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了一篇直面畢福劍事件的評論了 作者:張千帆,北大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 關於私人談話,隱私是毫無疑問的,公布在網上,無論對還是不對,都是不道德的,因為私人談話是基於對朋友的信任,通常是要求朋友對等的尊重,在法律上也是受保護的。談話的私密性對於一個社會的誠實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要時刻提防“告密者”,那也會加劇社會的虛偽,講的都會是假大空的話。這對社會的危害是 很大的。 言論自由要尊重, 比如畢福劍評毛澤東,他講的可能對,也可能錯,不管對還是錯,只要不會造成嚴重的、可見的、清楚的現實後果,比如暴力活動,鼓動人衝擊政府,或者挑逗種族毆鬥,一般就不應該追究。網絡上有人挺,有人罵,這也很正常,相關部門不宜介入。包括對於毛澤東個人的評價,也是可以的,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好像領導和個人就應該出來管,其實沒什麼必要。 界限在哪?言論是否造成清楚、嚴重和馬上就會發生的後果。不能基於遙遠的猜想和想象給言論自由套上枷鎖,而且,限制言論的後果是很嚴重的,比如在大躍進時期,鼓勵人口政策,是否允許爭論,正是由於不允許討論,導致了一場大饑荒。如果說觀點能夠儘早得到討論,可以使得問題越來越清晰。限制言論自由表面上帶來了某些好處,不讓有流言蜚語,事實上對國家造成的危害是很巨大的。我們在幾十年的教訓中看的很清楚。 政府在多元言論中應該扮演什麼角色?自由的角色,因為各種不同的聲音已經存在,政府是不可能把他統一起來的,政府無論站在正方還是反方,不可能將各方聲音統一起來,通過命令不可能,相反,應該讓各方交流討論,各方的聲音反而容易走向基本共識。靠行政命令很難統一起來,只有讓各種聲音自由碰撞。現在之所以出現一些比較偏激的聲音,很大程度是因為我們沒有認真對待歷史上的重大悲劇,因為公眾對事件的了解和認識都很有限,沒太多討論的空間。 比如,有些人去江青的墓祭奠,這是他們的自由,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挺江青呢,因為我們對文革的反思是不夠的,沒有讓民眾自由探討這些問題,導致了社會思潮的分裂。如果我們能夠清晰認識江青等在文革中的角色,恐怕也就沒那麼多人去祭奠。改變這種觀念,只能通過自由討論。 理性、寬容、多元聲音的共存,現狀離憲法第35條差距很遠,基本上不允許討論,政府站在某個立場上,會加劇意見的分裂,導致兩級分化。因為我們不允許自由的擺事實、講道理,走向共識。這是相當危險的。薄熙來就是一個例子,他有大量的粉絲,以紅色後代自居,舉的就是文革旗號,騙取很多人的信任,因為我們對過去的歷史問題沒有深刻的討論和反思。 目前對於言論自由的問題並沒有法律規制,完全是一個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政治問題沒有合理、明確的標準,我們不知道哪些問題可以討論,哪些不可以,事實上,我們連界線在哪都不知道。 如何納入法治範疇?執政黨和政府對於言論自由要有高度認識,不應該對言論自由有什麼恐懼,對於歷史問題,應該有自由的討論。社會之所以分裂,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真相不明,導致越走越極端,這是因為沒有自由討論的平台。在美國,憲法條款受到法院的積極實施,政府對言論限制,公民就會把規定拿到法院去撤銷,這是很具體的一個保護機制。 加強憲法實施,通過某種機製得以貫徹。 言論就是口水仗,讓不同聲音流傳,哪怕炒成一片,也不會有什麼問題,如果有人從言論變成行動,政府就可以採取措施,但言論變成行動,是很遙遠的,而且,言論吵架不僅不會造成行動,很可能會化解行動,真相明確了,大家就更容易形成共識,而且,言論也是發泄的渠道之一。言論可以發揮很多功能,其中之一就是解壓閥,幫助人們發泄社會的怨氣。 央視是國有企業和國家機構,在政治上保持一定的中立性,有一定政治紀律要求也可以理解,但這並不意味着它可以剝奪員工的基本言論自由。只要老畢不違背某些職業道德和規範,機構不宜對其進行處罰。如果是職務行為或者公眾公開場合的言論,可以處理。改革開放30年了,與朋友一起吃飯時發發牢騷,這樣的自由還是要有的,要不然就會回到文革時代,那時對領導說了不敬的話,哪怕是口誤,後果會很嚴重。如果連這點自由都沒有,歷史恐怕就是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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