的未来,没有别的选择。我们还看不到社会很快就要变化了。中学以及高中毕业生,都是除了一九七零届的中学毕业生外,都是到农村去插队。到了一九七七年(我们本是一九七六届的高中生),我的学校去延庆,北京的一个郊区县插队。我报了名,主动申请到山区去,目的是未来能和那个革命的班长分开,不受她的管辖。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平原地区,因为平原地区条件相对好一点。我去了山区。姚锦云的学校要到顺义的平原去插队。据说顺义的生活比延庆山区要好得多。我们将没有机会像整个中学高中时代那样天天见面了。我们却都无所谓,只是保证要经常写信,约好了一起回北京来,一起回家,在一起玩。
我们长大了,中学时代结束了。三月二十五日我离开北京,要到延庆去插队了。北京的三月,还是冬天,春天还要等两三个星期才能到来。我们是从学校出发的。那天也是一个阴天,天空灰蒙蒙的。学校里全是人,送我的人中,有姚锦云和杨胜。我看到姚锦云挥手。我看到那个喜欢我的男孩子呆呆地看着我的汽车,眼中全是无法描述的绝望。那个白白的、不太高的男孩子,我知道他爱上了我,我知道自己也喜欢他。那是我们的初恋,可是我们从来没说过一个字。我挥手,向他们两个人,向我的家人。几天后,姚锦云离开北京,去了顺义。我们从此分别。以后的相逢,都是匆匆,那些天天相聚,耳鬓厮磨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们走向了生活。 17、
紫竹院公园对姚锦云和我都有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因为姚锦云喜欢滑冰,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冬天的时光。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划船,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秋天的下午。紫竹院公园目睹过我们的欢乐,聆听过我们的笑声,它也目睹了姚锦云的第一次为爱情所折磨。 一九七八年春节期间我从延庆回北京过节,姚锦云也从顺义回来了。分别这么久,我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就骑车一起去紫竹院公园了。正是冬天,紫竹院公园一片荒凉。但是荒凉也有荒凉的美丽。公园里没有什么人,地上有薄薄的积雪。那些竹子在冬天都是深绿色,天气是要下雪的样子。我们坐在公园湖心岛上,眺望左右,连天空也灰蒙蒙的,一副阴郁的样子。我们谈呀谈呀,在谈话中,我总觉得姚锦云想说什么却没有说。
姚锦云突然掏出香烟来。她打开烟,从底下弹,居然弹出一支烟,好像她这样做已经很久很熟了。我吃惊地看着她的动作,叫到,“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 她不说话,掏出打火机点上烟。烟缭缭地上升,她的脸在烟雾的迷蒙中。我端详着她,突然想到,她是不是恋爱了?
果然如此。哈!我拍手。“我早猜到了,可是不敢问你,这个幸运的男孩子是谁?”
姚锦云看着我,一副难为情的样子。原来是与她同插队的一个男同学。我急急地,调侃她,“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一切怎么进行的,一点儿都不许隐瞒。”
她还是难为情地笑,吞吞吐吐地说,那个男孩子并不知道她爱上他了。
“什——么?”我大声地说,“他还不知道,你还没对他说过,那你这里伤什么心?”
“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说。”姚锦云终于话说得比较清楚起来。她很害怕对他说任何话。实际上,他们连话都没说过几次。那个男孩子帮过她收麦子,还帮过她做过其他的什么事。我听了后,很泄气,“这叫什么恋爱。这是单相思。傻死了!”姚锦云一听,又不好意思起来,“我那么傻吗?”
“我觉得你太傻。你应该就去跟他说。”我诤诤地,言辞有理。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姚锦云诺诺起来,重复同样的话,完全不像她平时为人。
“我替你去找他说。“我毛遂自荐。“那怎么行,你不认识他。”姚锦云否决我的提案。“我们一起到他家门口,你把他叫出来。我对他说。如果他喜欢你,你们就一块玩去。”我继续描述具体方法。“我不认识他家。”姚锦云说。我看着这个为爱情痛苦得我不认识的姚锦云,也觉得一筹莫展起来。
那个时候,我开始写诗了。在乡下,我用写诗来记录生活。到那个时候为止,我还没有看过任何现代诗歌,连郭沫若都没读过,不过我写自己的非诗歌的诗歌。我突然有了主意。
“我为你给他写一首诗。你把诗抄下来,寄到村子里,他收。等你回去的时候,他也回去了。他看了诗歌,如果他也喜欢你,你们就可以了!”我为自己这个聪明的主意激动。姚锦云也觉得这个主意又浪漫又好。她高兴起来了。我们都高兴起来了!
我回到家就开始写诗,给这个男孩子写诗,写得激情满怀的。这是我一生写的第一首爱情诗歌,献给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孩子,现在我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了。多年后,成了我的丈夫又成了前夫的诗人读我这首诗,调侃地说,“这是你写的最好的诗。”
姚锦云把诗抄下来,寄了出去。
我现在想不出世界上还有比这两个女孩子更不会谈恋爱的女孩子了。
我此刻回忆这件事还忍不住一边写,一边笑。多么愚蠢的想法!世界上有这样的谈恋爱的方法吗?
我没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写诗,倒为姚锦云给一个不曾谋面的男孩子写爱情诗。我们的生活如此交织在一起,甚至爱情也成了彼此互相出力的事情。
那首诗歌是否赢来了那个男孩子,我记不清了。我知道最终的结果,但是过程我现在想不起来了。
在那场谈话几天之后,我回到延庆的小山村里继续插队。可是生活已经改变了,我还不知道。到了村后的第二天,一个从二十多里外的公社买东西回来的知青冷冷地对我说,“公社正在找你呢。你考上大学了。”
我吃惊极了,连夜走了六里路, 到另外一个有电话的地方,给公社打电话。那个时候,电话还是手摇式,摇通了,接线生给你接你要的人。接线生听说我是从北地大队来的,上来就说,“你是沈睿吧,公社大喇叭天天喊你的名字,喊了两三天了。你快来吧,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公社呢。”
我拿着手摇电话,说,“你再替我往北京接好不好,我要告诉我父母。你再替我往顺义接,我的朋友姚锦云在顺义,好不好?”我急切地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最爱的人。我在我完全不认识的一个有电话的小村庄里,对电话线那边的姚锦云激动地说,“我考上大学了!”
“我回去送你!”我听到姚锦云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我在忙乱之中,办各种手续。包括转我的共青团关系等等。三天之后,我离开那个没有电话的小山村,再过三天之后,我坐火车去武汉上大学了。姚锦云和她的男朋友的故事就留在北京了。我被新的生活卷走,那个我不认识的姚锦云喜欢的男孩子,我终于没有机会认识。
可是我却想象过那个男孩子。他一定是高高的,瘦瘦的。姚锦云不喜欢个子矮的人。她也不喜欢女人气的男孩子。“男人要高大,男子气。”她说。
对我倾心的两个男孩子,一个是中学时代的好朋友,一个是我后来的丈夫,她都对他们的个子和气质不赞成。“太矮。”她简短地说。“第一个,太女孩子气。另外一个吗,你真的爱他吗?”姚锦云的问题是尖锐的,尖锐得让我不敢回答。
我承认她说得对,可是,“光看长相是不对的,对不对?男人长得什么样无所谓,只要一个男人有事业,有才能,就成,对不对?”我说。
姚锦云对我的想法不以为然,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反驳我。
我们都是在那个时代长大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数学家陈景润成了中国“最性感”的男人,整个中国都在为陈景润疯狂。作家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一篇写数学家陈景润是怎样痴迷地力图解决一个数学问题的报告文学,为中国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设计了他们的欲望对象。那就是一个男人应该关心科技,痴迷事业,对现实人生茫然无措,像陈景润一样!陈景润,一个个子矮矮小小,瘦弱不堪,戴着大眼镜的数学家成为无数女人追求的对象。我记得在报纸上看到说有多少女人给陈景润写信,毛遂自荐地要当他的妻子,为他的事业成功做贡献。报纸说的完美的男人都是科学家,数学家,工程师等等。一时间,中国的城市的女孩子都在找科技工作人员当丈夫,好像通过找一个搞科技的丈夫,她们也都为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做了贡献。
我们是在这样的文化中长大的。我们生逢其时,我们对男人的身材等等,闭口不谈。我们不好意思公开说我们要一个帅的男人。我们必须假装对男人的帅与不帅毫不在意。我们说,我们要一个有事业的男人。每个时代都在用自己时代的话语塑造自己的欲望对象。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成了全国的梦想。科技人员成了风光一时的对象。时代的话语塑造了时代的欲望。
姚锦云要找帅的男人。而我要找有事业的男人,隐隐地,我当然也喜欢帅的男人,但是,帅,一个身体方面的指标,怎么能成为目标呢?我们被教育说,帅的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男人。帅男人太花心,可能会抛弃女人。我们被教育成怕被抛弃的人。
我结婚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偏偏长成了不怕被抛弃的女人。对后来丈夫的隐隐约约的行为,只觉得鄙视,觉得一个人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偷偷摸摸的。我后来爱上了别的人,我还没有离婚。我对丈夫说,“我不再爱你了,我爱上了别的人。请同意离婚吧。”他不同意离婚。对我公开这样说话气得要命。他不理解,我要求光明磊落,我要求良心的光明,要求作人的光明。这些光明,是从我的身体上长出来的。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越长越黑暗。很多人年龄越大越变得诡计多端,欺上瞒下,连他们自己也欺骗,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善良,光明这些词从他们的生活中退出。而我知道自己,我要长得光明,做事做得光明。
姚锦云死后几个月,我结婚了,因为胆怯而结婚。我那时没有姚锦云的勇气和信心。这种信心是在后来才生长的。一个女人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是没有信心的。年龄会给女人很多力量,如法国哲学家西蒙·波芙娃的自传的题目所标志的:年龄的力量。
我和姚锦云争论这些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男人我们才能喜欢和结婚。姚锦云给我看她现在的好朋友,也是出租车司机的王筠的照片。我和王筠见过好几面。但是我不记得我们是否很谈得来。姚锦云在我上大学后不久,就被招工回来了。她好像是第一批被招工回来的下乡知青。她成了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热爱自己的工作。
在培训的时候,她认识了王筠,彼此成了好朋友。
那是一张让我震动的照片。姚锦云和我照的照片,那个时候,即使是单人像,也没有什么艺术趣味,一个头像而已。这张半身照片不同。照片里的人只是一个轮廓,人的脸都是阴影,而背景是浅色的,最明显的是高高耸起的乳房。好像王筠没有穿着衣服。她的侧影的线条,十分成熟的女性曲线和性特征让我吃惊。我再次感到女性的身体,那种隐隐的诱惑力。
姚锦云说,“这张照片是王筠在外地的一个照相馆照的。北京的照相馆不会照这样的照片。”我拿着照片,仔细地端详,照片中的乳头是高翘的,好像呼喊着一种我不熟悉的欲望。当然如果你不认识王筠,你不会认为这是她。只有你认识她,才能从轮廓中看出是她。我忍不住指着照片中的乳房部位,问,“这怎么会这样翘起来?”姚锦云给我解释,“照相馆的人要王筠躺在照相馆里照照片。她照了很多不同角度的照片,都是这类的。”
我还是仔细地看照片。成长在没有身体的时代,对身体我们有感觉却没有语言。这张照片说的只有身体,我感到照片中身体的欲望,那种几乎要从照片中冲出来的欲望,但是,我无法命名它。我同时对女性身体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可是我也无法命名我的感觉。我只能想象这种照片出现的场景,可是我没有身体的经验,我还不懂得男欢女爱,我也想象不出什么来。只觉得奇异,怪怪的,我看照片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乳房都在膨胀,乳头也在翘立起来。
可是我没说话,把照片还给姚锦云。姚锦云把照片收在她的钱包里。
我永远没见过姚锦云爱的男孩子,我见过姚锦云的其他两个最好的女朋友。
她们个个性感迷人。
18、
姚锦云喜欢在我放假回来的时候请我下馆子吃饭。
我的家境贫寒,父母没有什么钱,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不懂得怎么花钱。我生在一个有了钱就上馆子吃一顿,没钱就借钱去的家庭。每到月初,发了工资,我们家就顿顿吃起肉来,肉香扑鼻。母亲炒的木须肉,木耳加鸡蛋加肉丝,炒的爆羊肉,她连淀粉也不加,羊肉照样鲜嫩可口等等,是月初的饭,到月底我们就捉襟见肘,虾米皮炸酱油面条加一根小萝卜而已。
这种家庭的好吃好喝、毫无计划,影响了我一生。我至今都不知道怎样计划我的钱。一九七八年初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申请经济补助。学生分成小组。你在小组里汇报家里人挣少数钱,家里有几口人,你需要申请多少补助等等。我的小组的人,大部分都是从湖北湖南农村来的学生,不理解我怎么也会申请补助。我非常不好意思,觉得很丢脸,为自己申请那本来就不多的补助。可是我真的是没有钱。父母的工资 对那些农村来的学生可能数目不少,但是如果你出生在一个花钱从不知道计划的家庭里,父亲花钱如流水,母亲喜欢吃喝玩乐,他们一生都是有钱就花,你怎么办?你又无法给任何人解释你的生存和生活状态。那些农村来的学生觉得每个月一百多块钱的五口之家是生活在天堂里一样。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月工资也不过是四十六块 钱而已。可是你怎么说?你怎么解释家中的窘境?我只好硬着头皮申请,我知道如果不申请,我就活不下去,大学也上不下去。
姚锦云要帮助我。作为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大概每月挣四五十块钱。她要给我钱,我自然是不要,也不收的。因此,姚锦云决定带我见世面,也就是带我吃我从来没吃过的东西,看没看过的事情。她有工资,父母也不需要她的钱,因此与我相比,她就是“富人”,她就在每次我回北京时带我下馆子。
“去老莫吃一顿!”一天她建议说。“我刚发了工资,咱们现在就去。”她简直比我还是我父母的传人。而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对把钱存到银行里去生钱没有什么概念。我们都是有钱就花,只要开心就行。
老莫指的是莫斯科餐厅。那是当时北京仅有的两家西餐厅之一,另一个是在北京饭店内的西餐厅。北京饭店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时候进饭店好像进入国家保密机关,我连想都从来没想过。位于王府井大街南口的北京饭店在七十年代扩建,盖了北京第一座高楼,大概有二十多层高。我猜那是中国的第一座高楼。浅绿色玻璃,浅米粉色墙的北京饭店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第一个象征,都印在了八分钱的邮票上。我那时常常用那个邮票。那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进的地方。
莫斯科餐厅有些不同。首先是离我们住的比较近。比较近的地方,就是王府,可能也会觉得平常。莫斯科餐厅位于北京展览馆的西侧,动物园东门的外边。动物园我们是常往常去的。整个中学时代我都在动物园做义务劳动,有的时候回家,懒得走大门,就跳东门的栅栏,翻栅栏而过,在莫斯科餐厅门口立定,颠儿回家。我因此也进餐厅很多次,看过里面是什么样,虽然我从来没有钱去在那里吃一顿。到老莫吃饭就好像不是大事,就好像在想象中已经吃过多少次了,真的去的时候,无非是再想象一次一样。这也是“老莫”这个词给我感觉。我们不说是莫斯科餐厅,我们说“老莫”,好像我们和那里多么熟悉一样,虽然我一次都没有在里面坐过,但是,餐厅里面高大的俄国风格建筑和室内装饰好像稀松平常,我对里面的吊灯都很熟悉,因为曾经在那里站着看吊灯看过好几个小时,觉得那些吊灯很美。
姚锦云说,走,到老莫去吃一顿,就去吃一顿。我们把我的妹妹和弟弟也带上了。姚锦云就是我们中的一个。她天天常来常往,如今她在挣钱,她要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们。我们就欢天喜地地跟着她到老莫去吃饭了。我后来在王朔的小说以及姜文的电影里都看到他们描述莫斯科餐厅,才意识到那时莫斯科餐厅还意味着一种贵族趣味,一种共产新贵的生活方式。而我对这些全然无知。
我听说莫斯科餐厅的刀叉都是银的,到了那里一看,显然不是,是不锈钢的。刀叉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但是不是银的。另外我们谈论西餐,比如我们知道西餐是用奶油做的。但是对西餐的具体做法以及吃法都没有概念。姚锦云喜欢吃西餐。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西餐的。可是显然她也不知道吃西餐的流程。我们坐在象牙色的餐厅里,餐厅的天花板高得不可企及,落地窗挂着从天花板下来的白色透明的纱帘,隐隐约约地看到外边,外边是展览馆内景,因为是苏联建设的,米黄色的俄式建筑和花园的 景致好像是在外国,我们的确感到一种贵族气派。
我们当然不知道西餐是每个人点每个人的菜,于是姚锦云如在中国餐馆一样,为我们点菜,奶油菜花,红菜汤,土豆虾仁沙拉以及另外两个什么菜。这三样菜我却记住了。我们自然对刀叉不熟悉,不知主餐叉与甜食叉的区别。开始的时候,我们有点小心翼翼的,因为对环境不熟悉,可是,姚锦云努力劝我们,她显然出入这里,有一种熟悉的自信。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后来我和姚锦云在北戴河的起士林餐厅也吃西餐。姚锦云死后不到十年,崇文门大街的法国餐厅马克西姆开张了。接着就是无数的快餐店,肯德鸡、麦当劳等等。莫斯科餐厅是否还在保持那种贵族感觉我也不知道了,我后来在北京的很多大饭店吃过西餐,也在马克西姆吃过法式田螺之类的,却再也没去过莫斯科餐厅。那里的回忆被封住了,封在与姚锦云有关的生活中。
在我上大学回来的第二或第三个暑假,姚锦云要带我到北海公园里的仿膳去吃饭。仿膳刚开张不久,据我父亲说那里的满汉全席之类的菜,豪华精美得我们不能想。我父亲对吃很在行,动不动就又一顺的烤肉,东来顺的涮羊肉之类的。我上大学后对北京文化史着迷起来,后来我的藏书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北京文化史 的,大概与我父亲的对北京的吃的无比热爱有关。
仿膳,我父亲说,是慈禧太后爱吃的地方,那里的窝头都是栗子面做的,又小又美。窝头是穷人的食物,是北京贫穷的老百姓最通常的食物,粗糙的玉米面,加一点苏打,用水活好,做成一个金字塔型,中间用大拇指捅一个洞,往笼屉上一蒸,四十分钟就行了,吃起来诘倨拗牙的,连贴饼子都不如。贴饼子虽然是同样的材料,但是至少还有被烤的糊香的那面,玉米面的窝头是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食物。我常常抱怨吃不下去,说,玉米面卡在嗓子里,下不去。来美国后我发现美国的玉米和中国的完全不一样。美国的玉米是甜的,中国的玉米是苦的。我很喜欢美国的玉米,我怀疑是我年龄大了,对玉米有接受能力造成的。但是我还是不爱吃玉米面。家人嘲笑我,认为我吃玉米却不吃玉米面很荒谬,我说,“从小就吃玉米面,吃够了!”至于栗子,当然是我们都爱吃的东西。冬天的糖炒栗子是世界上最香甜的小吃。想象吧,栗子面做的窝头会多么好吃。但是,栗子,嗷,完全的贵族食品!把栗子碾成面,做成窝头状的东西,那简 直是对窝头的最高赞美和对栗子的再创造!
我们上午骑着自行车去北海公园了。那天姚锦云休息。我们一边聊天一边骑车,从新街口走到平安里,再到厂桥,前面还有一两站就是北海后门。我们说着杨胜的事情。杨胜那时在北京邮电学院上大学,在上个学期给我写了信,希望我们作男女朋友。而我,回绝了他,但是我心都碎了。
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拒绝。难道就因为我对生活有别的渴望吗?我对姚锦云说。我们正说着,不知怎么回事,姚锦云的自行车突然拐到我的自行车上来,我的自行车被撞了一下,我一个趔趄,撒起把来,从自行车上掉了下来,摔到马路牙上去了。等我站起来,我们才发现,我的左门牙被摔掉了半个。姚锦云一看我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她说,”你怎么 个跟头摔成小孩刚长牙的样子了?” 我开始哭起来,担心自己的牙掉了半截,怎么办。天做人合的,厂桥旁边就是北京最著名的牙医院,我们就骑车,不去北海了, 也不吃仿膳了,先去看牙医吧。
那天正好是周末,牙医院没什么病人。一个女的、年纪五十岁左右的牙医值班。她看了看我的情况,说,“只好把牙神经拔掉,再接半截塑料牙。”反正没有别的病人,她就拔我的神经等等之类。等我们从那里出来,我的半个脸都因为麻药而麻木,姚锦云和我都没兴趣去吃仿膳了。
姚锦云说,“都怪杨胜。要不是说他的事情,我们也不会撞车,我们应该找杨胜算账。”我气得踢姚锦云,“我还是找你算账好!”
我的掉了半截的牙,是姚锦云给我终生纪念品。这颗牙,换了几次,从中国到美国,为这颗牙,我花的钱也成千上万了。生活真是不可思议。每次去洗牙,在美国每半年洗一次牙,我的假牙都让我想到姚锦云,想到她觉得我可笑的笑声和我的无可奈何的、恼怒的抗议。姚锦云给我的身体留下了永远的纪念,这种纪念,不可思议的一个意外和永远的创伤,却让我永远地记住我们的笑声和少女时代的亲密。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北海公园。我们打扮成四十年代女士的模样。我穿着姚锦云母亲的黑色锦缎短袖旗袍,旗袍长至我的脚踝,头发梳成刘海式,看起来像一个四十年代的女学生。姚锦云戴着宽边的白色礼帽,穿着深蓝色丝绸上衣,白色的裤子,戴着她父亲四十年代戴的太阳镜,俨如一个海外归来的女富豪。
那个太阳镜是由黑水晶磨成的,是三四十年代的产品。一九八零年,太阳镜刚刚从国外传到中国,形状都是蛤蟆镜式的,戴在脸上,把半个脸都遮住了。人人看起来都像大蛤蟆。水晶的太阳镜我们连见也没见过。姚锦云戴着水晶的太阳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三十年代摩登上海的女富豪。我后来在贝多里奇的电影《末代皇帝》看到一九二五年溥仪在冯玉祥将军逼迫下搬出故宫时,戴的是与姚锦云的一模一样的太阳镜。
我很震动。跑到图书馆把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借出来,查这个太阳镜是否是真的他出宫时戴的。果然,在照片上,他是戴着一模一样的、小镜片的水晶石的太阳镜。贝多里奇的历史细节很准确。而姚锦云的太阳镜标志着她的阶级,出身和家庭历史的全部过去。当然,这只有我知道。
我们在北海照相,对我们的装束十分得意,因为,我们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们后来没有到仿膳去,我们都不想去仿膳了,我们在北海北岸的一个餐厅吃饭、从餐厅的窗子里看得见北海的白塔和白塔的倒影。还是姚锦云点菜。我对菜一窍不通,那个时候我没有去过什么饭店。
姚锦云点的菜中有滑溜里脊。那时鸡肉很少,还不是一般人常吃的东西。我听说是里脊,以为脊是鸡,是鸡肉,吃起来,心里纳闷,怎么好像是猪肉的味道?印象很深。二十多年来,我不知自己去过多少家饭店,但是对滑溜里脊,对二十岁初头的自己的“脊”“鸡”不分,还记忆犹新,犹如发生在昨 天。
记忆是很神秘的。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些细节?为什么我还记得那些笑声?好像那些笑声就挂在空中,我可以随时摘取它们,而其他细节早就成了一片模糊。
19、
大学暑假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常常去文津阁的北京图书馆去看书。文津阁过去是皇家的藏书楼,从什么年岁起成为国立图书馆,我不知道。我对图书馆的历史一无所知。
文科的书起先都是在东边的一个单独的大阅览室里,一九七九年左右搬到主楼内。我爱上了阅览室内的台灯。那些台灯形状极为典雅,一盏灯上有两个灯泡,挂在两边,可供两个人用。灯罩是长方的,遮住各个灯泡,灯光在浅淡的褐色的灯罩下显得极为柔和,专注。我因为没有钱,常常走着去图书馆。从我的家到北图,要走四五十分钟。我把母亲给我的车钱当饭钱。有的时候我会带一张母亲做的烙饼,加一些小菜,当我的午饭。
中午在图书馆吃午饭,有的时候我就会到外边去走一走,沿着北海大桥到北海前门,再走回来。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北海内的金阁寺,我就常常从西门进去,到金阁寺转一圈,再出来。有意思的是,我常常不用买门票。西门的看门人认识我,知道我是看书出来走一走的姑娘,挥手让我进去。
姚锦云迷上了邓丽君的歌。她来图书馆找我,拽着我出来。怎么了,风风火火的?我们出来,坐在北图的台阶上。那些台阶都是光滑的深灰色的石头,汉白玉的大理石的护栏。她掏出一个小的砖头式的录音机,是松下还是三洋我不清楚,说,“你听听这些歌!”
她按键,一个女声甜蜜蜜的、软绵绵的歌声从小砖头里钻起来。我被这种从没听到过的甜蜜柔软的歌声也吸引了。那个时候,小录音机刚刚时髦中国。追赶潮流的年轻人,人人都买录音机。姚锦云的录音机是不是她自己的,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我们坐在北京图书馆门口,在高大的银杏树下听邓丽君的歌。
我天生对音乐没有什么感觉。姚锦云学弹吉它的时候,天天在我家唱歌,我听,也可以,不听也可以。歌曲从来不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姚锦云为邓丽君欣喜若狂。我看到她的痴迷的样子,也受到感染起来。最关键的是,这些软绵绵的歌曲带来了生活中我们这代人从来都不知道的东西。那就是公开地诉述爱情、思念和悲伤。
姚锦云和我都是在革命歌曲下长大的。我们听的都是铿锵的革命、斗争歌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之类的。邓丽君的歌声带来了个人的悲欢离合。对中国来说这些歌声不谛是另一场革命——个人的革命,个人的觉醒。人们终于可以诉说和歌唱自己个人的愿望与悲伤了。
姚锦云把这个小录音机拿到火车上,而带我回归武汉的火车在几分钟之内就要开了。她要我听歌,新的邓丽君的歌,刚刚找到的磁带,新的歌声。火车里人们上上下下的,傍晚的金色的阳光射进车厢内,她坐在我的对面,录音机里是邓丽君的几乎哭泣的、悲伤的歌曲。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试图听邓丽君的歌声。姚锦云那么全神惯注,完全沉浸在歌声里。我突然意识到悲伤和悲伤的滋味。车窗外是我的姐姐和妹妹,他们送来火车站送我回学校。姚锦云跳上火车上来送我,让我听歌。我对离别感到绝望,感到不可承担。
也许是邓丽君的歌声的作用,泪水蒙住我的眼睛。姚锦云坐在那里,她的披肩发散落着,盖住了她的半个脸,晚夏的夕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那么悲伤。我出神地感受着那种无法言说的悲伤。火车的铃声突然响起来,督促上车来送亲友的人下车,我打了一个激愣,一下子惊醒起来,督促姚锦云下车。姚锦云下车了,手里举着小录音机。到了站台上,她把手从车窗内伸进来,举着小录音机,继续让我听邓丽君的歌声,直到火车开始挪动了,歌声还在萦回。我从车窗里探出头,看见姚锦云和我的姐妹向我挥手,我还听得见低徊的歌声从后面传来。火车开走的时候,我坐在座位上,茫然地恐惧起来,我对告别与未来都感到恐惧。
从那次起,我学会了一个道理,我自己的道理,拒绝分别和告别。在一切分别的场合我都尽最大力量把分别弄成不是分别。无论我去哪里,我都尽量阻止任何人送我。我从来不说告别这个词。出于对未来和人生无常的恐惧,也许是出于迷信,我不允许生活中有告别这种情况存在。我的父母,家人,朋友,孩子,没有人不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和病态。任何人要去机场送我都会让我恐惧。最好的办法是不让任何人送。我送别人的时候也装作不是分别。我甚至拒绝与任何人,哪怕是我送到机场的亲友说告别。不,不告别,永远不告别。
我来来往往地每年飞往中国,我因为生活和工作与思彬住得分开在美洲大陆的东西两岸,我们几乎每个月都飞来飞去,我不允许告别发生。所有的告别都不是告别。在我的生活中永远没有告别。我从来不许思彬送我,到机场他不许停留,要立刻就走。我送他到机场也是如此。我从中国回来,不许家人送我到机场。姐姐坚持,我只许她送我到门口,不许去机场。不,不,不。让我们把分别弄得平常,好像我一会儿就回来,生命就会平安。
我挚爱的人们不理解我,但是都容忍我的怪癖。他们都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
可是没有人明白这种恐惧从何而来。
这种恐惧来自我对生命无常的绝望。
来自我的近乎迷信的执狂。
让分别不是分别。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知道每一次的告别是不是真的永远的告别。如果我们不告别,我们还有事情要做,生命就会继续下去。
来自我的经验。姚锦云为什么要那么痴迷地送我?难道她感受到了未来?
死亡在每一个街口等待我们,为了抵抗死亡,我们相爱的人们永不告别。我决定。
“我去送你到机场,为什么不成?你怕什么?”妹妹善意地嘲弄我。
“我怕死亡。”我一脸的严肃。我自己走。就是不要你送我到机场。我们都四十多岁了,像两个小孩子似地为送我争执起来。我赢了,妹妹屈服。
她是妹妹,应该听话。
任何告别对我来说都是永远,我因此拒绝。
20、
告别。
我们为姚锦云做了最后的告别仪式。
我们,一行有五六个人,我今天甚至不记得有谁了。我昨天给妹妹打电话,
“你在‘给姚锦云的为了告别的纪念仪式’上吗?”她听我说着这样拗口的话,简单地回答我,“我在”,说得极为肯定。我问,还有谁?她说,“有王筠,吴瑕,我也不记得了。”然后,停了一下,她问,“你问我这个干嘛?”“没什么。”我把电话挂了。
我退却到自己的回忆中,我记得这些公园:北海,后海,紫竹院,颐和园。
记得那个寒冷的冬日,我们都骑着自行车。我把姚锦云的血沙放在自己的自行车后架子上,我们要把她的血沙撒在她喜欢的北京的公园里。她是那么喜欢滑冰,在这个冰冷的冬日里,我们把她归还给冰,归还给水,归还给大地,归还给她的笑声响动的北京的公园的天空。 我们不想惹人注目,因此,整个仪式静悄悄地。
我们站在北海的湖边。北海的湖水历来清澈,冬天的时候,结成冰的湖呈现出碧绿色,在昼光中发白。北海的白塔在灰蒙蒙的天空中显得斑驳。公园里很安静。我们甚至担心公园管理人员会看到我们。
我说告别词:“锦云,我们都知道你喜欢来这里滑冰,看这里到处是冰,你现在可以畅快地滑冰,畅快地玩了。”我哽咽住,用小铲子把已经凝固成深藏色的血沙撒在开始溶化的冰上。我们去后海,也就是什刹海和积水潭之间。那个时候,后海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是城市中心安静的角落。
在后海边我们可以胆大一些,因为没有人会注意我们。后海的湖水已经化了,也许因为是活水的原因。深绿的湖水倒影着高大光裸的树,后海的四周到处都是树木,倒影着北京冬天阴霾的天空。我们轮流把血沙撒进湖里,我们每个人都向姚锦云告别。我们接着骑车去紫竹院,最后去了颐和园。
一天中,我们把姚锦云送到她最喜欢的几个地方,有水有树安静的地方。血沙将永远沉在湖地,而她的灵魂将上升,在湖上飞翔,爽朗地笑,开心地尽情地享受北京的美丽。
那个时候,北京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城市!一个没有高楼的城市,一个树荫掩映的城市,一个安静的胡同交叉的古老的城市。我站在颐和园的昆明湖边。我和姚锦云曾在这里划船,游泳。我们去过那里无数次,我不记得多少次了。我们都爱颐和园昆明湖南岸的寂静和广阔,于是,我们站在南岸,把姚锦云留在那里。
自那次以后,二十多年来,我再也没有回去过。去年夏天我回到北京,坐在后海的一个酒吧的露天竹椅上,看着热闹起来的后海。人群,无处不钻鸣着喇叭的汽车和仍然在那里的茂盛的树木。湖水荡漾,我想起了姚锦云,想到多年的离别,多年的渴望。我的同伴为北京的美丽倾倒,夕光中,他叹息北京的异国浪漫。而我举着酒,突然站起来,走到几尺之外的湖边,把酒倒进湖中。“你好,锦云,我在这,我们都四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你可安好?”
湖水荡漾,荡漾,那么平静。我看见下沉的夕光,后海的湖水在夕光中成红 色的,血红色的。
21、
姚锦云死后,我一直对她的死亡感到不真实。难道姚锦云真的死了吗?难道她的那么生气勃勃的生命真的不再存在了?我不相信,我觉得也许在某个时刻还会突然出现,会大叫着我的名字走进我们家的小院子,她总是那么飒飒爽爽地喊着我的名字,走进来。
然而她的家,父母以及哥哥在她死后马上就搬走了。我去过他们的新家一次,就再也没有访问过他们。
姚锦云的骨灰在放在我家里一段时间后,被她挚爱的哥哥取走,埋葬在北京郊区附近的一片树林中。我没有去过她的墓地。不。她没有墓地。没有任何标志表明她永远地归于那片树林下的泥土里了。这样也好。我们都生于泥土,归于泥土,本来也是不需要标志的。
我想象那片树林。那一定是一片新的树林,新的树木。那些年轻的树在阳光下伸展着手臂,沐浴在阳光下,在阳光中眯起眼睛,他们分享阳光的灿烂。
我想象姚锦云在那些树林中安睡。她沉沉睡去,嘴巴微微地张着,好像一个婴儿。多少次她睡在我的房间里,我习惯了她的呼吸。
我想象她。于是她来到我的梦中。在她死后不久,她回来了。我们拥抱告别。她说,“我要走了。” “你去哪里呢?”我焦急地问,知道她非走不可,但是又残存一点希望。“我要去亚瑟王死后去的岛上去。”她平静地回答。
“为什么是亚瑟王?圆桌骑士们吗?”我完全不解,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知她为什么用这种陌生的语言说话。
她却没有回答我。我送她到海边。大海风平浪静,一片灰白,是冬天的海,浓雾遮盖,我隐隐约约地看到远处泊着一条船,或者是一个船的阴影。那条船,从影子上看是一艘古老的带着白帆的船。我站在海边,她回过身来,说,“我要去那个岛,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我却哭了起来,想揪住她,却没有揪住,她就不见了。我望着空空荡荡的大海,船也不见了。我大声地喊起来,我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我醒了,被自己的喊声惊醒。真切地感到她刚来过,但是,我也知道是 那只是一个梦。
不久她又来了。几乎每两三个月来一次。我开始的时候,每次醒来都感到隐隐的恐惧。我从来没有见过鬼魂,梦中的情景如此逼真,我不知道该怎样理解我这样的梦。后来,我渐渐地习惯了她来。有时候上床前我还会想,姚锦云今天晚上会不会来?好像是一个约会,我合上眼,等着她的到来。在梦中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她已经死了。
这样的梦持续了两三年,有一次她又来了。我不记得具体梦是怎样的了。但是我记得她最后说,“我不会再回来了。”我大惊失色起来,“为什么?”她拿起我的手,放她的脸上,说,“你看,我的脸上的肉都掉了,不能再出来了。”我抚摸她美丽的脸,感到她脸上的肉好像在失落下来。我点点头,完全明白她的意思,说,“那你现在怎么回去呢?”她说,“我还是走窗子吧。”我打开窗,“这个窗吗?”她点点头。“你真的永远不回来了?”她还是点头,不说话。我 望着窗子,窗子外是灰色的天空。
我回过头来,姚锦云已经不在了。再看窗子,窗子打开着,天空空荡着。
我醒来了。在黑暗中温习自己的梦。
我试图理解这些梦的意义。然而,我不能。
来美国多年后,我再婚了,搬进了思彬多年前买的田庄里。早在他认识我之前,很多年前,他命名他的田庄为“新天堂岛。”从公路上开车下来,转到我未来的家的石子路上,开几十米后,就可以看到一个横木牌,上面写着:新天堂岛。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的典故,问他什么是新天堂岛?他淡淡地说,“呃,亚瑟王死后去的岛是天堂岛,而这里是新天堂岛,与亚瑟王的岛相连。”
我听了他的话,像电击了一样,站在那里。我无法解释命运。当姚锦云说去亚瑟王的岛时,我并不知道那个岛叫天堂岛!如今,在完全不可能的条件下,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亚瑟王的岛出现在我面前。
天堂岛和新天堂岛相连。我从此要以这里为永恒的家了。
姚锦云,我们都住在天堂岛上了,你可安好?
(作于2004年12月-2005年3月,美国葛底斯堡) 【作者简介】沈睿:作家、诗人,出生于北京,1994年赴美留学,在美国俄勒冈大学获得比较文学博士等学位,现为莫尔豪斯学院教授。出版过《假装浪漫》、《荒原上的芭蕾》、《想象更美好的世界》和《一个女人看女人》等散文集。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本文编辑: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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