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最應該向文革受害者道歉?
山東的劉伯勤、河北的宋繼超、湖南的溫慶福、山東的盧嘉善、福建的雷英郎……最近一段時間來,全國已有多人在報紙上向文革中傷害過的人道歉。這些毫不相識的老人,都曾在“文革”中有過非理性的選擇,經歷過漫長的歲月後,現在他們又作出了同樣的選擇——道歉。一位老人曾寫道:垂老之年沉痛反思,雖有文革大環境裹挾之因,個人作惡之責,亦不可泯。但是除了他們,還有誰更該為文革而反思和道歉呢?
遲到的懺悔與“平凡之惡”
正如一位受害者後代說,“我們現在再次提起文革,不是因為怨恨,而是為了反思,為了警醒。今天,他們中的少數人,終於跨過那一段沉重而恥辱的歷史而公開道歉,這種良知的自我反省和靈魂的自我救贖,無疑需要極大的道德勇氣。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在談到自己懺悔的時候,說過這麼一句話:“承認這一點,使我很難過;但這是事實,是不幸的真相。”當年紅衛兵能有如此的懺悔,昭彰的是其人性的回歸。然而,我們是否應該更多的反思:為什麼會有文革?它的必然性何在?一個有理想的青年為何成了歷史的罪人?
更何況這種個人懺悔式的文革反思是無法長久進行的。隨着直接參加和經歷文革者的逝去,後代對文革的反思將越來越需要從政治制度、社會價值和政治文化的層面上進行。個人道德懺悔式的文革反思只能給後代帶來本不應該由他們擔負的集體罪孽。就目前情況來看,那些在文革中尚年幼或未出生的新一代中國人就已經面臨着這個問題。60年代的德國也曾有過類似的情況,當時的德國青年人對於二戰時的德國已相當隔膜,但他們對二戰時德國的所作所為仍抱有一種集體罪孽感。
當年追究文革責任的歷史局限
回想當年對文革的後續處理過程,針對文革施害者的法律正義的缺席,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遺憾。當年對文革責任追究的不徹底,更多的是出於現實政治考量,以“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宜嚴,宜少不宜多”為原則,因此“處理這類歷史問題,要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宜嚴,只要犯錯誤的幹部認識了錯誤,做了自我批評,或者組織上已經做了處理,就不要沒完沒了地算歷史舊帳”(《人民日報》),但這等於是用組織審查取代了法律正義,用政治結論取代了歷史正義。
當然,這個遺憾背後,有當時的形勢使然。彌補這一遺憾的最有效的方式,莫過於尋求建築在史實真相基礎之上的歷史正義。但可惜的是,近些年來,對文革的反思非但沒有深化,反而出現了不少懷念文革的噪音。這種現象,顯然與文革歷史真相的披露是否充分有莫大的關係;僅僅滿足於用政治結論來反思文革,是遠遠不夠的;真正的反思,必須建基在歷史真相之上。披露歷史真相,尋回歷史正義,才是卸下歷史包袱,輕裝前進的一勞永逸之法。這包袱不僅包括文革,也包括當年對文革施害者的責任追究。
誰最應該向文革受害者道歉?
那麼,誰又最該為文革負責。就像誰該為當年二戰中死去的無數德國人負責一樣,是希德勒嗎?文革罪過和德國納粹的重要相似之處在於,在高度極權的政治形勢之下,人的思想、判斷和行為極度不自由。這種不自由不只是被禁止自由思想,而更在於根本就不知道甚麼是自由思想;不只是無從作出獨立判斷,而更是根本就不知道甚麼是獨立判斷;不只是無抵抗行為,而是根本就沒有抵抗的願望。正因為如此,反思文革,最終目的我們是要想讓悲劇不再重演。
儘管我們也曾一度有清算文革罪行的共同要求,但文革罪行最高刑法罪責的歸屬始終沒能弄清。和日本天皇一樣,那位偉大領袖並未因文革的罪惡而失去神聖的光環。從中南海移駕紀念堂,偉大領袖仍然是偉大領袖。也和天皇一樣,偉大領袖是無辜的,他上了四人幫的當。而且,即使上當,他還是全中國第一個看清“江青有野心,要搞四人幫”的英明領袖。偉大領袖的刑法無罪與普通中國人的道德無罪一起營造了一種文革之罪全在四人幫的神話。
於是整個文革就像是由幾個刑事犯造成的社會案件,罪犯既已經繩之以法,案件亦宣告終結。這種結果,直接造成事情過去了這麼多年,給文革正名的暗潮卻不斷涌動,一些人甚至以老革命、老工人、老農民名義發表懷念這、懷念那的文章,給許多不了解那段歷史的人以迷惑。究其根源,也許是我們缺少一個像德國人反思二戰那樣,從元首到政府向國人乃至全世界的真誠道歉!(文/風青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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