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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7月15日的早上,在浙江紹興城內古軒亭口,一個30歲的女性,在沒有確供,沒有實 據的情況下,被清政府以謀反的罪名殺害。這就是上世紀初那個著名的“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案。有關秋瑾案事件一些經過和事實,本文就不多寫了。這裡主要談談秋瑾案里的幾個人物。
秋瑾案發生以後,社會輿論對此案的反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家對涉嫌參與製作“秋瑾冤案 ”的涉案人及大清朝進行了前所未有口誅筆伐,嚴厲的譴責了當時的浙江巡撫張曾敫及紹興知府貴福等人。而這些當時的秋瑾案參與者,在滾滾的潮流中,無一個不以悽慘的結局,掩埋在歷史長河中。
一,在所有的秋瑾案參與者中,民憤最大的就是時任紹興知府的貴福。 貴福,是清朝末年的一個中級地方政府官員,職銜最高升至道員。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 ) ,貴福被任命為浙江紹興府知府。1907年2月,女革命家秋瑾出任紹興大通學堂的督辦。7月13日下午,貴福親自帶領從省城杭州派出的300名清軍包圍大通學堂,打死打傷師生數人,逮捕了秋瑾。
當晚貴福主持“三堂會審”,次日又指使手下對秋瑾嚴刑逼供。同時他又親擬電報給當時浙江巡撫,“懇請將秋瑾先行正法”。得到批准後,貴福即下令於7月15日清晨將秋瑾殺害於紹興 城內古軒亭口。從貴福當時的社會地位和一生作為來看,他本來算不上是重要的歷史人物。唯因其主謀殺害了辛亥革命時期著名女革命家秋瑾,在歷史上留下罪惡的一筆而遺臭後世。
秋瑾案後,貴福自知在紹興不能安身,請求調任浙江衢州任知府,遭到衢州士民拒絕。貴福又到京城活動,擬調任安徽寧國府知府。清末民初李寶嘉所著《南亭四話》載:貴福既殺秋瑾,意不能自安于越,乃運動當達,移知衢府,衢人,復電政府嚴拒之。貴既不獲逞,乃親走京師,求他調。得寧國府命下……
光緒三十四年十月(1908年10月),寧國府(治今宣城市)人得知貴福不久將出任寧國知府 。先是寧國府紳、學、商界召集會議共籌對策。接着皖北學界也集會反對貴福來皖。十月七日(10月31日),皖省南北學界開大會於蕪湖商議對策,到會者約百餘人,會上通過了不認貴福之電:“致貴福電:安慶教育總會轉貴太守,鑒公為社會不容,世所共知,寧人不敢戴,寧國六屬商學界等叩。” 致皖撫藩學電:“安慶撫藩學學憲鈞鑒,貴福為紹衢不容,寧國亦不敢承認,豫守在寧士民愛戴,乞緩遷調,以定人心,寧國六屬商學界等叩(《安徽省志·大事記》)”。在皖人的強烈抗議下,貴福不敢就任寧國知府一職。“貴福自辦理大通一案竣事……兒令無地自容,竟至不安 ,調任安徽寧國府,皖人又不樂有此賢太守,拒之甚力。貴福進退維谷,不敢履任,坐是終清之世,廢棄終身。入民國後,自知不容於清議,改姓名為趙景祺。” 宣統元年(1909年),貴福出任漕運勞保道員,加二品銜。辛亥革命後棄官北歸,改名換姓 ,在北京香山健銳營蜇居。為防止革命黨人掘墳泄憤,貴福自己把自己父母親墓碑上的字給鑿掉。通過這種方式,他好長一段時間從人間蒸發。直到本世紀2000年5月下旬,在北京香山地區一處施工工地發現了貴福的墓穴,並出土了他的墓誌。 原來他早在民國五年(1916)就更姓名曰趙景祺,到奉天(今遼寧瀋陽)任商埠局長。民國九年(1920)任瀋陽縣知事。奉系軍閥占據北京時,還曾當過京兆尹公署政務廳長。“九·一八”事變後,他投靠日本侵略者,在偽滿傀儡政權任職。
其次子與偽滿皇帝溥儀的四妹結婚。1937年1月,貴福死於瀋陽。由其二子扶靈回京安葬,安其遺囑,不立碑不設墳。但是不管貴福怎麼逃避,他已經被釘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二:在秋瑾案中,當時的浙江巡撫張曾敫就是代表清政府的幕後黑手。 張曾敫(1843~1921)字抑仲,號筱帆,晚年號道聲良駿。族系西門張,梁莊村人。同治七年(1868)中進士,入翰林院,曾隨張之洞游。當時的人們,對他曾經有一定的評價:張曾敫為人剛介,卻精於權術,對下屬要求極苛,重視澄清吏治。先後劾罷墨吏幾百人,裁革用費巨萬 ,而對僚屬有恩禮,故所到之處,雖嚴厲,亦有賢才願為之效力。 但是最後還是因為 秋瑾案晚節不保。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安徽新任巡撫馮煦密電張曾敫,約他搜捕革命黨人。紹興富紳胡道南向紹興知府貴福密報:大通師範學堂校長秋瑾在學校密藏軍火,打算響應革命。貴福換上便服,連夜上省城告密。張曾敫得到消息,派巡防營統領李益智往紹興逮捕秋瑾。 李益智到紹興後,同貴福率兵包圍大通師範。當場打死學生二人,傷七人,逮捕了秋瑾和教員程毅及六名學生。 張曾敫奉命電飭紹興知府貴福,會同山陰、會稽兩縣,對秋瑾和學生進行嚴刑拷問。1907年7月15日清晨,以身帶兇器罪名,把秋瑾殺害。 秋瑾被害,引起社會輿論對張曾敫強烈譴責。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他不得不託病請假。同時四處活動,爭取異地就任。當時曾經傳言張曾敫將調任江蘇巡撫,但是江蘇上海發起抵制活動,所以除了自取其辱,沒有任何現實的可能。最後清廷調他重回山西,候補巡撫。 據當年的《時報》記載:張曾敫離杭啟程時,自知民間結怨已深,恐怕有風潮,就由軍隊擁護而行。在他經過的八旗會館到清泰門火車站的一路上,沿途都是人民在焚燒冥錢倒糞,在罵聲不絕中離開杭州城。 至此,張曾敫連上三本乞退,寓京城四年。辛亥革命起,張曾敖移淶水。光緒靈柩葬於西陵後,張曾敫常對西陵哭泣。不久,到天津隱居,杜門謝客。民國十年(1921)正月初二在新年的鞭炮中死去。
三,好義的李鍾岳
這話不久前在濟南聽說過。但是在那個一百年前,在秋瑾案中也有這麼一個官史這樣被人稱讚。人們都說晚清官場腐敗至極、黑暗透頂,似乎從上到下也找不出幾個好的官吏出來。然而,事實也並非如同人們所說的那樣,晚清官場上個別的例外竟然也是有的。山東安丘縣籍官吏李鍾岳,在浙江紹興府山陰知縣任上,因拘捕監殺一代女傑秋瑾而負疚自盡,就足以表明了晚清個別官員雖身處黑暗官場卻也良心未泯……
李鍾岳(1855—1907),字崧生,又字申甫,號晴嵐,山東省安丘縣人。他出身貧寒,勤奮好學,十幾歲便博覽群書,能詩善文,18歲中秀才,39歲赴濟南應試考中舉人,43歲中進士,列第18名,從此入仕為官。1907年1月,李鍾岳擔任浙江紹興府山陰縣知縣,其間遇上了秋 瑾案。於是李鍾岳受滿清朝廷和上司指派直接參與了拘捕、審訊和監斬秋瑾的全部過程。 因秋瑾所在的大通學堂就在山陰縣內,於是貴福便命令到任職不到半年的山陰縣令李鍾岳負責查抄大通學堂緝拿秋瑾。飽讀詩書的李鍾岳到任山陰縣令後,在遍訪當地名士賢人的過程中,十分欽佩和仰慕鑑湖女俠秋瑾的才學,常以秋瑾“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的詩句,鼓勵教育自己的兒子:“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其愛才之情溢於言表。也許正是因為如此,李鍾岳雖為領受上司之命的當地七品知縣,但仍對秋瑾“猶思竭力保護之。”
據《山陰縣誌》記載,1907年7月14日下午,李鍾岳在奉命提審秋瑾過程中,不忍心對秋瑾下毒手用刑,而是在稍加審問後,便令文案將程毅等7人帶到公堂審訊,自己則破例設座讓秋瑾坐於椅上,同其單獨交談起來。兩人對談了一陣後,李鍾岳讓人取來紙筆給秋瑾。於是,秋瑾用硃筆寫下了“秋風秋雨愁煞人”這句世人傳頌的絕命詩句。 李鍾岳誇讚秋瑾女士的書法功力,秋瑾說:“未見過貼,字實不能寫,文章是能作幾篇的。” 於是,李鍾岳又讓秋瑾作文,秋瑾說多年不用毛筆,書寫不慣,李又另給墨水鋼筆和英文練習簿。秋瑾提筆立成千餘言,主要陳述其生平歷史和申訴此次被捕之冤。李鍾岳的整個“審訊”過程持續兩小時左右,室內寂靜異常,基本上形同會客。
李鍾岳如此“審訊”的情形被人密報於紹興知府貴福,貴福聞之大怒,氣勢洶洶地責問李鍾岳 :“為何不用刑訊,反而待若上賓?”李鍾岳則以“均系讀書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證據不足,礙難用刑”來辯解。貴福見李鍾岳如此立場,知道審不出什麼結果,便於晚間親去杭州,面見浙江巡撫張曾揚,因其邀功心切便謊稱秋瑾已承認密謀革命,浙江巡撫張曾揚聽後不加複查,便立即擬寫了“就地正法”的手諭。
當日深夜,貴福趕回紹興府署立即召見李鍾岳,並出示了張曾揚的手諭,令其立即斬殺秋瑾 。李鍾岳仍據理力爭道:“供證兩無,安能殺人?”貴福厲聲訓斥道:“此系撫憲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殺,在君;宥,亦在君。請好自為之,毋令後世誚君為德不卒也。” 李鍾岳知已不可以再爭,怏怏返回縣署,思忖良久,終無兩全之策。
據《山陰縣誌》記載,1907年7月15日凌晨三點,紹興知府下達的執刑任務已不容再緩。於是,李鍾岳將秋瑾提至山陰縣署大堂,他對秋瑾說:“余位卑言輕,愧無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諒之也。”說完,李鍾岳當場“淚隨聲墮”,身邊的吏役也都“相顧惻然”。
李鍾岳徵詢女士還有何要求,秋瑾對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護深表感激,並提出了行刑時不要梟首、刑後勿剝衣服等要求。李鍾岳答應了她的要求。凌晨四點,在貴福心腹的監視和催促下,李鍾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紹興軒亭口赴刑,一代女傑英勇就義。
紹興知府貴福對李鍾岳袒護秋瑾、屢屢抗命的行為極為不滿,處決秋瑾後立即電奏浙江巡撫張曾揚,並歷數了李鍾岳在秋瑾案中的種種消極表現。僅僅三天之後,李鍾岳就因“庇護女犯罪”被革職。
據說,在李鍾岳離任之日,紹興紳士民眾數百人乘坐數十隻船,送至距城30里的柯橋,仍然戀戀不捨。李鍾岳愧疚地對送行的人說:“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李鍾岳離職後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終日悶悶不樂,反覆念叨“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之句,對秋瑾之死深感內疚.
李鍾岳經常獨自一人將私藏的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拿出來“注視默誦”,並對此潸然淚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也有人勸慰李鍾岳,但李鍾岳在良心的自責下始終不能釋然,並漸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幾次自殺未遂,一次躍井被救不死,數日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現,於是家人防範,不敢遠離,但他死志已決。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時許,李鍾岳乘家人不備,在寓中懸梁自縊,年僅53歲。此時距秋瑾遇難只有百餘日。
李鍾岳自盡的消息傳出後,浙江士紳民眾無不哀痛惋惜,杭州城鄉士紳們前往弔唁者三日不絕。上海《中外日報》《申報》《新聞報》等媒體爭相報道了此事,一時間江南輿論譁然,社會各界紛紛譴責紹興知府貴福與浙江巡撫張曾揚,為李鍾岳鳴不平。上海還將秋瑾一案編成新劇《六月雪》演出,為秋瑾和李鍾岳鳴冤。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親筆為秋瑾女士題寫“巾幗英雄”四個大字,並親書楹聯一副:“江滬矢丹忱,感君首贊同盟會;軒亭灑碧血,愧我今招俠女魂。”褚慧僧、吳芝瑛、徐寄塵等人還於12年在西子湖畔修建起秋瑾墓和鑑湖女俠祠,特將李鍾岳的“神位”祀於祠中,上題“清山陰知縣李鍾岳之神位”,下書“李鍾岳先生,山東安丘縣人,秋案中有德於女俠”,以紀念李鍾岳保護秋瑾和為秋瑾殉道的悲壯義舉。
後記:秋瑾案已經過去一百多年了,從秋瑾案發生後的輿論作用可知,不論在什麼年代,創建莫須有的罪名的人最後都是被釘在恥辱柱上的。現實中,我們需要法制,我們不允許再有一些莫須有的罪名了。山東人好義,中國人的幸運乎? Posted 30th April 2014 by macro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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